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11a生产需不需要license? 11b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25:02
当年可是只有200架的限额,而且是27sk, 11a只是其国产化的型号而已, 也就是说这些都在200架的限额内

据某大说被咱们协议上钻了空子,生产了一些sk和11a之后就开始进行改进,那11b在限额内吗? 还是我们可以自由生产,想要多少就多少,尤其有传闻说11b发动机也是ws-10了。但我理解恐怕还得受限额限制吧?不知我理解的对不对?

既然是受限制,剩下的几十架还花这么大功夫去改进好不好?还是说改进还是值得的, 即便是只能生产几十架而已?这样性价比高不高啊? 毕竟改进还要吹风,试飞,一系列的东西,代价不可谓不大!不如全力投入第四代, 毕竟三代还有10呢。还是说以后还会继续申请新的限额,这岂不是被毛子牵着鼻子走?

还有一个问题,原来直接进口的原机,我们能不能不受限制的随便改进呢?还是必须和老毛子签协议?当年可是只有200架的限额,而且是27sk, 11a只是其国产化的型号而已, 也就是说这些都在200架的限额内

据某大说被咱们协议上钻了空子,生产了一些sk和11a之后就开始进行改进,那11b在限额内吗? 还是我们可以自由生产,想要多少就多少,尤其有传闻说11b发动机也是ws-10了。但我理解恐怕还得受限额限制吧?不知我理解的对不对?

既然是受限制,剩下的几十架还花这么大功夫去改进好不好?还是说改进还是值得的, 即便是只能生产几十架而已?这样性价比高不高啊? 毕竟改进还要吹风,试飞,一系列的东西,代价不可谓不大!不如全力投入第四代, 毕竟三代还有10呢。还是说以后还会继续申请新的限额,这岂不是被毛子牵着鼻子走?

还有一个问题,原来直接进口的原机,我们能不能不受限制的随便改进呢?还是必须和老毛子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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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肯定有的。
老婆所有权的license有多久呢? 哈! 现在越来越短了~一不小心还会被侵权~:L
生产许可其实就是组装权+部分零部件技术转让,看看隔壁阿三从毛子那里引进了不少生产线了,也没见得水平提高有多快

估计我们和毛子订的协议是不准外售国产型号这种的

仿制大国的名气不是盖的:D
引进的原装叫Su-27 根据原装配件组装的应该是11A ,立足国内生产的就是11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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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onecn 于 2007-1-26 08:29 发表
引进的原装叫Su-27 根据原装配件组装的应该是11A ,立足国内生产的就是11B;P


难道不应该是以下几类?

1。 原装引进;

2。原装配件引进,国内组装;

3。国内生产,但性能没有提高;

4。立足国内(包括许多技术改进),性能大幅度提高.

或者2,3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国产化率逐批次提高,直至产生质变4?
拜托,毛子也不傻,没有承诺,没有限制,人家会给你技术???? 不要跟我说我们就是要赖皮,不遵守协议的话。

记不清在哪看得了,说我们的仿造的ak47现在生产还要征得同意呢。否则怎么动不动就说具有完 ...

为什么不给?咱们给钱了,大量的钱。
你也不想想当初签协议的时候老毛子都穷成什么样了?别说是飞机了,核弹头都不知道哪去了!
原帖由 还是不会起名 于 2007-1-26 08:49 发表


为什么不给?咱们给钱了,大量的钱。
你也不想想当初签协议的时候老毛子都穷成什么样了?别说是飞机了,核弹头都不知道哪去了!



是啊,肯定是付出了额外的代价,比如说更多的美元...... 毕竟当年是互相需要,虽然毛子缺钱缺德厉害,我们缺技术缺的何尝不厉害? 而且国际形势也不好,还没有拿的出手的武器。

最近看了几篇文章,提到限额,我只是担心11b受不受限制? 我相信,限制肯定有,这种改进受到什么限制? 从改进技术,生产数量,到以后的装备地域,出口可能性,具体都受到什么限制? 尤其是有10在的情况下,花这么大精力,去改进一款受到限制的飞机,是否值得?
原帖由 nonsingular 于 2007-1-26 08:32 发表

