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性服务娱乐场所必须随时提供安全套(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8:09:38


  不备安全套 酒店可能被关门

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在渝中、九龙坡等5区县启动 督导人员将扮嫖客暗查

  本报讯 (记者 陈静)我市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已正式启动,切断商业性性行为途径传播艾滋病。一旦发现有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还会停业整顿甚至关闭。昨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我市近期率先在九龙坡、渝中、沙坪坝、南岸、江津等5区县启动该项目。

  我市性接触感染艾滋比例上升

  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报告人数达2222人,其中通过性接触感染的占12.7%,并呈上升趋势。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100%安全套使用项目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最有效策略。

  我市首批启动的5个区县将通过卫生、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合作,5年内做到(地、时、人)三个“100%”。

  督导人员将扮嫖客暗查

  昨天上午,记者从九龙坡区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启动会上获悉,目前该区有娱乐场所共1000多家,提供过商业性性服务的娱乐场所有441家。项目启动后,该区每季度将组织辖区内宾馆、卡厅、发廊、酒吧、夜总会、洗脚城等娱乐场所的负责人进行艾滋病流行现状、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国家相关政策等培训。培训后,娱乐场所负责人要签订协议。

  培训后的娱乐场所是否能做到“没有安全套,就不提供性服务”呢?据九龙坡区疾控专家介绍,他们已成立了20余人的督导小组,除定期走访、抽查娱乐场所安全套使用情况外,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查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如果“小姐”不用套,该场所将立即受到整治。

  此外,辖区内的性病门诊医务人员如果知道某个感染性病的女性是来自某家娱乐场所的,那么该娱乐场所将接受调查。

  娱乐场所无安全套将关门

  据九龙坡区疾控专家称,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启动后,该区会实行严格的监管。所有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娱乐场所,必须随时提供安全套,如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在服务台销售等。督导人员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娱乐场所没有张贴宣传资料、不能提供安全套、性工作者不积极使用安全套等情况,将进行警告、罚款,屡次不改者,对娱乐场所停业整顿甚至关闭。

  地、时、人三个100%定义

  达到100%的娱乐服务场所(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100%的性工作时间内使用安全套、100%的性服务人员在商业性行为中使用安全套。 (华商网-重庆时报)

  不备安全套 酒店可能被关门

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在渝中、九龙坡等5区县启动 督导人员将扮嫖客暗查

  本报讯 (记者 陈静)我市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已正式启动,切断商业性性行为途径传播艾滋病。一旦发现有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还会停业整顿甚至关闭。昨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我市近期率先在九龙坡、渝中、沙坪坝、南岸、江津等5区县启动该项目。

  我市性接触感染艾滋比例上升

  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报告人数达2222人,其中通过性接触感染的占12.7%,并呈上升趋势。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100%安全套使用项目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最有效策略。

  我市首批启动的5个区县将通过卫生、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合作,5年内做到(地、时、人)三个“100%”。

  督导人员将扮嫖客暗查

  昨天上午,记者从九龙坡区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启动会上获悉,目前该区有娱乐场所共1000多家,提供过商业性性服务的娱乐场所有441家。项目启动后,该区每季度将组织辖区内宾馆、卡厅、发廊、酒吧、夜总会、洗脚城等娱乐场所的负责人进行艾滋病流行现状、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国家相关政策等培训。培训后,娱乐场所负责人要签订协议。

  培训后的娱乐场所是否能做到“没有安全套,就不提供性服务”呢?据九龙坡区疾控专家介绍,他们已成立了20余人的督导小组,除定期走访、抽查娱乐场所安全套使用情况外,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查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如果“小姐”不用套,该场所将立即受到整治。

  此外,辖区内的性病门诊医务人员如果知道某个感染性病的女性是来自某家娱乐场所的,那么该娱乐场所将接受调查。

  娱乐场所无安全套将关门

  据九龙坡区疾控专家称,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启动后,该区会实行严格的监管。所有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娱乐场所,必须随时提供安全套,如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在服务台销售等。督导人员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娱乐场所没有张贴宣传资料、不能提供安全套、性工作者不积极使用安全套等情况,将进行警告、罚款,屡次不改者,对娱乐场所停业整顿甚至关闭。

  地、时、人三个100%定义

  达到100%的娱乐服务场所(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100%的性工作时间内使用安全套、100%的性服务人员在商业性行为中使用安全套。 (华商网-重庆时报)
高,实在是高。
变相的进步啊[em02] [em02] [em02]
存在就是合理,合不合法是另一回事!
没有驼鸟心态,做的很正确!
总算把遮羞布扯开了,这就是进步!
嫖娼现在叫商业性行为了,失业叫下岗,哼哼,也许贪污以后会叫善意占有,反正这些个政府官员就这德行!!!!![em15]
无语!!!!!!!!!!!!!!!!!!!!!!!!!!!!
哈哈

应该说是经营性性活动!!!

