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在巴黎和北京的行动方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03:40
王春光

  内容提要:通过对两个都市中的流动和移民社区的调查,试图来把握个人、群体与社会之间动态的建构关系。这两个社区是北京的“浙江村”和巴黎的“温州城”,其成员基本上来自温州,他们有着共同的文化、生活和社会背景。调查表明,这些背景确实也决定了他们有着相似的行动方式——对其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不论是在流动和移民信息的传播上,还是在流动和移民的过程中,不论是在经济活动中还是在日常生活里,他们都是用社会关系网络作为运作机制,以此来保存和发展自己,并赋予生活以价值。但是由于流入地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情况的不同,温州人在流动和移民中也对自己所依赖的社会关系网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社会。我们发现,与在北京的温州人相比,在巴黎的温州人中,亲戚关系网的作用在减弱,而朋友和同事的关系网的作用在增强。这里也说明了,对强网与弱网的研究应该把社会场景考虑进去,否则很难区别它们对人们生活的作用孰大孰小。

  作者王春光先生,196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模式”一时为全社会所熟知。一提起这个模式,人们自然会想到费孝通教授的著名概括----“小商品、大市场”和“家庭作坊式生产”。(费孝通:1998)[2]这一模式的运行是如何得以进行和维持下来的呢?我们觉得,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比对温州模式内涵的阐述更具有学术探讨价值,因为这个问题反映了温州人如何构建温州模式的机制,从更高的理论层面上反映了个人、群体与社会之间的动态建构关系。

  温州模式中的“大市场”,不限于80年代在温州涌现的10大著名专业市场,而是指撒向全国乃至世界的经济交往网络,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网络。这个网络的载体就是“挑担走四方”的温州人,社会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那里有温州人,那里就有市场;那里有市场,那里就有温州人。”那么,市场怎样与温州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呢?为此,作者分别对北京的“浙江村”和巴黎的“温州城”做了比较调查和研究,以探讨温州人在流动中是如何开拓和闯荡市场的。

  一、基本情况和调查方法

  北京的“浙江村”形成于80年代中后期,位于北京丰台区大红门地区,覆盖10多个村庄,聚居着7、8万温州人和少数其他地方来京人员,已经成为一个集经济活动、生活于一体的准社区,在那里既有生产加工作坊和工厂,又有大型的商场,既有自办的菜市场,又有自办的幼儿园、诊所、餐馆、理发店、运输代理服务等等,“浙江村”内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自我生产、销售、服务网络。(王春光:1995)[3]

  远在地球的另一头,相隔万水千山的巴黎,也形成了一个人数多达12、13万的“温州城”,既然叫“温州城”,自然里面居住的也是温州人。早在本世纪20年代,已经有温州人到了巴黎,到本世纪60年代温州人逐渐在巴黎的三区聚居,“温州城”开始生成,真正成规模的“温州城”还是诞生于80年代以来,与北京的“浙江村”有着相近的时间背景,那都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尽管巴黎的“温州城”没有北京“浙江村”那样完备的经济活动体系,但是也存在相对独立的一个经济活动系统,比如有生产、销售、雇佣与被雇佣、生活服务和融资等,相对独立于法国的主流社会和经济系统。

  北京“浙江村”和巴黎温州城都是由温州人构成,形成时间相近,各自有着相对独立的功能体系和相近的经济活动内容(他们都生产加工和销售服装、经营餐饮业等,前者还经营服装辅料,后者则生产经营皮包等,在当地经济结构上都处于边缘和补充性的地位,没有进入核心位置)等等,所有这一切为作者提供了很好的比较基础。作者于1993年、1994年、1997年对北京的“浙江村”进行长时间的调查,于1998年9月到1999年1月,对巴黎的“温州城”进行了4个月的调查。这几次调查基本上采用了相同的方法,即参与观察法和访谈法。这两种调查方法比之问卷抽样调查等其他方法,更为可行有效。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两个地方究竟有多少温州人,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因为都有一些温州人是以非法的形式存在的(尽管这两种非法状态有着很不同的性质),因此即使是政府管理部门也掌握不了准确的数据。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没法获得问卷抽样调查所需的总样数量,根本无法进行科学的抽样(当然这并不等于说问卷抽样调查没有不足之处,是最好的调查方法)。

  不论是北京的“浙江村”,还是巴黎的“温州城”,它们都是属于熟悉社会这一类型,内部有着很高的同质性。这是我们采用参与观察法和访谈法的另一个重要依据。北京“浙江村”的村民主要来自温州市管辖的两个县市——永嘉县和乐清市,分别占“浙江村”人口的30%和60%,集中分布在北京丰台区南苑乡大红门地区一带的十多个村庄,他们中许多人都是相伴进京,在北京也集中居住,相互之间交往比较多,内部发生什么事情,彼此相对比较了解(当然永嘉人与乐清人之间相互了解少些,但彼此也不是完全没有交往和不了解)。(王春光:1995)[4]巴黎的温州人中大多数来自温州的瑞安市丽岙镇、文成县玉壶镇、永嘉县七都镇和桥头镇、温州市区和丽水地区的青田县(50年代青田县属温州管辖),他们主要集中在巴黎三区的Rue du Temple(庙街)和Rue Beaubourg之间的几条小街、十一区的Boulevard Volataire(伏尔泰街)、十九区和十一区及二十区交界的Boulevard Belleville(美丽城)和十八区的RD PT La Chapelle,其中在庙街和美丽城一带最为集中。尽管巴黎的温州人数量不少,相当于西方国家的一个小城市的人口数,但是他们由于居住和工作比较集中,基本上局限于温州人自己的圈子,彼此之间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和经济联系(这也正是本文关注的重点)。他们的活动比较集中、彼此联系很多、相知程度较高,非常适合进行参与观察和个案访谈。

  作者与北京的“浙江村”中的一些温州人建立了长期的联系,曾经与他们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而在巴黎,作者借住在一个温州人家里(用温州人的话说,叫搭铺),与他们同吃同住,周围的邻里大部分是温州人,共有11家,其中5家是工场兼住户。另外根据温州人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范围,分别在庙街、Rue Beaubourg、十区和美丽城4个地方建立了5个观察点,它们分别是点心店、皮包制作和生产工场、旅游纪念品销售店、华侨俱乐部和进出口公司,每周至少去一次,每次都要呆上3、4个小时,有的观察点每周去3、4次。在这些观察点,作者接触到不少温州人,观察到他们的生产经营、交往行为和社会关系网络,并从那里渐渐地认识了许多温州人,对他们进行家访和观察。

  作者把社会网络作为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关注温州人在流动、移民和融合过程中如何利用、更新和扩充社会网络。具体地说,主要调查了这样几方面的问题:温州人凭借和利用什么样的社会网络为其流动和移民服务?社会网络对他们的聚居生活究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他们的聚居生活又是怎样更新和扩充其社会网络?他们的生产经营又与社会网络发生怎样的关系?

  社会网络研究强调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不专注于对个人和群体本身的属性和品质的研究和思考,更偏向于把它们放在广泛的社会关系中来考察。作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论是北京的“浙江村”的温州人,还是巴黎的“温州城”中的温州人,从他们个人的综合素质来看,我们难以发现他们比中国其他许多地方的人有更多的特殊性和优势,在一些方面(比如受教育水平)还差些,但是他们为什么却满世界流动呢?靠个人的素质这一变量对此难以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因此我们更偏向于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观察、分析和研究温州人的流动、迁移、生存和经营行为和方式。调查表明,确实有一张巨大的社会网络支撑着温州人的流动和移民行为。

  王春光

  内容提要:通过对两个都市中的流动和移民社区的调查,试图来把握个人、群体与社会之间动态的建构关系。这两个社区是北京的“浙江村”和巴黎的“温州城”,其成员基本上来自温州,他们有着共同的文化、生活和社会背景。调查表明,这些背景确实也决定了他们有着相似的行动方式——对其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不论是在流动和移民信息的传播上,还是在流动和移民的过程中,不论是在经济活动中还是在日常生活里,他们都是用社会关系网络作为运作机制,以此来保存和发展自己,并赋予生活以价值。但是由于流入地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情况的不同,温州人在流动和移民中也对自己所依赖的社会关系网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社会。我们发现,与在北京的温州人相比,在巴黎的温州人中,亲戚关系网的作用在减弱,而朋友和同事的关系网的作用在增强。这里也说明了,对强网与弱网的研究应该把社会场景考虑进去,否则很难区别它们对人们生活的作用孰大孰小。

