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女性选择忍受家庭暴力 “准家庭”暴力露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58:57
【来源:天津日报网-城市快报】  
  昨天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今年天津市妇联系统前三个季度的接待总量为5694件,婚姻家庭类问题3468件,占接待总量的60.91%;其中家庭暴力602件,占婚姻家庭类总量的17.36%。  受害者的年龄层次多集中在25岁至50岁之间,家庭暴力正在向低龄化发展。另外,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44.3%的女性遭遇家暴时选择默默忍受,导致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走访家暴受害者

  “家丑不可外扬”

  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记者走访了津城10多个小区,受访的市民大都反映,面对家庭暴力,还是自我消化为佳,“谁愿意把家丑扬到外面去?”。在北辰区某小区,记者了解到,中年女子素珍(化名)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典型。其所住小区居委会主任称,素珍常被丈夫打得伤痕累累。可面对记者,她却不肯接受采访,还说:“家丑不可外扬,我没有被打,你们不许乱说!”

  据居委会主任介绍,素珍长期受丈夫打骂,居委会多次出面调解都没有用。“我们也是接到邻居举报才知道的。我当初去找素珍时,她不承认自己被丈夫打。后来有一天,我经过她们家楼下,隐隐约约听见女人的哭喊声,敲开门看见素珍趴在地上,其夫满嘴酒气,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很多次。”

  当家庭暴力发生时

  您可以拨打110

  记者从天津市110指挥中心了解到,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会迅速出警,及时制止、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并做好第一现场笔录和调查取证;对有暴力倾向的家庭成员,会进行及时疏导,予以劝阻;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伤情严重,受害方可以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卫生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

  据河北区王串场街五号路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该派出所辖区内,因为家庭暴力而报警的现象非常少。他分管的片儿内,去年因为家庭暴力而报警的只有3起,但根据他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片儿内发生的家庭纠纷事件远远不止这些,家庭暴力的施暴手段开始呈多样性特点,残忍程度不断升级,即便如此,一些受害方仍不愿意报警。

  快报救助 惨遭丈夫性虐 如今重获新生

  2004年9月,42岁的中年女子晓华(化名)因被丈夫张某怀疑与人通奸,遭到性虐待,屡次遭受毒打后,她实在无法忍受,逃出家门,每日住在河北区某医院的长廊里。

  晓华是从山西来津当保姆谋生的,后来在河北区仓联庄开了一间养老院。2003年9月,晓华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并很快结婚。蜜月里,张某对晓华还算体贴,可婚后两个月,张某猜忌的本性就逐渐显露出来。第一次,张某怀疑晓华与20多岁的小伙子刘某发生关系,抓住晓华的头狠命往墙上撞,并不停蹬踏其腹部,导致晓华的左眼青肿,视力模糊;第二次,张某无故打人,晓华上前阻止,又被他打得头破血流,两肋疼痛。晓华提出离婚,但被张某的妹妹和邻居劝下了。此后,张某更加猖狂,“破鞋”“窑姐”常挂在嘴边,并时常检查晓华的内裤,只要他觉得有异样就说晓华和别人发生关系,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毒打。2004年9月初,张某再次诬陷晓华和别人有染,用手猛抠晓华的下体,致使其下体流血不止,还扬言要拿刀剁了晓华,晓华不得已从家里逃了出来。

  当年,本报记者得知晓华的遭遇后,为她找到了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晓华终于勇敢地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晓华的坚持和不懈努力下,对方终于同意离婚。2005年年底,晓华在妇联的介绍下走进婚姻的殿堂,如今夫妻两人共同创业,过着幸福的生活。

  说起当年的那段经历,晓华感慨万千,她说:“在表面看似和谐的家庭中,不知道有多少像我当初一样的妇女忍受着家庭暴力,可她们碍于面子和孩子,不敢去反抗,有苦只能往肚子里咽。我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她们,勇敢地反抗,才能获得重生。”

