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起诉“奸淫”传闻爆料人邹恒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3:03:40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北京大学新闻网消息,北京大学31日授权北大新闻中心,发布关于“邹恒甫微博”所涉及内容的第三次声明。声明称,北大已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于本日递交法院。

  声明指出,自8月21日邹恒甫微博发出涉及北京大学的内容之后,北京大学高度重视,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严肃认真调查核实,并以最大耐心期待邹恒甫提供具体证据。时至今日,邹恒甫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其言行前后矛盾、出尔反尔、表里不一。

  声明称,我们认为,这一罕见的恶劣事件严重损害了北京大学的声誉和教师队伍的形象,严重践踏了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和教授们的尊严,严重伤害了北京大学师生员工和校友们的感情,也伤及了梦桃源餐厅的无辜员工。

  声明指出,我们认为,十一天以来,邹恒甫歪曲事实、蒙蔽真相,欺骗隐身、误导舆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这种无视法律、愚弄公众的拙劣行径,不仅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而且破坏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决不能容忍的。

  声明进一步指出,我们认为,反观事态的发展过程,邹恒甫的表现越来越成为一场“闹剧”,继续期望他提供所谓“证据”来全面彻底查清事件真相,不仅不切实际,而且毫无意义。

  为此,北京大学授权新闻中心,特发布声明如下:

  1.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于本日递交法院。

  2.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相关工作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对此事件做出进一步回应。

  3.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一如既往欢迎社会各界(包括邹恒甫)继续以负责任的态度依法依规反映问题。

  4.正告仍在侵害北京大学声誉的其他个人或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声明称,我们希望,司法机关尽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判决,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网络以秩序,还社会以公道,还受害者以清白。

  新闻回顾:前北大教授微博举报同僚奸淫服务员

  8月21日,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邹恒甫还转发北大学生微博,称学生会每年百万元外联资金被挥霍,学生干部贿选上位。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20831/183113015366.shtml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北京大学新闻网消息,北京大学31日授权北大新闻中心,发布关于“邹恒甫微博”所涉及内容的第三次声明。声明称,北大已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于本日递交法院。

  声明指出,自8月21日邹恒甫微博发出涉及北京大学的内容之后,北京大学高度重视,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严肃认真调查核实,并以最大耐心期待邹恒甫提供具体证据。时至今日,邹恒甫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其言行前后矛盾、出尔反尔、表里不一。

  声明称,我们认为,这一罕见的恶劣事件严重损害了北京大学的声誉和教师队伍的形象,严重践踏了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和教授们的尊严,严重伤害了北京大学师生员工和校友们的感情,也伤及了梦桃源餐厅的无辜员工。

  声明指出,我们认为,十一天以来,邹恒甫歪曲事实、蒙蔽真相,欺骗隐身、误导舆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这种无视法律、愚弄公众的拙劣行径,不仅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而且破坏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决不能容忍的。

  声明进一步指出,我们认为,反观事态的发展过程,邹恒甫的表现越来越成为一场“闹剧”,继续期望他提供所谓“证据”来全面彻底查清事件真相,不仅不切实际,而且毫无意义。

  为此,北京大学授权新闻中心,特发布声明如下:

  1.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于本日递交法院。

  2.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相关工作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对此事件做出进一步回应。

  3.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一如既往欢迎社会各界(包括邹恒甫)继续以负责任的态度依法依规反映问题。

  4.正告仍在侵害北京大学声誉的其他个人或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声明称,我们希望,司法机关尽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判决,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网络以秩序,还社会以公道,还受害者以清白。

  新闻回顾:前北大教授微博举报同僚奸淫服务员

  8月21日,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邹恒甫还转发北大学生微博,称学生会每年百万元外联资金被挥霍,学生干部贿选上位。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20831/183113015366.shtml
好!起诉的好,不起诉,不走法律途径,怎么能把事情搞清楚
支持进入法律程序
支持两者在微博上打架。
不怕搬起石头之后砸了自己的脚?
很好,搬椅子看戏
邹恒甫可不要怂了
aircity 发表于 2012-9-1 00:40
很好,搬椅子看戏
邹恒甫可不要怂了
公知身后的媒体们请不要怂啊
邹书生也就是有一些网上下载的照片和道听途说,或者亲眼"望"见的事情,但这些不足以作为证据,最后会官司输掉,被判登报道歉加一元精神赔偿费。
有人说现在哪个导师没点风流事,就算是,这些最多也只是涉及个人道德问题,虽然作为知识分子应该被严格要求,但你邹某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证据的话,想要搞倒谁是不可能的,反而十有八九把自己搭进去。
官司最后如何不知道,但是张唯迎和其所在的光华学院算是臭了.
网民还有几个不知道喽?