  作者王春光先生,196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模式”一时为全社会所熟知。一提起这个模式,人们自然会想到费孝通教授的著名概括----“小商品、大市场”和“家庭作坊式生产”。(费孝通:1998)[2]这一模式的运行是如何得以进行和维持下来的呢?我们觉得,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比对温州模式内涵的阐述更具有学术探讨价值,因为这个问题反映了温州人如何构建温州模式的机制,从更高的理论层面上反映了个人、群体与社会之间的动态建构关系。

  温州模式中的“大市场”,不限于80年代在温州涌现的10大著名专业市场,而是指撒向全国乃至世界的经济交往网络,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网络。这个网络的载体就是“挑担走四方”的温州人,社会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那里有温州人,那里就有市场;那里有市场,那里就有温州人。”那么,市场怎样与温州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呢?为此,作者分别对北京的“浙江村”和巴黎的“温州城”做了比较调查和研究,以探讨温州人在流动中是如何开拓和闯荡市场的。

  一、基本情况和调查方法

  北京的“浙江村”形成于80年代中后期,位于北京丰台区大红门地区,覆盖10多个村庄,聚居着7、8万温州人和少数其他地方来京人员,已经成为一个集经济活动、生活于一体的准社区,在那里既有生产加工作坊和工厂,又有大型的商场,既有自办的菜市场,又有自办的幼儿园、诊所、餐馆、理发店、运输代理服务等等,“浙江村”内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自我生产、销售、服务网络。(王春光:1995)[3]

  远在地球的另一头,相隔万水千山的巴黎,也形成了一个人数多达12、13万的“温州城”,既然叫“温州城”,自然里面居住的也是温州人。早在本世纪20年代,已经有温州人到了巴黎,到本世纪60年代温州人逐渐在巴黎的三区聚居,“温州城”开始生成,真正成规模的“温州城”还是诞生于80年代以来,与北京的“浙江村”有着相近的时间背景,那都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尽管巴黎的“温州城”没有北京“浙江村”那样完备的经济活动体系,但是也存在相对独立的一个经济活动系统,比如有生产、销售、雇佣与被雇佣、生活服务和融资等,相对独立于法国的主流社会和经济系统。

  北京“浙江村”和巴黎温州城都是由温州人构成,形成时间相近,各自有着相对独立的功能体系和相近的经济活动内容(他们都生产加工和销售服装、经营餐饮业等,前者还经营服装辅料,后者则生产经营皮包等,在当地经济结构上都处于边缘和补充性的地位,没有进入核心位置)等等,所有这一切为作者提供了很好的比较基础。作者于1993年、1994年、1997年对北京的“浙江村”进行长时间的调查,于1998年9月到1999年1月,对巴黎的“温州城”进行了4个月的调查。这几次调查基本上采用了相同的方法,即参与观察法和访谈法。这两种调查方法比之问卷抽样调查等其他方法,更为可行有效。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两个地方究竟有多少温州人,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因为都有一些温州人是以非法的形式存在的(尽管这两种非法状态有着很不同的性质),因此即使是政府管理部门也掌握不了准确的数据。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没法获得问卷抽样调查所需的总样数量,根本无法进行科学的抽样(当然这并不等于说问卷抽样调查没有不足之处,是最好的调查方法)。

  不论是北京的“浙江村”,还是巴黎的“温州城”,它们都是属于熟悉社会这一类型,内部有着很高的同质性。这是我们采用参与观察法和访谈法的另一个重要依据。北京“浙江村”的村民主要来自温州市管辖的两个县市——永嘉县和乐清市,分别占“浙江村”人口的30%和60%,集中分布在北京丰台区南苑乡大红门地区一带的十多个村庄,他们中许多人都是相伴进京,在北京也集中居住,相互之间交往比较多,内部发生什么事情,彼此相对比较了解(当然永嘉人与乐清人之间相互了解少些,但彼此也不是完全没有交往和不了解)。(王春光:1995)[4]巴黎的温州人中大多数来自温州的瑞安市丽岙镇、文成县玉壶镇、永嘉县七都镇和桥头镇、温州市区和丽水地区的青田县(50年代青田县属温州管辖),他们主要集中在巴黎三区的Rue du Temple(庙街)和Rue Beaubourg之间的几条小街、十一区的Boulevard Volataire(伏尔泰街)、十九区和十一区及二十区交界的Boulevard Belleville(美丽城)和十八区的RD PT La Chapelle,其中在庙街和美丽城一带最为集中。尽管巴黎的温州人数量不少,相当于西方国家的一个小城市的人口数,但是他们由于居住和工作比较集中,基本上局限于温州人自己的圈子,彼此之间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和经济联系(这也正是本文关注的重点)。他们的活动比较集中、彼此联系很多、相知程度较高,非常适合进行参与观察和个案访谈。

  作者与北京的“浙江村”中的一些温州人建立了长期的联系,曾经与他们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而在巴黎,作者借住在一个温州人家里(用温州人的话说,叫搭铺),与他们同吃同住,周围的邻里大部分是温州人,共有11家,其中5家是工场兼住户。另外根据温州人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范围,分别在庙街、Rue Beaubourg、十区和美丽城4个地方建立了5个观察点,它们分别是点心店、皮包制作和生产工场、旅游纪念品销售店、华侨俱乐部和进出口公司,每周至少去一次,每次都要呆上3、4个小时,有的观察点每周去3、4次。在这些观察点,作者接触到不少温州人,观察到他们的生产经营、交往行为和社会关系网络,并从那里渐渐地认识了许多温州人,对他们进行家访和观察。

  作者把社会网络作为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关注温州人在流动、移民和融合过程中如何利用、更新和扩充社会网络。具体地说,主要调查了这样几方面的问题:温州人凭借和利用什么样的社会网络为其流动和移民服务?社会网络对他们的聚居生活究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他们的聚居生活又是怎样更新和扩充其社会网络?他们的生产经营又与社会网络发生怎样的关系?

  社会网络研究强调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不专注于对个人和群体本身的属性和品质的研究和思考,更偏向于把它们放在广泛的社会关系中来考察。作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论是北京的“浙江村”的温州人,还是巴黎的“温州城”中的温州人,从他们个人的综合素质来看,我们难以发现他们比中国其他许多地方的人有更多的特殊性和优势,在一些方面(比如受教育水平)还差些,但是他们为什么却满世界流动呢?靠个人的素质这一变量对此难以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因此我们更偏向于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观察、分析和研究温州人的流动、迁移、生存和经营行为和方式。调查表明,确实有一张巨大的社会网络支撑着温州人的流动和移民行为。

二、流动和迁移过程中的人际关系链

  温州人外出经商做生意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的,而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费孝通教授在对温州与苏南进行比较分析后看到这一点:“温州则是个侨乡。这地方的农民一向到海外去经营小商业,用侨汇补贴家用。解放后,国门封锁,外出受阻,大量人口到全国各地去卖工卖艺度日。”(费孝通:1996)[5]即使在割资本主义尾巴最厉害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温州人仍是雷打不动、一往情深、想尽办法地外出打工经商。在历史上温州人都是在市场信息很不畅通和发达的情况下向外流动和迁移,也不是通过政府有组织地进行的,主要凭借他们的人际关系链,并且不断地将这一链条加以延伸,在国内外形成了一个信息传递、人员动员和援助网络。正如台湾学者廖正宏所说的:“以前的迁移者可能提供有关的资讯,以鼓励以后的迁移而产生迁移过程的连锁反应。结构网络的范围很广,它与迁移过程的关系是双方面的:第一,经济与社会网络大大的限制迁移的类型。第二,迁移本身可改变或增强此网络。”(廖正宏:1986)[6]

