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民族败类汉奸大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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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汉奸在被枪决前游街示众

  通款敌国,谋叛本国,为侵略自己祖国的敌人的利益服务,并谋取一己的私利,这样的人物在世界各国的对外战争中均为常见,中国亦不例外,汉奸就是国人对他们的鄙称。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最危险的时刻,汉奸们丧失国格人格,认敌为友,充当日本法西斯侵华的工具和帮凶,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抗战胜利,这些民族败类被押上了审判台。



汉奸丑行

  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侵入中国东北并扶植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开始,到1945年8月中国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在中国出现了日本有目的扶植的、有组织的汉奸集团。
  
    随着日本对华侵略的不断扩大,这些汉奸集团的规模与人数也在不断扩大与增长,并且在不同地区建立了伪政权,为日本对华侵略服务。

  1932年2月,伪满洲国在长春成立,3月9日,清王朝的末代皇帝溥仪被日本人扶上了伪满洲国执政的宝座,并在1934年自称为皇帝。这是近代列强入侵中国以来第一个以国家面目出现的汉奸伪政权。

  1938年12月,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携其妻陈璧君从陪都重庆出逃,公开叛国投敌,打出“和平、反共、建国”的旗号,做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汉奸。1940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开场,汪精卫当上“主席”,坐上了第一把交椅。汪精卫投敌之后,汉奸数量迅速增多。敌后的国民党军队在日汪的软硬兼施下,纷纷叛国投敌。

  小汉奸更是如过江之鲫。他们有的贪生怕死、变节叛变,有的为一己之私利卖身投靠。他们或在伪政权里为日军的侵华政策服务,配合日军的侵华战争;或加入伪军队伍,充当日本侵华战争的炮灰;或为敌人通风报信,引狼入室,出卖、残害我抗日军民。提起这些屈膝变节的无耻之徒,抗日军民无不痛恨切齿。



无耻狡辩

  1946年4月15日,设在苏州的江苏省高等法院开庭审判汪精卫之妻陈璧君。汪精卫早死数月,逃过了审判。


这天,陈璧君着意打扮了一番。在法庭上,陈璧君态度傲慢,抨击了国民党的所作所为,破口大骂蒋介石。当陈骂到蒋介石时,旁听席上时而一片笑声,时而一阵掌声。这笑声和掌声,反映了人们对蒋介石的不满。而陈璧君还以为是人们对她的同情和支持,骂得更

  加起劲了,并为自己的汉奸行为极力辩白,不仅不承认卖国,还把自己和汪精卫打扮成爱国英雄。陈璧君的话还没有说完,旁听席上顿时嘘声四起。一周以后,陈璧君被判处无期徒刑。

  周佛海是当时的高等法院所审判的最大的汉奸。此人在汪伪政权成立后,任财政部部长兼行政院副院长等要职,汪精卫病死后,又任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1946年10月21日,初次公审周佛海,南京市民1万多人赶去参加旁听。在法庭上,周佛海大谈自己早于1942年起就与重庆政府暗渡陈仓的经过。原想以此表功,减轻罪责,不料却惹恼了蒋介石,法院于1946年11月7日宣判周佛海死刑。周不服,上诉于最高法院。周在上诉状中听取了别人的主意,只讲在抗战胜利后在上海“维持治安”的所谓“功劳”,其他一概不提。这一手果然生效。在蒋介石的包庇之下,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

  褚民谊,汪伪国民党的“总管家”。此人在伪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任秘书长,在汪伪政府里任过“外交部长”、“广东省省长”等要职,是个死心塌地的大汉奸。1946年4月15日,中午12时刚过,苏州市万民空巷。江苏高等法院审判褚民谊一案这天首次开庭,人们聚集在一起,争看汉奸丑态。褚民谊在法庭上拿出事先拟好的答辩书,开始为自己的汉奸行为辩解。他先是对汪精卫的投敌行为大加吹捧,接着又宣扬起“曲线救国”的汉奸理论来:“抗战是救国,和平也是救国。和平政府成立之后,不仅土地、主权不受损害,又使国人减少受日人直接统治,免除诸多痛苦。”褚民谊还恬不知耻地把自己打扮成报效国家的英雄,称“本人在担任外交部部长任内,曾着力收回租界。本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民兴利,还主持修葺过总理陵园,又曾在沦陷区恢复党部,宣扬总理遗教,检察官指控我通谋敌国,实是为党为国效忠”云云。



  受审汉奸无一例外都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罪行开脱,百般狡辩,其丑恶表演激起人们更强烈的愤慨,招来耻笑和嘘声。
可耻下场

  对汉奸们的量刑,当时有一定的尺度。与日本合作的傀儡组织,如伪维新、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和汪精卫政府的最高首领都判了死刑。
   
    伪省长原则上处死刑,伪部长一般为无期徒刑,伪次长为7至15年,伪局长为3至5年有期徒刑。普通通敌的,概处以2年6个月的徒刑。据统计,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

