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学家同声驳斥巩献田对《物权法》的指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22:05
● 于泽远(北京) <p>  中国部分知名法学家近日同声驳斥北京大学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对《物权法》的指责,同时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启动立法审议程序,确保《物权法》尽快施行。 </p><p>  原本计划在今年“两会”(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年会)上审议通过的《物权法》草案,因遭一些保守人士反对而被高层排除在“两会”的议程之外。以巩献田为主将的反对者上书全国人大,指责《物权法》提倡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是“背离社会主义方向”,“是要把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旧房和那些高级别墅一样保护。” </p><p>  中国部分知名法学家上周六专门在北京举行“物权法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中心议题就是反驳巩献田等人对《物权法》的指责,要求官方加快推进《物权法》立法进程。 </p><p>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物权法》起草参与人之一王利明说,这次研讨会国内知名民法学者首度集体对《物权法》立法的质疑作出回应。 </p><p>  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终身研究员王家福说:“物权实际也是人的基本权利,如果没有健全的物权制度,我想人不可能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物质财富。物权法的制定对中国的健康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今天中国融入世界经济,对改革开放也有很重要的意义。” </p><p>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说,中国必须制定一部既体现改革开放、也符合科学精神的《物权法》,而不能是一个“倒退式的《物权法》”。 </p><p>  <strong>中国舆论近来对巩献田的评价也出现两极分化:有人赞扬他是“勇士”和“民族脊梁”、“民族英雄”,也有人说他身为法学教授,其实是个“法盲”,甚至是“全民公敌”。 </strong></p><p><strong>  巩献田曾经留学当时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南斯拉夫,主攻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学概论、政治学、伦理学等法学理论。 </strong></p><p><strong>  北京大学法学院一名副教授说,巩献田教授的法理课中不少内容与政治理论课很接近,一些法学专家甚至不承认这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事实上,因为不受学生欢迎,北京大学法学院前几年曾打算取消巩献田的法理课,但后来又不了了之。 </strong></p><p><strong>  另有消息说,有关《物权法》的争论已经引起高层的关注,但高层不希望《物权法》成为即将召开的“两会”的热点话题。因此,一些学者希望在“两会”上再推《物权法》草案的努力很可能要落空。</strong></p>● 于泽远(北京) <p>  中国部分知名法学家近日同声驳斥北京大学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对《物权法》的指责,同时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启动立法审议程序,确保《物权法》尽快施行。 </p><p>  原本计划在今年“两会”(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年会)上审议通过的《物权法》草案,因遭一些保守人士反对而被高层排除在“两会”的议程之外。以巩献田为主将的反对者上书全国人大,指责《物权法》提倡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是“背离社会主义方向”,“是要把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旧房和那些高级别墅一样保护。” </p><p>  中国部分知名法学家上周六专门在北京举行“物权法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中心议题就是反驳巩献田等人对《物权法》的指责,要求官方加快推进《物权法》立法进程。 </p><p>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物权法》起草参与人之一王利明说,这次研讨会国内知名民法学者首度集体对《物权法》立法的质疑作出回应。 </p><p>  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终身研究员王家福说:“物权实际也是人的基本权利,如果没有健全的物权制度,我想人不可能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物质财富。物权法的制定对中国的健康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今天中国融入世界经济,对改革开放也有很重要的意义。” </p><p>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说,中国必须制定一部既体现改革开放、也符合科学精神的《物权法》,而不能是一个“倒退式的《物权法》”。 </p><p>  <strong>中国舆论近来对巩献田的评价也出现两极分化:有人赞扬他是“勇士”和“民族脊梁”、“民族英雄”,也有人说他身为法学教授,其实是个“法盲”,甚至是“全民公敌”。 </strong></p><p><strong>  巩献田曾经留学当时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南斯拉夫,主攻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学概论、政治学、伦理学等法学理论。 </strong></p><p><strong>  北京大学法学院一名副教授说,巩献田教授的法理课中不少内容与政治理论课很接近,一些法学专家甚至不承认这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事实上,因为不受学生欢迎,北京大学法学院前几年曾打算取消巩献田的法理课,但后来又不了了之。 </strong></p><p><strong>  另有消息说,有关《物权法》的争论已经引起高层的关注,但高层不希望《物权法》成为即将召开的“两会”的热点话题。因此,一些学者希望在“两会”上再推《物权法》草案的努力很可能要落空。</strong></p>
中国的资本主义化道路,今天终于到了要触及根本制度的阶段
巩献田:《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业道德那里去了?<br/>[楚清川] 于 2006-02-25 13:50:27上贴<br/>《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业道德那里去了?<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北京大学 巩献田<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南方周末》记者赵蕾为了采访我方便,在清华大学住了下来,她通过我的博士<br/>研究生的关系找到我的电话。由于不少的老师告诉我,千万不要接见记者,有时<br/>候弄的你很难办,有的职业道德太差。我总以为,当记者的也不容易,再说也不<br/>能一概而论。由于听说赵蕾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我的校友,研究生毕业<br/>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是我们北京大学的邻居,我想她绝不会象人们推测的那样坏<br/>。既然人家这么诚恳地来采访你,住在附近,又等了好几天了,于是,我在一个<br/>周末的上午放弃休息,在北大法学院履约接见了他。