好不尴尬:刘翔手里的亿元保单也成了白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23:51
消息来源:经济观察报
在平安公司网站首页拥有三张肖像的体育明星刘翔,无疑让未获取北京奥运合作伙伴资格的平安,在过去的一年里赚足了奥运的眼球。但他8月18日在110米栏项目上的黯然退出,差点给平安带来一场灾难。

  记者获悉,那张位于舆论风暴中央的亿元的人身意外险保单,本以平安、刘翔双赢的目的曲折包装出炉。但面对刘翔腿伤的几乎无所作为,这场苦心经营的巨额保险秀,尚未完成使命,就已成为众矢之的。

  业内专家指出,该事件暴露了国内特殊保险产品上的缺失,导致目前的此类巨额保单营销意义大过实际。

  白条保单?

  8月18日,刘翔拖着受伤的右脚走出起跑线的一刹那,他与中国平安(42.86,-0.26,-0.60%,吧)签署的一纸巨额保单随即再次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两天后,中国平安针对此事宣称,国家田径管理中心和刘翔本人均不打算提出索赔。

  平安公告称,该保单由平安、田管中心、中国田径队及刘翔三方签定,其中刘翔个人拥有1亿元保额人身意外险,保险限期为时一年。并强调,上述保单涵盖的风险范围为正常人身意外险范围。

  该消息甫一公布,各大网站论坛上,随即跟出大量的网友跟帖,对该说法给出质疑。一网友更是直指平安制造噱头,“亿元保险打白条,平安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其实刘翔的受伤更大程度属于职业伤害,而非意外伤害。”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由目前得到的信息看,刘翔是长期职业劳损,不在赔偿之列。

  一位平安知情人士亦表示,可做佐证的是,田管中心冯树勇在刘翔退赛的发布会上称,刘翔的伤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应该说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前这个伤就有了。”

  太平洋寿险产品开发部总经理陈尉华认为,按照平安公告,除了保额高,与普通意外险保单并无二致。

  根据国内通用的意外伤害责任范围,该险种的赔付,必须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及非疾病性的伤害”这四大要素,缺一不可。

   保单内情

  据记者探访,这张处于风口浪尖上的亿元保单颇有来历。

  一位平安产险知情人士透露,2006年初,一次110米栏比赛中,有选手因失误打栏,冲向刘翔的跑道,这次险情让教练孙海平开始考虑给刘翔的双腿上保险。

  而到2007年初,国家体育总局通过旗下专业体育保险经纪公司——中体经纪,开始给刘翔寻找保险商。平安由于之前通过中体经纪签下中国乒乓球队的两名顶尖球星作形象代言人,此次与刘翔合作的开始,可谓轻车熟路。

  “双方的初衷,是设计一单针对刘翔双腿的特殊部位责任险,”前述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平安的一次尝试,2007年年中,双方开始询价。

  但保险方案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起初接受方案设计的平安专业子公司发现,该保单费率和标的责任范围的确定难度较大。

  “针对人体特殊部位的产品,国内较罕见。”太保寿险陈尉华表示,像刘翔的腿这类特殊部位标的,出现运动性伤害的概率较大,其保单责任范围在技术上难以界定,需由该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核算。设计保单时,还得依靠大量的经验数据作支撑。

  此外,刘翔保单关键的再保险环节也遭遇阻碍。前述平安知情人士透露,刘翔保单中,迟迟无法在投保、直保和再保三方之间达成一致的费率,让国际再保人退避三舍。

  人保上海分公司重点客户部总经理沈惠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其实国际上,并不乏此类涉及身体某个部位功能损失责任的高价保单。国内的市场不够成熟,费率偏低,这类创新型产品缺乏,是风险再分配难以得到国际市场认可的主因。

  “而接手如此巨额的保单,不通过国际再保市场进行风险分散,无异于自杀。”平安这边一方面要考虑这张为刘翔选择的保单价格不能太高,又受制于保监会规定的20%自留风险的下限,骑虎难下。

  前述平安消息人士回忆,无奈中,平安在保单中舍去了刘翔在训练、比赛时可能出现的双腿运动性伤害的责任范围,使之成为了一份单纯的人身意外险。此时,国际再保人方肯签下一系列超赔临分与溢额等分保之约。

   营销秀

  但平安上述说法显然并未得到所有人的认可。

  郝演苏认为,问题并不全在设计能力上,关键在于此类标的风险太集中,违反了保险公司承保遵循的 “大数法则”:即同类标的越多,出险率越接近精算模型的预测,风险才能可控。“刘翔只有一个,保他的腿,出险概率太大。”此外,高风险相对应的保费也令人咋舌。

