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禁止未成年人“想唱就唱” 专家网民质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16:14
<p>2006年03月16日 07时34分<!--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来源:<a href="http://www.cyol.net/"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blue;">中国青年报</a> </p><p style="TEXT-INDENT: 2em;">2006年新年刚过,湖南彬州的小梅就开始在网上发帖询问:“超级女声什么时候开始啊?我等得要发疯了……” </p><p style="TEXT-INDENT: 2em;">她的问题引来了众多网友的跟帖:“去官方网站看看吧,我还想去报名呢。”“终于等到了,看看去……” </p><p style="TEXT-INDENT: 2em;">去年湖南卫视的“超级女生”电视选秀大赛打造了中国最火爆的娱乐盛宴,也让更多怀着明星梦的少女们憧憬着今年的比赛。但是国家广电总局于3月13日出台的一项新规定,却给急着报名2006“超女”大赛的中学生们泼了一盆冷水。 </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项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中提到,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举办未成年人参与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必须单项报批;评委点评不搞令参赛选手难暗脑鹉训认附谛晕侍狻?</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意味着14岁的小梅将没有资格参加2006年的超级女生大赛。“我感到失望,不是说想唱就唱么?”小梅在自己的博客里写着。 </p><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随机采访了几名18岁以下的中学生,发现他们似乎对此规定并不十分关心。 </p><p style="TEXT-INDENT: 2em;">湖南的中学生王霞对笔者说,因为自己不会去参加,所以不是很在意报名年龄的限制。“只要比赛好看,无所谓啦。” </p><p style="TEXT-INDENT: 2em;">北京东直门中学几名初二女生也表示,她们并不在意选手是否为未成年人,自己也不会去参加这样的活动。 </p><p style="TEXT-INDENT: 2em;">但该校一名姓孙的男生则表达了相反的观点:“要是不让未成年人参加,那就没得看了。看比自己大的普通人唱歌有什么意思啊?” </p><p style="TEXT-INDENT: 2em;">在网络上,网友们的反应不一。 </p><p style="TEXT-INDENT: 2em;">百度超级女生贴吧上,一名叫“秋水”的网友写道:“无言——心疼——悲哀——愤怒——!” </p><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法院网一名名为“徐林林”网友发表评论说:“可以预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样机械死板的条例将会变得苍白无力,根本不管用。” </p><p style="TEXT-INDENT: 2em;">而赞同此规定的百度超级女生贴吧网友则表示:“让孩子们参加大赛使得他们迷茫了文化的取向!最让人痛心的是毫无理性的跟风和盲从!” </p><p style="TEXT-INDENT: 2em;">另一些网友则采取了比较冷静的态度:“再怎么限制,火的照样会火,不火的照样不火!” </p><p style="TEXT-INDENT: 2em;">由于这项规定涉及的很多细节,都让人联想到了《梦想中国》与《超级女生》。因此规定刚一出台,这两个电视栏目制作方一下子又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p><p style="TEXT-INDENT: 2em;">央视《梦想中国》制作人哈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应规定。” </p><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对选手年龄的限制一直是在16岁以上,因为16岁以上是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这是国际惯例。现在既然总局有明确规定了,我们会执行,但对于个别条件特别好的不到18岁的选手,我们也会按照规定单项向总局报批。” </p><p style="TEXT-INDENT: 2em;">湖南卫视总编室主任李浩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超级女生将会考虑把定位主要放在大学生上,正在考虑年龄方面的限制。” </p><p style="TEXT-INDENT: 2em;">而当笔者15日致电湖南卫视时,湖南卫视尹女士表示他们刚刚收到广电总局的正式文件,让笔者采访李浩,但截至发稿时,李浩一直未能联系上。 </p><p style="TEXT-INDENT: 2em;">就此规定,笔者今日致电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他表示:“这其实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一种保护。” </p><p style="TEXT-INDENT: 2em;">孙云晓认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思想上不够成熟,一些电视娱乐比赛往往有着浓厚的商业背景,完全不是孩子能够把握的。热衷于电视娱乐比赛的人群中青少年特别是中学生群体相当多。而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在看世界的时候往往比较片面,心理波动性很强,也容易冲动。“超级女生”活动里出现的很多十几岁的少男少女逃课去参加,就很说明问题。 </p><p style="TEXT-INDENT: 2em;">“与美国等法律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还是比较宽松的。”孙云晓说,“广电总局发出这样的通知,能够避免未成年人正当的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受到损害,但是规定应细化。