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怡事件全记录:没有人幸免于罪 我们是李思怡的地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3:33:02
一、悲剧
  6月的中国还没有完全从非典的阴影中走出,人们刚刚为孙志刚案的“善
终”长出了一口气,但是命运似乎偏要捉弄中国人,一场更加惨烈的人间悲剧又
在成都上演了。

  报警

  2003年6月21日傍晚,这是一个炎热的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西路65号
院一幢的居民和往常一样在院里聊天、打麻将。几天来他们一直闻到一股奇怪的
“臭味”。这股越来越大的“臭味”令他们难以忍受。于是,他们开始寻找“臭
味”的来源。找了许久,终于发现,“臭味”来自三单元一楼东侧的25号。这里
住着一位吸毒的单身母亲李桂芳和她三岁的女儿李思怡。他们突然想起已经有好
长时间没有见到这母女二人了,于是立即向家委会主任反映情况。家委会主任急
忙赶到现场,看了看,感觉事态不妙,立即报警。警方的《现场勘查笔录》显
示,此时是6月21日19时45分。

  现场

  接到报警后,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见李家房
门用挂锁锁着,民警就从阳台翻入,强行拉开阳台门进入厨房,再经厨房进入客
厅。进入客厅后,民警发现主卧室的木门的明锁扣被绿色毛线绳拴着。见此情
况,民警先撞开了房门,随后将主卧室门上拴锁扣的毛线解开,接着民警试着推
主卧室的门,感觉到有阻力,推开一半,发现门后有一具小女孩的尸体。小女孩
的尸体半右侧仰卧在门前的地上,头朝东,脚朝西。女孩的上身穿着白色带绿圆
点的背心,外套一件红色短袖T恤,下身赤裸,没有穿袜子和鞋。尸体已高度腐
败,全身蝇蛆附着,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头部和颈部已白骨化,只有四肢及躯干
的皮肤是完整的。在主卧室内,靠东墙有一双人床,靠北墙有一衣柜,柜门开
启,床与衣柜之间的地面上杂乱地散布着衣物。室内东南角有一圆桌和一木柜。
室内南墙西端与院坝相连的门虚掩着,门及门锁完好。门前靠西墙有一张三人沙
发。院坝的围墙内侧无明显的攀爬痕迹,外侧墙面有攀爬痕迹。(根据:成都市
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刑警大队,《现场勘查笔录》,2003年6月21日;成都市青
白江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关于李思怡死亡案现场情况的说明》,2003年6月
22日。)

  死因

  随后进行的尸表检验显示,死者“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尸体高度腐败,腹
部及四肢皮革样化,头面部、颈部及会阴部有大量蝇蛆附着,最大蝇蛆长1.6cm
左右,面部及颈部大部分软组织被蝇蛆啃噬,面颅、头颅骨部分裸露。尸体全身
检验未检见明显外伤及异常。”解剖检验显示,“未见头皮下血肿,颞肌未见损
伤及出血,颅骨无骨折。颈部大部分软组织被蝇蛆啃噬,可见颈椎,舌骨及甲状
软骨无骨折。胸腹腔解剖见心、肺、肝、肾等脏器组织自溶明显,心脏表面及双
肺间隔未检见出血点,胃完全排空,胃壁皱缩,各脏器未检见明显损伤及异
常。”毒物化验的结果为,“提取胃、肝脏、肾脏作毒物化验,结果未检见常见
毒物。”(《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法医检验报告(编号:X03–94)》,
2003年6月24日)所谓“常见毒物”包括常见的鼠药类物质、安眠药类物质、农
药类物质和生物碱类物质。(《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编号:化
2003–1017)》,2003年6月26日)根据《法医检验报告》和《现场勘查笔
录》,排除了李思怡因暴力打击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警方、检察官和法
官一致推断李思怡死于饥渴。

  案情

  这户人家只有两口人,一个是三岁的李思怡,另一个就是她的妈妈李桂芳。
那么,李桂芳到哪里去了?她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她为什么不回家照看孩子?
难道她不知道一个三岁的孩子独自锁在家里要被饿死吗?

  警方、检察院、法院的事后调查澄清了这些问题。

  6月4日,李桂芳的两个朋友邀她一起吃午饭。她带上孩子,四个人一起吃了
午饭。这是李思怡吃的最后一顿饭。此时大约是上午11点左右。吃饭时三个大人
商定饭后去金堂县“找些钱”。吃完饭后,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几天李思
怡正在生病,上午还到医院打过针,回家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见孩子睡着
了,李桂芳用一条绿毛线绳拴住了主卧室的门,然后锁上房门就出去了。此时是
下午1点多钟。

  李桂芳与两个朋友一起打车去金堂县。到了金堂县之后,三人分手,李桂芳
独自去了一家超市。她在超市偷了2瓶洗发水。售货员发现了她的行为,并告诉
了超市的保安。等待在出口处的保安抓到了李桂芳。随后保安向金堂县公安局城
郊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黄小兵赶到超市把李桂芳带回派出所。黄小兵对李桂芳
进行了讯问。凭着警察的职业嗅觉,黄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员,于是提出要
作尿检。黄小兵为此请示副所长王新,得到王新的批准。尿检结果呈阳性,确认
李桂芳确系吸毒人员。在第一份笔录中,记录着李桂芳告诉黄小兵,家里只有一
个小女孩,无人照看。

