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文革是史无前例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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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跟穷人富人、大人物小人物关系不大把??
好多开大卡车的也这样干啊!起码我听过比较多
法律的缺失。
LZ过火了,过火了,心情理解,但这也不过是件刑事案件,犯罪份子已经逮捕,法律自然会制裁,谈不上什么阶级斗争问题吧.
小人物对大人物,平民对官员,穷人对富人的暴力历史上海了去了,无非是小人物、穷人、平民在打倒原有的大人物、官员、富人后取而代之而已。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是一次企图在中国土地上推进真正民主制度的惨痛历史教训。而且中国“文化大革命”中,所出现的是真正的民主后了的可怕结果。所以这个世界,发展到现有阶段是不可能出现真正的民主社会的。如果现在某人还要妄想搞民主社会,那就是真正的历史倒退。而且这一倒退,就是倒退几千年(真正的民主的社会,只有在历史上的公有制部落社会里,才真正实现过。)。
典型的二元论思维方式:坏人欺侮好人,不是这派在上面 ,就是对立的一派在上面。
世界是在不断变化的,阶级也是不断的变化的。
原帖由 沉睡的人 于 2006-12-21 17:48 发表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是一次企图在中国土地上推进真正民主制度的惨痛历史教训。而且中国“文化大革命”中,所出现的是真正的民主后了的可怕结果。所以这个世界,发展到现有阶段是不可能出现真正的民主社会的。 ...



民主?最多是民主的幌子。民主的两个特征:人权,法制在什么地方?
原帖由 沉睡的人 于 2006-12-21 17:48 发表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是一次企图在中国土地上推进真正民主制度的惨痛历史教训。而且中国“文化大革命”中,所出现的是真正的民主后了的可怕结果。所以这个世界,发展到现有阶段是不可能出现真正的民主社会的。 ...

这话让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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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刑事案件就如此上纲上线,那文革时期武斗中打死的人,被红卫兵造反派整死的人,被迫害死的人到哪儿说理?又有多少?那是一个没有法制的疯狂世界
还有,非常可笑的是,月亮上来的这位先生整天把右派挂在嘴上,那么请问,什么是右派?右派的标准是什么?谁制定的?有没有法律依据?右派是否违法?右派和苹果派,蛋黄派,早餐派有什么区别?如果别人是右派,你是什么派?
今天看了这个新闻,终于想通了,原来文革是"史无前例的",并不是因为其中的暴力和混乱,而是因为文革是小人物对大人物,平民对官员,穷人对富人的暴力,或许5000年来是"史无前例的".
--------是吧?老舍是大人物?张志新,遇罗克不是老百姓?好像对他们下毒手的正是那些所谓大人物吧?四人帮祸国殃民,残害百姓,他们才是所谓大人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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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支持二锅头滴说,因为这样偶就可以少打很多字来和别人辩论了~
嘎嘎~;P ;P :P
原帖由 九月的海 于 2006-12-21 22:26 发表
“文革是小人物对大人物,平民对官员,穷人对富人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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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对大人物的暴力就天然是正确的吗?

平民对官员的暴力就天然是正确 ...

嘿嘿,让我想起了阿Q的革命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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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ttaizj 于 2006-12-21 19:48 发表



民主?最多是民主的幌子。民主的两个特征:人权,法制在什么地方?


不学一下法国大革命,就不要出来谈民主的特征好吗?

民主诞生到世界上的第一个特征就是断头台
原帖由 永远的麦子 于 2006-12-21 16:51 发表
LZ过火了,过火了,心情理解,但这也不过是件刑事案件,犯罪份子已经逮捕,法律自然会制裁,谈不上什么阶级斗争问题吧.

从哈尔滨的宝马撞死农妇,北京南礼士路拆迁工地打死围观居民,湖北高莺莺,等等,到今天,法律哪怕有一次作出公正的制裁,这种事都不会一再出现.

在春天的故事里,归根到底一句话,富人对穷人的文革.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6-12-22 01:46 发表


不学一下法国大革命,就不要出来谈民主的特征好吗?

民主诞生到世界上的第一个特征就是断头台

介个特征是阁下创造的吧?干吗不把杀人放火、买卖毒品都说是民主的特征?
"在春天的故事里,归根到底一句话,富人对穷人的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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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基本上无可救药。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6-12-22 01:51 发表

从哈尔滨的宝马撞死农妇,北京南礼士路拆迁工地打死围观居民,湖北高莺莺,等等,到今天,法律哪怕有一次作出公正的制裁,这种事都不会一再出现.

