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女主角原型者妹妹讲述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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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一般不看三级片,只看A的;P
《色。戒》刺殺漢奸故事 台調查局稱确有其事
( 2007-09-13 )

李安的新作《色。戒》勇奪第六十四屆威尼斯影展金獅獎。法務部調查局11日表示,對外傳電影中女特務王佳芝暗殺易先生的故事,主要取材1939年調查局前身、國民党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情報員鄭苹如刺殺汪精衛政權特務丁默(屯耳)事件改編,則确有鄭苹如其人其事。

調查局表示,調查局及前身中統局自成立至今,共有1499人因執行任務身亡。其中,中國大陸時期共有1494人,遷台之后5人。鄭苹如在1939年因執行刺殺任務失敗而壯烈成仁,目前列入調查局英雄榜中。

鄭苹如為浙江蘭溪人,父親鄭越原,字英伯,早年留學日本法政大學,從孫文革命,后來擔任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首席檢察官,兼任复旦大學教授;母親木村花子為日本人,1949年后隨國民政府來台,1980年代在台灣病逝。

鄭苹如在1937年加入中統局,日本發動對華戰爭后,混入日軍報導部新聞檢閱室任職,并在軍部電台擔任播音員。隨后,鄭苹如進入日本上海特務机關工作,且擔任長片山大佐秘書。

1939年春天,鄭苹如幕后策動日本反戰份子花野吉平、早水親重等人反對汪精衛政權成立失敗;同年夏天,鄭苹如奉命刺殺汪精衛政權特務机關首腦丁默(屯耳),于是利用日本憲兵隊隊長藤野的介紹,進而与丁默(屯耳)親近。

1939年十二月二十日,鄭苹如以索取皮大衣為由,引誘丁默(屯耳)到上海市靜安寺路的西伯利亞店前,并安排數名中統局人員予以槍擊。不料,刺殺任務并未成功,鄭苹如遭到逮捕拘禁,1940年二月遭槍擊身亡,殉難時年僅26歲,尸骨至今未被尋獲。

調查局指出,鄭苹如生前未婚夫王漢勳,是中央航空學校第二期畢業生,曾任空運大隊長。1939年春天,王漢勳曾兩次寫信到上海,約鄭苹如赴香港結婚,鄭苹如以重任在身,不愿离開。1944年八月七日,王漢勳在桂林執行軍事任務時死亡.

(中央社)
历史上郑苹如刺丁案

 郑苹如是浙江兰溪人,1918年生。父亲郑越原,又名英伯,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追随孙中山先生奔走革命,加入了同盟会,可说是国民党的元老。他在东京时结识了日本名门闺秀木村花子,花子对中国革命颇为同情,两人结婚后花子随着丈夫回到中国,改名为郑华君。他们先后有二子三女,郑苹如是第二个女儿,从小聪明过人,善解人意,又跟着母亲学了一口流利的日语。而郑英伯在回国后,曾任上海复旦大学教授,还担任过江苏高院第二分院的首席检察官。郑苹如在明光中学读书时,丁默村曾当过这个中学的校长,因此两人有师生之谊。抗战爆发后,郑苹如毅然参加抗日救亡运动。上海沦陷后,她以自身的优越条件(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卓越的日语能力),担任抗日的地下工作,她加入了中统,这时她只有19岁。她花样年华,风姿绰约,是上海滩上有名的美女,当时全中国最为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画报--《良友画报》,在1937年7月的130期就以她为封面女郎,只是因为她身分特殊,只称“郑女士”三个字,而未写全名。

  郑苹如是位极优秀的情报员,她凭借母亲的关系,周旋于日寇的高级官佐中,她曾和日本首相近卫文磨派到上海的和谈代表早水亲重攀上关系,继而又通过早水的介绍,结识了近卫文磨的儿子近卫文隆、近卫忠磨,以及华中派遣军副总参谋长今井武夫等人。她曾想绑架日本首相的儿子近卫文隆。那近卫文隆见到郑苹如后,一下子堕入情网。“若掌握了近卫文隆,不就能迫使日本首相作出停战让步了吗?”她大约出于这样的考虑。但上级命令她中止这一危险的游戏,近卫文隆才不知不觉地逃脱了政治肉票的命运。

