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部18位县委书记落马 原因多为卖官买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47:42
县委书记岗位目前已经成为腐败案件多发的岗位。近年来,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先后有18名现任和原任县委书记因腐败被查处,原因多是因为卖官买官,这其中又以“千万县令”陈兆丰最为“著名”。

从去年11月开始,安徽省委组织部开始在该省的肥西、五河、定远、无为、潜山、镜湖等五县(区)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一年过去了,调研试点工作进展如何?是否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下面演讲的职位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一号选手×××……请你在5分钟时间之内作竞岗演讲,计时开始……”

这是2007年7月12日安徽省无为县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的现场。在通讯工具完全屏蔽的情况下,30名入选对象为竞争10个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依序走上演讲台,接受县4大班子成员和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提名。

从去年11月起,安徽省委组织部在肥西、五河、定远、无为、潜山、镜湖等5县(区),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

记者在定远、无为两县采访时看到,试点地正立足于制度规范,保证县委书记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用人权,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把选拔晒在阳光下

“当时,我还在乡镇工作,一天,县委组织部突然有人打电话给我,说组织部部长第二天要找我谈话。当时我一下子有点儿蒙,不知道什么事。第二天我才知道是要提拔我到团县委当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此后不到1年,我便成了团县委的书记。”团定远县委书记邓继敢在说起自己的“升迁”经历时是感慨万千,“这在过去简直不可思议,别说是提拔,就是从乡镇调到县城工作,不花钱、不跑都不可能。从我自身可以看到,现在用人比以前规范多了。”

邓继敢所说的“过去”,就是因腐败落马的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在任的时候。

调研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定远县先后集中出台了12项干部工作制度,其中亮点之一就是专门为县委书记“量身定做”的《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试行)》,总共14条,对县委书记用人权的动议、提名、酝酿、讨论决定这4个关键环节进行科学规范,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无为县也在规范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交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纪律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体系。

今年7月,无为县公开选拔干部,岗位包括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委办副主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等10个职位。此次公选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竞岗演讲和讨论任用7个环节,报名人数达626名,最多的岗位有87人报考。

7月12日,在无为县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现场,当每个竞争上岗者演讲结束后,由提名者根据演讲情况,结合竞争者个人基本情况和考试考察结果,依照岗位适应度,对每个职位进行无记名投票提名,当场计票,当场公布,得票领先人选作为候选对象,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

在“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座谈会上,来自基层一线的县人大代表说:“与过去相比,现在县委选人用人行为是高度透明的,是阳光操作,真正做到了隐形权力显现化。”

强化监督,谁出问题就找谁

“任用职位名称县纪委办公室主任提名人董学赋动议理由职位空缺动议时间2007年5月8日……”

在定远县委组织部,笔者看到了这样一张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表,这张表格对一位叫吴忠红的干部从提名到任职的全过程进行了详实记录。

“有了这张表格,一旦干部在以后的任职中遇到问题,可以依照环节迅速查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定远县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张方平介绍说:“定远县积极探索用人行为责任及追究办法,集中出台了两项带有根本性、关键性的监督制度。目前实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解决了长期以来用人责任难认定的问题。而建立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则解决了长期以来用人责任难追究的问题。我们对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人员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对号入座,追究谁的责任。”

“在阳光操作的同时,隐形权力显现化的关键就是要有监督,有了公开的监督,权力就一定会受到责任的制约。”无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程刚在接受采访时说,“有了监督的隐性权力才会真正显性化。”

要做到对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有效监督,必须明确县委书记用人权限和责任。

无为县界定的县委书记用人权包括:动议权、提名推荐权、方案审定权、主持会议权、临机处置权、管理教育权。县委书记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和对干部了解掌握的情况,向本级党委或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提名推荐拟任用的干部人选。

“在明确县委书记用人权的同时,我们也提出了县委书记在用人上必须承担的三项责任:正确用人导向的责任,提高干部队伍总体素质的责任,违反用人原则和纪律的责任。”无为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主任黄健松介绍说。

提名、推荐上加道“安全堤坝”

定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董学赋介绍,在干部动议环节,定远规定了县委书记只有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建议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时可以动议干部。一年内动议调整干部一般不得超过6次;每次调整干部的数量不得超过所调整领导班子职数的50%;除换届外,每次提任干部一般不超过20人。同时规定县委书记即将调动和到任后3个月内不得动议调整干部;动议干部时,不准指定具体人选,不准限定选拔范围,也不得临时提出调整干部的动议。