  在历史上,温州地区的商业就相当发达,温州人凭借着临海条件,早在唐朝时与海外就有密切的商业贸易往来。发达的商业不仅使温州人养成了浓厚的经商意识和观念,而且使温州形成了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结构——商人和手工业者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在过去至少与农民具有相同的地位)以及拟家族化的师徒关系、家庭经营模式。这种关系模式与经商观念并没有因时代的变迁而中断,反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得到更好的保留和发挥。具体地说,温州人务工经商,有这样的一个特点:开始,先是少数人,也没有明确的务工经商目的地,反正到处乱窜,寻找务工经商机会,一旦发现一个地方有钱可赚,就写信或派人回家,把亲戚朋友、左邻右舍带出来,或者是自己赚了一些钱寄回家,让周围的人知道了,从而也引来了一批熟人。北京的“浙江村”和巴黎的温州城基本上就是这样集聚起来的。在这个聚集过程中,社会网络既是他们传递流动信息的媒介,又是他们流动得以进行的机制。

  本世纪初,大多数温州人还不知道法国的具体情况,但是温州人之所以较早就到法国务工经商,除了他们的外出经商传统外,还因为当时中国与国外的交往增多,温州濒临东海,许多人靠海为生,有的还是船员,经常来往于沿海各港口城市,特别是上海和香港等地,甚至有的人还给外国海船打工。一些人借给外国海船打工之机,到了国外(包括法国)。还有一些人学有一门手艺,并以此外出谋生,特别是青田人擅长石刻,他们先是到东北等地,然后有些人越出了国界,穿越西伯利亚和欧洲大陆,一路上靠雕刻小猴子卖给沿途老百姓为生,一路走来到了法国,发现法国这个地方还不错,就不再继续往前走下去了。他们在法国赚了不少钱,通过各种渠道把钱带回家乡,从而吸引了更多的人(先是亲戚朋友,后是左邻右舍)涌向法国。

  RYS先生现年90岁,1933年到了法国,他对当年到法国前后情况仍记忆犹新:“我几乎没有念过书,在蒙馆读了三个月。12岁那年父亲生病去世,姐姐嫁人不久也生病去世,我和我母亲靠种地为生。20岁那年我妈让我成亲,结婚开支很大,欠下20多块大洋,要还清这笔账是不容易的。当时,我隔壁村有一个堂姐夫,刚从法国做工回家,赚了一些钱,穿西装系领带,很有派头,引起很大的轰动。我就与同村的5个年轻人商量去法国的事。大家都表示赞同。我们就坐船到了上海。在那里每个人花了450块银圆,买到船票和护照。从上海坐船到马赛,整整走了35天。原来我们的真正目的地是葡萄牙,但船先在马赛码头停靠,那里有些华人接人,我们花了200法郎,他们就把我们带出马赛码头。当天我们就坐火车到了巴黎。在巴黎,头几年很苦。我们都不会说法语,也听不懂。找到一个先来的青田老乡,就住在他在Gare de Lyon(即巴黎里昂火车站)附近开办的皮带店里,睡在楼阁上,4个人睡在一个房间里。开头几年,我们几个人彼此相依为命,一起外出兜售裤带、领带和一些小玩意,挨家挨户地兜售,也赚了不少钱。”后来发生第二次世界大战,法国与中国之间的交通中断,他们就留在了法国,RYS与一个法国姑娘结了婚。

  CXP先生现年86岁,1936年到法国,他是这样来法国的:“我之所以到法国,主要是来赚一点钱。我有个姐夫早三年就来到法国,我与他有书信联系。当年我走的时候,曾经去征求几个刚回国的塘下人,想打听一下法国的情况,可他们都不愿告诉我。当时我已决定要走,我父亲已经把钱准备好了,所以告不告诉我,也没有关系。在旅途足足走了一个多月。与我同船的还有一个塘下人,他从意大利上岸,于是我也跟着上了岸。然后与先到的几个青田人一同,在那里找到一个从我们温州去的蛇头帮助,花了300块大洋,从意大利边境偷渡到法国。然后到了里昂,找到我姐夫,住在他那里。那时我们温州人不像现在那样办工场、开饭店,而是拎着一个包,徒步销售皮带、袜子、头巾等,条件好一点的是骑自行车销售。后来改在集市上卖衣服和皮带。本来我想赚一点钱,然后回家买一些田产。后来发生了卢沟桥事变,接着日本鬼子大规模侵略我们中国,就这样我就呆在了法国,与一个番女结了婚。”

  总的来说,法国对移民的控制一直是相当严格的,早期的温州人主要通过偷渡进入法国。二战爆发以后一直到60年代初,中法之间的所有交往基本中断,因此也使温州人无法偷渡。二战后到1975年由于战争使法国损失了大量劳动力,加上马歇尔计划使欧洲得到快速的复兴,法国进入了快速复兴和发展的30年黄金时代,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于是才采取了输入劳工的移民政策。而在这个时候,中国方面却严格控制外出移民,使得温州人难以借法国的劳工移民政策大量进入法国,但是由于温州人在法国已经有一些社会关系,到了1964年中法开始邦交、中国相对放宽了外出法国的控制后,一些在法国的温州人又与国内的亲朋好友建立了联系,于是在国内的温州人再次借助这一联系网络,开始了出国移民的历程,一直延续到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温州人通过不同的方式进入法国。目前温州人主要采用这样三种方式:家庭团聚、劳工输入和偷渡。这三种方式都依靠他们的社会网络发挥作用。

  家庭团聚是法国移民政策的核心内容,一直没有改变。早期进入法国的温州人在他们获得身份合法化后,就开始筹划利用法国的家庭团聚政策,将他们的孩子(主要限于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爱人移居到法国。RYS先生在国内没有孩子,但有一个亲外甥女(叫RMP),他就认她为自己的亲孩子,在国内办理认亲手续,然后于70年代向法国提出家庭团聚的申请,很快就得到批准。WMS先生也是30年代进入法国,他在法国没有孩子,70年代,也以与RYS相同的方式把他哥哥的一个未成年的儿子认作自己的儿子(叫ZQQ),然后将他申请移居到法国。

  早期到法国的温州人中有许多人虽然在国内有自己的孩子,但是到了60年代中期,他们的孩子都已长大成人,早已超出了法国家庭团聚政策的未成年人的年龄界限,于是他们主要利用1975年前的劳工移民政策进入法国。他们中还有一些人也是以输入劳务的名义把自己的亲戚带进法国的。当时,一些早期到巴黎的温州移民已经开办了餐馆和成衣工场,当上了老板,只要他们提出输入外来劳力的申请,就能得到法国政府的批准;而没有当上老板的其他温州人却可以借助于已经当老板的温州朋友、亲戚,也容易把自己在国内的亲人弄到法国。XCH的父亲60年代在巴黎三区开了一家餐馆,当时他已经成家,有了两个孩子,于是他父亲向法国政府提出自己餐馆需要输入一名懂中餐的厨师,然后把他当作厨师弄到法国。YZZ是由他伯伯托其他当老板的温州朋友,以输入劳工的名义进入法国,他说:“我三个伯伯都是1929年到法国的,有两个伯伯在法国呆了5、6年,赚了点钱,先回了国。1937年最后这个伯伯也赚了一些钱,已起程回国,到了马赛,就传来日本侵略中国的消息,无法回国了。与他同行的一个青田人执意要上船回国,我伯伯把积赚的钱托那人带给我爷爷奶奶。没想到这个人最终还是回不了国,而去了荷兰,把我伯伯托他带的钱据为己有。可这点钱是我伯伯好不容易存起来的。我伯伯一直在巴黎95区干苦力,干得很苦,赚的很少。他这辈子没有幸福过,好不容易存的一点钱被人贪占了,国也回不了,也没钱娶亲。我父亲生了好几个儿子和女儿,就把我过继给还在法国的这位伯伯。他虽然没钱,但人缘很好,60年代他请一位开餐馆的青田人帮忙,以输入劳工的方式将我弄到法国。我是1965年从北京坐飞机,先到莫斯科,再转机到巴黎。到了巴黎,发现我伯伯还是很艰苦,他住在三区永嘉饭店楼上的一个小房间里,烧煤球,煤烟把灯泡薰得乌黑乌黑。我一到,就住在旅馆里,没跟他住在一起,第二天就给保我出来的那家餐馆打工,主要是洗碗,月工资是600法郎,比我伯伯还高,他每月只拿500法郎的工资。”

