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6:44:59
<p><a href="http://blog.sina.com.cn/u/47012a1f010004sl">http://blog.sina.com.cn/u/47012a1f010004sl</a></p><p>&nbsp;以本人的成都话水准和吃喝实践,对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之理解应不会超出以下范围:<br/>&nbsp;&nbsp;&nbsp; 一,好吃,但不一定好吃死了﹔<br/>&nbsp;&nbsp;&nbsp; 二,好脏,但不一定是脏死了﹔<br/>&nbsp;&nbsp;&nbsp; 三,好便宜,但肯定是便宜死了。<br/>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其实就是广州人和香港人说的大排档,台湾人说的夜市,法国人的Bistrots以及日本人说的“屋台”。当然,还是“苍蝇馆子”以动感和传神而胜出。我觉得,“苍蝇馆子”不仅指馆子里很可能有的苍蝇,而且还包括馆子里的客人,他们就象苍蝇一样贪吃,嘴刁,飞来飞去到处觅食,碰到任何东西都要尝尝,“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小林一茶将蝇拟人,是慈悲为怀,不过苍蝇的搓手搓脚,倒真是与吃有关。蝇无鼻,味觉器官在脚上,只能用脚去试味,再决定是否用嘴去吃。如此,脚上便总是沾着很多的食物,既不利于飞行,又破坏味觉。搓手搓脚之目的,是为了把脚上沾着的食物搓掉,然后再飞到别的“苍蝇馆子”好好地搓上一顿。<br/>苍蝇馆子把人变成苍蝇,第一是因为好吃,出品够地方,够地道,够草根。事实上,很多“非苍蝇类”馆子里的出品,都是历史上不同时期苍蝇馆子的原创,广州的炒河粉,炒田螺,一定是大排挡的最好吃,最地道。同时,苍蝇馆子里还能吃到很多别的馆子里吃不到的东西,如台湾夜市上的香肠或肉粽。去杭州吃臭豆腐,平海路最简陋的路边摊“胖大姐”永远是不二之选。借李安的话,每一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子,成都人有两个。<br/>东西好吃,地方也好玩,因为大部分苍蝇馆子总是裸陈于市井气最重的街头巷尾。坐在铜锣湾马师道天桥底下的“桥底辣蟹”摇摇欲坠的凳子上,一边大嚼辣蟹,一边看斜对面夜总会的小姐和客人勾肩搭背,进进出出。世道人心,人欲天理,吃咸点,看淡些,杯盘狼籍,不觉东方之既白。<br/>如果说“非苍蝇类”馆子都属于合法夫妻,则不少苍蝇馆子就都是既无营业执照又缺卫生许可证的奸夫淫妇了。当然,经常会有苍蝇若干,但也视气象时令而定,这么说吧,在苍蝇馆子的菜碟里吃到苍蝇的机会,不会比“非苍蝇类”馆子更高,非但不高,还偏低,盖因苍蝇馆子里的苍蝇都在明处,而且只只都是活的,“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在我个人,一旦决定了要去某家苍蝇馆子爽一下,卫生问题便已暂时置之度外,在成都,尤其无所谓,反正我一吃辣的就拉。再说,去年轩尼诗公司在广州花园酒店花3万多一桌请我,事后不照样拉个天翻地覆?<br/>花3万多,基本上可以把一家苍蝇馆子给盘下来了。我算过,在成都若不算早饭,午,晚两餐加夜宵都在苍蝇馆子吃,一个人花10块钱便能吃得很舒服了。下馆子下到这种性价比水平,不仅能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幸福感,成就感,更加大大提升食物的美味度。一个不小心(或者过于投入),还可以坦然地不买单。几年前冬天的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被一美女裹胁至著名的“胖妈蹄花”,苍蝇没见着,只见满堂乌央乌央的人以及满地白花花的骨头和卫生纸,淫荡程度不亚于夜总会。不知是蹄花太好吃还是现场太混乱,第二天一睁眼想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昨晚是谁买的单?”正苦苦思索,美女打电话来,开口就问:“昨晚是你买的单?”