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人抢注"LV"专利 欲1.2亿元转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8:08:05
武汉商人抢注"LV"专利 欲1.2亿元转让
2007-12-22  来源:金羊网  编辑:杨坤
  

  提示:2002年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并于2003年10月8日被授予获得LV手提袋外观专利权。LV请求撤销专利被驳回。近日,王军称想买回专利权亦非没有可能,1.2亿元人民币就成交。


  新快报12月22日报道 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顶礼膜拜的世界顶级品牌——法国LouisVuitton,近年来在中国市场的经营却非一帆风顺,2002年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并于2003年10月8日被授予获得LV手提袋外观专利权。经过一系列关于商标和专利使用权的官司之后,LV完败。2007年11月,王军放出“圣诞通牒”:2007年圣诞之前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路易威登”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

  LV请求撤销专利被驳回

  王军是武汉汉正街的一个普通私营服装老板,2002年王军研究商标法发现,中国在商标管理上实行一标一类,总共45类,每类都需要专门注册,而LV在中国仅申请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同时,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当年,王军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年底又设计出LV手提袋外包装并申请外观专利,2003年10月8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其专利权。

  2004年2月24日,LV向中国知识产权总局提出,王军的专利图案要素绝大部分均为LV的世界驰名标志,而LV在中国早已进行商标注册,王军的专利与其已取得的在先商标权相冲突,请求宣布撤销该专利。随后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成立关于此专利的覆审委员合议组(下称:覆审委),LV专利案经历3年时间,2006年底覆审委最后裁定法国LV法律依据不足,维持王军专利权有效。

  2007年4月,法国LV马利蒂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覆审委告上北京市一中院,请求法院撤销覆审委的相关决定,王军将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7个月过去了仍无结果。

  11月22日王军向武汉市海关申请全国范围内的专利备案,扣押LV有侵权嫌疑的产品,为取回货物LV须支付百万元的“反担保”保证金,作为一旦侵权行为被判定后对王军的赔偿支付。

  若不能和解,就生产中国“LV”

  可以确定,王军注册中国“路易威登”的商标和产品外观专利的行为是一种抢注行为,他的目的何在?

  王军2007年11月6日发给LV的和谈方案,愿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LV转让其手中拥有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但前提是LV须授予其在武汉地区的独家经营代理权。但采用直营销售模式的LV恐怕很难做到。

  和谈方案石沉大海,王军对LV的态度早已有所准备,“我之所以手握中国‘路易威登’的商标和专利权而没有投入生产阶段,是因为我尊重LV这个顶级品牌,不过LV方面迟迟不表态让我觉得等待没有意义,到圣诞节之前如果他们还没有就代理权跟我进行实质性的谈判,圣诞节后我将立即终止一切谈判,进入生产程序,中国‘路易威登’的售价只有LV产品的三分一,我相信,当中国的老板和他的员工都在使用路易威登时,LV在中国的国际顶级品牌地位将不保。”

  王军同时表示,若LV不能授权代理,想买回专利权亦非没有可能,1.2亿元人民币就成交。他强调,如果拖延价格还会提高。

  想在中国销售,LV或只能“换脸”

  据悉,对LV商标真正致命的威胁来自于王军手中握有的产品外观专利权。从王军向记者提供的产品外观专利权认定材料中不难发现,王军申请的产品外观与LV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图案组合并无差异,换言之,LV在中国“大意失荆州”——没有为其产品外观的图案组合申请专利保护。王军表示,LV的产品如果使用单个图案元素放大作为产品外观即为合理合法,一旦其产品上出现传统的图案元素组合,就侵犯中国“路易威登”的外观专利权,他如数家珍般地指出LV目前的几类主流产品外观已经侵害到他的权益,LV的产品要想在中国市场上继续销售,那么“换脸”是唯一的出路。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武汉商人抢注"LV"专利 欲1.2亿元转让
2007-12-22  来源:金羊网  编辑:杨坤
  

  提示:2002年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并于2003年10月8日被授予获得LV手提袋外观专利权。LV请求撤销专利被驳回。近日,王军称想买回专利权亦非没有可能,1.2亿元人民币就成交。


  新快报12月22日报道 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顶礼膜拜的世界顶级品牌——法国LouisVuitton,近年来在中国市场的经营却非一帆风顺,2002年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并于2003年10月8日被授予获得LV手提袋外观专利权。经过一系列关于商标和专利使用权的官司之后,LV完败。2007年11月,王军放出“圣诞通牒”:2007年圣诞之前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路易威登”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

  LV请求撤销专利被驳回

  王军是武汉汉正街的一个普通私营服装老板,2002年王军研究商标法发现,中国在商标管理上实行一标一类,总共45类,每类都需要专门注册,而LV在中国仅申请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同时,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当年,王军成功注册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年底又设计出LV手提袋外包装并申请外观专利,2003年10月8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其专利权。

