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都疯了,铁道部的“特派员“在干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1:08:13
<p><strong></strong></p><p><strong></strong></p><p><strong></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CD点水族评论:</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nbsp;&nbsp;&nbsp;&nbsp; 这个主题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很广,很多人都对铁路"稽查员"和警察的所谓"恶劣行为"口诛笔伐,大有义愤填膺,积极伸张正义的意思.可是,大家在不知不觉中,对国家和社会的热情被某些人利用了.下面就这个贴子中的几个主题问题,说明如下:</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1&nbsp;&nbsp;&nbsp; 铁路警察和地方警察现在还是有各自明确的管辖范围,简单的说就是铁路范围内的治安铁路警察负责.那么,这个"老人家"无论是在火车上违反有关规定还是在出站口被查,处理她的都是铁路警方,而不是"石门"地方警察机关.</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2&nbsp;&nbsp; &nbsp;关于&lt;行政处罚决定书&gt;:按照铁路警察治安处罚的有关规定,如果需要进行治安拘留的.在铁路有看守所的地方,交铁路拘留.在没有铁路看守所的地方,可以移交给地方看守所拘留.无论是在什么地方拘留,都由铁路警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以,这个处罚书就一定是铁路警察机关出的,不可能由地方机关出.至于这个决定书的真伪,在此不做鉴别.</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3&nbsp;&nbsp; 铁路的"稽查员"(文中叫"特派员")究竟是干什么的?有人跟贴已经说明了,这个职务是铁路内部检查各部门工作的.可以认为是铁路内部的督察,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铁路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并且接受有关的投诉.&lt;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gt;第二十七条规定如下: 铁路稽查执行任务时,应事先与列车长取得联系,特殊情况可先执行任务。列车长、城经济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对稽查的工作应予以配合。发现问题不用亲自处理,交给有关部门,只需要发内部通报就是了.换句话说,铁路稽查是对内不对外.</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4&nbsp;&nbsp; &nbsp;关于N702次列车.该列车是深圳西--怀化的非空调管内列车.到达长沙的时间是23:12分,开车时间是23:50.文章中说的时间是中午出去坐车,是否符合常理?</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5&nbsp;&nbsp; &nbsp;关于1474次列车:这个是文章中最关键的车次,该车是从湛江--襄樊的普通列车.到达石门的时间是13:29分.和文章中的时间基本吻合.但是1474次根本就不经过长沙!不知道"老人家"是如何在长沙上的1474次列车?</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结论:这个消息就是一个彻底的假消息!</font></strong></p><p><strong><font size="2">不足之处,还请大家继续补充.</font></strong></p><p><strong>楼主转的原文附下:</strong></p><p><strong>=======================================================================</strong></p><p><strong>[转贴]泣血追问:困窘老母乘车捡28只空瓶就该拘五天?<br/></strong><font color="#7d7d7d">文章提交者:益力 加帖在 <a href="http://club.cat898.com/newbbs/list.asp?boardid=1"><font color="#000000">猫眼看人</font></a>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font><br/><br/><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我的六旬老母乘坐火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只因28只空塑料瓶,被铁道部的“特派员”扣人,并交给地方公安局处以5天拘留。