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男子结婚将公厕装修成新房 法院判决搬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59:45
2007年04月29日03:24  来源:现代快报


 快报讯 “我败诉了,可是我没有办法。难道要让4口人住7平米的房子?”卢先生猛抽一口烟,郁郁地说。

  花3万元装修公厕娶妻

  白下区三条巷地处南京繁华地段,可路边一幢破旧的三层红砖房显得有些扎眼。穿过堆满杂物的狭窄楼道,卢先生就住在这幢三层红砖房的二楼。一个22平米左右的单间里,放满了沙发、电视、空调、衣橱等。单间尽头的左边有扇小门,走下两个台阶是一个小房间。一张双人床摆放在中间,除此以外已没有多少空间。

    “这个小房间只有7个平方,我和我父母原来就住在里面。”卢先生说。

  卢先生很帅气,可30多岁还没成家,没房子,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去年他终于要结婚了,可是一家4口挤在7平米的房子里不现实,他看上了隔壁这个22平米的空间。

  这22平米的空间原先是公用的厕所和水池。这幢房子的住户家中都没有厕所,二楼的男厕所和三楼的女厕所由24户人家公用。由于隔壁的男厕所和水池很脏,卢先生花了大力气装修,特别是防水层,前后花掉了3万元。去年8月他成功拓展了空间,之后在这里迎娶了新娘。

  法院判决腾空厕所

  白下区法院刚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显示,因卢先生侵占了厕所,这幢红砖房的主人———南京华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舫公司)将他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腾空厕所,恢复原状。

  华舫公司的理由合情合理:男厕所是24户人家公用的,卢先生的侵占行为导致楼里的男同志没有厕所使用,给居民们带来了极大不便。

  法院也认为,卢先生虽然需要结婚,但也应该通过正当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种强行侵占公用面积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华舫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

  案件已经宣判,但是昨天记者踏进卢先生家中,他和爱人仍坐在放在“公用面积”的沙发上一言不发地看着电视。“谁愿意把厕所变成家?如果有其他办法,我绝对不会这样做。”他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法院判决执行,他一家人只能再次回到那7平米的房间里,而这样可能就“没法活了”。

  厕所被占邻居能理解

  出人意料的是,虽然卢先生侵占了公用面积,但几个接受采访的邻居却毫无怨言,相反,他们表示理解。三楼的徐大爷说:“小伙子都过30岁了,人总要结婚的吧,要结婚还能住那个小房间里面吗?”

  自从男厕所消失后,徐大爷上厕所的确麻烦了不少。自从去年夏天之后,他只能使用便壶,或者离开院子到附近的公共厕所去。

  “但是这个事情,错不在小卢,华舫公司迟迟不给我们说法是不对的!”他一说,好几个邻居纷纷表示赞同。归根结底,他们更关注的是“说法”,而不是厕所。

  大家更关心房子归属问题

  卢先生说,所谓“说法”,就是这房子的归属问题。原来,这24户居民虽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却既没产权,也没使用权,几乎是“黑户”。

  卢先生的父亲在南京某建筑工程总队干了一辈子,那7平米的房子,就是单位分配给老人居住的。2005年工程总队转让给了另一家集团,后来又被转手给现任“主人”华舫公司。对于24户人家的产权或使用权问题,目前华舫公司还没给一个明确说法。

  “此房有争议,出租、买卖须谨慎———三条巷25号全体住户”,这样的告示贴满了红砖房沿街。听说单位想出租部分房屋,24户居民用这样的告示表达了他们的心声。其实,他们也在担心自己住的房子将来面临出租或买卖的局面,自己却只能“卷铺盖走人”。

  因为厕所官司败诉,目前没有工作的卢先生夫妇每天只能坐在家中发愁。2007年04月29日03:24  来源:现代快报


 快报讯 “我败诉了,可是我没有办法。难道要让4口人住7平米的房子?”卢先生猛抽一口烟,郁郁地说。

  花3万元装修公厕娶妻

  白下区三条巷地处南京繁华地段,可路边一幢破旧的三层红砖房显得有些扎眼。穿过堆满杂物的狭窄楼道,卢先生就住在这幢三层红砖房的二楼。一个22平米左右的单间里,放满了沙发、电视、空调、衣橱等。单间尽头的左边有扇小门,走下两个台阶是一个小房间。一张双人床摆放在中间,除此以外已没有多少空间。

    “这个小房间只有7个平方,我和我父母原来就住在里面。”卢先生说。

  卢先生很帅气,可30多岁还没成家,没房子,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去年他终于要结婚了,可是一家4口挤在7平米的房子里不现实,他看上了隔壁这个22平米的空间。

  这22平米的空间原先是公用的厕所和水池。这幢房子的住户家中都没有厕所,二楼的男厕所和三楼的女厕所由24户人家公用。由于隔壁的男厕所和水池很脏,卢先生花了大力气装修,特别是防水层,前后花掉了3万元。去年8月他成功拓展了空间,之后在这里迎娶了新娘。

  法院判决腾空厕所

  白下区法院刚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显示,因卢先生侵占了厕所,这幢红砖房的主人———南京华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舫公司)将他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腾空厕所,恢复原状。

  华舫公司的理由合情合理:男厕所是24户人家公用的,卢先生的侵占行为导致楼里的男同志没有厕所使用,给居民们带来了极大不便。

  法院也认为,卢先生虽然需要结婚,但也应该通过正当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种强行侵占公用面积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华舫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

  案件已经宣判,但是昨天记者踏进卢先生家中,他和爱人仍坐在放在“公用面积”的沙发上一言不发地看着电视。“谁愿意把厕所变成家?如果有其他办法,我绝对不会这样做。”他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法院判决执行,他一家人只能再次回到那7平米的房间里,而这样可能就“没法活了”。

  厕所被占邻居能理解

  出人意料的是,虽然卢先生侵占了公用面积,但几个接受采访的邻居却毫无怨言,相反,他们表示理解。三楼的徐大爷说:“小伙子都过30岁了,人总要结婚的吧,要结婚还能住那个小房间里面吗?”

