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的一种危险倾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41:35
网上现在有一种危险倾向: 觉得房子贵的原因是拆迁户狮子大开口.因此恨不得无所不用其及把拆迁户赶走,好让自己住上便宜的房子。

但请有这种思维的人想想,今天你可以把别人赶走,自己住进去,明天别人也可以同样把你赶走。因为在你们的眼里,印着国徽的土地使用权证不过是一张废纸。

另外:有所谓的专业人事在那里狡辩:说什么所有权大于使用权。或用钻法律空子的方法说什么先用公益的目的把拆迁户赶走,再卖给开发商。在他的身上,我闻不到一丝法制的味道,看到的只有专制和投机。网上现在有一种危险倾向: 觉得房子贵的原因是拆迁户狮子大开口.因此恨不得无所不用其及把拆迁户赶走,好让自己住上便宜的房子。

但请有这种思维的人想想,今天你可以把别人赶走,自己住进去,明天别人也可以同样把你赶走。因为在你们的眼里,印着国徽的土地使用权证不过是一张废纸。

另外:有所谓的专业人事在那里狡辩:说什么所有权大于使用权。或用钻法律空子的方法说什么先用公益的目的把拆迁户赶走,再卖给开发商。在他的身上,我闻不到一丝法制的味道,看到的只有专制和投机。
哪个网上的?
呵呵,楼主是说我?希望你仔细看清楚我那篇文中最后一段的三段论是怎么说的?
而且我没说所有权和使用权谁大谁小啊?
还有纠正你一下,“法制”更多的是指法律制度,你想说的是“法治”吧?看到你我就明白了,我国的法治是多么的任重道远,我等法律人的普法宣传还远远不够啊!:D
看到一个自称法律专业人员连法制与法治都分不清,真为你遗憾。

奉劝你:要时时存有对法的敬畏之心,而不是权力的敬畏。

这才是中国的希望
原帖由 mopyfish 于 2007-3-25 18:35 发表
看到一个自称法律专业人员连法制与法治都分不清,真为你遗憾。

奉劝你:要时时存有对法的敬畏之心,而不是权力的敬畏。

这才是中国的希望


分不清的是你吧
还不承认
谁说得我看到大多数人都不主张拆!不拆就不给钱嘛!双方自由,由他们去吧!
原帖由 mopyfish 于 2007-3-25 18:35 发表
看到一个自称法律专业人员连法制与法治都分不清,真为你遗憾。

奉劝你:要时时存有对法的敬畏之心,而不是权力的敬畏。

这才是中国的希望



唉。想到一个笑话,一个人到山区里迷路,见到一个村庄,村民因为喝山泉,脖子都粗,这个人就告诉村民:“你们得的是粗脖子病”,村民们反过来却笑话他:“你才是得细脖子病呢”,该人无语。。。
呵呵,说的都有理。
有法不依,不符合法治的精神啊。
但中国的法律,跟渔网无异,要有多少漏洞,就有多少漏洞。吃亏的总是弱势。
另外有一点不明白,拆迁一般都是政府行为吧,为什么都骂房产商。
原帖由 mopyfish 于 2007-3-25 18:23 发表
网上现在有一种危险倾向: 觉得房子贵的原因是拆迁户狮子大开口.因此恨不得无所不用其及把拆迁户赶走,好让自己住上便宜的房子。

但请有这种思维的人想想,今天你可以把别人赶走,自己住进去,明天别人也可以 ...



1 第一段纯属你的臆测~我们来自五湖四海,重庆那房子贵还是便宜和我们无关,没人会想借机把家搬过去~

2 第二段更是乱扣帽子~什么叫赶走,您别搞得自己那么悲情好不好~想学陈水扁你还差点火候~
  国家发的本来就是使用权征,什么叫使用你不明白?

3 所有权大于使用权这是社会的基本准则,你竟然还敢说别人狡辩???

比如:某人家有一套房子出租,然后家里出了急事要用钱,比如自己、家人患病等等,于是你要把房子卖掉,但是那个租房子的却说,我有使用权,你不许让我搬家,,,,补偿不合理,,我要,,,,,这合适吗???

至于说那些钻法律空子,,,我不知道你今年多大了,下那么幼稚的判断~这和专制有什么必然关系?你给说说清楚~

最后,土地所有权是宪法规定的,在这事上找茬纯属扯淡!
原帖由 mopyfish 于 2007-3-25 18:23 发表
网上现在有一种危险倾向: 觉得房子贵的原因是拆迁户狮子大开口.因此恨不得无所不用其及把拆迁户赶走,好让自己住上便宜的房子。

但请有这种思维的人想想,今天你可以把别人赶走,自己住进去,明天别人也可以 ...

所有权当然大于使用权。。。:L :L 从字面上理解也能理解出来啊。;funk
看到一个自称法律专业人员连法制与法治都分不清,真为你遗憾。

奉劝你:要时时存有对法的敬畏之心,而不是权力的敬畏。

这才是中国的希望


法制:法律制度
法治:A: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为准则,统治人民,处理国事。
          B:根据法律治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