  黄小兵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尿检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对其实行强制戒毒。王
新再次批准。此时是6月4日下午5点左右。黄小兵也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的家庭
情况,告诉他李桂芳家里还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女孩。黄小兵还向团结村派出所
核实了李桂芳的情况。这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与此案有关的第一个电话,接电
话的是在这里实习的成都市警察学校在校学生穆羽。王新又请示当时金堂县公安
局的值班领导吴仕见。尽管在王新给吴仕见的请示报告里写明了李桂芳家里有一
个无人照顾的小孩,但是吴仕见仍然批准了对李桂芳强制戒毒。这样对李桂芳强
制戒毒的手续就齐全了。据李桂芳说,她见到王新之后,得知他是副所长,就告
诉他自己有一个小女儿独自留在家里,要求在去戒毒所之前先回家安顿孩子,但
是王新没理她。

  晚上22点左右,城郊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押送李桂芳和另一位姓刘的吸毒人
员去成都的戒毒所。李桂芳在第一辆警车上,王新做驾驶员,另一位副所长卢晓
辉坐在副驾驶位上,与李桂芳一同坐在后排的还有一位姓唐的协管员。姓刘的吸
毒人员在第二辆警车上,黄小兵驾驶。据李桂芳自己陈述,临上车时,她拉住车
门不肯上车,哀求王新让她先回家安顿孩子。上车后,她仍不断地对王新讲家里
有一个小孩,请求路过青白江时让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顿好了再跟他们走。她
还请求王新给她二姐打个电话,请她帮助照顾一下孩子。但是,尽管李桂芳不断
重复她的请求,就是没人理睬。

  从金堂县到成都,青白江是必经之路。李桂芳对这条路很熟。当她发现车已
经过了青白江时,开始用头连续猛撞车门。在这种情况下,王新终于做出了反
应,同意给打电话。李桂芳告诉了王新她姐姐家里的电话号码。王新当即让卢晓
辉给李桂芳的姐姐打电话。卢晓辉打通了电话,但是没人接。王新又让卢晓辉查
114,查到了团结村派出所的值班电话。这个电话也打通了,接电话的又是穆
羽。此时是6月4日晚上10点半左右。这也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个与此案有
关的电话。卢晓辉告诉穆羽,我们将李桂芳强制戒毒了,她有个小孩在家里,麻
烦你们通知她姐姐去安排一下。穆羽回答说知道了。根据派出所的值班记录和电
信局的记录,法庭确认了这次电话。

  在这一事件中,团结村派出所两次接到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他们知道李
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李桂芳家里的情况,而且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二姐
家不足两百米,距离李桂芳家也仅仅一个街区,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在最初的报道中,当时团结村派出所值班的只有一个实习生穆羽,他共接到
两次金堂县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而且他既没有给李桂芳的姐姐打电话,也没
有向其他民警和领导汇报,也未作电话记录,事后也未再提起这件事。还有一种
报道说,穆羽给李桂芳的姐姐打了几次电话,但没人接。他也在黑板上写了这件
事,但随后就被人擦掉了。后来,面对越来越大的压力,穆羽自己改变了说法。
据《新闻周刊》记者孙展报道,穆羽说当时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在场,值班的警
察都在场,他们还问了电话的内容,而且当时还有人对他说不要管这件事。穆羽
还强调,当天是端午节,所里发东西,有领取东西的记录,这份记录可以证明谁
在现场。但是,事发之后,除了缺乏经验的穆羽之外,所有的人都一口咬定自己
当时不在现场。

  在戒毒所办理完各种手续之后已是6月5日凌晨。就在交接过程中,李桂芳仍
不放心,反复说自己家里有个无人照看的小孩。在王新离开戒毒所之前,李桂芳
再次请求王新落实孩子的事情。王新说已经告诉团结村派出所了。王还对李桂芳
说你可以与戒毒所管教干部说这件事。此时大约是6月5日凌晨1点左右。随后,
王新等人返回金堂县,再次路过青白江时,同样没有停车。

  第二天上午,黄小兵值班。上午9点左右,王新、卢晓辉让黄小兵再与团结
村派出所联系,问一下孩子的事办好了没有,黄小兵回答说联系了。据黄小兵
说,他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但是团结村派出所不承认,电信局也查不到这
个电话的记录。按规定,黄小兵应该在三日之内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达李桂
芳的家属、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但是黄小兵没有送。事发之后,人们发
现,这三份通知书还躺在他的办公桌的抽屉里。从6月5日上午直到6月21日傍
晚,无论是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还是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都无人再过问这件
事。

  据《新闻周刊》记者孙展报道,李桂芳在接受采访时说,尽管王新做了保
证,但她还是为女儿担心,所以进戒毒所的第二天,她又向室长报告,自己有一
个小女儿独自留在家里,要求给姐姐打个电话,向姐姐说一说孩子的事情。室长
向管教干部作了汇报。但是戒毒所没有让她打这个电话。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在
戒毒所里采访了李桂芳,并拍摄了整个采访过程。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李
桂芳说她没有向戒毒所的管理人员提过孩子的事。李桂芳说,在戒毒所里她给姐
姐打过一次电话,但没有打通。李桂芳解释,戒毒所允许戒毒人员三天打一次电
话,由管教干部安排时间,只能在晚上打,但是她姐姐习惯晚上出去玩,所以电
话没有打通。当记者追问她为什么只打这么一次的时候,李桂芳回答,王所长答
应的好,他保证了的,所以她认为他肯定会给办的。