  本组撰文 记者 杨子炀 王丽 韩爱青 实习记者 尹鹏/城市快报

  家庭暴力呈现四大特点

  ●年少夫妻更易发生家庭暴力

  ●八成市民看不清楚家庭暴力

  ●冷暴力居高不下也可能升级

  ●未婚女性遭遇“准家庭”暴力

  天津市妇联对今年接待家庭暴力案件的调查显示,家庭暴力主要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

  家暴特点一 趋向年轻化

  今年以来,市妇联系统接访的家庭暴力案件占接访总数的23%。年龄在35岁及以下、婚后5年间就发生夫妻矛盾进而引发暴力的人数,在家庭暴力受害人群中所占比例近半。

  专家称,此现象原因有三,一是年轻人在择偶时轻率、缺乏冷静思考,不确定对方是否真的适合自己;二是年轻夫妻经营婚姻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发生矛盾时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矛盾激化;三是刚结婚的夫妻双方,工作压力重,如不能及时调节心理压力,也易发生家庭暴力。

  家暴特点二 半数人忍着

  当发生家庭暴力时,44.3%的女性选择了“谁也不找,自己忍着”。很多女性对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性暴力或婚内强暴行为算不算家庭暴力“说不清”,并且女性高出男性20%以上。

  70%至80%的人认为争吵大叫、说侮辱话、摔东西不构成家庭暴力;50%以上的人认为控制对方经济收入不构成家庭暴力。

  家暴特点三 冷暴力凸现

  市妇联权益处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家庭问题中冷暴力正在逐渐凸现。在妇联遇到的这些夫妻间不和睦的情况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文化层次比较高的家庭。主要表现为夫妻之间不愿意吵闹,互相漠不关心。冷暴力通常对夫妻双方都会在精神上有所伤害,但对于女性的伤害要大一些。如果精神长期处在压抑的状态下,夫妻间的矛盾就会由冷暴力升级为热暴力。

  家暴特点四 “准家庭”暴力露头

  另外,很多未婚的女青年往往很年轻,而且胆小,不敢张扬,所以“准家庭”实际发生的暴力可能远远高于已经获知的。有的女孩即使遭到暴力,也不愿意把事情抖搂出来,更没有向居委会或妇代会求助的意识,使反对“准家庭”暴力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来源:天津日报网-城市快报】  
  昨天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今年天津市妇联系统前三个季度的接待总量为5694件,婚姻家庭类问题3468件,占接待总量的60.91%;其中家庭暴力602件,占婚姻家庭类总量的17.36%。  受害者的年龄层次多集中在25岁至50岁之间,家庭暴力正在向低龄化发展。另外,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44.3%的女性遭遇家暴时选择默默忍受,导致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走访家暴受害者

  “家丑不可外扬”

  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记者走访了津城10多个小区,受访的市民大都反映,面对家庭暴力,还是自我消化为佳,“谁愿意把家丑扬到外面去?”。在北辰区某小区,记者了解到,中年女子素珍(化名)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典型。其所住小区居委会主任称,素珍常被丈夫打得伤痕累累。可面对记者,她却不肯接受采访,还说:“家丑不可外扬,我没有被打,你们不许乱说!”

  据居委会主任介绍,素珍长期受丈夫打骂,居委会多次出面调解都没有用。“我们也是接到邻居举报才知道的。我当初去找素珍时,她不承认自己被丈夫打。后来有一天,我经过她们家楼下,隐隐约约听见女人的哭喊声,敲开门看见素珍趴在地上,其夫满嘴酒气,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很多次。”

  当家庭暴力发生时

  您可以拨打110

  记者从天津市110指挥中心了解到,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会迅速出警,及时制止、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并做好第一现场笔录和调查取证;对有暴力倾向的家庭成员,会进行及时疏导,予以劝阻;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伤情严重,受害方可以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卫生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

  据河北区王串场街五号路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该派出所辖区内,因为家庭暴力而报警的现象非常少。他分管的片儿内,去年因为家庭暴力而报警的只有3起,但根据他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片儿内发生的家庭纠纷事件远远不止这些,家庭暴力的施暴手段开始呈多样性特点,残忍程度不断升级,即便如此,一些受害方仍不愿意报警。

