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书店不买书只用数码相机拍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9:10:45
俗话说,书非借不能读,而对李小姐等读者来说,这句话还可以改为“书‘非拍’不能读”———在数码照相机、拍照手机等先进工具的帮助下,逛一圈书店,按动快门,他们就能将琳琅满目的图书一一拍下并带回家慢慢阅读,“想看什么书,随时可以去拍,回家能慢慢看。”
  笔者日前调查后发现,随着各种拍摄装备的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读者开始接受并选择去书店“拍书”,而他们拍摄的目标,则多为定价不菲的各种艺术、设计类图书。
  而不少书店对此颇有想法,既抱怨这些人耽误了正常营业,也质疑他们可能涉嫌侵犯图书著作权。
  华东政法学院刑诉法学教授王俊民据此表示,“拍书”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并没有侵权但却可能涉嫌“违约”,而一旦拍摄者将拍摄内容出版、发行并盈利,则构成侵权。

  “拍书”者:“拍书”只因书价昂贵

  走进书店、选好一本心仪的图书、拿出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手机、调好焦距,按动快门————清脆的“咔嚓”声过后,书上满满一页的内容就被尽收机中,整个过程,历时不到一分钟————对于市民李小姐等人来说,这已经成为她们现在逛书店的必备“流程”。
  “以前是带纸和笔来书店抄书的。”李小姐说,由于工作需要,自己常常需要查阅各种图书、资料,而如果要一一买下则意味着大笔支出,所以就想到了利用书店提供的“免费阅读”服务,带着纸笔摘抄书里感兴趣的部分内容和章节,“可是抄写的内容毕竟有限,而且很费时间。”也因此她想出了“拍书”的办法:只要带上一个照相机或者是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就能将图书内容如实记录,“既省力,又省时,最重要的是省钱!”
  “现在一本什么书动辄几十元、上百元,买得多了,购书款差不多够买一个数码相机了。”和李小姐一样热衷于“拍书”的黄先生则给笔者算了这么一笔帐,从事艺术设计工作的他需要参阅不少艺术类书籍,而其中的大部分价格不菲。当然是“拍书”比买书合算。
  按照黄先生的说法,笔者在几家书店随机挑选了一些艺术设计类书籍,发现大多书定价的确较高:一本几十页的画册价格接近百元,而一套6本的设计书售价则高达400元。面对这样的情况,无奈的黄先生选择用原本买书的钱买了一个数码相机作为“拍书”工具。
  “书价越来越高,内容却越来越少,拍书情有可缘。”在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自己常常在书店里看到有人拍书,而对此的态度则多为“宽容”。市民吕小姐对笔者说,虽然“拍书”行为有些不妥,但应该和“抄书”性质相同,没有违法。

  书店:“拍书”影响正常经营

  “‘拍书’和‘抄书’的性质并不完全一致!”面对不断升级换代的“拍书”装备和越来越多的“拍书”拥趸,不少书店经营者都因其干扰了正常营业而对此表示反感,甚至有人质疑拍书者是否涉嫌“侵权”。
  福州路上一家艺术书店的营业员提起日益增多的“拍书族”就一脸无奈。她告诉笔者,由于售卖的是绘画、艺术设计类的以图片为主的图书,在以前“抄书”盛行时,他们的生意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图片之类的东西是很难抄下来的。”然而当装备升级后,该书店的销售额就大受影响。
  “一本书不过几十页,即使将整本书都拍完,最多也只需要半个多小时。”该营业员说,尽管书店里已经贴出了“谢绝摄影”的告示,但面对视而不见的“拍书者”,他们也无计可施,“不能禁止他们带拍摄工具进店,进行劝阻他们也不听。”
  而同样是在福州路上经营的“大众书局”,一名黄姓营业员表示,在“拍书者”和“免费看书者”的“夹击”下,书店的书基本卖不出去了,“以前抄书总有抄不下来不得不买的,现在拍张照片就完事了。”黄姓营业员表示,书店经营方也正在针对这种现象“想办法”,但要找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也并不容易。
  “他们这样随意拍摄别人的书,是不是已经侵犯了著作权呢?”在采访中,除了抱怨“拍书族”的行为给经营带来困难外,不少书店经营者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法律专家:“拍书”可能违约 出版才会“侵权”

  “严格说来,在书店‘拍书’的行为并没有侵权。”华东政法学院刑诉法教授王俊民告诉笔者,作为在书店公开售卖的图书,原则上是应该允许读者阅读、拍摄其表面的。
  然而王俊民同时强调,如果读者要进一步通过翻页阅读拍摄图书内容,则要首先考虑有没有违法商家的规定,“商家虽然不能禁止消费者拍摄图书表面,但可以对其阅读方式加以限定。”王俊民说,如果书店张贴了告示,明示了消费者“不允许拍照”,那么消费者的“拍照”行为则构成了享受超过约定范围服务内容的“违约”,“进入书店并看到告示的消费者,如果没有离开,则表明已经接受了店家的规定,所以应该遵守。”
  而对拍下来的书籍内容如何处理,也决定了“拍书者”是否“侵权”。王俊民表示:“如果仅仅是把这些内容用于阅读,或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传播,那么‘拍书者’的行为并没有侵权。”而一旦将拍摄内容出版、销售,“拍书者”就已经侵犯了原作者著作权中的“收益权”及出版单位的“版权”,情节严重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法治报 李欣 实习生 陈锦怡俗话说,书非借不能读,而对李小姐等读者来说,这句话还可以改为“书‘非拍’不能读”———在数码照相机、拍照手机等先进工具的帮助下,逛一圈书店,按动快门,他们就能将琳琅满目的图书一一拍下并带回家慢慢阅读,“想看什么书,随时可以去拍,回家能慢慢看。”
  笔者日前调查后发现,随着各种拍摄装备的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读者开始接受并选择去书店“拍书”,而他们拍摄的目标,则多为定价不菲的各种艺术、设计类图书。
  而不少书店对此颇有想法,既抱怨这些人耽误了正常营业,也质疑他们可能涉嫌侵犯图书著作权。
  华东政法学院刑诉法学教授王俊民据此表示,“拍书”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并没有侵权但却可能涉嫌“违约”,而一旦拍摄者将拍摄内容出版、发行并盈利,则构成侵权。