在春天的故事里,归根到底一句话,富人对穷人的文革.

和你的99%一样,又在这里乱下定义了,难道今天的法律没有做出一次公正的裁决?OK,即使今天的法律裁决有失公允的话,文革期间,未经任何审判就把普通老百姓往死里整,草菅人命,这算什么?
还有啊,阁下还没有给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右派呢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6-12-22 01:46 发表


不学一下法国大革命,就不要出来谈民主的特征好吗?

民主诞生到世界上的第一个特征就是断头台

是吧,那没有断头台就没有民主?OK,请列举现在所有的民主国家都是怎么诞生在断头台上的,不说全部,起码也得99%吧?;P
打砸抢(之春天故事版)

http://news.sohu.com/20061222/n247194921.shtml
四川农民工父子讨薪遭群殴 儿子当场死亡(组图)

讨薪 四川农民工宝鸡被殴亡(图)

  1 事件

  “当场就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头皮挫裂伤,多处肋骨骨折,左肾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51岁的谢友远目前还在抢救中,他的入院病历详细记录了他被打后的伤势。病床边,他脱下来的衣服上还有血迹和灰土,他的身上捆上了绷带,手上插着各种治疗仪器。

  昨日,承受着剧烈疼痛的谢友远意识已经部分清醒,能断断续续地讲述事情经过,只是因疼痛而显得非常吃力。

  

由于病情严重并考虑到医疗条件的问题,昨日下午,他被从宝鸡中医医院斗鸡分院转到了宝鸡另外一家大医院继续救治。

  “我们赶到现场进行急救时,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说起已经死亡的谢友远的儿子谢洪生,斗鸡分院医教科科长春增科心情非常沉重。他说,20日晚6时25分,他们医院接到120电话后就急忙赶过去,“看到一个人能被打成那个样子,抢救的医生都很气愤,边抢救边报了警。”

  当晚10时40分,经过医院尽力抢救后,但因谢洪生伤势太重还是不幸死亡了。

  “重度颅脑外伤,形成脑疝,神经中枢停止了工作……医院几个科室主任都参与抢救了,但伤得太重了,谁也无力回天。”春科长说。

  原本叫去“算工钱” 谁知无端遭群殴

  血案发生在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一个名为团结花园在建2号住宅楼的施工工地上。

  谢信远是谢友远的弟弟,谢洪生的小叔,均是四川巴山籍民工。他们从今年7月起在宝鸡打工,谢信远干木工活,谢友远则带着两个儿子,还有其他十多名当地民工做混凝土工程,谢友远类似于一个“小工头”。

   谢信远说,一个月前,谢友远从大工头(工长)耿某那里承接的2号楼主体混凝土工程结束了,但数万元工钱却没有结算。为此,工友们纷纷向谢友远讨要工资,谢友远便不得不多次找耿某讨要,耿曾经承诺12月20日结算。

  到了20日,谢友远再次电话向耿某提出结算工钱,但没有结果。不料下午4时许,刚刚从工地回到租来的房子把米饭煲上,谢友远就接到了耿某手下人张某的电话:“老谢,你过来算工钱。”

  谢友远便和大儿子谢洪生高高兴兴赶到工地,谢友远进入了保管室和张某结算工钱,当两人正趴在桌上“算账”时,门外突然冲进来五六个拿着钢管、棒子的男子,对着老谢不问青红皂白地一阵猛打。站在门外的谢洪生听到声音冲进房内,毫无戒备的他当即被打倒在地……

  受伤父亲尚不知儿已身亡

  “他们用的是震动棒啊,你知道震动棒不,就是混凝土施工的时候,插好电就能产生强烈震动的工具,他们用震动棒对准我哥的头打啊!”谢友远的小儿子谢坤明很伤心,如今他的哥哥身亡、爸爸重伤,他尽力去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又要处理各种复杂的善后事宜。

  据小谢说,五六名歹徒行凶后,立即逃窜了。当他和小叔及一些工友赶到保管室时,看到父亲谢友远抱着血糊糊的哥哥喊:“洪生,洪生……快打120啊!快报警啊!杀人了!”那个时候,父亲谢友远处于巨大的恐惧当中,尚不知道自己的肋骨也被打折了几根。

  随后,哥哥和父亲分别被送入抢救室急救,后来哥哥抢救无效身亡,昏迷中的父亲也并不知道。直到昨日上午,谢坤明还和赶来的亲戚及工友们向父亲隐瞒着这个事实。小谢说:“暂时不要让父亲知道,怕他承受不了。老家的大嫂和妹妹们正在往宝鸡赶,大嫂还带着才四岁的孩子……”

