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取消无期徒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53:58
国外有终身监禁,或者是200多年之类的超常刑期,发现中国在这方面是空白。中国有些犯人老了病了,监狱就给放,管理部门是省事了,移交到社会。还有些人无期改有期,出来之后享福。中国啥时候学学人家?
西方国家补偿受害人跟量刑无关,中国这样做可以减刑,想不通啊。国外有终身监禁,或者是200多年之类的超常刑期,发现中国在这方面是空白。中国有些犯人老了病了,监狱就给放,管理部门是省事了,移交到社会。还有些人无期改有期,出来之后享福。中国啥时候学学人家?
西方国家补偿受害人跟量刑无关,中国这样做可以减刑,想不通啊。
国外也有减刑、假释的。
“西方国家补偿受害人跟量刑无关,中国这样做可以减刑”

你在这用错了减刑这个词吧?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11:38
“西方国家补偿受害人跟量刑无关,中国这样做可以减刑”

你在这用错了减刑这个词吧?
额,我太不严谨了。是少判
将邪 发表于 2015-7-1 22:28
国外也有减刑、假释的。
米国的法院判决不是可以轻易改变的,只有州长有权特赦罪犯的刑期(美国总统特赦的是犯有联邦罪行的罪犯)。。。
双筒 发表于 2015-7-2 11:53
米国的法院判决不是可以轻易改变的,只有州长有权特赦罪犯的刑期(美国总统特赦的是犯有联邦罪行的罪犯) ...
那假释呢?


我看这关键是把罪犯关起来视为改造还是视为惩罚的问题。

如果视为改造,那“表现好”就被认为是“改造得好”,所以就各种减刑。
如果视为惩罚,那罪犯就理应在监狱里待够其罪行相应的刑期,表现好并不能赎罪,所以限制减刑是有必要的。

其实无论中美,应该都是上两者的结合,只不过更偏哪一方面的问题。

我认为目前的中国的刑罚在减刑上确实有不严肃之嫌,发表篇文章可以减刑,唱歌得个奖可以减刑。所以从立法上说,严格限制减刑,延长有期徒刑的最长年限,都是有必要的。

至于达成民事谅解可以减轻、从轻处罚的问题,一般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也是中国的特色,没啥说的。

我看这关键是把罪犯关起来视为改造还是视为惩罚的问题。

如果视为改造,那“表现好”就被认为是“改造得好”,所以就各种减刑。
如果视为惩罚,那罪犯就理应在监狱里待够其罪行相应的刑期,表现好并不能赎罪,所以限制减刑是有必要的。

其实无论中美,应该都是上两者的结合,只不过更偏哪一方面的问题。

我认为目前的中国的刑罚在减刑上确实有不严肃之嫌,发表篇文章可以减刑,唱歌得个奖可以减刑。所以从立法上说,严格限制减刑,延长有期徒刑的最长年限,都是有必要的。

至于达成民事谅解可以减轻、从轻处罚的问题,一般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也是中国的特色,没啥说的。
将邪 发表于 2015-7-1 23:08
那假释呢?
假释的级别比较低,应该是低于州长/总统的什么委员会这个级别的来判定。 但如果原判里说了N年内不能假释,那个判决还是高于假释委员会的,只有州长/总统可以改变。。。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12:21
我看这关键是把罪犯关起来视为改造还是视为惩罚的问题。

如果视为改造,那“表现好”就被认为是“改造得 ...
辩诉交易国外都有的,好吧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5-7-2 13:15
辩诉交易国外都有的,好吧

辩诉交易,这词你还看不懂?是控辩双方就罪行的协商,目的是减少司法成本。

跟民事谅解两码事,八杆子打不着好不好。
无期就是老外的终身监禁
问题是
TG超过70岁不是死刑都得放人,理由各异
其实可以专门搞个老年监狱嘛
有病?养老?
监狱承包,你就别想出去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12:21
我看这关键是把罪犯关起来视为改造还是视为惩罚的问题。

如果视为改造,那“表现好”就被认为是“改造得 ...
靠发表文章减刑可以,但是得发表在《科学》这个档次的期刊上。
将邪 发表于 2015-7-2 14:49
靠发表文章减刑可以,但是得发表在《科学》这个档次的期刊上。
“根据广东省监狱局此前规定,在监狱报上发表3篇文章,即可记功一次”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15:00
“根据广东省监狱局此前规定,在监狱报上发表3篇文章,即可记功一次”
这门槛TM也太低了吧!
搞科学发明创造减刑还差不多。

将邪 发表于 2015-7-2 15:02
这门槛TM也太低了吧!
搞科学发明创造减刑还差不多。


所以我才说现在(或者说稍早前)减刑不严肃啊。

现在有所收紧,但是仍旧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监督制度。
将邪 发表于 2015-7-2 15:02
这门槛TM也太低了吧!
搞科学发明创造减刑还差不多。


所以我才说现在(或者说稍早前)减刑不严肃啊。

现在有所收紧,但是仍旧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监督制度。
PLA8341 发表于 2015-7-2 14:32
无期就是老外的终身监禁
问题是
TG超过70岁不是死刑都得放人,理由各异
那康师傅岂不是没几年就能出来了?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15:03
所以我才说现在(或者说稍早前)减刑不严肃啊。

现在有所收紧,但是仍旧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监督制度。

SCI影响因子就是现成的。
将邪 发表于 2015-7-2 15:15
SCI影响因子就是现成的。

又不是研究所,搞什么SCI因子?