  郑苹如探听到汪精卫“将有异动”的重要情报,通过秘密电台上报重庆,可惜当时政府起先并未重视,直到汪精卫离开重庆投敌后,方知郑苹如早已掌握此一情报,因此政府对她极为倚重。于是,他们把制裁汉奸丁默村的重要任务交给她。

  日伪时期,汪精卫政权在当时上海极司菲尔路(今万航渡路)76号设立了特工总部,主任丁默村是原军统第三处处长,在汉奸李士群撮合下投靠日伪,破坏抗战。为此,中统上海潜伏组织负责人陈果夫的侄子陈宝骅,决定抓住丁默村好色的弱点,施“美人计”除掉他。

  丁默村本是个色中饿鬼,交到如花似玉的郑苹如自然是喜出望外,而郑苹如佯装成涉世未深的少女,不时恃宠撒娇,与丁默村时断时续,若即若离,逗得丁默村馋涎欲滴,神魂颠倒。中统见时机成熟,布置下手。第一次行动,由郑苹如请丁默村到她家作客,在郑家附近安排了狙击人员,然而丁默村诡计多端,他的轿车快到郑家时,他改变主意掉头离去,计划遂告失败。此时中统上海区的负责人换了张瑞京,他重新策画第二次“刺丁”,他安排郑苹如以购买皮大衣为由,想把丁默村诱杀在西伯利亚皮货店。岂料就在此时张瑞京被李士群逮捕,张李原有一番交情,当张和盘托出“刺丁”计划时,正中李士群夫妇的心意,为防事迹泄漏,他们先把张瑞京保护起来,而中统上海区见没有任何异状,于是原计划照常执行。

  1939年12月21日丁默村在沪西一个朋友家吃中饭,他打电话邀郑苹如前去参加,郑便赶到沪西陪丁默村直到傍晚。丁说要去虹口,郑说要到南京路去,于是两人同车而行,当汽车驶至静安路、戈登路(今江宁路)西伯利亚皮货店时,郑苹如突然提出要去买件皮大衣,并嬲着丁默村同她一起下车,帮她挑选。丁默村的职业反应是到一个不是预先约定的地点,停留不超过半小时,照理说是不会有危险的。心想郑的执意要他同去,不外乎是想乘机敲他一笔竹杠。于是他便随她下车,但当郑正在挑选皮衣时,丁默村突然发现,玻璃橱窗外有两个短打衣着、形迹可疑的人,正向他打量。丁一看情形不对,便从大衣袋里摸出一迭钞票,向玻璃柜台上一掼,说:“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说完就急转身向外跑。郑见丁默村突然向外奔跑,起初一愣,本想追踪出去,但走了两步,又停住了。

  此时徘徊在店外人行道上的中统特务,没料到丁默村会不等东西挑好,就突然冲出店来,因此稍为踌躇了一下,竟让他冲过马路。丁的司机见他狂奔而出时,早已发动引擎,开好车门。等到枪声响时,他已钻进车内,拉上了车门,子弹打在防弹车门上,他毫发无伤,扬长而去。而李士群派出的狙击人员,因只是“协助”成分,因此也没有怎么出力,暗杀行动乃告功败垂成。但对郑苹如而言她不甘心,又心存侥幸,决定深入虎穴,孤身杀敌。于是她继续与丁默村虚与委蛇,但暗中身藏一支布朗宁手枪,准备伺机下手,但她哪知丁默村早已布下罗网,等她上钩了。因此在第三天当郑苹如驱车到76号要见丁默村时,就被丁的亲信林之江给扣住,她被关进76号的囚室。

  李士群的老婆叶吉卿很快就得知消息,她派了畲爱珍、沈耕梅前来审讯,丁默村自然不好阻拦。郑苹如否认她与中统的关系,只承认暗杀丁默村是因为她不甘被玩弄。丁默村虽然恼恨郑苹如参与对自己的谋杀,但又着实迷恋她的美色,因此他并没想要置她于死地,只是想关她一阵子,再把她放出来。但丁默村的老婆赵慧敏却悄悄找到林之江,并对他面授机宜,于是郑苹如被暗中移解到忆定盘路三十七号的“和平救国军”第四路司令部内,这连丁默村与李士群都不知道。1940年2月在一个星月无光的晚上,林之江从囚室里请出郑苹如,谎称丁默村找她,汽车七拐八弯,来到沪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郑苹如连中三枪倒下了,死时年仅23岁。