<br/>  <br/>  今年3月底,母亲照顾3岁孙女在长沙湘雅医院儿科血液组住院医治白血病。26日中午,孩子住院缺钱,我母亲买N702次长沙→石门的火车票回家凑钱。或因年迈、或因饥饿,加之检票人员和列车乘务员的两次疏忽,母亲上错了火车。本应该4个小时到达,却辗转了近20个小时。<br/>  <br/>  因为给3岁小孩治病,全家陷入极度贫困。我的六旬老母在近20小时旅途中,一路上把同桌的、别人赠与的、还有自己的共计28个空瓶子收了起来。谁知,对于我们家人及老母亲来说,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恶梦就这样开始了……<br/>  <br/>  27日下午1点老母终于到达目的地石门,在出站检票口被一自称是铁道部“特派员”的张姓男子拦住。此人告知我母亲:尽管你有车票,但是铁道部有内部通知,从3月1日起,火车上不准捡废品。在长达五个多小时的笔录、取证、检讨期间,我母亲一再哀求:孙女才3岁,两岁时做了心脏病手术,债务尚未还清,现在又患上了白血病,顺路收几个瓶子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在车站和火车上都没看见这个铁道部的通知,车上广播也没播出过,车上乘警、乘务员也没告诉、制止这一行为,自己确实不知情,希望能减轻处罚,孙女在医院等着钱救命!不信可电话查证。<br/>  <br/>  面对老母哀求,但这位特派员先生最后仍毫不所动:“就是不能让你们看见到通知,不然怎么能抓到你们?”,哀求的结果是最后处罚决定——从重处罚,拘留5天!,特派员同时忙得无暇及时书面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在笔录完后已经到了27日下午6点左右,先将我的母亲送至当地公安拘留所。第二天,广铁“铁鹰行动小组”委托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铁路公安处再委托地方公安作出处理。上午9点左右,“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才送进拘留所,工作人员要求我母亲签名并强迫要求写上“3月27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道:“在1474次列车上……被乘警当场查获。”而其实,母亲是在检票口被拦截的,那个特派员当时是在石门车站,根本没在车上。<br/>  老母亲因28只空瓶身陷囹圄,我们却一无所知,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通知我们。我们全家遍打电话寻人无果。28日,百般无奈之下,孩子的父亲——一位正在带领学生们备战高考而不能照顾自己生病女儿的高三教师,只好请假前往长沙,将免疫力几乎为零的孩子心惊胆颤地坐5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接回老家。回家后不久,医生担心的事出现了:孩子高烧、出血、大口大口地喷血。在医院救治的几个小时内,她的血色素由9.1克降到3.9克,而白细胞仅仅只有300个/立方毫米。医生联系血站寻找血源,但因孩子血型特殊,没有血源。我的孩子很快陷入休克。更心急如焚的还有:本应照顾孙女的母亲却无端被拘留饱受精神摧残与折磨而卧病在床,无人照料……<br/>  <br/>  我的母亲是中专生农民。她六十年代毕业于农业专业学校农学专业,当年响应党的号召回到农村侍弄了40年田地,没给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提任何要求。为了节约,她侯车、乘车20多个小时,随身带两个冷馒头熬到了目的地。为了节约,她在拘留所的前3天粒米未进。她天真地认为不吃东西可少交伙食费!但最后仍交给拘留所175元伙食费和400元保证金才获得自由。在受到如此折磨后回家后卧床不起,更别说照顾重病的孙女。<br/>  <br/>  <br/>  <br/>  此事过去2个个月,我们曾向多家媒体投诉、寻求帮助,但是在有关部门及部分政府领导的的“特殊照顾”下,最后终于没有被报道。<br/>  <br/>  当一个平民家庭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时,“特派员”先生可否有一点点人性化? <br/>  <br/>  一位合法的旅客,毫不知情地在行李中带的28个“危险”的空瓶出站,这种行为就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需要拘留5日吗?<br/>  <br/>  地方公安在拘留以后所收那400元的保证金,究竟是保证什么?保证以后不再拾荒?<br/>  <br/>  尊贵的铁道部,你们暗地操作的“部门规章”能否公开?