要是个教授杀了老婆,进监狱天天发论文,就能减刑了?

我是看不出来这跟他悔改、反思杀人罪行有什么关系。
上次不有个之前故意杀人判死缓的,结果减刑几次关了20年就出来了结果没几年又杀人的?就不能设定个减刑上限么?
专心做五边 发表于 2015-7-2 15:09
那康师傅岂不是没几年就能出来了?
你觉得他的监狱跟我们品尝所说的监狱各个方面是一个标准么
米国的假释审核委员会都在州一级,而且即使假释出来以后,还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向假释官早请示晚汇报,出门要先批准什么的,违反假释条例可以直接抓进去继续服刑。
如果被州长或总统特赦减刑,后面就没这些尾巴了。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15:18
又不是研究所,搞什么SCI因子?

要是个教授杀了老婆,进监狱天天发论文,就能减刑了?
说白了,你是吧监狱作为惩罚还是改造。这两个思路都行的通,惩罚就是犯罪越大社会危害越大,因此惩罚越大。
而改造则是犯罪越大,这个人需要改造的时间越长,所以刑期越长,而无期徒刑如果不减刑,那么和死刑就没有区别了(从改造的角度上来说),所以必须予以无期徒刑以变有期徒刑的可能。
从法律制定时代的角度,中国的法律是把刑期作为改造。如果这样,那么教授天天发论文就是改造成功的一种标志,确实可以减刑。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5-7-2 20:21
说白了,你是吧监狱作为惩罚还是改造。这两个思路都行的通,惩罚就是犯罪越大社会危害越大,因此惩罚越大 ...

我看不出来所谓天天发论文就是改造成功了,他因杀人入狱,入狱前也在天天发文章,怎么就能看作改造成功了?

什么惩罚还是改造,在我楼上是我提出来的,就不用你再抄一遍给我看了。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20:29
我看不出来所谓天天发论文就是改造成功了,他因杀人入狱,入狱前也在天天发文章,怎么就能看作改造成功 ...
这是一个逻辑问题。首先一个逻辑就是正常劳动生活的人是不会犯罪的。也就是犯罪的根源是其思想。改造就是用劳动改造其成为一个正常的人。
既然他天天发论文,说明他已经恢复了一个正常人的劳动本能,犯罪可能性降低。因此可以减刑。
至于他入狱前是否天天发文章并不在改造论的范畴里面,因为正常劳动者是不会犯罪是前提。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5-7-2 20:42
这是一个逻辑问题。首先一个逻辑就是正常劳动生活的人是不会犯罪的。也就是犯罪的根源是其思想。改造就是 ...


神逻辑“正常劳动者是不会犯罪是前提”,出自哪本犯罪学专著?

这么形而上的说话方式,我吐槽都无从下嘴。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5-7-2 20:42
这是一个逻辑问题。首先一个逻辑就是正常劳动生活的人是不会犯罪的。也就是犯罪的根源是其思想。改造就是 ...


神逻辑“正常劳动者是不会犯罪是前提”,出自哪本犯罪学专著?

这么形而上的说话方式,我吐槽都无从下嘴。
将邪 发表于 2015-7-2 15:02
这门槛TM也太低了吧!
搞科学发明创造减刑还差不多。
监狱报是省级的监狱系统的刊物,类似于月刊杂志那种。留给犯人发表文章的篇幅并不多,一个监狱几个监区,一个监区几百名,总共几千名犯人,一个省几十个监狱,那就是几万甚至十几万犯人(拿广东为例,14年在押犯人13万余)。一版监狱报能上报道的顶多几十个,一个月就一版,你还得上三次才能记功,那么最好最好的情况下(关系够硬),你也得好几个月才能记上一个功,通常得一年左右,两三年也不奇怪,而且文章还得够好才行。你算算,13万人,一个月就登几十篇文章,你还得连上三次才能记功,容易么?而且监狱报的记功指标是有数的,一年顶多也就百来个,有些人登一两篇报道后几年都不登第三篇,容易么?你以为记功是那么好记的?
而且监狱犯人写的文章,通常都是亲情什么的,偶尔有些什么活动体会,总归来说还是比较正能量的,其它犯人看了多半会有些触动,对改造教育还是有帮助的。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15:03
所以我才说现在(或者说稍早前)减刑不严肃啊。

