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是最年轻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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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是最年轻的科学——推荐《最年轻的科学——观察医学的札记》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9日 新语丝

祖述宪(安徽医科大学)
刘易斯·托马斯博士(Lewis Thomas 1913~1993)是美国杰出的医学家和教育家。他出身于纽约的一个医生家庭,毕业于哈佛医学院,曾经在许多著名的大学医院行医,主持研究和领导教学工作。他亲身经历了本世纪医学的重要发展时期,做出过许多创造性业绩。他的阅历丰富,学识渊博,思想深邃。和许多优秀的科学家一样,托马斯的兴趣广泛,关心社会和人类的命运,并且爱好音乐,长于诗文。1970 年代初,他应美国最负盛名的医学刊物《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主编之约,为该刊撰写专栏文章,笔触所及纵情宇宙万物,讴歌生命、大自然和人类的科学事业;对医疗技术和保健体制的论述鞭辟入里,富有远见。这些寓意深刻、情理交融、文笔清新的科学随笔,后来集成《细胞生命的礼赞》和《水母与蜗牛》;中文译本近年由湖南科技出版社纳入“第一推动丛书”出版。

    《最年轻的科学——观察医学的札记》(The Youngest Science: Notes of a Medicine Watcher)是刘易斯·托马斯继上述随笔之后所写的回忆录。此书记述了从本世纪早期至70年代作者亲历的美国医疗职业的变化、科学研究活动和医学的进步,内容丰富多彩,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哲理浓厚,启迪思考。在科学研究和临床思维、医学伦理和人文关怀、公共卫生和大学管理诸方面都有很多真知灼见。此书不仅可以增加我们对现代医学发展以及医疗职业、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实际了解,而且使人增长智慧,加深对时下我国医学和医疗现实的认识。意大利医学史家卡斯蒂格略尼说:“医学思想始终保持着明显的历史统一,只有具备了对过去历史的知识和了解,才能明白和判断今天的医学。”(《世界医学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第5页)因此,这本书特别值得我们的医务工作者细读体味,青年医生、教师和医学生可以从中获得很大的教益。

    人类试图认识和解释疾病现象、创造疗病的医术,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古代,由此形成了各个地域的传统医学或民族医学。发端于古希腊的西方医学,可以说是欧美的传统医学;它历经漫长的蒙昧幼稚阶段,在近代自然科学技术的肩上逐渐成长发展,最后成为全世界普遍接受的科学的医学,即现代医学,有时称为西方医学或西医。虽然建筑在现代医学基础上的医疗实践仍然存在相当的技艺成分,即除了运用系统的科学原理和技术之外,还需要从实践经验获得的、难以言传的知识、技巧和能力。然而,医学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医疗主要还是一种技艺。当时医生能够做的只是诊断、向病人解释预后和安慰作用,以及不要把极少数有有效治疗的疾病漏诊了。

    1933年托马斯还是一个医学生,他回忆说:“在这些医院(指哈佛大学的几所著名的医院)的病房里我们逐渐明白了:我们对真正有用的东西了解甚少;我们虽然繁忙地对疾病进行分析,但却无法改变它们的大多数的进程。表面上看来很有学问的医疗专业,实际上却是个十分无知的行当。”(见该书第24页)1937年磺胺药临床应用产生的奇迹才是医学革命的开始,其后青霉素和抗结核病药物相继问世,才真正改变了医疗的面貌。由于其他科学技术发展对医学的推动,托马斯认为本世纪50年代初期才是“医学开始成为一门科学的时期”,因而医学是“最年轻的科学”。

    现代医学作为生物科学的一个分支,具有科学的基本特征,即建立在实验的基础上,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实践上的可检验性,能够自我验证和自我改正,不断弃旧创新,向前发展。这里指称的实验包括疾病的认定、病因的确立和治疗方法效果的评价等,其中对照的临床试验是评定疗效的试金石,它的应用大大地推动了治疗方法的革新和进步。一切声称有效的医术都必须接受它的检验。此书中提到的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的威廉·奥斯勒教授(W. Osler 1849—1920),是曾经产生过很大影响的美国医学家和教育家,他对那个时代常规应用的各种疗法,如放血、导泻、发疱、拔火罐、药草煎剂和大量的药物方剂等,勇敢地提出了挑战,抨击这类治疗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扬起了治疗虚无主义学派的旗帜。这是医学观念上的一次革命。历史已经证明奥斯勒的创新是完全正确的,然而这些庸医陋术现今仍在流行。半个世纪之前,北京的协和医院的外科学家们曾经写道:“以往在外科学界里,我们作了很多不必需或无意义的工作,我们曾信靠和应用许多的方法或药物,并不是因为它们是依据真理,而仅仅是因为它们是新兴的东西,或是传统遗留下来的习惯,我们若用真理作标准,重新衡量这些东西时,就可以发现很多错误。”(《现代外科基本问题》序言;人民卫生出版社,1950:第1页)这种宝贵的自省精神,不仅出于医学家的学识和智慧,而且发自责任感,因而它是创造力的一种源泉。然而,现今许多庸医陋术又以各种形式沉渣泛起,蔓延流行,而我们的许多医学家由于懦怯失去了鉴别力和批判力,媚俗趋同,社会责任感消失;甚至由于利益的诱惑,良知泯灭,以致各种医疗骗术大行其道。面对前贤们我们应当感到汗颜。


    科学是一元的,不分国界,全球认同。医学也毫不例外,现代医疗在设定的条件下具有充分的重复性与可检验性;好医生虽然需要智慧与经验,但绝无玄机与秘术。所以,真正的科学的东西,在现代不可能由于“歧视与偏见”长期被科学界所拒斥,只有伪科学才囿于狭窄的范围里要求“权威”承认和政策支持。如今再把医学分成西方医学和东方医学是不适当的;一切地域的传统医学,如果其中存在积极的因素,最终必将汇入现代医学,在此之前不能称为科学。把一个民族的人口繁衍不衰归功于传统医学,是出于缺乏生物学常识的一种主观臆断。对于传统应当实事求是、去伪存真,批判地加以继承;不崇古恋祖,不敝帚自珍,才是科学的态度。虽然希波克拉底以他的睿智和敏锐的观察,合乎逻辑的推理,在前科学时代就提出过至今犹不失其意义的一些医学理念,记述了当时难能可贵的临床观察,创造过医学历史上的黄金时代,并且成为现代医学传统的源头,因而被尊为医学之父或医圣,然而现代的医生决不会从《希波克拉底文集》中去寻找灵丹妙药或灵感的。

    当今医学处于鼎盛时期,人类正在从分子水平上认识自己和生命,许多昔日束手无策的疾病,如今有了治愈、缓解和预防的良术。然而,无论医学怎样发达,人的疾病、衰老和死亡都是注定不可避免的,不治之症永远都会存在。尽管现代医学对于改善人类的健康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决不否认存在的不足和无知方面。这种坦诚的科学态度,给庸医和江湖骗子留下广阔的空间,于是他们声称无所不能,针对医学的缺陷与不能设计医疗骗术。因此,如今许多江湖医术在欧美等国也有抬头的趋势,更不用说在有着古老文化传统的东方国家里猖獗蔓延了。一些未经科学评价的和无效的医术或疗法,被冠上委婉的术语鱼目混珠。在“替代或备择医学”(alternative medicine 应译作旁道医疗或异类医疗) 或“互补医学” (complementary medicine)这类含混不清的词语掩饰下,为各种江湖骗术鸣锣开道,推波助澜。实际上这些医术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大都是托马斯在书中所说的陈腐医术的衍生物。实际上这些名称名不副实,这些医术至多起点安慰剂的作用,甚或无益有害,根本不能成为现代医学的替代或补充,无助于人们的健康和治疗疾病。著名的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说:“错误的信念可能有令人惊奇的生命力,它无视经验,也无须任何阴谋的帮助而能延续千万年。科学史,尤其是医学史,提供我们许多范例。”(《猜想与反驳》第10页。)温故可以知新。相信读者在读了本书之后,一定会对医学的发展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提高科学的鉴别能力。

    庸医和江湖医术泛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以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利益驱动。医疗保健是一种最容易被利用作为营生牟利的行业,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生命愈加重视,对健康的期望愈高,追求保健术愈加迫切,因而容易失去理智,滋长轻信和盲从。利益集团根据人性的这个特点,积极利用广告宣传制造舆论。高效率的现代传媒使庸医和骗术无孔不入,使谎言更加动人,媚俗更易产生诱惑效果。其次是由于医疗高技术的发展,医疗费用不断升高,工业化国家当局迫于压力或者为了寻求降低费用的替代途径,因而逐渐容忍和接受一些非正规的旁道疗法。同理,在发展中国家普及现代医疗保障显然存在经济上的巨大障碍,因而提倡就地取材,发挥当地传统医疗的作用,成为无可指责的理由,这对世界卫生组织的政策也有很大的影响。其实这除了维护官僚政府的无能之外,于大众健康实际无补。最后然而却是根本的原因是文化土壤,在中国特别泛滥应归于传统的文化,和近半个世纪对中医无批判的保护和发展政策。现在国内报刊上常声称世界流行“中医(药)热”,这有点吵作的味道。中医药的影响主要在海外华人,20世纪后期亚洲人特别是东南亚和华人大量向西方移民和商业推动,无疑也增加了这些国家对东方传统医药的需求和进口。

    此外,还有西方的哲学上相对主义和解构主义的影响。原先由西方人类学家提出的文化相对主义是为了消除对外部文化的偏见,现在则成为否认科学上存在共同的、合理的客观标准的基础。相对主义否定认识上和道德上存在绝对的标准;评价科学上的是非不是根据观察、实验、逻辑和理性作出判断,而是取决于各个团体的宣传策略和论辩技巧。因而,有些人认为传统医学是一种文化,有其天然的合理性,效果无须客观检验。解构主义是一种极端的相对主义,反对科学词语或文本有固定准确的意义,消解真与假、正确与错误、事实与假说、客观与主观等词意的对立和界限,因而无需事实、逻辑和理性作出判断。同时在大众中出现一股反科学的潮流泛滥,有些人对科学的医药,甚至化学产品、精密仪器产生逆反心理,刻意追求“天然”医药。

    但是,衡量一种医疗的价值必须有科学的标准,即它的可检验性。而许多传统医药基于人类发展早期的巫术和玄学的思维模式,其基本的观察陈述是个人的、主观的知觉经验,主体间无法重复和检验,因而自身不能积累客观的知识,建立公认的理论体系,它永远是独立于现代科学之外的。

    《最年轻的科学》由青岛医学院刘惠民与石荣珍二位教授翻译,于1986年由北京三联书店初次出版,迅即售罄;最近由译者修订并补上附录,由青岛出版社再版。中文译本准确流畅,读起来颇为轻松,然而其中深刻的内涵则是需要仔细体会的。“好书不厌百回读”,我从读这本书中加深了对这一诗句的理解。我与译者原不相识,由于这本书的媒介作用,现在与周惠民教授成了笔友,可见这本书的魅力。我不揣浅陋写下一点感想,向爱读书、爱思考的同志们推荐这本好书。

    (此文原是应译者周惠民教授之约,为中译本所写的“译序”,后来略加修改,刊登在《医学与哲学》1997年第1期。此次发表又有些修改。)

    注:旁道医疗或异类医疗(alternative medicine) 又称作补充疗法(complementary medicine)、非正规疗法或传统疗法,系指声称有治疗效果,但未经现代医学的科学方法加以评价或证明,医学界未予公认的各种医术或医疗方法。这类医疗在理论上与现代医学是不相容的。例如:手法整脊疗法、顺势疗法、天然疗法、全息疗法、平衡疗法、草药、针灸等。国内有人将旁道医疗译作替代医学或替代疗法,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

    尽管现代医学有很大的进步,医疗技术不断提高,但由于癌症等许多慢性难治性疾病的存在,治疗方法大都有不遂人愿之处,或者需要长期用药,或者需要动大手术,有些药物的毒副作用和手术创伤常令人生畏,因此各种旁道医疗便乘虚而入,声称采用“天然”药物,无须手术又毫无副作用,正中病人下怀。在这方面,医生的态度可能起正面的或负面的影响。

    近年旁道医疗热在全世界广泛兴起,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与当今的反科学思想——宣传、文化相对主义和解构主义密不可分。三者结合一起逐渐渗透到医学中来,使人们转变信仰,相信原本无效的、甚至有害的医术或疗法。传播媒介的宣传和文化相对主义使庸医和江湖骗子大行其道。
【阅读列表】
一、阿米提大街
二、出诊
三、1911年的医学
四、1933年的医学
五、1937年的实习大夫
六、水蛭、医生和其他
七、护士
八、神经病学
九、关岛与冲绳
十、搬家
十一、纽约大学的病理科
十二、纽约大学布列维的内科
十三、保健委员会
十四、内毒素
十五、剑桥
十六、管理一所大学
十七、类风湿关节炎和支原体
十八、期隆-凯特琳癌症纪念中心
十九、嗅觉和寻找道路的耗子
二十、患病
二十一、模型
二十二、小品文和盖阿理论
大概六、七年前读的,现在依旧喜欢。明知侵犯知识产权,斗胆转贴,望原作者托马斯先生在天之灵谅解。
一、阿米提大街

在我的记忆中,我记性总是不好,但它还没坏到把事情都忘个干净,只是记不清把它们都存放在哪些地方。我需要有点什么来勾起记忆;但是从我儿童时期以来,能勾起记忆的东西大部分都发生了变化,我的记忆也就随之消逝了。

    我出生和生长的那个小镇已经不复存在。我住过的那座有护板的旧房子坐落的地方,所留下的唯一痕迹,就是那条长岛铁路。这条铁路现在还是在一条深谷里穿过这个小镇。在那条深谷的某个地方,一堵水泥大墙后面,就是当时我家那个房子的后院。其它的都消失了。那个院子现在已经被一座高大的公寓房子覆盖了起来。由公寓大楼包起来的整个那个街区,和过去我们邻居的那些有护板墙的房子和屋后花园所处的附近街区,都建得连到一起,好像形成了很多细胞联合为一的那种合胞体。那些树木,多是些枫树、榆树,也消失了。我们大家大多数星期天都去的那个礼拜堂还在那里,已经有些破旧,年久失修。门前的标志表明那已经不再是荷兰新教堂,而已经成了朝鲜耶酥教会。两边高耸的公寓大楼几乎都要挨到马路崖子,把马路遮挡得昏暗如隧道一般,我驱车驶过时,看不到半点能勾起我回忆的东西。

    因为没有了旧日的景物,我真不能肯定埋在我脑子里的那些零散记忆是否还有点真实,也许那是我臆想出来的,也许那是记录下来的梦境。我的确不时地梦见符利辛根,梦见我在阿米堤大街和麦迪逊大街之问的波鲁姆大街骑自行车。(现在这些街名都消失了,都用号码替代了!)城里的马拉垃圾车就在这里,赶车的是脾气暴躁、头发火红的年轻人——疯癫咸利。他坐在车上高高的座位上,沿街廷车,嘴里还自言自语。这个记忆是相当实在的;但我却不明白录入在我大脑硕叶之内的这个情景为什么会随时准备停当,在那么多深夜之内重新演示出来6但除此之外,其它情景却那么稀少2我现在记得,有个星期天傍晚,我们家有个朋友全家从很远的地方(可能是俄亥俄州)来作客,名叫“割爱机”。好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人家叫葛胡第。可能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家的女帮工告诉我,在沙箱下面的铜(湿施施、松而容易碎的那片东西)足以保全我们家的财产(我的确知道我们家的财产真需要保全一下),可是过了些年之后,我才知道她说的一定是地毯(cDpet),而不是铜(copper),这样我就失去了那份财产。在我们后院靠近那个水泥墙,有一棵高大的樱桃树。树出了点毛病(我现在猪是死了),被伐倒了。在院子里锯解开来。但是在60年后的今天。在我脑子里,仍然存贮着那棵树的美妙气味。那气味充满了庭院和我们家所有的房间,在后来用车把它运走的那几天里,到处都是那芳香的气味。

      我对我母亲最早的记忆是她那高高的身材,独自一人站在后院爱地的中心,看着那些小爱,慢慢地绕着因子在地上寻找。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我母亲(我们全家)遇到了困境的一个微细的信号。有时她只在那里站一会儿,有时却能站上5分钟。突然。她弯下腰去,掐到一棵她所寻找的4片叶子的首蒋,把它带回屋里。假若我恰好在后廊里看着她走来,她总会对我笑笑,说:“上帝会赐给我们。”

    这是我所知道的她唯一的迷信,至少可以说是她唯一见之于行动的迷信。这个行动总是为了同一个目的:让我父亲的病人付他们的医药费。

     病人很少有立即交费的。有不少人从来也不交。有的几个月送来一个小额支票。有少数可能是富裕的病人当时交款,而且分文不少。出现了这种情况,我父亲看完病上楼时就极其高兴。

    然大家都不大提到钱,但大家总是为钱担忧。家里的人都知道父亲到月底总要为进项发愁。我们知道他一定要在每月的第一天完全付好他所有的账单。他认为欠账是最大的灾难,所以,账单一到,他就一切照付,杂货账、肉账、烧煤账、税单,还有供给他诊所的那些仪器药品账,不过要看他在银行里有多少现款。不管怎么说,尽快付大夫的医药账并不是那个时期的风尚。

     那个时期是大家公认的好日子。大萧条还没到,那是十年之后的事。当时那个小城繁荣昌盛,但是大家都认为行医不是个绝对靠得住的谋生行业,大家都不相信行医能致富,最不相信的是医生自己。在我生长的这个城镇里,有两三个医生家庭似乎比较富有,但那些钱都是过去的家底,而不是行医的收入。我父亲其他的那些同业每个月都依靠病家所付给的现款生活,都做了许多不收报酬的工作,这并不是由于他们愿意这样做,也不是由于有点慈善心,而是由于这就是当时的风尚。

    我父亲在一个台历里记着他自己的账。用他那漂亮的斯宾赛手写体记录着他每天病人的名字,每个名字后面跟着我父亲所定的该交的钱数,这个数字后面是收到的钱数。最后的那个数字才有意义。我母亲仔细盯住这个数字,她总是在每个月快到月底的时候到爱地里找她那4片叶子的首宿。

      我怎么也弄不清她怎么能找到它2后来我长大了一点,到了七八岁,我就喜欢当她为全家寻找幸运的时候陪她同去,尽我所能帮她寻找;尽管我的眼离地面比她离得近,可是我从来没有找到过一棵四叶首宿。我站在母亲旁边,想和她查找相同的一块块爱地,我眼睛瞪得大大的。但是甚至到她弯腰去掐的时候,我还是看不到它在哪里,等我看到时,那已经是在她手指之间了。
      
     很久以后,当我已经是哈佛四年级医学生的时候,我才比较客观地知道了一些有关医学经济方面的事实。1937班的年鉴是由我的同班好友孔斯主编的。我参加编辑小组是因为我写过一首比较长的有关医疗和死亡的歪诗,题目是“爱伦街”。孔斯为这年鉴设计了一个调查表,在1936年末,寄给了哈佛1927、1917和1907三个班的毕业生。表上的问题主要是问这些毕业离校10年、20年、30年的哈佛医生,问他们对实习大夫期间和住院大夫期间的哪些训练最为赞许。但是还有几行,委婉地询问回信人预计他1937年能收入多少,并且保证保密。然后在纸的最下面留了很大的空白,请他们写些总的评论,对1937班提些建议。

      出人意料,有60%的调查表填好奇了回来,境的内容使孔斯、我和我的同班都很感兴越。大多数单子上都不太注意实习和住院大夫的培养,而着重于钱的问题。毕业10年的大夫平均年收入约3500美元;毕业20年的约7500美元。有位泌尿科医生回答说年收入5万,这很不一般;所有其他人所挣的钱,以U37年的标准来看,数目是过得去的,但并不怎么可观。

     在纸下面留的空白里,对这个情况有些评论,多数人意见比较一致:医生是最好的职业,但不是挣钱的最好办法。如果能办得到,你应该娶个有钱人家的姑娘。

      当大夫是很艰苦的工作。所有的男子汉(在那些哈佛的班级里没有女学生)都对工作说了一句半句:工作时间长,没有休息时间,假期太短。他们对1937班的劝告是:准备做艰苦工作吧,不要想发财。

      孩提时,我几乎每天都看着我父亲工作。他的诊所设在家里,符利辛根所有的大夫都是这样。我们的房子是个挺大的维多利亚式建筑,在底层有间候诊室和一间诊疗室。在当时其他家庭里,这两间就是客厅和起居室。我们家的起居室在二楼,但饭屋在底层,和病人的候诊室只隔一个门,所以我们家的孩子一直到大都比别人家的孩子吃得快,吃得没有声响。

      在大萧条以前的好年头,我们有个住在我家的女帮工,住在三楼;还有个洗衣妇,在地下室里浆洗。大萧条的头几年,就剩了半个女帮工;最后半个也没了。我母亲总是自己做饭,有女帮工时也是她自己做饭。后来家里的浆洗和其他事都由她来做。再空下来,她就到屋后庭院的四边的园地上爱劳。我记得20年代初期我们曾经有个花匠,是住在格罗夫大街的一个意大利人吉米。吉米和我母亲每天都议论那个园地庭院的开发,他挥手示意用又快又有激情的意大利腔说话,而她则侵条斯理稳重地说那坚定的英语;但是他们俩相处得很好。后来大萧条的年代,我母亲自己耕种整个园子,我们这些孩子则修剪爱地。

有两条特别的街吓得孩子不敢去:一条是格罗夫大街,它就在长岛火车站的下面,几十家意大利入住在那里。他们都很穷,在家里都说意大利文,在别的地方就说些不成句的英文。另一条是黑人居住的林肯街。林肯衔不是少数民族的居民区,它就在符利辛根的中心,是我们这个小城镇最好的地区,可是林肯街有两个街区住的都是黑人。我常常奇怪这是怎么摘的,但从来也没有人能解释明白,它过去一直就是这样。

悼念日(阵亡将士纪念日,5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国庆日(7月4日)是这个城镇的重大事件,这两天街上都有游行。悼念日那天,游行队伍从北布列瓦德先到市政大厅,然后到南北内战纪念碑,在碑那里让一个鱼子军背诵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讲词(有一年是我背诵的)。国庆日的游行队伍是从梅因大街沿着桑福榴大街向上。街两旁站满了人,等待着那些敞篷汽车。车上坐着南北战争时代的老兵。年龄都在80以上,身着联邦制服。头发灰白,颇有老态,而且眼神迷离。后面跟着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没有人想到给这个大战编个号码,只把它叫做“大战”)的军人,年轻,精神抖擞,身着卡其制服,打着绑腿。军乐队,旗帜,共济会会员和哥伦布骑士团的成员,村里的警员和消防队员,潮水般穿着男女童子军、女先锋队、航海童子军制服的孩子。还有教会学校更小的孩子,穿着日常服装,都是面泛红润,高兴非常。

有两位全城都认识,而且受到尊敬的最重要的人物,一位是在公立第20小学教一年级的盖伊小姐,另一位是校长皮尔斯先生。盖伊小姐的地位极其显赫,她教过符利辛根几代的人。皮尔斯先生的社会地位则只是由于他居于高位,他不过是10年之前才来到这个城镇。

那时符利辛根所有的孩子都是些不道法纪的恶少。我们傍晚在城里游荡,拉完人家的门铃,就跑到房子旁边躲藏起来;在人行道边用彩色粉笔胡涂乱画,像过万灵节那样地胡闹。当我们成了真正的破坏考时,我们就砸人门窗,把垃圾罐扔进人家的前院,把街上的路标转到错误的方向。我们到伍尔沃思商店顺手牵羊,到贾尼斯电影院把装在座位最后的投币取糖的机器撬开;买些皮德蒙特卷烟坐在梅因大街的马路崖子上抽起来;这都是我们川岁左有时干的。真是一群坏家伙。

在我的儿童时期,人们觉得孩子除了坏还是坏,觉得我们好不了,根本没有一点良知,所以就不去启发我们具有的那些良知。但是,由于孩子都有“对着干”的习惯,所以我们反而变好了。


我父亲的诊所从来没有护士,也没有秘书。有人叫门,我母亲去开,或者在跟前的孩子开。如果当时我父亲没有病人,他就自己开。应诊是在每天下午一点到两点,晚间7点到8点。我记住了这些数字就像记住那些古老的诗歌一样,是从我母亲一次次回答电话的时候记住的。我母亲抑扬顿挫的声调十分悦耳,说起来有点像唱歌:午后一到二,晚间七到八。

开诊前一小时,候诊室就开始有人等。在繁忙的日子里,有些病人在前廊里站着等,或者在他们乘坐的车上等。我父亲一般一小时看l o个病人;我猜一半是新病人,另一半是以前来过,回来复诊的。


除了应诊和匆匆忙忙吃饭之外,我父亲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了。他是当地地区医院的外科主任。他一大早去那里查病房,看看外科病房里的病人和他自己私人的病人。上午的其他时间和下午,他到病人家里出诊。我父母从纽约迁来符利辛根,是因为这里是个乡村小镇,树木多,花园多,但是还有火车能通到城里。当他们刚来这里的时候,我父亲有辆自行车,一年以后,他有了一辆单驾小马车。他对这两种交通工具都不喜欢。在我出生前一年左右,他已经富裕得买了一辆汽车,先是一辆马克思韦尔汽车,它者出毛病,弄得我父亲的脾气总是不好。后来有了一辆扁鼻子的富兰克林轿车,最后是一辆相当局贵的富兰克林小轿车,车头已经是摩登的现代式样了。他很多时间都花在这些车里,驾车去医院,然后在镇里走,到邻近的城镇,看完这个病人再看那个。多半要在晚上9、10点钟才回到家里。



但是在我们全家已经入睡、夜深之后,我父亲最艰苦的工作才算开始。夜半以后,电话响了起来,在我的卧室里,我能听到过道远处他那疲惫又因刚醒来而含糊的说话,在问详细的情况,然后是在黑暗中挂上电话的声音。他常常会骂一下。平时他只说:“该……”,有时他气得够受,直接说出“该死了。”偶尔我听到他气极了,就骂到:“真是该死。”此后,我就听到他从床上起来、穿衣服的声音,过道的灯亮了,然后从后门的台阶上走下去,进了院子,上了汽车,离家去出诊;每天晚上至少有一次,有时有三四次。



我在黑暗中从来也弄不清都是为什么要求出诊,听来总是急得不得了。有的时候,在电话上谈得很久,我听到父亲告诉对方该怎么办,并且说他第二天早上再去看。可是更多的是他说得很简短,挂上电话就穿衣服。有些是为了生孩子。我所以能记住,是因为我记得听到我母亲在更晚些的时候在电话上说:“大夫不在家,去接生了。”可是并不都是为了接生。有时是医院来的电话,深夜来了急诊。有的时候是人在家里刚得病,被突发的急病吓坏了。有些是在床上破临死亡的病人,还有些是已经死在床上的。我父亲一定在许多深夜为了濒死和已死的病人出诊。



20年之后,我在图兰医学院工作期间,已经完全从事于这门科学,我对医疗的这个方面又有了一次仔细的观察。密西西比中部一个县医学会的年会邀请我去讲一讲抗生素。年会是在当地饭店里召开的,请我去的是医学会刚刚当选的主席,40多岁,是位全科大夫,工作很有成绩,要在宴会后以就职来祝贺他的成就;在那个社会里,选为县医学会主席是个很大的荣誉。晚宴正在进行,有电话找他。几分钟后,他接完电话回到餐桌的主位,向大家道歉,说他要去应个急诊。晚宴进行了下去,他的就职仪式是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尴尬进行的。我做了演讲,晚间的会结束了。大家刚要出门,他回来了,看来很懊丧也很疲乏。我问电话为什么找他,他说是一位年老的妇人,他为她治病已经多年,那天晚间早些时候她故去了,电话找他就是为了这事。他说他知道,那一家人都十分悲痛,需要他,所以他必须去。他对那天晚上没能留在会场很是遗憾。他说,过去一年里,他一直等待着那天晚上的大会,但是出了这件没有办法拒绝的事。



这是在本世纪50年代的初期。那正是医学开始成为一门科学的时期,但是那古老的技艺仍然还在那里。
二、出诊





孩提期间,只要我在家,父亲出诊的时候总带着我。他喜欢有人做伴,我喜欢看他做,听他说。大概从我5岁起就是这样,因为我记得我坐在前座上,由这个病家到那个病家,并且往返于医院。记得那时父亲和街上的很多人都带着纱布口罩,那是流感大流行的1918年。



父亲经常去出诊的有个地方很让我奇怪,那是桑福德大街的一所大房子。父亲从来不把车停在那房子的大门前,而是把车和我留在一个衔口外的拐角上。后来他告诉我,那个病人是位著名的主张靠信仰治病的基督教科学派成员,而且还是那个教会的主要人物。其实父亲去那里所做的,就是以信仰去治病的一种方式,所以如果对此理解比较清楚的话,他完全可以把车停在那个大门口。



我对他出诊的提包很感兴趣,那是个小小的黑皮包,里面有些隔子,以便放稳他的听诊器、玻璃瓶和药针、注射器和针头,以及一个小金属盒子的器械。这个皮包有来苏水和乙醚的气味。在他的皮包里,东西并不太多,其中吗啡最为重要;吗啡是整个药典中唯一真正不可缺少的药品。毛地黄的价值属第二。在父亲行医20年之后,有了胰岛素,他也把胰岛素放在出诊包里。包里还有装在小玻璃针瓶里的肾上腺素,那是为了碰上过敏性休克时使用;但他却一直没遇到过。在他驱车出诊的时候,他对我谈他看病的情况。



我很明白父亲一直盼望我愿意做个医生,他带我陪他出诊一定也多少是为了这个。可是他和我所谈的总的大意,却是让我及早明白,在他的医疗生涯中,使他最为不安的那个有关医学的方面:需要人帮助的人那么多,但他能为他们所做的却那么少。他必须随叫随到,去病人的家里出诊,但是我觉得,他并没有多大的办法去改变病人的病程。父亲感到让我明白这一点极其重要。这个行业的核心特色就是这样。一个医生不只应该对这种情况有思想准备,而且还应该准备好诚实地对待这种情况。



父亲说,做到诚实并不都很容易。当他刚到这城里还不为人所知的时候,最早来到他新诊所的,有个尿中显然带血的男病人。父亲详细给他做了身体检查,留了一些有毛病的尿,做了一些试验,但没能做出诊断。为了赢得充分的时间去查书弄清它,父亲给了这个病人一瓶当时治疗贫血常用的布劳德药丸,告诉他4天后再来。他在约定的那天兴高采烈地来了,带了一瓶清亮的尿液,完全痊愈了。在以后的几个月里,父亲发现由于这次治疗的成功,他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声誉。在全城传说:新来的这位托马斯大夫除了学问之外还有天助——这是因为父亲强烈地表示他所给的布劳德药丸和治好尿里带血毫无关系。我父亲说那个病人见好也许是排出了一个原来没有症状(隐匿)的肾结石。但是我父亲的神医声誉已经有了。在他行医的那些日子里,声誉还越来越大。他对此一点办法也没有。



甚至到他已经去世25年以后的今天,我还不时地遇到其本人或其父母曾经在符利辛根居住过的人,说起我父亲类似本领的逸事,说他挽救了息脑膜炎、风湿热的儿童的性命;说在他的治疗下,肺炎的病人痊愈了;他还治好了甚至无法治愈的心内膜炎、暴发性伤寒、腹膜炎等等等等疾病的病人。



但是,那时任何一个心地善良、工作勤恳的开业医生都有这一类的逸事。即使用有最严重疾病的病人,的确也能痊愈,至少其中有些人会痊愈。只有极少数像狂犬病那样的疾病才会使人必死无疑。多数的病可能使一部分人死去,但放过另外的一些人。如果你属于运气好的一个,同时旁边又有个既坚定又有见识的大夫,你就会相信是那位大夫救活了你。早在我还坐在我父亲出诊的车内前座时,他就教导我:如果我将来当了大夫,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相信这一套。



尽管他有悲观主义的思想,但是他还是随身带着处方本,而且为所有他的病人开了大量的处方。药单部很稀奇古怪,每张方子都有五六种植物,每一种都经过药剂师仔细地称量、捣碎,用酒精溶液浸泡,装在瓶里,贴上一个只有病人姓名、年月日和服用剂量的标签。里面含着什么则是个深奥的谜;目的就是要让它成为一个谜。处方总是用拉丁文写,为的是使它显得更为深奥莫测。这种治疗办法的目的,主要是打消顾虑和解除忧虑。一个灵活有经验的医生,可能要记住几十种不同的配方,顷刻之间要能够把它们迅速毫无理疵地全部写出来。但是他所能确切预料到的,只不过是:它是否太苦,颜色怎样,气味如何,以及作为溶剂的不同浓度的酒精会带来什么影响。它们都是“安慰剂”。安慰剂过去一直是医学的支往,唯一的本领。在上千年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安慰剂的效力和宗教仪式中符咒的效力相同。我父亲丝毫不相信这些“药品”的作用,但是他每天行医的时候还是用它们,因为他的那些病人都期待着这些药物。一个不用这种处方的大夫,很快就会失去所有的病人。这些药物没有害处,至少看不出有害处。它们即使没有其他用处,至少也能让病人在所患之病完成预定行程的时候,不觉得无事可做。



美国药典是一本像家庭圣经那么大的大书。我父亲诊疗室的书架上就放着一本,旁边还有几十本内外科的教科书和专著。处方里的每一种药物以及它们的配制、服用办法都写在药典之中。这部书的严肃认真是不容怀疑的。那上千的书页里都是真正的信念:这一类药物能治疗肺结核,那一类能治“消化不良”(当时称为“急性消化不良”的病,后来发现指的是心脏的冠状动脉血栓形成),另一类能治神经衰弱(几乎所有的病人在某个时刻神经都很脆弱),等等等等。接下去是治疗人类所有的各种已知疾病的药物。对每一种情况都有几种不同的处方,常是三到四种。最流行最广为使用的是那些“强壮补药”,用于振奋人的精神,都含有酒精,其浓度能使人沉醉。在19世纪,鸦片是处方里最重要的成分,后来被剔了出去,因为发现有不少老年人,尤其是“神经质的”老年妇女,由于吃这些上瘾的药,坐在摇椅上再也回不到人世了。



当我在哈佛上医学院的时候,情况仍然如此。波士顿市医院的门诊,每天有数以百计的病人吃完了药再来看病拿药。每个大夫桌子里都有抽屉装满已经印好的许多种处方,大夫只要劳神签个字就行了,这是为了节省时间。对那些弄不清生了什么病的慢性病患者,最常用的是铁奎士药酒,铁是补血用的,奎是奎宁,士是土的宁,三种的量都很小,而酒精的含量却相当于烈性的威士忌洒。



在父亲行医的那个年代里,一再的风尚是在治疗疾病时使用药物。在父亲行医之前很久,就有了顺势疗法。在他行医的早期,还有很多行医的大夫坚信这种疗法。它是一种复杂的学说,相信“药病相似”的治疗办法,给病人能引起类似他所患病的症状的极其少量的药物;在19世纪中叶它坚决反对当时经常使用的一些毒性很大的药物——汞,砷,钥,士的宁,乌头等等,从而使顺势疗法得以存在。用了它的药物的病人,自己觉得见好,觉得能话得更长(实际上和不做任何治疗没有什么差别),这种理论在几十年里席卷着整个医疗界。



在20世纪的头10年,有个新的理论大为流行,认为所有的病都是由于吸收了大肠里的各种毒索。自身中毒成了需要治疗的根本问题,采用了员有力的办法去排空大肠,并且使它保持空荡。泻药,花样众多的灌肠、导便办法,还有一些激起肠蠕动的器具主宰了医疗。由于一个医疗用品推销员的说服,父亲在1912年买了一个装在皮盒子里的圆形铅玩艺儿,有个滚木球(小孩拳头)那么大,用来租给病人。用法是让病人躺在床上,在肚子上顺时针方向(和大肠的走向一致)滚这个球,每天液几次。父亲让几个病人试了试,发现没有用处。有一天,他把那个铅球放在一个他装上了轮子和一条长绳子的雪茄烟匣子里,让我大姐拖着玩。大姐拖着它到拐角邻居家里,玩得很高兴;父亲后来没有再见到那个球。过了12年,当地的报纸用头号标题报道说:在我们邻居院子里挖出来一个独立战争时期的加农饱铅弹。那个铅弹摆在我们邻居客厅里让公众参观。来访的历史学家都感到困惑不解,因为他们无法说明这个炮弹是四次战役,是英军还是美军发射的,为此还发表了好几篇学术论文。父亲私下里让我们全家一定保守秘密,还说从某个非直接的意义上说,他还制造了点医学历史。



就我所知,他后来就没有再被卷入到医学的理论里。他没有相信20年代出现的“病灶感染”概念,他一定因为不去切除正常的扁桃腺(扁桃体)、盲肠(阑尾)和脂囊而失掉了不少挣钱的医业。当身心疾病来到的时候,他仍然是个怀疑论者。他迁就我母亲,让她给全家服用鱼肝油(只是他不吃),甚至让她给我们吃埃斯凯神经磷脂,那是某个制药厂给的药样子,说是对神经有用的一种东西。可是他自己从来也不相信药物的价值。



他长期一直对药物治疗不着迷,后来逐渐对外科治疗更感兴趣,因为他发现自己对外科有点特别的天分。最后,他刚过50岁不几年,就决计不再做全科大夫,而只做外科。他做得很好,他天生的杯疑论观点,特别使他成了一个很成功的外科顾问大夫。在他故去以后多少年,他原来的一些年轻同事告诉我,说大家特别尊重他的意见,在县里大家都征求他的意见,因为大家知道,他除非认为某个手术非做不可,否则就不去做那个手术。这种态度一定曾使他收入大减,但是他的声誉却极好地建立了起来。
三、1911年的医学





我父亲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两年以后,于1901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内外科医学院。他所受的教育已经受到了治疗虚无学派的影响。这个学派主要是来自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奥斯勒和他的同事们。它是对19世纪前叶医学教育和医疗实践中的那一种医学的反应;当时的医生脑子里想到了什么,就用什么去治疗疾病。现在去看看那个年代的医学文献真是有些吓人:一篇篇学术论文再三强调一些办法的好处,如放血,拔火罐,拼命导泻,用发疤的药膏引起水疤,把人泡在冰水里或烫人的热水里,把无数种植物的成分煮起来,混起来,……,根据的完全是一些怪念头。这一切都被硬塞到医学学生的脑袋之中,他们大多数部是在一些年长的开业大夫诊所里当学徒学习医学的。莫斯勒和他的同事对医学来了个革命。他们指出,当时常用的药物所起的好作用,还不如坏作用多,真正有疗效的药物为数并不多(毛地黄和吗啡是其中最好的),他们为培养医学学生还规定了一个极为保守的课程安排。当我父亲进入哥大内外科医学院时,医学院教师所关心的主要是教授如何诊断疾病。医生的真正任务是根据所学的各种病的自然过程及其病理变化,去辨认各个疾病。如果他能做出正确的诊断,他就能据此而预知病人的后果可能如何。



但是那些年代的医学学生还有其它困难的穷情要学习。开处方就是一种非有不;T的仪式,它像是每天16小时真正工作的——种背景音乐。而真正的工作则是:第一,大夫要参加进来而且要接管起来;不论他是否能影响疾病的过程和结局。他却对此要负有责任。第二。大夫应该随时准备好,随请随到,直等到它结束为止。第三,这一点可能是医生最为重要的职责:他应该把过去已经发生的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都解释清楚。做好这三项任务,都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完成前两项任务需要有对一般人的强烈的好奇心和天生的丰富感情,这是难以具备、但对一个好医生却是不可缺少的。第三项任务是要有预测的本领、它需要学习,医学院所能提供的也只有这个方面。好的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大夫能做精确的诊断,而且对疾病的自然过程了解甚多、足以对预后(即以后可能如何)做出可靠的说明。在医学里、和科学有关的就在于这一点。使我父亲那一代人能做出诊断和预后的那些存储下来的知识,在20世纪初期还是得来不久的。



教学医院那时的组织和今天的差不多。只是其规模比如今巨大的医学中心小得多。医学院负责聘请所有的在病房工作的内外科医生,这些人都有医学院科室的学术头衔。哥大内外科医学院内科教研室的那位教授和主任,也就是罗斯福医院临床内科的主任,外科的那位教授主管外科的临床工作,小儿科教授负责所有的小儿病房,其他的也是这样。医学生在最后两年中,要到每——个临床部门轮转。实习大夫是从全国医学院毕业生申请者之中挑选的,当时教学医院录取的竞争和今天的一样激烈。在罗斯福医院的临床申请到一个实习大夫的位置,当时认为是为将来成功地在纽约市挂牌行医打了保票。在哥大内外科医学院的教师阵容里,有纽约市一流的内外科大夫,他们每天查病房,身后跟着一群医学生和实习医生。他们对年轻人讲解他们所知道的一切医学知识。通过这样的办法,实习大夫也有机会观察到医学的缺陷和不足。



我父亲做实习大夫时,在罗斯福医院内科工作的有位纽约医务界相当出名也相当自负的年长医生。在奥斯勒影响之前受教育的那一代医生有很多都是这样。这位大夫有个诊断高明的名声(他也很以此而得意),尤其对诊断当时纽约医院病房里常见的伤寒病特别拿手。他最重视并且也依赖舌头的样子,当时的医学普遍都信赖舌诊,而现在它已经完全成了莫名奇妙的事,并且也为大家忘怀了,这位名家自以为能够摸出舌头的明显差别,他查病房,基本成了查舌头。每个病人都把舌头伸出来,这位大夫用拇指和食指捏住,试试舌头的硬度有什么符殊的地方。就这样,从一个病床到另一个病床,一次次地诊断出来最早阶段的伤寒;过了一星期左有,发现果真是伤寒。这确实让大家惊奇。他仅凭借他的手,比伤寒玛丽更有成效地成为伤寒的传播者。



好大夫需要清楚地了解好的护士能做到什么。在我父亲使用的医学教科书里,谈到某种疾病治疗的那一节中,常是先有一段谈“良好护理”的重要性,其真正意义在于必须有“好护士”的护理。护士有自己的专业,自己的学校,以及自己的秘密。人们都知道护士要遵照医生的嘱咐行事。但一般说来,医生对护理了解太少,因此,医生的医嘱最多也不过只是“照顾病人”而已。护士了解怎样才能让病人感到舒服,让病人更有信心和希望,并且她们还懂得医院里的事情该怎样去做。



我母亲是在罗斯福医院学的护理。她从小生长在靠近康涅狄格州贝康福尔斯的一个又小又穷的农庄。她从来不和她的孩子谈论她的童年,但是我们零碎地知道,她的童年很艰辛。她五六岁时成了孤儿,由外祖父母和几个没有感情的姨妈扶养大。那个农庄是个严酷艰苦的地方,那些姨妈每个星期天带她去教堂,然后去当地的墓地记忆所有的家祖,像佩克吁,布鲁斯特呀等等,还有日期。姨妈说他们都是“五月花号”的后裔(我母亲不太相信,因为在康涅狄格州那个地区,每个人从小都受到了同一种教育)。当我母亲17岁能离家出走时,她离开了那里。她在布里奇波特坐上了一条船去了纽约,带着纽黑文一位家庭医生写给罗斯福医院一位同行的推荐情,说她是个性格坚强、聪明的女孩子,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护士。



父亲到罗斯福医院做实习大夫时,母亲早已从护校毕了业,并且升为一个病房的护士长。后来她又升任外科主任布鲁尔大夫的私人助手,这是罗斯福医院的护士在自己医院里的最高位置。布鲁尔大夫的行医使他常去长岛的许多庄园,母亲的任务是头一天先去那些地方,在那些家里为布鲁尔大夫第二天去做手术做好准备。手术多半在厨房的桌子上进行。那时候,有钱的人生病都住在家里,医院被看成是等死的地方。



母亲和父亲结婚后,她的才能几乎完全放到了家里。我记得父亲只为家里人看过几次病。当我们得了重病时,父亲一般都是请他在符利辛根的同行到我家来出诊。当时认为大夫为自己的家人治病是不太合伦理的。我们生了小病,多半就由母亲照料。



我母亲为父亲的成就自豪,自豪得可能使我父亲都有点不大舒服。但每当父亲遇到困难时,母亲对父亲的看法一定给他增强了信心。在家里,她和家里人谈起这些是直截了当的:你们的父亲不只是符利辛根,也不只是昆斯县,而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生。记得1920年代后期的某一年,父亲刚开始专心致力于外科,遇到一个特别棘手的病例——当地一位浸礼会的牧师得了严重的胆囊炎。一天晚上,父亲在符利辛根医院为他做了手术,几个星期后,牧师慢慢康复了。当他恢复健康又能布道时,他在讲坛上做了一次激励人的说教。第二天晚报头条登了一则消息,标题是:浸礼会牧师康复感谢上帝。母亲很气愤,不耐烦地用报纸拍打着腿,对我们说:“上帝那是真的!可这事和上帝扯不上,那是你爸爸!”



