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款200元输官司被判还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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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1:3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木子) 只借出200元,却向法院说成是200万元,广州番禺女子黄某赢得本不应赢得的官司,从“冤大头债务人”那里拿到200万的财产。10年之后,这宗“糊涂案”被广州中院再审纠正,黄某却为了逃避归还这笔意外之财,将自己价值200万房产和铺面贱价卖给了亲戚,导致法院执行落空。最终,法院认定黄某的买卖行为是恶意串通,判定其亲戚要将房产返还给黄某,方便法院执行。

  借款200元被判还200万

  据悉,黄梅与李琴(均为化名)都是广州番禺区女子,两人在生意场有过来往。从1994年开始,一场200万元的借款纠纷让两人足足打了10年的官司,过程曲折离奇,峰回路转。

  1994年,黄梅以李琴向自己借款200万不还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和利息,但李琴只承认是借过200元,没完没了的官司由此而起。 1995年7月27日,番禺法院一审判决李琴要向黄梅偿还200万元及利息。黄梅不服,随即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得到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为是终审判决,黄梅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琴和丈夫位于番禺的多套房产和铺面随后被执行抵做了“借款和利息”。

  10年官司法院改判纠正

  但即使是在终审判决到强制执行这段时间,李琴依然坚称自己并没有借过黄梅200万,实际的借款只是200元,两者之间差了一万倍。在她不屈不挠的申诉下,2003年,广州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受理了李琴的申诉,重新对该案进行审理。2004年2月11日,戏剧性的结果出现了,广州中院审判监督庭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番禺法院、广州中院之前的判决,改判为李琴向黄梅返还200元。

  为逃债200万房产贱价卖

  这个再审判决出来后,轮到李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梅的财产。然而,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却发现一向富有的黄梅几乎成了“穷光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好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黄梅有财产时才恢复强制执行。但李琴却不死心,银行存款这类动产的流向不好查清,但房子这些不动产的去向总是有迹可寻,经过私下调查,她发现一个“惊人的情况”。

  黄梅本来是有价值合计达到200万元左右的4套房子和3间铺面的不动产,但就在法院受理李琴的申诉,重新审理该案期间,黄梅却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将这些房子和铺面以80万元低价卖给自己的亲弟弟和侄儿。

  法院认定恶意串通判无效

  得知这个情况后,李琴气愤不已,干脆一下子将黄梅及其弟弟和侄儿三人一起告上法院,认为黄梅一家人是恶意串通逃避法院的执行,要求法院撤销她们之间的买卖,让黄梅的弟弟和侄儿将房子退还给黄梅,以便法院能从黄梅那里执行给自己。

  2007年1月底,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认为黄梅三人之间是近亲属关系,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当中,将房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视为无效,据此判决黄梅的弟弟和侄儿买房行为无效,两人要将房产和铺面返还给黄梅,以便法院将其执行给李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1:3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木子) 只借出200元,却向法院说成是200万元,广州番禺女子黄某赢得本不应赢得的官司,从“冤大头债务人”那里拿到200万的财产。10年之后,这宗“糊涂案”被广州中院再审纠正,黄某却为了逃避归还这笔意外之财,将自己价值200万房产和铺面贱价卖给了亲戚,导致法院执行落空。最终,法院认定黄某的买卖行为是恶意串通,判定其亲戚要将房产返还给黄某,方便法院执行。

  借款200元被判还200万

  据悉,黄梅与李琴(均为化名)都是广州番禺区女子,两人在生意场有过来往。从1994年开始,一场200万元的借款纠纷让两人足足打了10年的官司,过程曲折离奇,峰回路转。

  1994年,黄梅以李琴向自己借款200万不还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和利息,但李琴只承认是借过200元,没完没了的官司由此而起。 1995年7月27日,番禺法院一审判决李琴要向黄梅偿还200万元及利息。黄梅不服,随即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得到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为是终审判决,黄梅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琴和丈夫位于番禺的多套房产和铺面随后被执行抵做了“借款和利息”。

  10年官司法院改判纠正

  但即使是在终审判决到强制执行这段时间,李琴依然坚称自己并没有借过黄梅200万,实际的借款只是200元,两者之间差了一万倍。在她不屈不挠的申诉下,2003年,广州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受理了李琴的申诉,重新对该案进行审理。2004年2月11日,戏剧性的结果出现了,广州中院审判监督庭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番禺法院、广州中院之前的判决,改判为李琴向黄梅返还200元。

  为逃债200万房产贱价卖

  这个再审判决出来后,轮到李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梅的财产。然而,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却发现一向富有的黄梅几乎成了“穷光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好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黄梅有财产时才恢复强制执行。但李琴却不死心,银行存款这类动产的流向不好查清,但房子这些不动产的去向总是有迹可寻,经过私下调查,她发现一个“惊人的情况”。

  黄梅本来是有价值合计达到200万元左右的4套房子和3间铺面的不动产,但就在法院受理李琴的申诉,重新审理该案期间,黄梅却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将这些房子和铺面以80万元低价卖给自己的亲弟弟和侄儿。

  法院认定恶意串通判无效

  得知这个情况后,李琴气愤不已,干脆一下子将黄梅及其弟弟和侄儿三人一起告上法院,认为黄梅一家人是恶意串通逃避法院的执行,要求法院撤销她们之间的买卖,让黄梅的弟弟和侄儿将房子退还给黄梅,以便法院能从黄梅那里执行给自己。

  2007年1月底,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认为黄梅三人之间是近亲属关系,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当中,将房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视为无效,据此判决黄梅的弟弟和侄儿买房行为无效,两人要将房产和铺面返还给黄梅,以便法院将其执行给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