<br/><br/>相关单据:<br/>  车票:<a hre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258_7204713.jpg"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99f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258_7204713.jpg</font></a><br/>  处罚书:<a hre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28_7204713.gif"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99f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28_7204713.gif</font></a><br/>  赎金单:<a hre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31_7204713.jpg"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99f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31_7204713.jpg</font></a><br/><br/></p><p>最后仍交给拘留所175元伙食费和400元保证金才获得自由。<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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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p><p><strong></strong></p><p><strong></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CD点水族评论:</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nbsp;&nbsp;&nbsp;&nbsp; 这个主题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很广,很多人都对铁路"稽查员"和警察的所谓"恶劣行为"口诛笔伐,大有义愤填膺,积极伸张正义的意思.可是,大家在不知不觉中,对国家和社会的热情被某些人利用了.下面就这个贴子中的几个主题问题,说明如下:</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1&nbsp;&nbsp;&nbsp; 铁路警察和地方警察现在还是有各自明确的管辖范围,简单的说就是铁路范围内的治安铁路警察负责.那么,这个"老人家"无论是在火车上违反有关规定还是在出站口被查,处理她的都是铁路警方,而不是"石门"地方警察机关.</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2&nbsp;&nbsp; &nbsp;关于&lt;行政处罚决定书&gt;:按照铁路警察治安处罚的有关规定,如果需要进行治安拘留的.在铁路有看守所的地方,交铁路拘留.在没有铁路看守所的地方,可以移交给地方看守所拘留.无论是在什么地方拘留,都由铁路警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以,这个处罚书就一定是铁路警察机关出的,不可能由地方机关出.至于这个决定书的真伪,在此不做鉴别.</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3&nbsp;&nbsp; 铁路的"稽查员"(文中叫"特派员")究竟是干什么的?有人跟贴已经说明了,这个职务是铁路内部检查各部门工作的.可以认为是铁路内部的督察,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铁路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并且接受有关的投诉.&lt;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gt;第二十七条规定如下: 铁路稽查执行任务时,应事先与列车长取得联系,特殊情况可先执行任务。列车长、城经济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对稽查的工作应予以配合。发现问题不用亲自处理,交给有关部门,只需要发内部通报就是了.换句话说,铁路稽查是对内不对外.</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4&nbsp;&nbsp; &nbsp;关于N702次列车.该列车是深圳西--怀化的非空调管内列车.到达长沙的时间是23:12分,开车时间是23:50.文章中说的时间是中午出去坐车,是否符合常理?</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5&nbsp;&nbsp; &nbsp;关于1474次列车:这个是文章中最关键的车次,该车是从湛江--襄樊的普通列车.到达石门的时间是13:29分.和文章中的时间基本吻合.但是1474次根本就不经过长沙!