偶尔有些急症时,母亲跑到父亲的诊疗室去帮他的忙。诊疗室的门开了,我们可以听到父亲喊道:“格雷斯2”这时,我们就知道楼下一定有了严重的事:有人大出血,有人昏过去了,或者是有人需要父亲自己无法给予的支持。父亲的某些病人在诊治时间之后又回来找我母亲;时间一长,母亲自己也有了一个非正式的不收费的“门诊”。



一天夜里,父亲被找去急诊,回来时带了个婴儿。他是去符利辛根一位者住户家里,去时那家的祖母正想用枕头把一个韧生婴儿闷死,婴儿是几分钟前那家的一个未婚年轻女儿生的。母亲照料了这个婴儿几天,想方设法与那家人商量,希望他家能接受这不幸的事件。但最后,孩子还是送给了我母亲的朋友,纽约育婴堂医院的修女。后来,我知道在父亲行医中,这种事曾发生过几次。母亲是在基督教的原旨教派影响下长大的,一次,她告诉我,她非常惊讶:育婴堂医院的天主教修女是她所见过的最好的护士。



一天早上、父亲还未回家开诊,一位未婚的中年女钢琴教师来就诊,她充满幻觉,十分狂乱。母亲管起了这件事。这个妇女住在城的另一端,母亲每天两次带提盒送热饭去看她。根据我母亲的叙述,她得的是急性的严重精神分裂症。如果不是我母亲坚决要以她自己的办法来处置这件事,那么她一定会被送到布列维或布莱克的精神病院去。有好几个星期,gp位钢琴教师拒不开门,只隔着门和我母亲谈一下她的情况,母亲就把提盒放在门口,我母亲走后,她再把饭拿进去。就这样持续了几个月。后来,她康复了,又重新从事她那有成绩的工作。而这一切,都是在悄悄中进行的,城里的人只知道这位音乐教师在家里“有点不舒服”,而我母亲只是到她的寓所“看望看望”而已。
四、1933年的医学





我被录取为医学院学生的情况在今天是决不可能的。那时竞争不那么激烈。我大学同班有400人,想学医学的人(大多数是医生的儿子)还不到30人。那时也没有特别的课程要求,唯一的条件是必须学过基础物理学和两门化学课;那时也还没有创造出“医预”这个名词。我在普林斯顿的成绩是中游偏上。我15岁进了大学。在中学我是个很出色的学生;可是进大学后,我变得鲁钝、懒惰起来。在需要真下功夫的那些课程中,我只能是中等,或低于中等。只是到了大学四年级,我大胆地选了斯温格尔(swingle)教授(他刚发现了肾上腺皮质的一种激素)的高级生物学课程后,才变成一个比较敏锐的学生。但是在那时,我在班上属于“中不溜儿”的地位已经牢牢地确定了。如果在今天,哪个医学院也不会录取我,也许只有加勒比的某个私人医学院会收我。



我进了最难进的哈佛,靠的是运气,但我猜想也靠了提携。细菌学教授津泽(Hans z5nsser)和我父亲在罗斯福医院一同做过实习大夫,并且也很爱慕我母亲。1933年冬,我去波士顿面试,院长秘书让我去找津泽博士谈话。那次面试的时间最短,但是依我看却很令人满意。津泽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像是在考察一件标本,然后说,我父亲和母亲都是他的好朋友;又说,如果我想进哈佛,他会设法帮忙,但那是因为我的父母,而不是因为我;他脾气很好,但这一点却让人很清楚。他让我明白,那是有些照顾,可是并不都是由于个人。



我所受的医学教育,和我父亲所受的基本相似。从父亲学医的那时以来,很多细节已经改变了,尤其是医学科学中有关疾病机制的那些方面。生理学和生物化学变得复杂得多了,在1930年代初期,微生物学和免疫学已经改变了我们对一些重要传染病病因的理解。但是学习这些课程的目的却比30年前还要保守。教的是识别各种疾病,它们的分类、症状、体征、实验室表现,以及怎样做出正确的诊断。疾病的治疗是课程中最不重要的部分,甚至几乎完全略掉了。在二年级是有药理学的课,大部分是讲少数日常用药的作用方式,如阿司匹林、吗啡、各种泻药、溴制剂、巴比妥类、洋地黄和少数其它药物。当时流行用维生素B治疗震颤性诺妄,后来又放弃了。给了我们一本袖珍《实用药物》,大约100页的样子。我们在三年级到教学病房和看门诊时,都把这本书放在白大褂里,但却不记得教我们的哪位老师提到过这本书。我也不记得在医学院学习的那4年里,除了外科医生之外,还有谁对治疗有过很多讨论;而外科医生的讨论,主要是处理外伤、引流或切除受感染的器官和组织,以及在有限的程度上谈论切除癌瘤。



训练我们要从事的医学主要是奥斯勒(osler)的医学。我们未来的工作是诊断和解释。解释是医学的真正工作。病人和他的家属最渴望知道的,就是他得的病的病名,如果可能,还想了解它是怎样引起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以后可能会怎么样。



能够成功地做出诊断和说明预后,被看成是医学的胜利;的确,那是医学的胜利。它是来自对大量病人几十年长期的认真、仔细、艰苦的观察;是来自发表了无数描述一种又一种疾病的临床细节的文章;说得更科学些,是来自将临床表现与肉眼和显微镜下的异常联系起来的工作,这是几代病理学医生的贡献。到了1930年代,我们以为我们已经认识了可能认识的一些主要的临床疾病,如梅毒、结核、大叶肺炎、伤寒、风湿热、丹毒、脊髓灰质炎(婴儿瘫)等。对已知的各种肿瘤细致地分了类,并且也能较准确地预计存活期。来了心电图,使原来诊断心脏病相当的准确性更提高了一步。神经病学已经有了在神经系统各处为疾病过程定位的办法。学到这些后,我们就能得到医学博士学位;在我们的实习大夫和住院大夫期间,再去学习对疾病实际的日常处置。



在医学院二四年级时,我们也开始知道一些使我们忧虑的事,但大家都不怎么去谈论它。在波士顿那些大教学医院,如彼得·本特·布里格姆(Peter Bent Brj8ham)医院、麻省综合医院、波士顿市医院、贝思·伊斯雷尔(Beth lsrael)医院,在这些医院的病房里,我们逐渐明白了:我们对真正有用的东西了解甚少;我们虽然繁忙地对疾病进行分析,但却无法改变它们大多数的进程。表面看来很有学问的医疗专业,实际上却是个十分无知的行当。



关于这个问题,有些是我们的临床教授教给我们的,但更多的是我们在夜深之后互相议论时懂得的。每当有人间我(偶尔有人这么问)哈佛的哪位教师对我的学习影响最大,我再也不到那些显赫的名单上找名字了。在事过多年的今天,我记得的是同班学友的影响。我们互教互学,我们甚至在全然不知如此重要的这个教学过程正在进行的时候,已经互相确定了将来的事业。现在我已经不像过去那样急切地感到有必要改革医学课程的安排了。今天让我焦急的不是课程的安排顺序,而是课程塞满了讲课、讨论会,要记住太多的资料和事实,以致于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为将来的事情互相启发。



在医学院的第4年,要求在内科做3个月的病房见习医生,这是看清医学真正面目的最为重要的时期。我申请到伊斯雷尔医院做见习大夫,部分原因是布鲁姆加特(Herman B1umgart)教授的声望,部分是因为我的几个好友都要去那个医院。跟着布鲁姆加特大夫巡查病房是一种智力上的享受,而且对人的气质也有帮助。跟着他在伊斯雷尔医院的那圆形大病房里,从这个床查到那个床的过程中,我对医学的无知的忧虑减少了。在那以后,我只遇到过三四位能和他媲美的。他身材瘦长,动作迅速,而且智力高强,看来既严肃又和善。他有一种天赋,能在走向一个新病人床前的时候,几乎立即感知到问题是否严重。他似乎是在依靠直觉。有时,随他查病房的那些医生感觉不到有什么需要特别扭心时,他却极度警惕起来,变得极为注意,让住院大夫报告病历中的每个细节,然后走近病床。让病人回答他的一些问题,最后开始为病人查体。亲眼目睹一位体检诊断大师做全部身体检查是一种美的享受,像是欣赏一位著名芭蕾大师跳舞或大提琴家在音乐会上演奏一样。布鲁姆加待检查得很迅速,再向病人询问一些问题,然后把我们带到病房外面的走廊里去讨论,这时他做出诊断,有时就是一纸死亡预告书。在这之后又回到那个病床旁,和病人简短地谈谈私事,我们几乎听不到他说些什么,但显然是安慰病人,然后又巡视下一个病床。这3个月,我每天上午和布鲁姆加待密切接近3小时,就我所知,他从未出过差错,一次也没有。可是我记得有三四次他给病人做了诊断之后,认为可能要做点什么去改变那些疾病的过程,每一次都是要请外科大夫做点什么,例如切除甲状腺的一个结节,切除胆囊,或者切除肾上腺的一个肿瘤。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要让那些疾病自行走完它自己的过程,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在波士顿其他医院的病房里,医学生和实习大夫每天都围绕在像布鲁姆加特那样各有自己特点的其他医学大师的四周。



被士顿市立医院是市内最大的医院,是为波士顿市穷人设立的医院。它分为5个临床部分,两个部分的工作人员是哈佛医学院配备的(正式称为临床二部和四部),两个部分是塔夫茨医学院的,一个部分是波士顿大学的。哈佛的那些最引人注目的主任聚集在这个市医院的病房里,他们是被1920年代建立的桑代克(Th。rndlke)纪念实验室吸引到这里的。这个实验室位于医院的底层,是一个独立的研究所,有坡道和地道,和各个有教学病房的大楼相连通。桑代克实验室是皮博迪(Francls weld Peabody)医生创建的,到现在,波士顿仍然怀念他,认为他可能是哈佛医生中最杰出的一位。皮博迪认为研究人的疾病,不能只靠在病床旁边进行观察(到那时为止,医生的研究工作大多数是这样进行的),也不能单靠大学实验室的研究;他相信建立一个直接与病房相连、设备齐全的研究所,包含能对各种有苗头的问题进行研究的多种实验室,才最可能把医学推向前进。



皮博迪还负责了桑代克最初的人选。1937年我刚去的时候,人才阵容是惊人的:因发现肝脏提取物能治疗恶性贫血、已经获得诺贝尔奖的迈诺特(George M1not)、发现了恶性贫血是由于缺少什么物质的卡斯尔(W1115am castle)、基弗(Chester Keefer)、韦斯(Soma welss)、芬兰德(MaxlwellF5n—1and)、丁格尔(Joho DZngle)、斯特德(Eugene Stedd)。他们每人都主持一个实验室,都在病房教学生,并且为从全国各处教学医院来进修二至三年的年轻大夫提供研究方面的训练。桑代克研究所是个绝妙的实验,它成了其它医学院重要科室的样板,在当时只有纽约的洛克菲勒研究所的医院能和它媲美。



芬兰德建立了传染病科,并且在那时仍然主持着它的工作。他和他的助手完成了用抗肺炎球菌血清治疗大叶肺炎的大部分最终的工作。里德(IJederle)制药实验室送来新的兔抗血清,他们就进行试验。后来,芬兰德实验室成了在临床上鉴定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以及后来50和60年代随之而来的各种抗生素疗效的全国中心。早在1937年,医学已经在演变,演变成依靠真正科学的一种技术。变革的迹象已经有了,但是不太容易看得出来,因为还有大量我们除了在一旁观望之外而丝毫无能为力的病人。但是毫无疑问,变革就在那里。用艾立希的606可以治疗早期梅毒,最后还可以完全治好;这种治疗需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几个月,有时要好几年。如果在这种病的晚期,在中枢神经系统和大血管已经有了严重损害时用606治疗,效果就很少令人满意。但是如果病还在早期,在一期的下;府和二期的皮肤疹时用药,人体内造成梅毒病的螺旋体就会被杀死,血清的瓦氏反应也能逆转为阴性。这项治疗既困难又有一定的危险。606这种药含砷,副作用让人胆战心惊。(我想今天的食品与药品管理署或其它管理机构不会通过或引进这样的治疗药物。)但是它对许多病例有效,并且向未来发出一个强而有力的信息:杀灭一种浸入组织和细胞内部的微生物,而不破坏那些细胞,这是可以做到的。用化学药物治疗传染病已经位于前方,我们应该对此有所理解。



那时,免疫学开始成了一种实用科学。由于20年前艾弗里(Avery)、海德尔伯格(Heidelberger)和戈贝尔(Goebbel)开创的基础性研究,那时已经知道肺炎球菌外部包着的英膜里,有多种特异性碳水化合物(糖类),这些糖类能激发产生极其特异的抗体。30年代中期,有了用来治疗常见类型大叶肺炎的兔抗肺炎球菌血清。制造这种血清很困难,花费很大,而且有时能够在已经因感染而虚弱的病人身上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但是这种血清也彻底治好了许多病人。以前一定致死的恶性贫血,这时用肝脏提取物能奇妙地治好了(很久以后才知道,那是由于肝脏提取物内所含有的维生素B12)。用班庭(Banthg)和贝斯特(Best)分离制备的胰岛素可以治疗糖尿病了——至少能降低血中的糖、能矫正引起糖尿病昏迷和死亡的体内酸性物质太多(酸中毒)。糙皮病是南方农庄贫苦大众常见的致死性疾病,可以用戈德伯格(G01dber9er)发现的复合维生素B(后来证明是烟酸)治好了。用抗白喉杆菌毒素的疫苗能够预防白喉了,如果已经发生了白喉,用白喉抗毒素也能多少有效地治疗它了。



当我在波士顿市医院做实习大夫时,这些事情都已经有了,但它们似乎只像是些小进展。在漫长冬季满病房的那些严重疾病。仍然是些毫无治疗办法的传染病。



对生命最大的两个威胁是结核病和三期梅毒。当时大家惧怕这两种病的情形就像今天对癌症的恐惧。对于结核病,除了等待它自行结束,希望身体本身的防御能力能最终把结核菌控制起来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办法。有些病人用向胸腔(胸膜腔)内注入空气,或切掉肺外的几条肋骨,使有病的肺瘪缩下去的办法,有了些好转,还将一些时尚加到治疗之中,例如山区疗养、新鲜空气、日光浴、有营养的食品等。但是对于大多数病人来说,尽管用了各种办法,结核还是要走完它那持久而又使人虚弱的过程。三期梅毒甚至更糟。精神病房住满了由于“麻痹性痴呆”这种再也不能好转的疾病造成的疯顾病人。有人认为发热疗法能有所稗益,但它很少能使病真正痊愈。科伯恩(corburn)发现最常引起儿童致死性心脏病的风湿热,是由溶血性链球菌造成的;唯一的治疗药物是阿司匹林,但它只能解除该病的关节疼痛,对心脏的病损则无能为力。1937年,波士顿市医院病房里的传染病,大多数除了卧床休息和仔细护理外,没有其它疗法。



这时来了磺胺药的爆炸性新闻,这是医学革命的真正开始。



我还记得,l937年波士顿最初治疗那些肺炎球菌和链球菌败血症的病人,出现的情况几乎令人无法置信。那些垂危的病人,如果不去治疗,定死无疑,但在给了那种药之后几小时,病人就表现好转,一两天病人就完全好了。



我认为,对这些非常事件感受最深的是实习大夫。较年长的医生同样惊奇,但还从容地对待这种新鲜事物。但对于实习大夫,却是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我们受的教育是要从事一种职业,而我们意识到当我们正在步入这个职业时,它本身却发生了变化。我们知道工业上正制造在分子上有些差别的磺胺药,我们也听说过可能会有青霉素或其它抗生素;我们在一夜之间相信将来什么都能做到了。医学这时已经启程,而且飞奔起来。
五、1937年的实习大夫





在我从医学院毕业后所担当过的所有职务中,使我得到最大收益的是做实习大夫。说收益可能是用词不当,因为实习大夫根本没有工资。医院给住处,管吃饭,还给浆洗白制服〔白大褂);工作时间是每个白天,而且是整个白天;每两天值一次收病人入院和急诊的夜班,而且是整整一夜;根本没有周末这回事。那些时间都是扎扎实实的工作时间。一到晚间,尤其是在冬季,实习大夫忙得甚至比白天还厉害。



我现在对实习期间的记忆因为时间已久而有些迷膜,而且混杂了对其它一些职务的记忆,但是我没有记错,也不是把实习的经历戏剧化,它真是最好的时刻。



没钱花不是大问题。在波士顿市医院哈佛临床实习的大夫没有已婚的,从来也没有。很可能已婚的人只是因为结了婚就被录取委员会排除在外了。也不需要什么零化钱,因为根本没有时间去花钱。但是无论花不花钱,实习大夫都有一个挣零用钱的可靠来源:实习大夫是主要的输血供血员,每品托(约500毫升)25美元。每个月输两三次血就能让我们富富裕裕。还不只如此,麻省1937年定了条法律,每次供血都要给供血员一品托威士忌酒;在波士顿市医院,那一品托是“金婚”牌的。



实习分为6个阶段。每个阶段3个月。实习的人自动地在那个等级王国里升迁,但从这一级升到下一级却像是很大的飞跃。刚来的被称作“低年”(Junl。r),也叫做“学生”(Pup)。他的时间都花在收集血、尿、粪、脑脊液、痰,有时还有胸水等标本上,并且做那些实验室的检查——所有归他管的那个病房30个病人的工作。日子是没有完结的;那是长达24小时的历程,要设法完成高年大夫的吩咐。第二阶段3个月是门诊实习大夫(Extern),有两项主要任务:每天早上去门诊,大多数时间坐在桌子旁边聆听那些愿意到市医院门诊的老年病人的倾诉。他们之中只有极少数有急病;有很多是几星期以前出院的病人,回来进行复查的;有些是慢性病的患者,如糖尿病、关节炎、高血压,以及轻度的心力衰竭。门诊实习大夫的另外半天要回到病房做治疗,譬如向静脉内点滴生理盐水,输血,注射胰岛素或肝浸出液,以及注射抗肺炎球菌抗血清。第三个3个月要去街对面的一个大房子,称为南院病房,所有接触性传染病患者都在那里接受照料;有几百个病人,多数是孩子,息有白喉、百日咳、猩红热、水痘、麻疹和小儿瘫等疾病。这里的工作和普通病房里的一样,只是花的时间要多,因为必须穿消毒的隔离衣,戴消毒的手套和口罩,而且从一个床到下个床时,要更换这些衣物。



最后那9个月里包含着对前几个月的奖励:不用执行别人的医嘱,自己有了开医嘱的权力。这些“高年”(senior)负责收病人入院,写病历,做体检,决定吩咐做哪些实验室检查和治疗。



再高的一层是助理住院医生(Assistant House Physician),他管着那些高年实习大夫,还在值班的大部分日日夜夜里到外科、神经科和精神病科去应会诊的要求。位于这个王国顶颠的是住院医生(House Physician),他的地位和权力与今天的总住院大夫一样,只是那时只要任职15个月之后就自动地成为住院医生,而今天的总住院大夫却是在四五年之末由竞争的那些人里选出的一个。



穿着白大褂的那些主治医生,一天到晚穿行在连接皮博迪大楼(哈佛两个临床部之一的第四部就在这里)和他们的实验室和办公室的桑代克楼的坡道之间。他们早上10点来这里做例行的查房,和那些实习大夫、医学生在病床间巡视约两三个小时。在下午的其它时间再回来,并且常常一直呆到夜晚,看望他们特别感兴趣的有严重问题的病人。



病房都是长方形,房顶高高的,靠边摆着30张床。到了冬天,每个病房都再加30张帆布床,把屋子填得满满的。床排成两排,一直排到房子的中心。冬天查房比夏天费的时间多,部分是由于重病的病人多,但也由于跟在后面的医生和护士,在挤满了所有空间的病床和床头柜之间走动,所必然带来的困难。



在每个病房的一头都有一个单间,至少在理论上是保留给那些濒临死亡的病人的。但实际上,它被有诣妄的病人占用了,这些病人在夜间的喊叫使其他病人无法入睡。等待死去是在大病房里进行的;每个白天,每个夜晚,都有这种事情。每个病床四周都有些柱子,文着一些带有金属环的白色椎幅。当病人需要做体格检查时,或者濒临死亡时,就把帖峻拉上,把病床遮挡起来。当某个病人死了,将尸体移出病房都有一种仪式,所有的新病人都很快熟悉了。护士长从病房的一端开始很快地挨个病床走过,把床前面的帖峻拉上。你只要在那座房子里,你就会听到帐幅金属圈“n9”、“咱”的声音,一共29响,然后载着尸体的担架车就滚动着离开了它那个四方形的小空间,沿着病房,进入电梯,下到太平间去。在病房中心帆布床上的那些病人,则用活动屏风隔开。病房里的每一个人都懂得这是在做什么。这样做并不是为了伯触动活人的感情,而是为了刚死去的那个人的安宁隐情。



认为不需要把大病房隔开,因为这样病房护士随时就能看到所有的病人。那时,维持医院里公共病房的经费很少,只有住在波士顿私立医院的私人病房的病人,才出得起单问病房和特别护士的费用。但是在公共病房里的病人很少抱怨:他们很快互相结成朋友,已经好转可以起来活动的病人,走到邻近的床旁,友好地闲谈,为病得不能自理的病人喂饭。



在那些病房里所做的事情中,大部分只是住院监护。病人进来的时候几乎都病得很重。在波士顿市医院你根本不用为了住院而去急诊室,除非你感到自己的生命已经危在旦夕。一旦你住了院,用带轮的担架把你推过医院的地道,上了电梯,到了病房,事情就变成了让疾病以此种方式或以彼种方式去完成它的旅程了。要是说住在病床上有点不一样的话,那差别多半是由温暖、住处、食物、关心而友善的照料,以及提供这些条件的护士无可比拟的技能造成的。你是否能活下去,那要取决于那个疾病本身的自然过程。医药没有任何关系,或者关系甚小。



但是,所有的那些医生都忙得要死,整天整夜,做完这事,又做那事,设法来应付。大部分的气力都是为了保证没有漏掉什么,保证诊断确切无误,并保证这个疾病不属于有真正有效治疗的少数疾病之内。



是有少数这种可以治疗的疾病。每当辨别出是这种疾病的时候,它们就成了病房里的紧急事件。



员常遇到也是需要实习大夫做既艰巨又紧迫的工作的疾病,是大叶肺炎。从晚秋到早春是肺炎的季节。为了保证不让某个病房或某个实习大夫因这项工作而负担过重,定了一个办法,称作“肺炎计数”。从急诊室就把肺炎病人依次分送到哈佛、塔夫茨和波士顿大学的病房去。如果某个实习大夫深夜之际突然来了4个大叶肺炎的病人,他就会被弄得焦头烂额。但是他至少知道,其它病房里他所有的同伴都处于同样的困难境地。诊断常常是最简单的部分:病人告诉你,他突然发冷发热,咳嗽,痰里有时带血,胸部有一边疼痛。检查身体的时候,用手指在肺有病的那个部位敲打(叩诊)时,会发现有浊沉的声音,把听诊器放在那个部位上,还能听到呼吸的声音有很特别的改变。有了这些材料,你就能做出预言。如果病人年轻,后果容易预测:急剧的病情要持续10到14天,每天都有高烧,胸部疼痛和咳嗽会加重,在这个时期之末可能会有虚弱和衰竭的表现;这时,突然像在一场雷雨后出现了耀眼的阳光那样,出现了一个人类疾病中最为奇妙的现象——骤然好转(骤降)。患病两星期后,在似乎越来越接近死亡的某一天,在几个小时之内,病人的体温认42度骤然降到了正常。同时,病人会出很多汗,还会说感觉到好多了,并且想吃点什么。病就这样结束了。所有这一切,都有很好的解释。我记得在那个时代,对进程能做出合理满意解释的疾病也只有大叶肺炎。它的病源是成对的球形细菌——肺炎球菌,革兰氏染色能把它染成深蓝色。这种菌的外面有层膜,称为英膜,里面含有一种多搪(一种碳水化合物),这种英膜的多糖使这种细菌有侵袭的能力,并保护它免于被病人的白血球吞食和杀灭。总共有40多种肺炎球菌,每一种都有自己的一种英膜多糖。这场即将进行的厩杀,开始时是肺炎球菌侵入到肺的那些小泡(肺泡)的腔内,在那里繁殖出来的肺炎球菌的后代向四周播散,直到整个一叶肺都由于堆满了纲菌和此时尚无能为力的白血球而变得坚实了为止。有时细菌进入了病人的血液,发生了“血液中毒”的败血症。这时,约在第10天,病人动用了自己的一种有效抗体,这种抗体在化学上设计得只和那一种肺炎球菌的多糖分子完全密合。这时,血液里有了很多的循环抗体,足以把所有的那些糖全部封固起来,肺炎球菌就败下阵来。肺炎球菌一旦被抗体结合,马上就被白血球扫荡,杀灭,病也就过去了。这个情况就是骤降——体温突然下降,大汗,食欲恢复,瞒杀到此结束。



我们知道有几种情况能改变力量的对比,并且改变了紧急感。有些种类的肺炎球菌的毒力比其他菌种的大,需要迅速治疗。嗜酒者得了这种病之后,比一般人容易发生败血症和重骂的感染。孕妇容易患本病,而且死亡的机会也大些。对老年人,危险性最大。



治疗的办法和我们所知道的病的发生道理相适应:向静脉里注射对莱一种肺炎球菌多搪有特异效果的抗体。桑代克实验室有大多数已知种类肺炎球菌的纯化免抗体。实习大夫首要的紧急任务是弄清肺炎球菌的类型,从而使用恰当的血清。弄清的办法是利用其中常有大量肺炎球菌的痰标本。你只要向一小点痰里加上各种抗肺炎球菌血清,然后用亚甲蓝染色,如果用的血清恰当,一对对肺炎球菌外面的英膜就肿胀起来并染成深蓝色。如果树;运气好,有个合适的痰标本(唾液没有用,它必须是真正咯出来的痰),而且手头正好有合适的诊断用血清,你就能在几分钟之内做出诊断,并且给芬兰德大夫的实验室打个电话,请他们供给所需要的治疗用血清。如果运气不好,你就得等;两天之内血液的培养可能长出肺炎球菌,然后你才能为它们分类;你也可以把痰标本注射到小白鼠体内,如果痰内有你未能查到(漏过)的肺炎球菌,它们就会在几个小时内在小鼠的腹腔里生长起来,你可以用那种办法去查它的类型。不论用哪种办法,实习大夫必须弄清菌的类型。如果没有把这个任务完成好,根本不要想上床。治疗要根据确切的答案,其它的答案都没有用。知道是大叶肺炎的诊断是不够的,知道细菌是肺炎球菌也不够,你必须弄清它是I型,还是II型,或其它什么型,否则就完全没有办法去治疗它,只有等待那个疾病走完它自己的路程,此外你什么也做不了。



可是一旦知道了菌的类型,治疗就成了拿手好戏,这是实习大夫所掌握的唯一的一种真正可以治好疾病的方法。



知道了类型,得到了恰当的兔血清,实习大夫就成了本领高强的人。向静脉里非常缓慢地注射那种血清。如果起作用,它就在一两个小时内发生效力。体温下来了;几个小时之前痛苦非常的病人,这时可以安详熟睡了。



虽然并非总是如此,但是常能成功,所以值得为它付出巨大的努力。上级大夫判断一个实习大夫,更多地是看他这类工作的成绩,而不是其它素质。如果你对大叶肺炎病例处理得当,就可能有个好前程,如果不好,就没有。



第二种甚至更需要思想敏捷和确切行动的急症,是糖尿病昏迷。如果能及早发现,并且迅速采取行动,实习大夫就一定能挽救生命。但如果拖延了时间,错误地估计了使用胰岛素和静脉内给液体的迫切性,病人则可能死去。治疗昏迷是要把所有的协助者和指导者都请来的情况之—’。高级的主治大夫从桑代克穿过坡道跑来了,从宿舍里叫来了医学生、住院大夫、各级实习大夫都集中到病床旁边,共同弄清那些细节。



急性心力衰竭也是一个。要做属于三种技术的三件事,它们并不总是有效,从来也不能根治,但如果进行得当,却有近似魔术般的力量,偶尔能把一个看来要死的病人挽救回来。第一是放血,迅速从胳膊的静脉里抽出500毫升血液。只用这个办法就能减轻心脏对付静脉血的负担,从而会减轻呼吸困难。第二是使用毛地黄。给药需要逐步地,而且要极其小心,用加强心脏肌肉力量的粗制毛地黄叶子的制剂(当时只有这种),用量要足够,但又不能过多,多了能造成中毒——这是老主治大夫们很早以前就掌握了的一种技巧。很不容易自学掌握,有点像烹调。第三是氧气。由放到床边的钢瓶(氧气罐)供氧,如果有个氧气帐子,就用它给氧,否则就用胶布条把一根管子固定在鼻孔里。



然后就是梅毒。梅毒从来不是治疗上的急症。当它到达了它的这个或那个危及生命的时期(例如主动脉因梅毒造成的膨肿——动脉瘤——快要破裂了,或者脑子因梅毒破坏,人已经痴呆了),这时已为时过晚,已经毫无治疗的办法。能采取行动的时刻,能敏锐地辨认它,做出诊断的时刻,是在它的初期。实习大夫一想到即将做些什么,心里就发休;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给予砷剂、汞剂和钮剂,还要担心由于这些治疗而破坏肝脏。过去在波士顿市医院,你必须在诊断为其它一些疾病之前先排除这种被称为“最大的学样者”(学样者是指其表现可类似其他病——译者)的梅毒病。常规地要查查有没有阿一洛氏瞳孔。分两步很快地查:先用你的手电照照病人的眼睛,看瞳孔是否收缩,然后你将手指从远处移向病人,去接近病人的眼,让病人注视移近的手指,这时,看他的瞳孔是否因调节而缩小。如果在第一个试验中它不缩小,在第二个试验中缩小,你就得出了诊断:神经梅毒。我猜想现在的一个繁忙的内科大夫一年也不过能见到一个阿一洛氏瞳孔。阿一洛氏瞳孔已经消遁了,至少目前如此。现在当然仍有梅毒,而且由于现在的性解放,梅毒可能比在过去任何历史时期的社会里都多。但是现在它已经很容易在一期和二期的时候就被治好,只有极少数病人进入那毫无救药、导致死亡、损及脑髓的第三期。这不是医学这个行业的功劳,至少不能都算是它的功劳。这项在公共卫生中完全应该赞许的成就,极其可能是糟糕的医疗造成的,是对那些像咳嗽、头疼脑热等小毛病溅用青霉素的结果。引起梅毒的病菌螺旋体已经处在全国性的青霉素气雾的包围之下,它很少能有机会挣扎出去,引起一个下府(一期梅毒的表现)。梅毒性麻痹性痴呆和脊髓密是过去实习大夫重大的棘手问题;现在它们已经没有了。在波士顿,今天的临床见习医生再也不去查阿一洛氏瞳孔,也不再让病人闭眼双腿并拢站好,看他是否晃动或摔倒(表明有脊髓梅毒),也不再让病人复述“愿上帝赐福麻萨诸塞州”(当时是这样教的我)了。在1937年,如果一个病人虽然说不好这句话,但还能过得去,他就是患了精神分裂症,如果他结结巴巴邮嚷不出来,他就是患了梅毒性麻痹性痴呆。



在l930年代,波士顿有很多酗酒的人,市医院为他们单打个特殊的病房,约有40个床位。每天夜里都从急诊室送来三四个震额性诣妄的病人。这是实习大夫生活中见到的一种极为悲惨的景象:一些震震颤颤、满是幻觉、暴躁而又神经错乱的男人。危险的是高热。有些这样的病人体温突然升高到43度以上,然后在一阵严重的休克发作之后死去。治疗的办法是用副醛(三聚乙醛),大量口服,有时也向臀部的肌肉内注射,用的药相当多,几乎用到能造成麻醉的剂量。有发热的时候就用冰袋,还用大量维生素B和肝提取液。但是谁也不能肯定这些东西是不是有好处。对震遁(震额性诣妄的简称)就是这样,我们见到很多因此死亡的病人。



皮博边大楼有个工作中心,那是顶楼上的实验室,那里有显微镜和其他一些设备,用来做血细胞的计数和血的沉降速度测定。每天早上,成排的大便、小便等着“低年”实习大夫去检查,还有为培养血液、胸水和脑脊液的温箱。如果要做比较复杂的化学试验,例如血液里的糖、胆固醇、认为对诊断肝硬化有所帮助的几种不正常的血清蛋白,以及检查血液中的非蛋白氮(肾有衰竭时会升高),抽出的血液标本就由实习大夫送去医院的中心诊断实验室,那是在邻近的一个大楼的地官子里,占有几个小间。那些比较复杂的细菌学检查,特别是诊断脑膜炎、肺炎和败血病的细菌学检查,都由桑代克的某个研究实验室去完成。



皮博迪的实验室是实习大夫和医学生汇集的地方。靠近门口里面的桌上放着一个很大的记录本,上面记载着楼下那些病房里所有病人的姓名和初步的诊断。不断有人匆忙地从门口进进出出,手里拿着成架的试管,胳膊下夹着参考杂志的人们互相碰碰撞撞。



皮博迪有一个秘书,坐在靠着这个实验室的一间小办公空里,她把每天出院的所有病人的详细病情摘要用打字机打出来;对死亡的病人则更要仔细详尽。每个星期五的下午,住院大夫和主治大夫都要和医院里的某个病理大夫会面。仔细检查死亡病人逐日的记录,寻找差错。



在我做低年实习大夫的头一个月里发生了一起最为严重的差错,可能是我亲身遇到的最严重的差错。有个年轻的黑人音乐师入了院,病史说他上个星期有过严重的发冷发热。那时正是肺炎的季节,高年实习大夫怀疑他是大叶肺炎,但是体格检查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要我在为他取血做常规血球计数时,弄点痰的标本。他迷迷糊糊地想睡,情绪淡漠,不咳嗽,也咯不出痰来。我拿着盘子接着去取单子上列着名字的其他住院病人的血标本,然后在接近中午的时候,回到楼上的实验室里去做那些检查。他的血色素低得惊人,我给病房挂了电话,告诉说这个病人有重度的贫血。然后我就检查他的血液涂片。我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的血片:几乎每一个红血球里都有染成蓝色的小体,看上去和教科书里疟疾的图完全一样。血液病医生穿过坡道来看了一下,然后就到下面的病房去取他们要的血液标本。很快,大家都来了,所有的住院大夫,所有的主治大夫,所有的医学生。似乎波士顿的人从来没有见过疟疾似的。



后来,我们有些明白了。这个病人承认有海洛因瘾,常去一些集会,在那里轮流共同使用一个针管和针头。在这些人之中,一定有一个是这个病的来源、可能是从城外来的一个人。



整个下午,来这个病房看这个病人的人络绎不绝。病人越来越嗜睡,刚到晚上他已经深度昏迷,不到一小时就长眠不醒了。他得的是最恶性型的疟疾,有疟原虫寄生的红血球聚集到一起,堵塞了脑内的小血管。如果他没有引起临床上那么大的兴趣和强烈的注意,在那天早上刚做出诊断之后立即给他奎宁,他就有可能活下去。在市医院的病房里,治好一个病,或挽救一个生命的机会,并不经常惠顾。这一次是来了,但又走了。那位住院大夫回到自己的屋里,拿来奥斯勒的《内科学》,翻到疟疾一章。他大声地对聚集在场的实习大夫和住院大夫读了起来,头一句话的大意是:如果一个医生让一个疟疾病人在没有服用奎宁之前死亡,就是他的医疗事故。



临床四部把自己看成是波士顿市医院内最好的单位,是波士顿城所有教学医院最优秀的精华。我们说自己是铁打的汉子。夜间,皮博迪顶楼实验室的灯光从来也没熄灭过,住院大夫和实习大夫从来都不睡觉。过了一阵子,我们设法谈明白,并且从深深的犯罪的感情中解脱出来,而略微松了口气地只感到十分丢人。我们大家都自我安慰:脑性疟疾常常进展极快,用多少奎宁都没有多大效果。但是那个印象却无法抹掉:那一群穿白制服的大夫在那个极其使人感兴趣的病人床旁走来走去,抽取血液。讨论来,讨论去,但是在末尾,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那真是哈佛的一个不幸的日子。
六、水蛭、医生和其他





几年以前,我跌跌撞撞,闯到一个美妙的知识领域——比较语言学——的边缘。我记不清是在什么情况下,我注意起为什么把医生称作LGech,同时也将医生使用了许多世纪的那种虫子(水烃,蚂蝗)称为IJeech。先出现的是哪一个?是医生IJeech,还是水蛙IJeech?



在那本美妙的《美国传统字典》(American Her5t明e Dictionary)里,有个50多页篇幅的印欧字根附录,大部分根据的是波可尼的印欧语言字典(Pokorney,Dictionary of Indo—European Languages)。我妻子为我的生日在纽约的书店里找了很久,在一个珍品店里找到了一本波可尼的书。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有所进步。



语言的发展可以和生物物种的进化相比拟,当然要看你愿意怎样扩展你的比拟。在这两方面,头一个员为深奥却又显然是难以回答的问题是:最初生命是怎样起始的?人类最初的语言是个什么样子?



在这两方面都有化石或类似化石的东西作为印记,可以让我们追寻到接近其原始的时候。最初的生命是原核生物,它们的大小和样子都像细菌:在年代为35亿年的岩石上,毫无疑问地有成行的球形细菌和杆状细菌的印痕。在后来的25亿年里,类似的生物成了这个星球上生物的总体,它们或营游离自由的生活,或更多是在“藻毯”中聚在一起成为极大的集落。这些生物后来变成了化石,成了奇特的地质结构,称为迭层结构(Stromatomes)。只是到了后来,可能是在10亿年前,原核生物的藻类向地球的大气中排出了足够多的氧气之后,有核细胞才得以形成。为所有的有核细胞的细胞浆提供氧化能量的线粒体,使植物细胞利用太阳的能量来制造氧和食物的叶绿粒,这两种小体都是细菌和蓝藻的直系后代,都和我们这些其它的生物共生了将近10亿年。



人类语言的“化石”当然要晚得多,而且只能用比较语言学的间接办法去研究,但是它们却是的确存在着。大家最熟悉的印欧语根和原核细胞所处的位置相当,它是大多数西方语言和某些东方语言的鼻祖,例如梵语、希腊语、拉丁语、所有的斯拉夫语,以及日耳曼语、赫梯语、吐火罗语、波斯语、印度语以及其它一些语言,它们都是从一个共同的语言派生的。根据极为粗略的估计,那大约是在两万年之前。派生出那些语言的原始词汇,最初可能都是表达些简单的、没有细胞核那般的概念、意思明确的字根。



医生和水短这两个Leech,就是语言摹拟生物的实例。医生Leech的词根一直可以追溯到语言的起始阶段:Ce9这个词代表的意思是:收集,收敛,它有派生字,意思是说话,并且带有知识和智慧的意思。后来在古英语里,它变成了Laece,在中世纪荷兰语里变成了Lake,意思成了医生。在那行进的途中,它在早期日耳曼语中产生了Lekjaz一词,意思是“口吐魔语的巫士”,它和早期医生的任务真是严丝合缝。在英语中,多少世纪以来,就把医生称为IJeech,丹麦的医生至今还被称为Laege,瑞典的贝lJ称为Lakere。



Ieg还产生了其它的后代,虽然它们和医生不同,但在意思上还有些联系。LecNre(演讲)、Logic(逻辑)、Logos(“逻各斯”——世界的普遍规律性)都是从Leg派生出来的,医学界听到这些可能会感到心花怒放。



水短这个Leech就较难追溯。《牛津大词典》说,在10世纪它称为Lyce,后来是IJaece,后来为了实用的目的,这两种Leech(医生,水蛙)有了相同的一般的意思。医生Leech这个人,靠着水蛙Leech这个虫来维持生活。水烃被认为(我想是错误地被认为)有治愈疾病、使人康复的天赋,因而可以说水蛙也在以其之道为人行医,是一种医生。含有不同意思的两个词,融合成带有原来两个词含义的一个词,这种情况称为“同化”,这是专业术语。造成融合的,可能是那个收集、收敛的含义,这个含义还存在于那个词的两个用意中:虫虫那个Leech吸取血液,医生那个Leech则除了收集血液之外,还收敛钱财。税吏曾一度被称为Leech,这样起名当然根据的是那个虫虫。



医生Doctor这个词来自Dek,意思是适当的、可被接受的和有用的某个事物。在拉丁语里,它变成了D。cere,意思是教导,也变为D1scere,意为学习,从而也是弟子的意思。在希腊文里,这个词代表一种可以接受的教导,从而就是教义、教条和正统。DecoNm(体面,礼貌,正派,得体)和Decency(正派,体面,合乎礼仪)都是同源的词。



Medicine(医学,药)是由Med词根派生的。Med的意思是量出来或做合适的测量。拉丁语用Med一词造出了Med—erl,意思是“照看”和“治疗”。英语中的Moderate(适度的,温和的,稳健的)和Modest(不过分的,谦虚的)都是Med词根的后代,它们带有久已忘怀的对Medicine医学的教诲。学医的人(MedlcalsNdent)要不时地MedZtate(又是一个同源词,意思是“深思。默念”)这个词源上的近亲:



Physician(医生)这个词,源自一个极为美妙的词Bheu,它是古老语言中一个重要的词根,意思是自然界本身、是、和存在。希腊文从这个词根创造出Phus53,从它又有了英文的Phy86c和PhysZG两个词。前一个指一般的医学,后一个指对自然界的研究(物理学)。



Doctor(医生,博士)、Medlctne(医学,药)和Physie5an(大夫,医生)这些词,以及在他们周围生长出来的那些同源词汇,很能体现社会对医疗这个职业所抱的古老的希望,但是满足这个希望是不容易的。在所有那些词汇之中,我认为Modest(不过分,谦虚)以及Moderate(适度,温和,稳健)是最需要记住的。Med这个字根一直潜藏生存在这些词汇的内部,恰似一个十分成功的共生体。它也同样地一直存在于Med 6c5ne(医学。药)一词中;这对教导人的人,对不论以什么方式给人治病或治不了病的人,对积累科学知识的人,对古者的IJeech来说,都应该是一种持续坚定的信息。



医学曾经是最受人尊敬的职业。在今天,当医学有了不多年以前无法想象的许许多多的治疗(或治愈)技术之后,医学却由于各种原因而受到谴责。那些批评说:医生是些应用科学家,只关心手头的疾病,而不把思者看成一个人、一个整体的人。医生真的连病人的诉说都不听。他们不愿意或没有本领向患者或其家属把情况解释清楚。在使用那些并非没有危险的技术的时候,他们会做出差错,从而使医疗事故保险费急剧上升。只能在高大吓人的门诊部内他们的诊疗室里,或使人畏惧的医院大墙之内,才能见到他们。他们受训练的方式和他们行医的方式,已经和“非人化”成了同义词。历史悠久的医疗艺术已经丢失,已经被忘怀了。



美国的医学院受到了四面八方的压力,要它们再培养家庭医生——经常出诊、明察病情、慈如叔伯的医生,照料全家每个人的疾病,甚至能叫出家中狗的名字的医生。现在已经合法建立了一些新的单位,有的成立在州立的医学院里,称为家庭医疗(Fam灯Practjce),一级或初级保健(Pr5mary HeajthCare),预防医疗(Preventlve MedZc5ne),一级或初级医疗(Pri—mary Med Zclne)。它们自称目的是培养更多的全科医生,指的是大家幼年时所知道的,或者是其父辈祖辈童年时期所知道的,或者是从书籍、电影或电视中见到的那种非专科的全科医生。



大家对医生的要求一向都是些什么?医生这个行业是怎样在人类的大部分历史中存留下来的2医生作为一个阶层,一直因其自己的缺陷而受到指责。蒙田(Monta59ne)在他的时代,莫里哀在他的时代,还有萧伯纳,对医生及其医学的尊重,要少于当今的评论家。19世纪的,以前那些世纪的,以及一直到我职业上的祖辈(史前时代的那些以巫术治病的巫医)的病人,他们去找医生的时候是抱着什么希望?在大瘟疫的年月里,每天夜里大丰穿过大街收尸埋葬的期间,医生起到了什么作用?腺鼠疫、斑疹伤寒、结核病和梅毒是许许多多进展迅速、常常置人于死地的传染病中的几种代表,不论医生做些什么,这些病都使很多病人丧失生命。对所患之病无法减轻痛苦(更不用说治愈了)的医生,在夜间被请出诊的时候,他们当时都做了些什么?



