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须签道德协议惹争议 专家称协议等于卖身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13:31
2007年09月17日09:20 来源:新华网  

    助人应该设置道德条件吗?

  穷人和富人是平等的,不能认为富人在财富上有发言权,在道德上就也有发言权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李瑞、李楠、周永瑞、汪莉发自北京 由于频繁出现受助大学生不知感恩回报的情况,日前,一位学者在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联系捐款时提出一个前提条件:受助同学与他签订协议,同意大学毕业后“回报社会”。

  而在河南,在河南慈善总会协调下,不少受助大学生已经签订了受捐后的道德协议,同意毕业后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以此表明回报社会的诚心。这一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网民:七成支持设“道德条件”

  《国际先驱导报》联合某网站就“帮助别人是否可以设置道德条件”进行了网上调查,截止到9月12日零时,共有近两千人参与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支持“帮助别人时为受助者设置道德条件”的比例高达73.04%。上海的吴先生说:“设置道德条件,可以让受助者更高尚,社会因此受益,是一个良性循环,应该支持。”

  安阳的冯女士则表示不支持,与她有相同观点的人占到被调查人数的22.93%。她说:“国外帮助别人往往通过慈善机构,捐助人关心的只是怎样使用捐助,没听说要求受助者回馈的。受助人接受有条件帮助的时候,心理上会很不舒服。”

  在“你认为受助者是否有义务回报社会”的调查中,高达81.26%的人认为“有义务”,仅有15.65%的被调查者认为受助者“没有义务回报社会”。

  专家:这是受助者的卖身契

  对于这两个调查数据,社会学专家却表达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陈光金非常担忧地向《国际先驱导报》表示:“谋求回报的心态是被市场交易扭曲的行为,这对受助者来说相当于卖身契。接受资助是困境所迫,以后好好工作就是回报。这在国际上没有先例,这种提法滑天下之大稽。”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教授则有更大的担忧,他认为,现在有一个趋势,即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在全社会范畴内提倡“有条件助人”,这个理念对社会绝对是弊大于利。“穷人和富人是平等的,不能认为富人在财富上有发言权,在道德上就也有发言权,那是没有道理的。”

  受助者:没把我们当正常人看

  在这场争论中,受助者的反应如何呢?

  浙江杭州一位从小就接受外界资助上学的贫困大学生告诉《国际先驱导报》,现在虽然说是道德协议,到最后都是以一定金钱作为衡量标准的,对此他不能理解。“帮助我们之前设置条件,这一做法本身就是没有把我们当作正常的人来看待。”

  对于贫穷有着切身体会的“感动中国人物”洪战辉,对杭州这位大学生感同身受。他对《国际先驱导报》说:“要充分理解受助者既非常自尊又非常自卑的心理。富人对他们要求这要求那,就更增加了他们的心理负担,会使他们产生一些极端的想法。”

  洪战辉表示,其实大部分受助者是很希望回报社会的,只不过,“一般贫困的孩子性格内向,不愿意表达,他们更愿意用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或者将来的成就来感谢。”

  慈善机构:设条件不如提供条件

  虽然有众多被调查者支持“对受助者预设道德条件”,但是它在实践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有没有更好的方法让受助者回报社会呢?

  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国际先驱导报》:“‘道德条件’是道德上的要求,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与之契合,实施起来会比较困难,在中国不具备可操作性。”

  北京希望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的上千家资助方都没有要求签署“回报社会”的协议,但仍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不少企业在资助学生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岗位,让他们有回报社会的实践机会,并且在实践中感受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许多学生因此明显具了备感恩和回报社会的意识。来源: 国际先驱导报2007年09月17日09:20 来源:新华网  

    助人应该设置道德条件吗?

