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法治建设谱路线图 涉基层人大代表竞选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46:13
转载自新华网

路线图

    “这么重要的事情,深圳打破常态未做先说,耐人寻味。”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所说的,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公布的两个征求意见稿。

    这两个文件,一个是5月15日公开发布的《深圳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另一个是5月20日公开发布的《深圳近期改革纲要》(下称纲要)。

    文件刚一露面,“深圳将差额选举市长”即成为媒体头条。更为引人注目的是,纲要不仅为民主法治建设谱出路线图,甚至列出了时间表,“这一改革时间为3年”。

    深圳此次谱出改革路线图,和3月末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当地调研密切相关。

    汪洋主要调研了深圳思想解放讨论的情况。他给深圳定位为建设“社会主义示范市”,要求深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在具体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上率先探索,取得突破,积累经验。但他强调,这不是要搞“政治特区”。

    汪洋的讲话很快得到深圳的回应。5月8日,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转段动员会”上表示,深圳要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改革创新方面,真正肩负起特区的使命,勇于实践探索、力争有所作为。

    而《意见》,也是作为深圳解放思想讨论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出现的。

    在《意见》中,人大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排在首位。黄卫平认为,这是此次改革的关键所在。

    深圳市人大的改革目标定得相当具体,涉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

    例如,人大要恢复法制工作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制度。设立预算委员会,将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并入人大预算委员会,统一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

    在《纲要》中,涉及基层民主的内容引人注目。《纲要》提出,要试行区长差额选举,并提出通过演讲等方式开展竞选,为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

    据深圳市改革办一位人士透露,《意见》是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起草,《纲要》是由改革办起草。改革办的主任南岭,同时兼任深圳市委和市政府的副秘书长。

土壤

    事实上,这不是深圳第一次高调推进民主法治创新。

    深圳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徐建表示,和以往根本不同的是,现在所提的改革,“不能伤筋动骨”。

    此次被民间称为“深19条”的《纲要》,内容均在宪法和党章范围内,“可行,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5月27日,常务副市长张思平主持一次针对《纲要》的座谈会上。张思平明确向与会者表示,“此次改革是动真的”。

    2003年深圳出现的人大代表竞选现象,似可说明经过20年的发展,深圳已具备推进改革的“土壤”。

    2003年,深圳举行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当时已是市人大代表的肖幼美贴出竞选海报,以社区居民身份参选。

    “我当选市代表就很糊涂,不知道自己怎么当的,很好奇这个过程,就想参选。”肖幼美说。

    事实上,肖幼美能够参选,是经历了一个层层请示的过程。最终罗湖区人大采取了不鼓励也不反对的态度。

    此次改革,深圳也提出要试行区代表竞选。对此,肖幼美认为,深圳可以做得到。“这个城市的包容性、市民的权利意识、参选人的经济条件都提供了可能性。只要把好候选人的关就不会出问题。通过竞选产生的人,才会真正代表选民利益。”

调整

    据知情者透露,今日下午,深圳市委将举行全委会,《意见》有望在会上获得通过,《纲要》则仍在讨论修改中。

    最终的文件版本以及改革“步幅”,均可能调整。

    和此前高调征求意见不同,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体改办对本报的采访,均采取沉默态度。

    当地媒体也感受到了这种态度的“落差”。

    5月27日的座谈会,原本高调通知媒体参加,但开会时又拒绝媒体采访。

    “现在看,改革很可能需要一个过程”。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已多次参加关于《意见》的会议。

    据乐正透露,5月3日由刘玉浦主持的一次讨论会上,《意见》涉及的措施已经有了很大调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像代表竞选、审计专业局并入预算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可能都没有了。”

    事实上,《意见》从一开始就经历着调整。

    乐正介绍,《意见》初稿的第一条原来是深港合作。后来将民主法治建设放在第一条。“4月初的时候,感觉应该民主法治先行一步,很多人也有这个期待。而且,经济全国都在搞,深圳自己也有预见。”