  就这样,从6月4日中午到6月21日傍晚,李思怡一个人被锁在家里。

  善后

  在接受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采访时,李桂芳说6月22日上午7点多钟,来了第
一批警察,询问6月4日的事情。10点多钟又来了一批,问了大致相同的问题。临
走的时候,警察告诉她,思怡出事了,娃娃死了。金堂县公安局来戒毒所向她道
歉。此后的几天里,还来了许多人,她已经记不住都是什么部门的、从哪里来
的。她向公安局提出了两项要求:一是给她找份工作,出去以后不吸毒了;二是
把孩子的后事处理好。后来她又提出经济赔偿要求。公安局开始说赔偿两万元,
她不同意。过了几天,又提出赔偿十万元,这次她同意了,并签了字。6月27日
深夜,警察把她从戒毒所带到火葬场,向孩子的遗体告别。她只是大概看了看,
不知道孩子最后的样子,警察不让她仔细看,警察说看了你也认不出来了。她说
当时有很多人在场,除了青白江刑警大队的人之外,她一个都不认识。离开火葬
场,她又被押回戒毒所。

  从6月22日上午得到李思怡的死讯到6月27日深夜李思怡火化,她始终没有见
到一位亲属和朋友,也没有得到律师的帮助,她对外界的事态一无所知,就在这
种强制隔离状态中、在戒毒反应的煎熬中签署了赔偿协议。

  据《新闻周刊》记者孙展报道,事发不久,李桂芳就离开了戒毒所。但是,
警方没有让她回家,而是直接把她送到距离成都三百多公里的四川省乐山市马边
县。警方告诫她,现在找你的人很多,轻易不要回到青白江。她在县城里租了一
间房子住了下来。在这里李桂芳有一位多年未曾谋面的姐姐。警方赔偿的10万元
钱就由这个姐姐替李桂芳掌管。

  9月20日,一个阴雨天,李思怡的骨灰被埋葬在马边县城附近的山坡上,那
里也埋葬着她的姥爷和姥姥。李桂芳说,她给孩子买了一块墓地,那里原来种着
玉米,她把玉米铲掉了,挖了一个槽,把孩子埋了进去。

  

  二、悲剧的反响

  李思怡,那个生前落寞孤寂、无人问津、被人遗忘的小姑娘,那个在饥饿、
干渴、黑暗、恐惧中孤独死去的小姑娘,死后却得到了空前的关注和关切。

  她的名字首先出现在成都的地方报纸上,继而出现在全国各地的媒体上,出
现在香港凤凰卫视的画面上,地球另一面的美国之音也报道了她不幸的身世,她
的悲剧在互联网上引来了汹涌如潮的评论,她的家门口被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围
得水泄不通,她唯一的玩具——那个破旧的绒毛熊——也被一再报道,她居住过
的被停止供电很久的房间淹没在炫目的闪光灯之中……值得庆幸的是,她的名字
也出现在政府的公文中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的批示里。

  政府的反应

  据《四川日报》报道,李思怡事件发生时正值四川省全省机关纪律作风大整
顿。从5月28日至6月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在短短的6天时间
里,连续3次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批示。6月8日,张学忠主持召开省委
常委会,用3个小时专题研究公安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决定,6至8月份
在全省政法公安队伍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从5月下旬开始,全省6万
多公安民警每个人都明显地感到空前的震动和压力。

  李思怡惨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李思怡事件发生后,四川省和成都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调查,严肃处
理。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专门作了批示。前成都市公安局局长、现任成都市委政
法委书记王体乾在批示中写道:“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饿死在我们这些‘冷
血者’手中。失职人员都应受到良心的谴责,受到法律的惩处。”据悉,国务委
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副部长田期玉也为此案作出批示。

  成都市公安局迅速做出了反应。该局用“极端不负责任、执法冷漠、严重失
职渎职”对涉案民警的行为进行了评价。三天以后,6月24日下午,以在全局大
会通报的形式公布了对此事件的初步处理结果: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刑警
队长、副所长王新、副所长卢晓辉,以涉嫌渎职罪,移送检察机关,执行刑事拘
留;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刘继国,副所长王际勇,民警黄小兵、王华
麟,依照《人民警察法》,停止其执行职务;免去青白江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
所长王国富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团结村派出所教导员邱小琳,停
止其执行职务;对团结村派出所市警校实习学生穆羽作开除学籍处理;金堂县公
安局政委吴仕见引咎辞职,待调查结束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据《四川日报》报道,李思怡案被四川省公安部门作为“集中教育整顿”的
案例,以便让民警“真切地感到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冷漠、麻木现象而导致的可怕
后果”。该报乐观地宣称,“集中教育整顿,……迅速在全省公安系统铺开”,
“公安机关以破釜沉舟的勇气,动真格整肃队伍作风纪律,赢得党委、政府和广
大群众的赞誉。”

  据《香港商报》(2003年08月08日)报道,8月7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深
圳考察时提到今年发生在内地的多起警员违法事件,包括广州“孙志刚事件”及
成都“李思怡事件”,希望警方能从这些严重违法事件吸取教训,加强公安队伍
建设,提高警员素质,执法为民。

  据四川消防网报道,连日来,成都各个消防大队、中队就“李思怡事件”分
别认真开展了“如果是自己的小孩我会怎么办?”专题讨论活动。我在当地调查
时得知,“集中教育整顿”并不仅仅局限于公安系统,政府行政部门的大小官员
也在“教育整顿”之列。

  平心而论,在李思怡一案中,政府的反应是迅速的,处罚也是严厉的,而且
还就此事在党政系统内部开展了教育整顿。遗憾的是,成都官方在迅速而严厉地
处罚责任人的同时,也对媒体和记者施加了压力。最早报道这一事件的《成都商
报》记者李亚玲的后续报道就被封杀了。6月24日之后,四川媒体对于这一事件
或是按照官方口径进行报道,或是保持可以理解的沉默。地方政府还千方百计劝
阻省外媒体不要报道此案,例如成功地阻止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和报道。地方政
府还有效地控制了消息源,如切断李桂芳与外界的联系、禁止基层民警接受采访
等等,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不受控制的媒体的采访和报道。与此同时,政府也积
极发布消息“以正视听”,这些消息故意掩饰民警的失职和渎职,故意夸大李桂
芳的过失,有意识地把公众的责难引到李桂芳身上,而事实上在这一案件中她恰
恰也是一个受害者!

