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堂上打架1人死亡 老师冷观继续上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22:02
2008-07-12 04:25:23  中国网   【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点击发表评论


标签: 老师 冷观 课堂上打架  


  本报讯 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杨老师因此被称为“杨不管”,他是否负有责任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不少人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学生打到死老师“坚持”上完课

  6月12日,吴店中学七年级二班上午的最后一堂课是地理。当课上到大概一半的时候,坐在第三排的陈某和杨某不知为什么突然发生了争执,随后两个人在课堂上当着正在上课的老师的面打了起来,而且越打越凶。被同学拉开后,杨某突然头部向后仰起,搭在后排同学的课桌上,同时全身颤抖、口吐白沫。几位同学将杨某抬起来,送到学校附近的长丰县第四人民医院吴店分院。但是晚了,年仅14岁的他永远离开了人世。

  学生在正在上课的课堂上死了,而且就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让人难以想象。一位学生说,打架时,杨老师并没有当即制止,其间只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后来也没有送被打学生前往医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

  事情发生后,长丰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老师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并由长丰县教育局、双墩镇政府出面协调。6月27日,各方就此事达成了协议。根据这份协议,由陈某、授课教师杨某和学校承担赔偿费用共20.5万元。

  法律界人士:有违教师法

  据学校称,目前已经暂停了杨老师的工作,让其接受调查处理。

  有网民直斥杨老师“冷血”。联系到此前的“范跑跑”事件,不少人认为,“杨不管”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当学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老师无动于衷当冷漠的“看客”,这样的学校如何能让学生有安全感?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
http://news.21cn.com/social/shixiang/2008/07/12/4939550.shtml2008-07-12 04:25:23  中国网   【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点击发表评论


标签: 老师 冷观 课堂上打架  


  本报讯 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杨老师因此被称为“杨不管”,他是否负有责任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不少人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学生打到死老师“坚持”上完课

  6月12日,吴店中学七年级二班上午的最后一堂课是地理。当课上到大概一半的时候,坐在第三排的陈某和杨某不知为什么突然发生了争执,随后两个人在课堂上当着正在上课的老师的面打了起来,而且越打越凶。被同学拉开后,杨某突然头部向后仰起,搭在后排同学的课桌上,同时全身颤抖、口吐白沫。几位同学将杨某抬起来,送到学校附近的长丰县第四人民医院吴店分院。但是晚了,年仅14岁的他永远离开了人世。

  学生在正在上课的课堂上死了,而且就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让人难以想象。一位学生说,打架时,杨老师并没有当即制止,其间只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后来也没有送被打学生前往医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

  事情发生后,长丰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老师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并由长丰县教育局、双墩镇政府出面协调。6月27日,各方就此事达成了协议。根据这份协议,由陈某、授课教师杨某和学校承担赔偿费用共20.5万元。

  法律界人士:有违教师法

  据学校称,目前已经暂停了杨老师的工作,让其接受调查处理。

  有网民直斥杨老师“冷血”。联系到此前的“范跑跑”事件,不少人认为,“杨不管”比“范跑跑”更为恶劣。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当学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老师无动于衷当冷漠的“看客”,这样的学校如何能让学生有安全感?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
http://news.21cn.com/social/shixiang/2008/07/12/4939550.shtml
点评 :现在老师有权力管吗?!
陕西府谷警民冲突续:死者家属获赔近40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05:2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榆林讯 (记者 杨永存) 昨日,府谷县县委办公室通报了“司机跳河”及由此引发的打砸事件处置情况,10名相关人员受到处理,其中1名当值协警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

  “司机跳河”引发打砸事件

  7月3日7时许,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一条乡村公路上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隐藏牌照并违规载人的农用车。由于车主贺立旗此前因无证驾驶曾被多次拘留和处罚,其惧怕再次被拘,下车逃跑时被交警追赶,跳入黄河。

  通报称,事发后,当地有关方面迅速组织搜救。当晚9时许,贺立旗的家属、亲戚情绪激动,将棺材、花圈等堵在县交警大队门口,并在办公楼内烧纸焚香,引起过往群众围观并造成交通堵塞。当地有关领导迅速赶至,安抚家属,事件暂告平息。