  自从男厕所消失后,徐大爷上厕所的确麻烦了不少。自从去年夏天之后,他只能使用便壶,或者离开院子到附近的公共厕所去。

  “但是这个事情,错不在小卢,华舫公司迟迟不给我们说法是不对的!”他一说,好几个邻居纷纷表示赞同。归根结底,他们更关注的是“说法”,而不是厕所。

  大家更关心房子归属问题

  卢先生说,所谓“说法”,就是这房子的归属问题。原来,这24户居民虽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却既没产权,也没使用权,几乎是“黑户”。

  卢先生的父亲在南京某建筑工程总队干了一辈子,那7平米的房子,就是单位分配给老人居住的。2005年工程总队转让给了另一家集团,后来又被转手给现任“主人”华舫公司。对于24户人家的产权或使用权问题,目前华舫公司还没给一个明确说法。

  “此房有争议,出租、买卖须谨慎———三条巷25号全体住户”,这样的告示贴满了红砖房沿街。听说单位想出租部分房屋,24户居民用这样的告示表达了他们的心声。其实,他们也在担心自己住的房子将来面临出租或买卖的局面,自己却只能“卷铺盖走人”。

  因为厕所官司败诉,目前没有工作的卢先生夫妇每天只能坐在家中发愁。
《现代快报》29日报道,南京一35岁男子卢先生,因没有房子迟迟没有结婚,无奈之下将楼道里公共厕所装修成了结婚新房,但又被法院判决搬家,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为此本网对话了卢先生。
  没有房子两次相亲不成

  问:听说你很晚才结婚?

  卢先生:是,一直到34岁才结婚。

  问:此前有人给你介绍过女朋友吗?

  卢先生:有过,介绍过两次
,都没有成功。一方面人家一听说我和父母3人住7平米的房子,就不同意;一方面,我自己也不好意思找人恋爱。

  问:所以想起来要去改造厕所建新房吗?

  卢先生:2005年9月,我妻子的亲戚跟我说要介绍我和我妻子认识。我就想应该找一个房子,有一个家。

  问:你妻子当时要求你一定有房子吗?

  卢先生:没有。但原本7平方米的地方肯定不够生活呀。

  第一次进新房却见满屋厕所漏水

  问:你妻子什么时候知道是厕所改造的新房的?

  卢先生:我们接触两个月觉得很投缘就结婚了。婚礼是在老家办的,举行完婚礼第三天才回到改造的新房。结果第一眼看到的是,家里的地上都是水。因为楼上是女厕所,不断往下渗水。

  现在也还往下滴水,家里也都是异味,光防渗工作我已经做了好几次了。

  问:妻子有什么反应?

  卢先生:当时她问我怎么回事,我就跟她讲了实话。

  问:妻子当时埋怨你了吗?

  卢先生:埋怨肯定有的了。但我妻子人很好的,她说这也是实际情况了,我们以后哪怕苦一点,努力奋斗,尽量买自己的房子。

  问:你们期望买一个什么样的房子呢?

  卢先生:在我们周围买一个两室一厅的二手房要40万,我们想出去打工。

  问:现在你们能买房子吗?

  卢先生:现在肯定是买不起呀!我们也知道占着公用厕所是我们不对,但也没有办法呀。只要有一个够住的地方,我也愿意把公共厕所让出来。

  装修耗费3.5万元多次做防渗

  问:整个装修花了多少钱?什么时候装修的?

  卢先生:2005年9月装修的。花了3.5万元,包括我的积蓄近1万,和朋友借的1万多,以及我姐姐借的1万多元。

  问:装修做了哪些改造?

  卢先生:原本前厅是水池,后面是深坑,都被我拆掉了,墙壁也重新改造了。为了堵漏水,已经多次做了防渗。

  问:房产所有部门没有阻止你么?

  卢先生:当时改造时,这个房子的所有单位还不属于华舫公司,是我以前的单位。我曾到单位申请房子,但领导没有理。我装修这个厕所时,原单位领导来了几次,也没有阻止。我想是因为同情我,就默许了。

  问:华舫公司告你之前,跟你沟通了吗?

  卢先生:从没有沟通。我知道被告了,是从领到法院的传单开始。

  担心有关部门强搬无心工作

  问:法院判你搬家,你和妻子有什么打算呢?

  卢先生:我也没有办法可想。我父亲现在已经是癌症晚期,我和妻子都没有工作,一点办法都没有。说老实话,有一点办法,我们也不住厕所的!

  问:现在心里有什么负担吗?

  卢先生:担心呀,怕法院或者房子的所有单位华舫公司的人来强制搬家,或者有其他的事情。我们现在是听天由命呀。

  问:你不出去工作吗?

  卢先生:以前我也出去打工,但现在有心理负担,真没有心思出去找工作。而且总不能三天两头请假照顾家里呀。

  接替父职却成下岗职工

  问:你现在这么窘困,是什么原因呢?

  卢先生:我以前是接替父亲在后勤部门的工程队工作,但5年前,单位缩编,就被裁员了,成了下岗职工。领到了不到1万元的买断工龄费。我也希望出人投地,但没有机遇。
没房没地的多了, 打工租房的多了, 怨天尤人不如怨自己。
原帖由 碧落黄泉 于 2007-4-30 02:07 发表
没房没地的多了, 打工租房的多了, 怨天尤人不如怨自己。


就是,哪能 “大庇天下寒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