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大家对"新农村合作医疗"有什么了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23:05:44
忽然对“新农村合作医疗”这个东西感兴趣起来,大家聊聊自己对这个新东西的了解和感觉吧。

我百度了几篇文章,大家不妨先看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作者:胡毅烈]


综观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我们发现有不少新提法、新概念。这些崭新的表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表述,格外引人注目。

在新时期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首创的概念,曾经很多年前就有这个提法,在现阶段重提这个概念,更有其特殊的意义。

何以见得?以农村卫生为例,足可说明这一点。

一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我们将自然联系到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就会认识到其所指是:第一、以往简单地强调工业化、城市化,导致城乡差别加大和社会失衡;第二、以往比较注重农业生产,而农村社会文化和农民福利事业的投入相对不足。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二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基于两个判断:第一,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元结构特征还非常明显,要达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第二,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最直接的成果是国力大大增强。以前财政所占GDP的比重很低,而现在占到了将近20%。去年财政收入已经达到26000多亿人民币,一年免掉农民农业税几百亿,今后我们的财政收入还会继续增长。中国经济的发展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政府有能力承担责任,推进公共财政的政策,将更多的财力用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的公共品的投入,应该如农村的基础设施一样,主要由公共财政来承担,以加强对农村的教育、卫生等建设等。农民即使生活在农村,也有一个比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他们安居乐业,就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把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合作医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完全可能的。

三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集中体现了两个重要思想:一是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二是强调注重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

所谓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就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这是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实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所谓强调注重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就是强调把公共服务的职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扩大公共服务对农村覆盖的范围。这是因为,当前城乡差距不仅仅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更大的差距是公共服务的差距。要缩小城乡差距首先要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尤其是体制性因素导致的公共服务的差距。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品要由政府提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责任,保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而不能任由市场去调节。这一点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心目中已经是一个定势,它已经定下来,不仅是承诺了将来要让所有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学,而且也进一步追加了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投资的规模。今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2006年将试点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相应增加补助;目标是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比2002年10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时间提前了两年,提示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提速”。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政府已经承担责任,推进公共财政的政策,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让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因此,包括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合作医疗在内新农村建设已经和正在付诸行动。

综上所述,《建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富有极其深刻内涵,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新农村的“新”,就“新”在农村的发展,既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能够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既有发展农村经济的内容,又有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内容;既有农村综合改革的内容,又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正因为如此,《建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要“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要求。

可以说,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确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将迎来加快发展的春天。忽然对“新农村合作医疗”这个东西感兴趣起来,大家聊聊自己对这个新东西的了解和感觉吧。

我百度了几篇文章,大家不妨先看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作者:胡毅烈]


综观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我们发现有不少新提法、新概念。这些崭新的表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表述,格外引人注目。

在新时期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首创的概念,曾经很多年前就有这个提法,在现阶段重提这个概念,更有其特殊的意义。

何以见得?以农村卫生为例,足可说明这一点。

一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我们将自然联系到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就会认识到其所指是:第一、以往简单地强调工业化、城市化,导致城乡差别加大和社会失衡;第二、以往比较注重农业生产,而农村社会文化和农民福利事业的投入相对不足。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二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基于两个判断:第一,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元结构特征还非常明显,要达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第二,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最直接的成果是国力大大增强。以前财政所占GDP的比重很低,而现在占到了将近20%。去年财政收入已经达到26000多亿人民币,一年免掉农民农业税几百亿,今后我们的财政收入还会继续增长。中国经济的发展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政府有能力承担责任,推进公共财政的政策,将更多的财力用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的公共品的投入,应该如农村的基础设施一样,主要由公共财政来承担,以加强对农村的教育、卫生等建设等。农民即使生活在农村,也有一个比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他们安居乐业,就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把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合作医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完全可能的。

三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集中体现了两个重要思想:一是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二是强调注重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

所谓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就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这是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实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所谓强调注重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就是强调把公共服务的职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扩大公共服务对农村覆盖的范围。这是因为,当前城乡差距不仅仅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更大的差距是公共服务的差距。要缩小城乡差距首先要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尤其是体制性因素导致的公共服务的差距。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品要由政府提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责任,保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而不能任由市场去调节。这一点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心目中已经是一个定势,它已经定下来,不仅是承诺了将来要让所有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学,而且也进一步追加了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投资的规模。今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2006年将试点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相应增加补助;目标是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比2002年10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时间提前了两年,提示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提速”。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政府已经承担责任,推进公共财政的政策,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让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因此,包括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合作医疗在内新农村建设已经和正在付诸行动。