  社会的反响

  李思怡事件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强烈关注。从6月22日直到11月中旬,关于
这一事件的报道和评论高潮迭起。6月下旬和7月上旬是第一个高峰期,李思怡百
日忌辰掀起了第二个高峰期,开庭审判王新和黄小兵又引来了第三个高峰期。

  这些关注在媒体上留下了清晰的纪录。这些媒体包括互联网、报纸、杂志、
电视和广播电台。互联网显示了无穷的威力。网络几乎成为公众维护正义的最主
要的也是唯一的平台。

  与政府部门对责任人的严厉处罚和领导人的冷峻批示不同,我们从媒体上的
报道和评论中看到的是无以复加的哀伤、不可遏止的怒火、最严厉的谴责和诅
咒,还有深深的自责和反思。

  小思怡临死前经受的痛苦和她那短暂而不幸的身世令人心痛至极,禁不住失
声泪流。一位阅读了报道的男记者写道:“我的双眼充满了酸涩”,“我的眼泪
流满了脸”,“骑车走在路上的时候,大街上所有的小男孩小女孩子都像风中的
一颗颗沙子在冲击我的眼睛我的泪腺,使我忍不住想停下来坐在路边狂哭一
场。”(《我的第一滴新闻泪》)那些为人父母者更是哀伤至极。作为母亲的李
亚玲“从采访到写稿”都是“心痛如绞”,“想象着3岁的小思怡哭着敲打房
门、直到声嘶力竭最终倒下,想象着这个可怜的孩子死前可能曾经历过的漫长的
痛苦、悲伤、恐惧、无助和绝望,记者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给母亲和姐姐讲
起此事,大家都哭了,一夜未眠”。

  一想到这是一个如此繁荣的时代,而成都又是一个以“天府之国”著称的现
代大都市,人们更是怒不可遏。一位网友写道:“你在一个酒饱饭足/的幸福时
代/活活饿死了!”(《你死于一种冷》)

  极为简单的案情使任何人都可以独立做出判断:警察的失职是这一惨剧的直
接原因,而且这种失职又是那么容易避免。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有一个警察再多
打一个电话,如果王新在两次经过李桂芳家时停一次车,如果团结村派出所有一
个警察肯多走几步路,如果《强制戒毒通知书》能够按规定送达……这些举手投
足之劳就可以挽救一个生命,使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免于惨死,但是没有一个警察
这么做,没有一个!那个面对母亲的跪地哀求无动于衷的王新,站在法庭上还能
够时而面露微笑。他的律师为他做的是无罪辩护,还令人震惊地提出李思怡也许
在李桂芳离开家门之前就死了。一位母亲悲愤地呼喊道:“老天爷啊,你为什么
不用雷劈死他们?!”

  一位网友写道:“我们在这样的时间点上,在一个人类已经从愚昧和粗野的
黑暗时代走出来几百年的今天,在食物摆放满了超市、清水充溢了每一根水管的
城市里,在一栋住满了人的楼房里,在一个距离警察只有100米的巷道里,在一
个母亲恳求警察照料一下她被关在家里的孩子的跪地哭喊里,让一个3岁的无助
生命,慢慢地在饥渴中死去。”“我一生里从没有过这样耻辱和罪恶深重的感
觉。我生存的这个种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遭遇这样的方式死去。”“我在这个
深夜里肝胆欲裂,痛哭失声。”“我行走在斗室之间,撕裂灵魂的痛哭在寂静的
公寓楼里回荡,这是我一生里不曾有过的疯狂的呦哭。你们会以为我疯了,而只
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没有疯。”(《死寂里的一声啜泣——写给思怡》)任不寐指
出:“李思怡之死把心灵逼迫到一个忍无可忍的境地。”(《祭李思怡文》)一、悲剧
  6月的中国还没有完全从非典的阴影中走出,人们刚刚为孙志刚案的“善
终”长出了一口气,但是命运似乎偏要捉弄中国人,一场更加惨烈的人间悲剧又
在成都上演了。

  报警

  2003年6月21日傍晚,这是一个炎热的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西路65号
院一幢的居民和往常一样在院里聊天、打麻将。几天来他们一直闻到一股奇怪的
“臭味”。这股越来越大的“臭味”令他们难以忍受。于是,他们开始寻找“臭
味”的来源。找了许久,终于发现,“臭味”来自三单元一楼东侧的25号。这里
住着一位吸毒的单身母亲李桂芳和她三岁的女儿李思怡。他们突然想起已经有好
长时间没有见到这母女二人了,于是立即向家委会主任反映情况。家委会主任急
忙赶到现场,看了看,感觉事态不妙,立即报警。警方的《现场勘查笔录》显
示,此时是6月21日19时45分。