  利用自己的社会网络进行偷渡,是20和30年代以及80年代以来温州人进入法国的主要方式。

  在法国,早期(主要是本世纪前40年)的温州移民,除了应招参加14万战时劳工而后留在法国的以外,他们都是偷渡到法国的,可以说都是非法移民。上文的一些例子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他们先到上海,花钱找人买个护照和船票,有的目的地本来不是法国的,而是邻近国家,他们或坐船经过法国马赛港时,乘机下船,当时专门有华人在那儿靠接待其他华人为生,如前面所说的RYS先生原本是到葡萄牙,后来当船停靠马赛时花了200法郎,通过在那里的华人的接应下了船;他们或者先到法国的邻国,然后再从陆路偷进法国,如CXP先生与一个同乡同船出国,那位同乡从意大利上岸,他也跟着上了岸,然后花了300块大洋找到一个华人蛇头,乘着一个月夜,越过了意法国界。还有一些人穿越西伯利亚和欧洲大陆,从比利时、德国等国家偷进法国。在法国,一开始他们依靠温州人自己之间的相互帮助,以散兵游勇的方式兜售皮带、领带来维持生计。有的人还没有自己的护照,为了不被法国警察抓走,花钱从那些有护照但准备回国的华人那里买下他们的护照,连姓名也改叫原护照持有者的姓名,WAQ先生的叔叔原本姓朱,后来买到一个姓王的华人的护照,因此也就改姓为王,一直影响到他后来亲属的姓(姓朱的一律改姓王)。

  目前在巴黎的温州人大多数是80年代以来进入法国的,他们中只有少数人是通过申请家庭团聚进入法国的,大多数人却达不到法国的合法移民要求,于是就转向偷渡。在我们所重点访谈的70人中有46位是1980年后到法国,其中有34位都是偷渡进法国的,占73.9%。

  从70年代末开始,原先中断来往的海外关系开始得到恢复和发展,多年漂泊海外的华侨得以返回故里探亲访友,寻根祭祖。尽管他们并非人人有钱,但是他们在海外的收入与刚改革开放才得以解决温饱问题的国内人相比,当然显得富裕得多,他们的穿着打扮以及消费水平更是当时的国人望尘莫及,令人羡慕不已,引起国人对去国外赚钱和生活的憧憬。这种情况在有海外移民传统的温州地区,表现得更加突出和明显。当时在温州,华侨亲属一下子从原来较低的社会地位,跃升为众人羡慕的对象,他们也要求海外亲属帮助他们出国。并不是人人都有合法移民出国的资格。然而,他们还是殷切期望出国,不断写信给在法国的亲戚朋友,希望帮他们出国,这对巴黎的温州人来说,是一种无形的道德压力,因为他们还是深受中国文化传统的影响,觉得每个人对自己的家属、亲戚和朋友应尽一定的义务,同时又是一种面子,这种面子是难以抹去的。于是,他们就想到偷渡的办法。先是在法国的亲戚朋友出具经济担保书和信函,邀请国内的人到法国旅游。刚开始这一办法还比较凑效,旅游者到了法国,就逾期不归。但是,法国政府很快就发现了这一变相的偷渡做法,就采取控制措施,使这一做法难以长期凑效。与此同时,一些在法国的温州人发现,帮助他人偷渡,是一项在短期内迅速致富的无本万利“生意”,因此,蛇头由此涌现,使非法偷渡得以持续下去。

  先是由在巴黎的个别温州人出来做蛇头的,他们联络国内的一些人,在偷渡沿线打通各方的关节,疏通各种关系。一般程序是这样的:偷渡者一般在法国是有亲戚或朋友的,他(或她)要偷渡到法国,先由他在法国的亲戚或朋友出面,给他写一封信并附上经济担保书,然后他在国内办理护照,再把护照寄给法国的亲戚或朋友,而法国的亲戚或朋友拿着护照找蛇头,请他们帮助把国内的这些人弄到法国。蛇头的要价是这样的,80年代的价格是每人8万左右人民币,90年代初升到10万左右人民币,现在又涨到12万到24万多人民币,这笔钱包括偷渡者的路费和路上的生活住宿费。偷渡者的亲戚或朋友先帮他交给蛇头2万左右人民币,作为定金,蛇头把偷渡者带到法国后,会打电话通知偷渡者的亲戚或朋友,要求他或他的亲戚或朋友交完钱之后,才把人交给他的亲戚或朋友。一般来说,这笔费用是偷渡者自己承担的,如果他在法国的亲戚或朋友比较有钱,而且也比较慷慨,那么他们也许会先借给他,等他赚到钱后再还他们,但大多情况是这样的:定金一般暂时由偷渡者的亲戚或朋友垫上,到了法国后,其余费用得由偷渡者自己直接付给蛇头,蛇头把偷渡者带到法国后,叫偷渡者打电话给国内的家人,将剩下的那部分钱交给蛇头在国内的联系人,蛇头确证钱已经交清,然后才准许偷渡者的亲戚或朋友将他接走。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非法移民都是通过蛇头的帮助来到法国的,有少数人利用去别国旅游或经商在巴黎转机的机会偷出机场,由早在那儿等候的亲戚朋友接到他们在巴黎的住处,得到很好的安顿。但是,蛇头在偷渡上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他们使亲缘关系和朋友关系在移民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方面使更多的巴黎温州人能将他们的亲戚朋友弄到法国,另一方面使没有亲戚关系但有朋友关系的温州人得以来到法国,所以,到90年代,没有亲缘关系而到法国的温州移民在增多。WJQ先生、MFY先生和ZY先生分别于1989年和1991年偷渡到法国的,他们在法国没有任何亲戚,而只有一些朋友,他们只是在朋友的有限帮助下,通过蛇头来到法国的。例如,ZY出国前在温州认识了一个女朋友,这个女朋友的一位亲戚在法国,ZY在女朋友的鼓动下,通过蛇头,到了法国,但是他女朋友的亲戚不愿接待他,但幸好他记得有个好友在法国,于是他通过蛇头多方打听,毕竟温州人的圈子还是比较小,所以很快就找到了他的好友,幸好那天他的好友正好在家休息,便开车接ZY到他家,第二天帮助他租到房子,给他介绍工作。说到这一点,ZY对他的好友深表感激,没有好友的热情帮助,他一开始就不会有这么顺利了。有些温州人对我们说,在法国,亲戚还不如朋友好,可想而知,朋友关系的作用是显而已见的。

  他们的偷渡线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有的人以出国旅游的名义,到了香港或东南亚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然后换成日本或韩国等国家的护照,坐飞机到德国或东欧一些国家,转乘火车或汽车,直奔法国。有的人从云南偷越边境,进入缅甸,再从缅甸步行,穿越泰缅之间的山林,进入泰国,再坐车到了曼谷,在那里等蛇头给他们日本或韩国护照,然后坐飞机也到东欧或德国等国家,再坐火车或汽车到巴黎。还有的人办理到非洲国家的签证,然后坐飞机,在经过巴黎停歇的间隙,在巴黎的熟人接应下出了机场。再有的人办理到俄罗斯的签证,然后在莫斯科找中国人蛇头,帮他们坐上飞往巴黎的飞机。他们的偷渡线路不一而足,但是有许多情况是这样的:一是蛇头在中转的海关口买通了一些人员;二是使用了一些假护照,许多人持的是日本护照,原因是欧洲国家对持日本护照的人检查很宽松,而中国人与日本人在外表上长得很相近,西方人一般都难以识别出来;三是一般都是有好几个人同行,蛇头还派个人一路带队,安排行程计划,还联络车辆和有关部门。不过,后来欧洲国家对假护照查得严厉起来,最近去的偷渡者就通过各种渠道申办真护照,如让国外的朋友或亲戚出具证明,在国内办到护照,然后将护照寄到巴黎,由他们在巴黎的朋友或亲戚找蛇头,让蛇头拿去搞签证,当然也有假签证,也有真签证,到时候由蛇头通知偷渡者的路程安排。