  另一方面,郝演苏认为这类保单在目前体育环境下并无必要,“炒作意义大于实际”。

  郝的说法,或许在刘翔保单推出的曲折过程中获得验证。

  平安人士透露,由于考虑请飞人刘翔做企业的公益大使,巨额保单一开始就定好是“送”的。2007年10月,平安集团由品牌宣传部出面,向平安产险购买下该张保单。月底,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亲自将保单交到公益大使刘翔手中。

  这次出单全过程,列支方为平安品牌宣传部门,以及保单原方案中,国际市场认可的较高保费让平安难以接受而不得不放弃初衷,充分反映出这张保单的真实涵义。

  目前,这则营销故事的进展,似乎正在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

  一平安内部人士说,“很被动,又不敢作主动的象征性赔付。责任大部分都分给了再保公司,他们不认,谁来出这个钱?”消息来源:经济观察报
在平安公司网站首页拥有三张肖像的体育明星刘翔,无疑让未获取北京奥运合作伙伴资格的平安,在过去的一年里赚足了奥运的眼球。但他8月18日在110米栏项目上的黯然退出,差点给平安带来一场灾难。

  记者获悉,那张位于舆论风暴中央的亿元的人身意外险保单,本以平安、刘翔双赢的目的曲折包装出炉。但面对刘翔腿伤的几乎无所作为,这场苦心经营的巨额保险秀,尚未完成使命,就已成为众矢之的。

  业内专家指出,该事件暴露了国内特殊保险产品上的缺失,导致目前的此类巨额保单营销意义大过实际。

  白条保单?

  8月18日,刘翔拖着受伤的右脚走出起跑线的一刹那,他与中国平安(42.86,-0.26,-0.60%,吧)签署的一纸巨额保单随即再次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两天后,中国平安针对此事宣称,国家田径管理中心和刘翔本人均不打算提出索赔。

  平安公告称,该保单由平安、田管中心、中国田径队及刘翔三方签定,其中刘翔个人拥有1亿元保额人身意外险,保险限期为时一年。并强调,上述保单涵盖的风险范围为正常人身意外险范围。

  该消息甫一公布,各大网站论坛上,随即跟出大量的网友跟帖,对该说法给出质疑。一网友更是直指平安制造噱头,“亿元保险打白条,平安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其实刘翔的受伤更大程度属于职业伤害,而非意外伤害。”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由目前得到的信息看,刘翔是长期职业劳损,不在赔偿之列。

  一位平安知情人士亦表示,可做佐证的是,田管中心冯树勇在刘翔退赛的发布会上称,刘翔的伤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应该说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前这个伤就有了。”

  太平洋寿险产品开发部总经理陈尉华认为,按照平安公告,除了保额高,与普通意外险保单并无二致。

  根据国内通用的意外伤害责任范围,该险种的赔付,必须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及非疾病性的伤害”这四大要素,缺一不可。

   保单内情

  据记者探访,这张处于风口浪尖上的亿元保单颇有来历。

  一位平安产险知情人士透露,2006年初,一次110米栏比赛中,有选手因失误打栏,冲向刘翔的跑道,这次险情让教练孙海平开始考虑给刘翔的双腿上保险。

  而到2007年初,国家体育总局通过旗下专业体育保险经纪公司——中体经纪,开始给刘翔寻找保险商。平安由于之前通过中体经纪签下中国乒乓球队的两名顶尖球星作形象代言人,此次与刘翔合作的开始,可谓轻车熟路。

  “双方的初衷,是设计一单针对刘翔双腿的特殊部位责任险,”前述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平安的一次尝试,2007年年中,双方开始询价。

  但保险方案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起初接受方案设计的平安专业子公司发现,该保单费率和标的责任范围的确定难度较大。

  “针对人体特殊部位的产品,国内较罕见。”太保寿险陈尉华表示,像刘翔的腿这类特殊部位标的,出现运动性伤害的概率较大,其保单责任范围在技术上难以界定,需由该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核算。设计保单时,还得依靠大量的经验数据作支撑。

  此外,刘翔保单关键的再保险环节也遭遇阻碍。前述平安知情人士透露,刘翔保单中,迟迟无法在投保、直保和再保三方之间达成一致的费率,让国际再保人退避三舍。

  人保上海分公司重点客户部总经理沈惠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其实国际上,并不乏此类涉及身体某个部位功能损失责任的高价保单。国内的市场不够成熟,费率偏低,这类创新型产品缺乏,是风险再分配难以得到国际市场认可的主因。