  现场

  接到报警后,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见李家房
门用挂锁锁着,民警就从阳台翻入,强行拉开阳台门进入厨房,再经厨房进入客
厅。进入客厅后,民警发现主卧室的木门的明锁扣被绿色毛线绳拴着。见此情
况,民警先撞开了房门,随后将主卧室门上拴锁扣的毛线解开,接着民警试着推
主卧室的门,感觉到有阻力,推开一半,发现门后有一具小女孩的尸体。小女孩
的尸体半右侧仰卧在门前的地上,头朝东,脚朝西。女孩的上身穿着白色带绿圆
点的背心,外套一件红色短袖T恤,下身赤裸,没有穿袜子和鞋。尸体已高度腐
败,全身蝇蛆附着,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头部和颈部已白骨化,只有四肢及躯干
的皮肤是完整的。在主卧室内,靠东墙有一双人床,靠北墙有一衣柜,柜门开
启,床与衣柜之间的地面上杂乱地散布着衣物。室内东南角有一圆桌和一木柜。
室内南墙西端与院坝相连的门虚掩着,门及门锁完好。门前靠西墙有一张三人沙
发。院坝的围墙内侧无明显的攀爬痕迹,外侧墙面有攀爬痕迹。(根据:成都市
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刑警大队,《现场勘查笔录》,2003年6月21日;成都市青
白江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关于李思怡死亡案现场情况的说明》,2003年6月
22日。)

  死因

  随后进行的尸表检验显示,死者“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尸体高度腐败,腹
部及四肢皮革样化,头面部、颈部及会阴部有大量蝇蛆附着,最大蝇蛆长1.6cm
左右,面部及颈部大部分软组织被蝇蛆啃噬,面颅、头颅骨部分裸露。尸体全身
检验未检见明显外伤及异常。”解剖检验显示,“未见头皮下血肿,颞肌未见损
伤及出血,颅骨无骨折。颈部大部分软组织被蝇蛆啃噬,可见颈椎,舌骨及甲状
软骨无骨折。胸腹腔解剖见心、肺、肝、肾等脏器组织自溶明显,心脏表面及双
肺间隔未检见出血点,胃完全排空,胃壁皱缩,各脏器未检见明显损伤及异
常。”毒物化验的结果为,“提取胃、肝脏、肾脏作毒物化验,结果未检见常见
毒物。”(《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法医检验报告(编号:X03–94)》,
2003年6月24日)所谓“常见毒物”包括常见的鼠药类物质、安眠药类物质、农
药类物质和生物碱类物质。(《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编号:化
2003–1017)》,2003年6月26日)根据《法医检验报告》和《现场勘查笔
录》,排除了李思怡因暴力打击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警方、检察官和法
官一致推断李思怡死于饥渴。

  案情

  这户人家只有两口人,一个是三岁的李思怡,另一个就是她的妈妈李桂芳。
那么,李桂芳到哪里去了?她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她为什么不回家照看孩子?
难道她不知道一个三岁的孩子独自锁在家里要被饿死吗?

  警方、检察院、法院的事后调查澄清了这些问题。

  6月4日,李桂芳的两个朋友邀她一起吃午饭。她带上孩子,四个人一起吃了
午饭。这是李思怡吃的最后一顿饭。此时大约是上午11点左右。吃饭时三个大人
商定饭后去金堂县“找些钱”。吃完饭后,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几天李思
怡正在生病,上午还到医院打过针,回家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见孩子睡着
了,李桂芳用一条绿毛线绳拴住了主卧室的门,然后锁上房门就出去了。此时是
下午1点多钟。

  李桂芳与两个朋友一起打车去金堂县。到了金堂县之后,三人分手,李桂芳
独自去了一家超市。她在超市偷了2瓶洗发水。售货员发现了她的行为,并告诉
了超市的保安。等待在出口处的保安抓到了李桂芳。随后保安向金堂县公安局城
郊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黄小兵赶到超市把李桂芳带回派出所。黄小兵对李桂芳
进行了讯问。凭着警察的职业嗅觉,黄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员,于是提出要
作尿检。黄小兵为此请示副所长王新,得到王新的批准。尿检结果呈阳性,确认
李桂芳确系吸毒人员。在第一份笔录中,记录着李桂芳告诉黄小兵,家里只有一
个小女孩,无人照看。

  黄小兵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尿检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对其实行强制戒毒。王
新再次批准。此时是6月4日下午5点左右。黄小兵也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的家庭
情况,告诉他李桂芳家里还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女孩。黄小兵还向团结村派出所
核实了李桂芳的情况。这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与此案有关的第一个电话,接电
话的是在这里实习的成都市警察学校在校学生穆羽。王新又请示当时金堂县公安
局的值班领导吴仕见。尽管在王新给吴仕见的请示报告里写明了李桂芳家里有一
个无人照顾的小孩,但是吴仕见仍然批准了对李桂芳强制戒毒。这样对李桂芳强
制戒毒的手续就齐全了。据李桂芳说,她见到王新之后,得知他是副所长,就告
诉他自己有一个小女儿独自留在家里,要求在去戒毒所之前先回家安顿孩子,但
是王新没理她。

  晚上22点左右,城郊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押送李桂芳和另一位姓刘的吸毒人
员去成都的戒毒所。李桂芳在第一辆警车上,王新做驾驶员,另一位副所长卢晓
辉坐在副驾驶位上,与李桂芳一同坐在后排的还有一位姓唐的协管员。姓刘的吸
毒人员在第二辆警车上,黄小兵驾驶。据李桂芳自己陈述,临上车时,她拉住车
门不肯上车,哀求王新让她先回家安顿孩子。上车后,她仍不断地对王新讲家里
有一个小孩,请求路过青白江时让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顿好了再跟他们走。她
还请求王新给她二姐打个电话,请她帮助照顾一下孩子。但是,尽管李桂芳不断
重复她的请求,就是没人理睬。

