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多少人在吃财政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59:23
  财政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13万亿元,增长32.4%。但财政虽然在大幅增长,行政成本却居高不下,铺张浪费现象令人痛心。针对行政成本不断增加的趋势,有政协委员提出应公开财政供养人数、供养支出等项目,以加强人民监督。(3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财政到底有多大浪费和存在多大的黑洞,让我们看一组数据:1995年,行政事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为11%,到2007年已经达19%~20%了;2006年,31个省市自治区的行政事业支出超出财政支出部分高达5780多亿元。我还从报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2005年前后,陕西省富县共有300余人通过关系进入乡镇政府机关工作,目前经有关部门查出确认的违规进入人数多达204人。(3月10日《新京报》)如此看来,我们公开财政供养人数,以减少行政浪费和抑制用人腐败,势在必行。

  公开财政供养人数,是民主监督财政的体现。国家财政的钱是来自纳税人的纳税,财政的开支必须受到纳税人的同意和监督,这是民主政治的体现。因此,人民有权要求财政部门公开财政供养人数和供养的开支,以判定这种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应当继续批准这些开支。如此,才能使纳税人的钱得到合理使用,用到刀刃上,不会造成浪费。

  公开财政供养人数,也有助于政府编制和人员的合理配置,提高行政效率。如今,由于财政供养人数、供养支出等项目并没有公开,公众不清楚各个政府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也不清楚这些政府部门到底应当配置多少人员。现在一些政府机关冗员成堆,人浮于事,而遇到事情却相互推诿,人多反而不好办事。因此,只有公开这些财政供养人数与开支,才能有的放矢监督政府部门的人员编制,才能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开支。

  公开财政供养人数,还有助于监督用人上的腐败,确保廉洁行政。目前,用人是腐败高发地带,许多贪官就是靠随意提拔官员、随意进人来进行权钱交易。一个小小的陕西省富县就违规进204人,可想当地官员从中得了多少好处,而百姓的负担有多重。因此,公开财政供养人数和开支,让财政供养人员始终处在公众和代表的监督之下,很有必要。 (杨涛)财政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13万亿元,增长32.4%。但财政虽然在大幅增长,行政成本却居高不下,铺张浪费现象令人痛心。针对行政成本不断增加的趋势,有政协委员提出应公开财政供养人数、供养支出等项目,以加强人民监督。(3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财政到底有多大浪费和存在多大的黑洞,让我们看一组数据:1995年,行政事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为11%,到2007年已经达19%~20%了;2006年,31个省市自治区的行政事业支出超出财政支出部分高达5780多亿元。我还从报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2005年前后,陕西省富县共有300余人通过关系进入乡镇政府机关工作,目前经有关部门查出确认的违规进入人数多达204人。(3月10日《新京报》)如此看来,我们公开财政供养人数,以减少行政浪费和抑制用人腐败,势在必行。

  公开财政供养人数,是民主监督财政的体现。国家财政的钱是来自纳税人的纳税,财政的开支必须受到纳税人的同意和监督,这是民主政治的体现。因此,人民有权要求财政部门公开财政供养人数和供养的开支,以判定这种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应当继续批准这些开支。如此,才能使纳税人的钱得到合理使用,用到刀刃上,不会造成浪费。

  公开财政供养人数,也有助于政府编制和人员的合理配置,提高行政效率。如今,由于财政供养人数、供养支出等项目并没有公开,公众不清楚各个政府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也不清楚这些政府部门到底应当配置多少人员。现在一些政府机关冗员成堆,人浮于事,而遇到事情却相互推诿,人多反而不好办事。因此,只有公开这些财政供养人数与开支,才能有的放矢监督政府部门的人员编制,才能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开支。

  公开财政供养人数,还有助于监督用人上的腐败,确保廉洁行政。目前,用人是腐败高发地带,许多贪官就是靠随意提拔官员、随意进人来进行权钱交易。一个小小的陕西省富县就违规进204人,可想当地官员从中得了多少好处,而百姓的负担有多重。因此,公开财政供养人数和开支,让财政供养人员始终处在公众和代表的监督之下,很有必要。 (杨涛)
估计自己也说不清楚。
国家机密啊,纳税人哪有资格要求公开。
  吃财政饭的都算的话,包括政府机关、司法系统干部,党群系统干部以及国家全额拨款扶持的人民团体的干部,总和为1100万人(截至2006年底)。
多到数不清了
LZ你这个要求可是太厉害了!

涉及到政改啊……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2 16:53 发表
  吃财政饭的都算的话,包括政府机关、司法系统干部,党群系统干部以及国家全额拨款扶持的人民团体的干部,总和为1100万人(截至2006年底)。

事业单位,财政也负担部分开支,军人也是个大头
估计自己也说不清楚。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8-3-12 19:48 发表

事业单位,财政也负担部分开支,军人也是个大头


  这个里面包括事业单位,但不包括军队。
哎,现在这几年在人大和政协这个问题都闹得挺凶的,一步改革到位不可能,但肯定会有变化的,这几年报销就比前几年要严格多了:D
教师算吗?好像很多呀
原帖由 bnu630 于 2008-3-12 22:20 发表
教师算吗?好像很多呀


  目前不算,不过据说以后要全部纳入国家规范化管理,统一吃财政饭,参照公务员标准管理。
苦啊,交了那么多税,只换回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经营的权利和ZF某些机关工作人员的白眼,其他任啥没有。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8-3-12 19:48 发表

事业单位,财政也负担部分开支,军人也是个大头

事业单位也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而且行政机关里面还有很多事业编制人员,都是属于财政统筹工资地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8-3-12 16:53 发表
  吃财政饭的都算的话,包括政府机关、司法系统干部,党群系统干部以及国家全额拨款扶持的人民团体的干部,总和为1100万人(截至2006年底)。



城管队,治安队,公路交通收费员,办事处干休所服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不计其数的编外人员不占用财政开支?
原帖由 bigcall 于 2008-3-13 00:29 发表



城管队,治安队,公路交通收费员,办事处干休所服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不计其数的编外人员不占用财政开支?