  7月5日下午3时40分左右,贺立旗的尸体被打捞上岸。晚9时,当尸体运到县城黄河大桥桥头时,死者家属执意抬走尸体,欲摆放到交警大队院内,而警方要将尸体运往当地殡仪馆尸检,双方因此发生分歧,从而引起大量群众围观,形成交通堵塞。少数社会闲杂人员借机煽动群众闹事,先将拉运潜水打捞设备的一辆警车打砸掀翻,并谩骂殴打现场值勤民警。之后,又聚集到交警大队门前闹事,将路过的“陕K0591警”警车掀翻,再次造成交通堵塞。

  当晚,当地组织大批警力赶到维持秩序,带头闹事的部分人员被带离现场,至6日凌晨1时30分,事态平息。

  10名涉案人员受处理

  据了解,在7月3日上路查车的交警大队人员中,有1人为府谷县交警大队正式警察,5人为该大队协警。经检察机关调查,当值协警王永耀此前是一镇干部,借调到府谷县交警大队,他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其他5名当值人员已经停岗,正在接受纪检、检察机关调查。

  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9名煽动并参与闹事人员,其中5人被刑事拘留,4人被行政拘留。这些人大多为黑车司机以及酒后滋事者。

  记者昨日获悉,这起事件引起了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7月9日,有关部门派员赶赴府谷县,召集交警大队中队长以上人员座谈,了解事件真相。

  死者家属获39.98万元赔偿

  死者贺立旗系府谷县王家墩乡贺家堡村二组村民,家庭负担很重。贺立旗的弟弟王立成(已过继)告诉记者,贺立旗在2004年购买了一辆农用车,专门从事拉货载客来养家糊口。因为他们那地方偏远,客流量少,养一辆客车赚不了钱,大多从事这一行的都是用农用车载客,但不知什么原因,二哥直至这次跳河身亡都未能取得驾照。

  有关部门调查确认,贺立旗当天系无证驾驶,当时违法载客6人,且其农用车未年检。此前,因无证驾驶、非法载人,贺立旗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多次处以罚款。

  府谷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许世祥昨日说,连日来经过双方积极努力,善后协商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共获得赔偿款39.98万元,并通过法院予以分割,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目前,事件责任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http://news.sina.com.cn/c/l/2008-07-11/052615911986.shtml
http://news.sina.com.cn/c/l/2008-07-11/052615911986.shtml
陕西府谷警民冲突续:死者家属获赔近40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05:2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榆林讯 (记者 杨永存) 昨日,府谷县县委办公室通报了“司机跳河”及由此引发的打砸事件处置情况,10名相关人员受到处理,其中1名当值协警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

  “司机跳河”引发打砸事件

  7月3日7时许,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一条乡村公路上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隐藏牌照并违规载人的农用车。由于车主贺立旗此前因无证驾驶曾被多次拘留和处罚,其惧怕再次被拘,下车逃跑时被交警追赶,跳入黄河。

  通报称,事发后,当地有关方面迅速组织搜救。当晚9时许,贺立旗的家属、亲戚情绪激动,将棺材、花圈等堵在县交警大队门口,并在办公楼内烧纸焚香,引起过往群众围观并造成交通堵塞。当地有关领导迅速赶至,安抚家属,事件暂告平息。

  7月5日下午3时40分左右,贺立旗的尸体被打捞上岸。晚9时,当尸体运到县城黄河大桥桥头时,死者家属执意抬走尸体,欲摆放到交警大队院内,而警方要将尸体运往当地殡仪馆尸检,双方因此发生分歧,从而引起大量群众围观,形成交通堵塞。少数社会闲杂人员借机煽动群众闹事,先将拉运潜水打捞设备的一辆警车打砸掀翻,并谩骂殴打现场值勤民警。之后,又聚集到交警大队门前闹事,将路过的“陕K0591警”警车掀翻,再次造成交通堵塞。

  当晚,当地组织大批警力赶到维持秩序,带头闹事的部分人员被带离现场,至6日凌晨1时30分,事态平息。

  10名涉案人员受处理

  据了解,在7月3日上路查车的交警大队人员中,有1人为府谷县交警大队正式警察,5人为该大队协警。经检察机关调查,当值协警王永耀此前是一镇干部,借调到府谷县交警大队,他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其他5名当值人员已经停岗,正在接受纪检、检察机关调查。

  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9名煽动并参与闹事人员,其中5人被刑事拘留,4人被行政拘留。这些人大多为黑车司机以及酒后滋事者。

  记者昨日获悉,这起事件引起了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7月9日,有关部门派员赶赴府谷县,召集交警大队中队长以上人员座谈,了解事件真相。

