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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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独立

   外蒙古独立是指外蒙古于20世纪时从中国独立出去的历史事件。外蒙古包括现在的蒙古国以及唐努乌梁海地区。蒙古国目前是一个被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唐努乌梁海地区则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被并入苏联(现在为俄罗斯联邦)。


蒙古国现在的疆域目录






清末之前


蒙古高原上从古至今有多个游牧民族繁衍生息,如匈奴、柔然、回纥、突厥等。中国宋朝时期,突厥势力淡出该地区,蒙古人迁入。蒙古各部臣属于金朝。但随着金朝的衰落,在13世纪初,蒙古人的首领成吉思汗统一了这一地区的所有蒙古部族,建立了蒙古帝国。其后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包括现在中国的大部、蒙古高原、朝鲜半岛等。明朝时蒙古人退回塞外,维持北元政权,与明朝对抗。后来满族统治者与漠南蒙古(即内蒙古)诸部结盟,进入中原,建立清朝。其他漠北、漠西蒙古部族也逐渐成为清朝的臣属。




蒙古各部与清政府的关系颇有不同。他们或与满族统治者联姻,或被武力征服。和清政权距离较近的蒙古各部与中央的关系密切,而和中央政府距离较远的外蒙古,即喀尔喀蒙古或称漠北蒙古,则与中央政府关系一直相对比较疏远。中央政府在库伦(今乌兰巴托)设置大臣,以防外蒙割据。

从16世纪开始,沙俄经营西伯利亚,与外蒙古地区开始往来。1727年中俄签定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界约》(合称《布连斯奇条约》),肯定蒙古属于中国。沙俄则取得了在恰克图和外蒙古地区通商贸易的特权。1854年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说“中国一旦发生政变,也不应容许中国新政府把权力扩张到蒙古,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应受到我国保护”[1]。在沙俄和清朝政府签订的多数不平等条约中,都有关于俄国在蒙古利益的条款。在这段期间,俄国极力推进和蒙古各部的经济、文化和军事交流。






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



俄国和大蒙古国

1913年的沙俄版图紧靠蒙古1911年(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后,随着清朝统治的逐渐瓦解,在沙皇俄国驻库伦(现乌兰巴托)领事的策动下,外蒙古活佛八世哲布尊丹巴在库伦宣布独立,建立“大蒙古国”政府,自称日光皇帝,年号共戴。随后俄蒙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蒙古办事大臣衙门,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并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此独立未被当时的清朝政府和后继的中华民国政府承认。




1913年沙俄当局迫使袁世凯执政的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声明规定: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权,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军队,不得移民。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在外蒙古恰克图签定《恰克图协定》,将此声明具体化。据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独立的大蒙古国”。袁世凯册封八世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克图汗”,并赦免独立运动人士。外蒙古实行自治,但实际上为沙俄所控制。





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之后其政府在1917年和1919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事实上继续支持外蒙古独立。苏维埃俄国在1919年7月25日发表对蒙古声明,称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要求与之建立外交关系。1919年8月,蒙古三盟(车盟、图盟、汉臣)王公联名密呈库伦镇抚使陈毅,自愿取消自治,恢复旧制。





徐世昌1919年11月7日,由于俄国白军与红军均陷入苏联国内战争而无暇顾及外蒙古,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和政府首脑段祺瑞遂决定出兵外蒙,派徐树铮率兵进入外蒙古乌兰巴托,挟持“内阁理”巴德玛·多尔济,软禁哲布尊丹巴活佛,并召陈毅回京,全面否定《中俄声明》。同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书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呈请废除俄蒙一切条约,蒙古全境归还中国。南方孙中山护法军政府亦致电庆贺。11月22日以《中国大总统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复旧制。同时取消《中俄声明》和《恰克图协定》,北京政府在库伦设立“中华民国西北筹边使公署”,由徐树铮部在外蒙古驻防。此举使中国失去了外蒙古上层王公的人心,为后来蒙古的分离埋下了祸根。