就提名环节,定远县规定,县委书记必须根据年度考核和民主推荐情况,在与县委有关负责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意向;提名人选一般要从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如没有合适人选,应从相近单位或相近岗位提名。提名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如果得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提名人选未进入正常程序的,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名。同时规定县委书记不得采取授意、暗示的方法提名干部;不得把个人意志强加于党委或组织部门;不得直接或间接提名本人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今年无为县对县直单位空缺的12个正职岗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缺位公推,推荐中明确规定民主推荐的对象和标准,对参会推荐人员横向延伸到180多人的县四大班子成员、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纵向延伸到150人的省、市、县三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单位副职。根据推荐结果,每个职位拿出3~5名人选提请全委扩大会议进行二次提名。”无为县委书记周勇介绍说。

无为县规定,必须民主推荐达到30%以上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无为县还在缺位公推的基础上或在组织提名基础上实行全委会差额提名。对部分正职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组织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和班子结构需要,结合考察情况,每个职位提出3~5名建议人选,提交县委全委扩大会进行差额提名。

“试点工作以来,无为县先后对26个岗位推荐提名了83名人选。通过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人选,扩大了县委在选人用人上的民主,在干部提名和民主推荐环节上增加了一道‘安全堤坝’,使选人用人更透明、更公正。”无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程刚说。
县委书记再不能“一锤定音”

在酝酿环节,定远县规定,县委书记提名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建议和县委管理的拟任正职人选,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应与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个别酝酿,然后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集中酝酿,提出拟任人选。县委书记在酝酿干部时不能先入为主,首先表明自己的意见;对拟任人选意见分歧较大的,不得作出提请常委会讨论的决定;拟任人选被否决后,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选。

在讨论决定环节,定远县规定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常委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成员到会;应安排足够的时间,保证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讨论过程中不得抢先发言定调子;实行常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公布投票表决结果。

无为县则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任用全部实行常委会票决,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性开展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制,即对通过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提名的同职位得票相同或相近的人选,由县委组织部提交县委常委会,与会常委逐个发表意见后,对拟任人选进行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最后按得票多少确定人选,做到集体决策。目前无为县已经对4个职位试行,效果很好。

今年11月,在无为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选配中,无为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确定3名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经当场票决,当场计票,按得票多少确定了团县委副书记。

“县委选人用人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在集体研究过程中,与会领导充分发表意见,我最后发言,避免我先发言、先定调子的弊端。对提任干部实行票决制,我与其他常委一样,也只有一票表决权,使权力在集体决策中体现。”无为县委书记周勇说。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定远县先后有9名干部得到提拔或交流到重要岗位,并对考评位次倒数的部门,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乡镇换届和区划调整,转任4人,不再提名5人。

原高塘乡2006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排名第一,乡党委书记杨锋平被提拔担任一副县级镇党委书记。这是自去年年初该县决定实行乡镇和县直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以来的首次考评,被当地干部群众称为“动了真格的”。

定远县委书记李树说,在全部领导工作中,最难的是用人,最烦的是用人,最累的也是用人。由于制度的缺损、风气的影响、体制的弊端等方面的因素,常常陷于左右为难之中。这次开展的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调研试点工作,对县委书记而言,是一次摆脱用人困境、规范用人行为、优化用人环境的契机。

“千万县令”卖出百余顶乌纱

110人从他手中买到官

陈兆丰,男,1948年4月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入党。

陈兆丰在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招标、职务提拔、工作调动、办理入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此外,还有人民币545万多元、美元0.6996万元、港币1.67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陈兆丰案成为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陈兆丰案件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大肆受贿卖官。经查:涉嫌向陈兆丰买官并如愿以偿的干部达110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2006年6月,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陈兆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非法所得。陈兆丰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11月,在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权调研试点工作开始后,定远县委成立了专门的课题调研组,对该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卖官受贿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该县县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张方平说,这为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权调研试点工作提供了许多特别的启示。

“都是你组织部说了算,还要我这个书记干什么”

“要想富,动干部”,陈兆丰深谙此道。

陈兆丰利用乡镇换届、撤并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时机,大批调整干部。方案都由他一人拿,组织部只能按照他的方案去履行手续。

2001年,当组织部将乡镇换届干部调整方案交给陈兆丰审阅时,陈把方案扔到一边,并说:“都是你组织部说了算,还要我这个书记干什么”。接着他又重新提出一套方案,对行贿者视情况都作了相应安排。