  从金堂县到成都,青白江是必经之路。李桂芳对这条路很熟。当她发现车已
经过了青白江时,开始用头连续猛撞车门。在这种情况下,王新终于做出了反
应,同意给打电话。李桂芳告诉了王新她姐姐家里的电话号码。王新当即让卢晓
辉给李桂芳的姐姐打电话。卢晓辉打通了电话,但是没人接。王新又让卢晓辉查
114,查到了团结村派出所的值班电话。这个电话也打通了,接电话的又是穆
羽。此时是6月4日晚上10点半左右。这也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个与此案有
关的电话。卢晓辉告诉穆羽,我们将李桂芳强制戒毒了,她有个小孩在家里,麻
烦你们通知她姐姐去安排一下。穆羽回答说知道了。根据派出所的值班记录和电
信局的记录,法庭确认了这次电话。

  在这一事件中,团结村派出所两次接到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他们知道李
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李桂芳家里的情况,而且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二姐
家不足两百米,距离李桂芳家也仅仅一个街区,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在最初的报道中,当时团结村派出所值班的只有一个实习生穆羽,他共接到
两次金堂县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而且他既没有给李桂芳的姐姐打电话,也没
有向其他民警和领导汇报,也未作电话记录,事后也未再提起这件事。还有一种
报道说,穆羽给李桂芳的姐姐打了几次电话,但没人接。他也在黑板上写了这件
事,但随后就被人擦掉了。后来,面对越来越大的压力,穆羽自己改变了说法。
据《新闻周刊》记者孙展报道,穆羽说当时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在场,值班的警
察都在场,他们还问了电话的内容,而且当时还有人对他说不要管这件事。穆羽
还强调,当天是端午节,所里发东西,有领取东西的记录,这份记录可以证明谁
在现场。但是,事发之后,除了缺乏经验的穆羽之外,所有的人都一口咬定自己
当时不在现场。

  在戒毒所办理完各种手续之后已是6月5日凌晨。就在交接过程中,李桂芳仍
不放心,反复说自己家里有个无人照看的小孩。在王新离开戒毒所之前,李桂芳
再次请求王新落实孩子的事情。王新说已经告诉团结村派出所了。王还对李桂芳
说你可以与戒毒所管教干部说这件事。此时大约是6月5日凌晨1点左右。随后,
王新等人返回金堂县,再次路过青白江时,同样没有停车。

  第二天上午,黄小兵值班。上午9点左右,王新、卢晓辉让黄小兵再与团结
村派出所联系,问一下孩子的事办好了没有,黄小兵回答说联系了。据黄小兵
说,他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但是团结村派出所不承认,电信局也查不到这
个电话的记录。按规定,黄小兵应该在三日之内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达李桂
芳的家属、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但是黄小兵没有送。事发之后,人们发
现,这三份通知书还躺在他的办公桌的抽屉里。从6月5日上午直到6月21日傍
晚,无论是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还是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都无人再过问这件
事。

  据《新闻周刊》记者孙展报道,李桂芳在接受采访时说,尽管王新做了保
证,但她还是为女儿担心,所以进戒毒所的第二天,她又向室长报告,自己有一
个小女儿独自留在家里,要求给姐姐打个电话,向姐姐说一说孩子的事情。室长
向管教干部作了汇报。但是戒毒所没有让她打这个电话。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在
戒毒所里采访了李桂芳,并拍摄了整个采访过程。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李
桂芳说她没有向戒毒所的管理人员提过孩子的事。李桂芳说,在戒毒所里她给姐
姐打过一次电话,但没有打通。李桂芳解释,戒毒所允许戒毒人员三天打一次电
话,由管教干部安排时间,只能在晚上打,但是她姐姐习惯晚上出去玩,所以电
话没有打通。当记者追问她为什么只打这么一次的时候,李桂芳回答,王所长答
应的好,他保证了的,所以她认为他肯定会给办的。

  就这样,从6月4日中午到6月21日傍晚,李思怡一个人被锁在家里。

  善后

  在接受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采访时,李桂芳说6月22日上午7点多钟,来了第
一批警察,询问6月4日的事情。10点多钟又来了一批,问了大致相同的问题。临
走的时候,警察告诉她,思怡出事了,娃娃死了。金堂县公安局来戒毒所向她道
歉。此后的几天里,还来了许多人,她已经记不住都是什么部门的、从哪里来
的。她向公安局提出了两项要求:一是给她找份工作,出去以后不吸毒了;二是
把孩子的后事处理好。后来她又提出经济赔偿要求。公安局开始说赔偿两万元,
她不同意。过了几天,又提出赔偿十万元,这次她同意了,并签了字。6月27日
深夜,警察把她从戒毒所带到火葬场,向孩子的遗体告别。她只是大概看了看,
不知道孩子最后的样子,警察不让她仔细看,警察说看了你也认不出来了。她说
当时有很多人在场,除了青白江刑警大队的人之外,她一个都不认识。离开火葬
场,她又被押回戒毒所。

  从6月22日上午得到李思怡的死讯到6月27日深夜李思怡火化,她始终没有见
到一位亲属和朋友,也没有得到律师的帮助,她对外界的事态一无所知,就在这
种强制隔离状态中、在戒毒反应的煎熬中签署了赔偿协议。