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



1919年牧民出身的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寻求共产国际的帮助建立独立的蒙古国。1920年在列宁的帮助下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组建了蒙古的共产党,即蒙古人民党。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旗(1949-1992)1920年7月9日,段琪瑞下台,徐树铮率军返回内地,旋遭通缉,逃入日本使馆。库仑仅留守部份兵力。1921年2月11日,苏联国内战争期间,白俄恩琴的军队在日本关东军的支持下攻入库伦。中国驻军撤离库伦,一部分返回内地,一部分在高在田的率领下转移到买卖城,准备再战。3月18日,蒙古人民党军队在苏联红军的支持下攻占买卖城,逐走了中国驻军。由于中国国内直奉战争尚未结束,各派军阀无暇分身,只得坐视蒙古落入俄国之手。苏联红军于是“应邀”在蒙古人民党军队的支援下于5月25日进入蒙古,7月6日开入库伦,抓获恩琴。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建立亲苏的君主立宪政府。11月25日外蒙古建立“人民革命政权”,并与苏联在1922年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北洋军阀各派系,如段祺瑞、张作霖、曹锟、吴佩孚等因忙于彼此之间的战争,无可奈何。作为一种外交形式,北京徐世昌政府发布了一份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徽(1960-1991)不久,蒙古君主哲布尊丹巴活佛突然逝世,在苏联第三国际以及蒙古人民党的支持与行动下,外蒙古政府1924年11月26日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定都库伦,改城名为乌兰巴托,以1911年作独立纪元,允许苏联驻军。但中国及英、美等当时主要国家政府皆未承认。1924年苏联签订的《中苏协定》承认外蒙是中国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政府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抗战期间
由于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处于内外交困的处境中,从北伐、中原大战、剿共,到1931年九一八事件和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无力处理外蒙古问题,外蒙古逐渐从事实上脱离了中国,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其间1928年蒋介石主持的国军在外蒙东部边界与苏军发生了小规模战斗,之后再没有进入蒙古。直到1992年苏联解体后,苏俄军队才彻底从蒙古国撤走。与此同时,在乔巴山等人的领导下,蒙古人民共和国实行了苏联式的政治制度。



1939年,苏、蒙联军与日本、满洲国的军队因蒙满边境问题爆发诺门罕战役,之后因欧洲战事而停战。1941年4月13日,苏联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并发表联合声明说:为了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对此中华民国政府外长王世杰郑重声明“《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在此期间,内蒙古的德王试图在日本人的帮助下使内蒙古也独立,还建立了实际上受日本人控制的傀儡政权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但随着日本的投降和苏、蒙联军的参战,该政府也垮台,内蒙古很快被中国共产党控制,1947年成了中共治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

国民政府驻苏大使邵力子曾说:我在1943年春间,曾提出有关中苏邦交的建议……关于中苏之间的许多应解决的问题,我所建议的几乎多与中苏友好协定所包含的相类似。因为那时我认为这些问题必须加以合理的解决,尤其是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和中山先生建国大纲所定扶助弱小民族使之自治自决的精神,完全符合。






雅尔塔协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同盟国为争取苏联对日本宣战,美、英两国在未通知中国以及其他盟国之下,于1945年2月11日与苏联签定涉及外蒙古以及中国主权的《雅尔塔协定》(又称“雅尔塔密约”)。其中要求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以及英、美政府必须给予承认。8月8日在德国投降正好三个月后,苏联对日本宣战。一百五十万苏军在蒙古集结后进攻中国东北、朝鲜等地的日本关东军。其间外蒙古提供后勤并派军队参加了苏军对日军在内蒙古的作战。


雅尔塔会议中的丘吉尔、罗斯福和斯大林为继续取得同盟国对中国战区的支持,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华民国政府同意雅尔塔协定相关内容。宋子文、王世杰等在中华民国政府总统蒋介石的授权下与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许将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10月20日公民投票结果,97.8%的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