综上所述,《建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富有极其深刻内涵,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新农村的“新”,就“新”在农村的发展,既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能够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既有发展农村经济的内容,又有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内容;既有农村综合改革的内容,又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正因为如此,《建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要“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要求。

可以说,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确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将迎来加快发展的春天。
我国新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基本做法和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5月19日电(记者张小林  郑纪  王金湘)福建省2004年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并在有关县市进行了调查,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但是,从合作医疗试点运作一年来的情况来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出现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据了解,其中许多问题在全国其他省份和地区也普遍存在。主要的共性问题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省推开难度较大。以福建省为例,改革开放以后,福建的经济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经济总量小,地方政府财力十分困难,有六个地区经济发展滞后,58个县(市)中41个无法保证工资正常发放,需要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困难面高达70%。按中央要求,各级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人均补助20元测算,全省2690万人的农村居民全部参加合作医疗,需新增财政支出5.38亿元,各级财政、尤其是县(市)财政负担非常沉重。 因此,即便省级财政能按人均10元补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市、县两级财政也很难筹集到人均10元(有的市、县筹集到人均5元都很难)。这样省、市、县三 级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均补助资金,难以达到中央要求的不低于20元的标准(试点实施方案规定不低于15元)。这样只能降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总额,势必影响了试点工作的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省推开更加困难。


  二是农民缺乏医疗保障,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突出。根据基线调查统计,90%以上的农民基本上是自费医疗。由于医疗费用高,农民收入水平低,看不起病,不愿意去看病。2003年,福建省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3734元,贫困地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不足1000元;县级医院每门诊平均费用和出院者平均费用分别达  78元和2590元(病案抄录统计作为2506元),城市医院则更高,农民住院一次就几乎耗掉全年的收入。有的农民“两周内有病伤,而没有就诊的”占28.9%, “医生认为应该住院、而没有住院的”占46.3%,且55%左右是因“经济困难 ”;低保户认为“因疾病、损伤而致贫的” 占30%。疾病正成为农村第一位的 致贫原因。


  三是筹资总额低、补偿金额少、自负费用多。目前,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总额仅为城镇职工医保的3%-4%。以福建省三个试点县(区)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补助比例,在住院率5%的情况下测 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金额仅占目录内可报销金额的30%-40%左右,最多报销3000-7000元。所以,对于一部分贫困农民(低保对象)来说,还会因为贫困,无法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60%-70%)无法接受医疗服务,“应该住院、而没有住院” 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可持续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在定性调查中,县级、局级领导最迫切要求、感到最难的事,是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编制问题。有的县(区)没有常设独立经办机构、相应的编制和固定人员,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兼职的管理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较低,特别是在试点基金管理上缺乏经验,加上工作量很大,有的地方无计算机网络管理,手工操作,工作效率很低。目前,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卫生行政部门,与职工医疗保险的机构建设标准相比差距很大。没有管理机构,合作医疗办不成、办不好,也办不久,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


  五是农民和基层领导干部对合作医疗能否长久持怀疑态度。由于农村合作医疗几起几落的负面影响,以及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不高,许多农民对合作医疗缺乏信任,也缺乏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的意识。同时,由于部分地方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农民的初级医疗保障(仅是初级)问题普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外部环境还未形成。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关专家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稳妥推进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


  首先政府应当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把推进、办好、办实合作医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的总体规划。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是新型合作医疗办好。办实的经济支撑点。随着公共财政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级政府应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扶持力度,按稳定的比例将政府对合作医疗投入逐年列入预算。省级财政要率先制定扶持计划,促进新型合作医疗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并不断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总额和补偿水平。根据部分省份的财力困难的客观实际,恳请中央给予财政补助,以便使这些地区能够顺利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二是政府应当出面组织引导。合作医疗是农村公益性福利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介绍和资料,严格把握准入条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使广大农民重新建立起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自觉支持、自愿参加,扎实推进。三是慎重选择新增试点县市,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不宜盲目扩大,要根据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真正让农民受益和自愿的原则,慎重选择、确定新增试点县市。


