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吃牢饭 武汉餐厅搞噱头被勒令停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1:03:58
http://www.singtaonet.com/society_focus/200804/t20080419_765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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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现在不少餐厅都会在装潢上搞些噱头,像是马桶餐厅、黑暗餐厅等,中国武汉一家餐厅就把装修弄得跟监狱一样,叫作吃牢饭主题餐厅,不少顾客尝鲜慕名而来,但却被当地政府勒令关店,理由是倡导不文明不健康的主题。

  nownews报道,餐厅外观架起一排一排的铁栏杆,看起来颇有肃杀之气,店名叫做“神户牛排之人饭”,走进餐厅更吓人,两个穿着囚服、脚上铐着脚镣的模特儿被关在牢笼里,如果顾客上门,一样也会享受同样的待遇,在牢笼里吃饭,感受一下当犯人有多不自由。

  餐厅的营业人员表示:“现在这个社会嘛,都流行这样,用比较个性一点的装饰,来吸引顾客一点,在这边有个新鲜感,有的人看了很好奇,才过来看一下。”

  伴着手铐脚镣吃牢饭,真的很新鲜,不过名气大,麻烦也跟者来,有人觉得看了碍眼,一状告上市政府,还出动了工商局突击检查,更惨的是,餐厅立刻被勒令停业,不是食物不卫生,原因令人啼笑皆非,工商局官员表示:“倡导的是一种不健康、不文明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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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现在不少餐厅都会在装潢上搞些噱头,像是马桶餐厅、黑暗餐厅等,中国武汉一家餐厅就把装修弄得跟监狱一样,叫作吃牢饭主题餐厅,不少顾客尝鲜慕名而来,但却被当地政府勒令关店,理由是倡导不文明不健康的主题。

  nownews报道,餐厅外观架起一排一排的铁栏杆,看起来颇有肃杀之气,店名叫做“神户牛排之人饭”,走进餐厅更吓人,两个穿着囚服、脚上铐着脚镣的模特儿被关在牢笼里,如果顾客上门,一样也会享受同样的待遇,在牢笼里吃饭,感受一下当犯人有多不自由。

  餐厅的营业人员表示:“现在这个社会嘛,都流行这样,用比较个性一点的装饰,来吸引顾客一点,在这边有个新鲜感,有的人看了很好奇,才过来看一下。”

  伴着手铐脚镣吃牢饭,真的很新鲜,不过名气大,麻烦也跟者来,有人觉得看了碍眼,一状告上市政府,还出动了工商局突击检查,更惨的是,餐厅立刻被勒令停业,不是食物不卫生,原因令人啼笑皆非,工商局官员表示:“倡导的是一种不健康、不文明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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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官员表示:“倡导的是一种不健康、不文明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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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社会, 官老爷拍脑袋瓜说是什麽就是什麽.:D
原因令人啼笑皆非,工商局官员表示:“倡导的是一种不健康、不文明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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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公序良俗的社会行为被取缔,有什么可"啼笑皆非"的?
.商事行为不属于民事行为?不知道民事行为应该遵循的原则?作者无知加脑残...
违背公序良俗的社会行为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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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公序良俗都应该经过法庭或有法律去规定吧, 难道是由谁谁说了算 ? 谁有权自封为道德法庭, 无需审讯, 不得上诉 ? :L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8-4-19 13:17 发表
违背公序良俗的社会行为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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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公序良俗都应该经过法庭或有法律去规定吧, 难道是由谁谁说了算 ? 谁有权自封为道德法庭, 无需审讯, 不得上诉 ? :L

这种事还要经过法庭或有法律去规定,那是不是你吃不吃饭,拉多大量的粪便也要规定,这世上就没有一部法律能细化一切细节,像这种行为完全是官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难不成你认为这种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你要是不服大可去申诉或上法院!
难不成你认为这种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你要是不服大可去申诉或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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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如何无用, 问题是社会上谁有权说自己代表社会 ? 既然是限制别人的自由, 就应该有个制度上的安排, 不应该是由随便一两个官员凭个人喜好去决定. 如果一两个官员拍脑袋可以决定, 那麽他们是否对任何事看得不顺眼或者不爽就可以说违反公序良俗就加以限制 ?:L
"花钱吃牢饭"?~~~~这事很新鲜
该不该取缔`来个高手解释下!
花钱吃牢饭"?~~~~这事很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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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很多年前就有的噱头. 人家现在都不玩了.:D
国外,也就是日本早就有了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8-4-19 14:22 发表
花钱吃牢饭"?~~~~这事很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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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很多年前就有的噱头. 人家现在都不玩了.:D

是吗?哪么为什么日本不把天皇废了啊?中国早废了!
每个国家的法律,规章,社会道德,人文事物都不同,不能因为日本可以,所以中国就可以``
哪还要共产党做甚!
这管的也太宽了吧,法无明文禁止即合法!
原帖由 帝国骄阳 于 2008-4-19 19:00 发表
这管的也太宽了吧,法无明文禁止即合法!



我知道就会有这种论调.
行政主管机关到底有没有管理权?不难得出答案吧!
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包二奶呢.我开个包二奶商店,你看工商部门给你登记么!我开个9.18专卖店,理论上也不违什么法呀!
公序良俗作为确定民事行为的一般规则,不仅法院可以适用,行政管理机关也是可以适用的.
:lol
人家愿意吃就让他吃
正常社会秩序的维护除了法律还有公德,虐猫犯法么,不还是被坚决指责。
有些东西还是要讲究文化氛围的。
  说实话,我不觉得工商部门做的有什么不对,标新立异也要有个限度,本地有一家饰品店因为把店名叫做“我肏”而被工商责令整改,一家饭店因为菜名过分(比如“笨蛋炒混蛋”--其实就是把煮熟的整蛋和打散的鸡蛋在一起炒)被工商责令整改。如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么,我不觉得这次工商做错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