  陈公博,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公博竭力鼓吹“抗日必亡”,散布“亡国论”。汪伪政权成立后,他任立法院院长、广东省政府主席等要职,成为汪一人之下、群奸之上的“汉奸权贵”。汪精卫病死后,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他感到日暮途穷,遂于1945年8月25日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逃往日本九州,在日本编造了“自杀身亡”的假消息,也未能逃过被审判的命运,10月3日被强行引渡回南京。1946年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

  梁鸿志,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长。抗日战争爆发后,梁鸿志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划下,在上海沦陷区组织伪维持会。1938年,梁鸿志在日本人的直接操纵下,在南京成立所谓“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管辖苏、浙、皖三省的敌占区和宁、沪两个特别市,梁鸿志任伪“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兼交通部部长。为了向日本主子献媚和自身的挥霍,公开实施“烟、赌、娼”三大毒化政策,丧心病狂地毒害同胞,榨取钱财。1946年6月21日,梁鸿志以汉奸叛国罪被判处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王揖唐,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抗战爆发后,王揖唐投敌,频繁与日本侵略者接洽。伪临时政权在北平成立,王揖唐作为“创始人”之一,捞了个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兼赈济部总长的职位。1938年9月,华北临时政权和南京维新政权在北平成立“联合委员会”,王揖唐任委员。王揖唐还利用汪精卫的势力和影响,当上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成了华北汉奸的头号人物。1948年9月10日,王揖唐以汉奸罪在北平姚家井第一监狱被处以死刑。

  那些侥幸逃过审判的汉奸,也无一人有好下场。汪伪政权头目汪精卫1944年旧伤复发去日本就医,手术后脊椎骨和胸骨疼痛难耐,下肢麻痹,无法坐起。后又得了肺炎,呼吸困难,11月10日在痛苦万状中死掉。尸体运回中国后,葬于南京郊外的梅花山。1946年1月,在重庆的蒋介石通知何应钦:在重庆政府还都南京之前,必须将汪精卫在梅花山上的坟墓处理掉。1月21日工兵用炸药炸开汪精卫的墓壳,打开棺木,将起出的棺木装上大卡车,运到清凉山焚尸扬灰,坟地被铲平。

  特务头子李士群,曾任“剿共救国特工总部”负责人、伪江苏省省长,在汉奸们的狗咬狗中,1942年被日本宪兵下毒害死,死后尸体缩得像只猴子,也算罪有应得。

  苍天有眼。不管这些汉奸罪恶的生命如何结束,他们最终都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图为汉奸在被枪决前游街示众

  通款敌国,谋叛本国,为侵略自己祖国的敌人的利益服务,并谋取一己的私利,这样的人物在世界各国的对外战争中均为常见,中国亦不例外,汉奸就是国人对他们的鄙称。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最危险的时刻,汉奸们丧失国格人格,认敌为友,充当日本法西斯侵华的工具和帮凶,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抗战胜利,这些民族败类被押上了审判台。



汉奸丑行

  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侵入中国东北并扶植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开始,到1945年8月中国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在中国出现了日本有目的扶植的、有组织的汉奸集团。
  
    随着日本对华侵略的不断扩大,这些汉奸集团的规模与人数也在不断扩大与增长,并且在不同地区建立了伪政权,为日本对华侵略服务。

  1932年2月,伪满洲国在长春成立,3月9日,清王朝的末代皇帝溥仪被日本人扶上了伪满洲国执政的宝座,并在1934年自称为皇帝。这是近代列强入侵中国以来第一个以国家面目出现的汉奸伪政权。

  1938年12月,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携其妻陈璧君从陪都重庆出逃,公开叛国投敌,打出“和平、反共、建国”的旗号,做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汉奸。1940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开场,汪精卫当上“主席”,坐上了第一把交椅。汪精卫投敌之后,汉奸数量迅速增多。敌后的国民党军队在日汪的软硬兼施下,纷纷叛国投敌。

  小汉奸更是如过江之鲫。他们有的贪生怕死、变节叛变,有的为一己之私利卖身投靠。他们或在伪政权里为日军的侵华政策服务,配合日军的侵华战争;或加入伪军队伍,充当日本侵华战争的炮灰;或为敌人通风报信,引狼入室,出卖、残害我抗日军民。提起这些屈膝变节的无耻之徒,抗日军民无不痛恨切齿。



无耻狡辩

  1946年4月15日,设在苏州的江苏省高等法院开庭审判汪精卫之妻陈璧君。汪精卫早死数月,逃过了审判。


这天,陈璧君着意打扮了一番。在法庭上,陈璧君态度傲慢,抨击了国民党的所作所为,破口大骂蒋介石。当陈骂到蒋介石时,旁听席上时而一片笑声,时而一阵掌声。这笑声和掌声,反映了人们对蒋介石的不满。而陈璧君还以为是人们对她的同情和支持,骂得更