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




然而雷法章事后对这次投票的评介是:“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为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独立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中华民国政府曾于1947年8月27日于联合国安理会开会时表示质疑此投票之公正性。中华民国代表蒋廷黻发言称:“吾人认为此事是吾人所不能接受之过份简单的历史,当适当时机来临后,我国政府有从事进一步观察之权利。”




1953年经国共内战败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总统蒋介石根据苏联并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条件而废除《中苏友好条约》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蒋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仍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状告苏联,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并通过联合国大会505号决议谴责苏联。





蒙古加入联合国



1946年8月6日,国民政府派驻联合国的代表徐淑希发表支持外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声明:“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数月之前,尚为中国之一部分,称为外蒙古。其独立乃由中国所赋予,职是之故,中国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入此国际机构。……中国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国民政府迁台之后不承认外蒙古独立。1955年,中华民国否决蒙古加入联合国,认为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联合国尚有待讨论。




1961年联合国在总部开会吸收蒙古入会1961年,苏联集团和非洲集团达成一揽子协议:苏联集团支持非洲的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而非洲集团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中华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可以阻止蒙古入联合国。但美国肯尼迪政府担心如此会导致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受阻,激怒非洲国家,导致他们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联合国,于是施压给蒋介石政府不得否决蒙古入联合国。几经外交上的交涉,最终蒋介石同意不否决蒙古入联合国,而美国也不可以投同意票。作为回报,肯尼迪公开声明美国坚决支持中华民国政府;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联合国成为“重要问题”,即要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通过;且肯尼迪承诺如果任何时候美国的否决将有效地防止中共进入联合国,美国将使用否决权。




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1票(美国)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蒙古入会案。中华民国未参加投票。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630号决议案,接纳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中华民国未参加表决。12月1日,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提出议案:任何涉及中国代表权变更问题的议案都是“重要问题案”。12月15日此案以61票赞成,37票反对,7票弃权,被通过为联大第1668号决议案。[3]





现实的承认


中华民国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曾经定义“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等。因为中华民国宪法中规定到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正式决议,不得变更之,而且又有提到蒙古,所以就有认为宪法的名义疆域仍然包括外蒙古及唐努乌梁海的主张。2002年1月30日,中华民国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及第五十六条条文”,将蒙古排除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已经排除外蒙古的适用性,所以现在定义的“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目前中华民国与蒙古国在双方的首都(台北与乌兰巴托)互设代表处。

2004年行政院通过了废除“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决议。行政院表示,“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国统治权所及地区,因此该法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当时的行政院长游锡堃表示,“蒙古国是一主权国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行政院为因应实际需要,解除我国与蒙古间的交流障碍,已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将外蒙古排除于两岸条例施行区域,决定与蒙古交流事务均依照外国人之规定办理,务实推动双方各项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实质关系。”

关于此举是否违反宪法,游锡堃的解释是,“我国在制定宪法前,国民政府已经正式承认蒙古国的存在,甚至当蒙古国申请加入联合国时,国民政府也投票赞成,因此从历史来看,我们没有违背现实的必要,而且民国三十六年内政部所编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也没有将蒙古列为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因此承认蒙古国符合现况亦不涉及违宪。”

2006年一月,行政院该决议送立法院表决三读通过,由总统签署总统令正式废止“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即支持国民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由于苏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也已经在事实上脱离中国的统治近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当时共产党的政策是支持外蒙古独立。[4]1950年中国政府毛泽东主席出访苏联,在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时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1950年7月3日,毛泽东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国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呈递的国书。在1950年代,中国向蒙古输送了工人帮助其建设。



1953年斯大林去世赫鲁晓夫上台后,苏联归还了旅大军港和东北铁路的管理权,但拒绝讨论外蒙古问题。蒙古人民共和国于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换地图,划定边界。1960年代中苏决裂初期,蒙古人民共和国试图保持中立。后来倒向苏联一边,把大约7000名中国的援建人员驱逐回国。

1980年代中期,中蒙关系缓和。1990年,一个蒙古代表团28年来第一次正式访问中国。1994年两国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表示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外蒙古独立

