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订核心可能为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6:18:20
土地管理法修订核心可能为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2:06 第一财经日报
  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订,核心将锁定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制度改革。

  明天为全国第18个土地日,其主题是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在这一背景下,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近日在中国土地学会举办的“土地管理与科学发展”座谈会上表示,国土部在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的时候,最核心的改革可能是在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形式和制度上的改革,其次是建立土地使用的责任体系。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就提出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过王守智表示,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非常完善、跟市场经济完全接轨的土地管理制度。其中有三个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一个非常明晰的产权制度,无论从国有土地来讲还是集体土地;一个利用经济手段对调整土地资源的补偿制度;一个对土地资源使用管理的责任体系。

  在这三个制度中,处于逻辑起点的是土地产权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蒋省三在同一论坛上表示,即使《物权法》出台以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还是很薄弱、很不完善。蒋省三称,如果不着力从物权制度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提供全面、完整的保护,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配置时就会背离市场,要素的价格就不能客观地反映其稀缺性,便可能加剧土地利用的粗放,不节约、不集约的情况会更加严重。

  昨天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发文称,目前,我国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节约、集约用地潜力巨大。其中,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大约有400万亩,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2亿亩,未利用地39亿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近期通过农村调研发现存在“三个倾向”:第一个倾向是把整个农村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区,个别地方把整个农村的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第二个倾向是村委会改为居委会,集体土地也随势改为国有土地;第三个倾向是随意改变产权关系,即所谓“拿土地换身份”、“拿土地换社保”。

  正由于集体土地财产权利不明晰,导致土地成本过低,保有环节没有相应的补偿,地方政府通过开发土地来获得巨大收益。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李元回顾历史上几次大的土地供应失控,发现都与金融货币供应失控密切相关。其内在逻辑是,地方政府因征地成本低而多供地,供地之后把钱存到银行,银行觉得钱很多就又把钱贷出去,企业贷了钱再去买地。

  “1996年、1997年间,和2003年、2004年间,土地供应上的问题基本上都和金融闸门有密切关系。而土地供应的失控,反过来又加剧了货币供应的失控。”李元说道。

  韩俊分析,现在有1.5亿农民进城了,今后还可能有3亿多农民进城。“那怎样让农民有进城的资本?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是一个好的办法。”韩俊建议,强制性的征地,一定要降到最低限;承包地要物权化;宅基地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产权,“这些都是大势所趋。”

  对于土地问题的复杂性,王守智表示,现在来看,土地上遇到的问题,不单纯是法律上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权利制度问题,需要通过《宪法》以及很多法律、经济制度的安排才能实现。”王守智说。  孙荣飞

http://news.sina.com.cn/c/2008-06-24/020615801593.shtml土地管理法修订核心可能为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2:06 第一财经日报
  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订,核心将锁定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制度改革。

  明天为全国第18个土地日,其主题是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在这一背景下,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近日在中国土地学会举办的“土地管理与科学发展”座谈会上表示,国土部在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的时候,最核心的改革可能是在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形式和制度上的改革,其次是建立土地使用的责任体系。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就提出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过王守智表示,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非常完善、跟市场经济完全接轨的土地管理制度。其中有三个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一个非常明晰的产权制度,无论从国有土地来讲还是集体土地;一个利用经济手段对调整土地资源的补偿制度;一个对土地资源使用管理的责任体系。

  在这三个制度中,处于逻辑起点的是土地产权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蒋省三在同一论坛上表示,即使《物权法》出台以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还是很薄弱、很不完善。蒋省三称,如果不着力从物权制度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提供全面、完整的保护,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配置时就会背离市场,要素的价格就不能客观地反映其稀缺性,便可能加剧土地利用的粗放,不节约、不集约的情况会更加严重。

  昨天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发文称,目前,我国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节约、集约用地潜力巨大。其中,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大约有400万亩,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2亿亩,未利用地39亿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近期通过农村调研发现存在“三个倾向”:第一个倾向是把整个农村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区,个别地方把整个农村的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第二个倾向是村委会改为居委会,集体土地也随势改为国有土地;第三个倾向是随意改变产权关系,即所谓“拿土地换身份”、“拿土地换社保”。

