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到老太太滑倒,你会去扶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46:19
今天去车站准备坐车回家,无奈大雪封路,只得作罢。回来的路上,不断的看到有人在“翩翩起舞”,我也差点翻跟头。在路过一个商场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台阶上,一个穿红色羽绒服的老太太刚从地上爬起来,可是那个台阶太滑,她根本站不住,用手撑在地上,然后我就看到她在喊什么,好象是喊让别人来扶她一把,我承认,我当时犹豫了一下,因为我想到了南京老太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伙子走过去了,然后又有一个走过去,把老太太从台阶上掺了下来。

是那两个小伙子没看到南京老太的故事呢?还是我的心理已经受了影响而变化了呢?今天去车站准备坐车回家,无奈大雪封路,只得作罢。回来的路上,不断的看到有人在“翩翩起舞”,我也差点翻跟头。在路过一个商场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台阶上,一个穿红色羽绒服的老太太刚从地上爬起来,可是那个台阶太滑,她根本站不住,用手撑在地上,然后我就看到她在喊什么,好象是喊让别人来扶她一把,我承认,我当时犹豫了一下,因为我想到了南京老太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伙子走过去了,然后又有一个走过去,把老太太从台阶上掺了下来。

是那两个小伙子没看到南京老太的故事呢?还是我的心理已经受了影响而变化了呢?
拿手机拍照后再去扶。
拿手机拍照后再去扶。
边拿手机拍摄边去扶,被人说成“年画老虎”也洗不清了,找个一模一样的替身总难多了吧。电脑特技我还没那么大本事
楼上几位真是英雄所见略同,说实话,这为我换个带摄像头找了一个合理的借口:P

但是那两个小伙子也没有拿出手机出来拍照,很简单的就走过去了。
原帖由 T62 于 2008-1-26 22:03 发表
拿手机拍照后再去扶。

你的手机是诱因,根据公平原则,须负担一定责任
走开为妙
我读小学就知道不要扶了.
欲哭无泪的社会现象,谁没有父母哇?????????!!!!!!!!!
为什么不扶?有一次过马路,扶了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太太过去,然后她说了一句现在好人太少了。当时心里那个不是滋味呀。有些人把人做到这份上,冷血的程度已经不能用语言形容了。
我会报110
只打电话  真的不敢上去扶
毕竟那两个人去扶了,他们俩没有我们这些常年在网上混,为南京老太事件唏嘘不已的人,考虑得那么多。这是他们笨,还是我们聪明?
我会去扶
一定扶
有点矫情,无疑是一些个别事情被自己无限放大
每天都有车祸发生,怎么没人说不敢上街的?
很简单一件事,还需考虑什么
如果偶是县太爷或是市太爷。偶一定上去扶!而且还一定要通知媒体来采访:D :victory:
我会毫不犹豫去扶。
当然扶,谁没有父母?
其实现在还是好人多。象南京那种王八蛋型的人家相对比例还是少的,只不过可能因为中国人口多,所以再得王八蛋型的多。
虽然我也回去扶,但是……说实话,心中还是有点担心的
欧真的不知道,真的,没看见,,,,,,上帝会原谅我
担心归担心,扶是一定要扶的,否则还有良心么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记得前阵子聊ATM案的时候,提起过“疑罪从宽”,“疑罪从无”原则。窃以为中国的“精英阶层”已经非常充分地享有此项权利,而布衣就只能看造化(时髦点的词是RP)了。现在回头看看彭宇案,不知道那些五毛们准备怎么自圆其说。
原帖由 reno 于 2008-1-27 06:44 发表
当然扶,谁没有父母?