   外蒙古独立是指外蒙古于20世纪时从中国独立出去的历史事件。外蒙古包括现在的蒙古国以及唐努乌梁海地区。蒙古国目前是一个被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唐努乌梁海地区则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被并入苏联(现在为俄罗斯联邦)。


蒙古国现在的疆域目录






清末之前


蒙古高原上从古至今有多个游牧民族繁衍生息,如匈奴、柔然、回纥、突厥等。中国宋朝时期,突厥势力淡出该地区,蒙古人迁入。蒙古各部臣属于金朝。但随着金朝的衰落,在13世纪初,蒙古人的首领成吉思汗统一了这一地区的所有蒙古部族,建立了蒙古帝国。其后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包括现在中国的大部、蒙古高原、朝鲜半岛等。明朝时蒙古人退回塞外,维持北元政权,与明朝对抗。后来满族统治者与漠南蒙古(即内蒙古)诸部结盟,进入中原,建立清朝。其他漠北、漠西蒙古部族也逐渐成为清朝的臣属。




蒙古各部与清政府的关系颇有不同。他们或与满族统治者联姻,或被武力征服。和清政权距离较近的蒙古各部与中央的关系密切,而和中央政府距离较远的外蒙古,即喀尔喀蒙古或称漠北蒙古,则与中央政府关系一直相对比较疏远。中央政府在库伦(今乌兰巴托)设置大臣,以防外蒙割据。

从16世纪开始,沙俄经营西伯利亚,与外蒙古地区开始往来。1727年中俄签定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界约》(合称《布连斯奇条约》),肯定蒙古属于中国。沙俄则取得了在恰克图和外蒙古地区通商贸易的特权。1854年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说“中国一旦发生政变,也不应容许中国新政府把权力扩张到蒙古,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应受到我国保护”[1]。在沙俄和清朝政府签订的多数不平等条约中,都有关于俄国在蒙古利益的条款。在这段期间,俄国极力推进和蒙古各部的经济、文化和军事交流。






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



俄国和大蒙古国

1913年的沙俄版图紧靠蒙古1911年(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后,随着清朝统治的逐渐瓦解,在沙皇俄国驻库伦(现乌兰巴托)领事的策动下,外蒙古活佛八世哲布尊丹巴在库伦宣布独立,建立“大蒙古国”政府,自称日光皇帝,年号共戴。随后俄蒙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蒙古办事大臣衙门,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并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此独立未被当时的清朝政府和后继的中华民国政府承认。




1913年沙俄当局迫使袁世凯执政的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声明规定: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权,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军队,不得移民。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在外蒙古恰克图签定《恰克图协定》,将此声明具体化。据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独立的大蒙古国”。袁世凯册封八世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克图汗”,并赦免独立运动人士。外蒙古实行自治,但实际上为沙俄所控制。





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之后其政府在1917年和1919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事实上继续支持外蒙古独立。苏维埃俄国在1919年7月25日发表对蒙古声明,称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要求与之建立外交关系。1919年8月,蒙古三盟(车盟、图盟、汉臣)王公联名密呈库伦镇抚使陈毅,自愿取消自治,恢复旧制。





徐世昌1919年11月7日,由于俄国白军与红军均陷入苏联国内战争而无暇顾及外蒙古,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和政府首脑段祺瑞遂决定出兵外蒙,派徐树铮率兵进入外蒙古乌兰巴托,挟持“内阁理”巴德玛·多尔济,软禁哲布尊丹巴活佛,并召陈毅回京,全面否定《中俄声明》。同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书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呈请废除俄蒙一切条约,蒙古全境归还中国。南方孙中山护法军政府亦致电庆贺。11月22日以《中国大总统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复旧制。同时取消《中俄声明》和《恰克图协定》,北京政府在库伦设立“中华民国西北筹边使公署”,由徐树铮部在外蒙古驻防。此举使中国失去了外蒙古上层王公的人心,为后来蒙古的分离埋下了祸根。