下岗叫二次创业!!!
按现行法律容留卖淫是违法,所以无论是否提供避孕套都应予以取缔,"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查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如果“小姐”不用套,该场所将立即受到整治。"是否小姐用套则该场所就不会受到整治呢?还有"督导人员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娱乐场所没有张贴宣传资料、不能提供安全套、性工作者不积极使用安全套等情况,将进行警告、罚款,屡次不改者,对娱乐场所停业整顿甚至关闭。"
法律真是连个避孕套都不如啊.
小二呢,快来用您那专业的法律知识来给我等普及普及吧.
什么时候敢取缔服务娱乐场所再报道吧
下一步就该向小姐和嫖客征税了,恭喜“和谐射秽”又前进了一步[em02]
倡导卖淫合法化
面对现实吗?这还算是件实事
靠~~~~~~~~~~~~~~~~~~~~~~~~~~~~
这是典型的权宜之计,在无法短时间杜绝卖淫嫖娼的情况下,这是符合现实需求的做法,电视上也报道过.使用安全套与不使用,对于性病的传播,那还是不一样的.
虽然是为了防治艾滋病的无奈之举,但实际上我国是表面禁止*交易,其实已经失控
原帖由 没名没姓没头脑 于 2006-9-6 09:53 发表
总算把遮羞布扯开了,这就是进步!

哈...........社会进步的产物[em09] [em09] [em09]
这就是进步,但也是悲哀
这新闻是假的吧,《重庆时报》的标题是“防艾,夜总会不备安全套就停业”
希望 斑竹再核实一下
卖淫嫖娼合法化了
那些可怜的小贩们摆个摊什么时候合法呢??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6-9-6 11:13 发表
按现行法律容留卖淫是违法,所以无论是否提供避孕套都应予以取缔,"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查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如果“小姐”不用套,该场所将立即受到整治。"是否小姐用套则 ...


  可笑--如果你们认为艾滋病流行没什么大问题的话,我没意见。
严重支持!!!!!!!!!
好消息
]]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6-9-7 08:42 发表


首先,小2在转移话题,我是在问娱乐场所即使是提供避孕套而容留色情交易是否就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从而可以不查处。
即使如小2所言担心HIV 流行的话就应该: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全面禁止色情交易
或2、修 ...


提供安全套和承认色情交易合法,根本不构成逻辑上的联系,在法律上丝毫也不矛盾。

色情交易还需要性器官参与,能否认定有性器官的都是参与色情交易的?好了,要证明自己清白,就GJJ吧。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6-9-7 08:42 发表


首先,小2在转移话题,我是在问娱乐场所即使是提供避孕套而容留色情交易是否就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从而可以不查处。
即使如小2所言担心HIV 流行的话就应该: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全面禁止色情交易
或2、修 ...


  哈哈,你还是想明白“公共安全”这四个字的含义在来说吧,国家--包括法律--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石油最低限的,维护基本的公共安全是法律制约的最低限。对公共卫生的制约和要求同色情产业合法化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你就接着瞎扯吧。
督导人员将扮嫖客暗查+100%的性工作时间内使用安全套=督导人员爽歪歪[em06]
算是件实事,但也是并不让人轻松的社会现象。
原帖由 sslin0 于 2006-9-7 13:07 发表
督导人员将扮嫖客暗查+100%的性工作时间内使用安全套=督导人员爽歪歪

我去做督导行了~~~~~[em06]
面对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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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100%的娱乐服务场所(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100%的性工作时间内使用安全套、100%的性服务人员在商业性行为中使用安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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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商业性性服务,总不会是卖充气娃娃吧?
小二斑竹,大秦斑竹,就不要狡辩了
不觉得你们的狡辩很苍白无力吗??
别的就懒得说了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6-9-7 16:14 发表
小二斑竹,大秦斑竹,就不要狡辩了
不觉得你们的狡辩很苍白无力吗??
别的就懒得说了


  怎么苍白无力了,你倒说说看啊。
还是现实严酷啊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6-9-7 15:41 发表

你不用打哈哈,公共安全和立法并不矛盾,为了防止HIV的传染而提倡使用避孕套是没错,但你还是在转移话题,请正面回答:根据现行法律是否娱乐场所提供了避孕套而容留色情交易是否就不违法?可以免于处罚.


  两边根本不是同一个部门管,A部门不处罚不等于B部门也不处罚,公共卫生的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查处是两条线,随便扯在一起我没那个兴趣。
原帖由 zking675918 于 2006-9-7 15:41 发表

你不用打哈哈,公共安全和立法并不矛盾,为了防止HIV的传染而提倡使用避孕套是没错,但你还是在转移话题,请正面回答:根据现行法律是否娱乐场所提供了避孕套而容留色情交易是否就不违法?可以免于处罚.


  两边根本不是同一个部门管,A部门不处罚不等于B部门也不处罚,公共卫生的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查处是两条线,随便扯在一起我没那个兴趣。
服务越来越人性化了~
  总算知道民族安全比较面子重要了……
  
  艾滋病可是能够毁灭一个民族的妖魔,相比之下,规范性服务人员使用避孕套,也是一个办法。
  
  算是默认色情交易吧。好过为了面子不承认。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6-9-7 16:54 发表


  两边根本不是同一个部门管,A部门不处罚不等于B部门也不处罚,公共卫生的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查处是两条线,随便扯在一起我没那个兴趣。


迪厅是吸毒人聚集的地方,为了不传染爱滋病,是不是也有必要让迪厅提供一次性注射器呢???
在我15岁以前一直认为卖淫嫖娼是罪大恶极之罪,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罪无可恕,有些东西看多了,吐啊吐啊就习惯了.我个人很难接受这种肉体交易.

宣传避孕套使用是好事,但如果卫生部既然明确知道有人从事性交易,不管是不是其负责范围,都应该通知警方.

1.避孕套只是降低性病的传播可能性,并不能完全保证不会传播性病.

2.我国是不允许卖淫嫖娼的,做为一名公务员,既然确实发现有人从事性交易,也应该从规范社会风气的角度出发,通知警方进行处理.

3.性交易不是管不了,这是个灰色地带,很多人都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