在历史的早期,他们所做的完全是巫木。巫医以最艰苦的方式学到他们的行业:他们被迫去亲身经历就像死亡本身的某种情况,等到活了过来。就被认为有资格给人治病了。他们发作过抽风痉挛,见过异象,听到过呼唤,JL、惊肉跳地在旷野里迷失了多少个礼拜,有过时间不短的昏迷,当他们恢复过来,就有了行医治病的执照。他们围着病人手舞足蹈,烧火冒烟、念唱莫名其妙的词调,而且触模病人的上上下下。触模是这个行当中真正的秘密,可是从来也不说触摸是关键的真正技术。而是把触模隐没在那些舞蹈念唱之中。在舞蹈念唱之中,总是频频地用手触摸病人。



我想,触摸是医生最为古老而且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动作。有些人不愿意别人触摸他,但病人却都(或几乎都)愿意让人触摸。他们希望被人抚摸。重病人的一部分痛苦就是缺少了和别人的密切接触。一般的人,甚至亲密的朋友,再甚至家庭的成员,都会有意地远离重病的人,尽量少去接触病人。这或是由于不愿打扰他们,或是伯疾病传染,或者只是害怕交上恶运。医生最为古老的医疗技术就是将自己的手放在病人的身体上。



经过了多少个世纪,这种技术已经变得更有特点、更为精密了。医生的手已经不只是碰碰模摸,而是学会了做其它的事。用手去号手腕上的脉跳;去探查脾脏的边缘和肝脏的境界;叩击肺部,引出清亮的或沉浊的声音;涂膏油于皮肤;刺静脉以放血;在做这些的同时,既接触,又抚摸,最后还紧握病人的手。



大多数施行这种手法的人,开始时一定是具有关心他人的天赋。当然有些人不太喜欢同其他人接触,他们应该躲开这种需要接触的职业。如果阴差阳错,他们已经在学习医学,那最好还是退而他就,否则就会成为一个作为不大的医生。



医生用耳朵去接触病人是医学史上的一大进展。当知道心脏和肺部都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且这些声音有时能够用于诊断之后,医生就把耳朵靠在病人心脏的前面,胸前和胸后,去仔细倾听。很难想象人的哪种姿势能比一个贴在皮肤上的低下的头更为友善,更能代表对另一个人的关心、爱护和亲密。19世纪发明了听诊器。它大大改善了对胸部音响的听诊,但是却略微加大了医生和病人之间的距离。在众多至今仍不断出现的新医疗技术中,听诊器是设计来加大医生和病人之间距离的第一个设备。



今天,医生无需见到病人,就可以在另一个大楼的诊疗室里完成许多必要的工作。甚至有了用电脑询问以及记录有关疾病情况(病史)的程序:秘书可以间那些问题,再核对印好的表格里的栏目,其后,电脑就会马上打印出应该考虑哪些是可能的诊断,以及需要做哪些实验室的检查。医生用不着花四五十分钟去听诊胸膛,触诊腹部,而可以开个小条,把病人订发到放射线科去做一个cT(电脑控制断层)扫描,一个小时之内,就会看到全身各个内脏的微细末节。而过去这些都是要医生用手指和耳朵去检查之后,才能加以揣测的。生物化学实验室现在正做到使人无需等待出现新的症状和体征。配有电脑的装置能够查出有毛病的心脏或功能不佳的脑髓的电的变化,其精确程度远远超过几代以前医生在病床旁边所能触到、得到甚至能想象出来的。



医生如果愿意,他就能使自己处在一定的距离以外,远离病人及病人的家属;除了在最初的也是唯一的那次触摸——握手——之外,再也不用触摸什么。医学已经不需要把手放在上面了,它已经像是在机器上读出信号的一种事情。



科学医学的机械化是要存在下去。新型的医学正在起作用。它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职业,要根据短捷的通知条子做生死他关的许多事情。医生现在担负的义务,过度的甚至是拼命担负的义务,和50年前的还是一样,只是现在有了大量迅速而准确的技术方法。病人看到自己所经历的和他父母告诉他的已经有所不同,有些重要的什么已经失去了。医生已经不太像亲密的朋友了,也不那么自信了,对于他这个人的兴趣也少了,注意力完全放到所治疗的疾病上。现在并没有改变这种情况,并没有走回头路。你仔细想一想,也没有真正的理由要求走回头路。如果我有了恶性高血压,或者结肠癌,或者亚急性心内膜炎这类疾病的症状和体征,我当然希望能得到尽可能多的安慰和友谊,但是我最希望的却是只要有可能,就要尽快地得到有效的治疗,以便可以活下去。如果我住在一所现代化医院的病床上,同时对那床位所需的花费忧心仲仲,我一定希望尽早出院,如果可能,还要复原健康地出院。



在我父亲的那个年代,和病人谈话是医学中最大的工作,因为所能做到的几乎也只有谈话。无论是好是坏,那时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就是那些长谈。病人处在注意的中心,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他是处于这个地位。在我做实习大夫时,科学技术还处于初始的时代,还有医生和病人的交谈、只是匆忙些,常常像是在奔跑之中。



今天医学有了各种先进复杂的新技术,病房巡视是走到病床病人的脚边,为自动测定查找各种已知的或可能的生物化学异常而抽取血液,为去放射科而推着轮椅或担架穿行于走廊,但谈话的时间少了。和住院病人谈得最长又和个人有关的话,是关于经济和保险,而这是由受过专门会计训练的人员进行的,所用的科学仪器是电脑。住院病人一时会感到自己好像是个巨大自动仪器的部件。他的入院和出院都是由电脑的电池启动的,甚至连大夫的姓名还没弄清。病人可能觉得这种差别很奇怪而且有些恼人。但是,还有另一个值得着重提出的差别:许多病人很快就出院回了家,身体健康,疾病已愈。在我父亲的那个时日,这种情况要少得多,即使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也是由于运气好,或者由于病人过去的素质好。而在今天,它却更多是由于先进的技术。



但是现在面临着代价的问题。代价不只是指确实过大的金钱花费。医生的那种亲密的、给人以希望的、温柔的触摸,那种安慰和关心,那些无所不包、甚至包括涉及病人家里养的猫狗的从容的长谈,凡此种种都从医疗中消失了。这对病人可能是个绝大的损失,对于医生可能也是如此。这种独特而又微妙的个人之间的往来,植根于医学历史开端的时期,现在也需要将它保留下来。这件事从来都很难做好,它需要最好的大夫和最好的友情。一旦丢失了它,即使只是在短短一代人的时间里丢失了它,再想把它找回来可能已经十分困难了。



如果我是刚要步入医疗行业的实习医生,或者是个医学院的学生,我一定对自己未来的这个方面比对其它方面更为忧虑。我要担心自己会很快失去我真正的职责——照料看顾病人,而剩下的只是完全不同的那种看管机器的职守。我要设法防止发生这种情况。
七、护士





在1903年,我母亲成了罗斯福医院的高级护士(注册护士,Re8lstered Nurse)。那时,大家都很明确哪些是护士的专业工作,护士做医生所嘱咐的工作。主管的大夫一大早就来到病房进行巡查(查病房,查房)。当他来到病房办公室的时候,护士长就在那里等着他,为他拿外套,拿帽子,拿手杖。查房前他喝杯茶的时候,她会站在那里;进病房的时候,她要拉开门,让他先进去,接着是一群实习大夫和医学生,她跟在最后。在每一个病床旁边,他检查病人并且了解病人病情进展之后,他会嘱咐护士当天要做什么,她把这些医嘱记在单子上的护理记录里。一两小时之后,他离开病房,当天和当夜其它的工作则是由护士来忙碌了。除了这些规定的工作之外,她每天还有没完没了的许多事情要做,这都是她在护校的两年里学习的:床上要换新的床单,要把床上的铺盖折成一定的几何图式,除了训练有素的护士、谁也折不成那种样子;要从头到脚地给病人擦洗;要拿递便盆,帮助病人使用,还要倒空,测洗干净;每4小时量一次体温,还要仔细记载在表上;要做灌肠通便;要收集尿粪标本,贴记标签,并且送到实验室;白天和夜间,要用盘子托着各种药物(多半是药丸,各种植物的浸出液和酒精制剂),挨床分送。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40个病人约有半数是伤寒病,这意味着护士在执行任务时,不能简单地从这个床走到下一个床。每个伤寒病思者都用屏布隔离开来,护士走到床边之前,要更换新的白大褂,要用消毒剂洗手。高烧的病人要隔时经常用冷酒精擦身。快到深夜之前的揉背,是让病人进入梦乡的惯例。



除了这些常规日常定时的工作之外,护士还有责任去应对所有病人的呼叫,并且还认为她要跑着去完成。护士在病床间的巡视是依次进行的,但实际上却一再被这些呼叫所打断。要她迅速去衡量各种情况:伤寒病患者突然腹部疼痛,可能意味着肠穿孔;突然感到虚弱、口渴和面色苍白,可能是肠出血。一个结核病患者咳出血液,那是个紧急的问题。有些是邻床正在康复的病人在呼叫;在大病房住院的病人总是密切地互相注意:邻床的那个男人可能在进入昏迷状态,也许快要死了,也许的确已经死了。有了这些紧急情况时,护士必须马上通知值班的医生,通常值班的是管那个病房的实习大夫,那个大夫当时或者是去了门诊,或者是在诊断实验室里忙(实习大夫都要自己做实验室的“化验”工作;那时候还没发明化验员),或者是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允许护士做注射、抽取脑脊液和胸腔穿刺等紧急的爱作,但是要求她们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这些爱作,而且要她们在实习大夫来到病房的时候,已经准备好该用的那些器械用具。



那是一种累人的工作,但是按我母亲的说法,那是最令自己满意、最为值得的工作。作为护士,她是医务王国中的低级人员,总是根据大夫的吩咐跑来跑去,还处在护士上级管理的严格纪律之下,但是,这些都没有进入她的记忆。她只记得她是对人有用的。



每当我父亲和我谈论护士和护士工作的时候,他总是尊重她们为专业人员。虽然他的观点很清楚:护士的职责就是做医生要她们做的事,但是,另一点也很清楚:他很钦佩她们,护士能做许多他做不了的事,他从来没受过做那些事的训练。当他后来做了主治医生,自己查病房的时候,他征求护士对一些疑难问题的意见,并且很注意护士的观察和记录。在他受实习大夫训练的期间(我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有我母亲的有力影响),他就开始对护士专业有了深厚的和持久的敬意。



在我所有的业务工作中,我都和护士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是对护士的密切依赖,我的很多同事也是这样。我为医疗和护理的关系有过很多忧虑。在本世纪大部分时间里,护理专业一直处境艰难。这个专业基本上(但并非完全)是妇女的职业。职业地位这个敏感的问题,加上妇女在现代社会中地位发生改变的影响,使医生和护士之间的关系变得有些淡漠,而且常常有些对立。已经淹没在越来越多的常规工作之中的护士,还要承受越来越是纯粹管理上的任务:把病历和记录保持好;保证病房在各种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用品近在手头;管理称为初级护士(有执照的临床护士,Liccnsed practicalnurse)的那些新的助理业务人员的工作〔过去高级护士所做的许多病床旁边的工作,现在已经由初级护士替代了);监督病房的男女工人和清洁人员;还要保证预订去放射科的病人按时到达那里。因此,她们就要在病房办公室的桌旁度过更多的时间,在病床旁边的时间就少了。护士可能为时已晚地理解到,她们正在逐渐地被排除在某项任务之外,而这项任务在过去却一直是护士得到的最为重要的奖赏,但由于它一直被认为理当如此,所以并没有被写在护土职责条例中。那项任务就是:和病人密切接触。在完成护士整天所做的各项任务中,做了所有那些要她们从事的艰巨有时是要求过高的各项工作中,她们还具有独一无二的机会去成为大量苦难的凡人的益友。她们整天整夜聆听病人的倾诉,她们使病人和病人家属得到安慰和信心,她们待病人像朋友,并且受到病人的信赖。失去这部分工作,是护士界普遍的最深的忧虑,也是国内新型的以及扩大的护士学校负责课程设置的专业人员的最大忧虑。这个问题是医学院和护士学校管理部门之间争论的中心,但是却从来也没有明确说明过。护理的教育近年来已经提高了等级。过去那些收高中华业生、学制两到三年、然后给予高级护士证书的医院附设护校,几乎都被大学和医学院的护校替代了。它们的学制是4年,毕业时有学士学位,同时有高级护士的证书。



医生伯护士想要摆脱她们对医学的传统责任(实际意思是摆脱医生的吩咐),而护士则声言她们有自己的专业,要为自己的水平负责,和医生是平等的同事。同时也不情愿只是作为病房的管理人员或技术员(但是有些护校培养了一些有“行医护士或护师N Mrse practZtloner”的新而响亮头衔的护士,去从事医院急症病室和特别护理[特护]病房的最为复杂的技术工作)。医生声称:护士真正想做的是取代精神病科的医生;护土则回答说:她们对患者的精神健全拥有无可推托的责任,而这祁医生的任务完全不同。最后这些争论会得到解决,会做出某种安排,但是为了解决得明智,就需要找到保存并加强护士和病人之间传统的私人关系的办法。



我曾在三个年头里先后在我工作的医院里住院。根据我的理解,我对上面所说的问题有相当不少的亲身经历。因为有这些经验,所以我才比我的大多数医生朋友略高一筹:他们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护士所做的有些事。



护士做的有项工作,是把她们所在的地方拢成一个整体。每个病人从他在病床上的优越地位冷眼旁观一个既大而又复杂的医院时,会不时地对那整个医院为什么没有分崩离析而深感惊奇。医院在运转中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许多强大力量的牵制。虽然为了把事情做好不能缺少任何一方面的力量,但是它们之间却互相争执。那一群实习大夫本身就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力量,他们在实践医疗之中学习医疗,所有能够得到的他们都拿,他们对那些不愿移动的主治大夫和管理人员施加推力,而且还常常和护士发生争执。主治大夫是些个体经营者,愿意在每个病床旁边经营一些小规模的农舍工业。那些诊断实验室是些封建的领地,靠着实习大夫和住院大夫对它们毫无止境的要求而发展起来。到处都是医学生,他们尽其所能地进行学习,抱怨着他们未能像他们认为的那样,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在病房工作的每一个人,从外科主任到营养技师,到病房男女工人以及爱纵电梯的人,所有的人都以这样的信念工作和生活:如果没有他(或她)个人的贡献,那整个机器就会停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每一个人的想法都很正确。



做为先是内科后来又是外科的一个病人,我发现,一个医院被拢在一起,被粘合在一起,能够成为一个整体进行工作,靠的不是别人,靠的是那些护士。



那些护士,当然是好的护士(在我住院的那层楼的护士都是好的),把了解各项工作的进行作为她们的责任。她们在错误尚未酿成之前就把错误指了出来。写在单子上的她们都知道。最为重要的是,她们把她们的病人看成是各有特性的人,她们很快就熟悉了病人的亲朋好友。由于有这样的了解,她们能很快地意识到忧虑和担心,并且对它们进行工作。在大医院里的一个普通病人会感到有迷失的危险。他们除了在手腕上的塑料牌上留有一个名字和一组号码之外,投有其它可辨认的东西。他们总有被放到担架上推到一个不该去的地方,去做一个不该做的什么爱作的危险。或者更糟,在该放到担架上推出去的时候,没有被推出去。主治大夫和住院大夫的查房巡视常是匆匆忙忙。他们在走出病房门口的时候可能邮嚷几句让病人放心的话语。但是要使病人坚信病情的确还能控制,还不是无计可施,却需要一位白天进进出出,夜间频频进来做这种或那种琐事的一位有信心、有能力,而且态度乐观的护士。



我知道了我所知道的这些之后,我就全然拥戴那些护士。如果她们还要继续和医生进行职业上的积怨,如果她们希望提高她们在专业上的地位,并且增长她们的工资,如果她们由于呼吁在职业上的平等而使医生们恼怒,如果她们想得到月亮,我都要站在她们的一边。
九、关岛与冲绳





在一段时间里,我因为战争而感到内疚,当时虽然是在命令之下,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自己喜欢的。洛克菲勒研究所(今天的洛克菲勒大学)当时被改为海军医学研究单位,我被召到洛克菲勒医院院长里弗斯(Thomas M.Riwrs)的实验室工作。他收集的病毒标本在世界上是最多的,他把它们保存在干冰里。



洛克菲勒研究所医院在1942年成了海军单位,在纽约开始研究几种当时引起军队注意的疾病:链球菌感染、风湿热、那时称为原发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种流行性肺炎(称它为“非典型”是由于查不到肺炎球菌或其它病原体)、肝炎、黄热病、疟疾、寄生虫病以及脑膜炎。病房里住满了由一些训练基地送来的海军和海军陆战队的人员,多数是肺炎。我的岗位是里弗斯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到那时一直只研究致病力很强和很难办的病毒。我一个人使用一个干冰盒子,里面冰冻着大多数已知品种的病毒标本,其中包括引起下列疾病的病毒:狂犬病、马脑炎、裂谷热、脉络膜脑膜炎、10种鹤鹅热、几种斑疹伤寒立克次体(它不是病毒,但和病毒划在一起,因为它也只能在活细胞内生长)。丛林斑疹伤寒(也称为着虫病)是—‘种致死性很强的疾病,海军对它很为注意,因为日本占领的太平洋地区有这种病。



在纽约的实验室里同时给了我4项任务。第一项是设法从非典型肺炎的病人里分离出病毒。第二项是尽量研究一下斑疹伤寒,尤其是丛林斑疹伤寒,特别看看怎么能在接触的时候不感染上这种病;到那时,在其它一些研究所里已经死了几个实验人员。第三项是继续研究纽约市鸽子里的鸥蹈热;斯马德尔(儿seph smadel)在里弗斯实验室里已经对它研究了好几年,并且还在进展;这个问题和军事没有关系,但认为和纽约市的公共卫生有关。



第四项,是我感到唯一没有危险的任务。每个月我接到一个盒子,里面装满了从东北部各州海军基地收集来的尿液标本,要我做妊娠试验。妊娠是海军相当烦恼的事,高级官员决定要里弗斯的实验室来做这个检查,因为它有合适的手段(小耗子,这是真的),而且也因为可以保密。每个月我都报告两三次阳性,其结果都是那个号码的在海军服役的女人回去过平民的生活。



那年夏天,作为客座研究人员,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国家卫生研究院托平(Norman Topping)的实验室里。托平是斑疹伤寒的权威,他的实验室正忙于制造一种有效的丛林斑疹伤寒疫苗。在那里他们教我如何在鸡胚里培养这种病原体,如何制备高浓度的活病原体悬液来做血清学实验,以及最重要的是,怎么能使它不污染实验室的空气。用来搅碎(匀浆化)各种组织的韦林(war:n9)搅拌器,那时刚刚在实验室里使用,在托平的实验室里常规用它制造均匀的斑疹伤寒病菌悬液。到那年的年末,我离开那里好久以后,才发现搅拌之后把搅拌器的盖子打开过快有危险;在夏天手把手教我的一位高年成员,从韦林搅拌器附近的空气里感染了丛林斑疹伤寒,并因此而死去。



在1943年,我们得知这个洛克菲勒海军研究单位要去太平洋,已经开始在做去的准备。用了一年才把一切都准备好。到1944年秋季,实验室的设备才买全,需要增添的专业人员才商量妥当。当我们坐上横贯北美的铁路去西海岸时,在车上就有了一支穿军服的队伍,其中包括几乎所有生物科学分支的代表人物:昆虫学家、哺乳动物专家、软体动物(螺蜘,海螺)专家、鸟类学家、生物化学家、临床医生、微生物学家、免疫学家、病毒学家、两个立克次体病学家(斯弗顿Jerome Syverton,和我),还有许多管理军官以及没有官衔的签约雇用的技术员。我们停到了圣布鲁诺,就在旧金山的南边。在没有坐船离开之前,要接受一段强制的军事训练。



在历来通过圣布鲁诺训练的人之中,我想我们一定是最为奇特的一群。我们在自己的营房里单独住,不和要去太平洋的其他成千上万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人员住在一起。每天清早我们都集合,爱练,跟着一个声音宏亮的上士的抑扬顿挫声音起步。这个上士不喜欢我们,他所确信的是我们这些人在白刃交锋时不会有什么用处。在爱练之前,他总是先按名字的字母顺序点名,我们每个人都要在喊到自己名字的时候马上吼叫“到”。斯弗顿在我的前面,他来自罗彻斯特,是非常有尊严的教授。他的名字应该读成斯“弗”顿,但是头一次爱练的时候,那个上士把他读成斯“爱弗”顿了。斯弗顿的回答是“斯弗顿——到”。这个情况延续了4个星期。每天早晨上士念到期(s)这个字母,我们大家都等着,接着是那坚定洪亮但读错了的名字,然后是斯弗顿的改正,接着又是“到”。这个时刻的意味真是无穷:军事头脑对着学术头脑,有点涉及到等级交战、个人的领域、人的权力和单纯为了解闷儿。每天从一开始就让它弄得活泼起来。



每星期有3天,我们被装上半履带卡车,向西开到太平洋边的一个峭壁,学习使用布朗宁自动步枪,它是我们见到的最吓人最有杀伤力的武器。我们这组人之中有一个全国著名的昆虫分类学家。他走得不快,还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轮到他打靶,他拿起那支家伙,但他的注意力却被旁边爱地上移动的什么东西吸引了过去,那家伙朝向了爱练的上士,而他的手指还扣在扳机上,几乎(但还没有)要击发了。他突然清醒过来,发现我们所有的人(教官和他的学术上的同事)都趴在地上,喊着让他放下那个混帐东西,或者把它朝着海,而不要朗着人,他清醒了,不过还感到有点莫名其妙呢!



我们在12月初起了航,在檀香山上了岸,约一个星期后去了关岛。我们成了大批踏上征途的陆战队和步兵护送的一小簇科学家和技术员。我们安了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都住在帐篷里。从司令到陆战队小兵,我们所有军阶的人一同建立了一组太平洋岛上从来没有那么好的研究实验室。房顶和墙的金属条板都编着标志,用螺钉拧在一起就行了;把这些东西装配起来是最简单不过的工作,不大会出错,但是我们在建好之后还是对我们的技术感到极其自豪,因为我们看到在旁边的一块地上,一队海军修建大队专业建筑人员正在用同一种材料装配岛上的海军医院。后来我们才知道,原定计划是要海军修建大队来建造我们的实验室,但是我们的司令官决定还是我们自己建造为好,这样就能保持我们在政治上独立于关岛上的其他单位。这对我们单位的未来可能很重要;我们希望自主,能够自己选择我们的研究题目,而无需接受该岛其它上级的命令;因为伯这些上级会让我们这个单位成为执行日常保健工作的实验室。



找到我们的第一个任务来自硫磺岛,有报告说在从日本人手中夺回来的深深洞穴里发现了一种很小的红色蜗虫。那时刚刚在该岛登陆,路边的海军医院刚开始住迸伤员,还有了一些传闻,说登陆可能无法成功。发现了蜗虫使困难变得更大了;要是在硫磺岛爆发一次丛林斑疹伤寒,那将成为一场浩劫。派了一队技术人员去取那种昆虫的标本,回来的时候带来的消息说,那些蜗虫不对,不是传染蒜虫病的瞒虫。大家都互相庆贺起来。过去一直有人把我们看成是学院式的无聊单位(关岛上的象牙塔),现在却知道了它对海军有用,因而我们的声誉巩固了,至少在那段时间里是巩固了。



大约在同一时期,菲律宾报告爆发了传染性肝炎。米利克博士(Geor8e Mirkk)领导一个小组飞去,取血液和粪便标本,带回关岛实验室研究。传染性肝炎被认为是某种病毒引起的,但是,gp时对这个病原体并不了解,而且也没有实验动物能够被感染。除了发现新病例以及进行一般的流行病学调查,以弄清感染源之外,对这个病做不了什么。但那可以让海军放心知道关岛有这么一个单位,而且正在对此进行工作。



肖普(R1chard Shope)的实验室和我的实验室隔着一条路。在关岛开始的那些月里,他的小组没有直接的任务。他在当时已经是全国一流的病毒专家,已经发现了猪流感和兔乳头瘤病毒。他知道第二年春天在冲绳登陆之后,要他领导一个小组到那里去,但是现在他还可以自己支配时间。我每天早上都很感兴趣地看着他走出他实验室的前门,一只手拿着一个盛着血琼脂(一种病菌培养基)的培养皿。他每天都举行同一种仪式:手里拿着打开盖子的培养皿,胳膊先伸向北方,停足足一分钟,然后向右转,面向罗盘上的每个度数,好让什么东西落到他的琼脂平板上;然后回屋把培养皿放到温箱里。他是在寻找能够对他在小鼠群内传布的流感病毒具有抗生性质的天然“野生型”微生物。肖普不仅是位坚定、细心的研究者,他还很有运气。不到几个星期,他就分离出一株具有他所希望的那个特性的青霉菌:培养这种苗的肉汤滤过液能够使他的小鼠抵抗病毒的感染。就我所知,这是第一次发现抗病毒的抗生素。他用他夫人海伦的名字为它命名,称它为“海伦素”。它能有效地抵抗马脑炎病毒,但效果不够大,不足以在临床上使用,但它对后来研究抗病毒药物却是一个重要的线索。



肖普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他也在组织要去冲绳的小分队:10名军官和大约20名士兵,配备了活动实验室,能够研究检查丛林斑疹伤寒、昆虫和啮齿动物、病毒,还有一个对血吸虫病和传染该病的钉螺有实地知识的寄生虫小组。给我的任务是寻找丛林斑疹伤寒,我管理着一个装有50只小白耗子的匣子,为此项任务使用。



3月份我们坐上一艘运输军舰离开关岛前往冲绳。在那霸城北港口下锚的那天正是D日(盟军在欧洲大举进攻开始日,1944年6月6日)后两天。对那个岛南端的战事已经开始,我们能够听到我们舰载机的炸弹声以及枪炮的声音,在夜间还能见到岛内一英里左右的火光。看来这个岛上并不安全,但是我们还是宁愿上岸也不愿呆在运输舰上,因为我们觉得在舰上危险更大。神风队自杀轰炸已经开始,我们这只舰和几十艘密集停泊在港内的其他舰船正是很好的靶子。头几天,几条船被击中了,但我们的船还没有。几天之后(我记不清是几天了),我们靠了岸,我们爬着挂在船旁的一个绳网下到小艇里。我是用一只手攀着下的,另一只手要拿好捆我那装小白耗子匣子的绳子。在航行期间,我把那个匣子放在我铺位下面,每天向里面放许多卫生纸,让小耗子做窝。因此,这是大家第一次看到这些耗子。我能看到趴在上面栏杆上的那些陆战队互相招呼,并且指着那个匣子,脸上还有惊奇的表情。我除了记得那些一般的惊奇声音之外,还记得有个人喊到:“我把他妈的那些东西都看清楚了!”



我们上了岸,在一个小小的山腰停了下来,我们感到当时就需要挖散兵坑。这并不是因为敌人的炮火,而是为了我们自己船上的防空炮火,这些炮火是瞄在不时在我们头顶上俯冲下来的日本飞机。我们在冲绳的第一个发现就是在它的地里到处都是白薯(地瓜,红苫,甜薯)。我们在什么地方挖地,什么地方都种着白薯,施着粪肥。后来我们发现,它是伤寒和副伤寒杆菌的好源泉;在一个月之后,它在我们的军队里造成了一次轻度的流行。因为有些病人腹部有红色的斑点,所以最初曾把它误诊为丛林斑疹伤寒。



后来清楚了,冲绳那时没有丛林斑疹伤寒,过去从来也没有过。那个岛上也从来没有血吸虫病的记载,这意味着从一开始肖普和我就没有什么事可做;我应该为那些耗子安排其它用途;肖普在岛上的小溪里找传播那个病的宿主螺的,找了约一星期之后,毫无成绩,他也就要另找兴趣了。



过了几个星期,在6月,来了大家都未曾料到的真正难题,它使岛上司令部相当震惊。在岛北端的几个衬庄里爆发了一种险恶的脑炎,在美军里有了3个这类脑病的病例。根据症状和临床经过,它显然是一种病毒感染。病原体最可能是日本乙型脑炎病毒。很久以前已经知道,它是日本本土的地方传染病,但是美国流行病学工作人员却没有预料到它会是冲绢的问题。我们这个小队马上就对它进行工作,取了几具尸体的脑组织标本,把它们在于冰里冷冻,然后用海军飞机送回到关岛实验室。同时,我们也把脑组织的混悬液接种到数目已经减少的小白鼠里。在一个星期之内,我们就得到了那个病毒,并且用小耗子复制出这个疾病;关岛的血清学实验室报告说,它的确是日本乙型脑炎。把那些病人隔离了,岛上的司令部采取了防蚊的措施。虽然那个夏季后来的每个星期都见到散发的病例,但美军里却没有发现新的脑炎病人。我们的任务就变为寻找那个病毒的来源。在美国,有熟悉的类似的脑炎病毒,称为“马脑炎”病毒,马和鸟带着病毒,蚊子把这种病毒传播给人。我们坐着吉普,从岛的这头到那头,收集各种家养动物和野乌的血液标本(我们配备有鸟类专家、哺乳动物专家、昆虫专家,还配备着猎枪),并且捕捉蚊虫。每天两次驱车到海军简易机场,把标本尽快送去关岛。



除了研究之外,还有主要的安全问题。我们把实验室安置在南胡村的一个废弃茶馆里,靠着丙级口粮度日,床铺放在附近的一个牲口棚里。在我们一切安排就绪的那天,当地陆战队司令来看望我们,告诉说,我们是在防御带上。的确,我们就是防御带。就在我们营地的南边,两座高山之间有一条窄路,约有一星期,每天晚上我们都受到零散机枪的射击,是穿过岛南部主战线的一些小股日本兵干的。没有人受伤,但是我们在自己的帐篷外面都挖了很深的散兵坑。



陆战队在靠我们后面的路上设了一挺机枪。我们对那些射手有深深的感情,有一个夜晚,我们甚至对他有深深的尊敬之心。在路上向南一二百米处设置了一个绊网地雷触发线。一天深夜,它的照明弹爆炸了,发现有一群人不出声响、向着我们跑来。在那挺机关枪岗位上的年轻陆战队士兵停止了射击,并且用他的无线电向附近其它火力点喊叫:“停止射击,是老百姓。”其后,他爬过了砂袋掩体,在黑暗之中,一个人,手无寸铁,跑到路上去护送那一群人(几个老年男人和几个带着孩子的妇女)到我们的牲口棚来。我想没有人把这次行动记录下来,但是如果当时我们有权力,我们一定会发给他金质奖章。我们当时就为他鼓掌、欢呼,并且赞许他是一个伟大的陆战队战士。



战争结束的时候,我正住在冲绳北端的一个帐篷里,正做日本乙型脑炎的收尾工作。我们根据冲绳岛上马匹的血清学检查,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说明马是这种病毒的潜在来源。人可能是经蚊虫由马传染的。但是我们在各处都没有见到生病的马匹,也没有见到岛上动物有类似脑炎的情况。还有一点,冲绳岛上大马的血液标本中,抗日本乙型脑炎病毒的补体结合抗体的浓度都很高,而小马的却很低,甚至没有这种抗体,表明在这种动物中是有流行规模的病毒感染。



我们成功地说服了岛上的司令部,在一个小实验室的一端,建立了一个有纱门纱窗、极其严密的马棚,从附近一个牧场里弄来了3匹骨瘦如柴但仍然健康的马驹。我们给它们注射了感染小鼠脑的盐水混悬液,然后每天从它们脖子上的静脉取血,以不同的浓度稀释那些血液,并把它们注射到小鼠脑内(每个浓度用4只小鼠),用这种办法检查有没有病毒。在3天之内没有阳性结果;但是到第4第5天,取到的标本就有了我们所预期的结果:虽然就我们的判断,这些马一点也没有病,但是在它们的循环血内却有大量活的病毒,准备好等着蚊子了。



用棚里的这3匹马,还可以做许多研究:马体内病毒是从哪里来的?对脑的组织有什么影响?是否造成和病人相似的病理改变2正在计划的时候,给我们来了命令:卷行李回关岛。我们不能留下那些马驹,因为如果把它们放了,哪一只里的活病毒都足以引起一场新的流行。显然得把它们杀掉。一般的套话是让它们“献身”或“牺牲”。在生物一医学报告里,几乎从来不提处死实验动物,而是说它们是牺牲了,或献身了。我们对怎么杀死这3匹马驹没了主意,去问属于军政府单位的一位兽医医官。他建议用枪打死。我说不行,那会到处污染有病毒的血液。他问:“你们有没有甲醛?”我们有许多。他就建议做“静脉注射”。它的效果很好,像魔法一般。岛上司令部给挖了一个深坑,安安全全地把尸体埋葬了,用了足够的甲醛处理尸体,以保证时间长了也不出意外。我们准备了行李,坐第二天下一班海军运输机回关岛,那上面还有两个空位。离开冲绳50英里,有个发动机不动了,又漂流回了那个简易机场,在那里呆了一天等它修好,然后直飞关岛。



这时是9月下半月,战争已经正式结束,我们想马上回家。每天早晨,我们都排在布告牌前看,有没有我们启程的消息;有几个人已经预订好了行期,但告诉我们大多数人可能要等一些时候,也许要几个星期,所以劝我们先安顿下来。实际上安顿了3个月。在动物房里还剩下几十只兔子,没有计划用它们做什么实验。因此,我就开始了工作。我实验室冰箱里有好几种A组溶血性链球菌,所以我用加热杀死的链球菌和研碎的正常兔心脏匀浆混合物,去免疫一些兔子,看看这些微生物能不能使这些动物产生对抗自己心脏的抗体。15年前科伯思(A她c。burn)已经证明有一种A组链球菌感染能引起风湿热和风湿性心脏病,许多人早已怀疑这种链球菌很可能有引起多种自身免疫反应的特殊性质。我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还有一大群兔子,我就开始了。



结果真是美妙。我以前和此后做的各种实验,没有一个的结果像这一个那么明确和惊人。凡是注射了链球菌和心脏组织混合物的兔子都生了病,而且在两个星期内部死了。它们心脏的组织切片,表现出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那么严重、那么弥漫的心肌炎。其中有一簇簇发炎的细胞,很保人风湿性心肌炎的特征性病理改变。只注射了链球菌,或只注射了心脏组织的对照兔子都很健康,JL、脏也没有病理损害。



我完全相信自己已经完全解决了风湿热的问题。那时已经是12月中旬,我刚解剖完最后一只兔子的时候,来了让我回家的命令。



我可以把这个故事简单说说。1946年1月我回到洛克菲勒研究所的时候,我把我的切片标本拿给斯威夫特(H。merswdt)看,他当时正主持该研究所风湿热的研究项目,并且是这个领域中的杰出人物。斯威夫特博士十分热情,十分鼓舞人,他让我知道,按他的看法,我用我的兔子复制出了标准的风湿热病理改变。我马上就用关岛实验的那种链球菌和洛克菲勒的那种兔子(和我们1944年带去关岛的是同一品种)开始了工作。在其后的9个月里,我开始了一个又一个实验,用了几百只兔子,改动着链球菌和心脏组织所有可能的浓度。但是,没有一只兔子病例,没有一例心肌炎,甚至没有一只兔子的心脏里有一点炎症。



过了一阵子之后,我放弃了实验。关于我在关岛实验的成就,我想只能这样解释:在关岛那种兔子里一定有某种能够引起心肌炎的潜伏病毒,但是我却无法说明为什么只是在用了加热杀死的链球菌以及心脏组织的混悬液的时候,它才引起心脏的炎症。



到现在我还保留着记录这些实验的笔记本,而这些实验的结果既无从解释也不能发表,只是让我记住在研究工作中总是容易出错。如果当我离开关岛时没有那么自信,并且略加注意的话。我本应费点事带点关岛的兔子回来,至少带点冰冻的兔子心脏组织回来,但是我没有;我当时那么肯定,认为我想让那些实验说明什么,它们就能说明什么。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在纽约我却无法得到相同的结果。我在关岛做了需要做的各种对照(对比),只是糊涂得没想到关岛本身就可能是一个对照。
八、神经病学





我上医学院二年级时,选了一门“高级”神经解剖学,教师是解剖科的里奥克(Davtd Rinch)教授。整个课程只是由班上十来个学生每人用蜡塑泥塑一个人脑的模型。从几种意义上说,那真是孩子的游戏:造一个大型的玩具,用的是一些装配的木钉并装有伸出的一些金属丝,在它们上面用不同颜色的泥料塑出脑内各个神经核的结构,再加上一点美学上的经验,使它做得合适而不致于散开;最后,不无迷惑地对脑的宏大及当时无法想象的复杂性的既原始又天真的概念非常崇敬。虽然如此,在1934年,当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真是不知道的时候,完成的那个模型似乎真有了某种意义。我们把那些金属丝安装得代表从脊髓进入脑底部的感觉神经束,交错着从脑干下来的管理运动的神经纤维束,还有向上散开的交通纤维,与基底神经节、小脑、丘脑以及代表下丘脑内结构的一些蜡泥小球等相连接,这些都有纤维整整齐齐地相连,再发出来,向上到达最高的大脑皮层,就像我们的模型有意表明的那样,所有的都是由这个大脑皮层管理爱纵的;真像是一个奇妙的电学装置。做好了这模型,并经教授仔细检查之后,我们把它喷上油漆,然后带回住处。我很满意自己做的那个模型,并且一直保存了l 5年,直到后来它在一个柜子架上完全干裂成了碎块。



这项只化了3个月功夫的简单机械性的爱作,却有长远的魅力。在医学院的后两年,当我在波士顿各个教学医院当见习大夫的时候,最使我感到兴趣的病人,也是我在病房里和到图书馆里花时间最多的病人,是患神经性疾病的病人。



做出一个神经病的诊断,其本身就是一种竞技。你需要使用3种道具:一个用来在肌肉和肌键上引出反射的橡皮小锤,一个试验疼痛感觉的大头针,还有一团棉花(有些神经病科医生用一根羽毛)用来试验轻微的触觉。用大拇指指甲搔划病人的脚底,观察脚趾是否向脚背那个方向伸展,并且互相分开;这个反射称为巴彬斯基反射,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神经检查。出现这种反射,意味着人体内长长的运动神经通路已经有了损坏,并总是表明确实有了问题。



我在医学院最后几年和在内科做实习医生的时候,在我头脑深处一直想有一天我要认真学习神经病学。有人告诉我,我应该试一试去进雷普金斯、麦吉尔、哥伦比亚、宾夕法尼亚大学以及哈佛,但我不知道哪一处更好些,也不知道它们各自的专长有何不同。后来到了l 938年,我还没有做完实习大夫,一天,有人告诉我洛布博士(Robert F.Leob)就职为纽约神经病院的院长,认为我应该看看是否有到那里做住院大夫的可能。洛布虽然年轻,但已经是哥大内科的著名成员,他在阿迪森氏病、’署上腺皮质的代谢功能,以及水盐控制生理新领域内的各项工作,使他在国际上享有声誉。他从来也没有从事过神经病学,但是被人说服,离开了他在长老会医院正教授的职务.去重新组织神经病院并使它现代化,设法将比较近代的研究引入一向很有威望但只有很少科研兴趣的那个临床机构。



这是个令人兴奋的消息。过去神经病学一直是内科里的一个全为描述式的部门。一挨临床大夫弄清了脑或脊髓内的那个(或那些)病变的位置(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解剖学知识,才能准确地确定位置。能否确切地定位是这个领域中的难题)、在治疗上却没有什么可做。因为并不怎么知道那些结构是如何进行工作的。主要的一个例外是恶性贫血。这个往往伴有脊髓内感觉和运动的那些长通路受破坏的疾病,可以用肝提取物去治疗;对于神经梅毒,发热疗法只有可疑的效果;在当时只见于长期酒客的一种少见病糙皮病,其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都有广泛的病理损坏,那是缺少维生素B造成的。有少数脑肿瘤能够由神经外科医生成功地切除;但是,最多见的那些几乎总是无法手术。在1930年代,神经病学最大的需要,显然是建立一些适当的专为研究脑髓疾病的研究实验室。



神经病院在当时有很多主治医生,他们几乎都还私人开业,并且带着“神经一精神科医生”的头衔,因为只做神经病工作无法生活,所以多数临床大夫都还兼做精神病的工作。医院里很多私人房间住进了“神神经经”的病人,是些病得不重,不能禁铜在隔壁纽约州精神病院,但神经又的确没有真正疾病的病人。有些是需要有人安慰、需要休息的痛苦的神经官能症患者,有些是想戒酒的酒客,还有少数是有巴比妥药瘾的人,他们住进医院常是来戒断(常是戒不断)药瘾。