  加起劲了,并为自己的汉奸行为极力辩白,不仅不承认卖国,还把自己和汪精卫打扮成爱国英雄。陈璧君的话还没有说完,旁听席上顿时嘘声四起。一周以后,陈璧君被判处无期徒刑。

  周佛海是当时的高等法院所审判的最大的汉奸。此人在汪伪政权成立后,任财政部部长兼行政院副院长等要职,汪精卫病死后,又任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1946年10月21日,初次公审周佛海,南京市民1万多人赶去参加旁听。在法庭上,周佛海大谈自己早于1942年起就与重庆政府暗渡陈仓的经过。原想以此表功,减轻罪责,不料却惹恼了蒋介石,法院于1946年11月7日宣判周佛海死刑。周不服,上诉于最高法院。周在上诉状中听取了别人的主意,只讲在抗战胜利后在上海“维持治安”的所谓“功劳”,其他一概不提。这一手果然生效。在蒋介石的包庇之下,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

  褚民谊,汪伪国民党的“总管家”。此人在伪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任秘书长,在汪伪政府里任过“外交部长”、“广东省省长”等要职,是个死心塌地的大汉奸。1946年4月15日,中午12时刚过,苏州市万民空巷。江苏高等法院审判褚民谊一案这天首次开庭,人们聚集在一起,争看汉奸丑态。褚民谊在法庭上拿出事先拟好的答辩书,开始为自己的汉奸行为辩解。他先是对汪精卫的投敌行为大加吹捧,接着又宣扬起“曲线救国”的汉奸理论来:“抗战是救国,和平也是救国。和平政府成立之后,不仅土地、主权不受损害,又使国人减少受日人直接统治,免除诸多痛苦。”褚民谊还恬不知耻地把自己打扮成报效国家的英雄,称“本人在担任外交部部长任内,曾着力收回租界。本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民兴利,还主持修葺过总理陵园,又曾在沦陷区恢复党部,宣扬总理遗教,检察官指控我通谋敌国,实是为党为国效忠”云云。



  受审汉奸无一例外都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罪行开脱,百般狡辩,其丑恶表演激起人们更强烈的愤慨,招来耻笑和嘘声。
可耻下场

  对汉奸们的量刑,当时有一定的尺度。与日本合作的傀儡组织,如伪维新、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和汪精卫政府的最高首领都判了死刑。
   
    伪省长原则上处死刑,伪部长一般为无期徒刑,伪次长为7至15年,伪局长为3至5年有期徒刑。普通通敌的,概处以2年6个月的徒刑。据统计,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

  陈公博,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公博竭力鼓吹“抗日必亡”,散布“亡国论”。汪伪政权成立后,他任立法院院长、广东省政府主席等要职,成为汪一人之下、群奸之上的“汉奸权贵”。汪精卫病死后,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他感到日暮途穷,遂于1945年8月25日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逃往日本九州,在日本编造了“自杀身亡”的假消息,也未能逃过被审判的命运,10月3日被强行引渡回南京。1946年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

  梁鸿志,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长。抗日战争爆发后,梁鸿志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划下,在上海沦陷区组织伪维持会。1938年,梁鸿志在日本人的直接操纵下,在南京成立所谓“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管辖苏、浙、皖三省的敌占区和宁、沪两个特别市,梁鸿志任伪“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兼交通部部长。为了向日本主子献媚和自身的挥霍,公开实施“烟、赌、娼”三大毒化政策,丧心病狂地毒害同胞,榨取钱财。1946年6月21日,梁鸿志以汉奸叛国罪被判处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王揖唐,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抗战爆发后,王揖唐投敌,频繁与日本侵略者接洽。伪临时政权在北平成立,王揖唐作为“创始人”之一,捞了个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兼赈济部总长的职位。1938年9月,华北临时政权和南京维新政权在北平成立“联合委员会”,王揖唐任委员。王揖唐还利用汪精卫的势力和影响,当上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成了华北汉奸的头号人物。1948年9月10日,王揖唐以汉奸罪在北平姚家井第一监狱被处以死刑。

  那些侥幸逃过审判的汉奸,也无一人有好下场。汪伪政权头目汪精卫1944年旧伤复发去日本就医,手术后脊椎骨和胸骨疼痛难耐,下肢麻痹,无法坐起。后又得了肺炎,呼吸困难,11月10日在痛苦万状中死掉。尸体运回中国后,葬于南京郊外的梅花山。1946年1月,在重庆的蒋介石通知何应钦:在重庆政府还都南京之前,必须将汪精卫在梅花山上的坟墓处理掉。1月21日工兵用炸药炸开汪精卫的墓壳,打开棺木,将起出的棺木装上大卡车,运到清凉山焚尸扬灰,坟地被铲平。

  特务头子李士群,曾任“剿共救国特工总部”负责人、伪江苏省省长,在汉奸们的狗咬狗中,1942年被日本宪兵下毒害死,死后尸体缩得像只猴子,也算罪有应得。

  苍天有眼。不管这些汉奸罪恶的生命如何结束,他们最终都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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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些没有兵权的.
游街 还能做黄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