  死者家属获39.98万元赔偿

  死者贺立旗系府谷县王家墩乡贺家堡村二组村民,家庭负担很重。贺立旗的弟弟王立成(已过继)告诉记者,贺立旗在2004年购买了一辆农用车,专门从事拉货载客来养家糊口。因为他们那地方偏远,客流量少,养一辆客车赚不了钱,大多从事这一行的都是用农用车载客,但不知什么原因,二哥直至这次跳河身亡都未能取得驾照。

  有关部门调查确认,贺立旗当天系无证驾驶,当时违法载客6人,且其农用车未年检。此前,因无证驾驶、非法载人,贺立旗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多次处以罚款。

  府谷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许世祥昨日说,连日来经过双方积极努力,善后协商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共获得赔偿款39.98万元,并通过法院予以分割,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目前,事件责任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http://news.sina.com.cn/c/l/2008-07-11/052615911986.shtml
陕西 府 谷“司 机 跳 河”事件处理结果
看来警察也没权力管
看看开平的事情

劳资只能说这帮sb到了社会上也是别人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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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曾发生学生砍老师血案


不过,也有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人表示,仅仅谴责杨老师是不够的,我们更应该思考教育的大环境和大背景。


据记者了解,就在半年前,同样在吴店中学,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血案。一名姓刘的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的4个手指,原因竟是前一天下午该学生上学迟到后被老师批评。老师最后被鉴定为轻伤害,手指虽被植上,但部分功能已经丧失。该学生才15周岁,没有承担刑事责任。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半年,但至今仍让老师们心悸。究竟该不该管学生?管到什么程度?很多老师心中都没有一个标准。


据当地一些教师说,除了管不住、不爱管之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不敢管。


有老师认为,现在国家的教育政策一边倒地保护学生,学生、家长可以侮辱侵犯老师,但老师却不敢惩戒学生,有时连正常的批评教育都无法开展。在权利保护上,学生有铜墙铁壁,老师却是一无所有,个别学生根本不把学校、老师放在眼里。碰到极端恶劣的学生,老师不仅不能管,管了还要遭报复甚至危及生命。


很多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都呼吁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教育惩戒法规,实施师生公平保护。他们认为,“杨不管”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而是有其根源的。如果不从制度上、从机制上加以改变,单纯靠对个体的谴责,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点评 :现在老师有权力管吗?!
吃这碗饭,就得负这份责任。
原帖由 assiss 于 2008-7-12 12:39 发表
吃这碗饭,就得负这份责任。

说得轻巧 打根灯草
  为什么不管?半年前曾发生学生砍老师血案,老师被吓坏了!:@ 学生砍老师,学生未成年人,占便宜啊!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8-7-12 12:59 发表

说得轻巧 打根灯草

既然觉得不轻巧就别吃这碗饭。现在这时代,不是哪行离了哪人就不转了;也不是哪人离了哪行就活不成了
原帖由 assiss 于 2008-7-12 14:21 发表

既然觉得不轻巧就别吃这碗饭。现在这时代,不是哪行离了哪人就不转了;也不是哪人离了哪行就活不成了

所以他选择 不 管 大不了丢饭碗 总被砍死好!!
原帖由 mhzd 于 2008-7-12 14:48 发表

所以他选择 不 管 大不了丢饭碗 总被砍死好!!

对头,,丢饭碗好过丢命,反正那些都是渣仔垃圾.
值得吗.......
中学七年级?:L
原帖由 38812165 于 2008-7-12 14:53 发表

对头,,丢饭碗好过丢命,反正那些都是渣仔垃圾.
值得吗.......

  老师管学生,搞不好会被记者曝光老师打人,而学生打老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保护啊!
不要把杨老师和范跑跑相提并论。
管的住吗?
角斗士学校的老师?还是所谓的人民教师?
楼上说的滑稽,老师管学生=老师打人?打人是管学生的方法?
原帖由 mhzd 于 2008-7-12 09:58 发表
点评 :现在老师有权力管吗?!

附议,如今学生不好管。
我同学读的师范,教的小学,我很羡慕,因为印象中小学生是最听话的了。结果对方说:你还停留在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么?现在的小学生,有什么事情都要叫家长才行,否则万一有点什么事,光投诉就够你受得。不像我们以前,老师爱怎么罚就怎么罚,火大了体罚都没问题。
原帖由 liangzy99 于 2008-7-12 14:57 发表
中学七年级?:L

有问题吗 初一现在就叫七年级
大部分老师都不会管.

这种打死人的架,不打完谁也拉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