  12月20日,对于农民工谢友远父子来说,是一个不幸而悲惨的日子,当被包工头通知去“结算工钱”时,他们是何等的高兴,但旋即而来的遭遇又是何等的残酷:一群歹徒,一顿暴打,父伤子亡!正常的讨薪,在此为何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
2 进展

  警方已抓获部分行凶者

  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公司一处承建的团结花园2号住宅楼是一幢14层的小高层,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记者在立于工地院子里的大宣传牌上看到,这是一家曾经被省建设厅就某个建筑项目评过“文明工地”的建筑单位。

  在立起的楼体西边,是一排临时办公用房,其中“保管室”就在南边第二间,血案就发生在这里,门口还有大量的已经干结了的血迹。保管室的门被一根铁丝缠扣住了,通过窗户可以看到室内情形:两张办公桌边堆着乱七八糟的铁丝、钢管、木材等,一根震动棒被有意压在杂物里,小谢说:“那就是凶器!”

  院子里的工人们也都知道了20日下午发生的血案,他们普遍表示了同情,但问及项目部负责人陈某和工头耿某等人时,大家均称昨日在院子里再也没有见到,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案发当晚,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陈仓刑警队已介入调查。因案情重大,金台分局随后成立了专案组。

  据了解,目前警方已控制了部分作案嫌疑人,其中包括耿某和张某,但耿某目前以其不在现场为由向警方推称“不知此事”。另有部分嫌疑人现在逃,警方正在全力追查。据工地工人讲,当晚冲进来打人的那些人面孔都很陌生,穿着打扮也不太像农民工,“动作很快,打完后很快就跑光了。”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 本报记者 谢正罡 文/图

  3 评论

  欠账包工头为何如此嚣张

  ■毕诗成

  每到岁尾年头,关于农民工讨薪的辛酸苦楚,便如“四季歌”一样如约而至,如影随形。虽然离“年关”还有些时日,但讨薪的“悲喜剧”却已早早地络绎登场:无奈站到楼顶的、被逼攀上塔吊的、数日寒风中守候的……今日竟然又出现欠账的包工头,明目张胆地找人把讨薪者活活打死!此情此景,何其嚣张,令人震惊!

  当讨薪的故事接踵而来的时候,或许,我们已多少有点麻木。但每一个故事背后,都凝结着一个个、一群群弱势者的汗水、泪水甚至血水。每念及此,虽千万人千次万次地说过论过,总还是萌动着为之疾呼的冲动:讨薪“四季歌”,何时方有“休止符”? “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世间没有比这再简单的逻辑。但为什么虽千万人努力,却似乎仍然还是奢侈品?勤劳智慧的中国人,为什么就无法让刺耳的讨薪“四季歌”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凝结休止? 刚开始,有人说是因为大量农民工浩浩荡荡进城,我们没有做好政策应对、辅助安排,大家只好八仙过海,各自为战,各出各招。但几年以来,国务院发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部发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今年2月,劳动保障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发布……

  按照这些制度,农民工工资是要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的,工资发放是应月清月结的;按照制度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是要对落实进行监管的,对一些特殊单位,是应该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的……

  就在血案发生地宝鸡,今年3月开始还专门设置了“农民工维权专用合同”:用工单位每月要向乙方支付一次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曾明确表示,凡用工单位,都要使用此合同。据说,当时受到普遍欢迎,相信从7月开始在此打工的谢友远们也在此合同“荫护”之下。问题是,在一个个个案中,我们只看到了携老赖惯性而扬威的老板们,却看不到这些制度约束力所在。否则,为何会有现在的“几个月的工资都没有发”?让大家如何把这些细致的纸面安排跟钢管、木棒横飞之下农民工毙命的一幕联系到一起解释?———与其说包工头敢打死人是“无知无畏”,不如说他们是因为缺乏约束而嚣张跋扈!

  有人调侃说:农民工是中国最早“享受”年薪制的群体。只是如此黑色幽默的“年薪制”,背后联结的岂止是几把辛酸血泪。常听老板们抱怨,说对农民工实施“年薪制”,有助于控制农民工流动的随意性。这样的因素或许有吧,但问题是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让广大农民工的利益作为牺牲品?

