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市长驾车撞死儿童 交警要家长勿追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38:32
湖北当阳市长范晓岚驾丰田越野车撞死10岁女童2008年04月11日10:06 [我来说两句]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 吴双建)荆楚网东湖社区接到爆料称:3月17日早上7时许,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至当阳某小学门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将一名10岁女小学生当场撞死。

  记者随即从宜昌、当阳等有关方面得到证实。



其他相关细节记者仍在调查之中。

  网民爆料原文:

  2008年3月17号早晨7点多钟,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女)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到当阳市穿心小学门口时,将十岁小学生当场撞死,据目击者称,当时,范晓岚驾驶的越野车越线占道行驶,撞死小孩后,范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司机,随后一辆牌号为鄂E60066的广本将范接走,随即公安部门赶到将现场清理干净,撞死小孩的尸体一直放在路边,当天,交警部门将20万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

(责任编辑:刘旭)
[我来说两句]湖北当阳市长范晓岚驾丰田越野车撞死10岁女童2008年04月11日10:06 [我来说两句]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 吴双建)荆楚网东湖社区接到爆料称:3月17日早上7时许,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至当阳某小学门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将一名10岁女小学生当场撞死。

  记者随即从宜昌、当阳等有关方面得到证实。



其他相关细节记者仍在调查之中。

  网民爆料原文:

  2008年3月17号早晨7点多钟,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女)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到当阳市穿心小学门口时,将十岁小学生当场撞死,据目击者称,当时,范晓岚驾驶的越野车越线占道行驶,撞死小孩后,范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司机,随后一辆牌号为鄂E60066的广本将范接走,随即公安部门赶到将现场清理干净,撞死小孩的尸体一直放在路边,当天,交警部门将20万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

(责任编辑:刘旭)
[我来说两句]
湖北最近很多强悍的事情
原来一条命只值20万:(
:Q 20w~@~


很多地方连20w都不值


貌似前几年我这轧死姐弟两的乡长也就党内处分了下,后来平级调动去其他乡任乡长了:L
不知道我要是开车撞死个市长要陪多少钱:D
发生交通事故正常,关键是,车是谁的,钱是哪里来的,是不是酒后架车,有不有驾照
女市长自己开车?
马路杀手
原帖由 黑色绵羊 于 2008-4-11 10:53 发表
不知道我要是开车撞死个市长要陪多少钱:D

我看你得把命陪给它!!!!!当然如果你家有强大的后台也就20W吧..你就当钱多了给条狗!
原帖由 黑色绵羊 于 2008-4-11 10:53 发表
不知道我要是开车撞死个市长要陪多少钱:D

那你娃小心了。敢对人民选出的市长下手。。。。。。。。。。
原帖由 北京学院路 于 2008-4-11 11:05 发表

那你娃小心了。敢对人民选出的市长下手。。。。。。。。。。

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一时慌了神把油门当刹车踩了嘛:D
hubei 湖北人比较强悍.........;P
对女市长实现凌迟之刑
20万就换一条人命?贱人想的美:@
全国通缉哈这女市长,人肉引擎。
至少也得赔个50万吧
悲惨的煤矿工也赔20万呢[:a5:]
原帖由 飞越无限 于 2008-4-11 10:55 发表
发生交通事故正常,关键是,车是谁的,钱是哪里来的,是不是酒后架车,有不有驾照

对了。
依我的了解,这事难以善罢——钱太少了,封不住嘴。
湖北人比较实在,钱够了一点麻烦没有,钱不够别想开溜。
一条命值半套房,便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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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是天涯的说法。

  湖北省当阳市女市长范晓岚开车轧死12岁学童,省内媒体集体失语
   在宜昌至武汉的列车上,偶听见两个国家干部模样的对话。甲说:当阳市女市长范晓岚自己开车轧死了一名12岁的儿童,赔偿20多万后不见有任何处理。照样干她的女市长呢?乙说:省纪委有文件规定领导干部不能自己开车,若酿成交通事故造成影响的,一律免职。。。。。
   出于职业的敏感,偶立即联系宜昌的政界朋友了解事情真相,最终各个渠道汇总得到的信息是:当阳市的女市长范晓岚确实在其辖区内自己开车轧死了一名年仅12岁的儿童,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目前并未被免职。民间有两种说法:一说范晓岚根本就没有驾照,出事后立即叫自己的部下赶到现场来处理此事,范晓岚未做多申辩立即赔付死者家属人民币50多万元,当地政府部门(包括交警部门)采取大事化小的原则,已经平息了事端。二说范晓岚有驾照,出事后立即报警并协助抢救伤者,没有推卸任何责任,按照事故标准一次性赔付死者家属25万元,死者家属也没有再纠缠。
   范晓岚,女,1969年9月出生,汉族,湖北省宜昌市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
   2006年1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2007年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曾任宜昌城建学校团委副书记,宜昌城建学校团委书记,期间兼任学生科科长,共青团宜昌市委副书记、书记。
   偶查遍了湖北当地的近期媒体报道,关于当阳市女市长范晓岚私开公车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报道只字未见,这不能不说有点反常。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行为,湖北省纪委根据中纪委的通知精神曾多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私驾公车,重申和提出相关纪律规定和要求,明确指出,凡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的,一律予以免职。
   通知指出,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驾车行为的纪律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一律不允许私驾公车。
100万起码了。
一百万不够,起码一百五十万。
原帖由 黑色绵羊 于 2008-4-11 10:53 发表
不知道我要是开车撞死个市长要陪多少钱:D


这样的话,说不一定你就成了"恐怖分子".
马里的隔壁~~~
很好,党的干部做的好。不愧是人民公仆。还是女青帮,建议提拔为湖北副省长。
普通人驾车出交通事故撞死人,应该如何处理??
应该依法处理,不能搞例外。
只要不是酒后和无照,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父母官,呵呵
嗯哼~~这个问题。
如果这个市长是美女的话,应该重判。
如果不是美女的话,可网开一面。
一说范晓岚根本就没有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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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过她这样的,事后补办一个超前的,也是相当容易的。
她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还是主要责任?认定结论是交警部门最有定责性。也难啊。

所以,20万,加道歉,是可以接受的处理结果。:L
1调查:湖北女市长撞死10岁女童 当地有关部门守口如瓶

  据湖北媒体今日报道:3月17日早上7时许,湖北省当阳市女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至当阳某小学门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将一名10岁女小学生当场撞死。

  湖北当地媒体称其已从宜昌、当阳等有关方面得到证实,其他相关细节尚在调查。

  今日下午1时到3时间,记者先后致电当阳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对外宣传部门、车祸地所属的玉泉办事处,以及当地三峡新材等企业,均以不知情或此事件另有人负责为由回应记者。

  下午1时许,本网记者第一次致电当阳市委宣传部,一位男工作人员称这件事情由其新闻科长负责,必须得询问新闻科长。并称当阳近日暴雨成灾,新闻科长外出。此后3时许,本网记者再次致电当阳市委宣传部,仍是该位男工作人员接电话。记者询问其新闻科长什么时候回来,该工作人员称,新闻科长正在下面开会,称记者的问题已经给领导做了汇报。

  记者在致电当阳市公安局对外宣传部门、车祸现场所属的玉泉办事处,以及当地三峡新材等企业,当记者提及范晓岚市长是否撞人时,均表示不知情。(钟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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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丰田霸道越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