  快报救助 惨遭丈夫性虐 如今重获新生

  2004年9月,42岁的中年女子晓华(化名)因被丈夫张某怀疑与人通奸,遭到性虐待,屡次遭受毒打后,她实在无法忍受,逃出家门,每日住在河北区某医院的长廊里。

  晓华是从山西来津当保姆谋生的,后来在河北区仓联庄开了一间养老院。2003年9月,晓华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并很快结婚。蜜月里,张某对晓华还算体贴,可婚后两个月,张某猜忌的本性就逐渐显露出来。第一次,张某怀疑晓华与20多岁的小伙子刘某发生关系,抓住晓华的头狠命往墙上撞,并不停蹬踏其腹部,导致晓华的左眼青肿,视力模糊;第二次,张某无故打人,晓华上前阻止,又被他打得头破血流,两肋疼痛。晓华提出离婚,但被张某的妹妹和邻居劝下了。此后,张某更加猖狂,“破鞋”“窑姐”常挂在嘴边,并时常检查晓华的内裤,只要他觉得有异样就说晓华和别人发生关系,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毒打。2004年9月初,张某再次诬陷晓华和别人有染,用手猛抠晓华的下体,致使其下体流血不止,还扬言要拿刀剁了晓华,晓华不得已从家里逃了出来。

  当年,本报记者得知晓华的遭遇后,为她找到了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晓华终于勇敢地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晓华的坚持和不懈努力下,对方终于同意离婚。2005年年底,晓华在妇联的介绍下走进婚姻的殿堂,如今夫妻两人共同创业,过着幸福的生活。

  说起当年的那段经历,晓华感慨万千,她说:“在表面看似和谐的家庭中,不知道有多少像我当初一样的妇女忍受着家庭暴力,可她们碍于面子和孩子,不敢去反抗,有苦只能往肚子里咽。我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她们,勇敢地反抗,才能获得重生。”

  本组撰文 记者 杨子炀 王丽 韩爱青 实习记者 尹鹏/城市快报

  家庭暴力呈现四大特点

  ●年少夫妻更易发生家庭暴力

  ●八成市民看不清楚家庭暴力

  ●冷暴力居高不下也可能升级

  ●未婚女性遭遇“准家庭”暴力

  天津市妇联对今年接待家庭暴力案件的调查显示,家庭暴力主要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

  家暴特点一 趋向年轻化

  今年以来,市妇联系统接访的家庭暴力案件占接访总数的23%。年龄在35岁及以下、婚后5年间就发生夫妻矛盾进而引发暴力的人数,在家庭暴力受害人群中所占比例近半。

  专家称,此现象原因有三,一是年轻人在择偶时轻率、缺乏冷静思考,不确定对方是否真的适合自己;二是年轻夫妻经营婚姻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发生矛盾时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矛盾激化;三是刚结婚的夫妻双方,工作压力重,如不能及时调节心理压力,也易发生家庭暴力。

  家暴特点二 半数人忍着

  当发生家庭暴力时,44.3%的女性选择了“谁也不找,自己忍着”。很多女性对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性暴力或婚内强暴行为算不算家庭暴力“说不清”,并且女性高出男性20%以上。

  70%至80%的人认为争吵大叫、说侮辱话、摔东西不构成家庭暴力;50%以上的人认为控制对方经济收入不构成家庭暴力。

  家暴特点三 冷暴力凸现

  市妇联权益处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家庭问题中冷暴力正在逐渐凸现。在妇联遇到的这些夫妻间不和睦的情况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文化层次比较高的家庭。主要表现为夫妻之间不愿意吵闹,互相漠不关心。冷暴力通常对夫妻双方都会在精神上有所伤害,但对于女性的伤害要大一些。如果精神长期处在压抑的状态下,夫妻间的矛盾就会由冷暴力升级为热暴力。

  家暴特点四 “准家庭”暴力露头

  另外,很多未婚的女青年往往很年轻,而且胆小,不敢张扬,所以“准家庭”实际发生的暴力可能远远高于已经获知的。有的女孩即使遭到暴力,也不愿意把事情抖搂出来,更没有向居委会或妇代会求助的意识,使反对“准家庭”暴力的工作增加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