谁都有父母,不过彭宇案摔倒老太太的那家人,如果以后出点什么事左邻右舍的怕是避之唯恐不及了,要是还敢伸把手那真是不要命了。
当然扶,
因为这是一个人的命运啊,是上天给你出的一道问题
你的命运可能因为这一次变得更好
也可能变得更差,
问下各位大大,如果彭宇在支付了医疗费用之后,又有了新的充分的证据证明老太是自己摔的,能否诉老太敲诈勒索呢?如果可以的话那个派出所的办案人员又该告诉什么呢?同犯?还是渎职?or sth. else
你要是造化好:即使是你把老太太撞倒了,然后扶起,老太太也可能误认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是你把她扶起的,她及她一家因此而非常感激你。说不定你因此而升官发财了。
你要是造化不好:老太太自己不小心摔倒了,即使是你距她很远,老太太也可能误认是你把她撞倒了,你因此而背上黑窝了。
背上黑窝是自己命背!!!
破钱消灾吧!!!
原帖由 超大喝茶专用ID 于 2008-1-28 16:58 发表
问下各位大大,如果彭宇在支付了医疗费用之后,又有了新的充分的证据证明老太是自己摔的,能否诉老太敲诈勒索呢?

==当然可以。当然法院或者某“冒号”要求你和谐,你也没办法。。。
如果可以的话那个派出所的办案人员又该告诉什么呢?同犯?还是渎职?or sth. else

==同犯!事实上以他的法庭证言看,现在就可以告他伪证罪!!!:@

==回到主题,我会去扶。而且教育我的孩子也要去扶!
没出什么事左邻右舍的都避之唯恐不及了:D
说实在的我不敢去扶了
我估计会去吧
俺只能打电话~~~因为如果假如万一,俺及俺家人根本承担不起万一出现的后果。。。:L
原帖由 e8098 于 2008-1-28 18:51 发表
俺只能打电话~~~因为如果假如万一,俺及俺家人根本承担不起万一出现的后果。。。:L


就冲那“从常理分析……”,您还是免了吧。
要不,你没把人撞了干吗不去扶一把啊?从常理分析,您应该是撞了人之后心里过意不去,遭受良心的谴责之余又不想承担责任,所以打了这个电话——您看,词俺都替法官大人想好了,您觉得逻辑上还有什么问题吗?我们可以继续帮您推理推理,分析分析。
原帖由 超大喝茶专用ID 于 2008-1-28 21:30 发表


就冲那“从常理分析……”,您还是免了吧。
要不,你没把人撞了干吗不去扶一把啊?从常理分析,您应该是撞了人之后心里过意不去,遭受良心的谴责之余又不想承担责任,所以打了这个电话——您看,词俺都替法官大 ...

:D 无论您说什么,俺只能坚持:打电话,坚决不扶。俺打过好几个类似的电话。。。各中滋味,不说也罢
当然要扶!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道德沦丧而使得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
扶完了就跑,  知道为什么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了吧:D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8-1-26 23:26 发表
我会报110

我路过,什么都看不见,我对不起党培养了我这么多年,但我不能对不起老婆子女,我真的赔不起啊:')
原帖由 pp6086 于 2008-1-28 21:48 发表
当然要扶!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道德沦丧而使得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


在已经沦丧的道德都无法被一边倒的舆论挽救回来的时候,当特权以法律的名义任意凌辱道德的时候,当彭宇案以这样一种方式有了“结果”的时候,我有权作自己的选择,并且无法产生负疚感。

道德与法制是社会的两大基础,而只有法律具有强制力。面对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愿意作缺德的事情,但如果因此而选择“违法”,那么他根本就是弱智。

在说出以上的话的时候,我还在一个月前帮助过一家三口。自称是陕西来找亲戚的,丢了地址,十来岁的小孩子喊饿,求我帮帮忙。我直接说钱我是不会给的,可以给他们买份快餐。后来看只有小孩子一个人吃也不是个事,又帮两个大人一人来了一份拉面。虽然整个过程一直都在怀疑着,我想这点亏我还是吃得起的,就算是骗顿饭吃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了解彭宇案后我不会了,道德的沦丧不能光指责人的素质,执法单位公然践踏法律来强奸道德!事态居然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不由得我不为自己以及家庭多考虑考虑了。
如果是在南京, 还是不要扶了

在别的地方见到, 肯定是要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