  “而接手如此巨额的保单,不通过国际再保市场进行风险分散,无异于自杀。”平安这边一方面要考虑这张为刘翔选择的保单价格不能太高,又受制于保监会规定的20%自留风险的下限,骑虎难下。

  前述平安消息人士回忆,无奈中,平安在保单中舍去了刘翔在训练、比赛时可能出现的双腿运动性伤害的责任范围,使之成为了一份单纯的人身意外险。此时,国际再保人方肯签下一系列超赔临分与溢额等分保之约。

   营销秀

  但平安上述说法显然并未得到所有人的认可。

  郝演苏认为,问题并不全在设计能力上,关键在于此类标的风险太集中,违反了保险公司承保遵循的 “大数法则”:即同类标的越多,出险率越接近精算模型的预测,风险才能可控。“刘翔只有一个,保他的腿,出险概率太大。”此外,高风险相对应的保费也令人咋舌。

  另一方面,郝演苏认为这类保单在目前体育环境下并无必要,“炒作意义大于实际”。

  郝的说法,或许在刘翔保单推出的曲折过程中获得验证。

  平安人士透露,由于考虑请飞人刘翔做企业的公益大使,巨额保单一开始就定好是“送”的。2007年10月,平安集团由品牌宣传部出面,向平安产险购买下该张保单。月底,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亲自将保单交到公益大使刘翔手中。

  这次出单全过程,列支方为平安品牌宣传部门,以及保单原方案中,国际市场认可的较高保费让平安难以接受而不得不放弃初衷,充分反映出这张保单的真实涵义。

  目前,这则营销故事的进展,似乎正在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

  一平安内部人士说,“很被动,又不敢作主动的象征性赔付。责任大部分都分给了再保公司,他们不认,谁来出这个钱?”
平安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一直认为保险公司本来就是骗钱的....
[:a8:] 不管是不是作秀,这只是人身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算不上骗子,但绝对是痞子,买保容易赔保难
本来就是不可能赔的
刘翔帮平安博得不少社会效益,但是平安的特殊保单这步棋子还是走的过快,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平安这次是做的有些不成熟;funk ;funk
抵制平安保险![:a16:]
屁大点事,脚又没断,一两年后谁还记得刘祥,也许只有在奥运会的时候,解说员才会提起他。
同意LS
LX过几年球才晓得他是谁
本来这次表演就是为了减少赞助商的经济损失
现在慢慢止损吧
幸好是白条,否则有了巨额金钱, 人就没有了动力,谁还愿意去跨栏。肯定不会了!!!
东道主被两次威胁了:要公正还是要金牌
问一声 平安 要信誉还是要金钱!!
保险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赔偿信誉,这个都没了谁会买你的保险???
骗子对骗子,没有什么好说的。[:a12:] [:a12:] [:a12:] [:a12:] [:a12:] [:a12:]
原帖由 2000wcw 于 2008-8-24 11:54 发表
保险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赔偿信誉,这个都没了谁会买你的保险???

这你就外行了.平安这次是不敢赔,至少不敢以正常的保险理赔程序赔(私底下按其他名目就不好说,但已大打折扣),如果能赔,平安早就乐呵呵的赔了,巨额广告费都付的起,这点钱它出不起吗?就当做广告了.
知道为什么吗?平安当初是想当然送了这张天价保单,但它除了保额奇高,条款内容与普通的人身意外保险一样,这份保单不是特殊部位意外保险单,在国内还没有这种类型的保单.而刘翔这次受伤严格意义上不在这张保单条款之内,赔了肯定违反保险条款,这在业内绝对是笑话,而且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保险行业协会盯着,不可能冒风险违规赔偿,否则按个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给个巨额罚单都有可能.而巨额保单按中国保险法律规定,肯定是要分保的,不是说平安想违规赔偿就能违规赔偿,背后还有再保险公司呢,人家可不愿意做冤大头.平安这次是想抄作,但是想的过于简单,而且运气不佳,骑虎难下,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P ;P
保险公司本来就是骗钱的!规矩多多
我个人觉得,LX确实是不属于意外伤害
原帖由 guangtounet 于 2008-8-24 14:02 发表
保险公司本来就是骗钱的!规矩多多

这话说的过头了,如果是骗钱,那就不该有保险公司,早该取缔了.商业保险都是自愿原则,条款内容可以事先索取研究,有需要保没需要就不保.当然保险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所以投保以前应该了解清楚,否则出了险不能赔发生纠纷就难免了.另外,中国保险公司制度不完善肯定地,保险市场不完善也是肯定地,国民保险素质不高也是肯定地.所有的一切都有待进步.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8-24 14:04 发表
我个人觉得,LX确实是不属于意外伤害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