比如要考虑到专业院校艺术类中专的孩子的特殊性。我们应该在具体的规定上给拥有特殊才能的孩子们留足空间。”(<font class="rc-writer">实习生 车辉 江迪</font>) </p><p>2006年03月16日 07时34分<!--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来源:<a href="http://www.cyol.net/"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blue;">中国青年报</a> </p><p style="TEXT-INDENT: 2em;">2006年新年刚过,湖南彬州的小梅就开始在网上发帖询问:“超级女声什么时候开始啊?我等得要发疯了……” </p><p style="TEXT-INDENT: 2em;">她的问题引来了众多网友的跟帖:“去官方网站看看吧,我还想去报名呢。”“终于等到了,看看去……” </p><p style="TEXT-INDENT: 2em;">去年湖南卫视的“超级女生”电视选秀大赛打造了中国最火爆的娱乐盛宴,也让更多怀着明星梦的少女们憧憬着今年的比赛。但是国家广电总局于3月13日出台的一项新规定,却给急着报名2006“超女”大赛的中学生们泼了一盆冷水。 </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项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中提到,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举办未成年人参与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必须单项报批;评委点评不搞令参赛选手难暗脑鹉训认附谛晕侍狻?</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意味着14岁的小梅将没有资格参加2006年的超级女生大赛。“我感到失望,不是说想唱就唱么?”小梅在自己的博客里写着。 </p><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随机采访了几名18岁以下的中学生,发现他们似乎对此规定并不十分关心。 </p><p style="TEXT-INDENT: 2em;">湖南的中学生王霞对笔者说,因为自己不会去参加,所以不是很在意报名年龄的限制。“只要比赛好看,无所谓啦。” </p><p style="TEXT-INDENT: 2em;">北京东直门中学几名初二女生也表示,她们并不在意选手是否为未成年人,自己也不会去参加这样的活动。 </p><p style="TEXT-INDENT: 2em;">但该校一名姓孙的男生则表达了相反的观点:“要是不让未成年人参加,那就没得看了。看比自己大的普通人唱歌有什么意思啊?” </p><p style="TEXT-INDENT: 2em;">在网络上,网友们的反应不一。 </p><p style="TEXT-INDENT: 2em;">百度超级女生贴吧上,一名叫“秋水”的网友写道:“无言——心疼——悲哀——愤怒——!” </p><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法院网一名名为“徐林林”网友发表评论说:“可以预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样机械死板的条例将会变得苍白无力,根本不管用。” </p><p style="TEXT-INDENT: 2em;">而赞同此规定的百度超级女生贴吧网友则表示:“让孩子们参加大赛使得他们迷茫了文化的取向!最让人痛心的是毫无理性的跟风和盲从!” </p><p style="TEXT-INDENT: 2em;">另一些网友则采取了比较冷静的态度:“再怎么限制,火的照样会火,不火的照样不火!” </p><p style="TEXT-INDENT: 2em;">由于这项规定涉及的很多细节,都让人联想到了《梦想中国》与《超级女生》。因此规定刚一出台,这两个电视栏目制作方一下子又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p><p style="TEXT-INDENT: 2em;">央视《梦想中国》制作人哈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应规定。” </p><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对选手年龄的限制一直是在16岁以上,因为16岁以上是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这是国际惯例。现在既然总局有明确规定了,我们会执行,但对于个别条件特别好的不到18岁的选手,我们也会按照规定单项向总局报批。” </p><p style="TEXT-INDENT: 2em;">湖南卫视总编室主任李浩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超级女生将会考虑把定位主要放在大学生上,正在考虑年龄方面的限制。” </p><p style="TEXT-INDENT: 2em;">而当笔者15日致电湖南卫视时,湖南卫视尹女士表示他们刚刚收到广电总局的正式文件,让笔者采访李浩,但截至发稿时,李浩一直未能联系上。 </p><p style="TEXT-INDENT: 2em;">就此规定,笔者今日致电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他表示:“这其实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一种保护。” </p><p style="TEXT-INDENT: 2em;">孙云晓认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思想上不够成熟,一些电视娱乐比赛往往有着浓厚的商业背景,完全不是孩子能够把握的。热衷于电视娱乐比赛的人群中青少年特别是中学生群体相当多。而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在看世界的时候往往比较片面,心理波动性很强,也容易冲动。“超级女生”活动里出现的很多十几岁的少男少女逃课去参加,就很说明问题。 </p><p style="TEXT-INDENT: 2em;">“与美国等法律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还是比较宽松的。”孙云晓说,“广电总局发出这样的通知,能够避免未成年人正当的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受到损害,但是规定应细化。比如要考虑到专业院校艺术类中专的孩子的特殊性。我们应该在具体的规定上给拥有特殊才能的孩子们留足空间。”(<font class="rc-writer">实习生 车辉 江迪</font>) </p>