是该好好治治这种张嘴乱喷的垃圾了,每个院长、主任赔1W的名誉损失费不多吧?服务员一视同仁赔1W没错吧?北大名气大赔个100W不多吧?

是该好好治治这种张嘴乱喷的垃圾了,每个院长、主任赔1W的名誉损失费不多吧?服务员一视同仁赔1W没错吧?北大名气大赔个100W不多吧?
不是说只有季路转这个新闻么?
北大不可能输
最后的结局是:北大给邹恒甫一笔钱,然后邹恒甫认输
严重支持法律程序。。

总歹有个结果对吧?

如果这事有个相对完善的处理结果。。可以为以后网络谣言的处理开一个典范
支持北大的做法。没有证据就不要乱说话。
支持北大起诉,而且赔偿一定不能是象征性的一块钱之类的。索赔个500万应该是很合理的要求。

要让造谣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才可以震慑不负责任的造谣者。
现在造谣者的违法成本太低了,才会让假新闻,博眼球泛滥,让我们什么都不敢相信了。
西风剪雪 发表于 2012-9-1 11:32
北大不可能输
最后的结局是:北大给邹恒甫一笔钱,然后邹恒甫认输
你这算不算造谣?
hhffcc 发表于 2012-9-1 18:08
你这算不算造谣?
邹恒甫算不算造谣?
西风剪雪 发表于 2012-9-1 19:09
邹恒甫算不算造谣?
涉嫌侵害他人名誉。
西风剪雪 发表于 2012-9-1 19:09
邹恒甫算不算造谣?
算不算造谣取决于说的是否真有其事。
邹恒甫说的是不是有这事尚有待澄清,
你说的这个现在肯定没有。
超大网友 各个都是法官 各个都是吉瑟利努{:soso_e113:}
hhffcc 发表于 2012-9-1 19:33
算不算造谣取决于说的是否真有其事。
邹恒甫说的是不是有这事尚有待澄清,
你说的这个现在肯定没有。
对,在没有确认事实之前就不存在造谣。你说这个北大也邪乎,在邹某发布微博的第一时间北大的第一反应是澄清,你澄清个P啊,第一时间起诉他就是最好的澄清,这么磨蹭几天通过各种媒体批判邹某我认为就是在摸底,估计现在认为邹某没有确凿证据于是抖抖肥胆开始起诉,如果两者之间没有协议的话(被打出钱买邹某输)不排除邹某是在玩一出欲擒故纵的游戏,关键时刻邹某放出证据被打就惨了,邹某不可能是傻子,在发布微博的时候没考虑到被打或相关方会告他。
西风剪雪 发表于 2012-9-1 22:38
对,在没有确认事实之前就不存在造谣。你说这个北大也邪乎,在邹某发布微博的第一时间北大的第一反应是澄 ...
邹绝不可能有证据。

第一,坚决支持北大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第二,强烈要求法院向公众公开庭审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允许媒体,学生,服务员,院长,教授等社会闲杂人士旁听.
支持走司法程序,真真假假全扒出来
邹绝不可能有证据。
季路兄这么晚还在工作,佩服佩服。
西风剪雪 发表于 2012-9-1 22:38
对,在没有确认事实之前就不存在造谣。你说这个北大也邪乎,在邹某发布微博的第一时间北大的第一反应是澄 ...
邹恒甫称夸大举报是策略 对涉事服务员感到抱歉

http://gd.sina.com.cn/news/s/2012-09-01/08228015.html
邹有証据就在法庭里亮出來,拿不出証据就輸定了。
西风剪雪 发表于 2012-9-1 22:38
对,在没有确认事实之前就不存在造谣。你说这个北大也邪乎,在邹某发布微博的第一时间北大的第一反应是澄 ...
屁股决定脑袋的典型

西风剪雪 发表于 2012-9-1 22:38
对,在没有确认事实之前就不存在造谣。你说这个北大也邪乎,在邹某发布微博的第一时间北大的第一反应是澄 ...
邹恒甫没有公开任何证据,我们可以怀疑他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