<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可是当我读完《南方周末》2月23日第7版的题为“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后<br/>,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在这里被强奸了?在2000多字的报道中,竟然有十处捏<br/>造、歪曲事实和传播错误的信息!她不遵守诺言,缺乏基本的诚信,侵犯了我的<br/>肖像权和名誉权!<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我再也想不到竟然有这么坏的记者和报道!<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br/>请问赵蕾:<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1、我拿的发给北京大学师生和校友的、印有“北京大学法学院重建纪念”的书包<br/>是“布袋”吗?你是拖着一个大布袋和背着一个布袋在北大校园里走吗?<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2、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利益受损”?我是讲,我现在的情况很不错,每月有固定<br/>的工资和补贴,没有什么不平衡的;我忧虑的是社会贫富悬殊这么严重!<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3、我讲我的工资和收入,谁说过“生活不宽绰”?我说的意思是不要自己知足了<br/>,就不管广大人民群众。当时你对我每月5000元左右收入感到吃惊(有的民工一<br/>年还挣不到呢!),那么,你每月的各种收入肯定是大大多于教授的了。<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4、为什么没有讲我有一年津贴降低的原因?为什么只谈结果不谈原因?我很长时<br/>间向你详细谈了整个过程,凡是稍有良心的人,没有一个不对此事感到气愤的,<br/>你作为正常人的良心那里去了?<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5、我回国以后,很多学校请我讲课,连星期天都不休息,当然不是高报酬,主要<br/>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辅导,还有干部培训等,从未间断过的、现在仍旧坚持给<br/>北京办的最好的、受到国家表彰的一所民办学校上课,那是“偶尔”的吗?<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6、我是1997年之后再没有出版著作吗?专著是著作,与人合著就不是著作?<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我主编的、高教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br/>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br/>张云秀主编、我副主编的第三板《法学概论》和沈宗灵主编、我参编的《法理学<br/>》,法律出版社出版、吕世伦主编、李用兵和我副主编的《列宁法律思想史》;<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此外,《法律基础》,全国普通高校“两课”示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法<br/>律基础》教师教学参考用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编的:《马列法学原著选读教<br/>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反腐败论》,四川教育出版社;《法理学》,高<br/>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法理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br/>”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1世纪领导哲学》,四川大学出版社,<br/>等。难道以上不是著作吗?有的还获得了国家奖励的著作,难道就不是著作吗?<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7、我上的法理课“似乎”不在学生“追捧”之列吗?是什么意思?你的根据是什<br/>么?为什么〈法理学〉课程讲完后学生会掌声呢?全校通选课《法学概论》为什<br/>么人数从100名,这学期又增加到400多名?(请你马上到北京大学我的两个课堂<br/>上听听看看!)既然讲课效果这么差,为什么还被北京大学授予优秀教学奖?还<br/>受到过北京市政府多个机构的表彰?<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8、什么时候我的《法理》课差点被取消?我对你讲的明明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著<br/>作选读》课程,2000年前后有个别领导人,对这门课程很不感兴趣,想取消,但<br/>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同志的支持和我的要求下才得以保留的。你为什么撒谎?当时<br/>你还问我:你教这门课这么多年了,有感情,退休后没有人上,不感到难过吗?<br/>你为什么连做人的起码良心都没有了呢?为什么故意张冠李戴?《法理学》课程<br/>是法学院本科的必修课,从来没有发生什么被取消的问题。我已经多年没有给北<br/>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开设什么《法理课程》,反驳造谣的学生的帖子你为什么不<br/>报道?为什么只发表一个方面的观点?<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9、我的课堂上到底是谁“正面交锋,当场辩论,愤而出走”?你有根据吗?<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10、我们2004年185名学者的签名,你为什么只说有大一新生,为什么不说主体是<br/>教师、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呢?<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11、为什么把国家立法活动偏偏说成是正常的“学术讨论”并还要求我发表“论<br/>文”的方式进行?难道吴邦国委员长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是搞“学术”讨论,他<br/>是全国“学术”委员长吗?<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12、谁“动辄”写公开信“直呈”中央?难道直呈你们?难道还不是正因为直接<br/>写了公开信才引起中央领导同志注意,才阻止了你们的意图吗?难道不正因为这<br/>,你们才不讲道理,说我“外行”,而加以人身攻击吗?<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我诚恳地告诉我的同志和朋友们,通过这次事件,我越来越感到,多年以来做意<br/>识形态工作和新闻工作的,不提社会主义的党性原则,不提人民的喉舌,片面强<br/>调和一味追求什么效益和物质利益原则,害了我们不少的青年新闻工作者,他们<br/>有的完全变成惟利是图的小人,成了“资本的代言人”,没有一点劳动人民感情<br/>!如果继续容忍他们这样胡来,我们的党、国家和人民必将继续遭受更大的毒害<br/>!<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最后,呼吁新闻界一切尚有良知的人士,为了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为化解党群<br/>矛盾和社会矛盾,消除腐败,弘扬正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国人民团<br/>结起来,共同奋斗!<br/><span style="DISPLAY: none;"><br/></span><br/>为维护新闻界的声誉,纯洁新闻队伍,清除害群之马,挽回极个别人所造成的坏<br/>影响和预防未来继续为害,我呼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领导严肃处理此事!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资本主义的根基阿。
遮羞布趁早拿掉。现在的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