  正由于集体土地财产权利不明晰,导致土地成本过低,保有环节没有相应的补偿,地方政府通过开发土地来获得巨大收益。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李元回顾历史上几次大的土地供应失控,发现都与金融货币供应失控密切相关。其内在逻辑是,地方政府因征地成本低而多供地,供地之后把钱存到银行,银行觉得钱很多就又把钱贷出去,企业贷了钱再去买地。

  “1996年、1997年间,和2003年、2004年间,土地供应上的问题基本上都和金融闸门有密切关系。而土地供应的失控,反过来又加剧了货币供应的失控。”李元说道。

  韩俊分析,现在有1.5亿农民进城了,今后还可能有3亿多农民进城。“那怎样让农民有进城的资本?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是一个好的办法。”韩俊建议,强制性的征地,一定要降到最低限;承包地要物权化;宅基地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产权,“这些都是大势所趋。”

  对于土地问题的复杂性,王守智表示,现在来看,土地上遇到的问题,不单纯是法律上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权利制度问题,需要通过《宪法》以及很多法律、经济制度的安排才能实现。”王守智说。  孙荣飞

http://news.sina.com.cn/c/2008-06-24/020615801593.shtml
点评:农村土地制度 要有大的变动了!!
私有化决不可以,集体所有制应该不会变,也就使用权更改时的权益问题有改动的空间
私有化?怎么私有,都是从地主家抢来的,最好还给人家好了。那我家也能有几千亩地了。
你们家的地是自己造的??

还不是从农民抢的?
折腾了50年,又转了一圈
安啦,变不了天
原帖由 lqvod 于 2008-6-24 12:04 发表
私有化决不可以,集体所有制应该不会变,也就使用权更改时的权益问题有改动的空间


何为私有化,何为集体所有制!!现在的股份制是私有制吗!!象广东深圳村民与打工者 是集体所有制
土地私有化是不可能的。

最简单的一个问题,凭什么把土地以低廉的价格卖给农民?光这点,城市里的人就要造反。
土改;P ;P
原帖由 什么吗 于 2008-6-24 12:48 发表
你们家的地是自己造的??

还不是从农民抢的?

抢来的,我可不这么认为,都是老祖宗用汗水换来的,把土地分了到现在又开始私有化。那好把我的还给我了
如果要土地私有化,现在上面的老百姓都没有份。因为很多土地都是1949年解放后从地主这里充公来的,按理应该先还给他们,剩余的再分配给农民。


土地私有化不可能执行的。
土地私有化是市场经济必须的
因为地产是基本生产资料
土地私有化不可行。
集体所有制的集体,连到中央讲宪法的宪法专家都不知道到底指的是谁。。。。: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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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要物权化;宅基地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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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这是分开来说的哦, 注意这个。:D
原帖由 gjfnet 于 2008-6-24 15:28 发表

抢来的,我可不这么认为,都是老祖宗用汗水换来的,把土地分了到现在又开始私有化。那好把我的还给我了

打倒地主(汗,我家以前就是大地主)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8-6-24 17:28 发表
集体所有制的集体,连到中央讲宪法的宪法专家都不知道到底指的是谁。。。。:L


其实说到底,公有也好,集体也好,都是政府所有,说得更极端点就是官僚所有: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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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推出“一元化”户籍改革新政
从今年10月1日起,浙江嘉兴市将建立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分类管理模式,全市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除了居民称谓的改变,该市还着手建立与一元化的户籍政策相衔接的社会经济政策。

  嘉兴市早在2004年就开始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是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近年来,嘉兴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民社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覆盖率和筹资水平等衡量城乡合作医疗水平的主要指标均走在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推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政策等。

  嘉兴市发展研究中心经济贸易处处长李顺合表示,嘉兴户籍改革最大亮点是,不仅仅要改变称谓,而要着手改革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

  比如,该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规定有地居民的职工养老保险可按现行“双低”标准执行,还专门设计一个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化的通道,即鼓励有地居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片流转和农户向城镇集聚。

  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利益功能,嘉兴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改革过程。比如,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农村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不变。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前为农业户口的,继续适用《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农村居民生育政策和奖励政策。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不改变其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在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及入籍等方面,嘉兴已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去年,该市组建全国首家地级市新居民事务局,基本上形成一套覆盖市县、街道、社区的综合管理模式。

http://news.hexun.com/2008-06-11/106583733.html
浙江嘉兴原来的土地制度 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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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湿婆罗 于 2008-6-24 21:14 发表
宅基地成成产权?   好啊,兄弟们,炒宅基地去:victory:      城里面的地只有使用权,农村的地就能有产权了?  这个专家真的很混耶