拜托,毛子也不傻,没有承诺,没有限制,人家会给你技术, 让你无限制生产,随便改进????利用协议漏洞还有可能?或者作了幕后交易。就算是民用,两个公司之间引进技术也要签一厚本的协议,更何况27? 毛子难道不知道27改进潜力大,设计先进?尤其当年两国之间的戒备心理比现在还要大吧? 我们知道的只有什么补允许在中俄边境装备,不许出口什么的,但数量,改进什么的肯定有限制。想想看,每5-10年就需要改进一次,这是多大的一块蛋糕阿,毛子当年就是为了钱,否则怎么可能卖?技术引进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没有技术,我们再也不进口了,不得已而为之。

也有可能是我们当年就自主改进有协议,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毛子当年就同意了。

不要跟我说我们就是要赖皮,不遵守协议的话。

记不清在哪看得了,说我们的仿造的ak47现在生产还要征得同意呢。否则怎么动不动就说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歼10什么的。有些小国家仿造ak47什么的可能因为国际政治关系什么的,毛子(或者前苏联)一般没问题,可这不代表在中国行的通,当然两国敌对的时候就不理这些了,或者偷偷的改头换面。民用方面,知识产权有的还有办法规避,比如说芯片来个逆序解刨,再改改电路什么的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军事方面可能是有些特别的,比如说用间谍偷来的技术. 但27可是正大光明签了协议的。

香水国,你怎知没有幕后交易?


  
        从传统上看:我们引进的毛子飞机潜艇导弹貌似不需要你说的许可证,并且屡有外销记录
        从国际上的情况看:红旗-7,白头鱼雷,阿斯派德等等貌似也不需要。小巴往外卖绿箭貌似也不是需要考虑红箭的许可,小巴引进FC-1貌似也不只为了150架飞机,而是为了建立自己的航空工业。以色列卖幼狮需要法国的证吗?南联盟生产M-84坦克需要毛子同意吗?所以说不需要证的反而是主流
        从法律上看:首先军火是国家行为,不需要参照一般的法律。即使参照,上面已经说了,人家的设计发明专利权到期了。按照常规应该是谁爱产谁产了,只要你能造得出来。


        当然,也有可能是你说的情况,一切皆有可能。但是我只是说不是你说的情况的可能性应该更大。
“记不清在哪看得了,说我们的仿造的ak47现在生产还要征得同意呢。”
——AK47我可知道,毛子当时把专利都卖给中国了,因为毛子用AKM了。所以,中国现在仍然可以堂而皇之的出口AK-47的仿造品而无需向毛子付一分钱专利费。美国训练爱沙尼亚军队时,建议爱沙尼亚从中国进口AK-47。美国自己也从中国进口AK-47的半自动民用版(民用半自动是美国法律规定)。
中国要扩张11机队,显然200架是不够滴。中国曾经终止从俄国进口配件,估计是和毛子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交易,但没有证实。可以肯定,出口11应该没戏,毛子肯定不干。
中国是伯尔尼公约的签约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义务。只要Su-27的设计者没死,这个著作权就有效。根据这个公约的优先权原则(成员国内自动享有)和对专利保护的最低要求(如仿造)原则,以及著作权的保护原则(这个最要命),著作权人死后50年,这个著作权才失效。
我怀疑,11b如果装了太行,可能作不了眼镜蛇了,不过尾冲、钩子应该还行。
伯尔尼公约保护的是文学作品:L
原帖由 windmind 于 2007-1-26 10:23 发表
“记不清在哪看得了,说我们的仿造的ak47现在生产还要征得同意呢。”
——AK47我可知道,毛子当时把专利都卖给中国了,因为毛子用AKM了。所以,中国现在仍然可以堂而皇之的出口AK-47的仿造品而无需向毛子付一分 ...

民法和刑法是不适用于国家行为的,就像士兵在战场上杀了人,不管是士兵本人还是他的国家都不可能成为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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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A应该是要,11B如果只有外型象27其他一律国产的话当然用不着.你说长的象就是你的啊?F15和米格25还象呢,不知道美国要不要LICENSE.
所谓许可证生产,一般是指用双方约定的特定模式生产或组装一定数量的产品.如果生产模式已经超出了约定范围,就应该超出了许可证效力范围.   

当初的协议虽然我们看不到,但是肯定是很严谨的语言:“XX国许可XX国以XX模式生产\组装XX架XX型号飞机。” 而肯定不会是说:“只允许XX国生产XX架长得象XX型号的飞机。”
我觉得也是不需要的。人家卖武器时就会想到这一点,象战斗机这样的高科技东西,原打算卖给你你也仿不了,至于你能造了,那是出乎人家的预料,只能哑巴吃黄连了。要不老毛子怎么老找A3呢,什么好东西都往那里卖,还不是看A3人傻钱多,不怕仿。
如果有哪个国家就凭外表和测绘就能搞出气动外型和苏27相当的飞机,难道俄国人也上门去收钱?
那军方把民航的7X7拿过来做大飞机平台为什么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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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56冲需要毛子同意?可能嘛?:D
CQ自动步枪还是仿M16A1呢~ 美国说半个不字了么?


