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遭飞车抢劫 驾车狂追两公里撞死两劫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47:43
信息时报8月17日报道昨日下午2时左右,一商务车司机在番禺南村市新路北段717号李锦记汽车美容中心前洗车时,遭遇两歹徒飞车抢夺。得手后,两歹徒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逃窜。据称事主驾车追赶撞上摩托车,双双掉进七星岗公园附近河沟。两歹徒当场身亡。警方随后将事主带走调查。

水沟内捞起两具泥尸

昨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记者赶到七星岗公园大门时,马路的一半车道已经被警方用警戒线封锁,路边站着数十名围观群众。3辆警车停在路边,数名民警正在勘察现场。记者看到,在公园外墙一侧的水沟内躺着一辆支离破碎的摩托车,一顶安全帽和摩托车的反光镜躺在泥泞之中,一棵大树被齐腰撞断躺在路边。

在水沟内还停着一辆车牌为粤A7L4××的浅蓝色丰田商务车,丰田车的车头一角已经碎裂,在距离丰田车上10米远的水沟内,一摊大约1平方米的黄泥被血染成红色。

据围观的市民张先生介绍,就在十几分钟前,水沟内捞起两具尸体。“两个人看起来个子很大,看不清楚是男是女,当时整个人被埋在泥巴里面,抬出来时身上全部都是泥巴,两个人都是坐在摩托车上的,出事后商务车的司机跟警察走了。”

洗车时遭遇飞车抢夺

“当时那辆小车追上摩托车后顶住摩托车往前冲,结果两辆车就一起冲到沟里去了,听说是摩托车上的两个人抢劫。”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

市新路北段李锦记汽车美容服务中心的洗车工人邓先生证实了杨先生的说法。“那位客人刚刚洗完车,车就停在马路边,司机站在车头处看车时,突然一辆摩托车从司机后边冲过去,坐在后座的20多岁的男青年伸手朝小车司机脖子上抓了一把,抢走金项链,接着摩托车绕过小车跑了。”

狂追两公里撞向摩托车

邓先生告诉记者,发现被抢后,司机立刻上车驱车追赶,跟随司机一同上车的还有洗车店员工蔡先生。“他们的车开得很快,一下就赶上了摩托车。我同事回来说,中途他们撞了几下摩托车,想让摩托车停下来,结果摩托车司机仍然往前开。追到七星岗公园时,司机想把摩托车逼到路边,因为前面就是公园的大门,沿着路边走正好可以挡住去路。可能是撞重了,结果两个车都冲到沟里去了。具体的情况同事也没说清楚。”据了解,从洗车点到事故发生地,两车相互差不多追逐了大约两公里。

洗车行一名老伯表示,昨日丰田车在追击摩托车时,李锦记汽车美容服务中心的员工蔡先生一直与丰田车司机在一起。蔡先生在事故发生后曾返回洗车行,由于头部流血,随后自行到附近医院检查。

记者赶到附近的南山医院,在那里见到了蔡先生。他头上缠着绷带,面颊上还有斑驳血迹。据他自己介绍,两车撞击时他的头撞在了丰田车的内壁上。由于要配合警察调查,仓促中记者试图询问其撞车过程时,蔡先生告诉记者:“他(指商务车司机)不是故意撞死人的,他是我们的老客人了,大家都是熟人,所以我就上车跟他一起追。”说完这些后,蔡先生上了警车前往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

事发路段频发飞车抢夺

就在记者向事发点附近居民了解情况时,不少居民抱怨洗车点附近治安很差。

“我才搬到这边5个月,手机就被偷了2部,就在离洗车那边不到100米的地方。上个月一个女孩的包也是被骑摩托车的人抢了。这种人撞死了真是报应。”围观的陈小姐告诉记者,每天下午2时到5时这段时间,是罪犯作案高峰期。信息时报8月17日报道昨日下午2时左右,一商务车司机在番禺南村市新路北段717号李锦记汽车美容中心前洗车时,遭遇两歹徒飞车抢夺。得手后,两歹徒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逃窜。据称事主驾车追赶撞上摩托车,双双掉进七星岗公园附近河沟。两歹徒当场身亡。警方随后将事主带走调查。

