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称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15:30
吴邦国称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李凯 茆雷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中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
      吴邦国说,基本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吴邦国指出,这些规定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处于国家的完全主权之下。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没有明确的,根据基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央还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谓的“剩余权力”问题。从这个角度讲,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律。全面准确地理解这一点,对于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至关重要吴邦国称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李凯 茆雷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中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
      吴邦国说,基本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吴邦国指出,这些规定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处于国家的完全主权之下。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没有明确的,根据基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央还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谓的“剩余权力”问题。从这个角度讲,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律。全面准确地理解这一点,对于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至关重要
明摆着在敲打某些人

香港某些人做得也确实有些过份了
一些香港人习惯了吃英国的大便,狗改不了吃屎的毛病
错,香港高度自治,来源由基本法,基本法是全国人大设立.

中央,按我的理解是中央政,府(如果还可以加上党中 央的话)

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中国人大比一般意义的立法机关还要大)不是一件事情.
靠,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中国人大比一般意义的立法机关还要大)不是一件事情.”

确实不是一件事,前者指挥后者嘛:D

吴委员长这样说确实不能讲很“完美”。本来香港是中国一部分,由法律授权给他可以干什么,天经地义。但说成中央这个行政机关来授权,多少让人觉得有违当前“建设法制社会”的宣传调门,想多点的自然会质疑人大的作用与地位。

当然这也就是感觉古怪下而已,该怎样还怎样。能办好事,由行政机关来立法也没什么不可以。
人大委员长算不算“中央”领导?
是不是应该这么理解,高度自制权依据是全国人大的立法,但是全国人大不能直接参与地方政府的授权(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显然各级地方政府权力都是中央政府让渡,授与的),香港做为无可争议的地方政府,全国人大按宪法规定,只能要求他的执行机构中央政府转移立法规定的权力。所以香港政府高度自制权力来源与中央{政府)授权,依据是全国人大立法。

其实就是个单一制国家各级政府权力来源的问题。承认单一制与否的问题。难道香港想搞别的?
那就像美国一样,来一次南北战争。解决掉当初一国两制的顽疾。彻底取消部分州的奴隶制。
我们也彻底解决一国两制的顽疾,坚持一党专政党绝对领导。
高度自治不等于独立,香港政府是地方政府,在中国现有的体质下,毫无疑问要服从于中央政府,只不过其得到的自主权多一些而已。中央政府无论从地位还是权威方面自然要高香港政府,中央政府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构,而香洪政府只是得到特别授权的地方政府,这是不可以同日而语的。
原帖由 happygolf 于 2007-6-6 18:00 发表
人大委员长算不算“中央”领导?

当然是。吴邦国可是国家二号人物,排在胡景涛之后,温家宝之前。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6-6 21:35 发表

当然是。吴邦国可是国家二号人物,排在胡景涛之后,温家宝之前。



当然不是,可以说是党的领导......人大常委委员长理论上确实不是一个官职.:lol
当然不是,可以说是党的领导......人大常委委员长理论上确实不是一个官职.
============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实职,人大代表才是虚职。人大的工作说穿了就是控制选举,怎么不是官职。人大的工作说穿了就是控制选举。
香港将来会不会闹独立啊
原帖由 killman抛弃舰船 于 2007-6-6 22:55 发表
当然不是,可以说是党的领导......人大常委委员长理论上确实不是一个官职.
============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实职,人大代表才是虚职。人大的工作说穿了就是控制选举,怎么不是官职。人大的工作说穿了就 ...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实职不假,但不是行政意义上“官职”。。。。理论上是一个最终性的协调职务。。。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7-6-6 21:39 发表



当然不是,可以说是党的领导......人大常委委员长理论上确实不是一个官职.:lol

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机构,国务院也得听人大的。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6-7 11:47 发表

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机构,国务院也得听人大的。



应该是议会制的最高权力机构。但会议性质决定了和行政机构的不同。呵呵,理论上的。。。
原帖由 mmmmmmm 于 2007-6-7 11:50 发表



应该是议会制的最高权力机构。但会议性质决定了和行政机构的不同。呵呵,理论上的。。。

一个是立法机构,一个是行政机构,本来就不同。全国人大就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不存在议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