原帖由 nonsingular 于 2007-1-26 08:32 发表


拜托,毛子也不傻,没有承诺,没有限制,人家会给你技术, 让你无限制生产,随便改进????利用协议漏洞还有可能?或者作了幕后交易。就算是民用,两个公司之间引进技术也要签一厚本的协议,更何况27? 毛 ...
原帖由 windmind 于 2007-1-26 10:27 发表
我怀疑,11b如果装了太行,可能作不了眼镜蛇了,不过尾冲、钩子应该还行。


尾冲一样不容易啊
看这个头像我紧张
尾冲应该是没问题吧,国产能飞尾冲的飞机可多了:D
协议的漏洞就是,中国购买了200架Su-27的许可权,这是一笔费用,对于不能中国生产的零件,可以从俄国进口,这笔费用的多少不确定,要依据进口的零件多少来计算。
也就是说在中国可以同时存在不超过200架Su-27系列飞机就行,假如现在中国已经有200架,有一架在训练中坠毁了,这时候,可以补充生产一架,不用再付许可权的费用,但是如果继续向俄国购买零件的话,如红外探测装置,要付设备的进口费。漏洞就在这里,老式的Su-27超过15年退役后,我们可以说飞机损坏,可以补充生产新的J-11X,只要不超过200就行。
但是回过头来说,这其实也没有漏洞,因为我们已经付了200个许可授权的费用,如果我们技术不行,只生产了150架,剩下的50个授权的费用是不退还的。
其实200个授权,已经很多了,看看美国的F-15和F-22,还有俄国自己的Su-27数量,对比一下就知道了。等到Su-27SK和Su-27UBK退役后,直接上J-11B补充,总数仍然不超过200。其他的三代机数量由J-10补充,200完全够用。
过了2015年,就是四代机装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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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尔尼公约保护的是文学作品
——有工业品的保护内容。Su-27就属于工业品。

从法理讲,如果中国自己模仿27生产超过协定数量的11,那么作为国家是不承担责任的。但具体生产11的厂是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这个国家的法律不追究的话,就另说。而且如果沈飞出口的话,肯定会面临原作者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诉讼的可能,只要那个国家按本国法律或国际条约行事的话。
56冲不能打AK-47的牌子在国际上卖,这是肯定的。否则,56冲一定面临官司。
:P 更正一下,是《巴黎公约》的签约国。道歉道歉
飘过... 拿分走人
请大家看看其他领域的情况,中国工业产品仿冒他国产品,出口被限制或遭惩罚的很不少。当然,这都是由厂家来负担的。如果这些产品只是在国内卖,自然人家找不到门上来(国内有合资企业并生产同类产品的例外)。
是不是有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是根据俄方的图纸制造的,那么就要受到俄方的限制,甚至一点都不能改动。但如果是自己把飞机研究透了,根据自己的图纸造一架气动外形一样的飞机,那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吧。
11A要 11B不要:)
原帖由 windmind 于 2007-1-27 12:22 发表
请大家看看其他领域的情况,中国工业产品仿冒他国产品,出口被限制或遭惩罚的很不少。当然,这都是由厂家来负担的。如果这些产品只是在国内卖,自然人家找不到门上来(国内有合资企业并生产同类产品的例外)。

那歼7(米格21)全球大卖,难道也要象苏联付钱?军品和名品不同的
原帖由 asp1986 于 2007-1-26 22:46 发表
那军方把民航的7X7拿过来做大飞机平台为什么不行呢?

可以啊,但你以后维护怎么办?美国老肯定不干吧
有本事自己去维护保养,但全部能够自己做到了,估计我们的大飞机也已经漫天飞了,也不用7X7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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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品贸易就不属于民法管辖范围,只能针对个别产品签订协议。

再说了,什么200架的限制对于中国自己生产的改进型号根本就没有约束力——什么部署地区之类,只能针对俄国出口的那些材算数。
CQ卖到美国已经出问题了,柯尔特投诉北方,好像CQ不能再向美国卖了。
北方公司早就被美国政府制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