别说农村的地政府能强制征,就是城里面的有正儿八经产权的房子 政府还不是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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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地再炒,金融就不安全了,所以,换个名目继续炒农村的地。换件衣服继续GDP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D
说实在的,我挺羡慕农村人有一块地
天灾人祸至少不被饿死:L :L :L
不过好像现在不允许城市户口买农村的地,是这样么?
赵晓:启动第三次土地革命正当其时


    6月25日是第18个“全国土地日”,针对我国土地现状,新浪房产和新浪财经联手策划了“聚焦土地日”系列活动,独家邀请著名经济学家赵晓做客新浪畅谈中国的土地制度。赵晓教授独家授权新浪房产再次刊发其关于土地研究的重要文章《启动第三次土地革命正当其时》,以飨读者。原文刊载于2008年1月6日《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 赵晓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我们知道,中国革命成功的起点是土改,让广大农民获得土地,从而天下归心;中国改革成功的起点则是分田到户,对人民公社运动拨乱反正,把土地的部分产权归还给农民。而现在,我们显然是已经到了启动第三次土地革命(“现代土地产权制度”)的时候了

  尽管政府早就提出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但是中国房地产无论市场化也罢,房地产调控也罢,几乎都没有涉及到房地产市场的基础制度——产权制度的变革。

  然而,房地产市场如同其他市场一样,其实是一个制度体系,而产权乃市场的基础和根本。在中国房地产没有建立起现代产权制度之前,哪怕“房地产市场”叫得震天响,哪怕这样的市场化已经进行了近十年,对不起,我们只能遗憾地发现,中国房地产市场仍是一个产权缺位的市场,而这样的“市场化”一定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事实上,从房地产产品市场化与要素市场化的背离上,我们看到的是中国市场化的跛足与艰难。中国虽然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是“市场经济”国家,但人们看到的更多是产品的市场化,而生产要素(土地、资金)的市场化却远远谈不上。

  不仅资金要素仍被政府牢牢控制,与工业化、城市化相关的土地也仍被政府牢牢控制,其表现就是全国人民要卖地,只能卖给政府,全国人民要买地,只能从政府哪里购买。

  其结果,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都完全可以在政府的主导下,以最大程度降低成本,以及获取政府收益的方式来加快进行,但是不免以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与财富损失为代价。

  房价与地权

  各级地方政府对城市用地供应,致使城市化、房地产市场化最终在中国蜕化为一场不断强化和扩大政府对于土地的垄断。

  某些地方政府对于土地暴利的追逐,不仅极大地损害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也破坏了中央的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伟大部署,致使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中央与国务院的公信力为此受到严重损害。

  近日,政府又传出要求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的声音。这就意味着,此前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一纸叫停,而命运难测的小产权房,最终以严厉禁止而告终。媒体称之为“叫停小产权房”。

  政府禁止小产权房的理由是保护耕地,但这样保护耕地值得商榷。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为国家发改委“十一五”规划所做的另一项研究也表明,从土地资源条件看,如果到2030年中国的粮食进口规模保持在5000万吨,国内耕地的单产提高速度保持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水平,则在目前的18亿亩耕地资源中,国家还可以拿出1.5亿亩来转移到非农产业发展,平均到25年中每年约600万亩,这比改革开放以来年均耕地转移规模还要高,也比过去几年的用地高峰还要高,因此土地供应其实是有一定保障的。

  另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字,全国城市用地现在大概是5600万亩,相当于全国国土面积的0.3%;相比之下,农民占2.6亿亩,为城市现在所占用土地的五倍。

  显然,如果城市化将7亿农民都转移出来的话,那么全国只要用1%土地就能解决全部人口的居住问题,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担心土地会日益紧张而不是乐观地相信大量的土地将会被释放出来呢?