  通过各种方式和各种渠道编织而成的社会网络,一批批温州人进入法国,巴黎的温州人从80年代初的1、2千人增加到现在的10多万人。一个人带出几十人乃至上百人的现象相当普遍。ZCX先生今年50岁,他父亲30年代去过法国,后回国,50年代再次外出,先去香港,后去了巴黎,他自己从60年代开始申请到法国团聚,到1979年才获批准,以探亲的名义到了法国。他说:“像我们这批人比较幸运,1979年到了法国,1981年就碰上了密特朗总统颁布的大赦令,很快就拿到了居留证,在法国的非法时间短,后来又加入了法籍,就可以开店、办工场,不需要偷偷摸摸地去打黑工。我们有了事业了,更有帮人到法国的资本。经我带到法国的人不下100多人,其中有我老婆的兄弟姐妹、我的外甥、侄子,还有我好朋友的孩子。我帮我的每个好朋友带一个孩子出来,大多是女孩。我先给他们垫付钱,到了这儿,他们慢慢地还我钱,大多数几年内都能还清,当然不计利息。他们到了这里,我都给他们安排工作,一般不安排在我自己的店里,因为我担心人家说我为自己弄来一批廉价劳动力。除非一时找不到工作,先在我的店里打几个月的工,一有机会就让他们找别的工作。当然都是在温州人那里打工。”ZCX的兄弟姐妹也带出了好多温州人,据他估计,与他父亲直接或间接有关而来法国的人数不下三、四百人。GLF先生的家族也有两百多人在巴黎,他们都是由他的叔叔和他本人带出来的。目前Z家和G家在法国温州人当中成为两个最大的家族。其他温州人也有不同数量的亲戚朋友。

  相比较而言,北京的“浙江村”里的温州人在流动上虽然也依靠他们的社会网络,但是,没有在巴黎的温州人那么复杂,这是由于两者所面对的流动限制条件不同造成的。北京的“浙江村”在形成过程中也是依托他们的关系链的。80年代初期,“北京的市场让人们普遍感到‘衣服做不过来’。人们写信回家,甚至专程跑回去,动员亲戚来,或在亲戚网和村里物色合适的女孩子。”(项飚:1998)[7]在从温州到北京的流动过程中不存在偷渡的问题,这里的关系链主要在于传递流动信息以及促进亲朋好友之间的商业合作,以更好地利用自己拥有的社会资源为他们自己服务。
三、作为生存和发展资本的社会网络

  温州人通过人际关系链流动和迁移出来,又聚集在一起,那么这样的关系链对他们在移入地的生存和发展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又是以怎样的方式延续其作用呢?作者在调查中发现,社会网络是温州人在他乡或别国生存、发展和融入的重要法宝和社会资本,而不是移民融合的障碍。格雷佛斯(Graves and Graves:1977)认为,国际移民“在适应周围环境时,个人会有不同的资源可供使用,其中有他们自身的资源、核心家庭的资源、扩大家庭的资源甚至邻居朋友的资源,或更宽广的社会资源。LL在依赖族人的策略(kin--reliance strategy)中移民是利用核心家庭以外的亲戚资源以适应环境;依赖同辈的策略(peer--reliance strategy)则运用同辈及相同社会背景的人的资源进行调适;依赖自己的策略(self--reliance strategy)则依靠自己及核心家庭或外界非人情关系(impersonal)的组织资源。”(Nancy B.Graves and Theodore D.Graves:1977)[8]对许多在北京“浙江村”和巴黎的温州人来说,个人自身的资源相当有限,不足以支撑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特别对巴黎的温州人来说,更是如此,他们更多的还是采用前两种策略,即依赖族人和同辈策略,于是就构建起他们的社会网络,或者说这样的网络为他们的进入和生存提供了支撑,反过来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又进一步扩大了他们的社会网络。他们的社会网络主要由族亲、朋友、乡邻三者编织而成,为他们的流动和迁移、非法存在、就业、融资及情感沟通等活动提供了支助。

  上文已经讨论了社会网络对温州人流动和迁移的作用,涉及到温州人的偷渡等活动。由于许多温州人偷渡到巴黎,一开始他们的存在当然是非法的,不能马上获得合法化的认可,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少则1、2年(这种情况只有80年代初出现过,后来几乎不存在),多则10多年。在这段时间里,他们随时都要面临被抓的危险,他们的任何活动都是非法的,但是他们需要吃、住、行、用,需要生存,只能求助于他们的社会网络。

  巴黎温州人是分阶段从中国迁移和流动出来的,使他们彼此之间在合法化和事业发展上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这种时间差实际上为他们在巴黎营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社会网络提供了足够多的机会。

  70年代以来,巴黎温州人形成了一个族内劳务市场,由于有了一些早期移民办了餐馆、制衣工场和小百货商店,成了老板,自然需要雇人做工,他们更愿意转向雇佣自己的老乡,因为老乡更值得信任,在语言上便于交流,YZZ的叔叔就是给同期到法国的朋友做工,但是当时供雇佣的老乡人数很少,因此更多的温州老板利用法国的劳工移民政策,借机把自己的亲戚或朋友迁移到法国。80年代后,在巴黎,越来越多的温州人当上了老板,也有越来越多的温州人进来,前者为后者提供就业机会,后者为前者提供廉价劳动力,因而形成了一个供需相应的劳务市场,这个市场不同于通常的劳务市场的是,它不仅仅是个经济关系网络,更是一个以亲缘、地缘编织的社会关系网络。

  一般来说,巴黎的温州人在就业上都要经历这样的三个阶段:打黑工、当雇工和雇工人(即当老板)。绝大多数巴黎温州人一开始由于没有合法的身份,在法国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工作资格,只能偷偷地给人打工。他们不懂法语(也不懂其他国家的语言),不可能给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做工,更不可能给法国人打工,何况打黑工在法国是违法行为,是要冒一定的风险,因此初来乍到,他们也不可能对其他国家的移民和法国人抱有信任感(后者也不可能对他们报以同样的信任,因为雇黑工,在法国要受到严厉的经济和法律处罚,风险相当大)。在这种情况下,以亲缘和地缘编织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则给他们提供了打黑工的机会和安全保护。他们主要通过这样三种方式获得打黑工的机会:

  一是在亲戚朋友开办的工场、小店(包括酒店、饭店、皮包店、杂货店、服装店等)打工。WQQ的叔叔30年代到法国,他过继给叔叔当儿子,于1978年以探亲的名义来到法国,1981年拿到居留证,先后将孩子老婆、老婆的两个侄女和自己的3个侄子和他们的老婆、小姨子和小姨夫等人带到法国。他的亲戚一到巴黎,就在他开办的皮包加工场里打工,同时也住在他家里,尽管时间一久,亲戚之间在工作和利益分配上闹矛盾,但是WQQ的帮助无疑使他们在巴黎站稳了脚跟。目前,他们都获得了合法身份,有的已经自己当上了老板。CZM是1989年在他叔叔CSZ的帮助下到了法国的,就在他叔叔的儿子(堂兄弟)开办的饭店里打黑工。

  另一种方式是经亲戚朋友介绍到其他温州人那里工作。YSQ偷渡到巴黎后,经他舅舅介绍到另外一个温州人开的饭店洗碗,每月赚4000多法郎;ZCX把自己带出的上百人都通过各种关系,安排到其他温州人那里打工;尽管XCH的父亲早在60年代就开了一家中餐馆,但是,他到了巴黎不久,就不想在他父亲那里干,他父亲将他介绍给另一个朋友,为后者打工。尽管在巴黎Belleville的温州人杂货店门口的墙壁上挂满各种招工的中文字条,天天也围着许多人观看,寻找打工信息和租房信息,只要不太挑剔,就可以在温州人那里找到一份工作可做,但是,更多的无证者都希望通过熟悉的温州人(特别是亲戚朋友)的介绍,去找一份工作,因为这样能最低限度地降低伴随打黑工而来的风险。一般来说,只要你有熟人朋友,就可以请他们帮忙,就能与很多的其他温州人联系上来,很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做做。