真正的神经病都在那些大房间里,每间病房有20张床,床都相当自主地由神经病住院医生管辖,由仔细挑选出来的一些神经病主朗医生指导,主治大夫每天早上和住院大夫以及哥伦比亚医学生选做神经科的见习医生巡查病房。洛布博士每周一次,从医院楼内最高层他的新办公室里下来,到某个病房做他的“大查房”。这时的情况十分堂皇:不只是神经科的医生参加,还有街对面长老会医院内科的大群住院大夫、学生以及访问学者参加。我们花很多时间挑选在这些查房时要提出的病例。病例必须既是内科又是神经科的复杂得使人感兴趣的疾病。我们总希望有几个洛布本人诊断也有困难的病人,但据我记忆,从来也没有难住过他。洛布是位诊断大师。他所具有的天赋。过去我只在哈佛的贝斯伊斯雷尔医院的布鲁姆加特大夫那里见到过。他在病房转的时候。能够靠着某种直觉看出哪个病人正在发生某种严重问题。他还是有本领提出有意义的问题的大师,能提出有关我们面对的那些疾病的可能机制的问题,它们既使人感兴趣,但又无法明确回答。大家认为多发性硬化(这是在我们病房里最常见的疾病之一)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病开始于年轻的成人,突然出现些小的神经方面的问题:复视(把一件东西看成两个,双影),说话不清,步态不稳,某个肢体软弱无力,一些感觉麻木的地方散在于各处,后来疾病发展,又周期性发作新的但同样突然到来的损坏。这一切都是由于脑和脊髓某些区域神经纤维周围包着的髓鞘发生了小片的破坏。在大多数(但并非所有的)患者,这个病进行多年,有些人在一两次短暂的发作之后,不知何故,病就过去了;但另一些人却会发展下去,后来完全成了残疾。在洛布进行查房时,以及在他提出了问题做了长长的讨论后,我相信了多发性硬化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是由于在脑髓之内出现了对抗脑自己本身的抗体。在30年代,这是一个新的概念。5年之前。里弗斯(Thomas River3)、贝里(George Packer Berry)和施文特克(FrancZs Schwentker)在洛克菲勒研究所已经发现:反复注射了猴脑提取物之后的猴子,在脑内产生了类似多发性硬化的病理改变。他们的这项发现纯属偶然,是在想制造对抗已知能造成脑髓疾病的病毒疫苗时得出的。在巡查病房时讨论的问题是:怎么从这个实验模型推论出那个自然发生的人类疾病?怎样以抗脑的抗体去解释这个进展多年、一个接一个发生的破坏性病变?到今天,这个问题几乎还和当时一佯未得到解决。但是现在有了新的线索:怀疑潜伏期很长的——些病毒(例如麻疹病毒)可能驻扎在脑组织里,后来产生了同时对抗病毒又对抗脑组织某种成分的抗体;现在还知道在HLA基因位点(这个位点是管理免疫反应性的遗传因子)方面,多发性硬化病的患者是和一般人不同的—群人。这些病人可能有一种先天性免疫感受的缺陷,为了对存在的一种本来没有关系的病毒进行反应,却在脑内产生了对抗自己本身的抗体,从而发生了疾病。



在1940年,洛布博士回到哥大的内科,很快又成为那里的主任。认哈佛来的普待南博士(TracyJackson Putnim)任职为神经病院的院长。普特南主要是位神经外科大夫,但是他有长期卓越的研究经历。在今天,大家仍然记得他和他的同事梅里特(HoMston Merrit)的一项发现一—用地仑丁(苯妥因)一类抗惊照(柏风)药物治疗癫痫。



普持南立即建立了一个实验室,研究在实验动物中如何制造脑脓肿,进而想找寻用手术加上某种新的磺胺类化学药物治疗脑脓肿的较好的方法。我从1940年夏天开始了这项工作;那时病房住院大夫的任务相对说不算重。



我们建立了一个非常适合而且总能重复得出来的办法,能够制造出可以观察好几个星期的慢性脑脓肿,而且和人脑脓肿的细节非常类似。这时我写了第一篇科学论文。不久有了青霉素,后来又有了其它高效的抗生素,研究脑脓肿的动物模型也就没有必要了。脑脓肿逐渐成了罕见的疾病,到今天仍是如此。



我做完了住院大夫,并且成了这个医院获得神经病学梯尔尼(T加ey)奖学金的第一‘人,从而1941年就有了1800美元的收入,条件是去哈佛进修一年,然后回到纽约神经病院任住院总医师。那时我27岁,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能够独立,能够有钱付款,从而能够结婚的人。我和贝利尔在1941年新年的早晨到曼哈顿格雷斯教会的教堂结了婚,当天下午我们就左了波士顿。我们在长木街有了个很小但极为完美的套房,和儿童医院隔街相望,在医学院四方院子的下手。新年之后,我们就住了进去。没有几天,我们得知丁格尔(J。hn Din81e)实验室正要临时搬去加拿大新斯科合的哈利法克斯,因为那里刚发现流行脑膜炎,卫生当局因为缺少人手,所以要求哈佛帮助。因此,我们又打起行李飞到了哈利法克斯。我在那里用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新磺胺药——磺胺大嗓(磺胺陈暖)——治疗由脑膜炎球菌引起的脑膜炎,贝利尔也参加了工作,在实验室做助理,保管记录,并且把细菌的培养物送来送去。



我们在哈利法克斯住了约一个月,为几百名脑膜炎患者做了脑脊髓液的培养,取病人的和密切接触过病人但没有发生脑膜炎的人的血清,去研究抗体在防护本病中的作用,并且仔细记录了磺胺密唉治疗后该病的临床经过(凡确定了诊断的都让他们服用这种药)。磺胺哦防的效力十分神奇,只是病情发展急速,严重感染的思者才未能痊愈。他们有些在几小时之内即昏迷不醒,来到医院时已经发生了深度的休克。他们的皮肤到处都有出血和坏死的区域——看来很像几年后我从事研究的施瓦茨曼反应,这些病人在我们还未开始治疗前就已死去。其他绝大多数患者用了磺胺确陡之后很快都痊愈了。我们也没有见到晚期的合并症,例如目盲、耳聋以及智力低下,而在过去流行无法治疗的脑膜炎球菌性脑膜炎时,是会发生这些合并症的。



我们带着很多箱培养物和血清回到了波士顿。要我的实验室探讨脑膜炎球菌的问题以及它与人类施和脊髓的表面为什么特别亲合的机制。常用的各种实验室动物对这种细菌都不够敏感:免、脉鼠、大鼠和小鼠,都能耐受向静脉里注入大量活的脑膜炎球菌,而毫无表现;不到10分钟,注入的菌就从血液中消失了,表明这些动物有一个效力很大的保护机制。我决计要将它弄清楚些。头一个最简单的可能性是体内原来已经存在的“天然”抗体将注入的脑膜炎球菌杀死了。用兔子很容易试验这个可能性,所以免子成了这个实验室常规使用的动物。我们很快发现,一只正常成年兔子的血清能够杀死几乎任何数量的脑膜炎球菌。把100万个菌加到一毫升新鲜兔血清里,予以混合,在摄氏37度之下培养几小时之后,标本就变成了无菌的。如果在加入细菌之前,先把血清在56度下加热一小时,血清就完全失去了杀菌的能力。它表明杀菌的能力取决于存在着一类补体(补体是尚未完全弄清的一组蛋白质,它使抗体能够对抗细菌表面的那些抗原)。



我们认为,既然有这样一种早已存在于动物之中的强大天然免疫的实例,就能让我们看看,是否能用免疫兔子的办法取得效力更大的抗这种细菌的血清。我们把加热杀死的脑膜炎球菌的混悬液注入动物,隔一星期取一次血清。用这些标本再做开始时做过的那这种实验,向血清内加上各种数量的活菌,看看有多少能被杀死,以及杀死得有多快。在几天之内。我们就遇到了怪事:原来的兔血清能在几小时内杀死无数个脑膜炎球菌,现在,经过免疫的兔子的血清却失去了这个性质。我们用其它的一些办法证明了在这些血清里有大量的特异性抗体,例如用凝集、沉淀以及补体结合的办法都能够证明。但是,当有了特异性抗体之后,杀细菌的功能反而消失了。



除此之外,在活兔子的体内也可以见到同样的情况。把活菌注入我们免疫过的动物的血流中,然后先后做多次血液培养,测定细菌存活的时间。结果很让我们惊奇:在高度免疫的兔子里,24小时之后,血液里还能培养出细菌来(细菌阳性)。这和在未经免疫的兔子体内的情况截然不同,在未经免疫的兔子里,脑膜炎球茵在10到15分钟之内就全都消失了。



那时是1941年4月底,我忙了起来。这个问题成了激动人心的情况,既使入迷惑不解,又使人兴奋。我知道我应该在第二年1月回到纽约去做一个神经病科医生,所以我要尽快地工作。我遇上的这个情况是个古老的免疫现象,称为“前区现象”,在这种现象中,过多的抗体使免疫反应停止了(把血清充分稀释就可以不阻止免疫反应)。然而在我的实验室的差别(是个新发现)是它在活的动物体(活体)内起作用:一个经过免疫的动物,会由于免疫而失去它自己原来的天然防御能力。我认为它可能与脑膜炎以外的人的某些传染病(例如伤寒病和布氏杆菌病)的易感性有关系,我想把它弄清楚。



但是后来我一直没能解决这个问题,甚至也没能回答那些主要的问题。我也没有能够再回到神经病院去。1941年底,洛克菲勒研究所得到改为海军研究单位的通知,我被任命为那里的海军上尉,并得到通知,要我在1942年3月底之前到纽约报到,穿军装。丁格尔和我不得已同意把这个尚未弄清的活体内前区现象提前停下,并把这项工作写成文字。到今天为止,我还没能以全部时间回到这个问题上,它还悬在我的头脑里。就我所知,也还没有任何一个实验室解决了这个问题。



我想我仍然认为神经病学是医学里最令人激动的领域。神经病学现在正开始进入原来认为是精神病的问题之中。神经药理学的工作已经改变了这个学科。其中最为迷人的是“内啡驮”(内是内源的内,啡是吗啡的啡,肚是指构成蛋白质的肤——译者),这是脑内分泌出来的一种简单的肋。它有个特殊的功能:特异性地附着在与感知疼痛有关的细胞表面,这些部位也正是吗啡和海洛因习惯附着的部位。



这些情况因为各种原因使人感兴趣,其中有些原因极为重要。现在已经知道了它的化学结构,因此就有可能设计出新型的止痛药物,可能没有吗啡的副作用和成瘾性质的新型药物。还可以想象,对成瘾的机制可以得出新的见解,也许至少能找到新的方法,去解决这个世纪最令人震惊的社会问题的纯医学方面。同时,当我们对“内啡肋”了解得更多,习惯了我们脑内有这种东西存在的概念的时候,也许我们会对成瘾现象有个不同的态度。我不清楚如果药物科学制造出一种像天然内啡肋那样的“天然”药物,它具有像海洛因一样的使人主观上感到欣快的特性,但是不会成瘾,情况会是怎样。我们会不会准许使用它?或者我们会不会定些法律来禁止它?



但是最使人感兴趣的问题是:这种物质为什么会存在?内啡砍的生物学目的是什么?设计出它来去完成的真正功能是不是去止痛?或者止痛只不过是它的一个偶然的副作用,一个生物学上的意外事件?而它还有目前尚未猜想到的其他在脑内管理信息的作用?
续第八章

如果到头来它只是一个为了止痛的内在机制,那么,它是怎样进入那里并通过了所有那些进化的选择试验的?它对一个物种或对某一只动物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因为这是我们必须去弄清的情况,除非按近代生物学意义来看,它的存在并没有意义。我们都相信,任何一个物神普遍具有的任何一个重要的遗传特性,它之所以存在,都是由于自然的选择。它像科学中任何一条规律一样实在,一样的不可动摇。



假如只是我们这些人类在自己的脑子里创造“内啡肋”,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你可能会说,在像我们这种如此有智慧,同时又互相依赖、互相戒备的一个物种中,为了难以忍受的痛苦,或者为了使人在否则会像是在等待死亡的过程中得到一些宽慰,安装这样一个部件是很有益处的。如果没有它,我们生活得如此亲密,而且住得如此密集,就会是难以忍受的。我们就会互相离开,个人过个人的生活,那么,我们这个物种当然就会垮掉。



但是,老鼠以及所有研究过的脊椎动物为什么都有这种装置呢?



还有,为什么在那些造物之中还有蛆绷?最近刚发现环节动物原始的神经系统中也有大量同样的内啡肤受体,因而可以设想,这些虫虫也具有像我们脑髓中同样的解除痛苦的系统。我知道了这些很是高兴。我的确知道蛆则有感觉装置。你碰碰它,甚至吹吹它,它马上会退缩。如果对巨大的痛苦没有一‘种防护,一条虫虫每天的生活——被踩上,被乌啄到,被犁碾挤。被水流冲走—一—一定是地狱般的生活。



也许这就是自然界非常特别的好运气。也许是在进化早期的某个时刻有件什么发生了疏忽,我们全体都无言地承受了那种什么,没有为它付出什么,在进化的竞争中它也没有特殊的价值。完全靠着机会,gp些遗传基因,就这样从一个物种传给了更为复杂精致的物种,减轻着生存及死亡的苦难。我对这种想法有所怀疑,因为我极其相信进化的细节。



但是,这里有了这个生物学上普遍性的怜悯宽恕行动。我无法对它做出解释,除非说:假如开天辟地之时,我是计划委员会的成员之一,而且假定要我负责在这个星球上组织一个未来拥挤着无数种生物的封闭生态系统,如果是这样,我会在其中放置上这种东西。任何这样的一个系统的运转都不可能没有痛苦,对所有有感觉的生命来说,为了自身的保护,为了避开危险,就应该详细设计好疼痛受体。疼痛不能无边无际,如果无边无际就会造成混乱,使那整个系统甚至在还没有始航之前就土崩瓦解,遭受苦难了。我想,也不是意识到要死亡。我会为疼痛调节器投上一票,希望这个调节器能够微调到保证使它有用,但是要加上某种管制器,保证它绝不会失去控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脑髓里产生了内啡败并不是为了在进化选择中对我们这个物种(或任何物种,或任何不属于什么物种的个体)有什么特别的价值,而是为了整个生态系统(有时干脆称为“那个系统”)的存在和延续。



没有人能够预料内啡肤的故事到最后会是怎样,因为现在它仅仅是在开始。在现阶段看来,它能奔向任何地方,它能意味任何事体。可以设想,这类小肋分子的化学信使甚至会和脑的一些疾病都有关系,其中包括精神分裂症。



这种状况说出了研究工作中的一个核心真理。当出现了新事实的时候,对位于前方的事物做出推测,这是科学的日常工作。但它从来也不是因其存在即可得到赞许的精确的万无一失的事业。预料准确是使研究得以成功的措施,成功则是对研究人员也是对他们的赞助人的最终奖赏。一般情况下,“预料”是由先后两次显灵而来的:第一步,科学家先预计他的实验结果会像他预计的那样,然后,当工作结束时,他再预计那个实验对将来他自己的或其它人的实验有什么可说的。这真像是说一个毫无差池的智力上的飞人杂技。思想先暂时停留一下,等对面飘来的吊架正好靠近自己,值此干钧一发的时候跳上去,让它再摆得欢一些,上来,下去,然后翻几个筋斗,抓住及时过来的另一个吊架,在震耳欲聋的掌声中又飞回到站台之上。这里没有错误的余地。成功不是靠眼看或手抓,当然也不是靠想象,而是靠着准确地放开那个需要抓住的木棍。真是丝丝入扣。



实际上这样是办不了事的。如果科学家认为是这样办的,那就什么也做不成,只会是一些用担架拾出来的骨头散了架的学者。



在现实世界上,研究工作取决于人类做出错误预计的能力,更取决于人类的一种弹回来再次努力的秉性。事情是这样进行的。预料,包括那些后来发现是正确的重要预料,都是些纯粹的臆测,大多数是错误的。



不论是从事于科学的或一般生活的事物,我们从骨头里就知道这种情况。我们最有把握的预期常常也不过是机会,根据的是我们想象的可能性,而不是确实性;我们在极其幼年的时期就习惯于跌跌撞撞。的确,瞒瞒珊珊,拿不住东西,说错词字,撤了稀粥,用手指戳了自己的眼睛,这些是每个儿童成长时都有过的经历,这些经历是为成年生活做准备的一个部分。一个成功的儿童,是学着真正知道了自己易犯错误,而且决不忘掉(终生不忘掉)这点的儿童。



在研究工作中,错误的用途在于它能使人进一步去做研究。这也是“error”(错误)这个英文词的意思所在。实际上,err(英语的错误是error,它的字根是err)的意思并不是“犯错误”。它是由印欧语根ers来的,意思只是“在运动中”;它进入拉丁文成了nrare,意思是“漫游”,但是在古斯堪的纳维亚语中有了同一个字根ras(奔闯着去找什么),由ras我们有了英语的race(奔跑)一词。为了把任何事做好,我们必然先要做许多错误的事。



stochasNc(随机过程)是充满了同样教训的另一个技术词汇,今天我们用它表示“完全是随机的、偶然的”。有些电脑定了一些程序,让它显示出一系列随机的变数,目的是让生物数学家能为设计大量数字的实验安排适当的对照。stochastic一词实际的意思就是“纯的机会”。



但是最初stochast5c一词却有完全相反的意思,在语言中常有这种审惰。原来它的希腊字根是stokhos,意思是用来作为靶子的一个砖的柱子;从这个字衍生出意为“瞄准”的一些词根。



我们喜欢认为,人类靠着准确精确的天赋,去瞄准并射中靶的。但是在语言中埋藏着一个秘密:我们只是靠了尝试和错误,才变得准确起来,我们常是迷恫地走动,寻找着靶的。使我们把事情完成的,是不断地胡乱(随机)的活动。(顺便说一下,胡乱或随机在英语个是random,它的字根的意思是奔跑。)



免疫系统也是以这种方式工作的。例如我们把一种非自身的抗原(例如马血清蛋白)注射给兔子。有少数淋巴细胞能够察觉出这些特殊的蛋白。它们马上就开始制造抗马血清蛋白的特异抗体;同一品系的其他细胞则开始迅速繁殖;这样就在淋巴结里建立了一些制造这种(只是这一种)抗体的小工厂。这个兔子这时就是致敏了或免疫了,并且永久保持这样。在第一次发现这个现象时,曾以为马血清分子遇到的淋巴细胞,是由遇到的这些分子不知怎么教给它这么做的。开始时,天真朴实的每一个细胞,都受到遇到的抗原的“教导、诱导”,然后就学会了怎么去制造完全正确的抗体,以便把那个非自身的蛋白精确地封固起来。



这个“诱导”(5nstrMctlve)学说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后来知道是错的,现在已经被称为免疫反应的“无性细胞系(克隆)选择”学说替代了。后一个学说有大量坚实研究的支持。这个学说认为,淋巴细胞生来就知道它要寻找什么,每一个淋巴细胞都有它自己的、由遗传决定的受体,这些细胞在血液和组织内漫游,找寻着和它的受体正相匹配的特型抗原。如果一个淋巴细胞遇上了相匹配的抗原,这个细胞就立即变大,并且分裂出具有相同受体的完全相同的后代。结果是产生了一群相同的细胞,都准备好了在现在和将来去合成所需要的那种抗体。这是一个细胞记忆的组织。



一个幼年动物体内有以亿万计数的淋巴细胞,其中有能够识别自然界几乎各种分子结构的一个个细胞,这里所说的各种分子包括自然界从来没有见过的人工合成的化合物。这种富有智慧的细胞群体,以及它们总体的本领的程度,随着动物的长大成熟K.fR大地加大扩展,可能是由于长出淋巴细胞的干细胞不时地发生突变和基因重新调配所造成的。这个系统在起作用,而且其效果非常惊人,因为这些能识别的细胞非常活动,数目非常大,以及迅速加大制造抗体的能力非常强;迅速大量制造抗体是通过在这个情况下得到了信息的细胞进行繁殖完成的。



它非常有效,但是从任何一个单独的淋巴细胞来看,它就一定像是一次次地犯错误。当马血清蛋白质一出现、它只能被淋巴细胞群体中极为少数的细胞所识别,对其它的细胞来说,那完全是浪费时间和精力。而且四周还都有危险,有酿成大错的危险,会威胁到整个的机体。出了毛病的淋巴细胞,最后可能分辨不出自我和非我,这样的细胞繁殖起来之后,就会使整个机体垮掉——发生自身免疫的破坏性疾病。可能出现盲点或类似色盲的识别中的空白处,因而有些品种的动物,从遗传上就不能辨别某些细菌和病毒是外来的东西。



但是,总地说来,免疫系统还是工作得很好,以致于神经生物学家现在正被吸引得考虑用同一种选择学说去解释脑髓是如何工作的。有人推想,相当于淋巴球的思想单位是一群群神经原(神经细胞)的小柱,大脑皮层大部分是由它们组成的。这些小的群体都是感受体,是事先准备好去撞碰此种或彼种感觉性刺激,或此种或被种概念。对于我们在宇宙中所能见到的各种东西(包括我们还没有想到过的东西),人脑内都具有这个或某个准备好的、有自觉知觉的和有智慧有见识的成簇的相连接的神经原,准备着去抓获某种概念(正像青蛙脑内为了飞虫的运动的那种)。细胞族中的以及与这个簇相连接的其它神经原群的突触的变化,使识别扩大、放大,这样就装入、有了记忆。



从统计上看,像这样一个或任何一个刚刚建立起来的理论,最后证明是正确的可能性当然非常小,尽管认为它有个类似的免疫系统机制学说来支持它。不论是对是错,它的重要之处在于它已经引起了兴趣和兴奋的波澜。有些研究人员已经在设计试验,绞尽脑汁求出概念,他们的思想已经开始漫游,他们的感受器官已经处于极度注意状态之下,等待着那个正确概念的到来。神经学和免疫学可能已处于会合的边缘。



过去几年内我写了几篇有关电子计算机的短文,说了几件和某种概念相反的事,那个概念是:以电脑人员自己命名的人工智能(artiflcN ZnteU5gence)就能制造机器;他们总是愿意把这个技术的。名称下面加上重点号,并且在他们的技术文章里把它缩写为人智(大写的A1)。我不喜欢这个想法,也这样说了,并且还指出入脑的工作是需要出错误的,我还认为这和电子计算机并不一样。我收到了许多来信,其中大多数反应是温和的抗议,但还是友好的;在事情不顺的日子里,收到最糟的信函,干脆用直截了当的语言说我错到了什么程度。电子计算机的确是以尝试错误的方式进行工作的。整个的技术都基于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任何方式进行工作。



我对电脑一直有个不喜欢的地方,就是它使人蒙受耻辱。电脑的确类似(我真希望它们不类似)人脑的运行。是有些差别,但是从事人工智能的人,以及他们那么多聪敏的电子计算机,已经进展得足以使人知道机器能够像个有思考能力的机器那样工作了。如果事情真是如此,需要忧虑的并不是他们最后能够造出比我们更优越的电子头脑,而是我们的头脑(至少是我的)已经比不过它们了。我从来还没有听说过一个电子计算机(即便是个简单的电算机)会故意忘掉信息,失去信息,并且根据上下文把它恢复出来但又定了样,或者产生出像在一般人头脑中日常的那种散乱的、不确切的迷悯。我们早已被遗弃了,已经生活在不断的困扰之中了。



我一生真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向脑内储入了一件件过硬的数据资料。有些从另一个耳朵穿了出去,但有很多被阻止并储存在某个地方(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在我的网络之中没有一个可靠的装置,在需要这些数据资料时能再将它们取出来。如果我想一件最简单的事,例如某个人的名字,我不能直接送入指令,确切地希望能得到正确的名字。我常需要去想其它某个事物,没有什么关系的事物,然后等待。把它放在头脑的“休息室”里,拿起书,放下书,艘跋步,这时,如果那天是个好日子,名字就会跳出来。任何工程师都不能设计出一个电子计算机能够以这种方式工作或不工作。



我曾在不同的时期学到我学会的各种事情,但是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它们。我已经记不清30年战争和百年战争都发生在哪个世纪,一点也记不得它们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我曾经能背诵济慈的许多诗,我想那些诗还可能分散在我大脑左侧的那些脑叶里,也许已经翻译成了我右大脑的无字的语言,并且永远储存在那里、成了一团什么东西,但已不能做为语言再被复取出来。我已经失去了很久以前学过并且热爱的大多数哲学家;我对海德格(Heide8ger)唯一的一个确实的记忆,是对他的困惑,甚至我今天再读他的时候仍然感到困惑。我已经忘记了怎么开立方,也不会再去学它了。计算尺。立体几何学。托马士哈代。还有几年前学过的那不少的中国字源学。圣经。多半是主日学圣经。都早已消退了,不知阻塞在哪里了。



我认为。当把电子计算机和脑等同起来比拟的时候,应该知道脑有个特性——出错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强迫头脑准备好,为保证相当好地度过新的一天所做的,可能有些像我们带着一块强大的磁铁走过电算机时对它的作用。我们可能具有相似的某种东西,可能是某种化学信使,它能周期性地清除掉脑内多余的信息,使那些集成电路块和线路空出来应付每天的新需要。我记不起济慈是因为有一天我把它消去了;如果我想(我并不十分想)让他再回来,我就要从头再学习他;济慈已经离开了我的颖叶,而以前我的确曾经把他安放在那里。



这可能是一个使人放心的概念,特别是对一个像我这样的老年人。我十分高兴知道我有一个即便是我无法控制的机制,能定时地把我的脑子清扫一下,把那些陈旧的,现时已无用的信息删掉,就像把书桌清理清理,把旧杂志和读了一半的书处理掉,让脑子里的“房间”准备好迎接新的房客。的确,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机制,脑子早晚会被资料事件填满,肿胀,而不能让新的事物进来,脑的各叶都要挂出“客满”或“请勿入内”的牌子。或者更糟,牌子都重新漆了字,换成了“出口”。



仔细想——想,你无法以其它方式去管理一个人的头脑。将多余的信息清除出去,必须自动地,自主地,在所有的时间里进行下去。有些思想可能不属于可经生物降解〔分解)的,例如头衔,自己的姓氏,以及如何读看出租汽车的里程计费表;但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可以丢弃的,真需要一个既快又凑手的清扫系统:你永远也拿不准,下一分钟是否要找个地方,把某件新东西放进去。至少,你也要有个把东西推到一边的机制,把挡在路上的东西推到某种类似厨房塑料垃圾袋那样的东西里。否则,你就有失去所有好的思想的危险。你曾否注意到,当你正对某件事苦思男想的时候,多么经常地会有个不相关的极好的念头——看来它能够将各种事物都解释清楚的念头——就在手边晃来晃去?在好的日子里、它总是这样出现。你正钻进一辆出租汽车的车门,苦想着有膝盖关节软骨的情况如何,突然间,带着呼呼的声音飞来一个新的概念,想找个地方照亮起来。你最好保证有一些没有思想之类东西的空间,准备好让它栖息,否则它就会又飞向黑暗之中。电脑不能这样工作。它们能做我所不能理解的数学技艺,指头一碰就能做出生动的图表,从容地写点二流的诗句,甚至能做出使爱纵人员感到惊奇的事;但是我不信事物能使又大又复杂的电脑本身感到惊奇,它没有能让它本身感到惊奇的容量。



电脑能很好地观察图形,本领比我们好,它们能把似乎没有关系的事情联系到一起;它们能扫描夜晚的天空、凝胶电泳中染色的5万个蛋白质斑点,或者全世界证券市场出来的那些数字,并且找出其间有点意义的关系。我们用自己的脑子也做这样的事,但是作法不同;我们是让事情出错误。我们使用信息更少是为了信息的自身,更多是为了让它导致思想,可能是些不相类似、没有关联、不具形式,因而有时是完全崭新的思想。如果人的脑子不具有这种特殊的天赋,我们到现在仍然还是在磨尖骨头,自己对自己哈哈作响,而且不能写诗,甚至连口哨也不会吹。



不做预料地丢失信息,以及让关系发生错误,这两个天赋,使我们的大脑有别于我所能想象到的制造出的电脑。人工智能是我没有一天不羡慕的东西,但人的智能则是另外一种东西。如果我能成功地弄清了施瓦茨曼反应,或者学好了荷马的希腊文,那不是因为某个刺激引起一系列脉冲让我这样做的。我会跌撞进去,以为是什么东西使我进入其中,而实际上那件什么却是带着我朗向另一个方向,意图是在于另一件事物。



这并不是说我不尊重自己或任何其它人的头脑。我尊重它们,我说明对它不理解,是作为更为尊重它所加的分。我自己的头脑容易出错,总是忘事,无从预料,而且难以驾驭,它也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东西。
【十、搬家 十、搬家在50年代,在贝塞斯达的国家卫生研究院飞快地扩大,..】
十、搬家





在50年代,在贝塞斯达的国家卫生研究院飞快地扩大,他们的研究项目发散到全国各处的医学院。这时候,很多医学院为了配合发展,开始添加了新设备,并且补充了新人员。相当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我那一代人刚从军队回来,见到新实验室的设备比战前好得多,而且其中有很多可供选择的研究职位,所以我们就开始四处走走。那是一个为学术职务而迁徒的时期;工资还停留在战前的勉勉强强的水平(在洛克菲勒我的一位生化朋友常常辛酸诉苦:开镕雷得糕饼卡车的人,挣的钱也有他两倍之多),可是研究仪器、技术员和实验动物的经费却从来没有那么富裕过。我们换了不少地方。



在那几年,贝利尔和我比大多数入搬家次数更多,而且搬成了痛。甚至我们认为在某个城里已经住好了,已经开始扎根了,那个瘾头又驱使我们一次次整起行装,搬到城的另一头儿的房子里。当我被委任担当政府咨询职务时,我不时要填联邦调查局很长的保安表格,其中有一个几行的栏目,填写毕业之后所有住过的地方和日期。我真做不到。在不同时期,我们在纽约住过7处公寓,巴尔的摩两处住房,新奥尔良两处,明尼阿泼利斯两处,纽黑文3处。每搬一次都丢下一些桌椅、灯盏和地毯。保险丢不了的只有书和书架;在每个城市我们还添些书和书架。贝利尔从来忘不了每一本书的名子,也忘不了每本书在某个书架上的位置。我们从来也不用去打扫那些书,因为这个小图书室每一年左右就要全部清理一次。



在所有那些城市中,贝利尔和我最喜欢的是巴尔的摩,虽然我们在那里只住了两年。第一年我们住在公园街一个古老褐色沙石房子的一个套房里,它和霍普金斯医学院实验室分别在城的两头。楼上的房客是科尔曼(EIhott c01eman)教授,他在大学里教写作、演讲和戏剧;他还以写诗作为他的中心(不是附带的)工作。我们成了亲密的朋友,并且一同在霍牧伍德校园教师俱乐部进餐。我通过科尔曼认识的霍普金斯人文学科的教师,比我们认识的医学院教师还多。到了晚上,科尔曼会下楼到我们房间读他的诗,问些科学上的问题。我的那些实验兔子后来还隐约地出现在他的好几首十四行诗里。



在巴尔的摩的第二年,我们住进了一个很让人羡慕的小房子,坐落在华盛顿街,前面有个白色的门廊,是典型的巴尔的摩成排房子中的一座。这房子就在雷普金斯医院的后面。走半个衔区就能到实验室;所以半夜里去记录那些不能在工作时间得到的结果就十分方便。



我想在霍普金斯长久住下去,可是那时我的职务是在小儿科;我虽然喜欢小儿科,但除了传染病之外,对其它所知甚少,所以我很想回到内科或神经科。1948年,图兰(Tulane)大学宣布在内科建立一个新的微生物与免疫研究部门,并且邀我去主持工作。他们同意我可以研究爱爱反应性脑脊髓炎(它是实验动物的一种疾病,和人的多发性硬化症类似),但是要我同时管理慈善医院的传染病临床。我们在6月里搬去了新奥尔良。开始住在花园区一所大房子的一层楼里,后来住到大学校园里过去兵营的一个套房里。空调这时还没有来到新奥尔良,房子里只有窗上的风扇。医学院的有些在做研究时必须控制温度的实验室,有了小的但是真的空调机。我们喜欢那里的人,也喜欢那个城市(不是全部,譬如鲍邦街和四旬节前的狂欢就不是)、而且这个医学院已经成了南方第一流的医学院。贝利尔和我谈论过留下来定居,甚至还去找过房地产经纪人,想买个平房。但是,我们仍然怀念冬天和下雪天。



两年之后,我们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明尼苏达大学小儿科主任麦夸里(1rYm8MacQuarr5e)到新奥尔良访问,问我愿不愿意到他们那里做小儿科一内科主任(真是个主要的责任),在那医学院附属的新建心脏病医院里有一些实验室,可以让我做所有我愿意做的工作——内毒素、脑炎、施瓦茨曼反应、链球茵,什么都行,只要我愿意在新医院里建立一个内科一小儿科研究实验室。贝利尔和我在晚春和初夏到明尼阿波利斯看了几次,我们很喜欢那个城市和那里的气候,而且被正在配备的那些新实验室惊得直发楞,就同意去了。那年秋天,我们驾了一辆英国奥斯汀,沿着密西西比河向上开。那辆车的前座刚好坐下我们俩,后座刚好坐下3个女儿和一只威尔士狼狗。我们在韧冬按时到达了明尼阿波利斯。



从路易斯安纳过渡到明尼苏达很让人振奋,并不只是因为气候的变化,还因为其它的缘故。1950年的明尼阿波利斯是(我想它直到现在还是)一个十分清洁、明亮、生气勃勃的城市,有信心,有远见,想使自己成为西北部总的文化中心。那些博物馆,在多拉蒂(AntalD。rat5)指挥下的明尼阿波利斯交响乐团,刚刚建好的剧场,还有那宏伟的大学。这一切都是当地的骄傲。从驾车来到的那一天起,我们就感到这真是个好地方。我们在大学的房舍里住了几个星期,贝利尔和我四处找房子。没到一个月,我们就在明尼阿波利斯和圣保罗交界的圣安东尼公园那里找到了,而且还买下来一座隔热非常好、有挡雨窗的房子。它是我们自己拥有的第一座房子,也是第一次每个孩子都有了自己的房间,也是第一次我必须打扫那些积雪。到底是扎根了。



我们从1950年住到了1954年,对那里的一切都喜欢,甚至也爱那些积雪。那个实验室从全国各地吸引来一些最好的年轻细菌学工作者和免疫学工作者:古德(T。bert Good)、斯特森(Chandler Stetson)、史密斯(R1chard Smith)、丹尼(F10yd Denny)、沃纳梅克(Lewl3Wannamake『)、冯科夫(R1chard vonKorff);他们都从某个方面对风湿热感兴趣,每人都有自己的研究课题。



这是最大的兴趣,我那时想我们就在那里住下去了。
十一、纽约大学的病理科





我在明尼苏达住了4年。一天,电话响了,是纽约大学医学院微生物科的教授和主任麦克劳德(c。1in MacLeod)打来的。他是我者朋友的老朋友。我到洛克菲勒研究所的时候,他刚刚离开那里。我对他这样一位科学的管理家和科学实干家极为尊祟。他是艾菲里一麦克劳德一麦卡蒂(Avery—MacLeod—Mccarty)三大员中的一员,他们的工作曾经开辟了DNA的遗传研究。他说纽约大学的病理科需要一位主任。冯·格兰(von G1ahn)刚刚退休,我的名字列在人选委员会的名单上。他说知道我是个没有病理医生执照的病理学家,但是我所做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实验病理学。所以我应该对病理学那个领域有所了解。他还问我对这个职务是否感兴趣。我说是,我马上就能来。他说:好吧,可是你知道人选委员会要全面考虑名单上所有的人,我说,对,我知道,可是如果他们考虑到我,我马上就去。



纽约大学医学院座落在一组破旧的19世纪末叶的房舍里,它在26衔的北面,沿着一大马路,对面是布列维医院。它的声誉部分是由于布列维,布列维的病房是这个学院临床教学材料的唯一来源。大家还知道它的大部分学生是来自纽约市,很多来自相当贫穷的家庭,多半是犹太人,有些是第一代意大利人,有少数爱尔兰天主教徒,还有很少的黑人——它的学生和哥伦比亚以及康奈尔大学的不一样。这个学校曾经出了些很著名的人物,如香农(James Shannon)、索尔克(Jona5Salk)、萨宾(A1bert Sabin)、戈德I自格(JosGph 001dber8er)等人。但是它最好的声誉还是来自它每年造就出一些聪敏的、训练有素的、最为重要的是在布列维受过教育的医生。他们形成了纽约市和纽约郊区附近医疗事业的骨干。



我认识其中的一些教师,但根据声誉还知道更多的教师。这就是我为什么那么高兴地回答麦克劳德的电话,并且甚至还没有接到邀请就那么愿意接受那个职位的原因。生理学有史密斯(H咖er Sm5th),生物化学有奥乔亚(Sever。0choa),药理有戴维斯(Bernad DaW),解剖有席汉(D。nal Sheehan),微生物学有麦克劳德。我所知道的国内的医学院,基础学科的成员都比不上纽约大学的这个阵容。在临床科室,内科有蒂利特(wHHam TUet),外科有马尔霍兰(J。hn Mulho肋nd),神经精神科有沃蒂斯(samuelwort5s),产科有斯塔迪福德(W仙am SNdddoN),皮肤科有苏兹贝格(Marl。nSMkber8er),小儿科有霍尔持口mmett H01t)。院长是风湿病专家麦克尤思(curr5er McEwen)。它是个小医学院,房舍十分拥挤;它的临床教学靠着经费不足、任务过重的布列维;只吸引当地的学生;它所隶属的那个大学多年来有经济上的困难。但是,我看它却是国内师资最强、员使人感兴趣、最使人兴奋的医学院。在街对面布列维的北邻,正在兴建一座实验和教学大楼,还有建造新的大学医院的计划。



几星期之后,要我到纽约去和人选委员会面谈。这个委员会包括纽约大学医学院大多数科室的主任。谈话进行了几个小时。他们问我,如果我被选为科主任,我对病理科要怎么办。我知道那个科很小,由于最近有人退休和辞职而感到人员缺乏。我回答说如果可能,我要补充实验病理学(按我的见解包括免疫学)方面有能力的研究人员。我还希望病理的教学应该使医学生接触相当数量的、在医学中重要的未知方面。我说我认为处在基础科学和临床学科中途的病理学,应该在很好地完成其它比较明显的任务的时候,对未知的方面要给予特别的注意。



过了几个星期,已经到了春天,麦克尤思通知我:如果我愿意接受,我就是病理科的主任了。我和我妻子决定那年夏天搬去纽约。到那时为止,我还没有和纽约大学的人谈过经费的事。我知道经费很有限,如果要实现我脑子里的那种扩充。就需要从国家卫生研究院得到经费补助。我不无忧虑地发现,我的薪金比我在明尼苏达的少些,而纽约的生活费用却要高得多。但是,那个机会甚至比我最初以为的还要诱人,我们就开始在纽约找寻住下的机会。



在明尼苏达,内夫一家是我们隔壁的邻居。他们在几个月之前先去了纽约。约翰·内夫(John Nafe)是地球物理学教授,得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职位,当时正在拉蒙特观测台(IJa—mont observat。ry)工作。那个天文台位于哈镕逊河西岸,在城北15英里。我们和萨利·内夫(sMy NafG)取得了联系,她就开始找起了房子。就在拉蒙特的北面,建在帕利塞兹的一个豁口处,有个斯尼登·兰丁村(Snedens IJand5n8),是个古老的荷兰居民点,约有35所房子。这些房子零散地处在7一w公路通到海边一条盘旋路的两旁。内夫太太听说其中有一个最近修缮过的古老的荷兰农舍刚要出租。那个村很长时间以来已经又住上了人,是些艺术家、作家、演员和少数科学家。我们很幸运能在那里找到一所房子;很多城里的人希望能住在那里。我们在长途电话里听到了之后,我和贝利尔就拿定了主意。我们把家收拾了,我把实验室正在进行的试验了结了,在1954年的夏天搬到了这里。



斯尼登真是好,什么都有。小学在过了公路很近的山坡上。在小学旁边有百货店,还有帕利塞兹乡村图书馆。好几代的读书人赠给这个图书馆许多适于各种年龄人读的好书。我们的13岁、10岁和6岁的3个女儿高兴地注了册,9月开始了学业。学校的活动是这个村注意的焦点,大多数教员都是当地的居民。帕利塞兹和罗克兰县其它小学赛垒球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去观战。我们的大女儿艾比盖尔成了一名不错的投球手,成了球队的正式队员。我还记得有一个星期三下午,帕利塞兹队在一场球赛里输得很惨,因为那个县有个规定,所有班级的宗教选修课都放在星期三下午,因而那个队缺席了好几个最好的队员。他们输得很英勇但很懊丧。比赛快到结束的时候,队员突然高兴得喊了起来:“天主教徒来了!”他们真来了,跑进了球场,因问答宗教教义的美德而满面红晕,准备好去对付整个世界。他们真做到了,把球赢了回来,而且赢得很漂亮。从那天之后,“天主教徒来了”在我们家的语言里保留了下来;每当我们感到自己处境不佳,但前方还有些希望的时候——例如信里有个没曾料到的支票的时候,我们就高兴地说:“天主教徒来了”。



斯尼登唯一糟糕的是:从哈德逊河边上的上帕利塞兹到东河边上东30街的距离太远。怎么定也不轻松。在几个星期里,我幻想着能按时间有秩序地来往于城乡之间上下班:贝利尔开车把我送到几英里以外的塔潘火车站,我坐7点左有的火车,带着皮包和报纸,又长又侵地到达威豪肯,坐渡船过哈德逊河,再坐公共汽车经34街到我的实验室。每天总是迟到。我不这么走了,还是开汽车:向南过乔治·华盛顿桥,穿过曼哈顿,每天要一小时或一小时以上。在后来的4年里,我终于进入了一个汽车的海洋,每天平均约有4个小时在闲谈;我计算了一下,每一年都有整整两个月要坐在汽车里。



新科主任的第一个责任就是补充新人员。它常常还有个极为困难(有时是毫无办法)的工作,就是请一些已在台上的人离开。后一项工作没成为问题,因为纽约大学的病理科由于过去几年的损耗,已经变得很小了;可能由于自然选择,留下来的都是很强的:霍尔(J。hn HaU),外科病理的能手;库什纳(Marvh Kushner),他现在是纽约州立大学斯托尼布鲁克分院的院长;还有麦克拉斯基(RobGrt McCluskey),现在是麻省综合医院病理科主任。这些人和为数不多的低年人员是科里的主力。不久前因病离开纽约大学的威伦斯(S58mundw9ens),一年后回来主持了布列维病理科的工作。



在30街和一大马路的新医学科学大楼里,病理科房间的面积是足够的,但是它设计得主要适合为看显微镜的人使用。所有的房间都是些小方块,有两个放显微镜的台子和一个水盆。实际清点后,科里现有的研究用实验设备有:一个水浴,一个温箱,几十个放试管的铜架,和两个历史悠久的离心机。幸好,因为电线和管道都在天棚里走,那些墙根容易推倒,而且工作台可以移动,所以不到几个月,我们就有了些宽敞的试验室,可以做一般的研究了。



我原来以为补充人员一定很困难。在那个时期,病理这个学科并不能特别吸引基础研究人员,即便是从事动物模型的实验病理研究人员。地方太小,纽约大学的工资较低,住在纽约市及其郊区会带来家庭生活上的困难,所有这一切似乎都不能吸引我们所需要的人员。



我没有将一个电话把我带来纽约大学的那个吸引力计算在内。麦克劳德、史密斯、奥乔亚、佩彭海默(A.M.Pappen—he加er)、戴维斯和其他人的吸引力已经足够了。我很快就收到了一些我曾希望请的人的来信,问我现在想做什么,这个地方怎么样。来到的第一位是斯特森(Chandler Stetson)。他过去在霍普金斯,曾做为一个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我一同工作过,后来到了洛克菲勒,又去了陆军,在怀俄明州的沃伦堡风湿热实验室研究链球菌。我在电话上问斯特森愿不愿意考虑到这里来,他的回答是一个月内他就到。



接着我收到了核物理学家西拉德(IJeo szilard)从芝加哥大学他实验室打来的长途电话,他说他听说我正组织一个新型的病理科,他说我应该把正在华盛顿瓦尔特·里德医院用鸡胚做极其引人如胜的免疫研究的格林(Howard Green)组织进来。我给格林去了电话,他在还没有看看的情况下就答应前来。



