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出台规定:国内公务宴请应以赣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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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出台规定:国内公务宴请应以赣菜为主  

2007年11月08日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为制止国内公务接待中的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记者6日获悉,南昌市就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有关经费管理问题作出规定,严禁用公款接待私客,各机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水平。

  根据从10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接待单位应当在内部宾馆、招待所,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住套间,司局级干部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住标准间。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门与定点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收费标准按当地住宿开支标准上限以内执行。接待对象应当在其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按照收费标准交纳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工作餐标准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6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7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45元)。工作餐提倡自助餐。

  国内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上限标准(不包括酒水)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6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宴请应体现江西特色,以赣菜为主,酒水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一般用本省产品。接待对象应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定额内向接待单位安排的饭店、招待所缴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凭据据实报销。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开支。(记者郑荣林)江西南昌出台规定:国内公务宴请应以赣菜为主  

2007年11月08日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为制止国内公务接待中的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记者6日获悉,南昌市就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有关经费管理问题作出规定,严禁用公款接待私客,各机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水平。

  根据从10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接待单位应当在内部宾馆、招待所,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住套间,司局级干部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住标准间。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门与定点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收费标准按当地住宿开支标准上限以内执行。接待对象应当在其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按照收费标准交纳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工作餐标准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6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7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45元)。工作餐提倡自助餐。

  国内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上限标准(不包括酒水)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6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宴请应体现江西特色,以赣菜为主,酒水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一般用本省产品。接待对象应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定额内向接待单位安排的饭店、招待所缴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凭据据实报销。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开支。(记者郑荣林)
好龟腚,就看执行的怎么样了
从赣菜赣酒被列入公务宴请细列说起


[3342] (2007-11-09)




  11月8日《信息日报》报道:南昌市就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有关经费管理问题作出规定,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6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宴请应体现江西特色,以赣菜为主,酒水等费用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一般用本省产品。(http://news.qq.com/a/20071108/002270.htm)

  这是该市为严禁用公款接待私客,要求各机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水平,作出的相关规定。所列的按照不同大小官级,宴请的档次,算不算山吃海喝,明白人一看心知肚明。而其中尤其突出宴请应体现江西特色,品赣菜,饮赣酒,更是让人如坠烟雾,不知这个所谓的控制规定要告诉人们什么。

  从这项明的是说控制宴请规定来看,该市的公务吃喝招待之风的确很盛,还真吃出了水平。不仅有赣菜,还有赣酒,还被列入了规定细项,成了公务招待的必吃、必喝之物。这哪像在控制,难道说品了赣菜、饮了赣酒,就节约了招待经费开支了?显然是在吊人山吃海喝的口味吗。

  品赣菜、饮赣酒,还颇有一定想通过公务吃喝,打响地方“吃文化”经济的意思。岂不知,只要利用这张山吃海喝的王牌,赣菜、赣酒还真的经过这么一吃一喝,走出江西了呢。难怪,赣菜、赣酒被写入了控制公务吃喝系列,还是南昌人聪明哦。

  眼下,中央三令五申要遏制在公款吃喝招待中的不正之风,有的省市规定了在公务接待中实行戒酒令,令人不解的是有的地方竟还将酒菜系列列入了公务接待细列,这个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看来只有“醉翁”心里清楚,该不是又在玩什么“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全国公务接待一年要花费人民多少银子,为什么会屡禁不绝,从赣菜、赣酒被堂而皇之的列入公务宴请细列,你我就再清楚不过了。一句话,根子在上面,这些人大把大把的花纳税人的钱,就是不心疼。都吃出瘾来了,咋还刹的住车!

  公务招待必品赣菜、饮赣酒,决不是笑谈,它之所以能被写进红头文件,煞有介事的一级一级对下贯彻,可见,要真正刹住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吃喝风,是何等的艰难。在这个问题上,不动点真格的看来是不行的哦。

  作 者:刘浩平

《联合早报网》
江西有什么名菜?
说说
老孟一走,江西人又没腔调了!
上面又有新龟腚啊...;P ;P ;P
越是穷地方,越搞这种形式,有本事先把经济搞上去,先让老百姓富了再说别的。

这江西和新疆一样,经济落后,却把自己搞的很清高似的,好象就自己是社会主义,其实早被老百姓骂得要死。
省部级原则上
  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公款吃喝居然还好意思发文件规定菜样……
没准
赣菜、赣酒还真的经过这么一吃一喝,走出江西了呢。
公务宴请是什么东西,哪条法是规定的。
制定该规定的人的本意。。或许是想限制公款吃喝的程度。。以及必须要宴请的话。。请消费本省出产(想拉动本地经济?)。。。

总的来说。。还是个屁股想出来的决定。。
这看不出什么
用本地乡土菜来招待没什么不妥啊!

估计以前都是粤菜海鲜的。
赣菜很辣,俺喜欢!!!

:D :D :D
招待费,是机关的消耗大头,大约占经费的3-4成。
原帖由 dada2000 于 2007-11-11 13:03 发表
招待费,是机关的消耗大头,大约占经费的3-4成。


这机关一定穷得脱裤子了;P 这年头,吃吃喝喝已经是过时的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