  穷人和富人是平等的,不能认为富人在财富上有发言权,在道德上就也有发言权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李瑞、李楠、周永瑞、汪莉发自北京 由于频繁出现受助大学生不知感恩回报的情况,日前,一位学者在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联系捐款时提出一个前提条件:受助同学与他签订协议,同意大学毕业后“回报社会”。

  而在河南,在河南慈善总会协调下,不少受助大学生已经签订了受捐后的道德协议,同意毕业后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以此表明回报社会的诚心。这一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网民:七成支持设“道德条件”

  《国际先驱导报》联合某网站就“帮助别人是否可以设置道德条件”进行了网上调查,截止到9月12日零时,共有近两千人参与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支持“帮助别人时为受助者设置道德条件”的比例高达73.04%。上海的吴先生说:“设置道德条件,可以让受助者更高尚,社会因此受益,是一个良性循环,应该支持。”

  安阳的冯女士则表示不支持,与她有相同观点的人占到被调查人数的22.93%。她说:“国外帮助别人往往通过慈善机构,捐助人关心的只是怎样使用捐助,没听说要求受助者回馈的。受助人接受有条件帮助的时候,心理上会很不舒服。”

  在“你认为受助者是否有义务回报社会”的调查中,高达81.26%的人认为“有义务”,仅有15.65%的被调查者认为受助者“没有义务回报社会”。

  专家:这是受助者的卖身契

  对于这两个调查数据,社会学专家却表达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陈光金非常担忧地向《国际先驱导报》表示:“谋求回报的心态是被市场交易扭曲的行为,这对受助者来说相当于卖身契。接受资助是困境所迫,以后好好工作就是回报。这在国际上没有先例,这种提法滑天下之大稽。”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教授则有更大的担忧,他认为,现在有一个趋势,即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在全社会范畴内提倡“有条件助人”,这个理念对社会绝对是弊大于利。“穷人和富人是平等的,不能认为富人在财富上有发言权,在道德上就也有发言权,那是没有道理的。”

  受助者:没把我们当正常人看

  在这场争论中,受助者的反应如何呢?

  浙江杭州一位从小就接受外界资助上学的贫困大学生告诉《国际先驱导报》,现在虽然说是道德协议,到最后都是以一定金钱作为衡量标准的,对此他不能理解。“帮助我们之前设置条件,这一做法本身就是没有把我们当作正常的人来看待。”

  对于贫穷有着切身体会的“感动中国人物”洪战辉,对杭州这位大学生感同身受。他对《国际先驱导报》说:“要充分理解受助者既非常自尊又非常自卑的心理。富人对他们要求这要求那,就更增加了他们的心理负担,会使他们产生一些极端的想法。”

  洪战辉表示,其实大部分受助者是很希望回报社会的,只不过,“一般贫困的孩子性格内向,不愿意表达,他们更愿意用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或者将来的成就来感谢。”

  慈善机构:设条件不如提供条件

  虽然有众多被调查者支持“对受助者预设道德条件”,但是它在实践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有没有更好的方法让受助者回报社会呢?

  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国际先驱导报》:“‘道德条件’是道德上的要求,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与之契合,实施起来会比较困难,在中国不具备可操作性。”

  北京希望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的上千家资助方都没有要求签署“回报社会”的协议,但仍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不少企业在资助学生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岗位,让他们有回报社会的实践机会,并且在实践中感受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许多学生因此明显具了备感恩和回报社会的意识。来源: 国际先驱导报
问题是一些受助的人员根本不懂得感恩,让捐助者有“捐了白捐,给了也白给”的感觉。曾经有1个热心的社会志愿者拿出自己的积蓄捐给困难者,结果引来大批“吃白食”的上门要钱要物,被弄得苦不堪言。可以说,目前中国还基本不具备社会自愿救助的条件,这里面包括道德条件。
有些人的道德素质根本就没达到自觉的高度,所以还是白纸黑字的好:L
不想接受就不接受,哪来这么多废话。国外的慈善机构我也知道不少,如果被捐助人挪用捐款或类似不汇报捐款效果等,立刻就停止,也没见谁有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