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性厌食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2:08:03
神经性厌食症(Anorexia Nervosa, AN)是一种进食障碍类的精神疾病。患者对自己的身体形象产生不正常认识,担心发胖;临床表现为用自愿禁食、引吐、服用泻药等药物、体育锻炼等方法过度追求减轻体重,甚至在明显消瘦的情况下还认为自己太胖。第四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将其分为两类。限制型患者主要靠禁食和锻炼,暴食引吐型患者为间歇出现暴食,然后又用各种方法降低体重。

神经性厌食症平均发病年龄为17岁。发病之原因常伴随着压力事件,例如突然接下重任、离家念大学、准备联考等。心因性厌食症的病程与结果相当不一致,有的在单次发作之后完全康复,有的在体重恢复正常之后又再度发病。长期之死亡率大于一成以上,死因多半为饥饿、自杀、或者电解质不平衡等。

患者分布
神经性厌食症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少有记载。目前该症主要存在于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地区,多数患者是女性,特别是少女和年轻女性。目前认为该症有心理学、神经生物学、生理学和社会学等多方面的因素;可能也与近年来大众媒体宣扬过度纤瘦的女性体形有关。

诊断和临床症状
在国际疾病分类系统(ICD)中,肥胖被当作一般性医学症状,但是并未确立肥胖与心理、行为之间的关系。所以在DSM-IV并没有将肥胖收录在内。然而,若某些证据显示特殊的肥胖个案之心理因素对其病程发展影响甚巨,则可以使用“影响医学状况之心理因素”加以讨论,包含心因性厌食症、心因性暴食症以及其他饮食疾患等。

心因性厌食症(以下简称A.N.)之基本特质为“患者拒绝维持正常之体重下限”,强烈害怕体重增加,并伴随着对自己身材和体重的知觉障碍。已经开始行经的女性可能会伴随着停经或无月经症。可以根据以下三项准则来判断之:

体重就年龄与身高而言低于正常水平 (发育中的儿童或青少年的判定标准可以订为“未增加预期之体重”)
患者本身强烈地恐惧体重的增加或肥胖。
常常伴随着对自身身材与体重的看待方式扭曲。
A.N. 患者之自尊心受到其身材与体重影响极深,能够成功减轻体重被视为自律的表征,而变胖或者体重增加则被认为是一种耻辱和无法接受的自我控制失败。有些患者也会承认自己是瘦的,但否认体重持续减少带来的严重合并症。已经行经的妇女会有停经的表现,也常被视为是判断 A.N. 的准则之一。由于脑下垂体 FSH 分泌不足,导致 LH 减少,动情激素异常降低而造成停经的现象。


亚型
A.N. 患者可以根据“有无规律暴食或清除行为”分为下列两种亚型:

禁食型:体重下降是来自于节食、禁食、或者过度运动。
暴食型:或称为清除型,本型患者多数每一星期至少从事一次暴食与清除行为,但并无最低限度。有的没有暴食行为,但在少量进食之后即行催吐、灌肠、泻药等方式来排除食物。

并发症和预后
神经性厌食症是死亡率最高的精神疾病之一,约有10%的患者死于营养不良、电解质失衡、免疫功能降低、器官衰竭等并发症。儿童和青春期的患者因为缺乏营养可能出现生长迟缓、体内激素水平降低、肾上腺皮质激素水平升高。

病因和诱导因素

治疗
对身体严重虚弱的患者,治疗的首要目标是使其体重增加到安全的范围内,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非自愿的入院治疗。其他体重偏轻的患者也可用增食欲或助消化药来辅助治疗。

精神药物治疗上,有时用小剂量的抗抑郁药来减轻患者的忧郁和焦虑症状,但只作为辅助治疗。

一些研究发现心理辅导可以帮助患者纠正对自身形象的认识和达到正常的进食习惯。神经性厌食症(Anorexia Nervosa, AN)是一种进食障碍类的精神疾病。患者对自己的身体形象产生不正常认识,担心发胖;临床表现为用自愿禁食、引吐、服用泻药等药物、体育锻炼等方法过度追求减轻体重,甚至在明显消瘦的情况下还认为自己太胖。第四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将其分为两类。限制型患者主要靠禁食和锻炼,暴食引吐型患者为间歇出现暴食,然后又用各种方法降低体重。

神经性厌食症平均发病年龄为17岁。发病之原因常伴随着压力事件,例如突然接下重任、离家念大学、准备联考等。心因性厌食症的病程与结果相当不一致,有的在单次发作之后完全康复,有的在体重恢复正常之后又再度发病。长期之死亡率大于一成以上,死因多半为饥饿、自杀、或者电解质不平衡等。

患者分布
神经性厌食症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少有记载。目前该症主要存在于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地区,多数患者是女性,特别是少女和年轻女性。目前认为该症有心理学、神经生物学、生理学和社会学等多方面的因素;可能也与近年来大众媒体宣扬过度纤瘦的女性体形有关。

诊断和临床症状
在国际疾病分类系统(ICD)中,肥胖被当作一般性医学症状,但是并未确立肥胖与心理、行为之间的关系。所以在DSM-IV并没有将肥胖收录在内。然而,若某些证据显示特殊的肥胖个案之心理因素对其病程发展影响甚巨,则可以使用“影响医学状况之心理因素”加以讨论,包含心因性厌食症、心因性暴食症以及其他饮食疾患等。

心因性厌食症(以下简称A.N.)之基本特质为“患者拒绝维持正常之体重下限”,强烈害怕体重增加,并伴随着对自己身材和体重的知觉障碍。已经开始行经的女性可能会伴随着停经或无月经症。可以根据以下三项准则来判断之:

体重就年龄与身高而言低于正常水平 (发育中的儿童或青少年的判定标准可以订为“未增加预期之体重”)
患者本身强烈地恐惧体重的增加或肥胖。
常常伴随着对自身身材与体重的看待方式扭曲。
A.N. 患者之自尊心受到其身材与体重影响极深,能够成功减轻体重被视为自律的表征,而变胖或者体重增加则被认为是一种耻辱和无法接受的自我控制失败。有些患者也会承认自己是瘦的,但否认体重持续减少带来的严重合并症。已经行经的妇女会有停经的表现,也常被视为是判断 A.N. 的准则之一。由于脑下垂体 FSH 分泌不足,导致 LH 减少,动情激素异常降低而造成停经的现象。


亚型
A.N. 患者可以根据“有无规律暴食或清除行为”分为下列两种亚型:

禁食型:体重下降是来自于节食、禁食、或者过度运动。
暴食型:或称为清除型,本型患者多数每一星期至少从事一次暴食与清除行为,但并无最低限度。有的没有暴食行为,但在少量进食之后即行催吐、灌肠、泻药等方式来排除食物。

并发症和预后
神经性厌食症是死亡率最高的精神疾病之一,约有10%的患者死于营养不良、电解质失衡、免疫功能降低、器官衰竭等并发症。儿童和青春期的患者因为缺乏营养可能出现生长迟缓、体内激素水平降低、肾上腺皮质激素水平升高。

病因和诱导因素

治疗
对身体严重虚弱的患者,治疗的首要目标是使其体重增加到安全的范围内,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非自愿的入院治疗。其他体重偏轻的患者也可用增食欲或助消化药来辅助治疗。

精神药物治疗上,有时用小剂量的抗抑郁药来减轻患者的忧郁和焦虑症状,但只作为辅助治疗。

一些研究发现心理辅导可以帮助患者纠正对自身形象的认识和达到正常的进食习惯。
厌食症好减费...........
减到后面只剩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