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呼吁国人宽容对待换妻一夜情行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2:46:48
大洋网(来源:信息时报)  “其实我也还真希望我是一个同性恋,如果我是的话,我想我可以体验更多的东西,可惜我不是,也是很遗憾的事情”、“爱情应该既强烈,又不排他,至于一夜情,只要是单身,不仅有这个权利,在道德上也完全没有问题”……正是这些语出惊人的观点,使李银河成为网络上一个另类的争论焦点。
  近日,针对网友的抨击,李银河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为自己的观点作解释。这篇名为《国人应当逐渐习惯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的文章里写道,“其实,谁让你搞同性恋了?谁让你搞一夜情了?谁让你换偶了?我只是告诉你,想做这事的人其实是有权利的,就连你这个不想做这事的人也是有权利做的”、“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不是中世纪了。你不得不习惯于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价值观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容忍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性取向、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逐渐习惯于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了”。  文章一出,再次引起了网友的跟帖潮。记者仔细阅读了大部分跟帖,发现已经有许多人对李银河的观点表示理解和赞同,而部分持坚决反对态度的网友,却明显缺乏有力的说辞来反驳。  国人应当适应现代新秩序  作者:李银河 出处:李银河博客  最近一段时间,公众以及一些媒体对我的一再误解引起我的深思。为什么每当我说某个人有权利做某件事的时候,大家就异口同声地说:你是在提倡我们做这件事。于是,在这个误解的前提之下,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赞成大家都来做这件事,另一派反对大家做这件事。前者像是在支持我,但是支持错了;后者像是在反对我,但是反对错了。文不对题。  反省这个局面形成的原因,我认为乃是因为国人还太不习惯人们有权利做某件事而又可以不去做这件事这样一种现代秩序。这个逻辑在中国社会、中国文化和中国政治当中一直是讲不通的。我们有权利做的事一向太少太窄,而我们没权利做的事一向太多太宽。所以一旦有人提出人们有权利做某件事,大家就都要去实现一把这个权利,而提出人有做某件事权利的人,就好像是在号召大家都来做这件事。这就是我目前的处境。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是一个崇尚集体价值而否定个人价值的社会,是一个在很多方面忽视个人价值和权利的社会,在性的领域,压抑尤其深重。可以说,除了婚姻之内的性,所有的性活动都是被压抑着的,其中包括婚前性活动、同性性活动、虐恋、一夜情、换偶等等。不仅是道德在压抑着所有这些婚姻之外的性活动,法律也是严厉惩罚的。比如,将参加换偶活动的人判死刑,把搞一夜情的人抓起来判刑(流氓罪),把跳贴面舞、熄灯舞搞性聚会的人枪毙,上公园去骚扰同性恋者。人们一直不知道也不习惯把自愿的、私秘的和成人之间的性看作是自己的应受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按照中国人思维惯性,只有得到法律批准的性才是自己有权利做的(由婚姻法承认的、由婚姻证加以认可的夫妻之间的性权利),其他是无权做的,当然也是坏事  事过境迁,中国慢慢进入了现代社会,婚姻之外的性活动没人管了,联防队员也很少骚扰同性恋了,虐恋俱乐部悄然出现了,换偶活动也在各地悄悄进行了。总之,婚姻之外的性活动开始出现了,有的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例如在婚前检查的人群中,非处女已经达到六七成了。但是,只要有人敢说这些人有权利这样做,不犯法,大家还是觉得非常震惊,因为他们想,有权利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这样做了吗?换句话说,那岂不是人人都有权利在婚姻之外发生性关系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发生同性性关系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玩虐恋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换偶了?可转念一想,我并不喜欢在婚前发生性行为呀,我并不想搞同性恋呀,我觉得虐恋很可怕很危险呀,我觉得换偶很恶心呀。你为什么让我们去搞这样的活动呀。你怎么这么堕落呀。  其实,谁让你搞同性恋了?谁让你搞一夜情了?谁让你换偶了?我只是告诉你,想做这事的人其实是有权利的,就连你这个不想做这事的人也是有权利做的。于是,这个人说:我就不想要这个权利,给我这个权利我也不会去做这件事。是呀,很好,很好。但是,有的人想做这件事,你怎么办?你能剥夺他们的权利吗?你还想像有些国家那样绞死同性恋吗?你还想像我们国家过去那样枪毙换偶者吗?你不能。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不是中世纪了。你不得不习惯于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价值观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容忍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性取向、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逐渐习惯于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了。大洋网(来源:信息时报)  “其实我也还真希望我是一个同性恋,如果我是的话,我想我可以体验更多的东西,可惜我不是,也是很遗憾的事情”、“爱情应该既强烈,又不排他,至于一夜情,只要是单身,不仅有这个权利,在道德上也完全没有问题”……正是这些语出惊人的观点,使李银河成为网络上一个另类的争论焦点。