  (二)多种医疗保障模式同步运作。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是农村医疗保障的初级阶段,要根据各地经济状况和农民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多种医疗保障模式。当前要尽快启动医疗救助制度,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提高资助金额,尽量减少贫困农民“应该住院、而没有住院”现象发生。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可以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向更高医疗保障方向发展,更好地满足农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应该把着力点放在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上。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三者相结合的、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的筹资机制。要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体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坚持以收定支、量出为入、逐步调整、保障适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不得挤占。


  设立独立的经办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是:宣传、发动、筹集和管理合作医疗资金;具体经办补助兑付业务;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评审。确认和管理;接受相关的咨询、投诉等工作。乡(镇)可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办理日常业务。试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解决编制、人员和经费问题,要合理配备人员,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提供必要的设备,保证工作需要。


  (四)深化农村卫生改革,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县级人民政府要集中力量抓好一乡(镇)一院(卫生院)的建设,要严格控制医疗收费标准,向农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确立科学的合作医疗评价体系。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定期评估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否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设定指标体系包括:一是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评价,包括政府责任、群众参与、资金筹措、乡村卫生组织、实施方案及制度、管理和监督等;二是效果评价,在新型合作医疗运转一段期间,考核其效果程度和量化指标,包括受益面与抗大病风险、服务数量和质量、医疗费用、乡村卫生资源使用效率、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满意度等。对合作医疗进行综合评价,可以避免在合作医疗实施过程,搞“政绩工程”、“钓鱼工程”,促进合作医疗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建立法律保障体系。


  建立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的筹资机制,政府资助、引导是前提。政府的财力投入没有法律法规保障,无连续性,容易形成“长官意志”;没有管理机构、编制保障会因领导人事更换导致快起快落,严重影响工作的计划性与连续性。所以,农村合作医疗必须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责成各级政府依法将其列为常规的财政支出项目,以确保政府投入。应明确以下法律关系:政府行为的法律责任;资金筹集的法律责任;医疗服务提供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保障对象的法律责任、权益及义务;执法监督与奖惩等。通过立法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和应承担的责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运作,持续发展。
太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调研报告



2004013129 陈家挺

(清华大学 软件学院,北京,100084)



摘要: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家乡湛江市太平镇农村医疗改革现状和现存主要问题,探讨目前情况下制约太平镇新型农村医疗推广的主要因素,并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村医疗改革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社会主义新农村 改革 探索



一、调研背景



在一份课题组调查报告中,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李培林指出: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买房贵、上学贵、看病贵等问题,这可以称之为新的民生三大问题。

二零零五年十月,我打了一个电话回家,家人谈到当时在全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村干部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竟强制村民都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否则将以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为由,不给村民办理未婚证、贫困证等证明。我觉得这当中存在一些问题,于是立项对家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做一次寒假实践调研。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定义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及缓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身心健康的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摘自太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栏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在哪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它有“新”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一是统筹机制新。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元,加大了筹资力度,提高了抗风险能力。二是管理机制新。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四是国家政策长期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开始先试点,后推广,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摘自太平镇造甲村村内事务公开宣传栏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方式和使用途径

各级财政补助人均共35元(具体情况见上面第2点),农民筹资人均15元,合计50元,列为统筹经费作住院补偿基金。这样实际上农民只要交15元,最高可报4000元;大病、特困还可申请加报3000元,共7000元。

——采访太平镇造甲管区党支部陈秋文书记



4、住院的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以及门诊费减免要求

起付线:乡镇200元,市级以上(含市级)500元;

报销比例:乡镇50%,市级以上(含市级)30%;

封顶线:4000元。大病救助3000元;

门诊减免: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到本镇卫生院直接享受本户的门诊挂号费减免。辅助检查优惠20%。

特别地,对住院分娩的顺产产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乡镇50%、市级以上(含市级)30%,每人每年200元封顶。

——采访太平镇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



5、哪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市级以上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区内各乡镇卫生院。

——采访太平镇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



6、哪些行为、疾病、药品、检查不列入报销范围

(1)工伤、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服毒,酗酒、自然灾害、打架斗殴,戒毒发生的医药费用。

(2)性病、器官移植、视力短矫正、气功疗法、美容整容、矫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人工器官、假肢、各种康复器械、保健性营养疗法的费用。