不知道"老人家"是如何在长沙上的1474次列车?</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0938f7" size="3">结论:这个消息就是一个彻底的假消息!</font></strong></p><p><strong><font size="2">不足之处,还请大家继续补充.</font></strong></p><p><strong>楼主转的原文附下:</strong></p><p><strong>=======================================================================</strong></p><p><strong>[转贴]泣血追问:困窘老母乘车捡28只空瓶就该拘五天?<br/></strong><font color="#7d7d7d">文章提交者:益力 加帖在 <a href="http://club.cat898.com/newbbs/list.asp?boardid=1"><font color="#000000">猫眼看人</font></a>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font><br/><br/><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ubb>我的六旬老母乘坐火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只因28只空塑料瓶,被铁道部的“特派员”扣人,并交给地方公安局处以5天拘留。<br/>  <br/>  今年3月底,母亲照顾3岁孙女在长沙湘雅医院儿科血液组住院医治白血病。26日中午,孩子住院缺钱,我母亲买N702次长沙→石门的火车票回家凑钱。或因年迈、或因饥饿,加之检票人员和列车乘务员的两次疏忽,母亲上错了火车。本应该4个小时到达,却辗转了近20个小时。<br/>  <br/>  因为给3岁小孩治病,全家陷入极度贫困。我的六旬老母在近20小时旅途中,一路上把同桌的、别人赠与的、还有自己的共计28个空瓶子收了起来。谁知,对于我们家人及老母亲来说,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恶梦就这样开始了……<br/>  <br/>  27日下午1点老母终于到达目的地石门,在出站检票口被一自称是铁道部“特派员”的张姓男子拦住。此人告知我母亲:尽管你有车票,但是铁道部有内部通知,从3月1日起,火车上不准捡废品。在长达五个多小时的笔录、取证、检讨期间,我母亲一再哀求:孙女才3岁,两岁时做了心脏病手术,债务尚未还清,现在又患上了白血病,顺路收几个瓶子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在车站和火车上都没看见这个铁道部的通知,车上广播也没播出过,车上乘警、乘务员也没告诉、制止这一行为,自己确实不知情,希望能减轻处罚,孙女在医院等着钱救命!不信可电话查证。<br/>  <br/>  面对老母哀求,但这位特派员先生最后仍毫不所动:“就是不能让你们看见到通知,不然怎么能抓到你们?”,哀求的结果是最后处罚决定——从重处罚,拘留5天!,特派员同时忙得无暇及时书面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在笔录完后已经到了27日下午6点左右,先将我的母亲送至当地公安拘留所。第二天,广铁“铁鹰行动小组”委托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铁路公安处再委托地方公安作出处理。上午9点左右,“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才送进拘留所,工作人员要求我母亲签名并强迫要求写上“3月27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道:“在1474次列车上……被乘警当场查获。”而其实,母亲是在检票口被拦截的,那个特派员当时是在石门车站,根本没在车上。<br/>  老母亲因28只空瓶身陷囹圄,我们却一无所知,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通知我们。我们全家遍打电话寻人无果。28日,百般无奈之下,孩子的父亲——一位正在带领学生们备战高考而不能照顾自己生病女儿的高三教师,只好请假前往长沙,将免疫力几乎为零的孩子心惊胆颤地坐5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接回老家。回家后不久,医生担心的事出现了:孩子高烧、出血、大口大口地喷血。在医院救治的几个小时内,她的血色素由9.1克降到3.9克,而白细胞仅仅只有300个/立方毫米。医生联系血站寻找血源,但因孩子血型特殊,没有血源。我的孩子很快陷入休克。更心急如焚的还有:本应照顾孙女的母亲却无端被拘留饱受精神摧残与折磨而卧病在床,无人照料……<br/>  <br/>  我的母亲是中专生农民。她六十年代毕业于农业专业学校农学专业,当年响应党的号召回到农村侍弄了40年田地,没给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提任何要求。