2002年7月的某一天,陈兆丰突然来到解放军某部一实验基地秘密住下,并关掉手机,中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两天后,他鼓捣出了一份长达5页纸、写有多达几百人名字的“名单”,交组织部门去“按程序”考核。他还把这份方案交给县委某领导征求意见,当这位有着多年组织工作经验的领导提出,此方案中有三处违反组织原则时,他大为恼火。在他的操纵下,这份方案在没有作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在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上得到通过。

1995年,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2年7月,中央又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但陈兆丰无视这些规定,在乡镇换届人事安排上,不在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有关领导成员之间酝酿;机关机构改革人事方案,也只是象征性地征求县委某主要领导的意见。所提拔的干部中,有的没经过民主推荐,有的虽然经过民主推荐,也只是走过场,根本没有考虑民意,有的甚至没经过组织部门严格考察,从而导致用人失察失误,带病上岗者有之,能力平平者有之。

陈兆丰为了对行贿买官者有个交代,竟实行党政分设,严重超职数配备干部。全县25个局机关单独设立了25名专职党组书记,造成了局机关分工重叠,一些单位推诿扯皮、相互掣肘、效率低下;县直机关有32个单位超职数配备45人,全县37个乡镇党委、政府班子组成人员都在11人以上。

“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

如今已经退休在家的定远县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张保林说:“当时定远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陈兆丰用人不是凭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而是凭送给他钱的多少。那段时间,定远‘跑官要官’之风盛行。”

1997年年底,时任能仁乡副乡长的许某和陈兆丰的朋友唐某一道来到陈兆丰家,送给陈6000元,请陈兆丰提拔使用许;第二年年底,许被提拔为能仁乡副书记。1999年秋的一天早上,熟门熟路的许某带着1万元独自来到陈家,把钱放在桌子上后,开门见山地请陈将其提拔为乡长,陈收下后当场给县委组织部部长王家训打电话,将许确定为严涧乡乡长候选人并最终使其当选。

2000年,时任定远县炉桥镇副镇长的朱某为了职务升迁一事,与陈兆丰大学时的一位同学先后两次到陈家,共送陈8万元。2000年12月乡镇换届时,朱被任命为定远县卜店乡党委书记。

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定远县法制局副局长李某的妻子带着从朋友处借来的两万元来到陈兆丰家,请陈提拔自己的丈夫,陈收下后给王家训打了招呼。2002年8月31日,李某任司法局党组书记,一个月后成为局长。

在陈兆丰所卖的官帽中,最贵的一顶是由城西办事处原党委书记杨守兰买走的。

1995年,杨在任县花园湖公园筹建征地组组长期间,贪污征地专项资金15万元。2001年10月,安徽省第七次党代会在合肥市召开,会议期间,杨守兰来到合肥市某宾馆陈兆丰的房间,将其贪污的13万元送给了陈兆丰,提出想到人大、政协任职。陈兆丰回到县里后,立即让王家训安排人对杨守兰进行考核。

一个月后,杨守兰一路升迁:定远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县政协副主席。杨守兰在买来的副县级位子上还没坐稳,陈兆丰案发,杨行贿买官的事也跟着暴露。

与陈兆丰一样,被判有期徒刑10年的安徽省阜南县原县委书记殷光立,在任用干部时也是“唯钱是举”:1999年11月,该县方集镇书记李思功因在基层工作多年,想调回县城工作,看到县农委缺主任一职,即以县委书记殷光立妻子张某名义存款19888元,送到殷光立家,并提出任县农委主任的要求,殷答应考虑。

半年后,县委调整干部,没有调动李思功,但县农委主任仍缺职。李思功认为可能送钱太少,又从亲友处借款8万元,于2000年6月2日晨送到殷光立的办公室。殷收钱后,给李思功安排为县农委党组书记。殷还曾因提拔一乡长收受贿赂3.5万元。

“唯钱是举”,在县委书记腐败案件中十分普遍。
上级难监督,下级、群众监督难

从1992年到2002年,一直担任定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张保林感慨地说:“用权力做交易是陈兆丰的一贯手法。当时我是分管人事的组织部副部长,对陈兆丰的做法非常不满,为此他就绕开我,找其他人‘合作’。这一案件的教训深刻,首先是一把手的权力太集中不好。当时,县委组织部在将干部情况提交常委会讨论时都要先向陈兆丰单独汇报,再向常委会汇报。这使他‘平时收钱,关键时用权’有了空间,使得权钱交易在当时的定远县成了气候。同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也要改一改,不能‘书记定调子、常委举举手’。同时,各级纪委要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我当时就是因为不跑不送,虽然工作得到了上级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但一直在组织部副部长的位子上待到了退休。”张保林感慨地说,“一次陈兆丰当着有关领导的面说要提拔我,最后因为我没有送,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陈兆丰案件的发生首先是制度约束不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还有空子给别有用心的人可钻。虽然中央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但这些文件,只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纪律作了原则性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提名、考察对象的确定、酝酿的程序、讨论决定时的表决方式等,都没有作出科学的强制性规范,对县委书记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和腐败很难遏制。”定远县委组织部课题调研组在该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董学赋的带领下,深入分析了陈兆丰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后,在提交的课题报告中分析道。