现在有所收紧,但是仍旧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监督制度。
监狱报是省级的监狱系统的刊物,类似于月刊杂志那种。留给犯人发表文章的篇幅并不多,一个监狱几个监区,一个监区几百名,总共几千名犯人,一个省几十个监狱,那就是几万甚至十几万犯人(拿广东为例,14年在押犯人13万余)。一版监狱报能上报道的顶多几十个,一个月就一版,你还得上三次才能记功,那么最好最好的情况下(关系够硬),你也得好几个月才能记上一个功,通常得一年左右,两三年也不奇怪,而且文章还得够好才行。你算算,13万人,一个月就登几十篇文章,你还得连上三次才能记功,容易么?而且监狱报的记功指标是有数的,一年顶多也就百来个,有些人登一两篇报道后几年都不登第三篇,容易么?你以为记功是那么好记的?
而且监狱犯人写的文章,通常都是亲情什么的,偶尔有些什么活动体会,总归来说还是比较正能量的,其它犯人看了多半会有些触动,对改造教育还是有帮助的。
老狼正宗 发表于 2015-7-2 21:29
监狱报是省级的监狱系统的刊物,类似于月刊杂志那种。留给犯人发表文章的篇幅并不多,一个监狱几个监区, ...
呵呵,别逗了啊。

照你说的这么热闹,怎么现在靠在监狱报上发文章立功的认定被一律取消了?
关到死?你给钱养他治疗他还管送终?终了还给哪些家属敲竹竿?

监狱是留给哪些还有改造价值和生存价值的人的。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21:34
呵呵,别逗了啊。

照你说的这么热闹,怎么现在靠在监狱报上发文章立功的认定被一律取消了?
你接触过监狱系统么?你知道多少?跟我闹?呵呵。
老狼正宗 发表于 2015-7-2 22:02
你接触过监狱系统么?你知道多少?跟我闹?呵呵。
监狱系统闹的笑话还少?监狱系统的牛个啥?

不要闹,我就问你,为啥“靠在监狱报上发文章立功的认定被一律取消了”?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22:08
监狱系统闹的笑话还少?监狱系统的牛个啥?

不要闹,我就问你,为啥“靠在监狱报上发文章立功的认定被 ...

政策变了呗,这几十年各项政策变的还少了?有啥可大惊小怪的?
老狼正宗 发表于 2015-7-2 22:10
政策变了呗,这几十年各项政策变的还少了?有啥可大惊小怪的?
那不就得了,现在限制减刑是趋势,所谓写文章减刑就被限制掉了。你说你还在吹嘘一个被淘汰的政策多高端以证明其合理性,不滑稽吗?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22:21
那不就得了,现在限制减刑是趋势,所谓写文章减刑就被限制掉了。你说你还在吹嘘一个被淘汰的政策多高端以 ...
呵呵,现在改变政策只能说新形势下有新变化。
但是你居然说一个存在并运行了几十年的机制没有合理性,不滑稽吗?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22:21
那不就得了,现在限制减刑是趋势,所谓写文章减刑就被限制掉了。你说你还在吹嘘一个被淘汰的政策多高端以 ...
限制不等于取消,这个目前看也取消不了。

在现实监管力量和被监管力量对比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证监管安全,适当的想头、甜头是必要的——人性使然。
其实,整个刑罚的执行体系,都在利用人趋利避害的本性。
老狼正宗 发表于 2015-7-2 23:09
呵呵,现在改变政策只能说新形势下有新变化。
但是你居然说一个存在并运行了几十年的机制没有合理性,不 ...
这么说,你也会为封建制奴隶制捧臭脚咯?人家存在了几千年了嘛。

让你穿越回去做奴隶,你会怎么说?滑稽?是够滑稽的。


发重了删掉。

发重了删掉。
involute 发表于 2015-7-2 23:47
这么说,你也会为封建制奴隶制捧臭脚咯?人家存在了几千年了嘛。

让你穿越回去做奴隶,你会怎么说?滑 ...
哎哟我去,封建制奴隶制存在了几千年就被你一句话彻底否决了?你还真牛啊,你是上帝?
没有封建制奴隶制,人类社会一下就能跳到共和制民主制?你玩穿越是吧?
没有封建制奴隶制以前人类生产力是什么水平你知道不?就凭你也有资格看不起封建制和奴隶制?
要是没有封建制奴隶制,你还停留在部落时代住山洞穿兽皮。
终身监禁应该有不得减刑和不得假释等区别。
老狼正宗 发表于 2015-7-3 00:10
哎哟我去,封建制奴隶制存在了几千年就被你一句话彻底否决了?你还真牛啊,你是上帝?
没有封建制奴隶制 ...
呵呵,如果奴隶制真那么合理,你今天还当着奴隶呢,不是吗?

世界潮流变化,总会有一些保守派,我倒是可以理解,割辫子的时候不是还有遗老遗少自杀了吗?不过辫子都割了,这还有人在念叨辫子怎么怎么好,恨不得写出论文来念叨辫子好,那可就真的叫滑稽了。

改革嘛,总会有阻力,出个把你这样的,有嘛稀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