(3)各类滋补、营养药品:口服液、丸、人参、三七、天麻、中草药材泡制的酒制品、除氨基酸以外的高蛋白质药品。

(4)CT、核磁共振、彩色B超、激光治疗费、挂号费、病人伙食费、营养费、住院陪护费、出诊费、会诊费、手术陪护费、麻醉保险及体检费。

——采访太平镇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紧迫性



1、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有关资料统计显示: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条件差、设备少、水平低,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农民患病在当地难以得到有效治疗,要到外地、到大医院就诊,不仅造成了看病困难,也大大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从太平镇整体实际情况来看,全镇只有一家镇级卫生院。根据走访太平镇部分自然村得到资料显示,以前各村还可以存在赤脚医生开的私人诊所,但是前几年由于发生过几起赤脚医生误诊导致病人死亡的严重事件,引起社会的关注,市政府发文进行全面整改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于是镇政府一刀切地关闭了绝大部分私人诊所,没有关闭的政府也大大提高了开办私人诊所的门槛,从而导致镇里的医疗卫生资源急剧减少。这样农民看一般的小病都要到镇上去买药或就诊,更不用说大病,明显地,这大大增加了农民的经济生活负担。



2、农民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

到目前为止,农村还没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试点并进行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还不高,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80%左右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的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甚至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

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前,太平镇务农人口就是这样的,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全部要靠自费看病。有些贫穷人家得了小病还可以上山摘中草药来疗治,而得了大病,往往在卖完家里一切家当后,只能流泪放弃了治疗,把还生的希望寄托给了迷信。



3、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严重不足与药品流通秩序混乱

农村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主要是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的。有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收入,违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出现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而有些药品经销企业靠回扣销售药品,加之以药养医的机制导致某些医疗大开处方,卖贵重药,加重农民医疗负担。

据反映,太平镇绝大部分卫生医疗机构就诊收费和药费持高不降。在采访过程中有村民反映,有些医生甚至做出如此缺德的事情:有些病人的病不是难治,而医生缺偏偏弄一些无关紧要、“不痒不痛”的药方给病人吃,吃了几个疗程挣够亏心钱后再给病人开正药。



四、探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及建议



1、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

首先是在向农民宣传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我通过调查得出这样的结论:宣传的方式不应该书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贴近农民。因为农民文化水平毕竟有限,他们不会关心合作医疗制度是什么重要手段,是什么最终体现,是什么重要内容;他们只关心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事情,比如它能够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切身利益。如果在宣传中没有让村民们真正了解它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切实好处,那么村民的参与积极性肯定不高,反而认为又是政府在以什么名义敛财,往往会以抵触的心理对待。

其次通过与村民访谈,我还觉得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这种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够。村民还不是很清楚这种制度的内容以及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假如村民在符合报销的情况下由于不懂具体的操作过程,导致医疗费用报销不了,这反而会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而农民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缺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新型的制度推广肯定只会昙花一现。

因此,在向村民做宣传工作时工作人员务必注意以上两方面,多多向农民宣传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并且时时刻刻以农民利益为重,让他们清楚实施新制度的每一个过程,让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过程中真正体会到它确实能够带来好处。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的手段欠妥当

在进行调研之前我就打听到村干部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采取强制手段,导致一部分村民产生抵触心理。农民有权根据情况选择拒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管它已经经过全国试点实验,但对其他地区农民来说还是不熟悉的。而对刚过温饱奔小康的村民来说,手头毕竟还是较拮据,每人每年15元还是挺大的一笔开支。

我觉得解决这一难题应该从源头做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型农村医疗制度是由市级牵头,以区级、县级以及县级市为单位,根据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施行。先来看看湛江市市级制定施行方案的总体目标:

明确了加大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力度的措施。一是要求 2006年全市各县(市、区)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06年以后,根据取得的经验和新的形势进一步研究和制订新的政策措施,力争到2010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再来看看湛江市某个县级单位是怎样施行的:

会议对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部署,并总结了去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经验,分析形势,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温鼓劲,从现在起突击25天完成2006年农民参合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任务。