该报告还提到对在任县委书记监督不力的问题。其中包括三个方面:

上级难监督:上级组织只能从用人的条件、程序、资格上进行监督,对干部任用中的“潜规则”难以把握;

下级监督难:县委书记是县委的班长,是地方的领导核心,在用人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处于被领导地位的下级,出于“人微言轻,反对无效”、“怕得罪人,影响前途”的考虑,对书记违规用人,往往采取明哲保身的回避方式。有的干部甚至还自觉、不自觉地迎合书记的意图,满足书记的“需要”;

群众监督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不断趋于公开化、民主化,但目前仍未能从根本上克服相对封闭的缺点,参与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的只是少数部门和少数人,群众无法了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只是被动地接受选拔任用的结果。群众对县委书记用人权的监督有心无力、无从下手。

县委书记用人如何群众说了算

定远:定时评估被提拔的干部

今年5月23日,定远县委组织部组织了17名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监督特约信息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对5月11日县委研究任用的22名干部进行了首次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此次任用的干部总评满意度达96%。22名接受评估的干部中,总评得满意票17张的有5人,占22.7%。

“评估县委用人行为,不仅表明了县委对群众的信任,更体现了县委书记敢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决心。”当地群众杨兵说。

“用人是否公正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群众是否满意。过去就社会上对县委用人的看法很难透彻掌握,因为缺少反馈的渠道。”定远县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张方平介绍说:为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定远县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估办法。规定在每次任用干部后15日内,邀请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监督特约信息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县委的用人导向、选拔程序、用人标准、用人评价情况及本次使用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即时评估。在每年年底或下一年年初,还对县委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年度评估。即时评估中,县委任用的领导干部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县委组织部将对其进行跟踪考察;若在年度评估中仍无改进,由县委组织部提请县委免去其现职,另行安排工作。

“干部用得怎么样,群众一评就知道。无疑,用人结果让群众评估,让群众说话,在县委与群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张方平说。

无为:量化考察指标

在试点中,无为县首先是量化考察指标。实行数据分析和群众评价的考察方法,针对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量化考核,对干部履行职责、个人素质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进行评估。

无为县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进行任职适岗调查,进一步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质和性格气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达到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的效果。

该县还创新考察方法:全面推行干部考察工作预告制度,延长预告时间,扩大预告范围,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和参与考察工作;实行干部考察结果反馈制度,考察结束后,适时向考察对象反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认真执行乡镇主职述职制度,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乡镇两个主职逐一进行年度工作述职,接受监督。

今年11月,无为县委决定在二坝镇配备1名党委副书记后,首先在全镇进行缺位公推,当该镇3名副镇长得票相近。县委不搞“少数人说了算”,继续进行两轮民主推荐,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最终,一名女副镇长脱颖而出。民意为县委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县委书记用人如何,谁说了算?在制度和集体说了算的同时,群众说了同样算,要充分让群众参与到用人的过程中来。”无为县委书记周勇说。

皖北地区近年落马的18位书记名单

颍上县原两任县委书记 张华琪、徐波

蒙城县原三任县委书记 王保民、孙克杰、孙孔文

阜阳市颍东区委原两任区委书记 韩希鹏、赵光席

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邹新华涡阳县原县委书记 徐保庭

利辛县原两任县委书记 刘家义、王德贵

阜南县原县委书记 殷光立

原县级亳州市委书记 李兴民

原县级阜阳市委书记 王汉卿

蚌埠市五河县原县委书记 张桂义

滁州市定远县原两任县委书记 凌炳余、陈兆丰

濉溪原县委书记 唐怀民(靳生整理)县委书记岗位目前已经成为腐败案件多发的岗位。近年来,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先后有18名现任和原任县委书记因腐败被查处,原因多是因为卖官买官,这其中又以“千万县令”陈兆丰最为“著名”。