那年的下半年,我到巴黎参加一个免疫学会议,遇到了在布鲁塞(Broussals)医院工作的年轻免疫学家贝纳赛尔拉夫(Baruj Benacerraf)。他生长在巴黎,但大战期间来过纽约,就读过哥伦比亚大学,在弗吉尼亚医学院得到医学博士学位,在哥伦比亚卡博特(Kabat)的试验室里做博士后的免疫学研究,后来又回到了巴黎。我们吃了一次时间很长的午饭,到上咖啡的时候,他已经同意来科里做助理教授,年薪5000美元。



这些人还吸引了其他的人。在后来的两年里,我们召来了相当数量的优秀年轻研究人员,大多数是研究人类疾病免疫机制方面的人。同时,休教学年假的研究人员开始到这个科来工作:伯明翰大学的盖尔(Ph山p GeH),巴黎的维森(Guyv0535n),布拉格的斯特策尔(Jarostav Sterzl),爱丁堡的波特(Jacobus Potter)和巴赛尔的梅歇尔(Peter M1escher)。梅歇尔是一位实验血液病和免疫学专家,来纽约访问过几次,最后决定接受这里的一个永久性职位(他1966年回到瑞士,去领导日内瓦的血液病临床)。



那是病理学的一个激动人心的时期。病理学这个领域过去有个长期仔细研究病态结构的历史,多年来从事于仔细分析疾病中特征性的形态学改变。就在我们组织纽约大学新病理科的时候,大家认识到弄清疾病的机制是学院病理科的正当责任,而且认识到用科学的试验是可以弄清这些机制的,这一点在免疫学中看得特别清楚,而过去没有把免疫学作为病理的一个部分。现在,在病理科这一个科里有了那么多年轻的研究人员,很快就使纽约大学的学生发生了兴趣,我们的试验室开始不断接受医学生,他们自愿做助理工作,加班加点,周末不休息,假期不离开。对于这个科室,这可能是最为重要的变化,没有比来了大学生对研究更有刺激作用的了,何况纽约大学的学生是我们大家见过的最为进取、好奇心最难满足的学生。结果是培养了纽约大学一代新型的愿做免疫学研究的毕业生。其中许多人后来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如戈特施利希(EmH G。tt2chHch),他后来在洛克菲勒研制出抗脑膜炎球菌和抗淋球菌的疫苗;西斯金德(Gregory shkind),现在是康奈尔内科教授;贝克尔(Frederlck Becker),现在是休斯顿安德森中心癌症研究所的主任;赫伯曼(RonaId Herbman),现在是国家卫生研究院一个部门的主任;还有一长串其他人;他们都是在这个病理科首次开始从事研究的。



病理科实验室很快就人满为患了;那些小小的房间最多只能容纳申请来的一半人。但我的印象是,人拥挤的时候工作做得更好。不论多么高级的研究人员,自己支配的单间也不超过30多平方米。偶尔有些不愉快的抱怨:人们互相碰撞;仪器挨不上号,特别是那些价钱高、共同使用的仪器;来访的人连坐的地方都没有;办公室(包括我的办公室)简直像佛宪,只不过两平方米左右。但是研究工作却在不断地进行。每一个人都参加教学,上午给二年级整班讲课,下午就在教学实验室从这个台子转到那个台子。由于科里的人员很多,所以谁也不感到教学任务过于繁重。学生的实习实验室和古老的布列维医院的尸体解剖室,这两处都是教学活动的中心,总是挤满了学生。



最初,来科里接受博士后训练的实习大夫和住院大夫都是些年轻人,其中有少数妇女,他们都想成为医院里的病理大夫。那时,这样的专业人员很缺,一个医院的病理大夫(常常要管理所有的诊断实验室)保证有个不错的前程,薪金也接近所有医学专家的最高水平。后来,在我们科重组了几年之后,有些准备在学院里做学术工作的人,开始申请到我们这里,来接受病理医生训练的同时,还要求接受研究工作的训练。再往后,甚至有更多在其它地方做完实习医生和住院医生的人,来学习免疫学的研究。



开始的时候。在医院病理医生的全国团体内,对我们有些怨言,甚至在病理杂志里还有几篇很吓人的文章和编辑部文章。有些人认为我们正在或正在想使经典的病理学偏离它的传统方面、还想把年轻人训练得去做研究工作,而不去做病理医生的业务工作,也就是要把病理抱着走下坡路。我对这些评论做出的反应是:从19世纪魏尔啸开始,人类疾病机制的问题一直是病理学的一个内容。我们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并没有偏离那个传统。然而,我们真是不想再训练一代医院的病理大夫。我们在这方面并不特别专长,即使专长,我们的学生中想受这种训练的也不多,有很多其它医学院培养这样的人。



但是到了后来,受过实验病理学训练成了被接受为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的优越条件。我在明尼苏达和纽约大学免疫实验室的8年中,在通过了训练课程的人中。有10位后来成了一些重要大学的科主任,包括哈佛、耶鲁、佛罗里达、得克萨斯、密西西比、明尼苏达、西北和纽约大学。



在我任满病理科主任职务的前一年,纽约大学医学院接受了州comm。nwealth基金会的一大笔款,共达75万美元。讲明钱可以用在对学院的未来最有好处的任何方面。基金会以及院内的初步讨论都考虑设立一些新的培养医学辅助人员的专业,例如理疗人员、职业治疗人员、医学社会学工作者,以及其他和医生关系密切的专业人员。我们争论得很多。一群叛离整体的科主任,由麦克劳德带头,开始碰头讨论其它的主意。过了几个月,我们提出来一个不同的计划,最早是由我起的爱。这个新计划称为“荣誉计划”。我们计划新得来的钱都要用于一个目的:让一些优秀的医学生在上学的时候就参加基础研究,给它们奖学金,使他们在正式课程之外有更多的时间,要求他们在毕业前完成一个完整的课题,还要“得到荣誉”。在争论了很久之后,这个计划打赢了。创建的执行基地和办公室设在病理科。这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这类计划。它后来得到了国家卫生研究院的支持,成了其它大学类似计划的前驱。后来它积累成了在20个左右医学院里进行的医学博土一哲学博士双重学位的训练。回顾起来,我认为这是我在纽约大学期间参与过的最引入入胜的一项实验。
十二、纽约大学布列维的内科





1958年,我做满了病理科主任的4年任期,换到另一个职位上,也就是换了另一个世界。布列维医院内科主任,也是纽约大学内科学系的主任蒂勒特博士(w皿仰s.Tmen)在65岁时退休了,人选委员会正要找一个接替的人。没有让我参加这个委员会,这使我很惊奇,因为内科和病理科互相依赖的研究关系一直很密切,这既是历来如此,又是这两科都对疾病的机制感兴超所造成的。我认为我的科应该有个代表参加决定。当我正想找入选委员会表示异议的时候,委员会却找到了我,问我是否愿意接受这个职务。



我不答应,但是很轻声轻气,因这我怕他们真信了我的异议。我提出来,大家都看到我已经和临床离得很久;而且过去我在小儿科、神经科和内科的经验都差不多;我说到人选委员会应该到各处寻求更有资格的人。但这时我却又大声大气地说,如果他们真想叫我做,我马上就上任。



并不是我在病理科感到不满意。我很满意,很喜欢这个职务,也很喜欢这个科。它是我一生中美好的时候,我愿意终生留在病理学教授的职务上;但是去主持布列维临床的机会却让人无法抗拒。



布列维很像波士顿市医院,是一组开始散架的古老建筑,长长的大病房住满了纽约市病最重、人最穷的居民。纽约市给这个医院的经费不足,但却要求它不能像曼哈顿的其他医院一样,而是只要病人上门,就要收留入院,在1958年,这里的内科临床由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康奈尔大学3家负责:临床三部和四部由纽约大学负责,在布列维院内古老的c SLD大楼里,朝南,面向东河,占4层楼房;哥大负责一部,康奈尔负责二部,每部有两个病房。这3个学校在房舍空间和争取威信方面时有竞争,有时还很激烈;但是另外两位主任——医学学术上广泛受人尊敬的哥大的里查兹(D1ckenson R亿hards)和康奈尔的阿尔米(Thoma3A1my),都是我的好朋友。最难的问题是纽约大学内科的临床四部,它一直由医学进修学院管理。这个学院是纽约大学的另一个部分,它的临床专业人员都定在几个街区以外古老的进修医院里。多年来它为非专科开业医生开设复习提高课程,让他们在学年里分批下到病房来,每批几个星期。但是病房里没有轮转的医学生,也没有多少进行科学研究的地方和设备。我的任务是把四部和三部组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纽约大学的内科临床,并且把4层楼的大约120张病床都用于医学生、实习大夫和住院大夫的教学和训练。开始时就觉得这是个很难办的工作,感到随时会遇到不愉快。这里有两个不同的任务:一个是医学生的教育,一个是毕业后的进修教育,它们似乎互不相容。它们是两组专业人员:一组致力于医学科学的基础方面,有建立更为深入广泛的研究室的雄心;另一组所注意的几乎只是实地行医;这两组人之间容易发生争执。除此之外,当时还有个最糟的问题,和行医的收入有些关系:靠布列维的北面要盖一个医院,收医生自己的私人病人,方案已经有了,将来老的进修医院也要搬进去,但把医院的名字改为大学医院。只收四部的医生的私人病人?还是只收三部的?还是两部的都收?新医院里的床位该怎么分配2医生的收入和它真有关系。



还有个问题。纽约大学还有个康乃尔和哥伦比亚所没有的最困难的任务,是管理布列维精神病中心的另一组病房,称为精神医学部。它的床位住的是同时既思精神病又患内科病的人——来到布列维,患有肺炎、脑膜炎、心脏病、糖尿病,或其它内科病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酒瘾以及老年患者。他们既需要内科医生,也需要精神病医生的诊疗。这些病房也必须和纽约大学的其它临床部门组合在一起,用于教学和研究。



这是个很大的任务,我和纽约大学教员中我所有的朋友都没有完成它的信心。大家认为不论搞什么改革,随时随地都会有学术上的争吵,会有来自四面八方的阻力。但是后来看到,它并不难。我在位8年,在当时那是我的一个纪录。我离开那个职位(当时还有点勉强)是因为去做医学院的院长。



所以能做好,是因为那些事所涉及的那些人的素质。这两组人虽然承担不同的任务,但是他们的高级大夫都(只有少数例外)是他们从事的那个方面的卓越能手;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们多数是在布列维受的训练,在这里成长起来的,他们留在那里,是由于他们在这个医院里的事业。著名的肾科学专家法伯(saulFarber)和发现免疫反应中重要成分“转移因子”的劳伦斯(Sherwood IJawrence),都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也是我所遇到的最好的临床医生一科学研究家,这些人和他们的同事都热爱布列维这个医院整体,那两个单位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个工作单位。



我在理论医学许多方面的混合背景,对我做这个科主任可能也有益处。大家都不会觉得我有所威胁。大家承认我对传染病和免疫学有些认识,但是无法设想我会在一夜之间变成一个能在纽约大学内科里支配各个分支和专业的枢密顾问官。大家也很清楚我不能摇身把自己变成开业的大师,去接管新医院的那些病床。



在以后的几年里,这个科逐渐扩大,成了一个相当大的、有实力的临床一研究组织。有几层没有使用的房间,有些是很久以前任结核病人的,这时改成了可使用的研究实验室。有一些实验室放在医学院大楼之内,还有些放在后来盖好的大学医院里。它成了当时的一个大科,有60多个实习大夫和住院大夫和比这个数目还要多的博士后和研究助理人员。到了1966年,这个科的一些年轻临床研究人员和教师,被每年一度的大西洋城5月美国临床研究协会年会邀请在青年讲坛发言,其数目足以和来自国内各处以研究为方向的大学的竞争者的数目相当。那些年,在大西洋城的节目里有篇文章,对于医学学术成就来说非常重要,是前程阶梯上重要的一级。大西洋城后来变成赌博中心,这个会却仍然按计划进行,不过换在其它城里。每一年它仍然正式宣布“大西洋城大会”要在旧金山,或华盛顿,或在什么地方举行。



在布列维期间,我最感兴趣的巡视病房是在精神医学病房。过去这些病房被教师、病房大夫和学生看成是个“西伯利亚”,但是在仔细考查之后,它们却成了教学问题的“金矿”,是布列维医院范围之内最能启迪智慧的地方。由于精神错乱在家中或在纽约的街道上无人照料被送来医院的一些人,似乎思了一些普通常见的疾病,但是后来却发现在精神病之外还有另外一种特别的疾病,有时甚至是有一种造成精神问题的疾病隐藏在后面,例如甲状腺的一些异常。在过去和后来,我从来没有见到慢性酒精中毒有那么多不同的表现,大多数都是酒精本身造成的脑症状,例如震颤性麻痹、科萨考夫综合征、维尼克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炎、急性酒精性幻觉,以及失语症。在很久以前教给我的是,这些情况基本上都不能恢复。一旦酒精开始溶解脑髓,就没有任何办法去改变它的影响。看到这些病人逐渐从他们的地狱之中解脱出来,好了,衣着整洁了,出了院,但不顾住院大夫和护士的难听的警告和指着鼻子的告诫,大多数人又回到包厘(Bowery)大街,这总是真让人吃惊。我知道有个中年男子,3年之内10次进出精神医学病房,每次都有重度的失语,记忆全部消失;每次都只靠卧床休息、营养食品及护士良好的照料,他又变成了一个聪明、沉思并感到懊悔的有些幽默感的人;在他行进的路上,又一次去了城里破旧和下等的地区。



布列维还是市里收患病的犯人的医院,或是赖克斯岛上的,或是曼哈顿拘留所的犯人。在这些犯人中,有些是危险的人物,他们的病房设在精神病大楼称为精神病监狱病房楼层里,上锁,有岗;还有些是犯了轻罪的,就住在纽约大学临床的大病房里,但总是有警官日夜轮流在床边陪伴。晋员们似乎很喜欢这个闲散的工作,但是实习大夫却总是对这种侵犯他们权威和浪费市政经费的事感到愤慨。我记得我巡查的病房里有个男病人,年纪不小,体态肥胖,在纽约时报广场拘包时被人逮住,在赖克斯岛上服刑期间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我为他检查时,他在氧气帐篷里半坐着,呼吸的样子看来真像即将断气;这时一个带枪的警察站在我背后值勤,从我肩膀后面盯着。我感到我们两人都是在为一个即将死亡的人举行某种毫无用处的仪式:我当然是不能不这样做,但为了不让那个倒霉的人从病床上跑掉,他却完全不需要在那里。真幸运,强心药毛地黄和利尿药意外地有了成效,住院几周之后,那人可以不用氧气了,能够坐在床边的椅子上,而且还和他的警方保锦谈得十分亲切。后来他出了院又回到监狱去坐满他那短短的刑期。6个月以后他又来到病房,又进了氧气帐,又是在纽约时报广场因掏包被捕的。这次住院后我们没能再知道他的情况;依我猜想,他可能还干那个。



对于一个实习大夫来说,学习如何为病情严重并处境最糟的人提供尽可能好的医疗照顾,布列维是个独特的场所。如果你能在布列维打了满分,你在日后就能应付任何情况。我有个实习大夫,性情温和,沉默寡言,非常聪明,在医学院学习时各科的分数都很高。在开始工作一周之后,医院找不到他了,警方在市内一个旅馆房间里发现了他,不省人事,在那里用一种巴比妥安眠药自杀。把他救了回来,他向我们深深悔过,说他是伯自己不够优等,伯自己做错什么。经过努力的说服,他又回去工作,后来成了布列维最好的医生之一。



所有的医疗器械,从青霉素到卫生纸,所有的物品都供应不足,甚至完全缺货。实习大夫学会了在紧急时刻到其它病房去偷,甚至还秘密蘸下供应药品。床、轮椅、暖气、窗子、电梯等等,什么都需要修理,尤其是电梯,几乎有一半时间不是出毛病,就是无法使用。里查兹从哥伦比亚那个部门退休的时候,我们在世纪俱乐部为他举行宴会。大家讲话结束之后,送给他一个铜压纸器,是仿着A SL B大楼电梯按钮铸的,还带着一个通知:一个按钮是“上行”,另一个是“下行”,附有一个小小的标志:想上行请按“下行”。



布列维钱多钱少的问题还不如钱是怎么用出去的问题大。布列维有个中心管理办公室,但是纽约市的医院科(De—partment。fH。sp购1s)却是真正日常的管理部门。这个医院科管着所有的市医院,办公室在好几英里以外的沃思大街125号。甚至要点小东西,例如手术用的手术衣,都必须通过那个科的办公室的某些文犊官僚,而大部分这类申请还要有其它市办公大楼里的市购置科和预算局的签署。实在说,每个预算年开始时,给布列维的经费还可以满足医院的需要,但是它却只能从市区那里一项一项地用。真正的经费总是比原来分配的少许多,有些年能少25%。布列维有些像是纽约城的朴满:在账面上可以拨给3500万元,但是那年只让你花2500万,留给市里1000万,用于扫雪、维修地铁或者整修路面。



这真是个其糟无比的制度。里查兹、阿尔米和我用了很多时间到沃思大街去和主管医院的官员艰苦地争论。他的反应总是:他支持我们的想法,但是他没法子改变什么。有几次我们最后到了市长办公室,仔细解释了当时管理布列维的方法会危及我们病人的生命。有一天,我在一个委员会的盛大集会上遇到了一位居于高位的市政官员,我以为我到底来到了魔鬼统治的中心,所以提出了我们希望得到支持的呼吁。但他却表现得十分冷淡,安之若素,说布列维的钱足够了,还说市里不能再给那个住满了酒鬼游民的地方再加钱。我气得提高了声音说,在布列维的病人里,酒鬼游民只占很小一部分,医院里住满的是男男女女、大人小孩,住到这个医院是因为他们没有钱;然后提出改革这个系统,给医院足够的权力,让它自己决定把钱(哪怕只是官方经费的一小部分钱)用在哪里。我什么也没说通。他冷淡地告诉我,经费预算局多少年来就是这么管的,你当教授才几年?



一夜这间,我变成了一个性情暴躁、总是生气的改革者。我写了许多愤嫁的信,做了许多演讲,向我所能找到的每一个选出的官员的耳朵里吹风,甚至去和当时民主党的头头德赛皮欧(c盯mineDe sapl。)秘密会面,说明这个制度的弊端(有人告诉我说这个是好主意,但是它不是!)。



有一天,我知道了经费预算局一位管事人的名字,在以前取消布列维经费的那些项目上总有他的签名。我就到市府大楼去,看看这是个怎样的人。他的办公桌在一问大房子里,里面还有20多张办公桌,屋里到处是僻僻啪啪的打字机和不断响铃的电话机。他的桌上堆满了纸张。他是个胖子,面容和善,态度友好,还有点像是长辈那样的态度。他靠在一个牢固的转椅的背上,手里拿着一枝红笔(红的2)。他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我是布列维的内科主任,对这个医院的崩溃(比崩溃还要糟)有些关心。他说:啊,他早就知道了,他正在紧张地工作要把它修理好。我们的谈话很短,也很不让人满意。他告诉我,他在那个办公桌上已经工作了25年,在这之前做土木工程师,对医院的什么事都清楚。当我离开他办公桌的时候,他说:大夫,祝你走运。



我们决心要组织起来。阿尔米有个从事公共关系专业的朋友,主动提供免费服务,组起了一个新的免税社团,称为“改良布列维联合会”。它有两个目标:说服市政当局实施那个拖延的重建整个医院的计划,同时,使布列维脱离市里的官僚机构,使它有某种独立性。第一方面比较容易。建筑图已经画好了,所需要的只是组织一个代表团去预算委员会讲,请他们加紧进行。在那个时期,1960年代初期,这样一个大的市政工程计划在政治上有许多诱人之处,而不论它要花费多少。实在说,谁都不知道确切要花多少钱。官方的估价是5000万;但12年后(比预定的计划晚了9年)那个漂亮的新医院建成时,花的钱大约是最初预计的3倍。



但是第二个任务却困难得多,在最后看来,甚至是不可能的。到最后,纽约市的规章出来挡路了。根本没有一个法律措施能使布列维摆脱曼哈顿南部那些监察机构的手和红笔;谁要想摆脱它们,谁就会蹲监狱。后来,我们有了一个新计划,并且把它带到北面的阿尔巴尼。那是一条立法,按照纽约和新泽西港务局的形式,建立一个私营公用事业公司,它可以拥有并且经营市的一些医院,但是每一个医院都由自己管理。这个方案的中心是使整个系统完全脱离开市政府,让所有的基金都来自医疗照顾方案(Medicare)和医疗补助方案(Medlcald)两个机构组织。在1960年代末期的那个时候,看来完全是可行的。这个议案通过了州的立法机关,但到了即将通过的最后时刻,有人塞进了一条规定,让市长任命那个新公司的主席和董事会成员,从而还是像以前那样继续牢牢地控制那些医院。做到的是建立了一个新的高度集中的官僚机构,和原来的医院科完全一样,还是在远距离上管理医院。它是个让人失望的事业。我仍然想它也许会像一个公众当局那样工作。即使自1970年代保健经费扣减了,但它也会比现在这个系统的成效好。



1966年,我做了纽约大学医学院院长,那时我就离开了医院,到了那条街的上头,但是没有完全脱离布列维的事务。房屋问题还很严重,既影响了布列维也影响了医学院。附近的那些街区都是贫民区的房产,有许多不能住、快要倒塌的房子,但结了婚的实习大夫、护士和技术员却找不到住房。菲普斯基金会把这个问题接了过去,我们大家又回到市政府,带了个提议:拆掉23街和30街之间7个街区的房子,盖新的公寓大楼。在60年代末,这个计划被接受了,几年之内,布列维南院盖好了,满足了当地的居民和布列维同仁们的需要。



今天,布列维已经是一个崭新而壮观的建筑,位于30街南面,是东河那里主要的一个巨大的白色方形建筑物。哥伦比亚大学和康奈尔大学已经脱离了它,纽约大学现在管理了全部的地方,和上面街区的大学医院分别担负了临床和技术上的工作,安排得非常出色。正像我第一次进进出出旧楼那些破旧的门时一样,我现在还认为它是国内最突出的医院,它的医护人员是最有献身精神的。如果我在出租汽车里病了,或者更糟,在纽约街上被撞倒了,我希望能被送到这个医院。



当我驱车经过,或者在远处思索时,我有两个清清楚楚的记忆。一次是1959年,一个清晨和实习医生讨论,那时我刚刚做内科教授。一个年青的实习大夫报告一个肺炎和脑膜炎住院两周的重病人。这个大夫头一天夜里一直没睡,做了他所能想到的各种治疗,并且请了传染病科的高年医生和主治医生帮助,但是病人还是死了。在他正式报告病情的中途,他眼睛里闪着泪水,甚至流下了面颊。在报告完结的时候,他哭泣了起来。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治疗的失败,而是由于伤心。,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所在的医院是怎样的一种医院。



我的第二个记忆是巴洛太大(Marjorie Barlow),她已80多岁,主持病人图书馆的工作,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巴洛太太、我的妻子和另外几位妇女(都是不取报酬的自愿工作人员),在布列维病房推车送书给病人。巴洛太太身材修长,看来十分衰弱,是位研究贺拉斯(Horace)的学者,还是研究赫罗斯维塔(Hr08whha)的权威,而且知道所有有关拳击的著作。她把一组病房留给她自己的书车,不许别人去管那些病房,那就是精神病犯人病房。她在那里总能成功地交上新朋友。那些病房的病人都很尊敬她,她从来也不感到害怕,尽管那里有很多让人害怕的病人。她从感情上尊重其中一些病人,她曾说:“你知道,他可是一个很好的读者。”
十三、保健委员会





在我读医学院以前,我对公共卫生专业的认识,只局限于幼时的儿歌:“马古里特,去洗洗脚,保健委员会已经来到街上的拐角。”在医学院,除了“卫生调查”外,我们对公共卫生学得也很少。卫生调查是三四年级之间的暑期要参加的一项实地研究。所有的学生都要两人一组到某个城或某个县的卫生部门去作为观察人员。我有个同班朋友家住在辛辛那提,我们就安排去调查那个城市。调查用了两周,写报告用了一周。我们学到了更多有关污物处理、水质细菌、性病门诊、婚前华氏反应、公共浴室等的知识。但是这似乎与医学离得很远。这就是1956年我被任命为纽约市保健委员会成员时,我曾接受过的训练情况。我在这个委员会里服务了15年。



纽约市保健委员会在国内这种团体中资格最者。1866年已经组成,是为了对付那时在这个城市肆虐的霍乱和黄热病的流行。它是依法设立的一个独立立法机构,有权订立直接有关本市公共卫生的法规。这些法规过去称为卫生条例,现在称为保健条例。委员会有5个成员:卫生专员、3个医生、一个非医务的普通人。



委任我为成员去接替刚刚退休的洛克菲勒研究所的里弗斯博士,另外几个成员是代表公共卫生的埃默森博士(HavenEmersnn),当时康奈尔医学院小儿科教授莱文博士(samuelz.Lev522e),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首脑巴纳德(ches:erBarnard)。后来,洛布(Louls Loeb,曼哈顿的律师)、麦克德莫特博士(wakh McDermott)和海斯(PaulHays,哥伦比亚法律教授)成了委员会的成员。我在这个委员会任职的15年里,大部分时间卫生专员都是鲍姆加特那博士(IJeonaBaum8artner)。



大约在我成为委员的那个时候,保健委员会以及市的卫生部门开始没有什么好做的了。很久以前。在19世纪最后的四分之一和20世纪初,纽约市卫生局在作风和速度上曾为美国城市和州的卫生部门作出了表率,它在成就和创新上的纪录,是悠久和优异的。但是现在,在1956年,曾经使这些部门花费那么多精力的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了。结核病早已相当少见,已经不要像过去那样采取措施寻找病人并寻找和病情活动的病人接触过的人们。梅毒和淋病还很重要,但是这时它似乎已经是治疗问题而不是预防问题了,至少看来如此。过去需要在城里的学校和家庭进行隔离的严重流行病如婴儿瘫、伤寒、猩红热、白喉等等,早已得到了控制。几年以前,旅游回来的人曾在短时间内使天花上升了一下,使这个城市展开了一次任何城市过去都不曾有过的大规模种痘;但是天花、鼠疫、霍乱或其它疾病都不曾流行。对居民的传染病保持不懈的警惕,过去一直是整个卫生局的传统任务。这时,卫生局就要考虑将来自己还有些什么用处。



还有少数传统的作用,是保健委员会也会很快放手的,但是它们却涉及市里的经济生活,乳品是其中之一。前几十年,委员会曾密切注视乳品行业,因为牛有结核菌和链球菌的感染。这意味着要有个监察系统针对所有的环节——农庄、收集和装瓶公司、卡车运输,以及城里的乳品商店。已经采取的在乳品容器标上日期的办法,不仅保证了用户的奶不酸,而且还保证奶里的细菌不会过多。做这些都花费许多钱,不只是用在卫生部门检查和取样上,而且还用在生产和分送奶品所需要增加的人员上。由于看来奶品似乎已经不是纽约重要的带病来源,所以专员和保健委员会就提出停止乳品的那项工作,并且向公众发了一个声明。解释它的意思。四面八方——乳品生产者、乳品处理者及卡车司机工会、店主、各种市民的机构——人声鼎沸了,都要求举行公众听证会。律师送来了长长的诉讼和请愿书,反对对乳品做任何改革。



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三的上午,是保健委员会的例会。我就任的第一年,几乎每一次开会的议事表上都挤满了奶品的事。我记得一天早上讨论到奶瓶上盖日期的事,有个送奶卡车司机的代表律师对委员会发言。他真正的考虑是:如果改变了或者取消了加盖日期,卡车司机就会少走几趟去拉过期的容器,活儿就少了。可是他不这么说。他跑到讲台那里,晃着拳头,朝着我们吼叫:“先生们,你们能够证明过期的奶品不能引起癌症吗?”我们没能做点什么。对法律做点改变,即便是很小的改变,都要惹出新的公众听证会和向法院起诉。奶品法还维持着过去的那个样子。把城市的水氛化,成了卫生局的一个更为困难更为动感情的问题。在1950年代中期,已经有了无可争辩的证据:在喝的水里加入微量的氟化物,的确能够预防虫牙龋齿,而且还知道它完全无害。在所有的公共卫生措施中,它似乎是最为合理的。纽约市已经拖延了很长时间,而且纽约市的需要还大于其它大多数城市。它的贫困市区的儿童,绝大部分从来没有找过牙医。虫牙和牙过早脱落是千千万万人严重的健康问题,但是对此却没有采取过任何措施。局里对加氟的前景十分热心,因为这是表达专业有点用处的机会。保健委员会通过了决议,要实行水的氟化。市长同意了。这时天塌了下来。一个个市民组织和它们的律师要求举行公众听证会,反对他们所说的“想毒害居民”。当时,这件事好像要在法院里搁浅几年了。在这事的初期,以及在整个辩论过程中,它似乎有了某种意识形态的意味,而且越来越尖刻。有一次冗长的听证会,是在财政监察委员会面前于礼堂里举行的,从午后一直拖到午夜。一个个动感情的发言人,指控我们这些保健委员会成员不是共产党也是共产党的工具。在美国的很多地方,有人把氟化饮水看成是想把美国搞垮的一个外国阴谋,可能是想引起一场癌症的流行。氟是非美的。最后扭转了乾坤的是医学会、牙科学会、护士组织、纽约律师公会的代表,最后是院外活动人员。他们被说服了,相信纽约市的居民会因此而牙齿健康,从而省下很多的钱。有天深夜,在最后一次听证会之后,市长和财政监察委员会批准了相当数目的拨款,以购置必需的设备。保健委员会悄悄地为自己举行了一次庆祝。



卫生部门的人员找出了其它一些需要改革的公共卫生问题,列出表来要委员会考虑。历来注意的事情都在单子上——餐馆和商场卫生、肉类检查、海洛因瘾、吸烟、酒瘾、耗子和婶螂、市民定期体格检查、免费为儿童接种疫苗等等。但是在议程里列第一位的,也是卫生部门工作人员真想能有机会做到的,就是住房。特里克特(Jerome T r5chter)是长期在卫生局工作的专业人员,也是一位真正献身的公仆。他为保健委员会安排了几次巡视,让大家直接看看哈莱姆(HarLem)、南布朗克斯(South Bronx)、贝德福斯泰弗森塔(Bedford Stay代3ant)和布朗斯维尔(Br。wnsvlHe)这些区里的人们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即使是在1950年代末期,那时也很清楚,纽约市大片的住房(尤其是市内大多数贫民住的“旧法规”的房屋),简直是尚存的废墟。还有一点也很清楚,那些房舍对所有住在里面的人的健康都是威胁。我们在冬季的几天里,坐着长而闪光的黑色大型高级轿车,从一个街区走到另一个破烂的街区,好像是非法的入侵者,深感惭愧。特里克特早选好了路,带着我们爬上爬下,在那些出租的房子和多层的古旧公寓里出出进进,让我们亲眼看到最糟的情况,还带着局里的照相师,沿途拍下照片,使我们不会忘记见到的情景:阶级残破的楼梯,还没有照明,黑暗中会使人挥坏;积水和漏水的洗盆和便池,水都漏到了楼下的人家;走廊里宙子破碎;地下室里锅炉毁坏;耗子像猫大,嫁螂像耗子,每个厨房里东西都是满满的,小孩子围在燃烧的火炉旁,其它屋里没有取暖的设备。那些日夜燃烧的火炉,既有引起火灾又有造成煤气中毒的危险,但却是唯一可以做到的办法。在每套房子里,都用炉子,还有其它一些新发明巧妙的玩意儿(主要是铁棍),拴住或顶住前面的大门,防范着为买海洛因而偷钱的人。这差不多是25年前的事了。就我所知,从那时以来唯一改进的只是最后拆除了南布朗克斯和布朗斯维尔的一些这种房屋,很可能把这里的房客挤到了城的其它区域,现在可能还是一样糟。1950年代官僚机构的其它部门使卫生部门明白:它并不真是保健问题,它不是卫生局而是其它市政部门管辖的事。无论如何,即使在那个时候,钱也开始用光了。



保健委员会的注意力被其它一些比较好办的、比较小的事吸引过去了。在布鲁克林爆发了一次肝炎。流行病工作者追源追到了海边一个为来港水手文身(在身上刺花纹)的地方。在几个星期里,这成了需要定出新法律的一个重大事件。有更多的讨论、公众听证和法律文件。能不能定出管理条例以保证把文身用的针消好毒?或者一劳永逸地把文身店完全关掉?这不是件难事。到了最后,尽管还不能完全相信文身有传播肝炎的危险,但却找不出文身对公众有什么好处,所以还是把文身店取缔了。这是个小小的(的确是极小的)安慰,几乎让人感觉不出是个安慰。



在法律上,保健委员会有很大的一个权力,是只属于它自己、而市和州的其它部门都不得染指的一个权力,即宣布处于紧急状态的权力。它开始于19世纪,为的是让市政当局采取防止疾病流行的紧急步骤合法化。例如封锁某个区域,停止公民的迁移,甚至在必要时将人锁在某处。保健委员会要根据专业的意见,先宣布每个人都处于紧急状况之下,政府才可以这样行事。 ’



在我任内,委员会曾两次处于要求宣布紧急状态的压力之下,两次都是要防止使人极其不便、但很难说是危险的工会罢工。第一次是掘墓工要求提高工资的罢工。在罢工的那个漫长的冬季,市里各个墓地都堆起了灵枢。其它的当局要求保健委员会宣布它危及了公众的安全,尤其是快到春天要化冻了。我们看不到为什么要这样做,尽管它的确使不少家庭难受、悲伤。幸好还没有轮到公共讨·论和听证,罢工就结束了。第二次是清洁工一次长期的罢工。全城到处都堆起了塑料袋和污物桶装的垃圾,堆满了人行道,还散到了马路上。开始时,城里的每个人都觉得不方便,后来就反感,最后被那种乱糟糟和气味惹火了。报纸对我们大声疾呼:如果还有紧急状态,那么这就是一个,请赶快宣布吧2我们认为罢工还是用其它办法解决比较好,比较公平,而不要开这样一个会惹乱子的先例。所以我们声称,我们认为垃圾不大会引起什么流行病。至少直到罢工最后解决之前,我们成了纽约市政府中最不受欢迎的5个人。



纽约卫生局的研究臂膀是实验室科,它是19世纪末由当时的专员帕克博士(wmlam H.Park)建立的,目的是为白喉、结核、伤寒等做诊断性试验,也为了研究传染病发病学总的方面。1930年代加迪亚(F5。reU。la Guard2a)当政的时候,这个公共卫生研究所成了一个独立的机构,有市财政的经费,从事与公共卫生关系重大的人类疾病(特别是结核病和营养性疾病)的长期基础研究。在1959年波姆加特纳认为应当重新评估和扩大卫生部门的研究工作,并且对长远的未来应该有个更明确的意向。她组织了一个为期两天的会议,大约有100位全国的生物医学科学和公共卫生权威参加,由霍斯福尔博士(Frank H。rsfaU)、麦克德莫特博土(walsh MeDergnott)、香农博士(James shann。n,当时任国家卫生研究院院长)和我协助。它的结果是个意外。纽约市各医学院的院长、教授都很同意。没有像原来预想的那样建议扩大公共卫生研究所或实验室科(会议认为以它们现在的规模来完成为它们规定的功能已经很好了),会议建议卫生局建立一个新机构去赞助纽约市各医学院所的科学研究。瓦格纳市长接受了这个设想,宣布其后每年要投资800万元(每个居民1美元)于医学研究。其结果就是卫生研究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成了一个极其有用的社会创新,成了国内其它地方的大学和医学院所羡慕的东西。它的主要作用是挑选并且在经济上资助想来纽约医学院各科的青年研究人员。给5年的奖学金,而且还可以再续一期。对于医学院的影响几乎马上就显现了出来:从远至加州的青年男女递来了申请。后来发现这些人都想在纽约生活和工作。这真是个意外。纽约的院校从来也没有足够的基金在其围墙之外招来补充人员;尽管纽约很大,而且有7个受人尊敬的医学院,但作为生物医学科学的中心,却比波士顿、巴尔的摩和洛杉矾有所逊色。在几年之内,瓦格纳市长的一人一元钱开始改变了情况。在一年一度的预算听证会上,为了鼓励保健研究委员会继续下去,我们常常算出每一块钱至少有了10倍的效益。在向国家卫生研究院申请经费支持的竞争中,新的保健研究委员会的奖学金成员都很成功,而每一项申请到的经费都带来了技术员、实验室助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就业机会。这个委员会实际上为纽约建立了一个又新又有生气的事业。我相信正是这个机构,元可争辩地将纽约市推到了全国医学科学中心之中的首位。



虽然市政官员从来没有坚持让这个委员会只支持与本市卫生有关的研究,虽然它完成了大量和任何特殊疾病也没有联系的很有价值的基本研究,但是每一个有关人员都知道这个奖学金总的目的是什么。因此,对几个实际问题也努力进行了研究。其中之一是海洛因药瘾。在60年代早期,一般都认为海洛因是纽约最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只算青春期和刚成年的那些人,每年就有500多人死于海洛因,还有更多的人由于和海洛因有关的他杀或意外而死亡。在瘾士之间(后来还扩大到瘾士之外),由于污染的注射器而传播了急性肝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肺的疾病、疟疾和慢性肝脏病也都和海洛因有关。有些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已经对海洛因有了瘾,使他们容易很早死去。至于说到花费,据计算由于买海洛因而盗窃使全市居民每年要损失10亿美元。每个中等量的瘾士每天至少要花50美元(当时的价格)在海洛因上。



我注意起这个问题来,并且对这件事写了一些充满忧虑的短文,因为我在布列维曾亲眼看到许多这样的年青人。我被任命为保健研究委员会的一个特别小组的主席,任务是研究一下这个问题i几个月后提出一些建议。这是在1962年春天,我正好接受了教学年假期间去爱丁堡大学做客座细菌学教授,要从7月份开始。那个小组在春季开了几次会,每开一次会都发现海洛因问题更为复杂,而且还找不到几个可以做研究的真正突破口。我们甚至还肯定不了是它的医学问题大,还是社会问题大。我劝说纽约大学内科的年青生物化学家西蒙(Erk sim。n)博士把鸦片成瘾作为一个生物医学问题进行研究,并且让他掌握一个实验室和一个奖学金的位置。这对他可是一场赌博:丢下他现在从事的工作,去研究一项完全新鲜的、看来十分缠手的问题。这是个很大的风险,但是他热情地接受了,后来一直干了20年。西蒙很早就找到了一个最好的突破口:脑内是否在某些部位有一种吗啡及其衍生物的特别接受体(受体)2他把一些有放射示踪标记的化合物注入大鼠,发现的确有特别的受体脑细胞(中脑特殊的细胞)。而且可以用吗啡的对抗物防止吗啡这些物质附着到这些细胞上。西蒙和其他一些人的工作,最终导致了发现脑制造自己的吗啡样物质——内啡肤,去和这些受体结合。



我对海洛因问题还有一个比较间接的贡献,那就是按计划去爱丁堡休教学年假。这意味着在我不在的一年里,要找另一位做特别小组的主席。我给多尔(vincent D01e)打了电话,请他担任主席。他是我的朋友,是洛克菲勒研究所卓越的科学家,对代谢疾病兴趣广泛,经验丰富。开始时他犹犹豫豫,明白地指出他的工作和海洛因不沾边,而且他对这个问题毫无所知。但是后来他答应了主持会议,我就启程去了苏格兰。在那一年里,多尔开始时是一个不太自在的主席,后来就变成这领域中一个入迷的追求者;那一年还没有结束,他已经成了一个不能自拔、无法停下行动的科学家了。他把他所有的其它研究都停了下来,一头扎进了海洛因瘾各方面的实验研究。很快他就浮出了一个设想(很快还在洛克菲勒有了一个检验这个设想的临床),认为美沙酮可能是个理想的药物,既能阻断海洛因瘾的那种阵阵难受,但又没有其它副作用,因此可以使瘾士们摆脱海洛因而过另一种生活。多尔的工作到现在仍然是临床研究中美好的成就之一.,也仍然是对海洛因膀最实用、最有效的办法。



作为一个副产品,多尔和他的妻子尼斯万德(Marle Ny8w肋der)对市里的监狱发生了兴趣。几年之后的一个下午,我和多尔参观了曼哈顿市区的拘留所,他在那里设了一个美沙阂门诊。我发现多尔在拘留所的每个区都有好朋友。多尔已经把监狱的生活看成了一个特别的、半知识半情感的问题。我推测他早晚会更加把注意力放在这上面,而且还会想出改善监狱的好主意。这和保健研究委员会最初的目的——找些优秀的科学头脑去为纽约市未来的重要事务爱心——极为符合。但在1970年代中期,纽约财政大危机时,这个委员会由于缺钱而凋零停顿。这个机构有个影子样形式漂流到了阿尔巴尼,现在仍然在字面上存在着,作为州的委员会,可是纽约市则失去了它。这也许不错,但是我可不希望是那样。如果钱能再回来,纽约能再次富有,并且有点雄心,如果有人征求我的意见,我一定投票,说在做任何事情之前,要先重建保健研究委员会,还是一人一元钱。
十四、内毒素





霍姆斯博士(015ver WendeH H01mes)有句名言,说想长寿最要紧的是要思一个慢性难治的病,同时要好好地进行保养。即使在霍姆斯身后150年的今天,这个说法还是很有道理。假若你有慢性关节炎,你就很可能长期吃一些阿司匹林,而阿司匹林会减少你死于冠状动脉血栓的机会;我想,如果你有慢性病,你就不大会开汽车、登梯爬高,也不会抱着要存放起来的书从地下室的台阶上摔下去,而且也就可能不会抽烟抽得太多,或者喝酒喝得太多。



如果你修改一下文词,霍姆斯的这种说法对研究工作也适用。长期满足于实验室的工作,关键也在于有个长远为之工作、但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困难,没有麻烦,恰恰相反,它正代表没完没了地在困惑之中,一个接一个地做随机性的实验。那很值得,因为新的事物就是这样被发现的,而不论它们是否(常常并不是)对你原来的问题有点帮助。如果你用这种方式进行工作,事情就不会一下子完全都解决完。



我所知道的这类情况有个最好的实例,就是在全世界许多实验室内进行的内毒素研究,它已经进行了近百年,但还没有完成,我对内毒素的了解是来自亲身的经历,是第一手的,因为我在实验室里一直得益于它。在35年前我就开始陷入了关于它的研究,一直没能停下来,但是却从来也没能把手头的其中任何一个重要部分彻底解决掉。



在本世纪之韧,第一次要制造抗伤寒病的疫苗,内毒素就开始成了个生物一医学问题。伤寒疫苗很快就出了名,但不是因为它能明显地预防伤寒病。虽然到今天,还或多或少地常规使用伤寒疫苗,但它的效力至多也不过是勉强说它有效而已。今天使用的伤寒疫苗大体上仍然是最初的那种疫苗,是将细菌壁内宫含内毒素的伤寒茵加热杀死,制成的一种租制悬液。从开始,伤寒疫苗最使人惊奇和感兴趣的,是它能引起发热;当时就创造出“致热原”这个词,并且对这个看来不好的作用,开始累积起大量文献。今天,有关内毒素及其生物及化学性质的科学论文已有千万篇之多,不时地还有关于这方面很长的综述文章,常是论述某一个特殊方面,例如综述伤寒茵的细胞壁内脂多糖(实际上就是内毒素)的化学结构。只是这些综述,就浩筋得使任何一个读者都难以招架。