  近日,针对网友的抨击,李银河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为自己的观点作解释。这篇名为《国人应当逐渐习惯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的文章里写道,“其实,谁让你搞同性恋了?谁让你搞一夜情了?谁让你换偶了?我只是告诉你,想做这事的人其实是有权利的,就连你这个不想做这事的人也是有权利做的”、“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不是中世纪了。你不得不习惯于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价值观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容忍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性取向、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逐渐习惯于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了”。  文章一出,再次引起了网友的跟帖潮。记者仔细阅读了大部分跟帖,发现已经有许多人对李银河的观点表示理解和赞同,而部分持坚决反对态度的网友,却明显缺乏有力的说辞来反驳。  国人应当适应现代新秩序  作者:李银河 出处:李银河博客  最近一段时间,公众以及一些媒体对我的一再误解引起我的深思。为什么每当我说某个人有权利做某件事的时候,大家就异口同声地说:你是在提倡我们做这件事。于是,在这个误解的前提之下,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赞成大家都来做这件事,另一派反对大家做这件事。前者像是在支持我,但是支持错了;后者像是在反对我,但是反对错了。文不对题。  反省这个局面形成的原因,我认为乃是因为国人还太不习惯人们有权利做某件事而又可以不去做这件事这样一种现代秩序。这个逻辑在中国社会、中国文化和中国政治当中一直是讲不通的。我们有权利做的事一向太少太窄,而我们没权利做的事一向太多太宽。所以一旦有人提出人们有权利做某件事,大家就都要去实现一把这个权利,而提出人有做某件事权利的人,就好像是在号召大家都来做这件事。这就是我目前的处境。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是一个崇尚集体价值而否定个人价值的社会,是一个在很多方面忽视个人价值和权利的社会,在性的领域,压抑尤其深重。可以说,除了婚姻之内的性,所有的性活动都是被压抑着的,其中包括婚前性活动、同性性活动、虐恋、一夜情、换偶等等。不仅是道德在压抑着所有这些婚姻之外的性活动,法律也是严厉惩罚的。比如,将参加换偶活动的人判死刑,把搞一夜情的人抓起来判刑(流氓罪),把跳贴面舞、熄灯舞搞性聚会的人枪毙,上公园去骚扰同性恋者。人们一直不知道也不习惯把自愿的、私秘的和成人之间的性看作是自己的应受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按照中国人思维惯性,只有得到法律批准的性才是自己有权利做的(由婚姻法承认的、由婚姻证加以认可的夫妻之间的性权利),其他是无权做的,当然也是坏事  事过境迁,中国慢慢进入了现代社会,婚姻之外的性活动没人管了,联防队员也很少骚扰同性恋了,虐恋俱乐部悄然出现了,换偶活动也在各地悄悄进行了。总之,婚姻之外的性活动开始出现了,有的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例如在婚前检查的人群中,非处女已经达到六七成了。但是,只要有人敢说这些人有权利这样做,不犯法,大家还是觉得非常震惊,因为他们想,有权利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这样做了吗?换句话说,那岂不是人人都有权利在婚姻之外发生性关系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发生同性性关系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玩虐恋了?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换偶了?可转念一想,我并不喜欢在婚前发生性行为呀,我并不想搞同性恋呀,我觉得虐恋很可怕很危险呀,我觉得换偶很恶心呀。你为什么让我们去搞这样的活动呀。你怎么这么堕落呀。  其实,谁让你搞同性恋了?谁让你搞一夜情了?谁让你换偶了?我只是告诉你,想做这事的人其实是有权利的,就连你这个不想做这事的人也是有权利做的。于是,这个人说:我就不想要这个权利,给我这个权利我也不会去做这件事。是呀,很好,很好。但是,有的人想做这件事,你怎么办?你能剥夺他们的权利吗?你还想像有些国家那样绞死同性恋吗?你还想像我们国家过去那样枪毙换偶者吗?你不能。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不是中世纪了。你不得不习惯于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价值观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容忍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性取向、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逐渐习惯于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了。
估计此人也是换妻俱乐部成员:D
只要双方夫妇都自愿同意交换,我认为就政府权力和司法就无权干涉。
否则因此而定罪会感觉很滑稽。就像过去群奸群宿居然也有罪、夫妇一起看A片也有罪。真是莫名其妙。
谁规定了交尾时候必须是1对1进行?成人也不能看A片…………
政府和法律管辖保障的应该是公共秩序和人民的安全,而不宜干涉个人和家庭的自由。
否则既浪费纳税人的钱,也影响社会的活力。
群奸无罪?楼上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群奸无罪?楼上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樓上是拿錢替人説話的那類動物,樓上兄弟不妨搜索此生物的發帖就知道它屬於哪類了。
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有些问题并不是相像得那么简单~
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是理性的能思考问题的
原帖由 天罗地网文字狱 于 2007-1-3 21:09 发表
只要双方夫妇都自愿同意交换,我认为就政府权力和司法就无权干涉。
否则因此而定罪会感觉很滑稽。就像过去群奸群宿居然也有罪、夫妇一起看A片也有罪。真是莫名其妙。
谁规定了交尾时候必须是1对1进行?成人也 ...



