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今天邱兴华被判死刑 上午10时许被枪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34:35
天理公道.恶人服法!!!邱兴华被判死刑 上午10时许被枪决.那些为了不知什么目的为这个杀人恶魔跳脚奔走的所谓专家学者们终于可以闭嘴了!!!!天理公道.恶人服法!!!邱兴华被判死刑 上午10时许被枪决.那些为了不知什么目的为这个杀人恶魔跳脚奔走的所谓专家学者们终于可以闭嘴了!!!!
邱兴华案二审维持原判 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西部网讯(特约记者 张涛) 12月28日上午九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省高级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决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对邱兴华经验明正身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上诉人邱兴华与其妻何冉风先后两次到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 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道观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由此心生愤怒,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

  7月14日深夜,邱兴华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一把砍柴用的弯刀和木棒分别到到各寝室向熊万成等10人头部各砍数刀,致10人死亡。次日天亮后,邱兴华将作案工具弯刀、斧头等物放入火炉及柴堆上,然后放火燃烧后逃离现场。

  7月31日上午,邱兴华窜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义凯家,以帮魏义凯家补盆子和合伙做干鱼生意为名,骗取魏的信任。当天吃完晚饭后趁其家人休息之机,用斧头和弯刀向魏义凯、魏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将三人砍伤后,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徐开秀、魏金梅经鉴定系重伤。

  8月1日凌晨,邱兴华乘K357次列车返回安康,8月19日潜逃回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10月19日,安康中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依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一审宣判后,邱兴华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11月31日,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邱兴华递交了上诉状。

  12月8日,陕西省高院二审,在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此案两大争议焦点:即对犯罪的原因的认定和是否采纳"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展开,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当庭提出请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因其未提交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未得到法庭的采纳。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

  省高院慎重研究后所做出的终审裁定认为,上诉人邱兴华提出的上诉理由无有说服力的相关证据证明,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据此裁定维持原判。
也是信教的人啊
为啥这年头杀人不少的,都有人跳出来说是什么精神病:Q
原帖由 叶禾 于 2006-12-28 11:54 发表
为啥这年头杀人不少的,都有人跳出来说是什么精神病:Q



很简单!有利用价值!!全国轰动的案件某人跳出来发几句疯话,立马就全国闻名!!:L
楼上说的对 炒作
对犯人做精神病鉴定正是法律进步的表现
我说,中国什么时候有这么多有病的了。

有病的怎么还敢让他带病工作。

搞得一夜之间全国杀人的都有精神病,和那个全国男人一夜之间都ed(电视语)有的比。
原帖由 我爱我中华 于 2006-12-28 12:01 发表
对犯人做精神病鉴定正是法律进步的表现


是进步表现不错。

可惜,都被滥用了。再说,对杀了人被鉴定有病的人怎么处理?会监视居住吗?会限制到公共场合吗?拿更多人的生命在开玩笑?
P!

我就奇怪那些“有”“精神病”的人怎么都不去政府部门发神经,偏偏就知道专找无辜的学校小孩子和平民发病呢,原来是我们政府的法律进步了啊.........!
原帖由 叶禾 于 2006-12-28 12:05 发表


是进步表现不错。

可惜,都被滥用了。再说,对杀了人被鉴定有病的人怎么处理?会监视居住吗?会限制到公共场合吗?拿更多人的生命在开玩笑?
可以终身呆在精神病院里.这我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但规定是规定
杀的好。
如果有一天那些sb法律人士的家人被人杀害,凶手又偏偏搞到一份患有精神病的证书,我看他们还能放什么屁出来!:@ 搞民主也要看看环境啊。
倒:L

怪不得。。。

估计有人要看精神病方面的书籍了。。可以到时表现表现某种适合的症状。。
精神病人在无责任能力期间的行为,本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这是法律的规定,所以进行精神卫生鉴定是必要的。

这是进步的表现,即使是滥用也比不用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