会后,各镇立即行动,先后召开三级干部大会进行动员,并与各村委会签订工作责任书,涌现出轰轰烈烈的宣传发动局面。硇洲镇宣传发动抓得早,而且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走村串户,宣传发动工作相当深入细致。东山镇工作思路清晰,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8万元,扶持全镇中小学生、五保户参加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全镇覆盖率在70%以上。东简镇善于抓两头促中间,先从2005年农村合作医疗100%完成的龙腾村委会做示范带头作用,同时抓好比较落后的龙水村委会。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形势一片大好,轰轰烈烈。但是透过现象背后,深入到农民群众中,我们还是体会到事实上存在不少严重问题。通过采访在太平镇造甲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线工作人员和部分村民,我了解到一线工作人员在上级下达的重大任务面前不容怠慢,否则将受到扣奖金、工资,甚至降级或辞退的严重处罚。于是他们动用几乎所有用得上的法子确保下达任务100%完成,于是出现“制村民都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否则将以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为由,不给村民办理未婚证、贫困证等证明”的怪现象。而从部分村民反映中知道村民有不满的怨气。一些村民子女比较多,得交一大笔钱,加上临近过年,每个地方都需要钱,手头更加紧张;一些村民不清楚这个新制度则认为这是村干部敛财的新花样。另外,在大部分农村推广新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存在双重收费现象。也就是一些村民担了教师等职务,在他们所属单位就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硬性要求他们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通过这些事实的背后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农民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需要一段时间和适应的过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个新事物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那么怎样才能很好地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起来呢?我认为一是源头市级单位不要在推广探索阶段就把目标定得过高。这样会让下级和村民有较好的承受和适应过程,并且可以使推广过程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身边能够给推广新制度带来积极作用的典型事例加大宣传。在工作中可利用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的群众进行现身说法,使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打动农民群众的心,从而增强宣传新制度的实效。三是把好群众医疗费报销关,管好用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确保农民应该得到的报销一定可以拿到手,杜绝虚假事件发生,从而使新制度深得人心,获得广大村民的拥护与支持。



3、资金监督管理不够透明,参与农民应该有知情权

资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但是事实上不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农民代表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种种压力,从而失去应有的监督权。所以应该让全体参与农民都拥有知情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使得农民相信并拥护这种新制度。一种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监督下定期公布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资金使用渠道彻底透明化。



4、报销的范围不够大,参与农民受益空间仍受限制

从不列入报销范围来看,农民从中得到的好处还是较小的。比如交通事故,这种事故农民损失将是很严重的,但没有列入报销范围。经过采访了解到,交通事故一般有赔偿方,就没有列入报销范围。但是假如没有赔偿方呢?我想可以在推行过程中,应该逐渐放宽报销的范围。毕竟如果农民花大钱的地方反而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销,就会使得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没有新的特点和强大的吸引力。



五、结束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03年经过全国部分地区试点、2005年开始初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初步检验和证明它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它在施行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可行性方法。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致谢



在本次实践调查过程中得到了湛江市太平镇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太平镇造甲村村委、太平镇调浪村村委、太平镇吕宅村村委等以及其部分村民的热情接待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湛江市太平镇政府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一线资料

2)湛江市卫生信息网——湛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
不用这么长篇大论,我觉得现在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起点是低的不能再低了。有继续忽悠最好忽悠的人群的嫌疑:(
真的该给二等公民国民待遇了。
忽悠,继续忽悠.

体制是重要的,但最关键的还是钱,国家不投钱,靠群众自己保自己是没有意义的.
我看公民自身的观念也要改啊。

首先期望值的问题,我想如果可能大家当然都会期望医疗保险最高给付为深圳户籍居民的限额,大概是交够了5年就有20万吧。但是这是不可能的,这时要根据各地发展水平来定的。

第二保险的含义与观念。我老家农村现在在实行合作医疗保险,每人每月交10元(省、市里有补贴),交够5年还是几年,最高给付金额达到2万,也就是600元换两万。淡然这时大病医疗保险,只管住院型的大病,一般小病门诊它不管。结果村子里很多人都不愿意参保,原因是他们认为较前没有用,大病还不如等死,或者还有人说大病2万肯定不够。
现在的人均GDP大约一万五,即使拿出10%出来做医疗,也不过1500,够做什么的?

低标准光覆盖是必然的,要提高标准就多交税,道理就这么简单。任何不想多交钱就要提高标准的说法,要么是无知扯淡,要么是无耻欺骗。
是的,所以现在国家对此很谨慎,只是要求有条件的省份先行试验,但是有个总体规划,大约是2015年-2020年实现全面覆盖。
不要对合作医疗有太高的期望,就那么一点钱也就是救救急,众人拾材火焰高,想看病不花钱的路还有很远,国家太大,人口太多,就算目前美国的收入,要达到目前我国居民的期望也是不够地。
钱的对应物是医疗实物和人工,由于实行市场化采购,前者的价值虚高,导致整体支出虚高。在国民基本医疗保障领域,政府要出血,市场要少一些,计划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