  第三种方式是在亲戚朋友帮他们租到的房子里干私活(又叫黑活)。在巴黎,有一些没有合法身份的温州人就在自己的住处做私活,他们从其他温州人开办的工场甚至犹太人开办的工场那里接受一批服装或皮包加工业务(来料加工),今天拿一批料子,加工完毕,送还,再拿一批料子进行加工,如果活找得到,这样做比到工场做工,更赚钱,有的人因此一年就能赚几十万法郎。这两种情况都需要借助于其他有合法身份的亲戚或朋友帮助才行,因为租房子需要有合法的证件,一般来说,只有非常亲近的亲戚或非常要好的朋友才肯以自己的名义租下房子,交给没有合法身份的亲戚或朋友用作黑工场,也有这样的情况:少数温州人自己有合法身份,他们愿意帮没有合法身份的其他温州人代租房子,尽管后者与前者非亲非故,但后者需要给前者支付一定的酬金,一般是每月支付3、4千法郎。当然主要还是亲戚关系在这里起作用。YMJ和HSF夫妇尽管是1990年来到法国的,但现在还没有拿到居留证,YMJ的妹妹和哥哥都有居留证,他妹妹以她自己的名义给他们租了一套房子,给他们使用,这套房子约有40平米的使用面积,他们买了两台缝纫机,摆在客厅里,将不透明的窗帘挂起来,还用一条很厚的被褥挂在大门后,防止室内声音传出去。他们每天分别从一个温州人的工场和一个犹太人的工场,拿回一批布料,在家里加工,一件衣服的加工费视复杂程度而定,少则12法郎,多则达30法郎,有时一天一人就能加工50到60件,收入相当不错。ZGX和ZBY夫妇也曾在家里这样做过黑活,不过他们是给一个温州人的皮包店加工皮包,他们的房子是由ZBY的外甥以自己的名义租下来供他们使用,因为他们的外甥已经加入法籍。当时他们住的房子面积只有30平米,白天当工场,晚上当卧室,他们还雇了两个黑工,大概持续了一年多时间,赚了不少钱。ZGX对当时他们开黑工场的行为做了这样的解释:“当时我们还没有居留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得到居留证。就想着多赚点钱,于是选择了在家里开黑工场。当时确实很赚钱,赚了一点钱,就汇到国内,或者寄存在亲戚那里。一般来说,法国警察不太会跑到居民家里来的,所以我们在家里干活,不一定能被查到,不过有一次很危险,差点被抓住,当时有一个警察不知为了什么,跑到我们的楼道里来,我们比较大意,没有关上房门,那警察经过我们门口,往里面看看,当时我告诉其他人,别往他看,只管做自己的活,我也显示出很镇静的样子,还同他打了一声招呼,说‘Boujour,Monsieur’(您好,先生),他也回了话,便离开了。我担心他会折回,就告诉那两个黑工,叫他们赶快离开,叫我老婆收拾贵重的东西和现金,马上去她姐姐那里躲一躲。幸好那位警察没有折回。一般来说,法国警察不轻易进入住家的。不过当时我想,让我这样做一二年的黑活,赚一点钱,即使被警察抓走遣送回国,也没有关系。”

  虽然我国没有“黑工”这一法律界定,但是与此相似的活动并不是没有,比如外地人是不允许开办诊所的,但是在北京的“浙江村”,一些温州农村医生在那里开办了一些私人诊所,尽管经常受到清剿,然而总是清不绝,只要其中的一个诊所受到清剿,这个消息马上通过温州人自己的社会网络传到其他诊所,其他诊所的老板很快将仪器和药物转移到他们在浙江村的亲戚朋友那里,暂时关门避风,以对付清剿。另外,由于北京管理部门按人头收取各种费用,为了躲避这一点,许多温州人不去登记,只要亲戚朋友中有一人办理暂住手续,其他人就可以利用这一点避开各种检查,这同样是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帮助了他们。

  即使有了合法的手续和身份,在异国他乡,温州人还是在充分挖掘和使用所拥有的社会网络资源,以更好地发展他们的事业。在巴黎,尽管许多温州人一旦获得居留证,就不想继续给亲戚打工,另寻工作,但是,亲戚仍然是他们事业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另一个重要依靠力量来自朋友。做老板和“呈会”活动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温州人喜欢做老板。在法国,他们一旦获得合法身份,就筹划着如何当老板,不过只有一年期居留权的移民是没有资格当老板的。一些急着当老板的温州人就找他们的亲戚或好朋友代为老板。MFY、CZX和CYJ都是1998年2月份才获得1年期的居留权,6月和7月分别开了一家点心店和外卖店,当起了实际上的老板,名义上的老板还不是他们自己。因为他们刚获得合法身份,只有1年期的居留权,无权登记注册成为老板,但是实际上这些店是他们投资和经营的,所有的收益也由他们分配,大部分属于他们,他们或请亲戚或花钱雇有10年期居留权或法籍的人当他们的名义老板。MFY与一位法国人关系很好,那位法国人愿意出面当他的点心店老板,MFY每月付给他2000法郎,作为报酬。MFY说:“找个人当老板,不是很好找,需要相当的可靠,否则以后会发生许多纠纷。我找的这个法国人,原来是我的一个好朋友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将他介绍给我,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发现他很不错,也很喜欢我的孩子,每到过节,都送礼物给我的孩子。当时找他当老板,他很爽快地答应,并说不要报酬。当时我想既然叫人家冒风险,就得给人报酬,也表示我的谢意。”CYJ则是请他的堂叔当老板,他堂叔已经加入法籍,他每月给堂叔1500法郎的报酬。CZX则以他的儿子名义开了一家外卖店,他的孩子比他早三年获得居留权,并且还是10年期,现在已经22岁,所以有当老板的资格,实际上还是他自己当老板,孩子仅仅是帮手而已。

  在巴黎,温州人请人当老板,不是现在的事,以前就有过。1985年前,在法国,只有法籍的人才能当老板,不是法籍的人没有做老板的资格。那时许多温州人都没有加入法籍,但他们都有着做老板的强烈愿望,就得花钱请人当老板。正如GCJ先生所说的:“我们温州人有个传统,就是人人想当老板。1985年前,即使拿到10年居留证,也是当不了老板的。只好花钱请人家当你的老板。比方,你想开一间店,就得请一个法籍的人当老板。这个人与你的关系应该不错,是你信得过的人,因为你赚的钱都归到他的名下,你想提取一点钱,须得经过他同意才行,他可以随时将你赚的钱,取出来让自己花。因此,就出现这样的问题:有些人不讲信用,他们利用当老板的身份,将别人赚的钱拿去花了,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些钱应该属于他们的,但实际上不是这样,赚钱的人只好自认倒霉,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说。不过,在我们温州人圈子里,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就别想呆下去了。因此这样做的人也只是少数。”1981年密特朗当选总统后,便着手修改这项政策,放宽对申请当老板的限制,允许获得10年期居留权的移民也可以当老板。这项修改后的政策直到1985年才开始实施。从此以后,有越来越多的温州人当上了真正的老板,也使只有1年期居留权的温州人能找到更多的亲戚朋友代当老板,从而使整个温州群体获得了更大的经济发展余地和机会。有少数获得10年期居留权的温州人动脑筋,代人当老板,以此赚钱。如ZJS先生给其他11个温州人代当老板,仅此一项每月的收入在4万法郎以上,甚至还帮助没有居留权的温州人租房子,开黑工场,后来由他帮助开设的一个黑工场被查到,他的违法行为才得以暴露,他因此被取缔了居留权,随后被遣送回中国。

  做老板,除了资格条件外,还需要投入数量可观的资金。比如,买一间店面的经营权,少则需要四、五十万法郎,一般的则需要八、九十万法郎,除此之外,还需要一批流动资金。尽管许多温州人在打黑工或给人合法做工时,赚了一点钱,积攒了一些,但一下子要拿出上百万法郎投资当老板,对他们来讲,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大多数温州人想做老板,一般都能如愿以偿。那么他们的钱是怎样筹集到呢?这里又离不开他们拥有的社会网络。有人说温州人有点像犹太人,在这方面也有一点相似。犹太人专门设了一笔基金,无息帮助缺钱但想经商的犹太人,凡是犹太人都可以向这个基金申请贷款。温州人没有犹太人那么超前,用现代的手段建立互助关系,但是,他们却有着悠久的互助互援传统:在温州,就有“台会”这样的民间融资方式,在北京“浙江村”经商的许多温州人或多或少通过台会获得了一定的资金,在巴黎,虽然没有完全采用台会的融资方式,但是,实行了一种近似台会但比台会较保险的融资方式——他们称之为“会”。

