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湖南:光环下的超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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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17日 15:24:1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7月17日电(记者黄兴华、周青梅)湖南省有关部门日前向新闻媒体公布了一批超生甚至“包二奶”的“特殊人群”名单,赫然在目的既有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高收入者、企业主和高级知识分子。这些带有光环的人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特殊人群”凭什么特殊     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5年,湖南省共有1968名党员干部、21名人大代表、24名政协委员、112名企业主、6名高级知识分子违法生育。     被通报的超生“特殊人群”名单中,不乏当地政坛的“重量级”人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原副州长彭某、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某均因贪污受贿案发,带出“包二奶”超生事实。     此外,邵阳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陈某、大祥区原副区长姚某采取欺瞒手段,骗取生育证超生,被开除公职;娄底市人防办原主任(正处级)彭某超生1个孩子;湖南科技学院副教授陈某2005年违法生育1名男孩。     从有关部门披露的情况看,湖南省各级人大代表违法超生现象也比较突出。全国人大代表、祁东县某集团公司董事长李某与几个女人同居,已生育4个孩子,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湖南省人大代表、华容县环城学校校长何某于2000年违法生育第二孩,长沙县人大代表、湖南星火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阎某2002年违法生育第三孩,湘潭市岳塘区人大代表唐某2003年违法生育第三孩。     据湖南省人口和计生委所作的《湖南省生育多孩家庭调查报告》,被调查的违法超生者中,家庭资产100万元以下的,以“躲着生”为主;资产达100万元甚至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人”,则有超过半数以“强行生”为主。他们凭着自己的“实力”和“势力”违法生育,令基层计生工作者既愤慨又无奈。   “特殊人群”违法为何能网开一面     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案发前就与5名女性保持情人关系,其中一名黄姓“专职情人”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的“风流韵事”在当地早有流传,但他“包二奶”超生的事实,却是因为贪污受贿案发才带出。岳阳市城管局原局长廖夭生也是因经济问题才带出“包二奶”超生事实。     “领导干部超生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湖南省计生委法制处一名负责人说,按照我国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国家工作人员,除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领导干部超生处罚作出如下规定:对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但是目前这些法规并未真正落实。     这次公布的超生“特殊人群”,除了手握重权的党政部门负责人,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有关部门才一次次为他们的违法行为网开一面。     按照规定,违法生育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当缴纳一定的社会扶养费。长沙县人大代表、湖南星火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阎某违法生育第三孩,其家庭年度总收入超过100万元,仅交纳1万元社会抚养费。     记者从《湖南省生育多孩家庭调查报告》中发现,资产越高的“富人”超生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越低。在被调查的131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超生对象中,他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只有16.3%,低于所有对象23.4%的平均征收到位率。     记者还注意到,有关部门在通报超生“特殊人群”时,只公布了其姓氏,并没有公布全部姓名。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这方面情况时,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如果向社会公布他们的真实姓名,将会影响查处力度。”     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湖南省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但湖南省人口和计生委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一票否决’很难落实到处级以上干部”“有些地方对部分违反计划生育的‘特殊人群’不敢处罚或从轻处罚”。   多管齐下遏制“特殊人群”超生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现行按照上年度总收入征收超生者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现实中根本无法成为阻挡少数“特殊人群”超生的“门槛”。     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前副主委戴君惕认为,超生“特殊人群”中的私营、民营企业主,实际收入可以通过规避甚至造假使人难以核准,违法生育后最终只缴纳了很少的社会抚养费了事,致使以上年度收入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的法规,在实践中难以“彰显公正”。     戴君惕就此提出议案建议,对于富人名人实际收入难以核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其现有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按资产价值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资产在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资产价值的10%征收;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的部分,按资产价值的5%征收;超出1亿元以上部分,按资产价值的1%征收。评估费用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列支。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詹鸣说,目前,湖南省人口计生委正配合湖南省人大开展相关调研,考虑对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涉及承担超生法律责任的相应法规进行修订,拟将资产一同纳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基数,从而对现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一些干部群众认为,除了从修订法律法规入手,加大对“特殊人群”超生的经济处罚力度以外,应该考虑用更多的法律惩处手段对“单一罚款式处罚”进行补充。湖南省前不久规定,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不得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各级机关和基层组织的干部。郴州、衡阳等一些地方也出台规定,严格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申报资格,违法超生者将不予审核成为代表、委员。     对于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怎么办?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于学军日前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办法,包括不能当人大代表等。于学军说,人口计生委和有关部门协商,要将他们的行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中,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一种违法行为。