尽管这些工作如此深入和广泛,但是现在还是不清楚内毒素怎么会引起发热。它的其它一些毒性作用,包括较轻的使体内许多器官散在出血,一直到严重的休克(和外伤性休克的表现类似)和死亡等等,更是使人困惑。很多研究是用兔子做的,兔子是对内毒素最为敏感的一种实验室动物,但是从给人注射微量内毒素以及在患伤寒一类感染疾病的病人中的表现来看,人比兔子还要敏感。在所有的动物中,人可能是最为敏感的。少于百万分之一毫克的内毒素,就使一个正常成人发生寒战和高热。



这个哑谜的核心是:内毒素实际并不是毒索,至少按一般含义来说,它对活细胞并不是直接的毒素;它似乎是一种信号,是一段使人误解的新闻;当把它注入血液后,它带来一个宣传信息,宣称到来了极其大量的伤寒菌或其它类似的菌;这时一些·防御措施就自动开动起来。如果内毒素的量够大,这些防御措施就互相协同或先后作用,发生一整套生理反应,包括发热、身体疲倦无力、出血、虚脱、休克、昏迷和死亡。它有些像军火工厂发生了爆炸。这就是内毒素问题为什么如此引人人胜的原因,至少是原因之一。它为医学中一个重要的颠覆概念提供了研究模型。这个概念认为,当机体自己的保护措施正常工作来保护自己的时候,却造成了疾病。当这些措施同时启动了起来,而且启动得过了头,组织最后就能够自己处死自己。



从实验病理学家多年来用内毒素做的一个把戏中,就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它称为施瓦茨曼现象,是施瓦茨曼(ore80ry Schwartzman)在1928年最先发现的。在兔子腹壁皮肤里注射少量内毒素,不使兔子发生病态,只让它在注入的局部引起轻度的发炎——一分硬币那么大的发红区域。如果不再对兔子做什么,这里的炎症就消退,一天之后就完全消散了。但是,在第一次向皮肤内注入内毒素18小时之后,再向兔耳朵静脉里注入不到中毒剂量的少量内毒素时,却会发生非常惊人的情况:不到两小时,腹部皮肤最初注射内毒素的地方,会出现许多针头大小的出血点,小点逐渐加大,融合,最后整个区域(约有5分钱的硬币那么大)变成了一团硬实的深紫色出血坏死区。



施瓦茨曼反应是一个病理性仪式,有严格的规则。必须先做皮肤注射,再做静脉注射。两次的间隔必须严格控制在18至24小时之间,如果早一点或晚一点做静脉注射,就不会出现任何现象,如果把两种注射颠倒过来——先行静脉注射再做皮肤注射,也不会发生什么反应,如果两次都注射到皮肤里,也没有反应。



我第一次听说这个现象是在1936年,当时我正在哈佛读医学院的三年级。从那时开始,我就读起我所能找到的关于这个现象和内毒素的材料。我开始想我可能去做些什么工作,并且被各种可能性迷往了。在这里,某个区域的组织有办法用自己的措施,可以说是通过自己的手,使自己发生了毁灭性的疾病。它只需要将一些情况做做特殊安排,就能造成损害;但其中每一个情况的本身却并不引起损伤。它好像是在医学上经常发生但未能解决的传染病问题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模型。我做了许多猜测,其中之一是:如果相隔18至24小时的两次注射都是经由静脉,那时情况会是怎样7某个或某些内脏会不会像皮肤那样被“准备好了”,从而发生这种反应?这时,我有了一个经常遇到而有启发性的发现,也是在研究中最常碰到的显灵性的顿悟:已经有人做过了我的实验。几年之前,两位德国病理学家曾经两次都做了静脉注射,其结果是发生一个极其特殊的疾病,称为双侧肾皮质坏死。那些照片给人很深的印象,我现在还记得它们刊登在一本病理杂志的右侧页上;两侧肾脏的外层完全被毁了,成了深黑色出血坏死的区域。这个反应现在称为全身性施瓦茨曼反应。



读到这篇文章后几天,有个感受把我的心思推向了实验病理学的研究。那是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我坐在麻省综合医院马洛里(Tracy MaHofy)病理教授的讨论桌旁边,参加一周一次的高级病理讨论课。我已经记不清当时讲的是些什么,只是记得我在椅子上往后靠,我的头把后面架子上一个很重的玻璃标本瓶碰倒了。我把它扶起来摆好的时候,发现里面装了人的两个肾,肾的变化和那些照片中的完全相同。标本的标签上说,那是死于子痫的妇女的两个肾脏,那个妇女还有几种细菌的感染。



那时,医学博士的训练对培养生物一医学的科研能力并不够好,直到今天情况仍然如此。那时(以及今天)的哲学博士训练则提供较为积极的和重要的研究方面的经验,提供在医学研究中很需要的基本生物学基础。然而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有个很大的优点,能部分弥补它的缺点。在医学院学习4年之后,当思考一个生物学问题或读一篇文章时,就不能不同时在脑子里和人的疾病多少联系起来。全身性施瓦茨曼反应内在的诱人方面已足以抓住了我的兴趣,并使我渴望对它进行研究,但是那个玻璃瓶里面那个人的组织,却以某种方式把我送过了线,使我成了一个研究这种奇特反应的人。



生物中最为普遍的情况是死亡,在生物整体并末死亡之前早就有了死亡。假若你是胚胎体内繁殖发育的大量细胞中的一员,而且具有理性,能感知,你就可能会被你四周的大屠杀弄得心惊肉跳。将一个胎儿组成一体,要涉及大量迷人的编排加工。有些结构被精心地组合到一起(例如肾脏的前身),然后像是在事后又慎重考虑过再做的那样,把这些细胞再破坏掉,安装上更为先进的一种肾脏。在建造脑皮层成行的规矩的神经细胞柱时,形成的神经细胞远比电路中所需要的、以及能安排进去的要多。必须先杀掉这些多余的细胞,然后才能够让那个完工的、完美的电子仪器开始工作。在人的一生中,许多重要器官内都发生着极其快速的死亡和补充过程。肠道被覆的细胞、血液中的细胞以及皮肤的细胞是最为忙碌的细胞;然而在脑细胞中有一类细胞——鼻腔里铺列的嗅神经细胞——也以约3个星期的间隔发生死亡,并用新细胞来补充。



由于到处都进行这样一些自我破坏性的活动,因而它有时发生在错误的时刻,出了毛病,导致成疾病,就不足为奇了。



在施瓦茨曼现象中,细胞的死亡是由于供应靶组织的血液被切断所造成的。在第二次注射时,第一次“准备好了”的皮肤内,毛细血管和静脉里的血小板和白血球互相聚在一起,并粘到血管壁上,将管腔阻塞了。在这些贴在一起的细胞的上游,血液发生了凝固,组织由于缺氧窒息而死亡。这时血管会突然扩张,堵在里面的血液凝固物,就向前面较粗的静脉内移动,死了的毛纫血管会涨破,组织就因出血、充填了血液而肿胀起来。



在全身性施瓦茨曼反应时,肾脏内发生的情况也是如此。最小的血管——肾小球丛内的毛纫血管——被小的血栓所堵塞,周围的细胞因缺氧而死去,血管本身发生破裂,后果就是两侧肾皮质的坏死。



在以后的10年里,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图兰和明尼苏达大学里,我和我的同事动手探询是什么参与了这些灾难性事件。头一个有趣的发现是,在血管即将阻塞前,让白血球退出舞台,就能完全防止这个现象。用一定精确剂量的氮芥处理兔子,能让兔子24小时没有了白血球。此后,我们发现隔一定时期注射肝素暂时抑制血液的凝固,也能阻止施瓦茨曼现象。可的松不起作用,这真有点奇怪,因为可的松能完全保护动物,使它不因内毒素而发生致死性的休克。



我们一直没有弄清楚白血球除了阻塞血管外,对这个现象有什么作用。我们也未能发现血管是受了什么作用才发生破裂的。



但是在实验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后来知道与施瓦茨曼现象无关的一些情况,但它们的本身就像米什林(Miche队)旅游指南所说的那样,值得绕点路看看。其中之一是木瓜蛋白酶奇特的作用。我们认为,被损伤的组织可能由于释放出一种溶解蛋白的酶的作用,造成了小血管的破裂。我们猜想它应该是在还原的酸性环境中作用最强的酶,因为我们知道兔子预先准备好了的皮肤中的环境是这样。没有经过多少目思苦想,我们就在兔子的皮肤内注射了少量有这种性质的一种植物酶——木瓜蛋白酶。在一小时之内,就出现了一个很类似局部施瓦茨曼现象的出血坏死的复本。



我们想这当然是该走的路。第二步就是用静脉注射木瓜蛋白酶去造成全身性反应、肾的坏死以及其它的表现。静脉注射后,什么也没有发生,兔子仍然健康,活泼,胃口极佳,肾脏也没有损害。我们用多种不同的剂量重复这个实验,结果也都是阴性。但是我们发现,那些兔子虽然健康,但模样却有些滑稽反常。它们的两个耳朵不像正常那样竖在两旁,保个兔子的样子,而是逐渐变软,几个小时之内耳朵就完全垮了,最后像牧羊犬的耳朵那样李拉下来。一天之后耳朵又竖了起来。



说起我过了多少时间才考虑到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真是有些恼人。我最初是在1947年发现了木瓜蛋白酶的这种作用。当时我检查了发生改变的耳朵的组织切片,没有发现耳朵中的细胞、结缔组织、软骨或任何结构有什么改变,就把这件事搁置在一边。每过几个月,我会又回到它上面,有的时候是为了把这个极其异常的现象介绍给朋友或同行,但是从来也没有什么解释。直到6年之后我才悟出来,既然兔子的耳朵是靠软骨维持其直立状态的,那么李拉的耳朵里一定是软骨片出了什么毛病。我回到了这个问题上,比较了正常的和注射木瓜蛋白酶的兔子耳朵中的软骨基质(软骨细胞之间坚实的基础物质),当即发现了问题的所在:尽管软骨细胞本身看来完全健康无惹,但给了木瓜蛋白酶之后,那些支持性的基质几乎全部都消失了。此外,体内所有的软骨组织,包括气管、支气管甚至脊椎骨之间的那些垫子椎间盘,也都发生了同样的改变。附带说说,我发表有关这事的报告几年之后,有几位骨科大夫开始用木瓜蛋白酶去除掉破裂脱出的惟间盘,而不用手术。除此之外,就我所知,这个木瓜蛋白酶的工作,除了有一两点理论上的意义,可能与疾病的发生机制(道理、步骤、具体情况、机理)有关之外,再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实用价值。



木瓜蛋白酶只是在还原的状态下才有酶的作用,在氧化状态下没有活性。和我们预期的正相反,在兔子里起作用的却是那个氧化的、无活性的酶。向静脉里注入还原的木瓜蛋白酶,耳朵不李拉,那些酶也不能从流动的血液里进到软骨组织之中。只有无活性的木瓜蛋白酶才有那种效果,可能是后来被软骨基质中存在的某种还原物质激活了。在这个反应里,至少有两个步骤是在兔子自己的控制之下:一是让这个酶穿过毛细血管的壁,把它运出去,二是在以后让它有了活性——激活它。



有两位社会学家巴伯(Barber)和福克斯(Fox)写了一篇长长的有关这项木瓜蛋白酶工作的学术论文,它似乎成了有点像经典的著作,反复出现于这方面的几篇综述里,但它是从一个专门的社会学角度写的。他们从一位病理学家朋友那里得知,另一位研究人员在研究另一个问题做酶的检查时,也遇到了木瓜蛋白酶对兔子耳朵的作用,但是他没有追踪下去。这两位社会学家想探究的问题是:为什么我迫寻了下去,而另一位却没有。我还记得在那项研究完成了5年之后,在布列维我的实验室里被访问时的情况。我当时设法回忆我为什么不能把这个问题搁置起来。我所能想到的只是这个问题太有意思了。在那个时候,我知道可的松也能使兔子耳朵垮下来,因此我就有理由去研究如此琐碎的一个问题,因为可的松很可能具有阻止组织中粘多糖合成的作用。这就使这个问题又回到了人间——有实用的意义。但是我必须承认,尽管如此,我所以做这些研究,就是因为它太吸引人。
十五、剑桥





1959年和1960年,我在纽约大学和布列维休了教学年假。两次都是暑期的3个月,都是和我的家庭一同去英国研究胎盘。教学年假不是休息,而是让人暂时进入另一个领域。当时我正寻找一个和内毒素、微生物不同的新问题,我被人的胎盘的特殊结构迷住了。我和我的同事在几个月前发现:发育的胚胎拥有并且管理的那一大团多核的组织,不断地破碎下来,在整个妊娠期间,它们被冲刷到母亲的循环血液内。我很想看看这是怎么发生的,以及它意味着什么。



人胎盘的滋养叶上皮有两层;在我们的细胞中,这些细胞既是最原始的,又是最为特化的。在受精的卵刚刚开始一次次分裂不久,它们就出现在那里了。它们不断形成有侵犯能力的大群细胞,把自己附着到子宫的壁上,为了未来的胎儿而扎下根去。在着床之后,滋养叶上皮成了母亲哺育胚胎的那个大血湖的衬里。从母亲的免疫角度来看,这个组织当然是外来的;所以从教义上可以说,滋养叶上皮是一种同种移植的东西。



但在所有的同种移植的东西中,它却是最为成功的,能在整整9个月的妊娠期间内生存下来。开始的时候,它是些核小的单个的细胞(细胞滋养叶上皮);在着床(插入子宫壁内)之后,它很快产生出第二层融合的细胞,一个细胞内含有无数个细胞核,称为合体滋养叶上皮。这个合体细胞加大、伸展,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细胞,组成了整个胎盘的一大部分,它是自然界中最大的一个细胞。不知什么原因,母亲不把它排掉,至少不在妊娠结束之前把它排掉;只是后来才一次将它全部排出体外;这个排出的过程就是分娩过程。



很久以来就知道合体细胞的小片有时会从胎盘上碎裂下来。在死于产惊(子痈)的妇女肺的小静脉和毛细血管里,曾见到多细胞的组织小块,但是那时没有把它看作是正常的情况。我们在布列维的小组曾经对此有所了解,因为我们曾经向股(腿)静脉内插入导管,在汇集胎盘血液的子宫静脉排入下腔静脉的地方抽取过血液标本;从第6周开始,在整个正常妊娠期间,每毫升血液内含有10个或10个以上的多接连体细胞小块,每个小块都有40到50个白血球那么大。在我们徐的血片里,碎片都显得十分牢固。但是它们在进入母亲血内之后,必然要再碎裂或者完全崩解,否则它们就会阻断母亲肺内的血流,妊娠也就无法继续下去。我们做了个推测,我想直到现在这个推测也还正确:胎儿组织的这种团块性脱落,是使母亲脱敏的一个办法,在母亲血液里漂流着如此大量的外来抗原,使母亲的免疫系统“瘫痪”了,使它不能进行反应。



我曾写信给当时剑桥大学解剖学系主任博伊德(J.D5xon Boyd)教授谈论此事,他对这个总的想法很感兴趣,并邀请我到他的实验室去工作。博伊镕是当时人类胎盘形态学的一流专家,他收集了妊娠各个时期的胎盘标本。



我们5月到达了剑桥,临时住在格兰特彻斯特,地处“果园”的一个小房舍里。后来我们在城边马丁里街外的康都特亥得租了半套康福德(comford)大房子。回想起来,对那两个夏天在实验室的日常工作的记忆都很模糊,但却记得康福镕那座房子的每一个方面——边上院子里的鸡、园子,每次在那条窄路上驾车上来时洋洋得意的心情,奇特的剑桥苍宫和那里的宁静。



我开始在博伊镕的实验室工作,想弄好组织培养的装备,希望得到活的滋养叶上皮的材料去做免疫学研究。没过多少天,我就明白了:这是一个超出我能力的技术问题。博伊德建议我们去和斯特伦支咸实验室主任昂纳·费尔(Hon。r Feu)小姐(现在的昂纳夫人)谈谈,她是本城(或任何地方)对细胞和组织培养懂得最多的人。所以,在一个下午,我开车到斯特伦支咸去见昂纳费尔,车里还装着半车没有打开的行李。



她在她的实验台那里等着我。费尔是位高高的有尊严的老派女士,熟悉斯待伦文咸所有研究课题的细节,但又完全专心于她自己的工作,而她的工作总是(我想直到现在还是)由自己动手。她有一个机灵而有能力的比她年轻的实验室助手,他所做的是为她做工作准备材料,在她工作的时候,递上所需要的东西。从我第一次见到费尔小姐,我就清楚地知道她自己动手做实验。她可能在她实验室的什么地方有个办公桌,但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她在那个地方。



费尔小姐研究出许多培养胚胎器官的精细方法。在组织培养工作中。最大的困难是空气中的或研究人员自己呼吸道中的细菌污染了培养物。费尔小姐建立了一个精密的几乎从不失败的技术,保证她的培养不会意外地发生污染。到了1950年代末,向组织培养基里加抗生素已经很容易地防止了污染,是联合使用青霉素和链霉素。可是费尔的实验室却不这佯做,她不允许使用抗生素,一点也不。这一方面是因为加抗生素等于向实验里加上一个新的变数;另一方面,据我猜测。是因为她认为凡是工作精细的人员都应该将一切保持清洁,如果依赖抗生素,就躲开了这种小心谨慎,而这有点不够意思,不那么光明正大。



我们谈了20分钟的胎盘。她给我的印象是她对这个问题不像我那么着迷,而且也不太认为它对一个短短的夏天是个合适的题目。但是她对我十分友善,给了我一些很有帮助的建议。这时到了午茶的时候,我们的谈话离开了胎盘,越来越有兴致地谈起了费尔实验室的问题。在她脑子里,最重要的问题是培养小鼠胚胎的整个骨头。她研究出一个很妙的办法,将小小的骨头放在小小的垫衬上,浸到一种极其复杂但极其有效的营养液中。那时她实验室的中心问题是维生素A对这些培养骨的作用:加上维生素A一天左右,所有的骨基质就溶解消失了。软骨细胞留在那里,仍然正常,但堆在一起成了密集的团块。给人的印象是:维生素A不知怎样抑制了这些细胞,使它们不能产生基质,但并不损伤这些细胞本身。



这些小鼠骨头的组织切片和我那些兔子耳朵的非常相似。靠着运气,我从纽约带来了一些这种标本,它们正好装在我车上还没有打开的一个箱子里。我把它们拿了进来,和费尔坐在一起仔细观察了小鼠的骨头和兔子的耳朵。这是我最愉快的一次午茶。到了5点钟,我们已经同意木瓜蛋白酶对兔子的全身作用和局部用维生宗A对小鼠胚胎骨头的作用之间,一定有某种联系。到了5点15分,我们已经为那个夏天其余的时间安排了实验的计划。



第二天早上我打电报回家,要他们给我寄一些非常纯的木瓜蛋白酶,并且和博伊德教授安排好偷偷地分给我6只幼免。这是不合法的,因为我没有取得可以在英国做动物实验的许可。但是这件事的急迫性使我甘愿冒一次受处罚的危险;而且我完全相信用6只兔子做一次实验,就能得到我们所需要的结果。



在其后的数周内,所有的事都按部就资。费尔小姐把少量木瓜蛋白酶加到她的小鼠骨头培养内,重复出了维生素A的作用;我向兔子的胃内插管,给它们大量维生素A,兔子的耳朵在24小时之内也李拉了下来。这两组实验中有关的那些组织的改变和原来预料的完全相同。



解释几乎是不说自明的:维生素A一定是使培养的小鼠骨头和活兔子的软骨组织释放出一种溶解蛋白的酶,把软骨的基质溶解了,但不影响软骨的细胞。在这方面,维生素A和木瓜蛋白酶的作用都有相同的选择性。它一定也表明在正常软骨内有处于无活性状态的这种酶的来源。根据那时所知道的,最可能的来源是镕酶体。溶酶体是散布在所有细胞内的一种小体,它外面有一层膜,膜性的小袋内装有各种水解酶。溶酶体是细胞浆内一种小的结构细胞器,是几年前杜弗(chr:s—ttande Duve)发现的,他为此得到了诺贝尔奖。大家认为溶酶体在细胞内的消化过程中有作用。在其后的几年里,斯特伦支威的小组证明了维生素A的作用的确如此:维生素A有选择地使溶酶体膜破裂,使它的酶游离出来,其中有一种是和木瓜蛋白酶作用相似的蛋白酶;是它把软骨的基质破坏了。就是它
十六、管理一所大学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那个悠长的平静年月里,在美国的某个医学院担任内科(或生理科或外科,或任何一个科)的主任,同在某个大学的主要部分英语系担任主任差不多。年复一年,医学院的规模还是那么大,还是在那些古老的大楼里。大学将募集到的钱分给医学院一定的数额。医学院则尽自己的力量从富裕的校友和病人那里去找额外的钱,但数目从来也不大。医学院经费的数额年年都差不多。主持大学这两部分的大系科,主要的差别是,医学院临床科室的许多主要业务成员——教授们——的薪金,既不由大学也不由医学院支付。这些人在市里的其它地方有自己的诊疗室,他们在那些地方私人开业,挣他们的生活所需。担任一个医学院的教授职务,是专业上有成就的标志,有点把握会得到其他大夫转给这些教授一大夫一些病人做诊断治疗,这些教授一大夫做得、过得很不错。



当我来到学术阶梯的下面几级,准备向科学探索的时候,研究经费要四处去按刮,数量很少,只够买点兔子、耗子和小的物品。技术员很缺,只在最高的教授的台子那里才能见到技术员。都认为,我应该自己做细菌培养基,自己测洗和消毒玻璃器皿,自己照料我实验中所使用的各种动物。我在桑代克工作的前两年,全年所有供应品的花费是500美元,是韦林顿基金会特别拨给的一笔钱,这个基金是几年前给这个实验室的一笔遗产捐赠。



战后,联邦政府做了决定,说科学是有用的,是重要的,医学院内的研究成了一项更需要认真对待的事业。因此,在主持医学院各科和主持大学里其它相应的科室之间的差别,就变得明显起来。虽然英语系仍然持续存在,能够保证有一个固定数额的终身和非终身的教师队伍,而且也能够保证从大学的经费内得到一定的但数量有限的钱来支付它的花费,但医学院的各科和大学本部里某些科学学科却开始极度膨胀起来。譬如微生物科有位链球菌或脑膜炎球菌方面的专家,他就能申请政府的经费来维持自己的实验室,购买为研究新设想而必需的用品和新仪器,支付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薪金,并且雇用一两个技术员。过不了几年,整个科室都用申请到的专款来维持,其款额足以用来补充新的人员,为越来越多的修博士学位和博士后研究的人提供奖学金;甚至还有钱来建造新实验室的房子。再往后,在1950年代后期以及60年代大部分时间内,联邦的研究经费大笔大笔地来,大得足以把原有的医学院的大多数建筑物翻修一新,并且能建一批崭新的学校。



我在大发展阶段曾担任过一个医学院(纽约大学医学院)的院长,在经费节流(不是涓涓滴流,而是细细均匀的小流)的时候,担任了另一个医学院(耶鲁医学院)的院长。这两次的经历,使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靠近了一个现代大学的核心部分。在医学院担任教授,你就了解这些高度专门化的学院及其附属的医院是如何工作的,但是大学却似乎还很遥远,甚至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做一个院长就完全不同了,你必须了解它里面的情况。



对一个学术机构进行管理,是经过了一个个专业委员会的深思,再次深思,审度,再次审度;所写的有关它的报告,甚至超过了有关课程和财务等的报告。但是这些爱劳并没有多少成绩。一个大学应该怎么管理?是谁真正在负责,掌握着大权?正确的答案当然是:谁也不。我知道有一两个学院和大学是像大企业那样,事无巨纫都由一个校长或院长和在他旁边的办事人员管理着,但最好不从这样的学院或大学开始。它们之所以这样管理,是因为他们已经到了经费枯竭的边缘。在正常时期,院校的财经进项比较安定的时期,真的是没有人负责。



大学就是学者学人的团体,人们多次提到大学很有失去这个含义的危险。当它的事物进行良好,它的学生对文化能得到一些理解,它的教师为其本身的专业添加新的知识,访问学者进出于它的校门的时候,它就自行管理着,真有点像是个大的生物体。管理者的职能只是去监督经费目的正当,钱没有花过头,气氛良好,地面也清洁——这时就不用去管它。



根据它的设计和目的,在所有的机构中,大学一定是最为分散管理的。



这很不容易做到,但是让人惊奇的是,它常常就是这么做的。而且还很有效。总是有策略上的危险,没有比学术上的策略更令人费解,更无目的,有时更为苦涩和使人自责的了。曾经有人说(那是加州政治人物昂劳Jesse unruh的贡献),大学的策略之所以出麻烦,使它和州政府的一般政策如此不同,并且有更大的破坏性,是由于它的“奖励太少了”。这是有点道理的。在现实情况下,暂时领导个委员会或一个特别小组去改良课程安排,或改变停车规则,或者赶走校长或者什么事,都不会得到些什么。带头的人即使成功了,他也不怎么会从成功之中多得一点薪金,占有宽一点的实验室,但是他却要冒改变不了什么的危险,或者最糟的是,得到一个打扰别人的宁静的名声。



在所有职务中最糟的是院长。根据字面成文,他有责任保证他管辖的所有科主任的舒适自在、创造力和威望。但是如果在边睡某处,某个教师的实验室或研究生的小屋里出了点什么差错,责难之声很快就越过了高年教师的桌子,越过了科主任的秘书(这是科里管理日常工作的人),转向这个中心,径直地对着院长来了。



院长如果真能行使点权力,那最多也不过只能勉为其难。即使勉为其难使用院长的权力,那也不无危险。在大的研究性质的大学里,尤其是有医学院的大学里,用来维持科室的钱,是由科内成员和他们的学生汇集来的。在那些好时光里,这些钱从院长的头顶上像小瀑布那样地越过,组成了条条小河,流经科系主任的办公室,成了科内成员个人的一笔笔经费。在这种情况下,科系里的成员坚信大学是由他们的努力才得以维持的;大学的存在是他们每个人的功劳;对他们努力找来的基金的每一块钱,大学要给他们精确严格的明细账。在这种情况下,院长是为教授服务的,而发给教授薪金是为了为低年人员和学生服务;低年人员的是做拨款项目所要做的研究的人,学生是帮助这项工作的人。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用途是让人们互相了解。你因为一个星期要和你的同事坐在一起几个小时,谈论譬如学生为教师评分的事,你才对他们真正了解。以这种方式,比到泡沫飞溅的河里乘独木舟一同旅行,可能对某个男士或女土的实质、内秀、可靠性了解得更多。你很快就能知道该相信谁,该为谁发愁。



那些委员会最主要的职能,也是最可能长远影响一个大学质量和前途的职能,是对教员升任固定终身职务的提名。这是院长能够行使真正权力的唯一方面,因为在大多数学校,挑选终身职务委员会的成员,是院长的特权。如果他认为史密斯副教授应该得到个终身职务(为了本大学将来的名声),他可以挑选一个很可能站在史密斯一边的任命委员会,至少可以不任命一个对史密斯或史密斯所从事的领域有偏见的成员。在有些大学,教员意识到院长在这方面的权力,但对校长不信赖,所以就坚持要成立一个永久性质的终身职务委员会,其成员不能随院长的念头而变来变去。



主要的行政人员——校长、校董和那些院长——确信对花钱已经有了合适的记录系统,对外界所有基金写的账目报告都已经很可靠了,这时就让事务自行其道吧。不论怎么说,在一个名声卓越、记录甚佳、历史悠久的大学里,这就是主要的工作。要学会的窍门是不去干涉。在社会的所有发明之中,最伟大的可能就是大学,它是文明的花朵,是人类集体智慧以最佳方式运行的结晶。一个好的大学不需要像给它一个领头人那样,需要由人带领,而行政管理者的任务(不是个很容易的任务)就是要使其处于这种状态。从上面来的想进行干预的引诱力,想进入其中去改变那里的工作方式,每天早上来到自己的办公桌前,脑子里充满了使整个机构恢复生气的冲动想法,这些都是魔鬼胡诱饵,是管理者要以全力去抵制的东西。



最牢稳的办法是不要插手。要把理事会的、州立法机构的、同学会的、联邦拨款机构的、国家专业和教育协会的,尤其是管理人员的手,都制止在外面,也许可以让它们在远处拼命指画,但决不能让它们接触到那个机制。我想改革一个大学生态系统的心情,就像我愿意很快去指挥一队用轻潜水工具只能做浅水短暂作业的人员,游到一个珊瑚礁,想方设法改变那里的生活情况一样。它更需要的是不去管它,让它自行发展,自然地进化。



医学院在大学里是个畸形,而且运行得十分不同,有时使整个机构都有和它的原则相违背的危险。总是有许多手从四面八方伸向医学院,送来钱的手,威胁说要把钱拿走的手,把大学的这部分的头扭着让它朝向某个方向的手,让它直接为社会服务的手,还有指向钱财的手,以及在钱到的当天就要求明确保证很快能得到报偿的手。大学的习惯可不是这样。这并不是说,大学不想找钱,它们日日夜夜地寻找财源,但一般说来,钱并不附带做出对某种服务或某种产品的允诺。



我的业务生涯大部分是在一个个医学院里度过的,对这些机构有深深的爱慕之倩,但是我看到它们有些事是错了,而且现在还在错上加错。如果我是一个重要大学的校长,我就不要医学院,但是如果已经有了一个,我会在夜里躺着不睡觉,想方设法把它弄出去。



在开始的时候,有个医学院对大学并不是个很大的责任,没有什么麻烦,而且对整个大学的威望有好处。以现在的标准来看,那时的医学院是个小事,一个年级的学生也不过有100个或不到100;两年的基础生物医学科学,是由常是对大学的科研和教学添加实力的教师讲授的;后两年靠的是一个小小的又不大用钱的临床教师队伍,他们大部分都以私人开业作为生计来源,并不要大学为他们的工作付出分文。教学医院是独立的单位,由当地社会支付经费,由和大学无关的一些单独的社团单位管理,作为民办的或者社会(或县)办的机构。医学是个受尊敬的职业,即便不能以阔绰闻名,但在智能上也还算有所报酬;申请入学的人数还足以填满班级,但数目也不会怎么超过。医学院常位于城的另一部分,有时在那个州的另一个遥远的地方,和大学的其他部分不在一起;在大多数时间内,大学会忘掉还存在着一个医学院。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国家卫生研究院的院外研究计划大为扩展,马上开始了一个巨大的改变。1950年代中期,我成了当时称为国家卫生研究院“高级委员会”(即“国家卫生咨询委员会”)的一个成员。它直接向美国卫生及人民服务部的医务主任提出报告,并且被认为是制定政策的机构。这真是我们得意的时候。似乎什么都能做得到。国会被未来的医学研究的可能性打动了,参议员希尔(IJ论ter H 511)和众议员福格蒂(灿n F08arty)都是有力的人物,都已经开始在医学科学的立法上建立了自己的事业。全国的医学院都一心开始扩充自己的科学设备,经费源源而来。这个委员会的执行秘书斯通(Frede矗ck St。ne)博士是一位有技巧有雄心的办事人员;国家卫生研究院的院长香农很清楚地知道他希望这个研究院做些什么,以及如何领导它完成这项使命,它涉及到用将研究带入美国医学院校日常的、中心的和必需的工作之内的办法,去加强国家医学科学的能力。



回过头来看,扩大国家卫生研究院,和为了完成这个研究院的国家任务而招募医学专业人员,这两件都是历史上任何一届政府所做的最为明智、最有想象力的事情之一。主要靠着香农的意志和实现、筹划的能力.这个研究院成了世界上员大的研究机构。只有一件事出了毛病,这个毛病是最初涉及的那些人都没有预见到的:研究的花费远远超过了任何人所预料的。在国家卫生研究院选择优秀并且找最强的大学和他们的医学院来做工作的同时,同时也接受了一个想法,即国内每个医学院的每位教师都必须是接受这个研究院经费的一个研究科学家,而且要有一个实验室由他调配。因此就有了一个必然的结果:在医学院里补充和升迁教师的任命制度,大体上或全然根据研究成果和发表的文章。



在这种刺激之下,开始出现了现在的医学中心(在有些大学称为卫生科学中心,或类似的名称)。今天,在很多大学里,这些产品成了最突出的景物。它们一般都位于或临近校园的边上,是围绕在一个巨大医院周围的一些宏大的建筑,其中密集着诊所和诊断实验室,有特别的建筑物为了康复、精神病、发育迟缓、老年病、心脏病、癌症、中风和其他各种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历年来这时或那时国会的某个委员会感到过兴趣的。中央的那个医院一般都称为“大学医院”,有时大学拥有它的全部,但是有时也有另外的协议安排,让大学有重要的权力来任命自己的教师,让他们作为医院的医疗人员,一般由医院支付薪金。



大多数这类新的医学中心,对他们四邻的社会都有很大的价值,其中许多可以被认为是在国内甚至在世界上得到技术最高、最专门的医疗的地方。它们毫无问题是优秀的。的确,它们已经起到了提高国内医疗和护理专业水平的作用。



唯一既引起医学院又引起大学管理人员苦恼的问题是:它们和大学任务的关系。在建立这些医学中心的时候,以及钱还似乎足以应付着维持他们的费用的时候,还很少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在1980年代的今天,要求限制所有政府的计划,并且到处都在叫喊反对医疗费用(尤其是住院费用)升高的时候,这些医院和它们的宗主医学院之间的,以及这两家和它们的财政监督——大学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越来越不愉‘决。



同时,在过去的10到15年间,医学院本身也有了很大的扩充。不只是全国医学院的数目多了50%,而且很多医学院招生人数也多了一倍,甚至不只一倍。这些是发生在联邦政府和许多州的立法机构认为我们短缺医生的时期。按每个班级增加容纳的学生数目拨发给学校人头款,像是作为一种奖励费。现在联邦已经开始缩减了,包括大大减少了对学生的低息贷款,很多医学院几乎都要面临破产。对于已经在校或希望入校的学生来说,医学教育的费用实在太高,只有富裕家庭给予支持才能付得起。在大多数私立大学医学院,只是每年的学费一项,大多数都已经接近一万美元。有的已经超过两万。州立医学院花费要少许多,但也在猛涨。



大学本身也在危险之中。一步一步地(可能没有人意识到每一步有多大),大学对全国保健系统的一个很大的部分,担负了最终的管理和最大的责任。有些医学院每年的经费和大学其余所有的部分的经费已不相上下,甚至还超过了它。在很多医学院,终身职务教师的数目以及对研究生和博士后教育的负担已经大得不成比例。随着华盛顿支持医学院的经费无疑地还会缩减,现在轮到大学和托管会去决定要削减哪些了。很多大学一年年地都是在碰运气之中度过的,在很大程度上靠着迎风驶船的校友和慈善家朋友的资助。他们的有限财源不能无限地补足亏空,而医学院的亏空却很快会变得很大很大。



医学中心总要有个好办法去掉它的一些部件。医学院的教师担负着教学、科研和医疗的责任,他们大部分的收入要依靠医院。做为大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学院不应该去经营一个巨大医院的事务,正像一个法学院不应该经营一个城市的法庭系统,或一个财经学院不应该经营城里的大企业和银行一样。教学医院不能和它所从属的医学院完全脱离,社会应该以这些教学医院的本来面貌加以对待和支持。这些教学医院是些复杂、花费极大的机构,但它们不仅是当地社会,也是整个国家(有些甚至是整个世界)所缺之不可的。
十七、类风湿关节炎和支原体



想在人类疾病问题中科学地论断你的作为,有个极大的困难,那就是能够据以论断的具体事实太少。它不是像物理学或甚至像生物学那样的科学;这两种科学已经积累了许多数据和事实,问题是在它们之中整理,找出关系,并据以提出理论。在本世纪的大多数时间内(这是医学历史上技术成就最大的时期),通过与动物的疾病做一些比拟(有时它们和人的某些疾病只略微有些相似),已经发现了一些线索。



和人的类风湿关节炎相当的动物自发疾病,只有支原体造成的感染。在几种家养动物(最使人信服的是猪),支原体造成的关节病损在组织学的细节上和人的类风湿关节炎的简直无法区分。



由于有这个线索,世界上很多实验室都设法从类风湿关节炎的关节液和组织里培养支原体,但基本上都没有取得阳性结果。偶尔有少数阳性的报告,但是我的几个实验室却未能证实它们。虽然有很多培养失败的文献,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所以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支原体是一种既奇怪又难对付的生物;在已知的几种支原体所要求的培养基里,要有一些很特别的、不可理解的营养成分。过去几年之内,在仔细研究了半个世纪之久的一些植物和昆虫疾病中,发现了几种新的支原体。千万棵迈阿密棕桐树的枯黄病死,就是这样一种微生物引起的。因此,如果说人的类风湿关节炎和某种尚未鉴定出的支原体有关,那也不会使人过于惊奇。



还发现有一个很细微的线索:支原体这一类微生物特别容易被金子的盐类所损伤。还不清楚金的作用机制,但是它有效果却是铁的事实。还有一个铁的事实,50年前已经发现注射金的盐类有时能治好类风湿性关节炎。到今天为止,一般发现只有金子能治好这个疾病,但是因为金常引起重度的毒性反应,所以它的使用受到了限制。



然而,某些动物的疾病在形态学上的类似性,其本身并不能在判断时作为太大的依据,大多数有本领负责任的研究关节炎的人,对它的意义仍然抱有赞许的怀疑态度。与此同时,累积的许多证据表明在这个病之中,免疫系统出了点大毛病。现在,有些标准教科书将类风湿关节炎列在自身免疫疾病内,目前的解释是:形成了对抗自身组织的抗体,这个异常情况的后果就是关节的病损。但它是个未曾得到确证的理论,这个方面还有许多可以推敲之处。顺便说说,正因为如此,所以才有那么多的畅销简装书,说该用什么特别的饮食、矿泉浴、体育活动、打坐入定、各种维生素等,去治疗你的关节炎。它是个还没有解决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谁都能被自己的信念所主宰,在这里,我谈谈自己的信念。它和动物支原体感染之间可能存在的那个哪伯是细微的联系,以及和金子的那个故事,都使我信服了。我真数不清在过去的20年里,我在实验室里浪费了多少时问,煮制一种又一种奇特的肉汤,想从发炎关节的液体里培养出支原体来,但从来只有阴性的结果。我被这个可能性迷住了,怎么也摆脱不了。要是涉及的不是这件事,我想我的行为会被划入偏执狂一类之中。在我实验室的记录里,不时地、但总是没完没了地谈论这个问题;在内毒素、链球菌、木瓜蛋白酶等等那些比较受人重视的实验的间隙里,支原体和关节炎,就份查尔斯王(K:ng charles)的头颅那样,不断地冒将出来。我就是放它不下。



在最近几年,我的立场有了点改变。好吧,也许坚信支原体是错了,那么相信L型细菌如何7在遗传上IJ型细菌是很特别的一种微生物,但在形态上却和支原体很难区分。在实验室里把活细菌的壁剥去,然后用特制的能防止他们胀破的培养基培养,就能让这种去了外套并且比较脆弱的生物生长。一旦它们适应了在培养中生长,其结果就是形成和典型的支原体无法区别的茵落集落。



10年前,我在耶鲁任病理科的教授和院长时,我在实验室就开始用没有壁的细菌做工作,后来我把它们带到了斯隆一凯待琳。我从来还没有研究过有如此之多诱人但无法报道的方面的问题。我认为IJ型苗是非常有趣的生物,能带领研究人员由花园中的一条小路走到另一条小路。这里有一个例子:



有一个能将正常的链球菌变成L型的好办法:向细菌生长的琼脂板上加上不同浓度的青霉素。青霉素能使这些细菌不合成细菌壁的成分;如果青霉素的浓度合适,就能既不杀死它们,又能制造出没有壁的细菌。它们形成菌落的方式立刻就改变了,他们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也变了,变得和支原体的相似了。称它们为L型,是因为它最初是由伦敦李斯特研究所记载的,而李的第一个字母是L。将这种细菌在青霉素内培养一段时候之后,就可以不再给它们抗生素,这时它们能长久地以无壁的形式生存下去。



一个冬天,我实验室内花园中的一条似乎已无前途的路豁然开朗了。我那时由于其它原因给一些脉鼠注射了青雷素,出乎我的意料,不到3天它们都死了。那时,我才知道了我在传染病方面的一些同事早已知道的事:青霉素能使脉鼠死亡。的确,如果弗劳里(F10rey)和弗莱明(F1eming)最初用了脉鼠做青霉素的实验,也许我们怎么也进不到抗生素的时代。对于为什么这种动物用了青霉素会死掉,从来也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



我想这件事可能和青霉素能将正常细菌变为IJ型细菌有关。已经知道脉鼠体内带有自已品种的链球菌和肺炎球菌,常常在它们的淋巴结内造成隐性的感染,但也有时爆发流行,成为严重的致死性感染。也许由于青霉素在这些动物体内的合适浓度,造成了有新的毒性的L型茵群。无论如何,这似乎是一个可以探讨的想法;我就定了几十只脉鼠,并且开始写出实验计划。由于学院购买部门常有的那种耽误,当我能去做的时候,已经到了3月中旬。



我们用致死量的青霉素注射了30只脉鼠,并且仔细地准备好,当它们死亡时做血液和各个组织的细菌培养。到第3天一切都已准备停当,但是一只脉鼠也没死亡,甚至没有有病的征象。又注射了一些青霉素,一次比一次剂量大,但是那些动物都活得很好。



我们认为,一定是弄错了脉鼠的品种。我们又向康涅狄克和纽约的其它饲养商订购了一些,又重新开始。这时已是4月下旬。我们进行了一个更大、更有秩序的实验,因此后来的结果就使人印象更深:一只脉鼠也没死,甚至一只也没病。



我们回去查了文献,在有些地方找到了关于这个现象的差异的少数记载。荷兰一个实验室报道说,他们的脉鼠逐渐对青雷家有了抵抗力,因而他们把实验停了下来。但是大多数文章都说青雷素即使量十分小,也造成90%至100%的死亡。



我们把这件事放到了一边,在夏季和早秋忙起了其它事衍。这时,忘记了是由于什么原因,我们又重新试了起来,弄了10几只脉鼠做青霉素的实验。这时已经是11月上旬。这次所有的动物都在3天之内死了,一批接一批。我们又用了更多的脉鼠,它们全都受到了青雷家的毒害。在其后的5个月里,我的实验室堆满了为分离IJ型细菌的培养物;虽然我们的结果仍然都是阴性。但我们对预期的结果很乐观,很热心。这时到了3月下旬,一切都停摆不动了,青霹素不再造成死亡了。从那以后,我们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常规,每两星期给6只脉鼠注射青雷素。在夏季和早秋没有死亡;然后从11月开始又发生死亡,一直到3月,这时又停止了下来。



我们这样做了3年,青霜素造成死亡的时间一直不够长,不能让我们将预先计划的实验做完,也一直未能找出这个随季节变化的规则的道理,甚至也没能对这些情况写个有意思的说明拿去发表。那些发现现在还在我的笔记本里,定在那里,未得到解释,等待着再一个冬天。



在反复做肠鼠实验的那段时间内,我的同事麦格雷(D。rothy McGregor)和我,一直不停地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关节液和活体组织检查的滑膜组织分离L型细菌;这些标本都是纽约和纽黑文各个医院的外科同事热心提供的。从第一次认为它是个好设想到现在,已经是10年了,我们一直研究着它,一次也没有培养出有点像L型菌落的东西,但是在培养了24小时左右之后的关节液离心沉淀物中,见到过一些东西,看起来有些像L型茵;我们还从大多数关节液和活体组织中培养出一种称为棒状杆菌的细菌。这些细菌看来都相似,行为也相似,从其它种类的关节炎的液体和滑膜组织中部没有分离到这种细菌。也许最后台发现这个设想是对的。也许那里有一种IJ型细菌,习性类似文原体,也许它们是IJ型棒状杆菌,也许它们和类风湿关节炎的原因有什么关系。我希望真会如此,因为对这个问题用了那么多的时间。