水沟内捞起两具泥尸

昨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记者赶到七星岗公园大门时,马路的一半车道已经被警方用警戒线封锁,路边站着数十名围观群众。3辆警车停在路边,数名民警正在勘察现场。记者看到,在公园外墙一侧的水沟内躺着一辆支离破碎的摩托车,一顶安全帽和摩托车的反光镜躺在泥泞之中,一棵大树被齐腰撞断躺在路边。

在水沟内还停着一辆车牌为粤A7L4××的浅蓝色丰田商务车,丰田车的车头一角已经碎裂,在距离丰田车上10米远的水沟内,一摊大约1平方米的黄泥被血染成红色。

据围观的市民张先生介绍,就在十几分钟前,水沟内捞起两具尸体。“两个人看起来个子很大,看不清楚是男是女,当时整个人被埋在泥巴里面,抬出来时身上全部都是泥巴,两个人都是坐在摩托车上的,出事后商务车的司机跟警察走了。”

洗车时遭遇飞车抢夺

“当时那辆小车追上摩托车后顶住摩托车往前冲,结果两辆车就一起冲到沟里去了,听说是摩托车上的两个人抢劫。”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

市新路北段李锦记汽车美容服务中心的洗车工人邓先生证实了杨先生的说法。“那位客人刚刚洗完车,车就停在马路边,司机站在车头处看车时,突然一辆摩托车从司机后边冲过去,坐在后座的20多岁的男青年伸手朝小车司机脖子上抓了一把,抢走金项链,接着摩托车绕过小车跑了。”

狂追两公里撞向摩托车

邓先生告诉记者,发现被抢后,司机立刻上车驱车追赶,跟随司机一同上车的还有洗车店员工蔡先生。“他们的车开得很快,一下就赶上了摩托车。我同事回来说,中途他们撞了几下摩托车,想让摩托车停下来,结果摩托车司机仍然往前开。追到七星岗公园时,司机想把摩托车逼到路边,因为前面就是公园的大门,沿着路边走正好可以挡住去路。可能是撞重了,结果两个车都冲到沟里去了。具体的情况同事也没说清楚。”据了解,从洗车点到事故发生地,两车相互差不多追逐了大约两公里。

洗车行一名老伯表示,昨日丰田车在追击摩托车时,李锦记汽车美容服务中心的员工蔡先生一直与丰田车司机在一起。蔡先生在事故发生后曾返回洗车行,由于头部流血,随后自行到附近医院检查。

记者赶到附近的南山医院,在那里见到了蔡先生。他头上缠着绷带,面颊上还有斑驳血迹。据他自己介绍,两车撞击时他的头撞在了丰田车的内壁上。由于要配合警察调查,仓促中记者试图询问其撞车过程时,蔡先生告诉记者:“他(指商务车司机)不是故意撞死人的,他是我们的老客人了,大家都是熟人,所以我就上车跟他一起追。”说完这些后,蔡先生上了警车前往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

事发路段频发飞车抢夺

就在记者向事发点附近居民了解情况时,不少居民抱怨洗车点附近治安很差。

“我才搬到这边5个月,手机就被偷了2部,就在离洗车那边不到100米的地方。上个月一个女孩的包也是被骑摩托车的人抢了。这种人撞死了真是报应。”围观的陈小姐告诉记者,每天下午2时到5时这段时间,是罪犯作案高峰期。
。。这算防卫过当还是交通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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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案例,抢劫后被被后面追的人撞飞,直接植物人,于是家属索赔,理由是人权啊,警察直接不予立案,民事赔偿法官直接T飞,家属律师:我的人已经犯罪终止无伤害,法官:狗P,犯罪终止无伤害你还跑个P啊,无伤害就有逃跑权?在劳资这里到监狱才算犯罪终止无伤害,不服上中院!中院直接T飞,现在上访中,没人鸟!
原帖由 PLA8341 于 2007-8-18 00:35 发表
某案例,抢劫后被被后面追的人撞飞,直接植物人,于是家属索赔,理由是人权啊,警察直接不予立案,民事赔偿法官直接T飞,家属律师:我的人已经犯罪终止无伤害,法官:狗P,犯罪终止无伤害你还跑个P啊,无伤害就有逃跑权?在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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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LA8341 于 2007-8-18 00:35 发表
某案例,抢劫后被被后面追的人撞飞,直接植物人,于是家属索赔,理由是人权啊,警察直接不予立案,民事赔偿法官直接T飞,家属律师:我的人已经犯罪终止无伤害,法官:狗P,犯罪终止无伤害你还跑个P啊,无伤害就有逃跑权?在劳 ...