为了节约,她侯车、乘车20多个小时,随身带两个冷馒头熬到了目的地。为了节约,她在拘留所的前3天粒米未进。她天真地认为不吃东西可少交伙食费!但最后仍交给拘留所175元伙食费和400元保证金才获得自由。在受到如此折磨后回家后卧床不起,更别说照顾重病的孙女。<br/>  <br/>  <br/>  <br/>  此事过去2个个月,我们曾向多家媒体投诉、寻求帮助,但是在有关部门及部分政府领导的的“特殊照顾”下,最后终于没有被报道。<br/>  <br/>  当一个平民家庭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时,“特派员”先生可否有一点点人性化? <br/>  <br/>  一位合法的旅客,毫不知情地在行李中带的28个“危险”的空瓶出站,这种行为就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需要拘留5日吗?<br/>  <br/>  地方公安在拘留以后所收那400元的保证金,究竟是保证什么?保证以后不再拾荒?<br/>  <br/>  尊贵的铁道部,你们暗地操作的“部门规章”能否公开?<br/><br/>相关单据:<br/>  车票:<a hre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258_7204713.jpg"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99f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258_7204713.jpg</font></a><br/>  处罚书:<a hre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28_7204713.gif"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99f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28_7204713.gif</font></a><br/>  赎金单:<a hre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31_7204713.jpg"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99ff">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31_7204713.jpg</font></a><br/><br/></p><p>最后仍交给拘留所175元伙食费和400元保证金才获得自由。<br/></p>
[此贴子已经被点水族于2006-5-30 11:37:18编辑过]
<p>没有天理啊!</p>
<p>又是凯迪论坛阿,呵呵著名的汉奸论坛。轮子、台湾绿狗和所谓的民主异议人士的聚集地。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以编造谣言为主要手法,宣扬所谓的民主人权(结果连民主是什么不知道,人权包括什么也不清楚)。鼓吹南京大屠杀是编造的,宣扬台湾独立。</p><p>某些id的发言极端的亲美媚日,稍有点血性的看了能恶心得吐出来。</p><p>真奇怪,我们专制的政府居然视而不见,据说,是为了加强海峡2岸的民间交流,呵呵,国家政策真是不懂啊!</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ndyzjx</i>在2006-5-29 11:14:00的发言:</b><br/><p>又是凯迪论坛阿,呵呵著名的汉奸论坛。轮子、台湾绿狗和所谓的民主异议人士的聚集地。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以编造谣言为主要手法,宣扬所谓的民主人权(结果连民主是什么不知道,人权包括什么也不清楚)。鼓吹南京大屠杀是编造的,宣扬台湾独立。</p><p>某些id的发言极端的亲美媚日,稍有点血性的看了能恶心得吐出来。</p><p>真奇怪,我们专制的政府居然视而不见,据说,是为了加强海峡2岸的民间交流,呵呵,国家政策真是不懂啊!</p></div><p></p><p>你认为这是假新闻吗?</p><p>我在深圳乘飞机去北京,随身带了ZIPPO打火机的小油罐,结果机场的安检人员客气的告诉我不可以带上飞机,要我留下电话等资料,等我回来了还我。</p><p>同样的东西,在济南火车站进候车大厅的门口X光检查处,火车站公安安检人员客气的告诉我要没收并且一定要罚款。争论了半天从200杀到50元(再争论就误车了)。</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黑与白</i>在2006-5-29 11:40:00的发言:</b><br/><p></p><p>你认为这是假新闻吗?</p><p>我在深圳乘飞机去北京,随身带了ZIPPO打火机的小油罐,结果机场的安检人员客气的告诉我不可以带上飞机,要我留下电话等资料,等我回来了还我。</p><p>同样的东西,在济南火车站进候车大厅的门口X光检查处,火车站公安安检人员客气的告诉我要没收并且一定要罚款。争论了半天从200杀到50元(再争论就误车了)。</p></div><p>  我只有一句话要说:你活该。</p><p>  回去自己看看相关的规定、条例。乘坐飞机和火车严禁携带此类易燃、易爆物品,不没收才怪。飞机上连不及手指长的水果刀都不准带,还允许你带ZIPPO?我的瑞士军刀被没收了还没说什么呢。</p><p>  你的情况和主题当中的这位老太太的性质根本不同,她值得同情,而你一点都不值得。</p>