    尽管《意见》的最终版本尚不可知,但深圳改革的难度已经凸显。

    乐正认为,改革所涉复杂,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任何细小的环节都是突破,“把看法一致的先拿出来做。一些不成熟的先搁置,未尝不是推进改革的理性之举”。

    他还表示,这个原本已由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的若干意见,还拿到全委会上通过,意图也是最大范围内获得对改革的共识,避免出现通过后却因为争议而难以推进的情况。

前瞻

    深圳此次改革能否延续特区“试验田”的功能,目前尚是问号。

    这次改革,发轫于汪洋主政广东后开展的思想解放大讨论。它的推进,也和本轮思想解放讨论的深化密切相关。

    黄卫平分析了前两次思想解放大讨论得出结论:无论是真理标准大讨论还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都是先从民间广泛酝酿,由开明官员推动,最后由高层领导一锤定音。

    再观广东此次的思想解放大讨论,“如果能成为和前两次等量齐观的思想解放,尚需一锤定音。”

    乐正表示,深圳若想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创新,必须要获得上位权力机构的支持,关键是中央的支持。

    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谭刚博士亦认为,所谓区长市长差额选举恐怕还有很长的过程,不能希望一个文件解决所有问题。   

    关注动机

    2008年5月,深圳高调宣称,将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上,勇于创新、有所作为。

    在新一轮解放思想的语境中,深圳欲以经济上敢创敢冒之精神,施于民主法治建设,其前景令人期待。

    当地分析者称,深圳这次改革的关键是,能否获得一把“尚方宝剑”。

    据知情者说,深圳今日将举行市委全体会议讨论相关议题,最终改革的步子是多大,应有定夺。

    深圳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部分措施

    ●恢复法制工作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制度,加强人大的立法力量。

    ●设立预算委员会,统一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

    ●试行人大部分常委专职制度。设人大专职常委,并配备专职常委工作机构。

    ●每年选取“一府两院”在财政预算、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询问、质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

    ●探索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实行代表提案、询问、质询、视察、调研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

    ●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

    ●制定出台《深圳市舆论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探索实行全委会(扩大)投票推荐重要干部,差额确定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考试、测评和考察,再进行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

    摘自《深圳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转载自新华网

路线图

    “这么重要的事情,深圳打破常态未做先说,耐人寻味。”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所说的,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公布的两个征求意见稿。

    这两个文件,一个是5月15日公开发布的《深圳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另一个是5月20日公开发布的《深圳近期改革纲要》(下称纲要)。

    文件刚一露面,“深圳将差额选举市长”即成为媒体头条。更为引人注目的是,纲要不仅为民主法治建设谱出路线图,甚至列出了时间表,“这一改革时间为3年”。

    深圳此次谱出改革路线图,和3月末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当地调研密切相关。

    汪洋主要调研了深圳思想解放讨论的情况。他给深圳定位为建设“社会主义示范市”,要求深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在具体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上率先探索,取得突破,积累经验。但他强调,这不是要搞“政治特区”。

    汪洋的讲话很快得到深圳的回应。5月8日,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转段动员会”上表示,深圳要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改革创新方面,真正肩负起特区的使命,勇于实践探索、力争有所作为。

    而《意见》,也是作为深圳解放思想讨论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出现的。

    在《意见》中,人大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排在首位。黄卫平认为,这是此次改革的关键所在。

    深圳市人大的改革目标定得相当具体,涉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

    例如,人大要恢复法制工作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制度。设立预算委员会,将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并入人大预算委员会,统一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

    在《纲要》中,涉及基层民主的内容引人注目。《纲要》提出,要试行区长差额选举,并提出通过演讲等方式开展竞选,为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

    据深圳市改革办一位人士透露,《意见》是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起草,《纲要》是由改革办起草。改革办的主任南岭,同时兼任深圳市委和市政府的副秘书长。

土壤

    事实上,这不是深圳第一次高调推进民主法治创新。

    深圳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徐建表示,和以往根本不同的是,现在所提的改革,“不能伤筋动骨”。

    此次被民间称为“深19条”的《纲要》,内容均在宪法和党章范围内,“可行,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5月27日,常务副市长张思平主持一次针对《纲要》的座谈会上。张思平明确向与会者表示,“此次改革是动真的”。