  据《新闻周刊》记者孙展报道,事发不久,李桂芳就离开了戒毒所。但是,
警方没有让她回家,而是直接把她送到距离成都三百多公里的四川省乐山市马边
县。警方告诫她,现在找你的人很多,轻易不要回到青白江。她在县城里租了一
间房子住了下来。在这里李桂芳有一位多年未曾谋面的姐姐。警方赔偿的10万元
钱就由这个姐姐替李桂芳掌管。

  9月20日,一个阴雨天,李思怡的骨灰被埋葬在马边县城附近的山坡上,那
里也埋葬着她的姥爷和姥姥。李桂芳说,她给孩子买了一块墓地,那里原来种着
玉米,她把玉米铲掉了,挖了一个槽,把孩子埋了进去。

  

  二、悲剧的反响

  李思怡,那个生前落寞孤寂、无人问津、被人遗忘的小姑娘,那个在饥饿、
干渴、黑暗、恐惧中孤独死去的小姑娘,死后却得到了空前的关注和关切。

  她的名字首先出现在成都的地方报纸上,继而出现在全国各地的媒体上,出
现在香港凤凰卫视的画面上,地球另一面的美国之音也报道了她不幸的身世,她
的悲剧在互联网上引来了汹涌如潮的评论,她的家门口被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围
得水泄不通,她唯一的玩具——那个破旧的绒毛熊——也被一再报道,她居住过
的被停止供电很久的房间淹没在炫目的闪光灯之中……值得庆幸的是,她的名字
也出现在政府的公文中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的批示里。

  政府的反应

  据《四川日报》报道,李思怡事件发生时正值四川省全省机关纪律作风大整
顿。从5月28日至6月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在短短的6天时间
里,连续3次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批示。6月8日,张学忠主持召开省委
常委会,用3个小时专题研究公安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决定,6至8月份
在全省政法公安队伍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从5月下旬开始,全省6万
多公安民警每个人都明显地感到空前的震动和压力。

  李思怡惨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李思怡事件发生后,四川省和成都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调查,严肃处
理。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专门作了批示。前成都市公安局局长、现任成都市委政
法委书记王体乾在批示中写道:“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饿死在我们这些‘冷
血者’手中。失职人员都应受到良心的谴责,受到法律的惩处。”据悉,国务委
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副部长田期玉也为此案作出批示。

  成都市公安局迅速做出了反应。该局用“极端不负责任、执法冷漠、严重失
职渎职”对涉案民警的行为进行了评价。三天以后,6月24日下午,以在全局大
会通报的形式公布了对此事件的初步处理结果: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刑警
队长、副所长王新、副所长卢晓辉,以涉嫌渎职罪,移送检察机关,执行刑事拘
留;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刘继国,副所长王际勇,民警黄小兵、王华
麟,依照《人民警察法》,停止其执行职务;免去青白江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
所长王国富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团结村派出所教导员邱小琳,停
止其执行职务;对团结村派出所市警校实习学生穆羽作开除学籍处理;金堂县公
安局政委吴仕见引咎辞职,待调查结束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据《四川日报》报道,李思怡案被四川省公安部门作为“集中教育整顿”的
案例,以便让民警“真切地感到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冷漠、麻木现象而导致的可怕
后果”。该报乐观地宣称,“集中教育整顿,……迅速在全省公安系统铺开”,
“公安机关以破釜沉舟的勇气,动真格整肃队伍作风纪律,赢得党委、政府和广
大群众的赞誉。”

  据《香港商报》(2003年08月08日)报道,8月7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深
圳考察时提到今年发生在内地的多起警员违法事件,包括广州“孙志刚事件”及
成都“李思怡事件”,希望警方能从这些严重违法事件吸取教训,加强公安队伍
建设,提高警员素质,执法为民。

  据四川消防网报道,连日来,成都各个消防大队、中队就“李思怡事件”分
别认真开展了“如果是自己的小孩我会怎么办?”专题讨论活动。我在当地调查
时得知,“集中教育整顿”并不仅仅局限于公安系统,政府行政部门的大小官员
也在“教育整顿”之列。

  平心而论,在李思怡一案中,政府的反应是迅速的,处罚也是严厉的,而且
还就此事在党政系统内部开展了教育整顿。遗憾的是,成都官方在迅速而严厉地
处罚责任人的同时,也对媒体和记者施加了压力。最早报道这一事件的《成都商
报》记者李亚玲的后续报道就被封杀了。6月24日之后,四川媒体对于这一事件
或是按照官方口径进行报道,或是保持可以理解的沉默。地方政府还千方百计劝
阻省外媒体不要报道此案,例如成功地阻止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和报道。地方政
府还有效地控制了消息源,如切断李桂芳与外界的联系、禁止基层民警接受采访
等等,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不受控制的媒体的采访和报道。与此同时,政府也积
极发布消息“以正视听”,这些消息故意掩饰民警的失职和渎职,故意夸大李桂
芳的过失,有意识地把公众的责难引到李桂芳身上,而事实上在这一案件中她恰
恰也是一个受害者!

