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主动放弃二战赔偿,慰安妇案件在日本败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0:18:06
日本最高法院第一法庭27日就中国原慰安妇及遗属向日本政府索赔一案做出判决,决定维持东京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驳回原告方的上诉。至此原告败诉已成定局。

据判决书称,现居住于中国山西省的80岁老人郭喜翠等两名原告(其中一人已死亡),曾于1942年遭日军士兵绑架并监禁在军用设施等地,在一个月乃至数月内连续遭到强暴,当时两名原告年仅13岁和15岁。

郭喜翠于1996年提起诉讼,一审被东京地方法院以《明治宪法》的“国家对不法行为不负赔偿责任”的原则驳回。二审判决也以日本和台湾于1952年签署的《日华和平条约》为依据否定了原告的个人索赔权。

在本次判决中,审判长才口就判决依据指出,“签署《日华和平条约》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建国并统治中国大陆,(《日华条约》)对大陆的原告不具约束力”。但他同时表示,“根据日本和联合国在1951年签署的《旧金山和平条约》,双方都同意放弃个人索赔权等权利以结束战争状态。虽然《日中联合声明》中有关放弃索赔权的条款并未明确写明是否包含个人索赔权,但就其谈判过程而言,这实际是一份和平条约,和《旧金山条约》性质相同”,从而否定了原告个人的索赔权利。(完)日本最高法院第一法庭27日就中国原慰安妇及遗属向日本政府索赔一案做出判决,决定维持东京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驳回原告方的上诉。至此原告败诉已成定局。

据判决书称,现居住于中国山西省的80岁老人郭喜翠等两名原告(其中一人已死亡),曾于1942年遭日军士兵绑架并监禁在军用设施等地,在一个月乃至数月内连续遭到强暴,当时两名原告年仅13岁和15岁。

郭喜翠于1996年提起诉讼,一审被东京地方法院以《明治宪法》的“国家对不法行为不负赔偿责任”的原则驳回。二审判决也以日本和台湾于1952年签署的《日华和平条约》为依据否定了原告的个人索赔权。

在本次判决中,审判长才口就判决依据指出,“签署《日华和平条约》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建国并统治中国大陆,(《日华条约》)对大陆的原告不具约束力”。但他同时表示,“根据日本和联合国在1951年签署的《旧金山和平条约》,双方都同意放弃个人索赔权等权利以结束战争状态。虽然《日中联合声明》中有关放弃索赔权的条款并未明确写明是否包含个人索赔权,但就其谈判过程而言,这实际是一份和平条约,和《旧金山条约》性质相同”,从而否定了原告个人的索赔权利。(完)
找蒋介石吧,都是他惹的祸
另有一疑问,我们放弃的是战争赔款,和民间赔款有什么关系么?没写就表示没有放弃么,这么简单的道理还不懂?
日本根本给别的国家也没陪过多少钱!
因为它就是一个无耻国家!
战争赔款是否包括国家赔款和民间赔款两部分,似乎在国际上也没有明确定义.但新中国与日本的建交公约确实也再一次书面免除了日本的战争赔款,请看1972年的<<中日联合申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一方面国家大笔一挥免除陈年旧帐,一方面却在私下鼓动民间赔偿,似乎不太光明.
在日本告日本,脑袋锈逗
有什么不光明的,
晚清时赔给各国的赔款,也没见谁说句感激的话。
原帖由 jerrygen 于 2007-4-27 19:38 发表
日本根本给别的国家也没陪过多少钱!
因为它就是一个无耻国家!


日本给东南亚的很多国家有过战争赔款,数额在当年来看确实不少.而且日本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亚洲经济大发展中利用援助贷款和开放市场的方式促使东南亚国家迅速崛起,这是不争的事实.
即便在如今,日本仍然是亚洲各被侵略国的最大援助国.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7-4-27 19:53 发表
有什么不光明的,
晚清时赔给各国的赔款,也没见谁说句感激的话。


晚清只是闭关锁国而已,晚清并没有公然打开国门让外国资本和本国官僚资本联合压榨老百姓.
另外,晚清赔款割地是要上报纸的,如今呢?
楼主,看来你是话中带话,动机不纯了
还是今天才注册的。呵——————
原帖由 小泽一郎 于 2007-4-27 19:55 发表


日本给东南亚的很多国家有过战争赔款,数额在当年来看确实不少.而且日本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亚洲经济大发展中利用援助贷款和开放市场的方式促使东南亚国家迅速崛起,这是不争的事实.
即便在如今,日本仍然是 ...