<p>所谓铁道部的特派员(没有这种称呼),而且即便是铁道部的稽查人员,管的只是路风问题:比如乘务员是否“宰羊子”(私自收款让无票旅客乘车,车长、列检、乘警、乘务员的工作有无违纪违规。捡垃圾这种事根本不是职权范围,(碰到好事的乘警和列车员可能会管一下,因为这些捡垃圾的往往会顺手牵羊盗取旅客财物,而且很多列车明确禁止在列车上拾荒)至于为这种小事在车站围堵,就夸张的过分了。特快和管快上基本不存在捡垃圾的,因为火车上的废弃物都被铁路相关人员承包了(不要小看这些废弃物,利润丰厚,没有一定的关系还捞不到这种差事)</p><p>至于你带的东西,根本就是禁止携带的易燃易爆品,没收是正常的,至于罚款要实情节轻重,如果是在列车上被查出来,肯定是要罚款的,如果带的会导致严重后果的违禁物品,呵呵,视情节了,可能是刑事责任。</p><p>你的例子很有趣,很奇怪为何会孜孜不倦的携带易燃易爆品乘机乘车?</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tgk9999</i>在2006-5-29 11:52:00的发言:</b><br/><p>  我只有一句话要说:你活该。</p><p>  回去自己看看相关的规定、条例。乘坐飞机和火车严禁携带此类易燃、易爆物品,不没收才怪。飞机上连不及手指长的水果刀都不准带,还允许你带ZIPPO?我的瑞士军刀被没收了还没说什么呢。</p><p>  你的情况和主题当中的这位老太太的性质根本不同,她值得同情,而你一点都不值得。</p></div><p>我是活该........</p><p>我的意思是这位老太太处理的方式是有很多办法的说,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极端冷血。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说的不是我说的。</p><p></p><p>还有:这里有个我给你开的贴,你别装没看见..........</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9 12:34:07编辑过]
一看就是假的(处罚单、收据、车票可能是真的,但是故事情节煽情的仿佛连续剧,描述的内容却与实际差异太大),建议有空多了解一下我们这个社会,生活经历少了,真假都难分辨。
<p>多了解一下我们这个社会经历多了可能你又会说这样的小破事也敢拿来说....</p><p><strong>强烈建议</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strong>andyzjx 多去看看凤凰卫电的“文涛拍案”。</strong><font color="#000000">多了解一下我们自己的这个社会..............</font></font></p>
<p>呵呵,没空跟你打嘴巴官司,生活体验不是看文涛拍案就能看出来的,(虽然我曾经也很喜欢看)。</p><p>只希望某些朋友遇事多调查研究,少点轻信后的情绪宣泄和相互抬杠,浪费时间!</p>
<p>如果是真的,老太太的行为肯定不构成违法。自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各个部门已经不再超越立法权限下文了。铁道部也无权下通知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解释更不用说下通知设立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了,这是完全违法的(我也相信铁道部没那么蠢,下这种违法通知给人留把柄),所有超越权限的通知和规章在2000年左右已经清理完毕。因此真有此事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绝对一告一准,没有必要找媒体。</p><p>公安出具的收据也是违法的,这就是一个白条,公安除非是傻瓜才会留这种证据。如果真的收保证金必须出具行政事业收费的收据,而且也不是什么麻烦的事情。</p><p>我不敢说这个事情是假的,但我父亲就是特派员(实际上叫稽查员),他们的职责已经有网友说了,仅仅限于监督路风路纪,属于铁路部门内部的监察机构,主要对铁路职工及其行为进行监察根本不涉及与乘客打交道,更不用说处理行政违法案件了。如果这么作,只可能是冒充的。</p>
<p>黑与白同学不知道年纪多大,有多少生活阅历。这个社会是复杂的,人性也是复杂的。通过盲人摸象的方式去了解很容易出现偏差。</p>
黑与白先生爱憎分明,支持!
<p>别的我不懂,这张处罚书是假的</p><p>我是警察~</p><p>每天开处罚书</p><p>真的样子我就不贴了~~</p><p>&nbsp;</p><p></p><p>如果我说错了,大家来给我发信息讨论</p>
<p>这样的文书,国家是有统一样式规定的!</p><p>哈哈</p><p>是不是轮子,俺不知道~</p>