在1971年,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请我做为特聘(Re8ents)教授去访问两周。这个美好的邀请有点让人受宠若惊,其中还包括一些悦意而又不是十分花密精力的任务,如做几个演讲,举行几次非正式的讨论会,还有机会第一手地去了解学习我所感兴趣的任何研究项目。我赶快接受了邀请。不论是什么条件我都会接受,但最吸引我的是发出邀请的科室以及让我去的那所大学的部门。那是它的兽医学院。



加州大学各个分校都各自发展了某个特别强的方面。过去几十年以来,戴维斯以拥有国内最好的兽医学院而著名。能和它相比的只有康奈尔、爱荷华和宾夕法尼亚。这个领域最初吸引了我是由于肖普(Rjchard shope)的影响。在冲绳住在一个帐篷里的那几个月里,肖普成了我的好朋友,他常在漆黑的夜晚详细地告诉我兽医科学的成就以及他对兽医工作者的崇敬。他自己当然先是学的人医,但是他的大多数实验工作涉及的都是动物的疾病(在他的生涯中,很多时间用在了免乳头瘤和猪流感上)。在动物医生中,他有许多好朋友和同事。他有许多著名的荣誉学位,但他最感珍贵的,是乌得勒支大学的荣誉兽医博士学位。



在戴维斯兽医科学中心,给了我一个带有小实验室的办公室,并且允许我自己去转。那些大学生是相当令人惊奇的。作为一个教师和医生,过去我一直认为医学生是拔尖的,我完全没料到像戴维斯兽医学生是那么卓越的青年男女。我不无伤心地要说,他们的智力和热情,他们的好奇和质疑,以及最重要的他们作为大学生而具有的那种纯真的乐趣,使他们比我在医学院里所熟悉的那些青年更令人感到兴趣。



看着那些学生和教师巡视病兽也使我有些震惊。他们并不把他们服务的对象作为有趣的物件或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来对待,而我原来却以为会是那样。我们巡诊查视了病牛病马的棚,病猪的栏,装了几十只爱犬爱猫的小屋、鸟笼,甚至两个住着猴子和猩猩的锁着的病房;这些学者和他们的教授把这些动物都看作是独立的个体,它们都受到了很有感情、很受重视的对待。假如我躺在纽约市任何一个医院的病床上,所能期望得到的也就是那种感情和那种重视。



后来,在和学生的讨论会上,我发现戴维斯兽医学院的入学竞争程度和进入医学院一样激烈,甚至更有过之,但竞争的缘由却不相同。不同的学生在脑子里对事业有不同的看法,有些想专门于大的牧场,有的要专门于养马事业,有的要专门于城市的爱物宠物(鸟兽),有一些则要在联邦农业部或兽医学院寻找研究工作或教职工作;但是似乎没有一个人脑子里想的是高收入,或是显赫的社会地位。他们之所以在那里,过那段最美好的时光,是因为他们喜欢动物。



邀请我的原因之一是我曾研究过支原体。由于科学上和经济上的原因,支原体在兽医界受到特殊的重视,因为它们造成严重的流行性致死的疾病:牛的胸膜肺炎;猪、羊(绵羊、山羊)的关节炎;鸡、火鸡和其它鸟类的肺炎和脑炎;还有很长的一个其它的单子。一种有如此广泛的动物宿主的病原体(甚至还扩展到迈阿密的棕搁材),却似乎对人类没什么(至少相对说)兴趣,这可是个特别奇怪的事。肺有一种重要的疾病,我过去在洛克菲勒研究所曾对它做过研究,当时曾称为病毒性肺炎或原发性非典型肺炎,最后证明是一种支原体(现在称为肺炎支原体)造成的;现在还知道有几种支原体与生殖系统的感染有关(也可能和引起自发性流产有关);但是除了这些疾病之外,认为人类不容易发生支原体的感染。但是,由于一些动物疾病在关节和血管的病理变化细节上,的确很保人的某些疾病(例如类风湿关节炎、狼疮、动脉的炎症、脑炎等等),又由于我正好对这方面很感兴趣,所以才会邀我到戴维斯来。



戴维斯的艾德勒(Henry Adler)教授和他的禽病小组,多年来研究鹊鸡败血病支原体引起的一种禽的呼吸系统疾病。这种支原体有一个变种(s一6种)很特殊,因为它能在火鸡引起很不一般的神经性疾病。将s一6支原体的悬液给雏火鸡注射,第六七天火鸡就发生昏迷,12小时之内就会死去。死亡是由于有选择地破坏和阻塞了脑内的血管;除了脑内的以外,只有关节周围结缔组织中的血管受到影响。我对这些动脉的病损特别感兴趣,因为它们和人类结节性多动脉炎的病损非常相似。几年以前,我在耶鲁病理科时,就开始研究这种文原体。我还知道了s一6支原体对火鸡脑中的动脉有特异的亲合力;感染之后一到两天,在这些血管里就能查出支原体的抗原,它们在被覆细胞的下面密集成团,而且常扩展到动脉壁的全层。这些生物带有某种神经毒索(到现在还没搞清它的化学性质),如果经静脉注射,它能在一个小时之内造成脑广泛损害的表现。这种牵累必须通过血道进入脑内才能发生作用;如果将同样的剂量或更大的剂量直接注射到脑内,则看不到有毒性的表现。这种毒家有很明显的物种特异性:它只作用于火鸡,对鸡、鸭、鸽子没有作用,对大鼠、小鼠、田鼠也没有作用;在火鸡,也只是对雏火鸡有作用。



在这之前,我曾在几年里研究过另一种感染大鼠、小鼠的文原体,溶神经支原体。它是非常脆弱的一种生物,在任何培养基里都很难生长,它产生另一种神经毒索,只作用于大鼠和小鼠,对其它实验室动物或鸟类没有影响。那个毒素本身也很娇搬,不容易对付。它可以经冰冻保存,但如果在室温下放几个小时,就完全失去作用。它在脑内造成的病变不累及动脉;它在大脑皮质构神经元之间造成广泛的囊状空隙,很保人类有些脑病中的海绵性病损。



这时,有了用金的盐类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事。在1930年代后期,萨宾(AIbert sab蛔)在感染的小鼠内发现了一种能引起大鼠和小鼠广泛关节炎的文原体——关节炎支原体,他是在做一个和这个没有关系的题目,是在将小鼠的组织悬液从一个动物传种到另一个动物的过程中发现的。那时,知道了金的盐类能治疗人的类风湿关节炎,因此萨宾没有冒多大的险,就用金治疗他的小鼠。效果非常显著:关节消了肿,支原体消失了。由于萨宾,从那时以来,发现金子对动物的各种支原体感染都有效。这是个很有意思但没有什么实用价值的发现,因为支原体的疾病可以用更便宜更安全的抗生索治疗;但它在思考探索上却有很大的用处。这对于类风湿关节炎可能是支原体的感染,又提供了一个间接的证据。作为题外的话,在这些意外偶然的发现之中,值得谈一谈法国医生福雷斯蒂埃(Forestter)最初发现金对关节炎有效果的事。他在20年代研究结核病的治疗,试用了各种金属(包括金)的盐类。结核病都没有见好,但是其中一些病人还有类风湿关节炎,关节的病却被金治好了。



大鼠和小鼠的关节炎支原体感染仍然是个很有意思的疾病模型,但它和人类关节炎的类似性还不如另一种疾病,那是猪的一种自发病,在猪之间很容易传播(但不感染其它动物),是由只见于猪的一种支原体5g起的。



这些发现是我的实验室对支原体发生兴趣的直接实际原因,但是我多年来对这些生物着了迷却还有另外一个缘故。简单说来,支原体是一种极为美妙的生物。我在1960年代初期第一次在显微镜下见到了支原体,那时有人送给我一些肺炎支原体的培养物,我是想将它的抗原和我从原发性非典型肺炎病得来的一种链球菌的抗原进行比较(这种链球菌因为最初是由—‘个名叫麦金尼斯的病人肺组织中分离出来的,所以就称这个茵为麦金球菌,后来又把它正式定名为麦金链球菌)。后来发现这两种菌的抗原有些共同之处,但这并不是让我迷上了眼、直了眼的地方。我知道了在透明的琼脂上生长几天之后的支原体群落是个什么样子。



观察支原体所用的技术非常简单,需要一个琼脂培养基,在上面生长支原体群落。群落很小,必须用放大镜才能肯定那里的确有群落。这时你切下一小块琼脂,把它放在玻璃片上,再盖上一块薄薄的盖玻片;盖玻片要事先浸在一种好看的蓝染料里,然后干过的。不到一分钟,菌落就摄取了染料,这时就可以在普通光学显微镜最高倍的镜头下观察了。



菌落的直径约20微米,大约是白血球的两倍大。菌落的中心很圆,染成极深的蓝色;在每个中心的四周有一个谈蓝色的晕,它逐步变成了灰蓝色、界限模糊的圆形外围。



就是这样。我说不上它们为什么看来那么可爱,但是它们真是可爱。中央深染的核心是一团密集的支原体,它们不知怎样已经深深地掘进到琼脂里面了,外面的晕是长在表面的一层茵。不知道中心处的支原体怎么能有那么大的力量,会长到琼脂里面去,但是这却是这类小生物的特点和可供辨认的结构上的形态。也许是它的空间构形,以及它们是在一种宁静、不动的结构里进行活力旺盛的什么事,才使人喜欢看它。也还因为颜色。在油镜之下放大到1200倍的时候,每一个支原体都成了一个淡蓝色的小点,看不出更多的东西。但是当你观看大群的干百万这种清楚的蓝点集合成云朵一般的时候,那就像是在看生命的本身。



用钻石刀切成非常薄的片子,在电子显微镜下放大5万倍时,支原体就由一个毫无情节的小蓝点变得像是一座大房子,而且看来也那么让人眼花缭乱。它不像一般细菌那样有个坚硬的厚厚的包在外面的墙——细胞壁,而只有一个薄薄的双层膜。在内部是核蛋白体(由它制造生命所需要的蛋白质);散布在核蛋白体之间可以看到一个细细的网状物,它是携带信息指令的DNA(脱氧核糖核酸)细丝。有些支原体又小又圆。一端有些小的突起;有些很长,像是蛇样的细丝;有的十分肿胀,像人的白细胞郡么大。有的文原体体内有自己的病毒,就像是在普通细菌体内有噬菌体颗粒那样。谁也不知道病毒在那里做什么;它们显然是某种房客,可能在执行信使的作用,从一种支原体把遗传信息带给另一种。可以想象,支原体的毒素可能是由一种噬菌体带来的DNA编码的,就像白喉茵和链球菌中的情况那样;但这还有待于进一步去确定。



在微生物之中,支原体很是独特。按分类学来说,它们既不能算是细菌也不是病毒。有些研究人员认为它们是很久以前失去了细胞壁的古老细菌的后代。这个说法很引人入胜,因为已经知道我们可以在不杀死细菌的情况下把细菌的壁去掉;而这样做了之后所得到的无壁细菌也生长成微小的、和支原体无法区别的菌落。但是,支原体的DNA和迄今研究过的其它所有的细菌的DNA有所差别,其差别足以使人对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发生疑问,但是质疑的争论还在继续着。



尽管支原体的外形又小又弱,但它在适应上却是顽强超群的。它们在组织培养实验室里制造着瘟疫:由空气带入实验的,或是研究人员呼气中的支原体造成了污染,使某人精心培养的一株纯系、非常珍贵的哺乳类细胞,突然之间开始崩解了。支原体一旦进来了,几乎就无法将它们从培养里赶出去;它们在培养的细胞的表层里住了下来,甚至钻了进去,从而找出办法抵抗住会杀死它们的抗生素。在一些昆虫的组织里发现有支原体生长,有些植物显然是这样被感染的。支原体还能适应决非一般的逆境:发现有一种文原体能游离地生活在冒烟的煤矿小丘里,另一种则在烫人的80度(摄氏)的温泉里繁茂昌盛。



我们应该对这样的生命深表敬意。



甚至不时地有人提出应该考虑支原体会不会是有核细胞的远祖。这完全只是猜测。支原体在胞膜(单位膜)之外没有墙壁,所以身体柔软可塑,能够变到一般有核细胞的大小。此外,在它们的膜里掺和进去了胆固酵,在这方面它像有核的细胞而不像细菌。可以设想在某个时期它们可能是其他原核生物的宿主。这种或那种原始的微生物可能在几十亿年之前穿过了那个薄薄的界膜,并在里面住了下来:也许从这些定居者发生出来(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今天的植物和动物的细胞核、线粒体和叶绿粒。这只是一种猜测,谁都能做出猜测,可能无法(但也难说不能)进行实验性的检验。对我说,这是对这些可爱而媚人的小东西有感情的另一个原因。
十八、期隆-凯特琳癌症纪念中心





近10年来,我任职于斯隆一凯特琳癌症纪念中心。这个中心几乎占了约克街和一马路之间的两个街区,在68街和约克街拐角,对着洛克菲勒大学和纽约医院一康奈尔医学中心。纪念医院的本身是世界上最大、最完备的癌症机构,也是我从内部观察过的最为杰出的医院,同时也是员为专门但又是最为综合的医院,它不仅以癌症这个特殊疾病为对象,而且也针对从新生儿到百岁老人的癌症患者所健患的无数其它疾病。



我已记不清有多少次知道我在哪里工作又同情我的陌生人在餐桌上问我:“死人那么多的地方,你怎么受得了?”



几年以前,汉弗莱(Hubert Humphrey)成了病人,来住院治疗复发的膀恍疡(他最后还是因此而故去)。入院的当晚,我去看他。他在病房里独自一人,完全清楚自己情况严重,忧愁,烦闷,但安静,沉思。我们谈了一会儿;他知道了自己的困境,也知道自己活下去的机会很小,几乎一点也没有。但是他的注意力却集中在那个“几乎”上。在以后的几天里,他完全变了样子(我想那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变成了感情充沛、热情奔放、说话没完没了的汉弗莱——更多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所见到的四周的入。在他那层楼上大约有40个病人,不是患这种就是患那种癌症的病人。有的刚刚入院,正在做诊断性检查,为治疗做些准备;有的要在第二天早上手术或做化学(药物)治疗;有的正准备出院,充满了已被治好了的希望;有的则处于队伍的另一端——接近了死亡。



汉弗莱把整个一层楼看成了他的新责任。在他去x线或其他诊断部门的空档里,他就去“查”、“转”病房。他身着浴衣。脚穿拖鞋,在病房里慢慢走动,在每张病床前面都停留一下,做些虽然简短但却激励人心的谈话,最后来到护士的工作台,招所有的护士和实习大夫都惊动得站起来,面带笑容。在他进进出出这医院的几个星期之中,他的“查房”出了名。有一天晚上,我看见他还带着杰拉尔镕·福待,把福特当成全新的朋友介绍给每一个病友。汉弗莱穿着浴衣,福特穿着深蓝色的西装,他俩又点头又微笑,十分愉快。福特尽量靠近,好听清这个病重的思考微弱的声音。他俩真是最好的专业人员,水平十分高超。



因为汉弗莱和他的客人们地位显赫,以及他们谈话的艺术,这真成了一件极不寻常的事情。客人中特别是包括了世界上最优秀的妇女之一穆里尔·汉弗莱(Mur油Humphrey)。但是,在纪念医院里随时都有这类的事情。能起床走动的病人随时在楼里转来转去,结交新朋友,停在别人的床前,做不长的交谈。在走廊里会听到有人说:“啊,我是生了那个病。它没什么,真地没什么。你等着吧,会感到好起来。”



非医学界的人日益直接日常地参与了创建和维持伤斯隆一凯特琳纪念医院这样的机构,这是美国独特的现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美国政府与最初建立它丝毫无关,对它也没有财政支持。开始时,是洛克菲勒家族在负责。在19世纪末,小约翰洛克菲勒认为有必要把一个专门的癌症医院和一个研究这种病的机构结合起来。他凑集了一块地,从1930年代开始在上面建立了现在的这些建筑物。他的儿子劳伦斯对这个中心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在四分之一个世纪中担当了董事会的主席,谋求他家族其他成员和许多朋友的赞助,使捐赠的基金增长起来。



后来,有了自愿人员,几百位各种年龄的男男女女,有些是痊愈的病人或他们的家属,有些人来到这里只是为了想帮助别人;在夏季,大批青年人蜂拥进出这个中心的各个部门。他们做很艰苦的工作,有不少人天天来做,有全天的,有不是全天的,要看他们在正式职务之外还有多少剩余的时间。他们把装着书和杂志的小车推到一个个房间去,送花,替人跑腿做事,在门诊最忙的地方坐在桌子前面帮忙,并且在病人及其家属需要(几乎什么时候都需要)帮助的时候,和他们谈话。在15层上有一个宽敞的大厅,和一个存书不少的病人图书馆,由一位熟练的图书馆员和她的一些自愿工作者管理着。那里还有架钢琴,病人随时去弹。每星期都有几次集会,有专业的演奏家弹奏,还有其他一些器乐家和歌唱家参加。他们来表演完全是要使病人得到快乐。



在纪念中心所以能这样进行下去有一个原因:在纪念中心里,问题没有小的,危险没有轻的。有些病人因诊断为癌症入了院,后来发现生的病不是癌症,所以就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另外一些曾经做过了手术,或做过了化学治疗,这次入院是因为怀疑癌已复发;一经发现并未复发,就大为宽心。但是所有进入纪念中心的病人之所以入院,都是认为自己的确患了癌症,除了面对它,并且做一切可能做的之外,别无其它选择。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家属和朋友都被这种病吓坏了。他们来到自己的病房里,惧怕着疼痛和死亡,希望得到所能找到的一切鼓励。



有时鼓励来得很快,而且有确切的科学根据。早期乳腺癌的妇女,若是淋巴结内没有转移,做了手术可以保证95%能活下去,不会复发。如果淋巴结有转移,结果就差些,但是手术后加上化疗,生存率还可达到70%左右。几年前还认为不能治好的肺癌,现在如果在最早的时期发现了,有40%的病人能被治好,这要归功于贝蒂(印ward Beatt5e)这样一些外科大师和他们同事的工作。儿童的恶性瘤(包括白血病)过去在癌症中是死亡最快的一类,但现在混合使用了多种新药之后,已经变成了最容易治愈的了(“治愈”也就是根除,这个词一直用得比较保守一些,但是很多白血病的儿童现在已经到了成年,而且还很健康,没有任何白血病的征象)。阜丸的癌肿是年轻人的病,不久以前还是必然很快死亡的。有了新的化疗之后,很多病人似乎已经治愈了。



根据统计资料来看,近年来纪念中心的病人在治疗后出院时,约有半数已经摆脱了癌症,已经恢复了健康。



因此,进入这个医院有点像一种赌博,医院和病人的机会各占50%。晚期肺癌的病人,有广泛转移的乳腺癌、结肠癌或前列腺疡思者就得不到这样的安慰。这些病人知道真的已经没有希望了,但是他们所最为需要的却正是希望。能给他们的只是一线希望:很少有癌症(即使是员为广泛扩散的、生长最快的癌症)其生长不能被化疗所减慢。化疗能延长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有益的生命。对于年事已高的病人,生命的这个短短的延长就成了一个恩惠,能使他完成他必须完成的任务,把事情安排好。对我们每个人迟早要面对的死亡做好准备,给他们时间集中做这项准备。对于年纪较轻的病人,多活几个月或几年似乎益处没有那么大,但是他们却可以抱有另外的希望:在这段时间里,可能会出现什么新东西,能把他们的癌细胞打回去。顺便说说,脑子里完全应该有这种合理的预计。今天生物医学(尤其是和癌症有关的基础科学)研究的速度已经十分迅速,对正常细胞和瘤细胞的生物特性的新理解已十分有启发性,所以现在很有理由希望会很快出现完全新型的治疗办法,而不是很久以后。



希望的本身就是一种药品。我相信如此,但却无法证明。我观察随访癌症病人的个人经历并不长,但是我的一些一生从事癌症工作的精明同事们都相信:抱有乐观情绪的病人,比开始就很悲观、丧失了希望的病人要好一些,活得长些,能够恢复的也多些。在医学的文献里发表过一些支持这种印象的研究工作,但是资料还不够充分,不能使它无俯可击。有一位澳洲肿瘤学家的文章,将相信自己注定要死亡的病人死亡的方式和土著社会中见到的那种“指骨”死亡的情况相类比;指骨是指巫医用一根骨头指向一个人,几个星期之内这个人会死亡。哈佛卓越的生理学家坎农(Walters cannon)曾经研究过这种巫术现象,并且最后说,有些人只是由于说真能这样,就真地进入了一种无感觉、完全淡漠的状态,并且死去。坎农和其他人都没有猜测出这是怎样发生的,但是的确是这样发生了。因此就使人想到:相反地给真正有病的人某种鼓励,就可能有提高抵抗这个过程的力量。可能就是因为有这种情况,所以才有了那么多江湖郎中在治疗癌症中取得了短暂的疗效。他们的没有生物作用的药丸和针剂可能暂时造出奇迹,那只是由于“诚则灵”。



一般都认为癌症是个疼痛的疾病。有时它有疼痛,尤其是当骨或神经被肿瘤侵犯的时候;但是大多数致死性的癌瘤,病人并没有疼痛。大多数死于癌症的人比死于其他原因的人疼痛还少些,还比较平静一些。如果真有疼痛,也几乎完全可以设法控制。在纪念中心处理疼痛临床的同事告诉我:只要医生和护士有给药的技巧,而且不反对需要多大剂量就给多大剂量,用吗啡或吗啡的新衍化物,就一定能控制疼痛。照料一个晚期癌症病人,最不该忧虑的就是成瘾。但是有些医生和护土却仍然对成瘾有所顾忌,因而他们的病人道受了不该遭受的疼痛。



直到现在,治疗肿瘤的技术和办法大多数是一点一点、一个一个地得到了改进,而且对不同类型的肿瘤有不同的办法。对儿童白血病疗效极好的药品,对有转移的成年病人却没有什么用处。乳腺癌可以用激素治疗,而这些激素对其他肿瘤却并无作用。只用放射线就能消除某些肿瘤,但放射线对有些肿瘤却毫无疗效。因为有这些差别,所以有人认为癌症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一种,而是成百种不同的疾病,每一种都要有自己的研究计划,最后会有自己的特殊治疗。有的时候,这个比较苍凉的观点是被在政府之内和在自然科学基金会内的、与公众支持癌症研究有关的一些人提出的。他们认为,大家期望一种简便快速的“对癌症普遍有效的办法”完全不现实,它反而会使这场战斗毫无必要地拖延下去。



我认为这种说法从根本上就错了,但是我根据的多是预感而不是事实。在末尾,当所有的基本事实都有了,我想就会发现所有类型的癌症(不论是在哪个器官,也不论是哪种类型),都属于同一个疾病,是由于某个中心控制机制出了问题。要下赌注,目前为时尚早,但是我愿意断言,在所有的细胞内都有一个或一组基因,它(们)在健康的细胞内是处于被抑制的状态,但不知怎样,却逃脱了控制,导致了癌症。这些基因可能和在早期胚胎发育时开动起来的那些基因相关;在早期胚胎发育时,正是需要快速和几乎无需限制的细胞繁殖。但到了组织分化已经完成时,它们就被关闭起来。对于这个机制,现在已经知道了一些,是在现代分子遗传学的研究中显现出来的。有人曾提出,在实验动物中已知引起肿瘤的病毒除了带有自己的DNA(脱氧核糖核酸)以外,还带有一些其他哺乳动物的基因,它们能释放和无限制、不分化生长有关的其他基因。我相信最后会发现化学致癌物质在细胞内也作用于同一个位点,启动了和病毒诱发肿瘤有关的同一个病理机制。



即使根据今天的知识水平,我也完全不能相信不同器官的各种癌症属于不同的疾病。有些化学致癌物质由于动物年龄不同,用量不同,或其分子有些许的改变,会在肝、肾、肺或脑内造成孤立的肿瘤。在某种动物的某个器官(例如肝脏)内引起癌瘤的病毒,会在另一种动物的肾或肺内引起肿瘤。德国的研究者德鲁克瑞(DNckrey)很久以前就发现:能在成年大鼠肺和肝内引起肿瘤的亚硝酸化合物,如果给予大鼠的胎鼠,就会引起脑的肿瘤,但是只是当胎鼠到了成年时期之后,脑内的肿瘤才开始生长。



至少对于我的头脑来说,所有这些都表明癌症仍然是一个基础科学的问题。过去三四年来,在有关的细胞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和免疫学方面,进展得那么迅速,所以如果发现所有人类的癌症实际上只是一个决定机制出了问题,那是不会使人惊奇的。但是,这个机制的本质却一定会使人感到惊奇。当它到来的时候,这种深度的知识会使人开始设想用一些药物去将这个机制关闭或使它逆转。当到达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谈论“一个”治好癌症的药物了。



有一个重要性小一点、但可能比较容易达到的水平,那就是对癌症的抵抗力。有一件事非常特别:大量吸纸烟能使10%的人发生肺癌;但是更为特别的是:还有90%的人不发生肺癌。在各种社会,无论环境里致癌危险的差别如何,各种癌的总发生率估计都固定在25%左右;这表明我们有四分之三的人可能具有能在一生之中抵抗癌症的有效机制。有些癌症患者似乎特别容易得癌症;在多数器官发生多数癌瘤的并不罕见;一个经手术治愈的某种癌的患者,后来在另一个组织上发生另一种癌的机会,比总人群中的显著要高;生来免疫系统有缺陷的儿童,比正常儿童发生淋巴瘤要容易得多。



在开始出现了癌细胞的时候,一旦发现了这些细胞有外来的性质,可能就开动起一个免疫反应。如果有这样一个机制存在于人类癌症之中,那么,它就可能是保护我们75%的人不患癌症的机制。我们所有的人可能都在这种或那种致癌的环境影响之下,不时地在这种或那种组织里产生出一个癌细胞,甚至它还繁殖出少数后代。但当我们的淋巴细胞发现它们是异样的时候,马上就把它消灭了。如果识别得太晚,或者根本就没有把它识别出来,就产生了癌瘤——这就是那25%的癌症患者。我在25年前提出了这个观点,后来伯内特(Bur—net)对它做丁详细论述,称它为“免疫监护”。到现在,它还是未经证实的理论,但我对它很抱希望,同时也对它深有感情,因为他是我步入理论生物学极少的几次之一。



近年来,这个学说从医学的另一个不相干的部分得到了间接的但却是坚实的支持。世界上有相当多的人在这期间接受了移植的肾脏或心脏,在长期使用抑制细胞免疫的药物的情况下,他们很成功地活了下来。如果他们不用这些药物,移植的器官是要被排斥的。在这些病人中,约10%在移植后一年内发生了癌症。那些接受肾脏移植活了10年的人,癌的发生率接近50%。那些癌属于各种类型,但是从那些病人的年龄来看,淋巴瘤的比例是很高的。对这个现象有个解释,是目前一般的解释,说抑制免疫的药物本身就直接引起了癌症。还有另一种解释,这是我喜欢的解释:这些恶性瘤是在失去了“天然”免疫力之后可以料到的结果。如果我们没有杀死这些最早出现的细胞的天然能力,我们所有的人都会这样发生肿瘤。



在医学的记载里,偶尔有癌瘤自行退化的奇特现象,完全无法解释,但却确凿无疑。这是在寻求治愈时要抓住的一根理论上的“稻爱”。有时有的病人的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已经没有了治愈的可能。外科医生做了探查的手术,发现腹腔和肝脏上有了广泛的转移,这时就让病人回家等死了。但是,10年后病人又转了回来,癌瘤已消,身体健康了。在全世界科学文献里记载着几百个这样的病例,大家都确信这些观察的真实性。但是对它是怎样造成的却都没有概念。有人设想突然间开动了免疫防御;有人提出夹杂进来了细菌或病毒感染,它不知怎么把癌细胞破坏了;但是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个诱人之谜,但同时也是对未来抱希望的一个坚实的基础:如果几百个病人能够成功地这样做了,自己把无数个恶性瘤细胞杀灭了,那么,完全该设想,医学也可以学着取得同样的效果。



我想,在本世纪结束之前癌症会结束。处于我这种地位的人,一般都猜想要在50年之后,那是为了加大安全系数。但是我在最近这几年变得更为乐观了。的确,我现在相信几乎在任何时间它都能开始到来,也许在下一年,也许在下周,这决定于基础研究的深度、质量以及运气。医学里面正充满奇迹般的美景,其中当然要有治愈癌症这一个。



当它真到来的时候,我当然希望它发生在斯隆一凯特琳纪念中心。但是它也可能发生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在现在这样的日子里,科学信息交换的速度又快又准确。上星期在美国帕萨迪纳或纽约或巴黎做的实验,一夜之间就传到了东京、纽约或墨尔本研究人员的耳朵里。对于科学文献工作者和历史工作者,弄清荣誉该归于谁会成为难办的事。的确,科学事业有一个绝妙的特点,就是参加工作的人总是在自己工作刚做完就要急忙发表。除了极少数例外(多数是涉及市场商业性技术项目,而不是真正的发现),研究是没有保密的。一个研究者最确切的报酬,就是让大家看到自己的工作。准备让大家审议批评自己发表的文章,是科学的全部要害,也是使研究人员向前进展的唯一途径。没有真正的国界:西方的免疫学家知道布拉格那里有关这个领域进行的各个细节;西方的数学家知道华沙和卢布林他们的同行在做什么;哥伦比亚大学的理论物理学家似乎也知道莫斯科在物理这些领域里总的情况如何。



对于癌症来说,即使有个研究单位声称最后那步的成就是他们的贡献,也应该把荣誉广为分享。据我猜测,不论那个决定性的答案是什么,但它却会使所有的人十分惊奇;大多数研究人员那时会惊叹为什么他们没有想到,而另外的某个人居然想到去做那个精确而正确的实验。但是,它却不可能是使人晕头转向的奇事。几乎可以肯定,它是一小点新的信息,正好镶在已经积累起来的巨大信息金字塔的尖顶上,但是它以自己的含义和原来那金字塔聚在一起。



如果最后的发现不是在斯隆一凯特琳纪念中心研究出来的,我就要做这样的说明。那时我会争(或者我现在就先争)着说:纪念医院已经为它工作了几乎一个世纪,一年年向里面馈入了一个个的材料。斯隆一凯特琳研究所已经把它的智慧和精力投资于这个问题达35年之久,建立了金字塔的坚实部分,现在就等着用正好和恰当的新实验,最后去添加最上面那个顶尖了。
十九、嗅觉和寻找道路的耗子





在30年代末期,我在神经病院神经科做住院大夫期间,懂得了一点嗅觉的问题。那时,过去的神经外科主任埃尔斯伯格(J03eph Ehbers)大夫还在那里工作。他在科学上着迷的是,用嗅觉的敏感性作为诊断胞内疾病的征象。他设计了一个有玻璃瓶和喷气的复杂系统,连上能正好插到鼻孔里的小管。他和他的助手用它来大致定量地测定两个鼻孔对极少量松相、樟脑、佳皮等的感受性。这个小组使用这个办法,能够判定某些位于额叶和颈叶深部某些肿瘤的位置。在这个医院里数目不多的病人中,其结果非常显著。但这个办法有个麻烦,做检查的技术员要有耐心,要有经验和高超的技艺,加上在住院病人中其结果有意义的只占如此小的比数,所以最后放弃了这个办法。神经外科的年轻大夫没有人对它有很大的兴趣,所以埃尔斯伯格退休后,这项研究就停了。



那时我对这个问题看了些书,发现关于嗅觉的文献既少又不够明确,好像大家对这个问题知道的都不多。嗅觉的感觉细胞是真正的脑细胞,也是唯一和外界接触、其本身直接感受外界环境信息的脑细胞。其他有关触、体位、听和视的感觉,都依赖一些高度特化的受体细胞在外围接受了适当的刺激后,发放神经冲动,冲动传送到脑内部的一个个中枢,它们才产生那些感觉。嗅神经细胞位于鼻子里高处的嗅粘膜的表面,它们最特别、最使人惊奇的是,它们在那里生生死死,繁殖替补。其它所有的脑神经细胞都没有这种分裂再生的能力;它们都在那里活一辈子;那些衰老死去的也不被替补。可是嗅觉神经细胞却不断生长。在小鼠,这些细胞群体更替的期间是2至3个星期。它们还有一个特点:尽管这些细胞直接和外界接触,而且它们正是位于富有各种细菌和病毒的一段空气通道中,但它们居于其中的这些组织却不发生感染。有一段时间,曾经以为婴儿瘫的病毒是通过嗅神经细胞进入脑内的,但是后来证实并非如此。现在大家认为这些细胞表面总有一薄层粘液,是这些粘液的抗微生物的性质保护了这些细胞。



不时地在生理学文献里刊登着有关嗅觉的新知识,而且从50年代开始,为嗅觉这个现象还连续开了一些国际性讨论会。我是个局外人,但我尽量接触有关它的资料。约在10年前,有一天我撞到了一些文献,是很早以前(早在1920年代)的观察,是关于猎犬嗅闻寻路的本领。在那时,已经做了很多扎实的工作,多数是由欧洲警方赞助的,工作是研究驯犬在有许多其他人足迹的野外追踪某一个人的本领。



其中有很多是铁事性的,根据的是狗在现场追踪试验和部门之间比赛时的一些单个的观察。但是软事的数量很多,而且也很一致,所以就成了大家都认可的共同看法:一只训练良好的猎犬,能够十分准确地辨别出一个人足迹发出的某种气味,在有了足迹的48小时之内都能追踪,而且能在遗留下来的许多其他人的足迹中区别出某个具体的足迹。



如果真是这样,那表明狗能根据嗅到的人足迹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将每一个人区别出来。但是已知还存在着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另一个精密确切的生物系统,那就是存在于身体各个细胞表面上,表明为自我的那些免疫标志;由于能够识别这些化学物质,所以就能在移植了别人的皮肤之后,一定会像手术那样准确地将那移植的皮肤排斥掉;只有从一卵双胎之一取下皮肤,缝到双胎的另一个身上,才不会被排斥。除了在一卵双胎之间交互组织移植以外,什么时候都要发生这个现象。地球上40亿人中任何一个人的皮肤移植给任何一个其他人,都不会成功。近来已经可以移植肾脏,甚至心脏,但那是在用药物制服了淋巴细胞之后,因为通过免疫功能排斥非自我的组织的,正是淋巴细胞。



我觉得很奇怪,怎么在进化之中会产生出分得很开、互不相关的两个系统,却有着同一种功能。我开始想象在进化的早期,这两个系统可能是由一个原始的系统发展而来,当时那个系统可能是为了最初的生物区别自己的和非自己的细胞的表面。已经知道,在最古老的后生动物(例如海绵和珊瑚)中就有许多这类机制。莫斯科纳(Moseona)多年以前发现,把两种海绵的分散的细胞混在一起,放在盐水中混悬、搅动,两种细胞会聚集成两个集团,每个集团都只是由两种之一的细胞组成。这些细胞真地能把同一类的细胞辨别为自我,同时还能避免和非自我的细胞粘结在一起。西奥多(Jacque:Theod。r)从一个礁石上同一个品种但属于两个群体的软珊瑚中各取下一块,放在一起,发现它们在融合成了一个珊瑚群体之后,这两部分在最初靠在一起的那个界面处又互相分开了,界面那里的细胞都死了。近来希尔德曼(H Z1demann)和他的同事在海绵上也见到同样的移植一排斥情况:同一群体的海绵会永久地融合在一起,但是属于同一品种但不属于同一群体的海绵,则在融合10至12天之后,又互相排斥。此外,海绵似乎对这件事情还有特别的记忆:将分开的这两块海绵换个表面再行接触起来,排斥的反应就加快了,发生在2至3天之后。这个现象很像在小鼠中的排斥移植物:第一次移植的异种小鼠皮肤在8至10天内排斥,但第二次再移植同一种组织时,则在3至4天内排斥。



在小鼠,排斥移植物的反应主要是靠一种淋巴细胞的功能,它称为T淋巴细胞,因为它来源于Thymus——胸腺。这个反应受一组特殊的基因(称为H 2位点)的控制,它们都坐落在同一条染色体上。在人类,同样的一种管理区别自我和非我以及排斥移植组织的基因位点,称为HLA位点。



几年以前,我受邀到一个讨论免疫研究未来方向的免疫学大会,做一次演讲,我谈了个体标志的问题,并且提出了一个看法:建立起组织相容性免疫标志,和利用嗅觉这两个精致而复杂的个体标志系统,如果它们在发生学上不密切相关,那么自然界就是过于大方和浪费能源了。那时我想在生物学上开个小小的玩笑,预言说,会发现标记这两个系统的是同丫组基因,而且还说有一天“会利用人类最亲密的朋友(狗)闻嗅出在组织相容上合适的供组织的人”。



不久以前,我和博伊斯(Edward Boy8e)博士谈论这个问题。他在斯隆·凯特琳有个研究室,每天都使用精心纯种交配培育的、有明确不同的许多株的小鼠。他的妻子珍妮特·博伊斯(Jeanette Boyse)直接负责监护着这些同基因异系(C。n—8enlc,为方便以下称它们为同系异——译者)小鼠的繁殖。这些小鼠在遗传上唯一不同之处,是它们第17根染色体上的H2位点有差别,这是管理移植物排斥的位点,是组织抗原性的“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的编码。这些小鼠都养在透明的罐子里,所以能密切而经常地监看它们的交配行为。博伊斯夫人刚刚发现某个品种的雄鼠愿意和具有不同H 2基因的雌鼠交配;因此,很可能雄鼠能够嗅出那个差别。由于这两种小鼠在遗传上只在H2上不同,其它完全相同,所以显然雄鼠嗅到的那个差别,就和自我和非我在气味上的不同有关。



没用多久,博伊斯夫妇和斯隆·凯特琳的两位年轻博士后成员山崎和山口,证明了H 2同系异小鼠在交配上的喜好性是真实的、确切的,在统计学上有显著的意义。我们这时就转到另一种较为简单但能够解决同一个问题的办法,在开始时,那就是训练寻路的小鼠。



简单说来,这项技术根据的是经典的Y型迷路(迷宫)。从Y的那两条文路飘来两种不同的气味,一个是寻路小鼠自己那个品种的气味,另一个是只有H 2位点不同于它的另一个同系异品种小鼠的气味。选对了路,就给小鼠一滴水做为奖赏;事先24小时不给寻路的小鼠水喝,以便让它们急切地想得到那滴饮水。开始训练的时候,先让小鼠区别樟脑和松柏的气味;当它们懂了的时候。再让它们区别自己的和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小鼠的气味;最后,让它们区别同系异品种的气味,具体说,就是区别B6(它自己)和B6H 2K(另外那个品种)小鼠的气味。



这些实验真有用,而且到现在还有用;它的可重复性和一致性都非常高。在过去两年里,已经教出了8个能够嗅出H2的聪明小鼠。每一次试验都让小鼠向靶的跑24次,Y形两条路上的气味目标是随机更换的,让不知道结果是对还是错的第三者将选择的正确与否记录下来。当在Y迷路的一条路的末端放上要检测的同类系小鼠的时候,每个寻路的小鼠都学会了区别它自己的和同系异小鼠的气味,而且在统计学上是有显著性的。在迷路末端的盒子里放上小鼠各种组织(包括脾、肝、肾、肺、脑等)匀浆(搅碎的组织),它们的气味是分辨不出来的;放上胚胎鼠,它也区别不出。但是小鼠却能够辨别尿液,甚至其准确性还大于辨别整只的活鼠。将尿液放在培养皿里,甚至将尿液稀释40倍,寻路小鼠还能区别出同系异小鼠尿液的气味。这个有气味的物质非常稳定,煮沸一小时它还存在。它的分子很小,能够穿过透析袋。



后来我们发现,这两个同系异品种小鼠杂交后F2的分离株也能嗅出那个气味,这样就确切地排除了气味是由亲代环境或是由同窝使用的箱子传下来的了。



最好是能知道最后进入尿液、能够表示自己的那种有气味的物质,是体内什么细胞制造的。我想最可能是淋巴细胞本身,因为在造成同种移植排斥机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淋巴细胞。在蒙内尔研究所目前尚在进行的一项实验已经取得了一些证据,似乎支持这个设想。山崎将B6小鼠转化为同系异B6H2K小鼠,他是照射B6小鼠,将它的骨髓细胞完全杀死,然后输给它H2K族小鼠的淋巴细胞,让B6小鼠已经空了的骨髓腔里长满H2K细胞。这样就便过去纯粹的B6小鼠变成了其淋巴细胞有K标记物的小鼠(B6H2K)。将这个变了样的小鼠的尿液,放在Y迷路上实验,看看受过训练的寻路小鼠认为它是什么气味。它分辨出那是K的尿液2这表明那个有气味的东西是由骨髓细胞(最可能是骨髓中的淋巴细胞)的活动而分泌到尿液中的,而且还可能在尿液中浓缩了。



这个气味还和所谓的布鲁斯效应(BNce e地ct)的中断妊娠现象有关。这个反应很特别,发生在一个刚妊娠的小鼠和另一个不相同的雄鼠接触的时候,这时妊娠立即中止,雌鼠又进入动情周期(即进入允许交配的时期——译者)。如果孕鼠仍接触原来使它怀孕的那种鼠,就不会发生这种现象。



使用了只是H 2有差别的同系异小鼠,山崎和他的小组发现把原来的那只雄鼠拿开,放入同一品种另一只雄鼠,并不引起布鲁斯效应;但是如果新的雄鼠在H2位点上有所不同,这时,大多数雌鼠的妊娠就会中止,并且恢复了动情周期。并不真需要有一个H 2不同的雄鼠出现在眼前,只要那个品种雄鼠的尿液在孕鼠的附近,就能造成同样的结果。· 相同系异雄鼠或它的尿液接触时,都不引起布鲁斯效应。因此,造成这个效应的一定是孕鼠感受到了两个清楚的不同情号,一个表明是雄性,另一个表明出现了一个H2位点不同的雄鼠。



对于布鲁斯效应我不知道有什么令人满意的解释,毫无目的论的解释。它也许是促进杂合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相近品种交配的一种建立在体内的反应。也许——这是我喜欢的目的论说法——只是因为在近处有一个不同的雄性,和原来与这个雌鼠交配的雄鼠在H2气味上不相同的雄性,就表示原来的那个父亲已经离开,已经不再期望他来保护未来的那窝小鼠;因此,已经到了让那个雌鼠放弃这次妊娠的时候,并且再从头开始。我们的实验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它只告诉我们:雄鼠气味的特殊性和免疫学上的特殊性,二者是由同一串密码编码的。



去年,博伊斯博士和我有机会观察了寻踪的狗是怎样行动的,先是在巴尔的摩警察部门的驯犬站,后来是在伦敦城南苏格兰场的驯犬站。我们看到了许多,足以使我们相信:真地能够特异地、有选择性地追踪一个人,它也是可以重复出来的现象。因此完全可以做一些实验解决:一卵双胎是不是留下有相同气味的踪迹的问题,甚至可以设法研究准确的追踪和人类HLA类型的关系(我知道在这方面会有一些难以克服的技术问题)。无需说明,我们对这两方面都还没有开始进行工作,但就我们已经发现的一些情况来说,它们如果没有科学上的价值,至少也是蛮有兴趣的扶事。有一件我们过去不知道的奇怪之处是,狗在路上寻追某个人的时候,并不像在电影上那样,把鼻子贴近地面,而是在向前走的时候,把头伸得高高的,还伸向左右两侧。当那条路拐了个急弯的时候,狗一定会走过头,但当它回过头又抓住它的时候,靠的是闻嗅地面之上的空气;它不是从地面取得线索,也不从脚印上取得,而是从地面上散发出来的什么东西得来的。