  “拍书”者:“拍书”只因书价昂贵

  走进书店、选好一本心仪的图书、拿出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手机、调好焦距,按动快门————清脆的“咔嚓”声过后,书上满满一页的内容就被尽收机中,整个过程,历时不到一分钟————对于市民李小姐等人来说,这已经成为她们现在逛书店的必备“流程”。
  “以前是带纸和笔来书店抄书的。”李小姐说,由于工作需要,自己常常需要查阅各种图书、资料,而如果要一一买下则意味着大笔支出,所以就想到了利用书店提供的“免费阅读”服务,带着纸笔摘抄书里感兴趣的部分内容和章节,“可是抄写的内容毕竟有限,而且很费时间。”也因此她想出了“拍书”的办法:只要带上一个照相机或者是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就能将图书内容如实记录,“既省力,又省时,最重要的是省钱!”
  “现在一本什么书动辄几十元、上百元,买得多了,购书款差不多够买一个数码相机了。”和李小姐一样热衷于“拍书”的黄先生则给笔者算了这么一笔帐,从事艺术设计工作的他需要参阅不少艺术类书籍,而其中的大部分价格不菲。当然是“拍书”比买书合算。
  按照黄先生的说法,笔者在几家书店随机挑选了一些艺术设计类书籍,发现大多书定价的确较高:一本几十页的画册价格接近百元,而一套6本的设计书售价则高达400元。面对这样的情况,无奈的黄先生选择用原本买书的钱买了一个数码相机作为“拍书”工具。
  “书价越来越高,内容却越来越少,拍书情有可缘。”在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自己常常在书店里看到有人拍书,而对此的态度则多为“宽容”。市民吕小姐对笔者说,虽然“拍书”行为有些不妥,但应该和“抄书”性质相同,没有违法。

  书店:“拍书”影响正常经营

  “‘拍书’和‘抄书’的性质并不完全一致!”面对不断升级换代的“拍书”装备和越来越多的“拍书”拥趸,不少书店经营者都因其干扰了正常营业而对此表示反感,甚至有人质疑拍书者是否涉嫌“侵权”。
  福州路上一家艺术书店的营业员提起日益增多的“拍书族”就一脸无奈。她告诉笔者,由于售卖的是绘画、艺术设计类的以图片为主的图书,在以前“抄书”盛行时,他们的生意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图片之类的东西是很难抄下来的。”然而当装备升级后,该书店的销售额就大受影响。
  “一本书不过几十页,即使将整本书都拍完,最多也只需要半个多小时。”该营业员说,尽管书店里已经贴出了“谢绝摄影”的告示,但面对视而不见的“拍书者”,他们也无计可施,“不能禁止他们带拍摄工具进店,进行劝阻他们也不听。”
  而同样是在福州路上经营的“大众书局”,一名黄姓营业员表示,在“拍书者”和“免费看书者”的“夹击”下,书店的书基本卖不出去了,“以前抄书总有抄不下来不得不买的,现在拍张照片就完事了。”黄姓营业员表示,书店经营方也正在针对这种现象“想办法”,但要找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也并不容易。
  “他们这样随意拍摄别人的书,是不是已经侵犯了著作权呢?”在采访中,除了抱怨“拍书族”的行为给经营带来困难外,不少书店经营者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法律专家:“拍书”可能违约 出版才会“侵权”

  “严格说来,在书店‘拍书’的行为并没有侵权。”华东政法学院刑诉法教授王俊民告诉笔者,作为在书店公开售卖的图书,原则上是应该允许读者阅读、拍摄其表面的。
  然而王俊民同时强调,如果读者要进一步通过翻页阅读拍摄图书内容,则要首先考虑有没有违法商家的规定,“商家虽然不能禁止消费者拍摄图书表面,但可以对其阅读方式加以限定。”王俊民说,如果书店张贴了告示,明示了消费者“不允许拍照”,那么消费者的“拍照”行为则构成了享受超过约定范围服务内容的“违约”,“进入书店并看到告示的消费者,如果没有离开,则表明已经接受了店家的规定,所以应该遵守。”
  而对拍下来的书籍内容如何处理,也决定了“拍书者”是否“侵权”。王俊民表示:“如果仅仅是把这些内容用于阅读,或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传播,那么‘拍书者’的行为并没有侵权。”而一旦将拍摄内容出版、销售,“拍书者”就已经侵犯了原作者著作权中的“收益权”及出版单位的“版权”,情节严重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法治报 李欣 实习生 陈锦怡
谁叫书那么贵?怪谁?
书太贵了 我上次在批发市场转悠了半天 最后还是没有买 打折后都太贵了 。新华书店这种地方更是只看不买了。其实一本书也看不了几天,除了入门时候需要book  其他时间网络上的信息基本能满足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