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



1919年牧民出身的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寻求共产国际的帮助建立独立的蒙古国。1920年在列宁的帮助下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组建了蒙古的共产党,即蒙古人民党。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旗(1949-1992)1920年7月9日,段琪瑞下台,徐树铮率军返回内地,旋遭通缉,逃入日本使馆。库仑仅留守部份兵力。1921年2月11日,苏联国内战争期间,白俄恩琴的军队在日本关东军的支持下攻入库伦。中国驻军撤离库伦,一部分返回内地,一部分在高在田的率领下转移到买卖城,准备再战。3月18日,蒙古人民党军队在苏联红军的支持下攻占买卖城,逐走了中国驻军。由于中国国内直奉战争尚未结束,各派军阀无暇分身,只得坐视蒙古落入俄国之手。苏联红军于是“应邀”在蒙古人民党军队的支援下于5月25日进入蒙古,7月6日开入库伦,抓获恩琴。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建立亲苏的君主立宪政府。11月25日外蒙古建立“人民革命政权”,并与苏联在1922年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北洋军阀各派系,如段祺瑞、张作霖、曹锟、吴佩孚等因忙于彼此之间的战争,无可奈何。作为一种外交形式,北京徐世昌政府发布了一份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


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徽(1960-1991)不久,蒙古君主哲布尊丹巴活佛突然逝世,在苏联第三国际以及蒙古人民党的支持与行动下,外蒙古政府1924年11月26日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定都库伦,改城名为乌兰巴托,以1911年作独立纪元,允许苏联驻军。但中国及英、美等当时主要国家政府皆未承认。1924年苏联签订的《中苏协定》承认外蒙是中国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政府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抗战期间
由于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处于内外交困的处境中,从北伐、中原大战、剿共,到1931年九一八事件和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无力处理外蒙古问题,外蒙古逐渐从事实上脱离了中国,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其间1928年蒋介石主持的国军在外蒙东部边界与苏军发生了小规模战斗,之后再没有进入蒙古。直到1992年苏联解体后,苏俄军队才彻底从蒙古国撤走。与此同时,在乔巴山等人的领导下,蒙古人民共和国实行了苏联式的政治制度。



1939年,苏、蒙联军与日本、满洲国的军队因蒙满边境问题爆发诺门罕战役,之后因欧洲战事而停战。1941年4月13日,苏联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并发表联合声明说:为了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对此中华民国政府外长王世杰郑重声明“《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在此期间,内蒙古的德王试图在日本人的帮助下使内蒙古也独立,还建立了实际上受日本人控制的傀儡政权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但随着日本的投降和苏、蒙联军的参战,该政府也垮台,内蒙古很快被中国共产党控制,1947年成了中共治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

国民政府驻苏大使邵力子曾说:我在1943年春间,曾提出有关中苏邦交的建议……关于中苏之间的许多应解决的问题,我所建议的几乎多与中苏友好协定所包含的相类似。因为那时我认为这些问题必须加以合理的解决,尤其是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和中山先生建国大纲所定扶助弱小民族使之自治自决的精神,完全符合。






雅尔塔协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同盟国为争取苏联对日本宣战,美、英两国在未通知中国以及其他盟国之下,于1945年2月11日与苏联签定涉及外蒙古以及中国主权的《雅尔塔协定》(又称“雅尔塔密约”)。其中要求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以及英、美政府必须给予承认。8月8日在德国投降正好三个月后,苏联对日本宣战。一百五十万苏军在蒙古集结后进攻中国东北、朝鲜等地的日本关东军。其间外蒙古提供后勤并派军队参加了苏军对日军在内蒙古的作战。


雅尔塔会议中的丘吉尔、罗斯福和斯大林为继续取得同盟国对中国战区的支持,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华民国政府同意雅尔塔协定相关内容。宋子文、王世杰等在中华民国政府总统蒋介石的授权下与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许将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10月20日公民投票结果,97.8%的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