从去年11月开始,安徽省委组织部开始在该省的肥西、五河、定远、无为、潜山、镜湖等五县(区)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一年过去了,调研试点工作进展如何?是否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下面演讲的职位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一号选手×××……请你在5分钟时间之内作竞岗演讲,计时开始……”

这是2007年7月12日安徽省无为县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的现场。在通讯工具完全屏蔽的情况下,30名入选对象为竞争10个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依序走上演讲台,接受县4大班子成员和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提名。

从去年11月起,安徽省委组织部在肥西、五河、定远、无为、潜山、镜湖等5县(区),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

记者在定远、无为两县采访时看到,试点地正立足于制度规范,保证县委书记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用人权,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把选拔晒在阳光下

“当时,我还在乡镇工作,一天,县委组织部突然有人打电话给我,说组织部部长第二天要找我谈话。当时我一下子有点儿蒙,不知道什么事。第二天我才知道是要提拔我到团县委当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此后不到1年,我便成了团县委的书记。”团定远县委书记邓继敢在说起自己的“升迁”经历时是感慨万千,“这在过去简直不可思议,别说是提拔,就是从乡镇调到县城工作,不花钱、不跑都不可能。从我自身可以看到,现在用人比以前规范多了。”

邓继敢所说的“过去”,就是因腐败落马的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在任的时候。

调研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定远县先后集中出台了12项干部工作制度,其中亮点之一就是专门为县委书记“量身定做”的《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试行)》,总共14条,对县委书记用人权的动议、提名、酝酿、讨论决定这4个关键环节进行科学规范,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无为县也在规范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交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纪律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体系。

今年7月,无为县公开选拔干部,岗位包括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委办副主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等10个职位。此次公选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竞岗演讲和讨论任用7个环节,报名人数达626名,最多的岗位有87人报考。

7月12日,在无为县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现场,当每个竞争上岗者演讲结束后,由提名者根据演讲情况,结合竞争者个人基本情况和考试考察结果,依照岗位适应度,对每个职位进行无记名投票提名,当场计票,当场公布,得票领先人选作为候选对象,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

在“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座谈会上,来自基层一线的县人大代表说:“与过去相比,现在县委选人用人行为是高度透明的,是阳光操作,真正做到了隐形权力显现化。”

强化监督,谁出问题就找谁

“任用职位名称县纪委办公室主任提名人董学赋动议理由职位空缺动议时间2007年5月8日……”

在定远县委组织部,笔者看到了这样一张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表,这张表格对一位叫吴忠红的干部从提名到任职的全过程进行了详实记录。

“有了这张表格,一旦干部在以后的任职中遇到问题,可以依照环节迅速查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定远县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张方平介绍说:“定远县积极探索用人行为责任及追究办法,集中出台了两项带有根本性、关键性的监督制度。目前实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解决了长期以来用人责任难认定的问题。而建立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则解决了长期以来用人责任难追究的问题。我们对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人员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对号入座,追究谁的责任。”

“在阳光操作的同时,隐形权力显现化的关键就是要有监督,有了公开的监督,权力就一定会受到责任的制约。”无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程刚在接受采访时说,“有了监督的隐性权力才会真正显性化。”

要做到对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有效监督,必须明确县委书记用人权限和责任。

无为县界定的县委书记用人权包括:动议权、提名推荐权、方案审定权、主持会议权、临机处置权、管理教育权。县委书记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和对干部了解掌握的情况,向本级党委或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提名推荐拟任用的干部人选。

“在明确县委书记用人权的同时,我们也提出了县委书记在用人上必须承担的三项责任:正确用人导向的责任,提高干部队伍总体素质的责任,违反用人原则和纪律的责任。”无为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主任黄健松介绍说。

提名、推荐上加道“安全堤坝”

定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董学赋介绍,在干部动议环节,定远规定了县委书记只有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建议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时可以动议干部。一年内动议调整干部一般不得超过6次;每次调整干部的数量不得超过所调整领导班子职数的50%;除换届外,每次提任干部一般不超过20人。同时规定县委书记即将调动和到任后3个月内不得动议调整干部;动议干部时,不准指定具体人选,不准限定选拔范围,也不得临时提出调整干部的动议。