  城管队、治安队、公路收费人员、部分驻外地办事处人员、建立录用组织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都可以被统称为“事业编”,包括在那1100万人之内,而机关雇佣的诸如食堂的厨师、清洁工等等不算在内,此外,诸多培训中心基本上已经全部脱钩,虽然名义上依然是“事业单位”,但是实际性质是“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已经完全企业化,不再吃财政饭。

  拜托先把事情搞清楚。
审计公安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批复所属单位预算资金886万元。

  2006年,公安部批复3家二级预算单位预算资金886万元,不在财政部批复的公安部2006年度预算内。

  (二)向非预算单位无预算拨款369万元。

  2005至2006年,公安部从公安业务费中向非预算单位中国警察协会无预算拨款共计369万元。

  (三)挪用基本建设资金260万元,用于自收自支单位的开办费用。

  2001年12月,公安部从“人口信息系统”基本建设经费中拨付260万元,用作全国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的开办费用。

  (四)所属单位未按规定清退并违规继续购买商业保险。

  1997年11月,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为离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截至2006年底,该所从“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中,累计支出保费5537.01万元,其中2006年支出147.01万元。

  1997至1999年,公安部机关文印室为职工办理商业保险,从结余中支付保费381.08万元。

  以上保险均属于要求清退的险种。
审计民政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所属中国老龄协会以内设机构名义申报2006年预算410万元。

  2006年,中国老龄协会以其权益部、联络部、综合部、国际部等内设机构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预算410万元。

  (二)所属中国老龄协会550万预算资金被法院强制划走后,长期挂在往来账上。

  因挂靠于原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中国老龄协会的前身)的东北光华投资公司拖欠货款,1999年经法院判决,中国老龄协会承担该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的民事责任,被从账户中划走550万元预算资金。这笔资金长期挂在账上。

  (三)所属民政部假肢科学研究所70万元对外投资未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002年11月,民政部假肢科学研究所投资70万元,作为某公司的部分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8.42%)。该所这项投资从未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审计司法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外交外事支出445.22万元。

  2006年,司法部外交外事支出项目超预算支出445.22万元,其中挤占未实施项目经费90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355.22万元(含2005年底出国费暂付款在2006年报销转列支出的230万元)。

  (二)虚列司法业务费支出125万元。

  2006年,司法部在“司法业务费”中列支应拨未拨的少数民族培训费、少数民族翻译费、普法装备补助共计125万元。

  (三)固定资产2.17亿元未纳入机关财务账目核算。

  1986至1998年,司法部在北京先后兴建了悦都酒店等原值合计2.17亿元的固定资产,但未按规定将这些资产纳入法定财务账册核算。

  (四)未经审批处置烟台法律培训中心资产1067万元。

  1992至1995年,司法部与烟台市司法局共同兴建“司法部烟台法律培训中心”。至1999年,司法部累计投资1067万元。2005年7月,司法部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与烟台市政府签订协议,向其有偿转让培训中心,转让价格定为345.47万元。

  (五)所属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少计利润143.4 万元。

  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将部分外事服务收支放在往来科目核算,少计2006年以前年度利润129.5万元,少计2006年利润13.9万元。
审计财政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结余资金1.57亿元未按规定审核备案。

  截至2006年底,财政部本级及部分所属单位共计有1.57亿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审核备案。其中包括:部本级84个项目中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1.1亿元;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项目资金累计结余3900.45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结余1740.5万元。

  (二)未按规定统筹安排项目预算,批复预算宽松,造成新增结余174.06万元。

  2006年,财政部在“国库司政府采购及国库管理制度建设专项”等12个项目上年结余为1.03亿元的情况下,仍向这些项目新增财政拨款175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575.94万元,年底新增结余174.06万元。

  (三)往来资金1.32亿元未及时清理。

  截至2006年底,财政部本级往来资金账户长期挂有历年结余1.32亿元,未及时清理。

  (四)重复列报公用经费209.16万元。

  2006年,财政部部门预算中含国家农发办行政编制28人的公用经费209.16万元,而在财政部批复的国家农发办部门预算中含同一行政编制28人的公用经费209.16万元,致使这一公用经费预算重复列报。

  (五)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挪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824.75万元借给所属企业。

  2003年12月,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挪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824.75万元借给德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支付月新大厦的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

  (六)所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项目支出挤列基本支出1691.78万元。

  2006年,财政部批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项目支出预算1374.85万元。该项目实际支出1701.48万元,而在2006年的决算中仅有9.7万元列入了该项目支出,其余1691.78万元全部列入了基本支出。

  (七)所属中国国债协会未经批准,投资购买基金1100.31万元。

  2006年,中国国债协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用协会会费和举办培训班收入历年结余1100.31万元投资购买了南方避险基金、中信避险共赢基金和光大阳光2号基金。
审计劳动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办理预算划转,将非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管理,获取中央预算资金1431.31万元。

  2000年3月,根据《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将原由劳动保障部管理的中国职业培训指导教师进修中心和天津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划归天津市管理。2002年,在中编办《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2]46号)中,该部事业单位亦不包括上述两中心。但至2006年,劳动保障部仍将这两中心视同全额预算单位管理,将其财务收支纳入劳动保障部部门预算,在2003至2006年间,向其拨付财政资金合计1431.3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二)所属单位违规编制预算,将非预算单位支出52.6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2006年,在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用房更换及装修预算支出中,包括有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办公用房租金28.22万元和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办公用房租金11.12万元(两项合计39.34万元);在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预算支出中,包括有中国劳动学会人员工资支出13.27万元。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和中国劳动学会均为非预算单位。

  (三)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转移收入365.79万元到所属公司。

  2006年,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给该中心软件工程师资格认证费365.79万元,其中:303万元汇入该中心所属的北京华鉴资料服务中心,由其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入账;62.79万元汇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由其作为事业收入入账。至审计时,上述认证费已支出185.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劳务费、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未将这项收费纳入单位预算,也未纳入本中心法定账册核算。

