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贫困生退学用捐款创业 捐助人愤而起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38:51
【星岛网讯】重庆万州的北大研究生段霖夏,得到多人资助后悄然退学,用别人资助自己的学费去创业,资助人愤然将段霖夏告上法庭。案件27日上午在万州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及比较敏感的“捐资助学”话题,加之此案在全国属首例,该案的审理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退学创业依然接捐款

  据《重庆晚报》报道,段霖夏,今年28岁,万州人。四年前,他考上研究生,为筹学费上街当力哥。媒体报道后,社会各界数万元捐款让段霖夏顺利入读北大,其中包括在万州做玻璃生意的李富华所捐两千元。

  此后,李富华与段霖夏结下不解之缘,“我陆续给他四万多元。但他不把我资助的钱用在学习上,却拿去干其他的事。”

  原来,段霖夏入读北大一年之后,拿着善款退学创业,声称要搞一番大事业。段霖夏没有把这个决定告诉资助者,就悄悄离开北大,回到重庆,用退学所得的两万元学费,到高新区开办了一家科技公司,赚了一些钱后买了一套住房。

  此时,李富华并不知道段霖夏已退学,还在继续资助他。2005年2月26日,段霖夏退学半年后,李富华将2.4万元存进段霖夏的银行卡,“他说学费差很大一笔,我毫不犹豫地给他了。前后加起来总共有四万多,但他真正用于读书的不到一万元。”李富华展示了到银行查询的单据。

  捐助人感到受骗起诉

  由于很久没有段的消息,李富华今年2月主动联系,发现段的电话停机。

  李富华的门市厂房仓库5月23日被谭某带来的人强拆,他认为段霖夏在北京,认识的朋友多,看他能不能帮忙出点主意,却多方联系也没能找到段。李富华辗转找到北大软件学院,得知段霖夏早已不在校读书,且与学校失去联系。四年时间,段的研究生课程十二门,只修完了其中一门,五年学时,最后一年已不可能学完剩下的十一门课程。

  李富华7月底发现段已失踪,感觉受骗的李富华欲索善款,便将段霖夏告到万州区法院,索要四万余元爱心善款。

  李富华说,自己打官司的目的“一要让不厚道的受助者得到教训,二是提醒那些奉献爱心的人行善时要谨慎。”李富华称,这么多年了,段霖夏一直都在欺骗他,退学了仍索要“学费”。“中途没有读书了,也应该给我说一声。”李富华说,自己的家人之前根本不知道他拿了这么多钱给段霖夏。

  受助人出面解释将撤诉

  李富华的想法26日出现变化。李富华希望一直避而不见的段霖夏能够出现,而不只是段霖夏聘请的律师出现在法庭。“只要小段能够站出来解释一下,这捐款不管是怎么回事,我都愿意撤诉,不再追究。”李富华说,自己已很疲惫,不想再耗下去,结果如何已不重要。

  “我已不想再继续打这场官司了,也不想和小段在法庭上见面。小段如果有什么苦衷或者困难,完全可直截了当地和我谈谈,没有必要避而不见啊。”

  李富华说,他现在依旧在资助困难学生,“如果法院将善款判给我,我会把钱再捐赠出去。”

  捐出去的钱能否拿得回

  李富华的代理律师高精忠和段霖夏的代理律师段茂兵都表示,此案的关键在于,赠与合同是否成立——捐款行为存在,捐款人当初在捐款时是否和受助人订立了形式上的约定,或者有旁人在场佐证的定论。

  段茂兵认为,此案可能存在两大争论焦点:一是捐赠出去的善款是否可以要回来,二是段霖夏与李富华之间的有条件赠与合同关系是否存在。

  高精忠表示,李富华当初捐款的目的是让段霖夏安心学习,好好读书完成学业,以回报社会。这也是李富华和段霖夏之间的一种约定,既然约定已经被“撕毁”,段霖夏就应该对此负责。

  代理律师希望双方和解

  段茂兵称,段霖夏在这一事件上的确存在过错,“我希望双方能够相互体谅以和解告终。”

  对于李富华“如果段霖夏出面解释可撤诉”的想法,段茂兵说,撤诉已不能解决问题了,孰是孰非只有到了法庭上才能分清,“段霖夏本人已明确表示不会出庭应诉,只有我和另外一名律师出庭。”

  段茂兵说,段霖夏目前的状况很不好,就因为受捐被告一事,已将他推到一个风口浪尖上,一直受到精神的折磨和打击。“段霖夏目前住在主城区,已和我通过几次电话,最长的一次长达27分钟。”段茂兵说,段霖夏太年轻,做事没有什么分寸,“是一个讲话滔滔不绝、很想表达自己观点的人。”

  段霖夏通过律师转达了自己的想法:结果对他已不再重要,以后还会再创业。就算现在失败了,以后还会有一番作为,不会像现在这样颓废,“等我有钱后会将好心人捐给自己的爱心款一一还回去。”

  段霖夏父母居住地,很多居民都说,段霖夏的父亲是一个老板。段家和别人合伙搞了一个洗碗消毒企业,生意还可以。但段父却称,段霖夏的婆婆还在捡垃圾维持生活,“我们不想再过多发表看法,只等法院的判决。”【星岛网讯】重庆万州的北大研究生段霖夏,得到多人资助后悄然退学,用别人资助自己的学费去创业,资助人愤然将段霖夏告上法庭。案件27日上午在万州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及比较敏感的“捐资助学”话题,加之此案在全国属首例,该案的审理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退学创业依然接捐款