  任何制度、规定,其生命力所在,不单在于“看起来很美”,更在于“用起来有劲”。写得面面俱到,却被束之高阁,护佑的阳光照不到一个个个体的身上,这样的制度,尤其伤人。没有制度,或许还可以期待,有了制度却悬在空中,留下的只能是更多的失望。

  12月25日,我省8个督导组将赴各地督导;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帮农民工维权”行动。坦率讲,这些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特事特办”,我们多么希望不需要有这样一个令人忧心的职责。毕竟,媒体所能聚焦、督导组所能督办的总是少数个案,而等待帮助的,却是一个庞大的人群。
原帖由 凤百羽 于 2006-12-22 07:48 发表

介个特征是阁下创造的吧?干吗不把杀人放火、买卖毒品都说是民主的特征?
对法国大革命历史无知也就罢了,何必炫耀自己的无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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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烂公检法(春天的故事版)

http://news.sina.com.cn/c/2006-12-22/041511855854.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4:15 国际在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重庆市委书记汪洋近日提出的“最大程度宽容民企幼儿期胎记”的言论在民营企业界反响强烈。日前,和君创业总裁李肃也通过有关渠道向国家立法机构上交了一封名为《解决“民企原罪”是建立和谐社会与有效反腐的重要基础》的公开信。

  据介绍,这封信征集了一线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并且在全国工商联内部经过了讨论。信中首次提出了“原罪”与“犯罪”之间的区别,将民营原罪分为改革性的探索原罪、发展性的被动原罪、以及普遍性的道德原罪。

  李肃认为,上世纪80年代的探索原罪多属于改革界限不清的无知之罪,上个世纪90年代的被动原罪属于民营企业配合地方经济发展而进行的跟随违法,而现在的道德原罪则是延续“法不责众”的行业潜规则而形成的普遍性问题。

  李肃建议,要通过法院法官的判例立法,解决改革实践与立法滞后的矛盾;其次,要在全国人大建立听证会制度,重视健全行政首长的赦免权行使制度。

  李肃也表示,这封信是否能产生预期的效果还很难预料,最终考验的仍然是政府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的智慧。(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郭晋晖)
冤假错案(春天的故事版)

http://news.sina.com.cn/c/l/2006-07-03/235610321676.shtml
襄樊官场地震引少女身亡迷案 警察抢尸强行火化
http://news.sina.com.cn/s/2006-08-07/151110653837.shtml
高莺莺父母涉嫌伪证被拘 传内裤精斑系高父所有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6-12-22 10:26 发表


右派

简单的说就是香山大貘和二锅头之类的反毛主席分子


反毛分子=右派

这种贴牌生产的工艺就是阁下的结论?照你这个说法,当年王明也是右派吧?
月亮之上书好像看的到不少
就是理解能力太有限
看了几个新闻就会失去理智,那么多书白读了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6-12-22 10:20 发表
对法国大革命历史无知也就罢了,何必炫耀自己的无知呢?

欢迎月亮筒子给大家上课……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6-12-22 10:26 发表


右派

简单的说就是香山大貘和二锅头之类的反毛主席分子

复杂点儿说就是把富人的利益、美国和日本的利益放在高于中国广大劳动人民利益地位上的那些人。

可以参考民企原罪论,什么代表,卖光国企论, ...

哈哈哈哈!滑稽到极点了!请问,什么叫"反"毛?不喜欢毛泽东就是"反"毛?宪法规定了人民有热爱毛泽东的义务?公民有权不喜欢任何人,这是受法律保护的,怎么,你有意见啊?你这个关于右派的定义见于什么地方啊?如果不喜欢毛泽东就是右派的话,不喜欢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算什么派?你喜欢毛泽东那是你的自由,你凭什么要大家都喜欢?要99%的中国人都喜欢?不喜欢的就是右派,怎么着,你是人民代表大会啊?你有什么资格下定义?

复杂点儿说就是把富人的利益、美国和日本的利益放在高于中国广大劳动人民利益地位上的那些人
-----说这个话只能说明你的无知和无耻.什么是富人的利益?首先,富人属不属于人民的范畴?难道人民都该是穷光蛋?如果富人也属于人民的范畴,那富人的利益是不是也是人民的利益?第二,富裕难道就有罪?合法致富是受保护和鼓励的,有本事你也去致富,没本事的就一边凉快去.红眼病的可悲之处就在于除了能把自己气死,外加几声歇斯底里的狂吠之外,一切都改变不了!哈哈哈哈.第三,鄙人乃一靠工资吃饭的小老百姓,离富人的差距还千万里,我能考虑什么富人的利益?记住了,穷光蛋不是中国人民的天然特征,你是穷光蛋不意味着你能代表中国人民,别人富裕,只要是合法所得,就比你这个一无所成却充满恶毒的妒嫉的穷光蛋光荣!这个时代就是这点好,只要你愿意,有本事,你就能改变自己的境遇,无论你出身是什么.当然,这对你们这些身无长技却恶毒的仇视社会的人来说,是可怕的.想均贫富,象阿Q般的革命,趁早洗洗睡吧!
至于说什么美国日本利益,更是放P,如果我有这样做,请拿出证据,如果没有,闭上你的臭嘴!你那套文革式的伎俩太拙劣了!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6-12-22 11:49 发表
冤假错案(春天的故事版)

