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是否应向香港警队授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23:45
<p>我的意见是:香港警队的警衔应由中央政府授予。因为警察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在战时将编入战斗序列。也就是说,香港警队的管理并不完全属于“高度自治”,那么中央政府的管辖权在平时就应有一个表现机制。同时,警衔不仅是警察的等级符号,还是国家授予警察的荣誉。由中央政府向香港警队授衔,将有助于提高香港警员的“中国”意识,增加其对国家的忠诚。</p><p>各位以为如何?</p><p>我的意见是:香港警队的警衔应由中央政府授予。因为警察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在战时将编入战斗序列。也就是说,香港警队的管理并不完全属于“高度自治”,那么中央政府的管辖权在平时就应有一个表现机制。同时,警衔不仅是警察的等级符号,还是国家授予警察的荣誉。由中央政府向香港警队授衔,将有助于提高香港警员的“中国”意识,增加其对国家的忠诚。</p><p>各位以为如何?</p>
  不应该,违反了基本法!
香港警员的“中国”意识固然重要, 但這會在香港引發一場政治風暴<br/>
<p>香港本来就对大陆的一些政策不满,他还会要求你来授衔?这个没必要保持他原来的面貌就可以了,以后可以做个见证</p><p>不过,中央对香港也是太好了,军队都还专门穿一套军装,真是可笑,一个国家上的军队还穿两套军装。</p>
  这样做对基本法不尊重。法律比较政府大。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新侨联委员</i>在2006-5-24 17:15:00的发言:</b><br/>  这样做对基本法不尊重。法律比较政府大。</div><p>我不赞同这句话。因为警队不同于其他公务员系统,他们是中国的国家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的防务由中央政府负责。这就是说,在战时,香港的警察作为中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将与中国武装力量的其他组成部分(解放军、武警、公安、民兵等等)一样,由中央政府指挥。</p>
<p><br/>LZ太可笑了吧</p><p>一切都应当是法律至上,这样是违背基本法的。如果按LZ的逻辑,那么消防处也是不是要纳入这个体系?再说警察是公务员,什么时候归入国家武装力量了,要真是战争爆发,警察的战斗力充其量顶个游击队,让PTU和SDU出来打个游击可能勉强可以,让PC和EU这些警察加入战争么?</p><p>警察对国家的认同跟整个香港社会对国家的认同是一体的,如果都要靠中央的直接干预来逼迫他们认同,那特区的意义何在?干脆叫香港省算了,政府也有中央指派吧。</p><p>本年度看到的比较有趣的post~</p>
<p>可行性呢?</p><p>香港不游行才怪,600万,一起游,,开心死去.</p>
<p>警察只是武装性质的治安管理力量,不是武装力量,中国的警察不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管的。</p><p>只有武警才是武装力量。大阅兵时有武警、预备役、民兵,什么时候看见警察了?</p><p>除非在香港再部署一支武警部队。</p>
看来LZ不懂啊,警察不属于国家武装力量啊,武装力量是解放军加武装警察加预备役部队,没有警察地。
<p>还不如把香港警察署长任命为公安部副部长。</p>
50年以后有可能,或者台湾收复后也可以。现在还得做做样子
<p>警察是民事单位!</p><p>我国的维和警察有些在出国前是武警现役人员,在出国的时候淋湿退役,作为警察身份出国,回来之后重新服役。</p><p>看到这些楼主应该明白,警察和武装力量完全是两回事!</p>
<p>坚决反对!如果为了香港稳定,不想让香港再爆发游行示威的话就不要想这种馊注意。</p><p>因为根据基本法,中国政府只负责香港的国防和外交,警察是特区政府执行公权力的重要象征。不属于中央政府可以管辖的范围!</p>
<p>现在还不是时候!</p><p>4楼的,两套军装其实还是一套,驻港部队起了试验作用!</p>
<p>楼主多学习学习法律,看看香港基本法怎么写的。第二,依据中国法律,只有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才是国家的武装力量。</p>
这个提议会有损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方针...我反对
<p>楼主明显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缺乏基本了解,到这里来现世,唉!</p><p>应该把香港特别行政区改成香港市,建议楼主当第一任香港市委书记算了。</p>
<p>警察是执法机关,不是武装力量,各国都是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解放军、武警、民兵及预备役三结合,公安不在此列;</p><p>警察是政府公务员,由政府管辖,中央人民政府不负责香港的政务,所以香港警察由香港特区政府负责;</p><p>警察是依照法律执行公务,香港特区执行有小宪法之称的基本法,所以也不能有中央人民政府授衔。</p>
<p>反对.</p><p>自做聪明.</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uowei976</i>在2006-5-25 10:11:00的发言:</b><br/>看来LZ不懂啊,警察不属于国家武装力量啊,武装力量是解放军加武装警察加预备役部队,没有警察地。</div><p>你也理解错了~武装力量指现役、预备役和民兵</p><p>武警不是</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 22:56:50编辑过]
<p>武警不是武装力量?</p><p>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包括</p><p>中国人民解放军 武装警察部队 民兵及预备役部队</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14051</i>在2006-6-1 23:43:00的发言:</b><br/><p>你也理解错了~武装力量指现役、预备役和民兵</p><p>武警不是</p></div><p>呵呵 开黄腔了吧</p>
没必要  香港警察已经用了那么长时间的衔猛的一换又要适应很长时间
<p>其实在心里还是挺希望中央能给香港授衔,但是这又违背了基本的法律。真是让人为难。</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公子大白</i>在2006-5-24 12:20:00的发言:</b><br/>  不应该,违反了基本法!</div><p></p>
本来就是一国两制,LZ的想法不但违反了基本法,而且会给某些反华势力以口实~!
<p>楼主的思想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治的内容:政府高于法律!</p><p>真正的现代社会是:法律高于政府!</p>
说得对!!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新侨联委员</i>在2006-5-24 17:15:00的发言:</b><br/>  这样做对基本法不尊重。法律比较政府大。</div><p>如果1果2制在台湾身上用,后果会比香港更明显、长远。</p>
港老冒才不愿意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2 18:21:04编辑过]
这是香港内务,我们不应该过多去管!!!!!!!!!!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三等兵</i>在2006-7-21 12:53:00的发言:</b><br/><font size="3">基本法本来就是一装门面的过渡法, 现在就是要找一切机会把香港拉回我们控制的正轨上</font>.<br/></div><p></p><p></p><p>现在控制得差不多了,坚决反对香港被大陆化,希望香港永远保持现有的健全的司法体系,高度的民主与自由氛围</p>
香港或许是我们最后一块比较“法制”的地区了。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eonardo</i>在2006-7-14 11:52:00的发言:</b><br/><p>楼主的思想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治的内容:政府高于法律!</p><p>真正的现代社会是:法律高于政府!</p></div><p></p>这和什么“人治”没有关系。因为警察衔级制度并不仅仅是警察内部的管理,它同时还是国家授予警察的荣誉。我一直遗憾当年在确定在香港实行的内地法律时没有把警衔条例包括在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laser</i>在2006-7-23 9:42:00的发言:</b><br/><p></p>这和什么“人治”没有关系。因为警察衔级制度并不仅仅是警察内部的管理,它同时还是国家授予警察的荣誉。我一直遗憾当年在确定在香港实行的内地法律时没有把警衔条例包括在内。</div><p>那要不要在香港成立城管?</p>
一切以现实为依据吧!安定团结才是第一!兄弟发这个帖时机不当哦!至少要五十年以后才没有挑拨离间之嫌啊![em01]
有违于《基本法》,再更正一点警察不属于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