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肥肥女佣判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17:48
《壹周刊》败诉 女佣坐监4星期
2006-11-03 08:50:49   


钟欣桐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前日(1日),香港各方对《壹周刊》刊登钟欣桐更衣照及沈殿霞医院遭偷拍案作出裁决:《壹周刊》偷拍明星隐私及公布偷拍照片行为属于违法。而潜入香港玛丽医院偷拍沈殿霞的女佣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星期,她当时使用的摄影器材也被没收。
  前天,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作出裁定,《壹周刊》偷拍明星隐私及公布偷拍照片行为属于违法。裁定称,《壹周刊》杂志因刊登艺人钟欣桐的更衣照片,被维持原判,判定属于第二类不雅物品。
  据悉,主审裁判官在书面判词中表示,《壹周刊》的有关报道用9张照片,分别从不同角度描述钟欣桐的更衣过程,很容易引起读者的遐想。《壹周刊》是流行杂志,读者中也包括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报道的目的却是满足某些人的偷窥心理,这种刻意卖弄色情的报道令人感到腐化、厌恶。虽然文章也报道了钟欣桐在马来西亚的登台情形,但只是“挂羊头卖狗肉”。
  《壹周刊》在今年8月出版的一期杂志中刊登了钟欣桐在马来西亚登台期间在后台更衣被偷拍的照片,事件引起轩然大波。但裁判官表示,他们的裁决并未受到刊物接获投诉多少或公众压力大小的影响。
  此外,于10月1日潜入香港玛丽医院偷拍沈殿霞的女佣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星期,她当时使用的摄影器材也被没收。
  裁判官在庭上对被告进行了严厉谴责,说她严重侵犯了沈殿霞的隐私,不论涉案事主是不是名人,正在接受重症治疗的病人都不应受到外界骚扰。裁判官指出,从被告所使用的安装在背包里的针孔摄像机可以看出,这件事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因此决定判被告入狱,考虑到被告主动认罪等因素,故把刑期只定为4周。
  这名女佣在法庭上一直没有透露她偷拍的行为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而她的雇主、香港《东周刊》的一名副总编辑已被杂志社停职,正在等待事件的调查结果。
编辑:莎莎
《壹周刊》败诉 女佣坐监4星期
2006-11-03 08:50:49   

钟欣桐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前日(1日),香港各方对《壹周刊》刊登钟欣桐更衣照及沈殿霞医院遭偷拍案作出裁决:《壹周刊》偷拍明星隐私及公布偷拍照片行为属于违法。而潜入香港玛丽医院偷拍沈殿霞的女佣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星期,她当时使用的摄影器材也被没收。
  前天,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作出裁定,《壹周刊》偷拍明星隐私及公布偷拍照片行为属于违法。裁定称,《壹周刊》杂志因刊登艺人钟欣桐的更衣照片,被维持原判,判定属于第二类不雅物品。
  据悉,主审裁判官在书面判词中表示,《壹周刊》的有关报道用9张照片,分别从不同角度描述钟欣桐的更衣过程,很容易引起读者的遐想。《壹周刊》是流行杂志,读者中也包括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报道的目的却是满足某些人的偷窥心理,这种刻意卖弄色情的报道令人感到腐化、厌恶。虽然文章也报道了钟欣桐在马来西亚的登台情形,但只是“挂羊头卖狗肉”。
  《壹周刊》在今年8月出版的一期杂志中刊登了钟欣桐在马来西亚登台期间在后台更衣被偷拍的照片,事件引起轩然大波。但裁判官表示,他们的裁决并未受到刊物接获投诉多少或公众压力大小的影响。
  此外,于10月1日潜入香港玛丽医院偷拍沈殿霞的女佣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星期,她当时使用的摄影器材也被没收。
  裁判官在庭上对被告进行了严厉谴责,说她严重侵犯了沈殿霞的隐私,不论涉案事主是不是名人,正在接受重症治疗的病人都不应受到外界骚扰。裁判官指出,从被告所使用的安装在背包里的针孔摄像机可以看出,这件事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因此决定判被告入狱,考虑到被告主动认罪等因素,故把刑期只定为4周。
  这名女佣在法庭上一直没有透露她偷拍的行为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而她的雇主、香港《东周刊》的一名副总编辑已被杂志社停职,正在等待事件的调查结果。
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