  有些学者还经常谈农民的土地如果买卖,农民会变穷。这是全世界最奇怪的产权理论,其意思是说,你剥夺了人的产权,反而对人有好处。

  十七大上提出的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增长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然而,迄今中国农民的人均财产性收入只有几十块钱。如果农民缺乏土地权利,他们的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将很难实现。

  所以,非常清楚的一点就是,要稳定房价的增长,要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必须尽快启动土地的现代产权制度变革,必须使得土地有多元的供应。

  土地供给影响下的房价

  最近,笔者所带领的课题组对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结果发现,我国的土地价格指数与房地产价格指数呈正相关。

  紧收的土地政策必然会加速土地价格的增加,控制土地价格的政策,将抑制房地产价格指数的上涨,合理控制土地价格的土地政策可以影响土地价格,继而影响房地产价格指数。所以,可以认为我国土地供给的松紧政策明显地影响着房地产均价。

  而我国目前的基本土地制度及政策就是,即便在流动性已经严重过剩从而对房地产需求暴涨的时候,政府依然将所有的城市开发土地都捏在自己手里,然后再像挤牙膏一样挤出一小点、一小点来,而挤出来的地就是走进招拍挂市场。

  我们知道,获得最高收益的最佳方式,就是通过拍卖来投放到二级市场,这是想让地价房价涨多高,就可以涨多高。如此一来,土地价格不狂涨进而带动房价狂涨才怪。

  所以,当前房价上涨的原因其实非常清楚。一方面是流动性过剩背景下的过旺需求,另一方面则是政府垄断土地下的人为地减少了供应。

  的确,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不慢,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增速超过9.5%,而近年来甚至表现出越来越快的趋势。比如,过去四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了10%,而2007年前三季度的增速达到了11.5%。

  然而,在许多地方房价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GDP增长速度,也超过了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特别是今年开春以来,很多城市的楼盘的价格增长超过了一倍,如此一来的结果必然就是,普通老百姓越来越买不起好房子、大房子,越来越没有办法实现美好的人居理想。长期以往,中国国民的幸福感何在?

  切莫走向怪胎模式

  中国内地现在正在走向的正是香港和新加坡式的怪胎模式——左手从老百姓口袋中掏钱,右手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香港的情况很特殊,其土地在回归之前一直垄断于港英政府手里,港英政府用拍卖的方式来获得最高的地价,直到目前,整个香港的土地开发率才只有23%,大量的土地处于未开发状态。

  而与这种挤牙膏式的土地供应相对应的,是香港居民极其恶劣的居住环境——这种恶劣环境在全世界都是罕见。

  新加坡的情况同样特殊。它是一个海岛国家,土地奇缺,大量土地靠填海造田形成。因此,它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同样是畸形的,因为它只能采用大政府的住房供应方式,采用类似于“共产主义”平均分配的方式来保证居民的住房供应,否则就会有人住不上房。

  然而,内地与香港、新加坡的情况完全不同,内地是一个正常的完全可以走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大陆国家。它应该学习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建立起土地的现代产权模式,来保证土地的正常流转和有效供应,以保障经济发展和公民福利的同步长进,而不应该学习香港、新加坡的怪胎模式。

  至于住房保障体系,它只能作为补充手段,而不能作为主流手段。如果反客为主,那么,所导致的结果是中产阶级日益贫困化,全国人民都得靠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来实解决住房总量,这样政府就又回到大政府时段,计划经济再次回潮,左手把大家的土地财产全拿走,右手再给大家分房,而其结果,上一代人已经经历过,无复多言。

  土地从来都是这个国家的命根子。我们知道,中国革命成功的起点是土改,让广大农民获得土地,从而天下归心;中国改革成功的起点则是分田到户,对人民公社运动拨乱反正,把土地的部分产权归还给农民。

  而现在,中国已经到了在第一次土地革命(“土改”)、第二次土地革命(“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启动第三次土地革命(“现代土地产权制度”)的时候了。

  这意味着在物权法颁布之后,中国的土地制度终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http://bj.house.sina.com.cn/rule/2008-06-24/2200259266.html
原帖由 gu1981china 于 2008-6-24 14:12 发表
土地私有化是不可能的。

最简单的一个问题,凭什么把土地以低廉的价格卖给农民?光这点,城市里的人就要造反。

扯,,城里人有什么权力反对?即便是土地归了农民,那也是长期城乡二元体系的补偿而已。城里人当年吃着国家的计划粮,农民伯伯可是恼火的狠,有办法么?