  (四)所属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项目资金379.56万元未按照预算执行。

  2004至2006年,劳动保障部共批复该所科研楼外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支出预算550万元,拨付预算资金550万元。这三年累计支出186.27万元,其中该项目支出170.4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0%),其他费用在该项目中支出15.83万元,另有379.56万元项目预算未执行。

  (五)劳动保障部机关服务中心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核销房屋资产138.44万元。

  2006年,因实施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拓宽工程,该中心沿街的商业用房需拆除。2006年12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该中心将这些商业用房按原值138.44万元,在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中作了核销。
审计国土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安排预算675万元。

  2006年,国土资源部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申报了5个项目,获得财政资金675万元,截至2006年底尚有371.31万元未使用。

  (二)挪用项目经费141.13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28.33万元。

  2004年10月至2006年12月,国土资源部挪用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等项目经费共计141.13万元,用于执法监察局组织的开发区规划审核工作。审查其中的租房费发现,执法监察局租用某驻京办事处房屋2年多,多支付房租28.33万元,造成资金浪费。   

  (三)由所属单位申报并代管部本级项目预算50万元。

  2006年,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代国土资源部申报了本应由部本级申报的矿产资源法修改项目预算50万元。这项资金的使用由国土资源部的内设机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控,2006年支出28.22万元,其中的13.97万元会议费支出与项目无关。

  (四)违规建设部机关大院绿化工程。

  2006年,国土资源部未经批准擅自在部机关大院东段实施绿化工程改造,截至审计时,已用以前年度结余支付工程款140万元,工程尚未结算。在工程实施中,存在人为缩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建设单位参与评标且评标人员无专业资质、已支付的工程款超过中标价26万元等问题。

  (五)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1200万元项目预算未细化。

  2004至2006年,该研究所申报的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项目1200万元预算未细化,没有具体的支出内容。

  (六)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挪用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培训中心建设。

  2005年,该中心挪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其所属的十三陵培训中心网络建设。

  (七)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部分所属单位以会议费名义私存私放款项211.9万元。

  截至2001年底,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部分所属单位以会议费名义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所属十三陵培训中心私存私放的款项结存198.23万元,2001至2006年又存入13.67万元,支出64.24万元,截至2006年底余额为147.66万元。

  (八)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价值53.45万元的“野战军”技术装备闲置。

  2005年9月,该院在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专项经费中列支53.45万元购置了3台钻机,至审计时尚未投入使用,却已签订为安置钻机租用2年、租金共15.27万元的场地的租用合同,并已支付房租12.36万元。
审计铁道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支出2741万元。

  2003至2006年,铁道部委托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资料进行评审,用铁路建设基金按过去定的标准支付评审费3983万元,高出政府指导价2741万元,主要用于该院经费支出。

  (二)违规收费1517.82万元。

  2006年,在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铁道部对进入铁路营运线的企业新建和维修自备车,按照新建车辆造价的2‰、修理车辆检修费6‰的标准收取车辆验收费,共计收费1517.82万元,作为经营服务性收入。

  (三)所属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1.1996年,该中心所属某工程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开设外汇账户,开展境外电子设备购销业务,未在账内反映,形成账外资产。截至2006年底,账外资产为147.2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48.24万元。

  2.1994至2006年,该中心设立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开办100多家子(分)公司,由中心主任兼任集团和有关子(分)公司董事长。在铁路项目建设中,利用这些所属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增大铁路项目支出1.61亿元。

  3.1995至1999年,该中心及所属某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以虚开发票、多付货款方式将企业资金转到账外(铁道部内部审计部门曾核定此账外资金有1.36亿元)。由于所属企业有关人员在审计中隐匿资料,未提供该账外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署已将此问题移交铁道部进一步查处。

  4.该中心所属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4146.23万元,以及中心原主任等人涉嫌重大经济问题,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5.2006年,该中心按编制人数188人(比实有人数多73人)申报人员经费,多申请并支出财政补贴161.79万元。

  (四)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多申请财政补贴291.17万元。

  2002年,铁道部未经批准,将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和专业设计院标准所两家经费自理单位并入了属于财政补贴单位的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2006年,该院为这两家经费自理单位的73人申请并支出财政补贴291.17万元。

  (五)所属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楼建设项目超概算873万元。

  2003至2005年,经铁道部批准,铁道科学研究院建设环控中心楼,投资概算2998万元。在建设过程中,该院以二次改造项目名义自筹资金追加投资,超概算873万元。
审计信息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18.27亿元未执行。

  因追加预算等原因,至2006年底,信息产业部有18.27亿元预算未执行,造成资金结余。其中基本支出结余2334.44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8.04亿元。

  (二)本级专项经费340万元交所属单位代管。

  2005年12月28日,信息产业部将本级的“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专项经费”340万元交由所属第二服务中心代管。2006年共支出176.12万元,其中拨付给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153.76万元,报销差旅费等22.36万元。截至2006年底,结余163.88万元。

  (三)部分所属省级通信管理局资金4.32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在信息产业部编报的2006年预算中,该部所属25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4.32亿元资金未纳入,其中:财政资金1387.33万元,基本建设资金9216.74万元,各局成立时从电信企业划转的资金2.13亿元,办公用房出租收入4152.01万元,利息收入等其他资金7072.15万元。

  (四)部分所属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讯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收入6190.3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2006年,信息产业部所属30个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入合计2951.66万元,30个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收入合计3238.66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五)部分所属通信管理局办公用房出租收入1095.89万元未纳入预算。

  2006年,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出租办公楼收入672.61万元,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出租办公楼收入423.2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六)部分所属通信管理局应收未收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251.96万元。

  截至2006年底,信息产业部部分所属通信管理局应收未收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251.96万元。

  (七)所属第二服务中心所属的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挪用项目经费813.52万元列支人员经费。

  2003年以来,信息产业部第二服务中心所属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在实施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软件及集成电路平台”项目中,超出合同范围列支人员经费,截至2006年底,共列支813.52万元,其中2006年195.69万元。