    2003年深圳出现的人大代表竞选现象,似可说明经过20年的发展,深圳已具备推进改革的“土壤”。

    2003年,深圳举行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当时已是市人大代表的肖幼美贴出竞选海报,以社区居民身份参选。

    “我当选市代表就很糊涂,不知道自己怎么当的,很好奇这个过程,就想参选。”肖幼美说。

    事实上,肖幼美能够参选,是经历了一个层层请示的过程。最终罗湖区人大采取了不鼓励也不反对的态度。

    此次改革,深圳也提出要试行区代表竞选。对此,肖幼美认为,深圳可以做得到。“这个城市的包容性、市民的权利意识、参选人的经济条件都提供了可能性。只要把好候选人的关就不会出问题。通过竞选产生的人,才会真正代表选民利益。”

调整

    据知情者透露,今日下午,深圳市委将举行全委会,《意见》有望在会上获得通过,《纲要》则仍在讨论修改中。

    最终的文件版本以及改革“步幅”,均可能调整。

    和此前高调征求意见不同,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体改办对本报的采访,均采取沉默态度。

    当地媒体也感受到了这种态度的“落差”。

    5月27日的座谈会,原本高调通知媒体参加,但开会时又拒绝媒体采访。

    “现在看,改革很可能需要一个过程”。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已多次参加关于《意见》的会议。

    据乐正透露,5月3日由刘玉浦主持的一次讨论会上,《意见》涉及的措施已经有了很大调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像代表竞选、审计专业局并入预算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可能都没有了。”

    事实上,《意见》从一开始就经历着调整。

    乐正介绍,《意见》初稿的第一条原来是深港合作。后来将民主法治建设放在第一条。“4月初的时候,感觉应该民主法治先行一步,很多人也有这个期待。而且,经济全国都在搞,深圳自己也有预见。”

    尽管《意见》的最终版本尚不可知,但深圳改革的难度已经凸显。

    乐正认为,改革所涉复杂,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任何细小的环节都是突破,“把看法一致的先拿出来做。一些不成熟的先搁置,未尝不是推进改革的理性之举”。

    他还表示,这个原本已由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的若干意见,还拿到全委会上通过,意图也是最大范围内获得对改革的共识,避免出现通过后却因为争议而难以推进的情况。

前瞻

    深圳此次改革能否延续特区“试验田”的功能,目前尚是问号。

    这次改革,发轫于汪洋主政广东后开展的思想解放大讨论。它的推进,也和本轮思想解放讨论的深化密切相关。

    黄卫平分析了前两次思想解放大讨论得出结论:无论是真理标准大讨论还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都是先从民间广泛酝酿,由开明官员推动,最后由高层领导一锤定音。

    再观广东此次的思想解放大讨论,“如果能成为和前两次等量齐观的思想解放,尚需一锤定音。”

    乐正表示,深圳若想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创新,必须要获得上位权力机构的支持,关键是中央的支持。

    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谭刚博士亦认为,所谓区长市长差额选举恐怕还有很长的过程,不能希望一个文件解决所有问题。   

    关注动机

    2008年5月,深圳高调宣称,将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上,勇于创新、有所作为。

    在新一轮解放思想的语境中,深圳欲以经济上敢创敢冒之精神,施于民主法治建设,其前景令人期待。

    当地分析者称,深圳这次改革的关键是,能否获得一把“尚方宝剑”。

    据知情者说,深圳今日将举行市委全体会议讨论相关议题,最终改革的步子是多大,应有定夺。

    深圳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部分措施

    ●恢复法制工作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制度,加强人大的立法力量。

    ●设立预算委员会,统一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

    ●试行人大部分常委专职制度。设人大专职常委,并配备专职常委工作机构。

    ●每年选取“一府两院”在财政预算、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询问、质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

    ●探索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实行代表提案、询问、质询、视察、调研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

    ●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

    ●制定出台《深圳市舆论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探索实行全委会(扩大)投票推荐重要干部,差额确定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考试、测评和考察,再进行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

    摘自《深圳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