就提名环节,定远县规定,县委书记必须根据年度考核和民主推荐情况,在与县委有关负责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意向;提名人选一般要从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如没有合适人选,应从相近单位或相近岗位提名。提名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如果得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提名人选未进入正常程序的,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名。同时规定县委书记不得采取授意、暗示的方法提名干部;不得把个人意志强加于党委或组织部门;不得直接或间接提名本人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今年无为县对县直单位空缺的12个正职岗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缺位公推,推荐中明确规定民主推荐的对象和标准,对参会推荐人员横向延伸到180多人的县四大班子成员、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纵向延伸到150人的省、市、县三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单位副职。根据推荐结果,每个职位拿出3~5名人选提请全委扩大会议进行二次提名。”无为县委书记周勇介绍说。

无为县规定,必须民主推荐达到30%以上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无为县还在缺位公推的基础上或在组织提名基础上实行全委会差额提名。对部分正职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组织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和班子结构需要,结合考察情况,每个职位提出3~5名建议人选,提交县委全委扩大会进行差额提名。

“试点工作以来,无为县先后对26个岗位推荐提名了83名人选。通过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人选,扩大了县委在选人用人上的民主,在干部提名和民主推荐环节上增加了一道‘安全堤坝’,使选人用人更透明、更公正。”无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程刚说。
县委书记再不能“一锤定音”

在酝酿环节,定远县规定,县委书记提名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建议和县委管理的拟任正职人选,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应与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个别酝酿,然后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集中酝酿,提出拟任人选。县委书记在酝酿干部时不能先入为主,首先表明自己的意见;对拟任人选意见分歧较大的,不得作出提请常委会讨论的决定;拟任人选被否决后,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选。

在讨论决定环节,定远县规定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常委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成员到会;应安排足够的时间,保证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讨论过程中不得抢先发言定调子;实行常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公布投票表决结果。

无为县则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任用全部实行常委会票决,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性开展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制,即对通过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提名的同职位得票相同或相近的人选,由县委组织部提交县委常委会,与会常委逐个发表意见后,对拟任人选进行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最后按得票多少确定人选,做到集体决策。目前无为县已经对4个职位试行,效果很好。

今年11月,在无为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选配中,无为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确定3名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经当场票决,当场计票,按得票多少确定了团县委副书记。

“县委选人用人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在集体研究过程中,与会领导充分发表意见,我最后发言,避免我先发言、先定调子的弊端。对提任干部实行票决制,我与其他常委一样,也只有一票表决权,使权力在集体决策中体现。”无为县委书记周勇说。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定远县先后有9名干部得到提拔或交流到重要岗位,并对考评位次倒数的部门,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乡镇换届和区划调整,转任4人,不再提名5人。

原高塘乡2006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排名第一,乡党委书记杨锋平被提拔担任一副县级镇党委书记。这是自去年年初该县决定实行乡镇和县直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以来的首次考评,被当地干部群众称为“动了真格的”。

定远县委书记李树说,在全部领导工作中,最难的是用人,最烦的是用人,最累的也是用人。由于制度的缺损、风气的影响、体制的弊端等方面的因素,常常陷于左右为难之中。这次开展的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调研试点工作,对县委书记而言,是一次摆脱用人困境、规范用人行为、优化用人环境的契机。

“千万县令”卖出百余顶乌纱

110人从他手中买到官

陈兆丰,男,1948年4月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入党。

陈兆丰在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招标、职务提拔、工作调动、办理入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此外,还有人民币545万多元、美元0.6996万元、港币1.67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陈兆丰案成为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陈兆丰案件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大肆受贿卖官。经查:涉嫌向陈兆丰买官并如愿以偿的干部达110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2006年6月,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陈兆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非法所得。陈兆丰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11月,在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权调研试点工作开始后,定远县委成立了专门的课题调研组,对该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卖官受贿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该县县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张方平说,这为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权调研试点工作提供了许多特别的启示。

“都是你组织部说了算,还要我这个书记干什么”

“要想富,动干部”,陈兆丰深谙此道。

陈兆丰利用乡镇换届、撤并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时机,大批调整干部。方案都由他一人拿,组织部只能按照他的方案去履行手续。

2001年,当组织部将乡镇换届干部调整方案交给陈兆丰审阅时,陈把方案扔到一边,并说:“都是你组织部说了算,还要我这个书记干什么”。接着他又重新提出一套方案,对行贿者视情况都作了相应安排。

2002年7月的某一天,陈兆丰突然来到解放军某部一实验基地秘密住下,并关掉手机,中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两天后,他鼓捣出了一份长达5页纸、写有多达几百人名字的“名单”,交组织部门去“按程序”考核。他还把这份方案交给县委某领导征求意见,当这位有着多年组织工作经验的领导提出,此方案中有三处违反组织原则时,他大为恼火。在他的操纵下,这份方案在没有作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在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上得到通过。