  (八)部分省级通信管理局超面积购建办公楼。

  1. 2005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在已有建筑面积为6650.8平方米办公楼的情况下,向信息产业部申报建设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投资额4930万元的“综合业务楼”,在得到批准后,2006年2月又决定将建筑面积调增为15000平方米、总造价调增为7799万元。截至审计时,该局已支付工程款2000万元。

  2. 200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在已有建筑面积为4058.91平方米办公楼的情况下,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报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2800万元的办公楼建设项目,得到批准。2006年3月,该局将其建筑面积调整为6000平方米。

  (九)所属电信研究院违规将474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2003年1月,该院将在用的科研设备4 742万元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给所属的某全资企业。
审计水利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2.3 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2006年,水利部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中,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的有2.3 亿元,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83%。

  (二)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安排建设资金4815万元。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高精度水利机械试验设备及测控系统”等3个项目的初步设计2005年7月才得到批复。而水利部在2002至2004年已分别下达这3个项目投资计划共计2255万元。

  2.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等2个项目初步设计2005年才得到批复,而水利部在2002至2004年已分别下达这两个项目投资计划共计2560万元。

  (三)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806万元。

  2005和2006年,水利部向属于经费自理单位的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拨付806万元财政资金。

  (四)部分单位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支出307.93万元。

  1.200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分研究所在“节水及供水技术标准体系研究”等12个课题项目中提取和分摊工资性费用136.68万元;在国家科学自然基金委员会资助的“新水沙环境下黄河口演变与整治及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等5个课题项目中,提取分摊工资性费用等46.54万元。

  2.2006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水利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等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列支本单位职工劳务费和咨询费等42.06万元。

  3.2006年,水利部水利建设管理总站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中,列支编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术审查暂行规定”经费50万元。

  4.2006年,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购置汽车、数码摄像机等设备支出32.65万元。

  (五)部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74.54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

  1.截至2005年底,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等20个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项目已验收,项目资金结余355.32万元,按规定应上缴财政248.72万元,但未上缴。

  2.200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水利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已验收,项目资金结余36.89万元,按规定应上缴财政25.82万元,但未上缴。

  (六)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虚列项目支出149.52万元,导致账实不符。

  2005年,该局以签订合同形式,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研究”课题委托给所属中水移民开发中心承担,并将课题预算资金224万元全部作为支出在决算中列报,截至2006年底,该局支付给中水移民开发中心156.8万元(该中心实际用于聘请专家、调研等支出74.48万元)。上述做法导致该局账实不符149.52万元。

  (七)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结余6801.93万元。

  1.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32个基本建设类项目,仅完成项目3个,资金结余3533.61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63%)。

  2.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总投资6 333万元的5个基本建设类项目,实际支出4451.66万元,结余1881.34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29.71%)。

  3.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信息中心总投资2940万元的“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实际支出1 553.02万元,结余1 386.98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47.17%)。

  (八)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账外资产4070万元未纳入财务管理。

  2005年12月,该中心将一直未登记入账的原六铺炕办公楼,以3500万元的协议价格置换给某公司。2006年1月,该中心在购买天伦北里小区房屋(购房款及其他费用共计3706万元)时,以上述置换收入中的3136万元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并由开发商所属公司以代理出租的收入抵顶了570万元尾款。至审计时,该中心置换办公楼形成的资产及出租收入共计4070万元未纳入财务管理。
审计农业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50万元。

  2006年,农业部将由其所属的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承担的“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指挥信息应用研究”项目财政资金50万元,直接拨付给北京海存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自然人股份占70%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其计入营业收入。

  (二)未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36亿元。

  2002至2006年,农业部在未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情况下,下达“全国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标准物质制备实验室”等项目投资计划,并安排财政建设资金1.36亿元。

  (三)部分所属单位扩大财政项目开支范围支出345.13万元。

  2005至2006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等单位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农业信息服务”等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345.13万元。

  (四)部分所属单位转移财政专项资金251.56万元。

  2003至2005年,农业部畜产品中心以拨付兽药停药期试验费、抽检费的名义将其承担的“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监测经费”等项目资金186.5万元转移到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所属的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截至2006年底,上述资金全部用于畜产品中心和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等单位人员工资、差旅费等基本支出。

  2006年,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在“农业信息预警”项目中预付2007至2008年服务器托管服务费、2007年“农业人才供求信息对接平台”技术开发费等25.1万元。

     2006年,农业部信息中心在“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系统维护费”等项目中预付2007年技术服务费、数据库开发费等39.96万元。     

  (五)所属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挪用财政项目资金147.52万元。

  2002年6月,该站将“动物疫情防治与监测”财政专项资金147.52万元支付给北京海存量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开发管理软件。其中2.06万元用于支付会议费,30.2万元用于微软(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中国石油企业信息门户”项目。

  2.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余1.37亿元。  

  2006年,农业部批复该站行政事业类项目21个,财政预算3623万元,上年结转532.69万元。截至2006年底,这些项目累计支出2801.26万元,结余1354.43万元,为这些项目当年预算的37.38%。

  截至2006年底,农业部下达给该站“草原监测信息系统”等9个基本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38亿元。实际支出1.14亿元,结余1.24亿元,为收到的财政拨款的52%。

  3.未经审批和评估将非经营性资产424.78万元转为经营性资产。

  2001至2006年,该站在未经审批和评估的情况下,将无菌实验室、冷库以及仪器设备等(总价值171.88万元)租给北京世纪元亨动物防疫技术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该公司以技术合作费、实验外协费等形式支付给该站租赁费共计68.5万元。

  2004至2006年,该站以“签订产品代理协议”的方式,将其利用“国家十五攻关重点项目”和“863计划”等6项课题经费以及自有资金研制生产的7种诊断试剂盒及犬用产品,转给北京世纪元亨动物防疫技术有限公司经销。2004至2006年,该公司(含分公司)共收到上述产品价值计252.9万元,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返还给该站212.3万元,尚欠付40.6万元。

  4.网络开发维护等项目资金241.2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2004至2005年,该站支付给北京海存量科技有限公司“动物防疫网络化管理软件”等项目开发、维护经费共计241.2万元。这些项目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六)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违规收费3953.93万元。