http://news.sina.com.cn/c/l/2006-07-03/235610321676.shtml
襄樊官场地震引少女身亡迷案 警察抢尸强行火化
http://news.sina.com.cn/s/2006-08-07/151110653837.shtml
高莺莺父 ...

看看,月亮之上先生代表月球最最高法院给这两个案子判决了.是否冤假错案不由你们月球生物说了算.另外,.即使这两个案子确实是冤假错案,就足以成为你攻击这个时代的全部把柄?说到冤假错案,有兴趣的话去查查资料,78年后平反的那积累如山的冤假错案发生在什么时候
原帖由 二锅头爱好者 于 2006-12-22 21:09 发表

哈哈哈哈!滑稽到极点了!请问,什么叫"反"毛?不喜欢毛泽东就是"反"毛?宪法规定了人民有热爱毛泽东的义务?公民有权不喜欢任何人,这是受法律保护的,怎么,你有意见啊?你这个关于右派的定义见于 ...


看来我一批原罪论,就打在毒蛇的七寸上了,哈哈哈哈.
原帖由 二锅头爱好者 于 2006-12-22 21:14 发表

看看,月亮之上先生代表月球最最高法院给这两个案子判决了.是否冤假错案不由你们月球生物说了算.另外,.即使这两个案子确实是冤假错案,就足以成为你攻击这个时代的全部把柄?说到冤假错案,有兴趣的话去查查资料, ...


如果把这30年的冤假错案堆起来,还不知道哪个山高呢,而且还没有平反的指望.

我就是想告诉你们,左派文革结束了,右派文革才是当今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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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精神病院墙塌了?;funk
破四旧(春天故事版)

为给房地产商让地、苏轼故居竟变瓦砾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0612/13109.html
近日,记者采访时发现,常州市著名的前后北岸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一部分建筑正在被拆迁。据了解,这片不足4万平米的街区被人们称为常州的文脉所在,保留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1987年,这里被常州市确认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些建筑已经被拆掉,保护区内还出现了一个已打地基的大坑,一些古建筑周边原有风貌受到影响。一位居民以被拆的73号门楼为例,向记者讲了毁坏文物风貌的情况。他说这个门楼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藤花旧馆的一部分。根据省市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显示,该门楼属于文物,应予保护。但根据当地法院的裁定,今年9月常州市建设局不但让拆迁公司拆掉了门楼,而且把房主马梅芳一家强行迁出。

    除了73号门楼被拆外,其他住在这一文化街区的居民也都接到了拆迁公告。要拆迁的包括清代史学家、文学家赵翼的部分故居、清代漕运总督管干贞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

    其实,为了给房地产开发让路,市里还要对古建筑将军楼以移建的名义进行拆迁。2003年8月,《焦点访谈》就报道过常州市以移建的名义违法拆掉文物恽氏庭院的问题,但被拆的庭院至今没有移建,反而在被拆的地方建起了两座商品楼。

    目前,常州市在历史文化街区修复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的高度重视。昨天,有关单位和专家专门召开会议,确定了修缮整治整改方案,原要拆迁的文物要保留,已拆毁的门楼等建筑将异地恢复。 (文/央视国际)

:@ 复杂点儿说就是把富人的利益、美国和日本的利益放在高于中国广大劳动人民利益地位上的那些人

这就右派的危害
原帖由 月亮之上 于 2006-12-22 22:47 发表


看来我一批原罪论,就打在毒蛇的七寸上了,哈哈哈哈.

----你的一批原罪论?哈哈哈,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请问,富人为什么天生有罪?难道中国人民都得象你一样当穷光蛋?中国人民就该当穷光蛋?
你还没告诉大家,你有什么资格给右派下定义
原帖由 wottaizj 于 2006-12-21 19:48 发表



民主?最多是民主的幌子。民主的两个特征:人权,法制在什么地方?



人家接下来要说:所以在中国搞民主是没有前途的.只是没来的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