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如画的女儿嫁给城里的瘫子,傻子。

不管农村土地如何改革,城里人是没有资格来赞成或反对的。

集体权到底是个什么权?还是把农民朋友手里土地的具体权利确定下来才好,不然早晚要被利益集团弄光分净。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8-6-25 00:06 发表
说实在的,我挺羡慕农村人有一块地
天灾人祸至少不被饿死:L :L :L
不过好像现在不允许城市户口买农村的地,是这样么?

正因为如此,土地私有化绝无可能,私有化必然带来土地兼并和集中,同时大量人失去土地,一旦发生大的灾害,无家可归无地可依的流民发生暴动可以说是必然的。  现代社会农业已不是主要生产部门,但重要性一点也不低,稳定的意义远大于农业创造gdp的意义。
土地所有权化和土地物权化是两个概念,物权化以后,即使是限定物权,也不是说动就动.
现在要做的是保障现有权利的尊严和流转方式.
原帖由 lqvod 于 2008-6-25 12:02 发表

正因为如此,土地私有化绝无可能,私有化必然带来土地兼并和集中,同时大量人失去土地,一旦发生大的灾害,无家可归无地可依的流民发生暴动可以说是必然的。  现代社会农业已不是主要生产部门,但重要性一点也不低 ...



中国没有土地的居民有多少 4-5亿了 以后城市化了就更多了 世界99%的国家土地私有化 是不是全都在暴动中啊!!
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不能大过宪法,宪法规定了农村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因此任何法律都不可能改变这个现实。

宪法没有修改,也没有提出修改,那些所谓学者如果连这个都不知道,大叫什么土地革命,那么就是白痴了。
原帖由 yewenyewu 于 2008-6-25 16:44 发表
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不能大过宪法,宪法规定了农村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因此任何法律都不可能改变这个现实。

宪法没有修改,也没有提出修改,那些所谓学者如果连这个都不知道,大叫什么土地革命,那么就是白痴了。


宪法顶个球 实际上很多地方 已经变相私有了 !!
中国没有土地的居民有多少 4-5亿了 以后城市化了就更多了 世界99%的国家土地私有化 是不是全都在暴动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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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还真别说,如果中国能完全、较和谐的解决三农问题,意义接近于解放全人类.

谁敢说不是:D
原帖由 mhzd 于 2008-6-25 13:09 发表



中国没有土地的居民有多少 4-5亿了 以后城市化了就更多了 世界99%的国家土地私有化 是不是全都在暴动中啊!!


别忘了中国特色,好好去研究一下历史
原帖由 max2006 于 2008-6-25 23:03 发表
中国没有土地的居民有多少 4-5亿了 以后城市化了就更多了 世界99%的国家土地私有化 是不是全都在暴动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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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还真别说,如果中国能完全、 ...

三农问题,我认为 主要还是农民(农业人口)太多的问题!!解决三农问题 根本出路是减少农业人口 怎样减少农业人口 这要慢慢的推进!
靠2-3亩田地过上富裕生活 是不可能的!!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是规模化经营!!田地 要交专业农民去种!其他的人口慢慢的 自然的转移到工业 服务业上来!!
]]
谨慎啊.
俺是农民.
如果改不好的话.
后果很严重.
原帖由 khlgdnmq 于 2008-6-26 12:49 发表
谨慎啊.
俺是农民.
如果改不好的话.
后果很严重.


私有化 也是变相私有化 很多地方土地不再重新分配了 所有权国家 使用权有偿!!可以继承 可以转让!!可以抵押等等!!
用途要严格控制!!为什么要重新分配 人口变化 那不是鼓励超生吗??在计划生育时代 绝大多数家庭人口在40-50年周期 不会有大的变化!!
有大的变化 一般是超生!!
原帖由 mhzd 于 2008-6-25 18:47 发表


宪法顶个球 实际上很多地方 已经变相私有了 !!

请你举出例子来,如何变相?

农村小产权交易,现在都被认定为是非法,你还能怎样的变相?非法占有,违法交易,都不能代表你拥有农村土地产权。没产权,收回你也只能哭。

宪法不算什么,但要通过改变什么法来进行土地革命,首先得先改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