  2006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持过期的收费许可证和执行旧的收费标准,收取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3953.93万元,其中用过期收费许可证收费2079.79万元。
审计商务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入账核算。

  截至2006年底,商务部有建筑面积共计5345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未入账核算和反映。其中办公业务用房4处,零散住宅房58处,平房院落25处。

  (二)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无初步设计或概算。

  商务部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规模47608.9平方米,计划投资1.54亿元。该项目在没有初步设计或概算的情况下,于2002年12月开始建设,2005年5月建成入住,共有可分配住宅249套。

  (三)商务部机关服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报批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用途。

  因王府井大街整体改造需要,商务部对其王府井金鱼胡同19号职工住宅楼进行重建。重建过程中,该局未报经批准,由其所属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将上述住宅楼改建为建筑面积7172平方米的综合楼。目前,该楼主体已建成。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作为出租人于2006年初与上海某商业机构签订了关于该综合楼的租用合同。

  2.私存私放房屋拆迁补偿等收入。

  2001年起,该局截留房屋拆迁补偿等收入1067万元私存私放。截至2006年底,这些资金除用于一些项目支出外,尚余151万元。

  3.未经批准,将部分住宅交由所属公司经营,低价出租给本局职工,房租收入全部作为所属公司收入。

  从2003年开始,该局未经批准,陆续将45处部属零散住宅、47套局属住宅交由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出租经营。承租人多为本局职工(这些职工已有单位分配给的住房),租金普遍仅为市场价格的一半。2003至2006年,这些房屋出租租金283.67万元,全部作为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的收入入账。

  4.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将房屋拆迁补偿收入作为本企业收入。

  该公司于2001和2003年将两处部属房屋拆迁补偿收入共计257万元,作为本企业收入入账。
审计文化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99.79万元。

  2006年,文化部分别在“中直院团优秀剧节目创作演出专项经费”和“群众歌咏及老年活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业务司交通费、会议费和电脑购置等基本支出99.79万元。

  (二)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挪用专项资金2500万元。

  2005年12月,该中心挪用“恭王府维修保护工程专项经费” 2500万元购买柳荫街24号院,作为办公用房。
审计卫生部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司局1802.77万元经费未纳入本级统一核算。

  2000至2006年,科技教育司等司局委托卫生部所属单位管理的各种捐赠经费、课题经费等1802.77万元,未纳入部本级统一核算。截至2006年底,尚有结余198.24万元。

  (二)证件印刷支出2951.8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2006年,卫生部使用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证件印刷支出中,有2951.8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三)部分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收取费用3754.15万元。

  2000至2006年,所属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未经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收取证书工本费等3754.15万元。

  (四)所属单位部分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未按期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4.66亿元。

  截至2006年底,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病房楼等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实际完成投资额4.66亿元,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

  (五)教育培训项目财务管理较乱,部分所属单位将项目以合作名义交由其他单位承办,并收取管理费等。

  抽查卫生部所属或所管理的7个单位的72个教育培训项目,有6个单位的43个培训项目(占调查项目总数的59.7%)收支未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将教育培训项目交由其他单位承办,2006年共收取管理费、合作费等83.84万元。
审计人民银行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资性支出挤占其他费用支出2128.45万元。

  2006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及其所属3家分支机构在邮电费、差旅费等科目中,列支发放在职人员补贴奖金等1735.77万元;分行本级在办公费用中,发放岗位责任奖等392.68万元。

  (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挪用办公楼建设资金8598.42万元。

  截至2006年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结存人民银行总行拨付的办公楼建设资金1.2亿元,其中7804万元被该分行挪用于建设职工住宅楼,794.42万元被用于向职工发放住宅楼装修补贴。

  (三)华融大厦将1.44亿元资金账外存放支用。

  1997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华融大厦将收取的管理费、租金等收入1.44亿元账外存放,其中4258.98万元用于支付物业费、3049.75万元用于发放人员补贴。
审计国资委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项目资金5190.32万元。

  2004至2006年,国资委本级(含监事会)挤占项目资金共计5190.32万元,具体是: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等费用4702.2万元;在“统计评价及清产核资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统计评价局有关人员出国费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培训费用等106.86万元;在“交办工作经费”专项中,列支审计费、印刷费和物业费等381.26万元。

  (二)未及时批复部门预算。

  财政部于2006年4月1日批复了国资委2006年部门预算,但国资委直到2006年8月3日才将部门预算向所属单位批复。

  (三)在未办理预算划转手续的情况下,在本级预算中安排并实际补助地方国资委支出343.49万元。

  2005至2006年,国资委在“统计评价及清产核资工作经费”专项中,安排全国困难地区数据录入点微机运转及维护预算共计800万元,实际支出343.49万元,未办理预算划转手续。

  (四)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2006年,国资委在组织执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专项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根据相关企业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委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5家中央企业开展审计。这5个项目应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405万元,每个项目应支付的审计费用均超过120万元(按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截至2006年底,国资委已支付762.5万元。

  (五)项目结余资金3039.61万元在未支用的情况下连续两年结转,未在预算内安排使用。

  原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2003年撤销,其账户由国资委机关财务接管。该委“组建开办费”专项等10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的2004年底结余资金3039.61万元,在未支用的情况下,连续结转至2006年底,未在预算内安排使用。

  (六)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罚没收入。

  1999至2004年,国资委纪委及原国家经贸委纪检组共收缴罚没收入人民币1047.95万元、美元1.19万元和港币2000元。截至2006年底,国资委仍未将上述罚没收入上缴财政。

  (七)所属商业科技质量中心虚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140万元及转移挪用国家建设资金150.66万元。

  所属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在不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资质和相关专业人员的情况下,编制内容虚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中国商业联合会、国资委向发展改革委申报2004至2005年“安全食品营销验货检测服务信息网”基本建设项目并得到批准。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万元。截至2006年底,该项目已收到财政资金120万元,支出103.81万元,其中有90.66万元被挪作它用。此外,2005至2006年,商业科技质量中心还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将“商业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系统”项目建设资金60万元转移至北京嘉达世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育创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八)所属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违规拨付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 80万元。