假设你爹娘 你媳妇他爹娘双方自愿交换进行交尾  你仍然如此客观?
宽容,是种美德
原帖由 天罗地网文字狱 于 2007-1-3 21:09 发表
只要双方夫妇都自愿同意交换,我认为就政府权力和司法就无权干涉。
否则因此而定罪会感觉很滑稽。就像过去群奸群宿居然也有罪、。真是莫名其妙。
谁规定了交尾时候必须是1对1进行?成人也 ...


不懂法:

群奸群宿现在也有罪,不仅仅是过去。

夫妇一起看A片从来就不是罪。

夫妇自愿同意交换,政府权力和司法从来就不干涉,难道有人自己没事到处宣扬?

另外:动物交尾也是1对1来的,好象很少有几个雄的对一个雌的,当然有的低等动物除外。
李大妈肯定是此道中人!!:D :D
估计此人是双手赞成自己的儿女和父母也按照他的意思来次一家亲
让他老婆跟人换换!会说这种话说明他老婆长的跟车祸现场似的!才会如此大言不惭!!!
此女厉害啊!佩服!:P
再宽容下去人类要的基因要退化了
毛主席说,知识越多越反动,我看也差不多了.平头百姓做了就做了,但文化精英们向来崇尚当婊子还要立牌坊,在革命的行动前先要抛出革命的舆论打头阵.
李大师的夫君王小波仙逝已有些年头了,王李氏肯定是经受了太多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压抑,暗中涌动的激情就快象火山熔岩一样喷发了!但又怕人家说闲话,所以先制造点舆论给自己壮壮胆也是可以理解地
原帖由 逆火5 于 2007-1-4 14:50 发表
让他老婆跟人换换!会说这种话说明他老婆长的跟车祸现场似的!才会如此大言不惭!!!


说一句错一句,能到教主你这境界的也真不容易,人家李淫河本来就是女滴:D
原帖由 xbs3000 于 2007-1-4 22:57 发表


说一句错一句,能到教主你这境界的也真不容易,人家李淫河本来就是女滴:D

;P
此文太长并且也没有编排,导致我根本没看完,我就看了关于在单身情况下一夜情无可非议这句话,我表示赞同。至于其他的,超出了咱们大多数人的道德和文化容忍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