1995年,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2年7月,中央又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但陈兆丰无视这些规定,在乡镇换届人事安排上,不在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有关领导成员之间酝酿;机关机构改革人事方案,也只是象征性地征求县委某主要领导的意见。所提拔的干部中,有的没经过民主推荐,有的虽然经过民主推荐,也只是走过场,根本没有考虑民意,有的甚至没经过组织部门严格考察,从而导致用人失察失误,带病上岗者有之,能力平平者有之。

陈兆丰为了对行贿买官者有个交代,竟实行党政分设,严重超职数配备干部。全县25个局机关单独设立了25名专职党组书记,造成了局机关分工重叠,一些单位推诿扯皮、相互掣肘、效率低下;县直机关有32个单位超职数配备45人,全县37个乡镇党委、政府班子组成人员都在11人以上。

“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

如今已经退休在家的定远县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张保林说:“当时定远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陈兆丰用人不是凭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而是凭送给他钱的多少。那段时间,定远‘跑官要官’之风盛行。”

1997年年底,时任能仁乡副乡长的许某和陈兆丰的朋友唐某一道来到陈兆丰家,送给陈6000元,请陈兆丰提拔使用许;第二年年底,许被提拔为能仁乡副书记。1999年秋的一天早上,熟门熟路的许某带着1万元独自来到陈家,把钱放在桌子上后,开门见山地请陈将其提拔为乡长,陈收下后当场给县委组织部部长王家训打电话,将许确定为严涧乡乡长候选人并最终使其当选。

2000年,时任定远县炉桥镇副镇长的朱某为了职务升迁一事,与陈兆丰大学时的一位同学先后两次到陈家,共送陈8万元。2000年12月乡镇换届时,朱被任命为定远县卜店乡党委书记。

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定远县法制局副局长李某的妻子带着从朋友处借来的两万元来到陈兆丰家,请陈提拔自己的丈夫,陈收下后给王家训打了招呼。2002年8月31日,李某任司法局党组书记,一个月后成为局长。

在陈兆丰所卖的官帽中,最贵的一顶是由城西办事处原党委书记杨守兰买走的。

1995年,杨在任县花园湖公园筹建征地组组长期间,贪污征地专项资金15万元。2001年10月,安徽省第七次党代会在合肥市召开,会议期间,杨守兰来到合肥市某宾馆陈兆丰的房间,将其贪污的13万元送给了陈兆丰,提出想到人大、政协任职。陈兆丰回到县里后,立即让王家训安排人对杨守兰进行考核。

一个月后,杨守兰一路升迁:定远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县政协副主席。杨守兰在买来的副县级位子上还没坐稳,陈兆丰案发,杨行贿买官的事也跟着暴露。

与陈兆丰一样,被判有期徒刑10年的安徽省阜南县原县委书记殷光立,在任用干部时也是“唯钱是举”:1999年11月,该县方集镇书记李思功因在基层工作多年,想调回县城工作,看到县农委缺主任一职,即以县委书记殷光立妻子张某名义存款19888元,送到殷光立家,并提出任县农委主任的要求,殷答应考虑。

半年后,县委调整干部,没有调动李思功,但县农委主任仍缺职。李思功认为可能送钱太少,又从亲友处借款8万元,于2000年6月2日晨送到殷光立的办公室。殷收钱后,给李思功安排为县农委党组书记。殷还曾因提拔一乡长收受贿赂3.5万元。

“唯钱是举”,在县委书记腐败案件中十分普遍。
上级难监督,下级、群众监督难

从1992年到2002年,一直担任定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张保林感慨地说:“用权力做交易是陈兆丰的一贯手法。当时我是分管人事的组织部副部长,对陈兆丰的做法非常不满,为此他就绕开我,找其他人‘合作’。这一案件的教训深刻,首先是一把手的权力太集中不好。当时,县委组织部在将干部情况提交常委会讨论时都要先向陈兆丰单独汇报,再向常委会汇报。这使他‘平时收钱,关键时用权’有了空间,使得权钱交易在当时的定远县成了气候。同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也要改一改,不能‘书记定调子、常委举举手’。同时,各级纪委要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我当时就是因为不跑不送,虽然工作得到了上级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但一直在组织部副部长的位子上待到了退休。”张保林感慨地说,“一次陈兆丰当着有关领导的面说要提拔我,最后因为我没有送,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陈兆丰案件的发生首先是制度约束不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还有空子给别有用心的人可钻。虽然中央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但这些文件,只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纪律作了原则性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提名、考察对象的确定、酝酿的程序、讨论决定时的表决方式等,都没有作出科学的强制性规范,对县委书记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和腐败很难遏制。”定远县委组织部课题调研组在该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董学赋的带领下,深入分析了陈兆丰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后,在提交的课题报告中分析道。