<p>谁有兴趣,我去找一张石门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样式来,大家看看~</p><p>我现在是有点懒得去反驳这个贴了~~</p>
<p>说新闻是假的的警官请解释我自己的打火机油罐的事情:为什么飞机场没有罚我的款,同样的事情火车站罚了我的款呢? 警察干坏事情的不少,你不应该以自己的<strong>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strong>。&nbsp;</p><p>前人之事,后世之师。我们可以把这个当成是一个故事,问题是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可以成立吗?</p><p></p><p></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oo7yjg</i>在2006-5-29 13:19:00的发言:</b><br/><p>如果是真的,老太太的行为肯定不构成违法。自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各个部门已经不再超越立法权限下文了。铁道部也无权下通知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解释更不用说下通知设立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了,这是完全违法的(我也相信铁道部没那么蠢,下这种违法通知给人留把柄),所有超越权限的通知和规章在2000年左右已经清理完毕。因此真有此事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绝对一告一准,没有必要找媒体。</p><p>公安出具的收据也是违法的,这就是一个白条,公安除非是傻瓜才会留这种证据。如果真的收保证金必须出具行政事业收费的收据,而且也不是什么麻烦的事情。</p><p>我不敢说这个事情是假的,但我父亲就是特派员(实际上叫稽查员),他们的职责已经有网友说了,仅仅限于监督路风路纪,属于铁路部门内部的监察机构,主要对铁路职工及其行为进行监察根本不涉及与乘客打交道,更不用说处理行政违法案件了。如果这么作,只可能是冒充的。</p></div><p></p><p>官员不许腐败!!!公商不得在高速上设卡罚款!!!!!</p><p>明白我想说什么了吧?</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midog</i>在2006-5-29 17:29:00的发言:</b><br/><p></p><p>官员不许腐败!!!公商不得在高速上设卡罚款!!!!!</p><p>明白我想说什么了</p></div><p>问题是铁路安全稽查员进行行政处罚相当于移动营业厅的客户经理对你打色情电话的行为进行罚款。</p><p>行政机关瞎搞还可以理解,但一个企业的内部机构以行政机关的名义瞎搞就很难让人理解了。我更倾向于相信这个东西是编的,因为文章的作者根本不知道铁路上的稽查员是干什么的。以为稽查是针对旅客的的。</p><p></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黑与白</i>在2006-5-29 16:15:00的发言:</b><br/><p>说新闻是假的的警官请解释我自己的打火机油罐的事情:为什么飞机场没有罚我的款,同样的事情火车站罚了我的款呢? 警察干坏事情的不少,你不应该以自己的<strong>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strong>。&nbsp;</p><p><strong>前人之事,后世之师。我们可以把这个当成是一个故事,问题是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可以成立吗?</strong></p><p></p><p></p></div><p>如果说伪造日本人的劣迹来攻击日本是无聊的话,伪造政府的劣迹来攻击政府就是别有用心了。所有的判断应当基于真实的信息,对别人的愚弄是非常恶劣的做法。</p><p>至于你带违禁物品的事情,机场部门不罚并不代表铁路部门就不能罚款,只要其处罚是依据生效法律做出的。说句实在话,你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并不值得同情。如果你想要讨回公道可以依程序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在网上博取同情。</p><p>另外,你的愤青味道太浓了,如果对现实不满,请尝试从自己做起去改变他,不要坐在那里冷嘲热讽。强国都是做出来的,而不是骂出来的。</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zbh</i>在2006-5-29 14:34:00的发言:</b><br/><p>别的我不懂,这张处罚书是假的</p><p>我是警察~</p><p>每天开处罚书</p><p>真的样子我就不贴了~~</p><p></p><p></p><p>如果我说错了,大家来给我发信息讨论</p></div><p></p><p>双弓弱弱问一个~~~~</p><p>应该是铁路公安来处理啊???怎么改由地方公安处理了呢???</p>