  据《重庆晚报》报道,段霖夏,今年28岁,万州人。四年前,他考上研究生,为筹学费上街当力哥。媒体报道后,社会各界数万元捐款让段霖夏顺利入读北大,其中包括在万州做玻璃生意的李富华所捐两千元。

  此后,李富华与段霖夏结下不解之缘,“我陆续给他四万多元。但他不把我资助的钱用在学习上,却拿去干其他的事。”

  原来,段霖夏入读北大一年之后,拿着善款退学创业,声称要搞一番大事业。段霖夏没有把这个决定告诉资助者,就悄悄离开北大,回到重庆,用退学所得的两万元学费,到高新区开办了一家科技公司,赚了一些钱后买了一套住房。

  此时,李富华并不知道段霖夏已退学,还在继续资助他。2005年2月26日,段霖夏退学半年后,李富华将2.4万元存进段霖夏的银行卡,“他说学费差很大一笔,我毫不犹豫地给他了。前后加起来总共有四万多,但他真正用于读书的不到一万元。”李富华展示了到银行查询的单据。

  捐助人感到受骗起诉

  由于很久没有段的消息,李富华今年2月主动联系,发现段的电话停机。

  李富华的门市厂房仓库5月23日被谭某带来的人强拆,他认为段霖夏在北京,认识的朋友多,看他能不能帮忙出点主意,却多方联系也没能找到段。李富华辗转找到北大软件学院,得知段霖夏早已不在校读书,且与学校失去联系。四年时间,段的研究生课程十二门,只修完了其中一门,五年学时,最后一年已不可能学完剩下的十一门课程。

  李富华7月底发现段已失踪,感觉受骗的李富华欲索善款,便将段霖夏告到万州区法院,索要四万余元爱心善款。

  李富华说,自己打官司的目的“一要让不厚道的受助者得到教训,二是提醒那些奉献爱心的人行善时要谨慎。”李富华称,这么多年了,段霖夏一直都在欺骗他,退学了仍索要“学费”。“中途没有读书了,也应该给我说一声。”李富华说,自己的家人之前根本不知道他拿了这么多钱给段霖夏。

  受助人出面解释将撤诉

  李富华的想法26日出现变化。李富华希望一直避而不见的段霖夏能够出现,而不只是段霖夏聘请的律师出现在法庭。“只要小段能够站出来解释一下,这捐款不管是怎么回事,我都愿意撤诉,不再追究。”李富华说,自己已很疲惫,不想再耗下去,结果如何已不重要。

  “我已不想再继续打这场官司了,也不想和小段在法庭上见面。小段如果有什么苦衷或者困难,完全可直截了当地和我谈谈,没有必要避而不见啊。”

  李富华说,他现在依旧在资助困难学生,“如果法院将善款判给我,我会把钱再捐赠出去。”

  捐出去的钱能否拿得回

  李富华的代理律师高精忠和段霖夏的代理律师段茂兵都表示,此案的关键在于,赠与合同是否成立——捐款行为存在,捐款人当初在捐款时是否和受助人订立了形式上的约定,或者有旁人在场佐证的定论。

  段茂兵认为,此案可能存在两大争论焦点:一是捐赠出去的善款是否可以要回来,二是段霖夏与李富华之间的有条件赠与合同关系是否存在。

  高精忠表示,李富华当初捐款的目的是让段霖夏安心学习,好好读书完成学业,以回报社会。这也是李富华和段霖夏之间的一种约定,既然约定已经被“撕毁”,段霖夏就应该对此负责。

  代理律师希望双方和解

  段茂兵称,段霖夏在这一事件上的确存在过错,“我希望双方能够相互体谅以和解告终。”

  对于李富华“如果段霖夏出面解释可撤诉”的想法,段茂兵说,撤诉已不能解决问题了,孰是孰非只有到了法庭上才能分清,“段霖夏本人已明确表示不会出庭应诉,只有我和另外一名律师出庭。”

  段茂兵说,段霖夏目前的状况很不好,就因为受捐被告一事,已将他推到一个风口浪尖上,一直受到精神的折磨和打击。“段霖夏目前住在主城区,已和我通过几次电话,最长的一次长达27分钟。”段茂兵说,段霖夏太年轻,做事没有什么分寸,“是一个讲话滔滔不绝、很想表达自己观点的人。”

  段霖夏通过律师转达了自己的想法:结果对他已不再重要,以后还会再创业。就算现在失败了,以后还会有一番作为,不会像现在这样颓废,“等我有钱后会将好心人捐给自己的爱心款一一还回去。”

  段霖夏父母居住地,很多居民都说,段霖夏的父亲是一个老板。段家和别人合伙搞了一个洗碗消毒企业,生意还可以。但段父却称,段霖夏的婆婆还在捡垃圾维持生活,“我们不想再过多发表看法,只等法院的判决。”
欺骗别人的爱心,实在很可耻。;funk
这种人脑子真是活络啊;P

所以说做好事千万要想得开,谁知道打交道的是什么
这种人真可耻 接受人家的助学捐款 却拿去开公司 我估计他老爸真的是一个老板  现在这种假贫困生不要太多 而且很多人不以为耻,反而觉得这样是有本事
段霖夏父母居住地,很多居民都说,段霖夏的父亲是一个老板。段家和别人合伙搞了一个洗碗消毒企业,生意还可以。但段父却称,段霖夏的婆婆还在捡垃圾维持生活,“

汗~~~~
垃圾,退学了还欺骗捐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