  所谓“会”,是指巴黎的温州人借助朋友、亲戚关系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互助形式,但是它不是纯粹的友情互助形式,还兼有一些市场成分,朋友亲戚关系是前提,没有亲戚朋友,就建不了“会”,因为这种筹资形式是一种民间的非正式形式,没有现代法律契约的制约,因此如果没有可靠的信任保证,就没有人敢把钱交给他人使用。但是这种使用也不是无偿的,只不过利息比银行贷款低。在巴黎的温州人中间,盛行两种类型的“会”,他们分别称之为“干会”和“活会”。“做‘会’,对我们温州人非常有帮助。温州人在巴黎干事业,需要钞票,主要靠做会,在朋友亲戚之间筹集。如果你等着钞票用,你就呈个‘会’,告诉朋友和亲戚,请他们加会。有的人,朋友亲戚多,做一个‘会’,就能筹到不少钱。一般来说,每个朋友和亲戚,一次拿出1万法郎入会,很少有人拿出2万法郎,因为每个温州人赚钱不多,存起来的钱更少,一下子拿不出2万法郎。‘会’分两种,一种叫‘干会’,另一种叫‘活会’。‘干会’是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你急需一笔钱,就告诉朋友‘我要呈个会’,比较好的朋友都会参加,每个人一般拿出1万法郎入会,然后大家参加抓阄,确定归还顺序和日期。如果你今天呈会,并抓了阄,三个月后开始每月偿清一位入会朋友的钱,第一个月还抓到第1号的朋友的钱,依此类推,直到还清所有入会朋友的钱。如果有30个朋友入会,你需要在33个月内还清他们的钱。‘活会’的其他情况与‘干会’是一样的,只是偿还方式上有所不同。从建会那天开始的第三个月,确定一个固定的时间,比如每月的几号下午几点钟,入会的朋友集中到会主家里,以招标的方式确定当月谁拿回入会款和有关利息。一般来说,最高标底是600月,如果你出标100元,恰巧这是最高的出标数,那么你就中标,其他会员当月都要再拿出500元,交给会主(或叫会首或庄主),会主把所有会员交来的钱(即每人500元)收拢来,再加上你入会的那份钱(即1万元),一起归还给你。而你从下个月开始,每月得拿出600元,直到所有的会员都拿回自己的钱和利息为止。会主将你交纳的这笔钱交给下个月的中标者。下个月的相同时间,会主又召集会员进行投标,但是你已经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仅由其他没有拿回钱的会员参加投标。如果下个月张三出80月的标数中了标,那么该月其他会员要拿出520月交给会主,但你却要交纳600元。会主会将你交的600元和其他会员交的520元,再加上1万元,一道交给张三。到最后一个月,会主分别从每个会员那里拿到600元,再加上1万元,交给一直没有中标过的最后一个没有拿回钱的会员。这样,这个会就宣告顺利结束。”(ZSG先生的话,其他温州人告诉我们的情况与此没有差别,因此在这里不赘述)

  一般来说,温州人倾向于采用“活会”这种呈会形式,尽管每个月都得去聚会招标,还要去送“会费”,但是这种形式从经济上看对每个会员来说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他们投入1万元,但拿回的不只是1万元,还有一定的相当于利息那样的补偿。对会主的经济帮助来说,“干会”和“活会”都是一样的,“活会”对会主来说仅多一层麻烦(即每月召集会员招标、收会费等等),但是,采用“活会”,更容易吸引朋友入会,而且从经济上对朋友有所助益,所以他们也乐于采用这一形式。“干会”则显得人情关系浓了些,因为加会的朋友纯粹是帮助朋友,没有经济利益可得,反而要损失利息,这就缩小了入会朋友的范围,降低了朋友入会的积极性。所以,现在“干会”很少被他们所采用。

  但是,“活会”对会员来说,也不是很盈利、很合算的经济活动,这里就有人情因素在起作用了。同时,即使是朋友,也不是随便能入会的,这里还取决于这样的因素:一是会主的呈会目的,也就是钱的用途。如果会主纯粹是为了买住房、还债等非经营盈利活动而进行呈会的话,就不会有朋友响应参加,呈会必须是为了投资经营,比如开餐馆、办工场等。二是会主还应是个敬业、勤俭持家的人,吊儿郎当、不三不四、嫖赌成性的人要呈会,就不会有多少人参加。三是会主还会经营,以前做生意,如果一直亏本的话,想呈个会就相当困难,没人会对他还钱的能力有信心。所以,温州人对入会是相当谨慎的,非是朋友不行,甚至非是要好而可靠的朋友不行。但是,即使这样,也有倒会现象发生。所谓倒会,就是会主没有能力还钱。只有极少数、极少数会主为人不地道、不讲信用,卷款逃走,但大多数倒会的会主是因为经营不善、亏损造成的,他们根本还不起。“你作为他的朋友,只好自认倒霉吧。这也正是朋友发挥作用的时候,一般来说,对此,朋友们是理解的,不会硬要他还钱,是不现实的,反过来说你作为朋友,应该尽一定的帮助义务。假如他是真正讲信用、有情谊的人,等他以后赚到钱,他肯定会还的,只是时间问题。”(ZSG如是说)

  在巴黎,呈会的最明显作用是大大地加快了将更多的温州人扶上老板宝座的步伐,显示出非正式关系帮助温州人进入市场经济的力量。MFY先生开点心店缺30万法郎、CZX开外卖店缺40万、ZSG买皮包店缺25万和ZZX买饭店缺50万法郎等,都是通过呈“活会”筹措到的。这样的例子是相当多的,也是相当普遍的。

  总之,社会网络大大地有助于温州人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减少他们在异国他乡所面临的生存、生活和发展风险。有了这样的网络,他们即使不懂当地社会的语言和习俗,也能找到工作,从而生存下来,甚至获得很好的发展。社会网络不仅仅是他们非法存在和行动的保护伞,更是他们借以开创、发展事业的有力手段和资源,还是他们社会交流和感情的依托。当我漫步巴黎的三区、Beleville(美丽城)和北京的“浙江村”,当生活在他们的圈子里的时候,我没有发现与在温州某个小城镇中生活有什么很不一样的感觉,一样的语言、一样的人情、一样的举止、一样的关系LL。
四、延续与变异

  但是,社会和文化环境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温州人的行为方式,他们并不完全搬用在温州老家的社会网络,特别是在构建和使用社会网络等方面有了适应当地社会和环境的变化。首先,亲戚关系范围有所拓宽。本来在温州老家几乎没有来往的许多亲戚关系(主要是指超过五服的远亲关系)在异国他乡得到重新认可和建立。其次,社会网络的地域覆盖面也得到极大的拓宽。这里所说的地域覆盖范围,是指这些在异国他乡的温州人在温州家乡的居住范围。他们在没有外出之前,在家乡居住的时候,由于居住的地理距离比较远,因此基本上没有什么交往,可是到了外地,聚居在一块,自然就有更多的交往机会,但是在选择交往对象上还是以家乡的居住地点为中心逐渐向周围延伸、扩展,如果放在家乡,他们中的一些人不会成为交往对象,正是从这一点上说,他们的社会网络的地域覆盖范围超出了原来在家乡交往所触及的地理范围。换言之,这种交往还是带有地缘性,但是比起在家乡的交往地缘范围更广些而已。再次,城乡关系对社会网络的影响比在温州有了很大的减弱。在温州,除非是很近、很亲密的亲戚,否则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日常交往是很少的,更谈不上建立社会网络,但是在异国他乡,城乡居民身份的差别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了,因为在那里,他们都是外来者,城乡居民的身份没有实质上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意义了,因此他们变得亲近起来,那些原本是温州的城镇居民,不再以以前那种优越的态度看待周围原本是农民的温州人,后者也不再显得很自卑和低人一等了。最后,重要的共同经历在构建社会网络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比如,一起偷渡出国,在偷渡的路上共过患难的人在异国他乡结成了生死之交的朋友;一起当过工人的人也较容易建立经常性的社会联系。