不就是ODA么,那又如何, 让中国感谢?
原帖由 小泽一郎 于 2007-4-27 20:00 发表


晚清只是闭关锁国而已,晚清并没有公然打开国门让外国资本和本国官僚资本联合压榨老百姓.
另外,晚清赔款割地是要上报纸的,如今呢?


有个禅师说过,转世不一定是后世的,也可能回到前世。

呵呵,既然晚清这么好,那你送你自己去体验体验多好?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7-4-27 20:02 发表
楼主,看来你是话中带话,动机不纯了
还是今天才注册的。呵——————


动机是个什么概念?
是不是说我意念中有了邪恶的想法就可以把我定义为邪恶的人?
自个心里明白,不用多说
话中带话,小心翼翼把话题引申到体制问题。
原帖由 碧落黄泉 于 2007-4-27 20:02 发表


不就是ODA么,那又如何, 让中国感谢?

不仅仅ODA,日本确实给过那些国家战争赔偿.
另外我问你:有哪家中国企业能拿到等于或者低于ODA贷款利率的国有银行贷款?
我告诉你:一家都没有.
日本的无息和低息(不超过1%)ODA贷款,中国的四大国有银行从来没有对本国企业恩赐过.
]]
莫灰心,将来打下东京咱连本带利一并算,你个狗日的!
当我们彻底压垮日本,中日友谊就牢不可破了
楼主别有用心.
讫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例慰安妇最终胜诉的,这里边可不止中国.
韩国曾经一审胜诉过,二审又给改回去了.可见日本对历史问题根本毫无悔改之意.
唯一可能的办法是,在本国境内起诉日本政府.
原帖由 dzhiqiong 于 2007-4-27 22:57 发表
楼主别有用心.
讫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例慰安妇最终胜诉的,这里边可不止中国.
韩国曾经一审胜诉过,二审又给改回去了.可见日本对历史问题根本毫无悔改之意.
唯一可能的办法是,在本国境内起诉日本政府.



没看到楼猪的ID吗?他如果不是倭人,就是汉奸了,自然是心向小日本\蓄意挑拨泼冷水了...
是吃饱了撑着/器官的马甲
搜索一下它发的贴就知道了.
原帖由 潜航 于 2007-4-27 23:10 发表



没看到楼猪的ID吗?他如果不是倭人,就是汉奸了,自然是心向小日本\蓄意挑拨泼冷水了...

  他是一个冒充日本人的中国人,故意引发讨论的。现在流行冒充外国人。你问他日本语,他就傻眼了。
偶来试试
楼主,知道依诺西西是啥意思么?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7-4-27 23:22 发表

  他是一个冒充日本人的中国人,故意引发讨论的。现在流行冒充外国人。你问他日本语,他就傻眼了。

一个论坛的超级版主居然如此公然挑拨网友间的矛盾?
如果在我执法的论坛,你马上要被枪毙.
]]
原帖由 小泽一郎 于 2007-4-28 00:15 发表

如果在我执法的论坛,你马上要被枪毙.


说真的,你还是没经验,

要不你就学湾湾,无知到宣称封锁天顶星的程度;


要不就学瓦二,无耻到说芙蓉姐姐是金正日的老公脸也不红。


你这样半吊子的,很无趣,很快会被封的。 一定要抓紧时间赶快创立自己的风格。  

最后送你一句勉励的话  : 那啥  那啥  FIGHTING 个啥
呵呵,一亩三分地?
没错的没错的,我确实在你们的一亩三分地上混了几个小时.
最后一次回贴,希望你们这些版主越过越好.
最后鉴定:此论坛有聪明人,但不超过0.01%
恩, 俺们不会想念你滴, 反正过不了三五天又会蹦出来一个,谁知道是不是你涅?

不过也欢迎你改个名再来透窥, 当然你要真是小日本就不用改名,俺们会把你保护起来地。
哎,忽然间发现俺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其他的兄弟还没上呢。

唉,主要是没想到楼主意志力这么差,对不住大家阿
没关系,就他那性格,迟早还会回来:D
:L 小泽一郎连日本语都不会说,就要来冒充日本人,太不专业了!:@ 来超大肯定错了……超大擅长辟谣呢。:D
同志们哪,要有国际主义精神嘛
中国政府已经就此时发表声明 是日方歪曲了中日联合声明 中方并未在声明中说明放弃民间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