  郑苹如之父郑英伯因不愿以出任伪职而保释女儿,一病不起,于1941年初抱恨而终。郑苹如的哥哥郑海澄在1944年的一次对日空战中牺牲。一直支持中国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的郑华君(木村花子的中国名字)女士于1966年以八十高龄病逝于台湾。丁默村在此事件后,被排挤出76号特工总部。抗战胜利后,丁被南京国民政府逮捕,于1947年2月在南京被枪决。

丁默村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7-12-20 21:13 发表
偶一般不看三级片,只看A的;P

这三级片拍得很一般,故事情节一般。
:( 唉,亵渎了先烈
那照片是 张爱玲吗??不象什么良家啊...
张爱玲...小资去看吧。反正我没兴趣。
偶一向鄙视这个电影,人做事要有良心,拍电影也是:@
张爱玲这PP一看就不是啥好鸟:L
好像说她的男友也是飞行员,也牺牲了
:@
我只看了重中之重!:D
亵渎先烈啊
张爱玲的小说完全是她自己想象杜撰的,以为别人和她一样没有气节。
这么垃圾的一部电影居然被捧上天,简直就是侮辱全国观众。
尊重烈士...
尊重烈士就不能谴责垃圾电影了?那所有的垃圾电影岂不都有了挡箭牌?
汪伪特工总部主任丁默村押送重庆,后又押回南京老虎桥监狱。1945年8月25日乘日本飞机秘密逃往日本九州的伪国民政府代理主席陈公博、伪宣传部长林柏生等6人,也于10月3日被引渡回国。军统还以伪造蒋介石手令“请陈璧君、褚民谊赴重庆商谈善后事宜”的方式诱捕了陈、褚二人。
    到1945年底,南京市奉命接受了军统局移送的汉奸200余人。1946年4月1日,国民党政府司法部正式任命赵琛为高等法院院长,陈光虞为代理首席检察官,高等法院即在南京朝天宫正式成立。据统计,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
   
大汉奸们的最后下场
    周佛海是当时高等法院所审判的最大的汉奸。周佛海早年在日本留学期间,曾加入过中国共产党,后改入国民党。归国后历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中央民众训练部部长、中央宣传部部长等职。日本侵华后,周佛海任汪伪政府财务部部长、伪行政院副院长等要职。
    1946年10月21日,初次公审周佛海,南京公民1万多人赶去参加旁听。在法庭上,周佛海一再大谈自己早于1942年起就通过军统特务程克祥与重庆政府暗度陈仓的经过。原想以此表功,减轻罪责,不料却惹恼了蒋介石。此时,蒋正以抗日英雄自居,到处在自吹自擂,哪里能授人以勾结汉奸的把柄?再加上迫于全国人民和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法院于1946年11月7日宣判周佛海死刑。周不服,上诉于最高法院。周在上诉状中听取了别人的主意,只讲在抗战胜利后在上海“维持治安”的所谓“功劳”,其他一概不提。这一手果然生效。1947年3月26日,蒋介石以国民政府主席身份发布命令,说:“周佛海在敌寇投降后,能确保京杭一带秩序,使人民不致遭受涂炭,对社会之安全,究属不无贡献。”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周佛海是当时被判死刑的汉奸中唯一改判为无期徒刑的。周佛海于1948年2月心脏病复发,死于狱中,时年51岁。
    梅思平是在南京第一个被枪决的大汉奸。早在1938年8月,梅思平就在上海和日本“同盟通社”上海支局局长松本重治进行了五次密谈,商定了汪精卫出任的条件和步骤。随后又与日本特工今井武夫、影佐祯昭在重光堂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等。他历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央党部组织部长、工业部长、实业部长、浙江省长等要职。1946年5月3日上午,高等法院在朝天宫大成殿开庭审理此案。这天,朝天宫人潮如海,因无旁听证而站在广场上的人就多达3000余人。5月9日,法庭宣判梅思平死刑。9月14日上午10时,梅在南京珠江路老虎桥监狱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