<p>  这张罚款书,肯定是假的。怀疑是轮子功的新手段了。</p><p>  大家准备辟谣!</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9 18:27:01编辑过]
<p>1474次列车上的XX可能得罪了那个枪手</p><p>写些文章败坏人家名声。</p><p>现在的人太不厚道了</p><p>至于火车上有什么特派员</p><p>我还是第一次听说!</p><p></p>
<p><img src="http://img1.tianyablog.com/photo/2006/5/29/1631331_7204713.jpg" border="0" alt=""/></p><p>  这张收据也错了。这年头,必须使用财政票据。就算是有关部门使用了非法土票据,这个印章也错了:财务专章,少了一个“用”。</p>
特派员,居然还当面执法。哈哈哈哈,好有意思。对现在还有如此敬业,亲历亲为的同志要表扬啊[em01][em01]
<p>  还有,铁路公安和地方公安是两个系统,列车上的事情,铁路公安处理。铁路还有法院呢。</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禁止双弓</i>在2006-5-29 18:05:00的发言:</b><br/><p></p><p>双弓弱弱问一个~~~~</p><p>应该是铁路公安来处理啊???怎么改由地方公安处理了呢???</p></div><p>火车及铁路沿线(我记得是五十米)均属于铁路部门的管辖范围。至于这判决书为什么会是地方公安的印章,我的理解是,目前为止,地方公安部门还是按行政区域划分,不会出现A县公安局管B县的事。而铁路部门就不同了。比如上海铁路局管辖范围就远远超出上海这个地理范畴。那么一个人想造铁路部门的谣言时,必须清楚铁路部门的的管辖划分,这不是一个非铁路工作的人所能完全知晓的。那么如果来个石门县铁路公安局的印章,只要不是白痴,一看就知道是假的。</p><p>至于楼主,先是发了一个99年有关印尼的过时报道,让人揭穿了,还死鸭子嘴硬。现在又拿个ZIPPO打火机的小油罐来校验一下各个交通部门的工作效率。态度可佳,能力得不行</p><p>至于小二,你的瑞士军刀被没收了?我只能很遗憾的对你说:活该!</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zbh</i>在2006-5-29 14:42:00的发言:</b><br/><p>谁有兴趣,我去找一张石门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样式来,大家看看~</p><p>我现在是有点懒得去反驳这个贴了~~</p></div><p>  来一张真的,假的就现形了。</p>
委员,不好不好,不然给了某些人照样画单,省时省力,费心查找真身的机会了。嘿嘿
<p>呵呵,最搞笑的就是楼主带ZIPPO油坐飞机吃了闭门羹再跑去坐火车,如果铁路不没收他的,他估计还要带着跑轮船呢…………</p><p>这种行为类似于拿脑袋撞墙,撞了东墙撞西墙………………</p>[em01]
<p>写的蛮客观的,较少情绪性的诋毁言论,值得关注,虽然票据可能是假的,但不能排除有些公务人员违规操作。</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luekiller</i>在2006-5-29 19:39:00的发言:</b><br/><p>呵呵,最搞笑的就是楼主带ZIPPO油坐飞机吃了闭门羹再跑去坐火车,如果铁路不没收他的,他估计还要带着跑轮船呢…………</p><p>这种行为类似于拿脑袋撞墙,撞了东墙撞西墙………………</p>[em01]</div><p>嗯,重犯要严惩。</p>
卡你油水可能还说说,没大条件情况抓你关你,胆子还木这么大地[em01]
想到了《水浒》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qweer</i>在2006-5-29 19:42:00的发言:</b><br/><p>写的蛮客观的,较少情绪性的诋毁言论,值得关注,虽然票据可能是假的,但不能排除有些公务人员违规操作。</p></div><p></p><p>楼上这话很搞笑。铁路部门再怎么敢使坏,他敢冒充地方公安部门么?为了这四百元还要去刻两个章?这成本也太太太高了。这收据又是土收据,公章又是假的,看来这铁路部门猪头很多,希望楼上不会这么苯吧。</p>
<p>做了一年的看客,今天终于忍不住第一次发贴.这贴要造假也别造常德行不.石门公安局的处罚书要是真的,楼主你寄给我,要当事人来常德市政法委,我保证退她4000元.可就怕她不敢来,因为这个文书全是他妈假的.</p>[em06][em13][em13][em13][em06]
<p>&nbsp; 似乎CD群众眼睛比其他地方的要亮!</p><p>&nbsp;&nbsp;相关的内容大家已经说过了,我就不再重复.看来这个主题又将成为一个样板"名篇".</p><p>&nbsp; </p><p>&nbsp; </p>[em01]
这样的文章要发到百度贴吧那样的地方肯定有一群人又要狂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