该报告还提到对在任县委书记监督不力的问题。其中包括三个方面:

上级难监督:上级组织只能从用人的条件、程序、资格上进行监督,对干部任用中的“潜规则”难以把握;

下级监督难:县委书记是县委的班长,是地方的领导核心,在用人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处于被领导地位的下级,出于“人微言轻,反对无效”、“怕得罪人,影响前途”的考虑,对书记违规用人,往往采取明哲保身的回避方式。有的干部甚至还自觉、不自觉地迎合书记的意图,满足书记的“需要”;

群众监督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不断趋于公开化、民主化,但目前仍未能从根本上克服相对封闭的缺点,参与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的只是少数部门和少数人,群众无法了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只是被动地接受选拔任用的结果。群众对县委书记用人权的监督有心无力、无从下手。

县委书记用人如何群众说了算

定远:定时评估被提拔的干部

今年5月23日,定远县委组织部组织了17名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监督特约信息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对5月11日县委研究任用的22名干部进行了首次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此次任用的干部总评满意度达96%。22名接受评估的干部中,总评得满意票17张的有5人,占22.7%。

“评估县委用人行为,不仅表明了县委对群众的信任,更体现了县委书记敢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决心。”当地群众杨兵说。

“用人是否公正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群众是否满意。过去就社会上对县委用人的看法很难透彻掌握,因为缺少反馈的渠道。”定远县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张方平介绍说:为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定远县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估办法。规定在每次任用干部后15日内,邀请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监督特约信息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县委的用人导向、选拔程序、用人标准、用人评价情况及本次使用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即时评估。在每年年底或下一年年初,还对县委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年度评估。即时评估中,县委任用的领导干部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县委组织部将对其进行跟踪考察;若在年度评估中仍无改进,由县委组织部提请县委免去其现职,另行安排工作。

“干部用得怎么样,群众一评就知道。无疑,用人结果让群众评估,让群众说话,在县委与群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张方平说。

无为:量化考察指标

在试点中,无为县首先是量化考察指标。实行数据分析和群众评价的考察方法,针对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量化考核,对干部履行职责、个人素质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进行评估。

无为县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进行任职适岗调查,进一步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质和性格气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达到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的效果。

该县还创新考察方法:全面推行干部考察工作预告制度,延长预告时间,扩大预告范围,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和参与考察工作;实行干部考察结果反馈制度,考察结束后,适时向考察对象反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认真执行乡镇主职述职制度,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乡镇两个主职逐一进行年度工作述职,接受监督。

今年11月,无为县委决定在二坝镇配备1名党委副书记后,首先在全镇进行缺位公推,当该镇3名副镇长得票相近。县委不搞“少数人说了算”,继续进行两轮民主推荐,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最终,一名女副镇长脱颖而出。民意为县委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县委书记用人如何,谁说了算?在制度和集体说了算的同时,群众说了同样算,要充分让群众参与到用人的过程中来。”无为县委书记周勇说。

皖北地区近年落马的18位书记名单

颍上县原两任县委书记 张华琪、徐波

蒙城县原三任县委书记 王保民、孙克杰、孙孔文

阜阳市颍东区委原两任区委书记 韩希鹏、赵光席

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邹新华涡阳县原县委书记 徐保庭

利辛县原两任县委书记 刘家义、王德贵

阜南县原县委书记 殷光立

原县级亳州市委书记 李兴民

原县级阜阳市委书记 王汉卿

蚌埠市五河县原县委书记 张桂义

滁州市定远县原两任县委书记 凌炳余、陈兆丰

濉溪原县委书记 唐怀民(靳生整理)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无为县,我的老家。不过不是皖北的,长江边上,属于皖南,当年新四军的根据地之一。小的时候也没听说过有什么贪污腐败的大案。高中的时候,当时的县长儿子被安插到我所在的重点班,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小混混,上课整天睡觉,经常因迟到被罚站教室后门口。其他的似乎也就没听说什么了。
皖北比较有中国特色,农业主导,经济落后,社会发展滞后。
好长的文章~~
买官卖官
没什么激情
老问题了!!!!!:(
两岸在这个方面先统一起来了
其实哪有什么新旧社会之分啊: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