#</p><table class="dashe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tbody><tr><td></td></tr></tbody></table><p><a href="http://blog.sina.com.cn/u/47012a1f010004sl">http://blog.sina.com.cn/u/47012a1f010004sl</a></p><p>&nbsp;以本人的成都话水准和吃喝实践,对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之理解应不会超出以下范围:<br/>&nbsp;&nbsp;&nbsp; 一,好吃,但不一定好吃死了﹔<br/>&nbsp;&nbsp;&nbsp; 二,好脏,但不一定是脏死了﹔<br/>&nbsp;&nbsp;&nbsp; 三,好便宜,但肯定是便宜死了。<br/>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其实就是广州人和香港人说的大排档,台湾人说的夜市,法国人的Bistrots以及日本人说的“屋台”。当然,还是“苍蝇馆子”以动感和传神而胜出。我觉得,“苍蝇馆子”不仅指馆子里很可能有的苍蝇,而且还包括馆子里的客人,他们就象苍蝇一样贪吃,嘴刁,飞来飞去到处觅食,碰到任何东西都要尝尝,“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小林一茶将蝇拟人,是慈悲为怀,不过苍蝇的搓手搓脚,倒真是与吃有关。蝇无鼻,味觉器官在脚上,只能用脚去试味,再决定是否用嘴去吃。如此,脚上便总是沾着很多的食物,既不利于飞行,又破坏味觉。搓手搓脚之目的,是为了把脚上沾着的食物搓掉,然后再飞到别的“苍蝇馆子”好好地搓上一顿。<br/>苍蝇馆子把人变成苍蝇,第一是因为好吃,出品够地方,够地道,够草根。事实上,很多“非苍蝇类”馆子里的出品,都是历史上不同时期苍蝇馆子的原创,广州的炒河粉,炒田螺,一定是大排挡的最好吃,最地道。同时,苍蝇馆子里还能吃到很多别的馆子里吃不到的东西,如台湾夜市上的香肠或肉粽。去杭州吃臭豆腐,平海路最简陋的路边摊“胖大姐”永远是不二之选。借李安的话,每一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子,成都人有两个。<br/>东西好吃,地方也好玩,因为大部分苍蝇馆子总是裸陈于市井气最重的街头巷尾。坐在铜锣湾马师道天桥底下的“桥底辣蟹”摇摇欲坠的凳子上,一边大嚼辣蟹,一边看斜对面夜总会的小姐和客人勾肩搭背,进进出出。世道人心,人欲天理,吃咸点,看淡些,杯盘狼籍,不觉东方之既白。<br/>如果说“非苍蝇类”馆子都属于合法夫妻,则不少苍蝇馆子就都是既无营业执照又缺卫生许可证的奸夫淫妇了。当然,经常会有苍蝇若干,但也视气象时令而定,这么说吧,在苍蝇馆子的菜碟里吃到苍蝇的机会,不会比“非苍蝇类”馆子更高,非但不高,还偏低,盖因苍蝇馆子里的苍蝇都在明处,而且只只都是活的,“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在我个人,一旦决定了要去某家苍蝇馆子爽一下,卫生问题便已暂时置之度外,在成都,尤其无所谓,反正我一吃辣的就拉。再说,去年轩尼诗公司在广州花园酒店花3万多一桌请我,事后不照样拉个天翻地覆?<br/>花3万多,基本上可以把一家苍蝇馆子给盘下来了。我算过,在成都若不算早饭,午,晚两餐加夜宵都在苍蝇馆子吃,一个人花10块钱便能吃得很舒服了。下馆子下到这种性价比水平,不仅能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幸福感,成就感,更加大大提升食物的美味度。一个不小心(或者过于投入),还可以坦然地不买单。几年前冬天的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被一美女裹胁至著名的“胖妈蹄花”,苍蝇没见着,只见满堂乌央乌央的人以及满地白花花的骨头和卫生纸,淫荡程度不亚于夜总会。不知是蹄花太好吃还是现场太混乱,第二天一睁眼想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昨晚是谁买的单?”正苦苦思索,美女打电话来,开口就问:“昨晚是你买的单?”#</p><table class="dashe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tbody><tr><td></td></tr></tbody></table>
偶喜欢以前成都市上东大街的一家叫金骨鱼的小饭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7 23:31:3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