在中国,任何民间或地方力量都不要有和中央力量对抗的妄想和趋势,这就是大一统的“好处”。
<p>做的好</p><p>做的对</p>
  动摇了中央电视台的垄断地位,减少了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收入,更糟糕的是声名比较中央电视台大,造成了群众不看中央电视台。影响非常恶劣。
<p>上面终于做了一次好事了</p><p></p>
央视不怕自己不火,就怕别人火。<br/><br/>
<p>游行 抗义!</p>
<table cellspacing="1" width="580" border="0"><tbody><tr><td class="dh2" align="center" height="50">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br/>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 </td></tr><tr><td><img height="6" src="http://www.sarft.gov.cn/manage/model/model_files/file_common/wzx.gif" width="604" border="0" alt=""/></td></tr><tr><td height="10"></td></tr><tr><td height="20"><newscontent></newscontent><p>&nbsp;&nbsp;&nbsp;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印发《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正在举办或拟举办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报送了有关材料。为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nbsp;&nbsp;&nbsp; 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各类赛事活动要积极向上、健康高雅,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体现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br/>&nbsp;&nbsp;&nbsp;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赛事活动的内容,要精心策划、精心设计。赛事活动内容的设置、公益活动的策划以及选手参赛曲目的选择等赛事环节都要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符合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当前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br/>&nbsp;&nbsp;&nbsp; 三、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要控制总量,提高质量,防止泛娱乐化倾向。总体这类活动不宜多,活动内容、形式不宜重复,不能相互攀比、复制,各级管理机构要在数量、题材上严格把关后再上报总局,总局将宏观调控。<br/>&nbsp;&nbsp;&nbsp; 四、<font color="#f70909">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参与性强,影响面广,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对赛事活动的播出加强把关,不得随意炒作,避免炒星、追星等负面效应。分赛区活动不得在当地省级卫视播出。</font>播出的节目要力戒庸俗、低俗的现象,不能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审丑心态。<br/>&nbsp;&nbsp;&nbsp; 五、赛事活动的评选过程、评选标准、赛事规则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举办未成年人参与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必须单项报批。<br/>&nbsp;&nbsp;&nbsp; 六、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br/>&nbsp;&nbsp;&nbsp; 七、举办赛事活动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制定选手参赛标准。参赛选手的发型、饰品、服装不能低级媚俗,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br/>&nbsp;&nbsp;&nbsp; 八、举办赛事活动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认真选好评委。评委点评要实事求是、积极健康、平等善意,不搞不切实际的吹捧,不搞令参赛选手难堪的责难,不以非理性的褒贬来取代知识性的引导。<br/>&nbsp;&nbsp;&nbsp; 九、节目主持人要积极引导选手健康高雅地参与赛事活动,善于处理赛事活动中的突发问题。节目主持人的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都要符合大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不要模仿夸张怪诞的主持风格。<br/>&nbsp;&nbsp;&nbsp; 十、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要对所属广播电视机构举办的赛事活动密切跟踪,加强管理,及时解决赛事活动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拿不准的问题要请示报告。</p><newscontent></newscontent></td></tr></tbody></table><p></p><p></p><p>大部分还是可取的!!!!!</p>
有取向的法规是最大的不公平!
<p><strong><font color="#ff0000">只问一个问题,追星造成的负面影响,湖南卫视是否负全责?</font></stron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