  2006年12月,国资委向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追加“政府委托行业协会工作经费”预算80万元。由于预算下达较晚,该专项经费当年未能支出。为避免该专项的财政授权支付余额在年终被注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将其全部拨付给所属单位,其中:将应由本级使用的日常委托经费20万元和尚未落实项目承担单位的产业政策研究课题经费30万元拨付给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在未签订有关信息报送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下,将信息报送经费30万元拨付给中国纺织信息中心。

  (九)所属有色金属人才中心等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

  2004至2006年,所属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和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收取保存人事关系和档案费110.57万元、计量认证费5.7万元。

  2004至2006年,所属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未经批准,将收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891.81万元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在缴纳营业税等税金后使用。

  2006年,所属物资干部培训中心收取学费200.17万元,未上缴财政。
审计海关总署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预算资金6500万元。

  2006年,海关总署本级在行政管理费基本支出中挤列应由行政管理费项目经费列支的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款6500万元,用于海关总署东配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综合楼设备及辅助工程和绿化及配套工程等维修改造支出。

  海关总署在建造综合楼过程中,还存在改变使用功能、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接待用房面积的问题,

  (二)未收回鑫海大厦管理公司代其收取的场租收入965.12万元。

  海关总署委托鑫海大厦管理公司(由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控股)对海关总署综合楼进行管理。截至审计时,海关总署未收回该公司2005年、2006年代其收取的场租收入共965.12万元(其中2005年57.41万元,2006年907.71万元)。

  (三)18个直属海关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2005和2006年,18个海关未按部门预算编制程序逐级编制年度预算,而是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只编报“一上”预算。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控制数后,海关总署直接代编各海关“二上”预算。由于海关总署未要求各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全口径的收支预算,致使直属海关预算编报内容不完整,部分资金未能纳入预算管理。2005和2006年,18个海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共计1.9亿元,其中2006年8254.98万元。

  (四)18个直属海关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此类问题涉及成都等10个海关的65个项目,问题金额3280.87万元。如2004和2005年,长沙海关所属衡阳海关未经海关总署批准,将以前年度项目经费170.59万元调至基建账户,用于衡阳海关新办公楼基建支出。

  2.部分项目申报内容不实。此类问题涉及杭州等3个海关的4个项目,问题金额192.8万元。如2005年,杭州海关在新大楼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已于2002年随同大楼基建项目一起完工的情况下,又以“新大楼亮灯工程”名义申报并获得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补充自筹基建资金。

  3.部分项目长期结转,结余资金过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06年底,18个海关项目资金历年累计结余5.89亿元,为海关总署当年批复这些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8.7%,共涉及1137个项目。

  审计还发现部分直属海关存在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发放职工津补贴、所属单位利用海关职权取得经营性收入、设备物资采购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审计国税总局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清理往来款8254.36万元。

  截至2006年底,税务总局机关未及时清理“暂付款”1551.87万元(其中1283.87万元账龄在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暂存款”681.58万元(其中194.92万元账龄在3年以上);税务总局未及时清理“暂付款”6020.91万元(其中2186.98万元账龄在6年以上)。

  (二)扩大开支范围支出489.89万元。

  2006年,税务总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总局人员“精神文明奖励”和机关职工及家属疗养费用等360.9万元,《税务总局公报》编、审、译等费用100.9万元,《马斌说税》专题片策划、审稿费等费用28.09万元。

  (三)1773.39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截至2006年底,税务总局报废电子类设备1323.94万元,未作账务处理;用“电子政务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课题研究费购置的仪器设备价值403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所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未将1999和2001年购买和接受抵债取得的价值46. 45万元的两辆汽车记入固定资产账。

  (四)所属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超预算支出85万元。

  2006年,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未向税务总局报批追加预算,超预算支出85万元。
审计环保总局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将以项目名义申请的600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于投资办企业。

  1998年,环保总局将以“工业点源污水流动式工厂处理技术科研与示范工程”名义申请的4000万元科技三项费,实际用于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的验资注册;1999年,环保总局以“治理白色污染研制开发代用品”名义申请科技三项费2000万元,其中的1850万元被中晟公司用于炒股和对外投资,其余的50万元和100万元分别通过天津市环保局和江苏省环保局拨给天津市绿岛新技术发展公司和南京绿色资源再生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这两家公司的经营支出。

  (二)以某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领资金用于电子政务建设。

  2004至2006年,环保总局以某行政事业类项目名义申请资金3500万元。截至2006年底,申请得到的资金中有2060.48万元实际用于局域网、广域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等电子政务建设。

  (三)重复申报项目预算多获得财政资金3124万元。

  在环保总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共同承担的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以下简称全国土壤调查专项)预算中,环保总局承担的“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子项工作内容,与国土资源部已取得成果的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和在全国土壤调查中继续开展的工作形成重复,多申报项目预算。该项目2006年预算3124万元已由环保总局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扩大范围安排项目支出500万元。

  2006年,环保总局扩大某配套项目的预算支出范围,将其中的500万元资金分配给6个无此配套项目的单位。

  (五)未经有关部门书面批准,环保总局所属化学品登记中心延期收费589.98万元并在过渡户存放。

  按规定,化学品登记中心执收的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征收截止期限为2006年3月。在有关主管部门尚未书面批复延长收费期限的情况下,2006年4月至12月,化学品登记中心继续收取该项费用共计589.98万元,并在应予取消的收费过渡账户存放。

  (六)某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1.19亿元闲置。

  因立项时未经充分论证、无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支出预算无测算依据,某项目在2004年立项后基本没有开展项目建设。截至审计时,该项目1.19亿元财政资金闲置。
审计民航总局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申领财政资金528.2万元。

  2006年,民航总局基本支出预算多报261人,多申领财政资金528.2万元,其中中国民航空中警察总队多申领390.8万元、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多申领137.4万元。

  (二)自设机构违规收费132.51万元。

  1997至2006年,民航总局、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自行设立中国民航安全学院、民航企业管理研究基地和中国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等9个机构,挂靠在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经抽查,2006年中国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未经批准取得培训收入132.51万元。