  2004年2月24日,LV向中国知识产权总局提出,王军的专利图案要素绝大部分均为LV的世界驰名标志,而LV在中国早已进行商标注册,王军的专利与其已取得的在先商标权相冲突,请求宣布撤销该专利。随后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成立关于此专利的覆审委员合议组(下称:覆审委),LV专利案经历3年时间,2006年底覆审委最后裁定法国LV法律依据不足,维持王军专利权有效。

  2007年4月,法国LV马利蒂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覆审委告上北京市一中院,请求法院撤销覆审委的相关决定,王军将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7个月过去了仍无结果。

  11月22日王军向武汉市海关申请全国范围内的专利备案,扣押LV有侵权嫌疑的产品,为取回货物LV须支付百万元的“反担保”保证金,作为一旦侵权行为被判定后对王军的赔偿支付。

  若不能和解,就生产中国“LV”

  可以确定,王军注册中国“路易威登”的商标和产品外观专利的行为是一种抢注行为,他的目的何在?

  王军2007年11月6日发给LV的和谈方案,愿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LV转让其手中拥有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但前提是LV须授予其在武汉地区的独家经营代理权。但采用直营销售模式的LV恐怕很难做到。

  和谈方案石沉大海,王军对LV的态度早已有所准备,“我之所以手握中国‘路易威登’的商标和专利权而没有投入生产阶段,是因为我尊重LV这个顶级品牌,不过LV方面迟迟不表态让我觉得等待没有意义,到圣诞节之前如果他们还没有就代理权跟我进行实质性的谈判,圣诞节后我将立即终止一切谈判,进入生产程序,中国‘路易威登’的售价只有LV产品的三分一,我相信,当中国的老板和他的员工都在使用路易威登时,LV在中国的国际顶级品牌地位将不保。”

  王军同时表示,若LV不能授权代理,想买回专利权亦非没有可能,1.2亿元人民币就成交。他强调,如果拖延价格还会提高。

  想在中国销售,LV或只能“换脸”

  据悉,对LV商标真正致命的威胁来自于王军手中握有的产品外观专利权。从王军向记者提供的产品外观专利权认定材料中不难发现,王军申请的产品外观与LV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图案组合并无差异,换言之,LV在中国“大意失荆州”——没有为其产品外观的图案组合申请专利保护。王军表示,LV的产品如果使用单个图案元素放大作为产品外观即为合理合法,一旦其产品上出现传统的图案元素组合,就侵犯中国“路易威登”的外观专利权,他如数家珍般地指出LV目前的几类主流产品外观已经侵害到他的权益,LV的产品要想在中国市场上继续销售,那么“换脸”是唯一的出路。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
人,居然能无耻到这种程度。有能耐自己搞个品牌出来,喝别人的洗脚水还喝得这么有滋有味的。国家应该打击这种恶意注册的:凡是注册专利或商标,超过一定的期限后还不使用的,罚款罚死他。
中国的名牌很多在国外也给抢注的,权利和义务全世界也应是对等的,所以只能按相应的法律办事。不过中国的专利注册有很多漏洞,很多专利审查不严,很多审查的所谓专家都比较垃圾,曾经有“永动机”之类专利获得过专利权、、、、
哈哈,真以为外国人都是冤大头哦:P
原帖由 华爷 于 2007-12-22 17:16 发表
人,居然能无耻到这种程度。有能耐自己搞个品牌出来,喝别人的洗脚水还喝得这么有滋有味的。国家应该打击这种恶意注册的:凡是注册专利或商标,超过一定的期限后还不使用的,罚款罚死他。


中国自己的商标被国外抢注的多了。
这属于合理利用规则,也说明lv当时对中国市场不重视。没有进行商标检测。
注册商标3年(?)不使用的,可以申请撤销。
只要不窝里斗,注册越多越好
人家外国也抢住了我们不少的驰名商标,这回要让他们也吃吃苦:D
造神舟电脑的新天下不就是这样起家的么。先抢注“小影霸”、又抢注“磐英”、再抢注“神舟”。
小影霸,磐英山寨产品了
驰名商标不可以抡注, 这个世界版权公约都规定了.  抡注了的结果就是花大量律师费後还得赔个天文数字给人. LV 花几个亿和你打官司都不会和你和解.:D
从王军向记者提供的产品外观专利权认定材料中不难发现,王军申请的产品外观与LV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图案组合并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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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更傻得交关, 人家巳在买的设计图案有版权保护无需登记不用说, 巳在市面有售的设计还可以取得外观专利 ?:D
法国鬼子当年抢了我们那么多东西,现在只是用一下牌子没有什么过分的。
一句话。反说正说不都无所谓。。。看人家怎么认定。。我就认定你这个牌子在中国并不知名又如何。。。。西门子不一样抢注海信

问问中国的八亿农民。。有几个知道LV的。。;P
原帖由 xiaolu 于 2007-12-22 18:34 发表
小影霸,磐英山寨产品了

就是被新天下抢注了以后才成了山寨产品,新天下就是个黑风寨。
要是抢注了赚原厂的买路钱倒是无所谓,就怕像新天下那样抢注了自己来做山寨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