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時報:揭露劉湧的記者的緊急求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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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時報:揭露劉湧的記者的緊急求救信
亞洲時報在線編者按:瀋陽黑社會頭子劉湧二審改死緩,引中國社會輿論強烈批評。更有甚者,揭露劉湧案的其中一位記者崔亞斌近日公開求救,表示擔心受到劉湧一夥報復,以下是他向有關部門發出的“求救信”。

首長好!

我是專業作家,反映公安機關偵破瀋陽劉湧黑社會團夥一案的紀實文學《鏟黑》一書的作者。我認為有必要向有關部門及首長發表聲明如下:

瀋陽黑社會團夥頭目劉湧二審改判死緩後,輿論一片譁然,社會反應強烈。

改判以後,劉湧團夥反動氣焰更加囂張,拒不認罪。已經釋放的與劉湧關係密切的人在一些場合公然揚言:不能饒了崔亞斌、李宏林(遼報記者,揭露劉湧團夥罪行文章的另一作者),企圖對我進行報復加害。近期有我根本不認識的人想方設法打聽我的住址等情況,並打來電話,要與我“見見面,談一談”,“吃頓飯”云云,很不正常。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為劉湧進行辯護的首席律師田文昌,在接受《外灘畫報》記者採訪時竟然說,人民群眾對劉湧的義憤“與原來的宣傳有關係,輿論殺人”……

我要問一問這位律師:難道劉湧黑社會團夥大量令人髮指的罪行不是他們自己幹的,反倒是輿論“宣傳”出來的嗎?究竟是劉湧黑社會團夥殺人,還是“輿論殺人”?你向社會發表這樣的談話,將千百位元報導劉湧黑社會團夥罪行的新聞工作者和作家置於什麼性質的位置呢?不顧律師職業道德,發表如此顛倒黑白的談話是何用意?這豈不是在為劉湧一夥對他人進行報復提供口實、製造輿論嗎?你必須對自己的話所引起的嚴重後果承擔責任。

劉湧改判後,在瀋陽不僅沒有出現被害人揚眉吐氣,黑惡勢力受到威懾和壓制的應有局面,反倒使劉湧團夥反動氣焰更加囂張,圖謀徹底翻案並對他人進行報復,這一動向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但我堅信:如果劉湧團夥及其雇傭繼續作惡,執意要在他們的罪行上增添新的砝碼,那麼,他們最後的結局只能是徹底滅亡。

我是一名共產黨員,一名在党的培養教育下成長的有正義感和責任感、有良知的作家。我對公安機關偵破劉湧一案的報導,是通過完全正當的組織關係與渠道,深入進行認真細緻的採訪,在掌握大量確鑿證據的基礎上進行的。《鏟黑》一書,是經過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政法委、省公安廳嚴格審查並提出意見進行修改後正式公開出版的,公安部賈春旺部長為該書題寫了書名。我至今對采寫並出版該書無怨無悔。劉湧等案犯最終被法院判以重刑,不容置疑地證明了對該書的肯定。

鑒於目前劉湧一夥圖謀對我進行加害報復的嚴重時刻,我有必要聲明:我一向安份守法,與他人素無宿怨。如果今後我本人及家屬的人身安全發生意外,極可能是劉湧一夥及其雇傭者進行報復加害的結果,請有關部門明察!

崔亞斌
2003年9月6日亞洲時報:揭露劉湧的記者的緊急求救信
亞洲時報在線編者按:瀋陽黑社會頭子劉湧二審改死緩,引中國社會輿論強烈批評。更有甚者,揭露劉湧案的其中一位記者崔亞斌近日公開求救,表示擔心受到劉湧一夥報復,以下是他向有關部門發出的“求救信”。

首長好!

我是專業作家,反映公安機關偵破瀋陽劉湧黑社會團夥一案的紀實文學《鏟黑》一書的作者。我認為有必要向有關部門及首長發表聲明如下:

瀋陽黑社會團夥頭目劉湧二審改判死緩後,輿論一片譁然,社會反應強烈。

改判以後,劉湧團夥反動氣焰更加囂張,拒不認罪。已經釋放的與劉湧關係密切的人在一些場合公然揚言:不能饒了崔亞斌、李宏林(遼報記者,揭露劉湧團夥罪行文章的另一作者),企圖對我進行報復加害。近期有我根本不認識的人想方設法打聽我的住址等情況,並打來電話,要與我“見見面,談一談”,“吃頓飯”云云,很不正常。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為劉湧進行辯護的首席律師田文昌,在接受《外灘畫報》記者採訪時竟然說,人民群眾對劉湧的義憤“與原來的宣傳有關係,輿論殺人”……

我要問一問這位律師:難道劉湧黑社會團夥大量令人髮指的罪行不是他們自己幹的,反倒是輿論“宣傳”出來的嗎?究竟是劉湧黑社會團夥殺人,還是“輿論殺人”?你向社會發表這樣的談話,將千百位元報導劉湧黑社會團夥罪行的新聞工作者和作家置於什麼性質的位置呢?不顧律師職業道德,發表如此顛倒黑白的談話是何用意?這豈不是在為劉湧一夥對他人進行報復提供口實、製造輿論嗎?你必須對自己的話所引起的嚴重後果承擔責任。

劉湧改判後,在瀋陽不僅沒有出現被害人揚眉吐氣,黑惡勢力受到威懾和壓制的應有局面,反倒使劉湧團夥反動氣焰更加囂張,圖謀徹底翻案並對他人進行報復,這一動向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但我堅信:如果劉湧團夥及其雇傭繼續作惡,執意要在他們的罪行上增添新的砝碼,那麼,他們最後的結局只能是徹底滅亡。

我是一名共產黨員,一名在党的培養教育下成長的有正義感和責任感、有良知的作家。我對公安機關偵破劉湧一案的報導,是通過完全正當的組織關係與渠道,深入進行認真細緻的採訪,在掌握大量確鑿證據的基礎上進行的。《鏟黑》一書,是經過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政法委、省公安廳嚴格審查並提出意見進行修改後正式公開出版的,公安部賈春旺部長為該書題寫了書名。我至今對采寫並出版該書無怨無悔。劉湧等案犯最終被法院判以重刑,不容置疑地證明了對該書的肯定。

鑒於目前劉湧一夥圖謀對我進行加害報復的嚴重時刻,我有必要聲明:我一向安份守法,與他人素無宿怨。如果今後我本人及家屬的人身安全發生意外,極可能是劉湧一夥及其雇傭者進行報復加害的結果,請有關部門明察!

崔亞斌
2003年9月6日
关注!
悲愤!!!什么世道?!好人竟然还要怕坏人!正义何在???!!!强烈要求查处辽宁高院及幕后一伙人!!!强烈呼吁广大群众抨击狗屁律师、黑社会护道士田文昌等人!!!
刘涌属猫的!
气愤!
不改判还能叫黑社会?
这有没有烟台的,可以讲讲招远市黑社会的情况。招远的黑社会为了占金矿双方开战都用上了冲锋枪.我以前在烟台出差是亲眼看到过有警察在卖冲锋枪的(ak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