  社会的反响

  李思怡事件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强烈关注。从6月22日直到11月中旬,关于
这一事件的报道和评论高潮迭起。6月下旬和7月上旬是第一个高峰期,李思怡百
日忌辰掀起了第二个高峰期,开庭审判王新和黄小兵又引来了第三个高峰期。

  这些关注在媒体上留下了清晰的纪录。这些媒体包括互联网、报纸、杂志、
电视和广播电台。互联网显示了无穷的威力。网络几乎成为公众维护正义的最主
要的也是唯一的平台。

  与政府部门对责任人的严厉处罚和领导人的冷峻批示不同,我们从媒体上的
报道和评论中看到的是无以复加的哀伤、不可遏止的怒火、最严厉的谴责和诅
咒,还有深深的自责和反思。

  小思怡临死前经受的痛苦和她那短暂而不幸的身世令人心痛至极,禁不住失
声泪流。一位阅读了报道的男记者写道:“我的双眼充满了酸涩”,“我的眼泪
流满了脸”,“骑车走在路上的时候,大街上所有的小男孩小女孩子都像风中的
一颗颗沙子在冲击我的眼睛我的泪腺,使我忍不住想停下来坐在路边狂哭一
场。”(《我的第一滴新闻泪》)那些为人父母者更是哀伤至极。作为母亲的李
亚玲“从采访到写稿”都是“心痛如绞”,“想象着3岁的小思怡哭着敲打房
门、直到声嘶力竭最终倒下,想象着这个可怜的孩子死前可能曾经历过的漫长的
痛苦、悲伤、恐惧、无助和绝望,记者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给母亲和姐姐讲
起此事,大家都哭了,一夜未眠”。

  一想到这是一个如此繁荣的时代,而成都又是一个以“天府之国”著称的现
代大都市,人们更是怒不可遏。一位网友写道:“你在一个酒饱饭足/的幸福时
代/活活饿死了!”(《你死于一种冷》)

  极为简单的案情使任何人都可以独立做出判断:警察的失职是这一惨剧的直
接原因,而且这种失职又是那么容易避免。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有一个警察再多
打一个电话,如果王新在两次经过李桂芳家时停一次车,如果团结村派出所有一
个警察肯多走几步路,如果《强制戒毒通知书》能够按规定送达……这些举手投
足之劳就可以挽救一个生命,使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免于惨死,但是没有一个警察
这么做,没有一个!那个面对母亲的跪地哀求无动于衷的王新,站在法庭上还能
够时而面露微笑。他的律师为他做的是无罪辩护,还令人震惊地提出李思怡也许
在李桂芳离开家门之前就死了。一位母亲悲愤地呼喊道:“老天爷啊,你为什么
不用雷劈死他们?!”

  一位网友写道:“我们在这样的时间点上,在一个人类已经从愚昧和粗野的
黑暗时代走出来几百年的今天,在食物摆放满了超市、清水充溢了每一根水管的
城市里,在一栋住满了人的楼房里,在一个距离警察只有100米的巷道里,在一
个母亲恳求警察照料一下她被关在家里的孩子的跪地哭喊里,让一个3岁的无助
生命,慢慢地在饥渴中死去。”“我一生里从没有过这样耻辱和罪恶深重的感
觉。我生存的这个种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遭遇这样的方式死去。”“我在这个
深夜里肝胆欲裂,痛哭失声。”“我行走在斗室之间,撕裂灵魂的痛哭在寂静的
公寓楼里回荡,这是我一生里不曾有过的疯狂的呦哭。你们会以为我疯了,而只
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没有疯。”(《死寂里的一声啜泣——写给思怡》)任不寐指
出:“李思怡之死把心灵逼迫到一个忍无可忍的境地。”(《祭李思怡文》)
世态炎凉
还是那句话:如果警察不办案,社会治安好一半!
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良心去哪儿了!?一群道貌岸然的家伙!!!
好文!我有一个两岁的儿子,每当想起一个幼小生命被活活饿死,我总是忍不住泪流满面!!
悲惨!那间房屋以后谁还敢去住,太可怕了!那些民警真该把他们也饿死!
中国龙啊,什么时候你才能腾飞?
以下是引用爱国一员在2004-4-4 13:38:00的发言:
中国龙啊,什么时候你才能腾飞?



象这样?恐怕没什么机会!
真想杀了这帮警察
我这辈子最恨的人:
警察,医生,老师
最不安全的地方:
公安局,医院,学校
[em06][em06][em06][em06][em10][em10]
他妈的警察!
我比较怀疑楼主这个时候把这样得旧闻拿出来得动机


还有就是这个帖子得回复率比其他得帖子高很多,这更加证实了网特得存在
以下是引用zengweiwei在2004-4-7 8:36:00的发言:
我比较怀疑楼主这个时候把这样得旧闻拿出来得动机


还有就是这个帖子得回复率比其他得帖子高很多,这更加证实了网特得存在


嗯嗯嗯……[em09][em09][em09]
以下是引用sunboy521在2004-4-4 15:35:00的发言:
真想杀了这帮警察
我这辈子最恨的人:
警察,医生,老师
最不安全的地方:
公安局,医院,学校
我也是做老师的,而且是中学教师,用您的观点,我也应该是您“这辈子最恨的人”之一了,这本身也是一种悲哀吧?因为很多人走有您这样的悲哀,所以,我来做了一名教师,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因为怒其不争做了警察一样。少一些不满吧,您说的本身都是很崇高的事业,如果让您感到不满,请亲自去改变它,而不是单纯愤怒!
大致看完了这篇报道
不觉得有什么政治倾向,至少报道里是这样的
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报道中不是同样介绍作为政府部门对此事件的认识和补救办法

但这类文章还是会很热门
没脑子的人只看到前面的现象就已经热血沸腾,而不能自已
别有用心的人,努力使别人也只看到现象
以下是引用sunboy521在2004-4-4 15:35:00的发言:
真想杀了这帮警察
我这辈子最恨的人:
警察,医生,老师
最不安全的地方:
公安局,医院,学校

同感
杀!
还是那句话:如果警察不办案,社会治安好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