  同样,巴黎的温州人与北京浙江村的温州人在构建和使用社会关系网络的方式上也有一定的差别和不同。在北京的浙江村,亲戚关系范围和地域覆盖范围的拓宽更受到重视,对他们的社会网络的作用更为明显,而在巴黎的温州人中间,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却不是很明显,特别是亲戚关系范围的拓宽不但没有受到重视,反而受到冷谈,与此同时,城乡居民身份的弱化和共同经历的加强则显得非常明显,对他们的社会网络的构建和使用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一点在北京的浙江村就没有这样明显了。这些差别和不同与大的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差别有密切的关系:尽管在我国城乡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乡流动不是很困难的事,但是城乡差别仍然存在,甚至还有所扩大,城乡居民身份对一个人的社会交往仍然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或者说是城乡居民之间交往的重要障碍,这促使进城的农村流动人口仍然转向挖掘他们内部的社会网络资源,那就是扩大亲戚关系和地域范围以建立生存、生活和发展所需要的社会网络,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北京的浙江村也不例外。而在巴黎,像中国那样的城乡身份和差别并不存在,不论是来自温州农村的温州人,还是来自温州城镇特别是温州市区的温州人,对法国社会和居民来说都是外来移民,反过来对这些温州人来说也是如此,在实践活动中中国的城乡身份没有给他们带来好处或坏处,谁生活得好、发展得好,与他们在中国的城乡身份根本没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注重人际交往中能否相互依托和信任这一点,只要能做到相互依托和信任,不管以前是不是城镇居民,都会建立起一定的社会网络。所以,在巴黎,共同经历重要的事件和活动是温州人了解彼此能否相互依托和信任的主要机会和渠道,从而也影响到他们能否建立密切的社会联系。

  在巴黎的温州人中间发生的另外一点变化就是亲戚关系在社会网络中的影响和作用没有国内那么强,反而出现减弱的势头。尽管他们基本上是通过亲戚关系来到巴黎,但是许多人反映:“亲戚还不如朋友好”、“亲戚之间经常闹矛盾”。这里的主要原因是亲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没有朋友之间那样清楚和明确。这可从他们争吵的内容中得到反映。WQQ与ZGX是姨夫关系,前者于1978年到法国,在他的帮助下,后者于1990年到了法国,然后在前者开办的皮包加工工场工作,结果闹翻了。对此,ZGX是这样解释:“没错,没有QQ的帮助和携带,我是进不了法国的。但是我给他做了四年的工,工资拿的比其他工人低,干的活比其他人多得多,似乎我是他带出来的,理所当然应该给他做牛做马。这一点,我也没有什么怨言,给他多干一点,也不是给别人干,都是自己人。但是,他根本没有看到这一点,反而时时以老板的架势对待我。对此,我并不买帐。我父亲都没有这样对待过我。我们还是姨夫关系呢!后来为一件小小的事情,闹翻了。”WQQ则说:“我一直对GX相当好。帮他进了法国,来了就给他工作做,工资也没少发给他,吃住还在我家里。我是够意思的了。他反而对我有意见。天晓得!”在这一点上,WQQ觉得他带ZGX到法国,功劳很大,后者应该好好地报答他,不应该有什么怨言,而ZGX虽觉得WQQ对他有恩,也努力工作、少拿工资,作出相应的报答,但这种报答不应是无限期、无止境的。就这样,不同的想法终于因一个小小的分歧而演变成争吵和冲突,结果相互不往来。这种现象不是个别性的,在巴黎的温州人中间经常发生。亲戚之间发生争吵比较多的再一种情况是请求帮助而得不到兑现引发的。在我国民情习俗中,亲戚间的相互帮助虽然是有条件的,但不应该被计较的,只要可能,几乎是有求必应的,但是到了法国,温州人的生存条件发生了变化,同时法国文化中讲究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思想观念对那些来法国时间比较长的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刚来的温州人受到的影响比较少,而碰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却特别地多,所以他们一有困难,首先想到和求助的是进法国早一些的亲戚,也许头几回的请求帮助,都会得到回应和兑现,但是次数一多,就不行了,前者觉得到了外国人情突然变得淡薄、世态凉炎,而后者觉得前者太过分了。结果他们的感情渐渐趋于冷谈,有的人就断绝了交往。

  这些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温州人为适应在流入地和接受国的生存、发展和融合的需要而出现的。在北京,“浙江村”居民不但还要应付外部社会对他们施加的压力和排挤(如对外地人的清理、外地人无法与当地人享受同等的务工经商政策待遇),而且还要对付内部不同群体(比如永嘉人与乐清人、乐清的虹桥人与大荆人、永嘉的乌牛人与岩头人)之间的张力,由于在我国现行的属地管理体制下,外地人尽管要受流入地有关部门的控制,但难以享受到后者提供的管理服务,所以他们不仅要聚集在一块,而且还要按照来自温州不同乡镇的界线分头相聚(如来自乐清虹桥的人集中居住在一块),以处理内外部的紧张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特别重视亲戚关系以及地缘关系的作用,扩大亲戚范围,强化核心地缘的亲密性。在巴黎,温州人当然也是外来人口,但是只要拿到居留证,就可以与当地人享受同等的管理服务和有关政策待遇,他们内部发生的许多纠纷关系也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有效解决(尽管许多人更偏重于通过内部协商解决),使得他们没有必要按来自温州不同乡镇(或区域)的界线分头相聚,从而削弱了区域亲近性的作用。所以,他们在建立社会关系网络的过程中更加重视友谊、缘分和情感,使得共同的重要经历对他们营构社会网络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参考文献:

  费孝通:1998,《从实求知录》,北京大学出版社。

  费孝通:1996,《学术自述与反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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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minique Schnapper :1994,"Community of Citizens",Gallimard,Paris.

  English abstract:

  The author try to explain the reconstructing relations between indiviudes,groups and societies through the surveys of two immigrant communities in Beijing and Paris,one known as "Zhejiang Village"(Beijing)and another as "Wenzhou City"(Paris).The members come from the Wenzhou district in the south-eastern China and share each other with same cultural,life and social characteristics.It is shown that these chara-cteristcs determine their same behavior styles in the surveys.They are dependent upon their own networks of social relations to disperse the information of mobility and immigration between them and their relatives and friends in the Wenzhou district,protect and develop themselves in their economical and everyday life activities ,and give the values and meanings to their being and behavors.But they should develop and change some perspectives of their networks in order to make their adaptation better in the host societies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situations in which they are.For example,the role of the relative networks became more attenuated of the Wenzhou people in Paris than in Beijing.In short,we should regard the social situation as one of important factors that influence the network patterns of immigrants.


  1、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温州人不仅仅指来自现温州市行政区的那些人,而且还包括那些来自毗邻温州市行政区的青田的侨民。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基于这样的理由:第一,青田现在虽然不属于温州市,但是50年代它曾是温州市管辖下的一个县,当时青田人出国,都由温州市公安局开具证明。第二,更重要的是,温州与青田有着悠久的文化、社会和经济的相近性、相似性和亲缘性。青田和温州同属瓯越文化,所说方言极其相近,许多青田人都能讲温州话(当然他们还有自己的方言),两地素有重商之传统,手工业相当发达。不仅如此,它们之间社会和经济交往非常频繁,温州市可以说是青田人的经济和社会交往中心,许多青田人倾向于迁移到温州市生活和工作,温州市是包括青田在内的浙江南部地区的区域中心。因此,为了表述上的方便起见,这里把来自温州行政的人和来自青田县的人统称为温州人,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作者有任何地区偏见。特此说明。

  [2]、费孝通,《从实求知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96--216页。

  [3]、见王春光,《社会流动和社会重构》,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

  [4]、同上。

  [5]、费孝通,《学术自述与反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第89页。

  [6]、廖正宏,《人口迁移》,台湾三民书局印行,1986年,第150页。

  [7]、项飚,《社区何为》,载1998年第六期《社会学研究》,第56页。

  [8]、Nancy B.Graves and Theodore D.Graves,"Understanding New Zealand`s Mutil-Cultural Workforce,"Report to the Polynesian Advisory Committee of the Vocational Training Council of New Zealand,Wellington:Vocational Council ,1977,pp.8.
现下中国经济发展的仍存在的2大热门:温州模式和苏州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