  (三)所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挪用专项建设资金23.1亿元。

  2006年,经发展改革委批准,该公司发行“06首都机场债”40亿元,专项用于首都机场扩建工程。2006年2月至3月,该公司挪用其中23.1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投资等。

  2. 自行拼盘建设综合大楼。

  2006年6月,该公司在已有办公楼的情况下,未经审批,以办公楼、会议培训中心和专业化公司大楼等6个项目立项,自行拼盘建设集办公、培训于一体的综合大楼,建筑面积18.29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0.88亿元。截至2007年2月12日,已拨工程款1.2亿元。

  3. 违规收费496.68万元。

  2003至2006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自行收取首都机场候机楼隔离区证件费266.6万元,支出45.55万元,结余221.05万元;2002至2006年,该分局交通巡察支队违规收取航空活动区驾驶证、民航车辆牌照费等230.08万元,支出175.99万元,结余54.09万元,未在账内反映。

  4. 应缴未缴收入73.92万元。

  截至2006年底,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以前年度收取的罚没款等收入73.92万元未上缴国库。

  (四)所属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收取学杂费等2701.45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6年,该院收取学杂费等共计3001.45万元,其中2701.45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直接用于事业支出。
审计广电总局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电总局招待所改建项目投资超概算7299万元,建设规模超概算3039平方米。

  发展改革委2003年批复广电总局招待所改建项目的投资概算为1.71亿元,建设规模为29 973平方米。至审计时,该项目投资规模已达2.44亿元(已支付1.85亿元,其中多支出设计费597.8万元),超概算7299万元;建设规模已达33 012平方米,超批复规模3039平方米。

  (二)未及时批复某工程建设预算。

  2006年9月,财政部批准了广电总局某工程建设2006年度3亿元预算的具体使用方案。但该局直至2006年11月才将此预算批复至所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三)在申报年度预算中未编制某工程运行维护费7451万元预算。

  某工程运行维护费属于经常性业务费。广电总局在申报2006年度预算时,未列报该项目,导致年初预算不完整。广电总局在年中申报此项预算后,财政部于2006年9月追加广电总局有关单位该项经费预算7451万元。

  (四)无明确项目计划或预算细化不够,导致三项资金部分预算未执行或结余较多。

  由于相关评审办法直至2006年11月才正式印发执行,造成国产动画发展专项资金和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2005和2006年预算(共计4000万元)在申报时无明确实施计划,至2006年底有3979.54万元预算未执行;由于年初申报的预算细化不够和财政部批复资金具体使用方案及资金拨付到位时间较晚,导致电影精品专项资金2004、2005和2006年底结余分别为1.02亿元、1.03亿元和7294.46万元。

  (五)所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下简称国际台)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通过向所属单位支付代理费及安排所属单位收费,造成事业收入减少1104.26万元。

  国际台在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的独家代理协议正在有效执行的情况下,2005年7月又与本台所属全资公司国广传媒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国广传媒)签订广告代理协议,通过国广传媒收取本应直接从上述某广告公司收取的广告费,同时向国广传媒支付代收广告费业务的代理费。2005和2006年,共计支付给国广传媒代理费686.06万元。

  国际台在2006年收取国际新闻电视节目素材传输费过程中,将部分合同的收款方账号设为国广传媒的账号。由此,国广传媒2006年收到素材传输费418.2万元,作为本单位收入记账。

  以上两事项,使国际台事业收入共计减少1104.26万元。

  2.人员开支挤占公用支出5050.51万元,超标准发放非通用语播音主持岗位津贴168.9万元。

  2006年,国际台人员开支挤占公用支出5050.51万元,人均挤占2.44万元;该台非通用语播音部门超标准发放播音主持岗位津贴168.9万元,人均超标准发放3632元。

  3.未将“欧美广播时段专项经费”2005年底净结余纳入预算,且自行安排使用。

  国际台已实施完成的“欧美广播时段专项”2005年底净结余7066万元,未纳入2006年度预算,而且在2006年自行动用其中550.39万元继续用于购买欧美广播时段。

  4.由于设计缺陷,办公大楼建设损失浪费5139.7万元。

  国际台办公大楼1997年竣工,其设计单位是原广播电影电视部设计院(现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该办公大楼项目在荷载结构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在大楼建设过程中为解决这一设计缺陷,设计单位将该楼A区室内地板垫层材质变更为硅镁,后发现硅镁对钢筋、管线有腐蚀作用,但未能在技术上解决好此问题。大楼建成后,国际台不得不在2002年初至2005年底的三年间对大楼进行防腐加固和同期改造,耗资5139.7万元(相当于办公大楼建设总投资3.73亿元的14%),造成损失浪费。

  另外,投资概算为1913万元的国际台办公大楼同期改造工程建设未履行招投标手续。

  (六)所属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2006年度“购置综合业务楼”项目预算1.5亿元当年未执行。

  财政部批复该中心申报的2006年度“购置综合业务楼”项目支出预算1.5亿元。但至审计时,该中心尚未执行此项预算。

  (七)北京未来广告公司2006年广告费收入未及时办理结算,导致所属中央电视台事业收入少记8883.71万元。

  截至2006年底,北京未来广告公司经营CCTV-5、CCTV-8两个频道广告业务的广告费收入,应交未交8883.71万元,导致中央电视台少记相应收入。

  (八)所属中央电视台向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的1.3亿元投资,长期未取得投资收益。

  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中央电视台共向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投入资金7760万元,2003年又以该台在某信托投资公司的5572.54万元存款,置换了北普陀影视培训基地有限公司7021.42万元股权。目前,中央电视台应占有北普陀公司1.48亿元股权,但十余年来未从该项投资中获得任何收益。
审计新闻总署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扫黄打非专项资金2010万元未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1996至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将扫黄打非专项资金2010万元在暂存款挂账,未纳入预算收入管理。截至2006年底,该项资金余额875.4万元。

  (二)以前年度财政资金结余899.78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安排使用。

  2005年底,新闻出版总署以前年度财政资金结余899.78万元(其中净结余520.81万元)。至审计时,上述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安排使用。