他透露,还有其他一些规定,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付诸实施。2007年07月17日 15:24:1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7月17日电(记者黄兴华、周青梅)湖南省有关部门日前向新闻媒体公布了一批超生甚至“包二奶”的“特殊人群”名单,赫然在目的既有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高收入者、企业主和高级知识分子。这些带有光环的人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特殊人群”凭什么特殊     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5年,湖南省共有1968名党员干部、21名人大代表、24名政协委员、112名企业主、6名高级知识分子违法生育。     被通报的超生“特殊人群”名单中,不乏当地政坛的“重量级”人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原副州长彭某、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某均因贪污受贿案发,带出“包二奶”超生事实。     此外,邵阳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陈某、大祥区原副区长姚某采取欺瞒手段,骗取生育证超生,被开除公职;娄底市人防办原主任(正处级)彭某超生1个孩子;湖南科技学院副教授陈某2005年违法生育1名男孩。     从有关部门披露的情况看,湖南省各级人大代表违法超生现象也比较突出。全国人大代表、祁东县某集团公司董事长李某与几个女人同居,已生育4个孩子,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湖南省人大代表、华容县环城学校校长何某于2000年违法生育第二孩,长沙县人大代表、湖南星火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阎某2002年违法生育第三孩,湘潭市岳塘区人大代表唐某2003年违法生育第三孩。     据湖南省人口和计生委所作的《湖南省生育多孩家庭调查报告》,被调查的违法超生者中,家庭资产100万元以下的,以“躲着生”为主;资产达100万元甚至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人”,则有超过半数以“强行生”为主。他们凭着自己的“实力”和“势力”违法生育,令基层计生工作者既愤慨又无奈。   “特殊人群”违法为何能网开一面     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案发前就与5名女性保持情人关系,其中一名黄姓“专职情人”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的“风流韵事”在当地早有流传,但他“包二奶”超生的事实,却是因为贪污受贿案发才带出。岳阳市城管局原局长廖夭生也是因经济问题才带出“包二奶”超生事实。     “领导干部超生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湖南省计生委法制处一名负责人说,按照我国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国家工作人员,除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领导干部超生处罚作出如下规定:对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但是目前这些法规并未真正落实。     这次公布的超生“特殊人群”,除了手握重权的党政部门负责人,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有关部门才一次次为他们的违法行为网开一面。     按照规定,违法生育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当缴纳一定的社会扶养费。长沙县人大代表、湖南星火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阎某违法生育第三孩,其家庭年度总收入超过100万元,仅交纳1万元社会抚养费。     记者从《湖南省生育多孩家庭调查报告》中发现,资产越高的“富人”超生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越低。在被调查的131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超生对象中,他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只有16.3%,低于所有对象23.4%的平均征收到位率。     记者还注意到,有关部门在通报超生“特殊人群”时,只公布了其姓氏,并没有公布全部姓名。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这方面情况时,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如果向社会公布他们的真实姓名,将会影响查处力度。”     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湖南省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但湖南省人口和计生委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一票否决’很难落实到处级以上干部”“有些地方对部分违反计划生育的‘特殊人群’不敢处罚或从轻处罚”。   多管齐下遏制“特殊人群”超生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现行按照上年度总收入征收超生者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现实中根本无法成为阻挡少数“特殊人群”超生的“门槛”。     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前副主委戴君惕认为,超生“特殊人群”中的私营、民营企业主,实际收入可以通过规避甚至造假使人难以核准,违法生育后最终只缴纳了很少的社会抚养费了事,致使以上年度收入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的法规,在实践中难以“彰显公正”。     戴君惕就此提出议案建议,对于富人名人实际收入难以核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其现有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按资产价值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资产在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资产价值的10%征收;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的部分,按资产价值的5%征收;超出1亿元以上部分,按资产价值的1%征收。评估费用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列支。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詹鸣说,目前,湖南省人口计生委正配合湖南省人大开展相关调研,考虑对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涉及承担超生法律责任的相应法规进行修订,拟将资产一同纳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基数,从而对现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一些干部群众认为,除了从修订法律法规入手,加大对“特殊人群”超生的经济处罚力度以外,应该考虑用更多的法律惩处手段对“单一罚款式处罚”进行补充。湖南省前不久规定,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不得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各级机关和基层组织的干部。郴州、衡阳等一些地方也出台规定,严格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申报资格,违法超生者将不予审核成为代表、委员。     对于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怎么办?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于学军日前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办法,包括不能当人大代表等。于学军说,人口计生委和有关部门协商,要将他们的行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中,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一种违法行为。他透露,还有其他一些规定,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