真的假的啊?
对罪犯确实不能太仁慈。
新快报8月18日报道前天下午,发生在番禺区七星岗公园门前的商务车撞死两名抢匪的事件,由于警方还未公布案情,具体的事故责任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事件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约九成网友发帖支持车主的做法。律师则表示,此类事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报警处理,同时在自身安全允许的情况下跟踪抢匪,而不能对抢匪实施致命措施。

双双翻到沟里

昨天下午,记者到番禺区市新路北段的李锦记汽车美容中心回访时,该店老板李先生告诉记者,商务车司机是江西人,为附近一家服装厂开车。李先生说,该司机出来查看洗车的情况时,就遭到了飞车抢劫。

采访中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商务车在追击摩托车的过程中,曾经多次撞击摩托车试图将其逼停,但摩托车不作理会仍旧疯狂逃窜。“当时两辆车速度都很快,商务车撞了几次,摩托车都没有停下来。到公园门前时,商务车再次撞击,结果两辆车都翻到沟里去了。”

两车并未碰撞?

昨天下午,记者试图联系蔡师傅(追击者之一)了解情况,但其老板李先生告诉记者,蔡师傅由于受伤不便接受采访。同时,李先生否认了商务车撞翻摩托车的说法。“蔡师傅回来后,警察给他作笔录时,我听到他和警察说,当时商务车和摩托车还有一段距离,根本不可能撞上的。”

李先生说,由于当时下着大雨,路上有很多淤泥,再加上下坡路段车速很快。当追到公园门前时,蔡师傅看到摩托车突然失控翻入了旁边的水沟内。“而后面的商务车与摩托车还有一段距离,司机见摩托车翻车立即踩了下刹车,但由于路面湿滑商务车也失控翻入了水沟。商务车是绝对不会撞死抢匪的,应该是摩托车自己失控翻车的。”李先生说。

但由于警方还未公布案情,目前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不能对抢匪实施致命措施

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表示,商务车司机驾车追击抢匪,无论是主观故意或者客观意外造成撞车致抢匪死亡,都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商务车司机是一名成年人,应该预见到汽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肯定会造成摩托车上人员伤亡。无论司机是主观故意撞击抢匪,还是发生意外撞车,都要负刑事责任,但根据成因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朱律师告诉记者,此事件中商务车司机的行为,是一种防卫过当的表现,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但如果警方认定,抢匪在逃跑过程中,因路况、车速等原因造成自己对车辆失控,导致自身伤亡,那么追击司机则不承担任何责任。”朱律师还表示,当抢劫(抢夺)发生后,市民最好的办法是立即报警处理,同时在自身安全允许的情况下对抢匪进行跟踪。

网友热议

“撞得好!”事件见报后,引起了网友们热烈的讨论,约九成网友支持车主做法,但有网友担心“这种汽车致命事件将会越来越多”。

截至昨日下午4时许,网上对该事件的评论已近11000条。大部分都是围绕着车主撞匪该与不该展开的,经记者粗略统计,其中支持事主做法的约占九成。

支持:“大快人心”

打开评论网页,“撞得好”、“活该”、“大快人心”、“支持”、“痛快”等评论充斥着网页。一网友说,“丰田司机,干得好,我为你喝彩!……”、“三个字:撞得好!”引起网友共鸣。北京、温州等地的网友都称“支持司机!应该无罪!”

有网友认为,“我相信车主并不是想把抢匪撞死,如果因为这样要判车主的罪,那么抢匪就会更加猖獗了。”“颁见义勇为奖!”一网友称“如果这次没有无意中撞死这两个人,那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被抢,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被杀,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被砍断手臂,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被拖行几百米而死,我从内心最深处敬佩这个司机,你就是我的第一个偶像。”

反对:不能漠视生命

而对此持反对态度的网友认为,“好歹也是两条人命啊,也太狠了点!”、“从人性角度来讲你是剥夺了两条鲜活的人命啊!”一广东珠海的网友称,“不明白现在的人为何如此漠视生命,不认为抢劫者罪该至死。”

一福建网友称:“本案是抢夺而非抢劫,不存在暴力胁迫等人身伤害手段,故司机不存在完全免责条件……”一网友分析认为,“所谓的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进行自我保护,而事件中商务车主撞死劫匪的时间已经在抢劫发生后了……”