  (三)未按项目进度申报换发记者证、报刊出版许可证项目支出预算,造成专项资金结余467万元,其中62.19万元被挪用。

  财政部2003年批复新闻出版总署换发记者证、报刊出版许可证项目预算450万元。在该项目拨款当年结余252.76万元的情况下,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又向财政部申请该项目预算450万元。截至2006年底,该项目资金实际结余467万元,其中有62.19万元在2005年被挪用于建设中国记者网等。

  (四)未按项目进度申报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和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造成1650.58万元财政资金闲置。

  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和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1500万元,因项目未开工,全部形成结余;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又申请该项目预算200万元,支出49.42万元。截至2006年底,该项目经费累计结余1650.58万元。

  (五)筹集资金1111.6万元存放在人民出版社,未纳入新闻出版总署账内核算。

  1996年4月至2000年底,原新闻出版署向全国新闻出版企业等单位筹集资金918.2万元,用于资助出版少数民族优秀图书。截至2006年底,筹集的这项资金累计1111.6万元(含利息193.4万元)存放在人民出版社,未纳入新闻出版总署账内核算。该项资金中,已有335万元用于资助47个民族出版社的72个少数民族图书出版项目,尚有余额776.6万元。

  (六)少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结余3178.98万元。

  2002年初,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实际结余1.46亿元,但新闻出版总署当年向财政部上报该项资金结余1.14亿元,少报3178.98万元。

  (七)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拨款净结余428.53万元未及时处理。

  截至2006年底,新闻出版总署本级有以前年度10个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拨款净结余428.53万元,未进行处理。

  (八)重复建设政府网站并违规收取部分费用。

  2002至2004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新闻出版总署6个业务司局分别委托电子工业出版社等单位建成中国图书出版网等6个政府网站,其主要功能均是发布政务信息和行业动态等,存在重复建设问题。其中4个网站提供一些有偿信息服务。据受托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截至2006年底,6个网站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用18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3.8万元,通过收取会员费、技术服务费等方式筹集资金666万元,受托建设单位支付938万元。

  (九)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应缴未缴行政事业性收费405.11万元。

  截至2006年底,该中心尚有应缴胶片费247.34万元、检测费157.77万元,未及时收回上缴国库。
审计安监总局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8.83亿元。

  2006年,安全监管总局有8.83亿元预算未按规定时间批复所属单位,其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费项目预算600万元至审计时仍未批复到具体单位。

  (二)项目支出预算5138.59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006年,安全监管总局未将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预算1000万元安排到具体项目,当年全部结余。加上以前年度该专项结余4138.59万元,截至2006年底,共结余5138.59万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所属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未经批准自立项目收费240.56万元。

  受安全监管总局委托,该院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安全评价人员的考试、登记管理工作。2006年,未经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该院收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费、安全评价人员考试费和安全评价人员登记服务费共计240.56万元。

  (四)所属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以虚假凭证套取现金700.88万元,其中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2006年,该中心以支付专家咨询费的名义,编制虚假的专家领款表,套取现金700.88万元账外存放,已累计支出586.4万元,其中支付外部专家咨询费261.3万元,支付中心人员费用、岗位津贴和奖金共计325.1万元。至审计时,余额为114.48万元。

  (五)所属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控股的北京国智安平科技发展公司使用该中心名义和资质证书开展安全评价业务,获取收入834.9万元。

  在未取得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的情况下,北京国智安平科技发展公司利用研究中心的名义及其资质证书开展安全评价业务,出具安全评价报告。2004年6月至2006年底,累计承揽安全评价业务35项,取得安全评价收入834.9万元。

  (六)所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违规核销对外投资140万元。

  2004年8月,该会将所持有的某公司的140万元投资,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并在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及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上述投资予以核销,形成损失120万元。
审计旅游局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挤占旅游发展基金244.94万元。

  2006年,国家旅游局在旅游发展基金中列支机关交通费197.45万元、机关电话费14.18万元和首都机场贵宾室场租费33.31万元。

  (二)无预算支出旅游发展基金152万元。

  2004年,国家旅游局无预算动用旅游发展基金向中国旅游出版社追加旅游宣传品制作经费152万元,用于该社制作旅游宣传品的补助。
审计宗教局2006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专项业务费42.31万元。

  2006年,宗教局挪用专项业务费42.31万元,用于非专项事业支出。

  (二)未按规定将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截至2006年底,宗教局接受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698.68万元,从中支付所属某协会房租等578.31万元;所属某协会接受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1364.2万元,支出202.28万元。上述收支均未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三)专项资金净结余1301.26万元。

  截至2006年底,宗教局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支用的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累计1301.26万元。其中:2003年底结余1012.99万元,2004年底结余188.27万元,2005年底和2006年底均有同一笔未支用的结余100万元。

  (四)宗教局培训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挪用事业经费36.54万元支付基建工程款。

  2006年,培训中心在事业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学员1#、2#楼电梯款34万元、变配电室的安装工程款2.54万元。

  2.兴建总投资为392.54万元的3个计划外项目。

  2004至2006年,未经批准,培训中心兴建了3个计划外工程项目。其中:2#学员楼建设工程支出206.92万元,景观工程支出100万元,5#、6#会议楼维修改造支出85.62万元。在上述投资中,有52万元是挪用的“十三陵培训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资金。

  3.将85万元培训费挪用于补助地方支出。

  2005年12月,根据宗教局的意见,培训中心在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85万元,用于3省市民族宗教部门业务经费补助。

  4.未报经批准,擅自处置原值共41.6万元的2辆汽车。

  2006年12月,未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原值20.8万元的1辆南京依维柯牌汽车无偿转让给昌平区下口村(已办理过户手续)。

  2006年7月,培训中心办公会议决定,将1996年购置的原值20.8万元的1辆桑塔纳2000型汽车过户给本中心一位副主任,由其本人交纳折价款1万元。之前培训中心未对此车进行价值评估。该副主任目前已调至宗教局机关服务中心。此车一直由其使用,尚未交折价款和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