在苏格兰场做实验的时候,我们带去了曾经放在两种同系异小鼠许多笼子里的一些纱布块,这两种小鼠只是在免疫性自我标志的基因上有差别。我们请驯大人看看他的狗能否区别这两种纱布。把那些纱布块随机地间隔一定距离放在一长段爱地里,让狗闻闻选定的那种气味。狗很快向前跑,头保持在纱布之上几寸高,最后它来到正确的那块纱布,用牙干净利落地叼起来,就像叼晚报那样把它送给自己的主人。整个过程似乎毫不费力,几乎完全像是自动的。从狗的观点看,它真是再简单不过了。如果我们人类具有能标出我们每一个人的外激素(我很高兴地要说,作为一般规律,我们闻不到它们;在这种情况下社交的生活已经够复杂了),苏格兰场的狗一定能够闻得出来,并且可以很容易把任何一个尿液和其他所有的尿液标本的气味区别开。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



即使寻路的小民和Y迷路在技术上有它的限制,现在也应该能多少弄清H2编码的尿液内那个气味物质的化学本质。的确,山崎和山口两位博士已经为此而将他们的实验室搬到了费城蒙内尔研究所内,因为有关气味物质的化学,是那里的高尖技术专长。的确有些有意思的问题。怎样的一种耐热物质能在结构上如此变化,为无数小鼠做出每一个小鼠独特的自我标志?而且以同样的办法标记出40亿个不同的人?我猜想它一定是一组化学物质,可能属于同一种类但在结构上有所差别、能够组成无限数量混合体的东西。可能只是组内的这个或那个成员的数量有点小小的改变,使每一个个体以气味发出一个独一无二的和弦。



也许是同样的一些成组的分子信号的安排,是造成无数免疫系统细胞标志类型的原因。可以想象组织的抗原也是同样的一组不同的信号,以不同的浓度来显示各自的独特性。不是不能想象:发现使嗅感觉细胞发出信号的那些分子构形,到头来,和激发T淋巴细胞的是相同的,或是极为相近的。把这个情况尽量扩展到可能扩展的地步,甚至还能想象,在胚胎细胞寻找目标之中,在海绵的保持自我之中,以及在一个阿米巴之内维持其内部隐私之中,都可能有这一类的信号安排在运转。如果真是这样,它就给单个细胞的生命添加了更多的复杂性。一个单细胞的生命也不简单,尽管我现在已经失去了这样说的权力,因为我已经失去了久远以前我在一个细胞阶段时的一切记忆
二十、患病





在医学里有件很难学更难教的事——作为一个病人,他的感觉是什么。在很久以前,严重的疾病还很普通,医生和其他人一样,本人也常常生点病。所以那时的医生比较明白病人有什么感觉。本世纪初成长起来的肺科专家,有不少是自己先得了结核病之后,才对这个专业发生兴趣的。有些一流的康复医学专家是因婴儿瘫致残的。那一代的医生都因为自己或自己的近亲或远属经历过,而了解到肺炎和伤寒。



今天完全不同了。致死的和近乎致死的疾病大部分都留给了老年人。谁也不再经历伤寒病的那6到8个危险的星期了,那是天天都面对死神的几个星期。度过了灾难之后,人的性格很可能变得更坚强一些,对生活的看法一定也有些改变。在今天,有很多先进技术帮助人们度过严重的疾病,例如特护病房的电子监护仪器,治疗癌症的化学药物,当代外科的绝妙成就,以及在医疗中采用的越来越复杂的诊断爱作等等。这些先进技术都是根据讲课笔记和教科书来掌握,然后在病人身上具体实践的,绝大多数医生最多也不过只是隐隐约约地知道经历这些处置的时候真正的感受是什么。甚至儿童时期的传染病大部分已经不再存在,那要感谢麻疹、百日咳、水痘等等的疫苗,也要特别感谢那么容易地控制了链球菌的感染。今天的年轻医生已不清楚什么是耳朵痛,更不清楚穿刺鼓膜是什么意思了。



现在使一个人了解疾病的最近的只是流行性感冒。在我们经受职业训练的过程中,唯一残留下来的可能只有它了。我希望在继续清除人类其他疾病的进程中,有个什么办法能把这个疾病保留下来。我真的希望尽量长远地依靠流感和它的近亲普感(感冒、普通感冒、伤风)。我想可以将引起这些轻型但很让人难受的疾病的病毒,当成是在人体环境中有益的濒临灭绝的物种,有点像那种小妒鱼(Sn测Darter)。



大多数流感患者都对它很为抱怨,这是它的优点之一。让人不时地有件真实的东西、一个真正的魔鬼去抱怨,是有益的。让人偶尔在床上躺一阵子也很不错,者天爷使人停下一切,睡到床上。最好是发点热,发热时还有些倦怠,但又知道过三四天,一切都会过去,同时又能让自己享有生病时的各种优待:卧床,在床上小桌上有冰水、阿司匹林,头上或脖子后面可能有个冰袋,还受到家人的关注和同情。同情,在一生之中,还有多少其它的机会,你能由于并非自己的错误(而又确知几天就会过去),而得到其他人的关心和同情?我说留下流感吧!想办法把它塞到所有医学生的实际课程表里吧2譬如,一年两次,在分子生物化学的课堂里不动声色地喷点腺病毒的雾,让全班都垮下去,同时让课表还保持着现在医学院里那样;这就保证有不少学生在发着热、肌肉酸痛的情况下,还必须站在那里,在以后几天几夜里工作下去,并且学着知道受不到照顾是什么滋味。这对他们有好处,在较小的程度上,对他们做医生的前途也有好处。



真正的问题是严重而危险的疾病带来的冲击,是它的不可预料性和突然性。我们(病人和大夫都在内)大多数的人都可能度过一生而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危险,所以当危险真地到来时,人们会把它看成是暴行,是不公平的事。我们现在已经不像过去那样习惯于生病了,但是我们还没有完全习惯从属于高精尖的技术。



关于这方面,我只是到了最近才有点了解,这对我在病床旁边(临床)的技能来说,已经为时过晚。大约从64岁开始,有几次我曾经从病床那里仔细端详了内科和外科,我下面就要说,我对自己也有了更为仔细的端详。总地说来,我对自己见到的部很喜欢,但是,那只是在我已经起了床、回家自由活动之后做一番回顾的时候。但是还在病床上的时候,我却发现做个病人可真不容易。



常常有人说,一个病重的人,特别是经历了外科手术的人,很喜欢向任何愿意听他叙谈的人详细谈论他的苦难。我对这种说法有些怀疑。生病是一个很特别的个人经历,我所认识的经过了某些严重情况的人,大多数都对那些事有些保留,当碰上它的时候却愿意改变话题。我现在来到了这个境地,要实在谈谈那时的情况以及我所学到的事情。我要说明在先,我之所以这样做,只是由于专业上的兴趣。



第一次也是最让人惊怕的一次,是在一个星期二的下午,我突然发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肺炎,寒战、发热和虚弱。我挺高兴地上了床,心想要有几天的热汤、冷饮、膨松的枕头,还有家里亲人的的服侍。可是过了一个星期还在发冷发热,所以我的妻子就请来一位大夫,既是我的朋友也是一位真正的家访大夫。他做了一般该做的,包括取了血液标本。他哪嘲嚷田地说是一种病毒在“传播”,并且预言一两天热度也就过去了。但在第二天,我却到了医院的病床上。做了更多的血液检查,成队的实习大夫和住院大夫给我查了体,并且到x光科照了各处(包括骨头)的照片。化验室检查发现我的血红蛋白低于8克%,差不多只有正常的一半。这成了一件紧急情况,要查明那些血到哪里去了,或哪里正在流血。



过了几天,肺炎消退了,也不再发冷发热,但我却成了另一个新的诊断问题。弄清原因不明的贫血很是费事。最可能的原因是出血,最可能是肠道的出血,被称为不祥的隐匿性出血。给我输了两次血,然后就一头扎到技术里。我记得头一件是做骨韶的活检,是一位血液病大夫在我的骨盆骨上做的,做得干净利落。在做的时候,火速地对我说了说我会有什么感觉,什么时候会觉得疼。尽管他对我做了解释,我还是摆脱不了那沉重的担心:将人的骨髓抽吸到一个针管里去,是个不寻常的爱作,它真不像是该对人做的事。事实上它造成的痛楚并不太大,但是用穿刺器扎透骨头,随后的那种奇特、毫不熟悉的骨髓疼痛,真不是一般的感觉,一点也不妙。



我自己也曾经为别人做过骨髓穿刺,那是在做实习大夫的期间,后来也不时地做过。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爱作,几乎一点也不痛。但是我从来没想到:不论它疼轻疼重,那可是极不舒服。



其它的经历就好了一些,有些还很有趣味。吃了钡餐,绝妙地显示了我的胃和上段小肠的壁;为下段的肠做了钡淄肠检查,情况都很好。可是还在继续出血,不知是在那条长长的道路上的哪个部分,还需要输几次血。



给大夫看病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这个病大夫是同事或好朋友,那就难上加难。它需要小心谨慎,小心不要因为对病大夫语句生硬误伤了职业上的自尊心,但是又要让这个病人做让他做的事。他们用了很大的心计对付我,但是也很坚定。那些管着我的同事和朋友仍然是我的好朋友,但是却从来也不管我的身份:我是个病人,他们要求我的举止像个病人。我不能为我的诊断和治疗做什么决定。有几天他们不让我回家,可是有几次我真想回去,那是后来发现住院要延长的时候。他们解释得很和气,说,出血的原因还没查到,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会有个大出血;又有点不够和气地说,如果有了大出血,我的脑子就会受到损伤,我最好不要在家里出这种事。



因为在x线下没有查到什么,就需要用另一种办法看看我的肠道。可能在什么地方有个息肉,是它在不停地出血,但又小得无法在x线下显出影象。我就被送到内窥镜室去做结肠镜检查。结肠镜是一根很长、能够弯曲的玻璃导光纤维的管子。通过它,靠着从外面照进去的光亮,可以直接看到大肠的各个部分。作为一种职业上的礼貌,那位大夫在检查当中不时地停下一会儿,把镜管观察的那端拿过我的肩膀,放在我左眼前面,间道:“请看看,好吗?”虽然我过去看过许多那些情景的照片,但是却从来也没有向这种美妙的内窥镜里看过。我想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很有意思,可是因为我看的是我自己肠道深处的情况,我就完全被它迷住了。当有个什么红红的东西进入到视野里的时候,我叫了起来:“那是什么2”他看了一下,说道:“那就是你,正常的枯膜。”



在这次迷人但并无效果的观察之后,我又出了一次血。我的血红蛋白降到了让人担心的水平,又输了几次血,并且决定可能要做手术,把疑为出血的那部分肠子切掉。因为不知道确切的出血部位,所以如果做手术,就意味着要切下很长一段肠子,甚至还有把有病的地方留了下来的可能。负责我的肠胃科大夫是舍洛克(Paulsherlock),他知道还有一个少见的可能性,还没有被排除,那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一种情况:肠壁里面的动脉和静脉的一种不正常吻合。那时刚有报道,说它是肠出血的一个原因。



我当时以为那不过是在漆黑之中摸索,但实际上却不是那样。x线和结肠镜把结肠癌(开始时我以为我十有八九是得了结肠癌)和憨室病(肠壁有一些小裂隙、宪室)排除了,息肉也不考虑了,剩下的就是这个动静脉异常造成的新病。



发现这个病需要胃肠病大夫和放射科大夫的密切配合。把一根导管插进右大腿根处的股动脉,把它向上插,推到主动脉里,直到导管的上端达到分支出供给大肠血液的主要动脉处。在这里,注入一种不透光的染料,让它流进所有的那些动脉。就在要推动注射器打药的时候,放射科主任沃森(Robinwatson)大夫告诉我,说我会感到有点发热,但是不用担心。这是一种完全陌生的感觉,没有做过这种动脉造影的人,不会知道这种感觉:大约有30秒钟,我觉得我的下半身真像突然着了火,随后这种感觉就消失了。就在这个时候,将染料充盈的血管都照了电影,证实了那个诊断。几分钟之后,沃森大夫拿着几张有那个病变的照片(片佯)走进房内,问我:“请看看,好吗?”我真是入了迷:在我右侧结肠的一处,染料溢了出来、轮廓有些模糊。问题解决了。它使我对精确技术的杰作十分赞叹;它的画面也相当美,看看它也很使人愉快。我能在远处听到其他医生的谈论声,那是在为一个困难的诊断最后板上钉钉时医生的那种安然的赞颂。



那天晚上麻醉科大夫来看我,简短但使我有信心地说了说第二天的事。第二天早上把我推到了楼厅,进了电梯,下到了手术室,我一直被镇静药安定弄得很沉静。下一件我见到的东西就是苏醒室墙上的挂钟,以及我的朋友主管护士悦人的面孔。她告诉我一切都很顺利。我对手术室一点记忆也没有,只记得我的担架车进去的时候,墙上电开关的声音和自动门的丝丝声。



这是我个人第一次生了一种需要医院技术的疾病。回过头来看,我找不出其中哪件事我愿意去改变一下或改善一下,尽管它真像(至少一部分像)是把一个并非是人的什么东西放到了一个巨大但没有声音的工厂装配线上。我真地被当成了一件需要仔细查看、小心修理的物品;一步跟着一步,一种检查跟着另一种检查;在医院里用车推到这里,又推到那里,一天又一天,直到问题解决了为止。在进行这些的时候,我觉得我不太像是个有毛病的活人,而更像是一个需要越快解决越好的科学问题。使它能够有效,而且使“非人化”、“无人情味”这些概念不冲入我头脑之内的,是我绝对相信照看我的那些人的技能和智慧。我的信心部分来自我过去对他们的技术的了解,但大部分却是来自我见到他们在进行工作时,表现得对自己有绝对的信心。



后来的两次课程、经历都是外伤。过去我一生之中从来也没有真正受过外伤——或者只有一次,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上小学的时候。投掷来的一个棒球打中了我的头,使我昏了一阵子。第二天我头开始发痒,我在房子周围走,来去学校,不停地抓挠头皮,对所有的人诉苦,说那个球把我的神经搞坏了。我母亲像对大多数自己做的诊断那样,对我有点怀疑,仔细看了看我的头:我头上生了成团的虱子,可能是在学校戴别人的帽子传上的。马上就用纯的火油和飞燕爱洗发水洗了头,又没完没了地用密齿梳子笆,最后还是把头发推了个光。我算是痊愈了。可是我不敢说,我母亲是不是还把我看成是和过去一样的孩子。这就是我66岁以前所受过的外伤。



我在阿马甘塞待(Ama8an3ett)的浪花里,正很馁意地转身让浮起我的一个浪把我推回岸边的时候,忽然觉得右膝盖出了什么毛病。挣扎了一阵子,喝了不少水,我在白沫碎浪的下面回到了岸边,想站而站不起来,只好招呼人来帮忙。我被扶了起来,朋友背着我走,因为我的右腿支撑不住。在岸上遇到了我在布列维的同事赫伯特·蔡赛斯(Herbert chas5s)大夫和他夫人巴伯拉(Barbara)。赫伯特比我认识的任何人对肾脏疾病和高血压知道得都多。巴伯拉是我在布列维时精神一内科病房的主任。他们当然都很有同情心,但是我很惊奇他们对膝关节知道得那么多。他们像布列维所有的好人一样、都愿意帮助人。赫伯特在他岸边的袋子里有一个合适的膝关节支持器,他替我戴上,并且说我一定是把膝关节的软骨弄伤了(他以前也弄伤过,所以才有这个支持器)。给我拿来了双拐,我回家穿好衣服去了曼哈顿,进了外科医院。又是照x线像片。使我惊奇的是又一次用了导光纤维仪器,这次是观察关节内部情况的关节镜。它进丁关节,在膝盖里面转到这里,转到那里。这时,停了下来,那位外科大夫问我:“请看看,好吗?”把目镜(用眼向里面看的那个镜头——译者)给了我。我注视着盖在关节上光洁的软骨的结构,呆住了。后来我看到了他所见到的相当大的一块软骨碎了,脱落下来。我说:“谢谢”,并且问到:“再该怎么办?”他回答道:“取出来。”所以又是那种镇静药安定,又是记不清的手术室。第二天早上换敷料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条弯弯的切口,整整齐齐地缝了不少针。他们要我不管疼不疼,都用那只有病的腿下床站站。他们告诉我这样好,但是我忘了好在哪里。也许是要我记住点什么吧。后来让我用双拐走了几个星期,单拐又是几个星期。让我每天锻炼3次,每次用脚拾起一定的重量(我只做了几天,后来就开始撤谎了)。最后完全好转,只是不时地还有一种特别的疼痛。又是一次胜利。我觉得我可以写一本教科书了。



还有一次,我相信该是最后一次了。我被进去纽约世界俱乐部做演讲。那个俱乐部都是些知识渊博的妇女,也包括我的妻子。我准备了一个有关共生的题目,有几张我喜欢的一种含羞爱甲虫(M1m03a 85rdter)行为的幻灯片。讲到中途,我让放幻灯。灯光灭了,我走到屏幕那里去指那个甲虫留的结构的位置,在黑暗中我突然从讲台上摔了下来。站起来之后,我发现左胳膊不能活动,因为左肩疼得利害。我用右手摸摸左肩,发现它成了一个空空的洞穴。有人拿来了一把椅子,让我坐下,当我喘过气来,有好几个同情的声音让我那天晚上不讲了。但是我想把那个甲虫的故事讲完,所以我又弯着身子到了讲台。对听众来说,那次可能是个很难受的演讲。我猜想没有人注意到那个肩膀。我低沉地结束了讲演,汗水弄湿了我的眼镜和讲稿。当用讲台支撑住了我的胳膊肘,我觉得我已经侥幸地把它完成得不错了。这时,我才发现布列维的心脏病大师安德烈·库纳德(Andre cournard)大夫早已从他的座位移到了最前排,坐在讲台边的一个椅子上,很仔细地注意着我。我记得长期以来有关那个医院有个传说:撞了汽车,或者街上发生了爆炸的时候,从人群间挤出一个带有权威的人物:“靠边站。我是布列维医院的。”我想如果我倒了下来,安德烈是要抱住我的。



不管怎么说我是讲完了,但是我不能肯定有谁在听。已经找来了救护车。我又一次上了担架,去了纪念医院。照了x光片,发现肩关节脱了臼,而且还有骨折(“请看看,好吗?”)。我的朋友们想把脱臼的关节恢复原位。给我打了吗啡,让我腹部朝下趴好,左胳膊李拉在下。纪念医院的外科主任贝蒂(TedBeatt曲在地上整治我的胳膊但是没有能把它拉回原位。拉了半个小时,决定要在全身麻醉下处理,所以就打电话请麻醉科主任保罗·戈丁纳(PaulG01d血er)医生。那已是晚上10点钟,保罗在韦斯切斯特县的家里。他急忙驾车沿着大路到纽约来。离家5分钟,他来到一个撞车的地方,看见一个人趴在爱地上。他停下车,到了跟前,发现那人既无脉跳又不呼吸。这时他就开始抢救。在所有的医生中,麻醉科的医生最擅长于此道。戈丁纳很快就让那个人又开始呼吸并且还恢复了意识。他跑去又上了车,向纽约开进。就在这时,贝蒂的手法正好把我的胳膊骨(肋骨)弄到它的关节里,可是已经来不及打电话让戈丁纳不要来了。他来到门前才知道已经不需要他;这时他谈了自己的故事。这是他最好的一次出车。麻醉科主任可不常有在野外公路上救人性命的机会。戈丁纳真是个高兴的人。我常常盼望有一天,我能找到他的那个病人,并且让他请戈丁纳和我出去吃饭。



到今天为止,这是我最后一次作为病人。我知道了过去我所不知道的有关医院、医疗、护士和医生的事,我比过去更相信技术的用处了,而且希望技术越高明越好。但是我希望医学生和实习大夫能有个比较方便的办法,取得这种水平的理解,例如有个像训练飞行员那种摹拟飞机强迫着陆时的电子模型。每个年轻大夫都应该确切地知道情况变得像灾难那样糟的时候,以及人在死亡的时候是个什么情景。它会使行医行得好些。



我看到了不少我自己的内部,比大多数人看到的要多。你也许以为这样一来我会有一些新的领悟,甚至某些启发性的感觉。但是,我还是像过去一样地处在黑暗之中。我不曾感到我和我自己有什么新的联系方式。实在说,那个距离似乎还加大了一些。我自己比过去更有了两重性,我是由我说了不算数的一件件结构组成的。现在我有一种感觉,感到如果我继续下去,用镜片和明亮的光线四处查看,甚至看到我脑子里的脑室里(如果我想这样做,技术上是能做到的),或者看看我心脏的血管内部(在现在,这个技术也不难),这时,我也不会使我和我自己更接近些。我完全相信,我是存在的,但并不完全是在这些松软的构件之中。如果我是(我想我在本质上是)电磁粒子的集合体,我现在就怀疑还有没有一个中心,有没有火车上私人的单间,有没有演出的休息室,让我在里面安顿。我认为那个安排是在管理着自己,我是无能为力的,需要由专家不时地修理一下,但是总地说还是运行得很好。我真为无需我去为细节爱心而高兴。如果真让我去管理,负总责,跟踪万事的踪迹,用不了一秒钟,一定会出严重的翻车事故。



我完全不是在抱怨什么部件出毛病。正相反,因为我看到了那些部件的处境是如何困难,我对它们比以前更加尊祟。我对它们全体脱帽致敬,并且很高兴能站在圈子的外面,管它是个什么地方。
二十一、模型





1981年,在我正登上伦敦的街车去参加一个讨论会的时候,我妻子说:“你们怎么能花4个小时去谈论疥疮?”我说讨论的是Scrapie(蹭痒病),不是Scab5es(疥疮)。说着,就关上了车门,所以我失去了一个机会来解释蹭痒病和引起脑病变的慢性病毒的特点。如果今天感染了这种病毒,可能25年以后才出现脑损害的症状。每一个人,包括我的妻子,都应该对这种生物形式感到极大的兴趣,因为慢性病毒能够自我复制,但直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它们具有DNA或RNA。这是目前生物学最大的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之一。在伦敦的街上走了一半,我忽然想到蹭痒病病毒可能只是一个启动了的正常基因;原来以为引起病变的蛋白物质可能完全不是活的物质,只不过是对脑细胞内某个应该被关闭的基因发出的一种信号,使它开动起来的信号。在我乘车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个想法一直(直到现在还)萦绕在我的头脑里,以致我想等回到家,就和我妻子说明这些事情。



但是当天晚些时候,贝利尔有她自己的活动。像往常一样,她在同一个时间里看几本书,一本是剑桥大学一位波兰访问教授写的古代东方法律和宗教的历史。我们曾和那位教授一同吃过几次饭。我可知道麦加的那块黑石头早在伊斯兰教之前就有了?而且原来完全是白的?我可知道成吉思汗那四条狗的软事?我可愿意听听有关14世纪一位叫做喀尔东的政治哲学家的事?我当然愿意。我们就言来话去地谈了起来。我这边是蹭痒病,她那边是美索不达米亚流域及其文化中心。



回想结婚的40年中,我计算了一下,虽然我从她那里学到的东西更多,但她也从我这里得到了某些我所着迷的东西——不论是好还是坏,是丰富还是贫乏,其中包括全部的蒙田,一些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还有学童的荷马的诗。她对内毒素和施瓦茨曼反应的了解,很可能超过了我们认识的所有学术界的夫人,但是我想这常常只是作为轻松话题时提到的。但是我却学到了靠自己是学不到的各式各样的知识。贝利尔不只是读各种读物,而且读过都能记住,在读的过程中还愿意把有关的情节告诉我。如果没有这种巧妙的引导和驱使,我怎么也不会去看完奥斯汀(Jane AMsten)。有一个时期,我跟在她的后面,只跟了一半,而没有能够全程地进入普劳斯特(ProMst)。在晚上,看到她走过房间,一本一本地看小说,兴高采烈的样子,我想下个月(也许在不久之后的什么时候)我会开始读埃利英特(George E110t)。当我听到她在读弗雷思(Mtch的1Frayn)时发出笑声时,我就体会到我缺了些什么。有些领域我一直未能进入:鲍威尔(Anth。ny PoweH)和所有那些对话体的书,所有的斯科特(PaMlscott),中世纪天主教的建筑,所有那些英国侦探故事(她像收集瓷器那样收集的),苏格兰历史,法国史,英国史,赛西尔(Dav5d cecll)的《墨尔本》(她最爱读的书),王权复兴时代的诗人等等。什么颜色应该配什么颜色,以及窗帘或地毯上的玫瑰或绿爱色调是否特别美好,这些都要靠她来告诉我。我不是色盲,但有些色聋。



我很精于听唱机的演奏,尤其是巴赫。也喜欢在夜晚让屋子里充盈着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音量放得大大的。有一段时间,我听不够巴尔陶克和卡特的四重奏,我就放开音量重复演奏它们。不久前,我买了一个素尼的随身听(袖珍录放音机),它真是个电子神器,我可以用它听高音量的立体声录音带,但远离我的耳朵就听不到声音。贝利尔不喜欢这个机器,即使在我猜她更喜欢安静些的时候,她也愿意我把音乐奏得光明正大些。



共同生活像是一种扩展的、引人入胜的教育游戏或竞赛。我们俩人长期一点一点地交流信息、爱好、感受和见识,以致于我们的头脑似乎是在一起工作。我最强烈的感受是:我是远远走在前面,意思是她教给我的有意思的事物,远远比我积累起来教给她的要多得多。虽然不对称,但是它还是个运行的双行道。



总地说来,我认为女性从事这种家庭教育要比男性好。在家庭中对儿童的教育,妇女肯定完成得好些。幼儿对古老的故事、神话、诗歌的敏锐理解,幼稚头脑的探索、接近和培育,幼儿悟力的激发,对微笑和大笑含义的理解,交谈解释的巨大乐趣,这些都是妇女给予文明的厚礼。记录和传递文化基础的是妇女,一般不是男子。男子可以在以后加入进来,带着他们从日常实践知识得到的对伟大世界的看法,有时必然带有模棱两可和抽象性;但是对扩展和解放年幼的头脑,这些是不合适的,除非已经有妇女——母亲、妻子、姑姨、祖母或姐姐在事先已经完成了她们的工作。如果不是首先经由妇女指引,使儿童感到有乐趣,我就不知道儿童会不会发现什么是乐趣,以及如何能得到乐趣。



既然已经谈到这个问题,我就该说明关于性别的全部情况,说明那整个的比赛和比分。我相信(部分来自个人的经验,部分来自观察周围其他的人),在我们这个物种中,男性的儿童期要比女性的长得多。在男性的头脑某处有个不成熟的深部中枢,它总是需要稳定,为它重新定向,它生就是要重新组建和调整的,可能和雄鸟左脑呜叫中枢相似(这个呜叫中枢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崩解,当春天到来时,神经元需要重新组合才能进行正常的工作)。妇女总是不断变动她们头脑的外部和上部,就像搬动家具和更换手提包一样,但是她们的那个中枢却是比较稳定、比较牢固的。



简单说来,妇女让我深受激励。我认为她们在世界事物中现在所处的地位,并不是她们在生物学上成为女性所应处的地位。另外那个x染色体的螺旋核酸,含着有关行为的信息,它和一般Y染色体对行为的指令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我认为男女之间存在的差别,是为了那物种的长远需要,它与判定事物是否极其重要相关。诚然,多数妇女对生活中的小事比男人容易发愁,更注意行为的规矩,她们更担心事物的外表,更容易因为伯误了车或丢了一只手套而烦恼,而且很容易落泪。但是对待非常重大的事情,在需要准确预感的时候,当人类的生死存亡成了问题的关头,我却要信赖有另外那个x染色体的女性,并且为那个男性Y染色体担心。



这使我有个建议。总地来说,人类的统治管理史向我提示:世界上的男子已经经营管理得够长久了。现时,他们所做的蠢事记录已经如此详尽并且有案可考,大家都害伯让他们去掌握未来。现在是该换斑的时候了,该让妇女来掌权了。在一个世纪里不让男子投票,只让妇女有选举权。无论如何也要试一下。如果大家愿意,就定上一条法律,假若到时候男子还愿意,男人还可以重新开始选举。但是同时要将人类短暂存在时期最大的那个问题——使用或是取消热核武器——留在妇女的膝盖上合适的地方。我相信她们对这件事会怎么办。因为她们有理解和喜爱儿童的那些额外的基因。在这件事上我不相信男人。如果让男人负责,可能某个人在某个时候,对发自一个Y染色体的疯狂信号做出反应,它们就会开始爆炸,我们这个物种就会完结。



还有另一件事。整个世界已经充满了知识,而且还在不断增加。知识的重新合理分布,在下个世纪要比在过去任何时代都更成为重要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妇女在这方面还没有太多的投入。当我们从炸弹的恐惧中解脱出来之后,从儿童一直到青少年到年轻成人的整个教育,就会成为人类最大的问题。我认为更有理由让妇女负责教育工作,因为她们都是生就的教师。让男人暂时(暂定100年)去洗淋浴吧!男性占用澡盆的时间已经太长大长了
二十二、小品文和盖阿理论





1970年在布鲁克洛奇举行了一次“炎症”讨论会,地点在卡拉马祖的郊外,是由厄普约翰公司赞助的。这个地方一直是大学的科学人员开会讨论的中心。我的任务是做一次所谓的基调演讲。我讲完后,是各地的研究炎症现象的科学家报告约40篇论文。因为我无法事先了解那些论文谈些什么,所以可以对炎症随意谈谈。我知道那些论文总的方面是活组织内这个防御措施的生物化学细节:当外来入侵者出现之后,白血球和其他细胞之间交换信息的办法;介质(中介物质)调节小血管的扩张和收缩,来控制各种溶解的物质和血液细胞进出毛细血管和小静脉的管壁;白血球和血小板在血管内凝聚和贴附;所有的一切累积产生了盖伦提出的四个现象——红、肿、热、疼,这就是炎症的典型反应。经过了这些环环相扣的复杂事件,最后将进入活组织之内的外来物质破坏掉并排除出去。这是手头的主题。







这种会议的气氛常常比较沉闷,我的讲话是为了使会议从开始就轻松起来,对炎症提出一个不那么正式的观点。我当时想,现在还是这样想,炎症主要是自我造成的不自在(疾病),而不单纯是—‘种防御。在炎症中,所有的互不相容、战斗的机制突然脱了缓,造成的结果常是对宿主的损伤大于对入侵者的损伤;是一次生物学上的事故,恰如在一个桥上,救火车、救护车、警车、拖车、卡车等,一串车辆撞到了一起。



赞助者将整个会议录了音。过了几个月,我收到寄来的我那次讲话的材料,像个小册子,附了一个小条,说也把它送给了其他参加会议的人。过了一两天,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主编英格尔芬格给我来了电话。



英格尔芬格说,他读了那篇小文,很喜欢它,至少很喜欢其中的一些部分,但并不同意全部的内容。他希望我为那个杂志写点同样风格的短文。提出的条件很吸引人:每个月写一篇,第3周星期四交稿,篇幅不长于一页(约1000字),题目任我选。没有稿费,但是作为回敬,他答应谁也不准对小文做任何改动。他们可登可不登,但是不做改动。



我无法拒绝。这并不是由于这本杂志的声誉(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是最重要、为数不太多的几种医学杂志之一;目前世界医学上新的进展和重要的文章,很多都是在它上面发表的——译者),也不是因为这是发表我喜爱的想法的好机会,而是很久以来我已经像条件反射那样,英格尔芬格要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这种行为上的反射,部分是偶然地在波士顿市医院做实习大夫的时候建立的。我到市医院做“低年”大夫时,一年前由哈佛毕业的英格尔芬格比我早去9个月,那时他是“高年”大夫,所以也就是我的“上司、老板、头头”。我们俩的关系是以他发令我执行开始的,以后就这样继续下去。还不止如此。那个时期在市医院做实习大夫,有点像是在一个乱糟糟的战场上作战,因而我们成了亲密的朋友。英格尔芬格除了其他素质之外,还是个生就的老师。当我穿上新白大褂到他的病房之后,他就开始教我他知道的一切。有很多小技术要学:如果一个给氧气的临时帐幕缺了些什么;怎么能把它装起来;怎么将氧气钢瓶从走廊上存放的地方弄到病床旁边(它很重,拿不动,只能把它歪到一定的角度在打蜡的地面上拖着走);怎么为昏迷的病人洗胃;怎么把针头刺进看不清楚的静脉之内,等等。有些晚上,我们在他的或在我的房间里听唱片,等候急症室的召唤。英格尔芬格比我对莫扎待懂得多,甚至在这种时候他也情不自禁地教我:他喜欢摆上一张唱片,放一秒钟,然后拿下唱头,考我,让我辨别那个乐句,以及它属于哪个作品。1937年圣诞夜我值班,英格尔芬格休息。第二天早上他接班。那一夜病房里很安静。我把一个小条钉在他的房门上,祝贺他。那是一个圣诞卡:



我带来了圣诞的喜悦,带给你美好的消息。



尽管许多人在床上翻来复去,喊叫哭泣,可是全都活着,没有一个死去。



我们在一起呆了18个月。我离开的时候,对他的头脑和风格都深为崇敬。做完实习大夫后,他去了费城,我去了纽约。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不常见面,每年只有一两次,一般是在临床研究学会的大西洋城5月年会上。不论在什么时候见面,我们都能坐下来,接着上次见面时没谈完的继续谈。



因此,我告诉英格尔芬格,我愿意为他的杂志的那个栏目试着写。就这样开始了。



自从进入医学院,以及毕业以后的几年里,我都没有为了兴趣写点什么。只是偶尔写点轻松的韵文,间或也写些严谨而不很清澈、不很好的诗。我很善于写难说好坏的韵文。除此之外,我写的都是科学文章,大约有200篇,都是不动感情、平铺直叙的体裁,每个词都要毫不含糊。今天看来都是些丑陋的语句。这个摆脱单调文风、试着写小品文的机会,使我兴致万干,但也使我有些忧虑。我尽力把一些想法拟好大纲,把想在一篇随笔中所包括的都列出来,把我的想法组织得有条理些。写了几篇文章,很是吓人,我自己也不太敢再看一遍。因此,我决定放弃那个井然有条的方法,而完全不用任何方法。常是在周末,已经过了期限两天以后,在深夜找出一点适当的时间,不先写提纲,不先做计划,而且尽快地写。这个办法倒很有效,至少更有兴致些。我能开始写了。写好了一篇,题为“一个细胞的生活”;后来在第一次登月时,又写了一篇警惕月球上微生物的小文,再有儿篇谈共生现象。过了6个月,发表了6篇小文,我想这已经足够了。我给英格尔芬格去了信,说现在可能该停下来了;我原来打算的还不到6篇;也许他那个杂志最,好放弃这项冒险,找另外的人写点新东西。我接到回信,说:不:我必须继续写下去;他们接到一些读者来信,表示很感兴趣,还说甚至洛厄尔也给英格尔芬格去了电话,说托马斯的散文写得不错。洛厄尔就是智慧超群、严肃众真的洛厄尔博士(Franc5s cabotIJowell),是英格尔芬格在波士顿的同班,也是一位严厉的批评家。如果洛厄尔认可了这些短文,我当然就该继续下去。



过了一段时间,它成了习惯,我在4年里隔一定时候常常就写点什么。有一天,我接到过去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温泽市的奥茨从加拿大来的一封信。她说有位医生给她看了有些小品文的复印本;她劝我考虑把它们汇集成册。我曾经收到不少谈论那些小文的信函,都很有意思,大多数是医生和医学生写来的。在我收到的信中,奥茨的是最美妙的一封。我没有想到过一篇篇短文怎么能集成一本书,因为我看它们互相没有联系。但是她的赞许使我很受鼓舞。稍后不久,在1973年,几个出版社给我来了信,问汇集成册的可能性,但是也让我明白,如果我愿意试试,我就必须做较大的改写,并且插上一些新的文章(他们称为“承一转小文”),以便使它条理通顺。那时我正在耶鲁院长办公室里忙,写了回信,说我难以安排那项任务。后来有个早晨,瓦伊金出版社的编辑西夫顿给我来了电话,说她愿意以原样出版那些短文,不要我做什么修补,也不要什么“承一转”。我在电话上就说:好吧。1974年印了出来,用第一篇的题目“一个细胞的生活”做了书名。这是写得最最容易的一本书。它在市场出售的情况很使我惊喜,特别高兴的是它在大学和医学院的书店里卖得很多,这正是我所希望的。因为已经写上了瘾,我就不断地写点短文,有些是为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有些并没有发表。4年之后,又有了不少,足够汇成第二本书,那就是“水母和螺螂”。



虽然《自然》和《科学》这两本杂志都发表了赞许这两本书的书评,还有不少基础学科的科学家写信给予支持和称道,但是我还是同一些非常有学问的人出了麻烦;那是和我所写的某些主题密切相关的人。他们很反对我——多是对于一些观点,而不是对于所说的事实。



有些进化生物学家批评我在好多篇散文中流露的一个意见:地球的本身就类似一个生物,它在那么多的方面表现出互相依赖、互相联系,恰如一个巨大的但仍在发育中的胚胎。我认为这个想法非常有道理。想想古生物学的真实情况吧。生命在存在的几乎75%时间内,完全是分散的、前核的、微生物的细胞,它们都是远古之前不知是什么样的最初的一个小生物的后代。它们不知怎样地发展成了有核的细胞,那大约是在几十亿年以前,后来又发展成了多细胞的个体,累积成了今天精致的植物和动物,而这些生物都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今天的微生物群体。由洛夫洛克(I。ovelMk)提出,并得到马古利斯(Mar8ulb)支持的盖阿(ou跑)学说,又进了一步,提出这个星球上结合起来的生命,不只是形成了一种生物,而且还很有效地调节着自己,维持了它的大气和水中所合成分的相对稳定,做到了大学生们都熟知的现今复杂生物(包括人类自己)的那种平衡(稳态,内环境稳定,调街,h。me。3tasis)。



地球大气中氧气、二氧化碳和氯的浓度,对生命最为适宜,它和一个没有生物的星球的大气有极大的不同。有相当的证据表明,这些气体以及氨、甲烷等其它量少的气体的适宜浓度,是由各种生物的代谢活动保持的。海水中的盐度和酸碱度保持着恒定;如果没有生物,可以预料海水会逐渐成为饱和的盐水!地球的平均温度固定在摄氏10度到20度之间,这已经至少有10亿年了。地球的生命在一些力量的面前维持着生命,而如果在环境中没有一个将各种事物保持平衡的复杂机制,那些力量就一定会在各处造成死亡。除此之外,最使人惊异的是生物围能设法调节(而且还一直这样调节)太阳光照的增加,它从约35亿年前生命开始以来,到现在至少增加了30%。这个地方真是稳定。现在开始认为,真正威胁它继续昌盛富裕的,可能只是我们自己。



对盖阿理论可以争议的麻烦,是它似乎有悖于达尔文的中心理论,即物种出现之后,其存亡要根据在自然选择之中的竞争。出现能存留下来的新品种完全是靠机会,是由随机的突变或原有基因同样随机地重新组合造成的。对于有些进化生物学家来说,认为整个那个物件(也就是盖阿)内部的调节具有一套高深莫测的复杂机制,它们协同工作,维持整体的恒定,这样的看法和理解带有一种意味,似乎事情是这样设计来工作的。这不符合规律,就像有位批评家说的:“自然选择不可能是事先安排好的。”我很同意这一点,但是我不认为这个设想全然是目的论;同时当然也不像同一位批评家所说的是把地球“神化”。我认为:在行为上存在着生物学上稳固的利益,它导致了协同协作;在地球的记录里,有许多这种伙伴协作的成功实例,像10亿多年前开始时,地球上大多数生命固着于其中的藻毯,它有互相依赖的那些层,可能导致有些微生物进入到其他微生物的躯体里面,形成了叶绿粒和线粒体。我把它看成是在各个阶段中最为重要的,有了它才可能有在最近这10亿年里登上舞台的各种东西:越来越复杂的多细胞后生生物(动物和植物)系统,配备着利用太阳能制造食物和氧气的机制,反过来又使用氧来取得存贮在食物中的能量。我不怀疑它的发生靠的是机会和后来的自然选择,但它发生得如此成功,才为以后的所有各种事物准备好了条件。如果没有前面的它,后来的这些事物本来是无从发生的。这些最初的、首要的、内部的共生体(指线粒体、叶绿粒——译者),保留了一定量的DNA和RNA,足以使遗传学家知道,它们的确是(或过去的确曾经是)另外的生物,但是它们可能已经把它们的结构和机能所需要的一些基因,交给了现在生活于其中的细胞的细胞核。



我承认,我被我认为的这一段自然交的含义制服了,也许正因如此,我才愿意在记录里尽量寻找其他共生的例证。还可能由于我头脑里有这个偏见,我才对本来应该重视的自然界里面的侵略、侵犯、冒犯、贪婪、恐怖行为等重视得不够。我真是情不自禁。我想我能够改变想法,花时间去把昆虫主要看成是寄生虫,是疾病的传播音,是一种折磨,而不把它们看作是空中和水中生物不可缺少的食物来源,是植物传种接代的使者,是重建森林的技术能手。我承认这是一种像伏尔泰笔下的那个过度乐观者那样的错误见解,但是我不能确切知道伏尔泰写的那个人是否曾如此坚持错误。在现实生活中,在所有可能存在的诸多世界之中,这一个是最好的世界,如果你在“可能”这两个字的下面加上重点号的话。



我对我们自己并不那么乐观。人类正在把自己以及其余的世界拖入深而又深的麻烦之中,除非我们会很快成熟起来,否则我就不敢为我们能生存下去下大的赌注。到现在为止,我们这个物种只是进入了相当于儿童的早期。从进化尺度来看,我们在这里呆的时间还不长,因而我们无疑还很年轻;除了赖以存活和蔽护的额叶、拇指、语言和文化教养之外,我们一无所有。我们笨手笨脚,会在摸索中做出错事。最糟的是热核战争。它足以把这个物种统统消灭。但是妨碍我们生存的还有其它威胁:由于人口过多而毁灭;由于森林消失而毁灭;由于污染而毁灭;一长串可能会成为现实的恶梦清单;花果园林就要毁掉的声音总在窗外回响。如果运气好,我们可能度过困难。在今后的几十年里,我们必须要具有极其巨大、难以置信的运气。对这方面我有美好的想法:首先,我们是地球上最难以想象的生物,因此,可以希冀我们也会具有难以想象的好运气。
贴后感

没有经过仔细的编辑,请版主们见谅。
《细胞生命的礼赞》和《水母与蜗牛》是托马斯的另外两本力作,尤其在《水母与蜗牛》中,托马斯对普通人认为的进化论中“弱肉强食”的观点进行了纠正,提出“和谐共存”的双赢方式也是自然界的一个普遍现象。(这本书的名字翻译的其实很烂。)
前一段时间听闻他老人家仙逝,甚为遗憾。
这三本中文译作,水平参差不齐,不如看原文精彩。写到这里,不禁想起某些人的主张:“学中医的不必学英文”,不仅怅然。
有点太长了......

从这些帖子看得出来现代医学有多少精细与严谨......
原帖由 茄子暴宝 于 2006-12-12 22:03 发表
有点太长了......

从这些帖子看得出来现代医学有多少精细与严谨......


其实我很希望大家买本书自己晚上慢慢看。或者烦请版主们置顶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