在网友的评论中还频频出现对“飞车党”累累罪行的控诉,那些留在人们心里的“飞车党”阴影,仍未淡去。而如何让社会更和谐,成了大家共同关心的话题。
:D :D :D
说实话,法律是人写的,每年高法的司法解释都很多,我说的案例其实有个背景,那就是当时的法官快退休了,就算某些JJYY的鸟人说三道四的人家直接使用体制问题权利压下来,退休后你去找吧!
本人认为所谓的这些不是问题的问题很好解决,高法出个解释或者直接在刑法里加条,那就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所谓的犯罪终止是指被JCSS抓捕后才算,同时享有的权利,作案过程中或逃跑期间所受到的伤害由自己承担全部后果!
支持这个司机!
原帖由 PLA8341 于 2007-8-18 00:35 发表
某案例,抢劫后被被后面追的人撞飞,直接植物人,于是家属索赔,理由是人权啊,警察直接不予立案,民事赔偿法官直接T飞,家属律师:我的人已经犯罪终止无伤害,法官:狗P,犯罪终止无伤害你还跑个P啊,无伤害就有逃跑权?在劳 ...

---------可惜中国是大陆法系
"一福建网友称:“本案是抢夺而非抢劫,不存在暴力胁迫等人身伤害手段,故司机不存在完全免责条件……”一网友分析认为,“所谓的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进行自我保护,而事件中商务车主撞死劫匪的时间已经在抢劫发生后了……”"
真他妈扯,那我砍你一刀,在我没砍第二刀之前,你别动????只能报警???然后再傻乎乎的等我再砍你一刀???再来正当防卫????
谁要这么想,请告诉我你在哪,我带把刀过来!!!!
[:a4:] [:a4:] [:a4:] [:a11:] [:a11:] [:a11:] [:a16:] [:a16:] [:a16:]
很可惜,体制弥补法律,直接无视,让你上访去!:D
只要不是故意撞死匪徒的,应该不负责任吧!因为事情起因完全是匪徒造成的!
就是应该这样,作恶就要考虑后果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司机无罪,应该提倡这种行为.在自己能保障自己安全(不要象某些所谓的法律人氏YY的,考虑什么犯罪嫌疑人的安全.胡扯,都要这样,那警察不要抓人了,罪犯的安全第一啊:L )的情况下,对发生的犯罪行为坚决制止.
应该轻判,震慑飞车党。告诉他们一个信息,再飞车抢夺,撞死白撞,撞死你的人罚了款就完事。那些还想飞车抢夺的人要想想后果吧?甚至扩大到,看到有人飞车抢夺,别的司机可以协助追逃。这样形成一种氛围,飞车党就不敢再这么猖獗,乃至慢慢消亡。
我们国家现在是小偷、抢劫犯胆子越来越大,需要打死几个以震慑。很多人会说,这样鼓励人们打死打伤小偷、抢劫犯也不好。是的,是不好。好比一根木棒,有些弯曲了,现在,为了把木棒掰直,我们是往反方向掰的吧,并不是直接掰直。
应该再来一次83年那种大严打就对了,可以震震社会风气,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现在TM小资白领多
都TM口若悬河的在那里谈人权谈高雅文化
我CAO
等他们被抢被强奸了就知道什么是死了
看他们还会说同情罪犯的话。
送他们那种人三个字
叼拿星!
叼拿星!叼拿星!叼拿星!
如果比我撞岩呢D甘既扑街,

撞死佢之后我都仲要倒车鞭尸
撞得好!就系要撞果两只扑街!!!
撞死活该,这就是犯罪成本。
原帖由 圣龙骑士 于 2007-8-25 20:58 发表
应该再来一次83年那种大严打就对了,可以震震社会风气,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你知道严打时期有多少人因为一些很轻微的违法行为(谈不上犯罪)就被判刑十几年甚至枪毙的吗?
我是最恨这种人了.可是法律偏偏对他们没什么作用.我有次和几个巡警在一起吃饭,他们有次在晚上抓了几个16,7岁的抢劫犯,结果那几个家伙说,正好没钱吃饭了,进去关几天也好.结果把这几个警察给气的冒烟.
撞死那暴力犯罪的恶人!
原帖由 圣龙骑士 于 2007-8-25 20:58 发表
应该再来一次83年那种大严打就对了,可以震震社会风气,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偷一个报废的卡车轮胎就被枪毙了有点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