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




然而雷法章事后对这次投票的评介是:“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为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独立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中华民国政府曾于1947年8月27日于联合国安理会开会时表示质疑此投票之公正性。中华民国代表蒋廷黻发言称:“吾人认为此事是吾人所不能接受之过份简单的历史,当适当时机来临后,我国政府有从事进一步观察之权利。”




1953年经国共内战败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总统蒋介石根据苏联并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条件而废除《中苏友好条约》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蒋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仍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状告苏联,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并通过联合国大会505号决议谴责苏联。





蒙古加入联合国



1946年8月6日,国民政府派驻联合国的代表徐淑希发表支持外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声明:“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数月之前,尚为中国之一部分,称为外蒙古。其独立乃由中国所赋予,职是之故,中国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入此国际机构。……中国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国民政府迁台之后不承认外蒙古独立。1955年,中华民国否决蒙古加入联合国,认为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联合国尚有待讨论。




1961年联合国在总部开会吸收蒙古入会1961年,苏联集团和非洲集团达成一揽子协议:苏联集团支持非洲的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而非洲集团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中华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可以阻止蒙古入联合国。但美国肯尼迪政府担心如此会导致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受阻,激怒非洲国家,导致他们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联合国,于是施压给蒋介石政府不得否决蒙古入联合国。几经外交上的交涉,最终蒋介石同意不否决蒙古入联合国,而美国也不可以投同意票。作为回报,肯尼迪公开声明美国坚决支持中华民国政府;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联合国成为“重要问题”,即要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通过;且肯尼迪承诺如果任何时候美国的否决将有效地防止中共进入联合国,美国将使用否决权。




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1票(美国)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蒙古入会案。中华民国未参加投票。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630号决议案,接纳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中华民国未参加表决。12月1日,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提出议案:任何涉及中国代表权变更问题的议案都是“重要问题案”。12月15日此案以61票赞成,37票反对,7票弃权,被通过为联大第1668号决议案。[3]





现实的承认


中华民国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曾经定义“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等。因为中华民国宪法中规定到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正式决议,不得变更之,而且又有提到蒙古,所以就有认为宪法的名义疆域仍然包括外蒙古及唐努乌梁海的主张。2002年1月30日,中华民国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及第五十六条条文”,将蒙古排除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已经排除外蒙古的适用性,所以现在定义的“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目前中华民国与蒙古国在双方的首都(台北与乌兰巴托)互设代表处。

2004年行政院通过了废除“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决议。行政院表示,“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国统治权所及地区,因此该法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当时的行政院长游锡堃表示,“蒙古国是一主权国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行政院为因应实际需要,解除我国与蒙古间的交流障碍,已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将外蒙古排除于两岸条例施行区域,决定与蒙古交流事务均依照外国人之规定办理,务实推动双方各项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实质关系。”

关于此举是否违反宪法,游锡堃的解释是,“我国在制定宪法前,国民政府已经正式承认蒙古国的存在,甚至当蒙古国申请加入联合国时,国民政府也投票赞成,因此从历史来看,我们没有违背现实的必要,而且民国三十六年内政部所编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也没有将蒙古列为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因此承认蒙古国符合现况亦不涉及违宪。”

2006年一月,行政院该决议送立法院表决三读通过,由总统签署总统令正式废止“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即支持国民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由于苏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也已经在事实上脱离中国的统治近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当时共产党的政策是支持外蒙古独立。[4]1950年中国政府毛泽东主席出访苏联,在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时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1950年7月3日,毛泽东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国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呈递的国书。在1950年代,中国向蒙古输送了工人帮助其建设。



1953年斯大林去世赫鲁晓夫上台后,苏联归还了旅大军港和东北铁路的管理权,但拒绝讨论外蒙古问题。蒙古人民共和国于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换地图,划定边界。1960年代中苏决裂初期,蒙古人民共和国试图保持中立。后来倒向苏联一边,把大约7000名中国的援建人员驱逐回国。

1980年代中期,中蒙关系缓和。1990年,一个蒙古代表团28年来第一次正式访问中国。1994年两国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表示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