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的安全感上升的深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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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的安全感上升的深层思考
[804] (2006-01-16)
  2006年1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五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91.9%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治安环境“安全”或“基本安全”,与上次调查相比上升了一个百分点。对于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被调查者选择“好”的占34.1%,比上次调查上升了2.9个百分点;选择“一般”的占59.8%,下降了2个百分点;选择 “差”的占6.1%,下降了0.9个百分点。民众安全感的上升,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积极推进,犯罪的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2005年第四季度,杀人、爆炸、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交通事故、火灾等数量显著下降,进一步提升了民众的安全感。
  安全感是居民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公民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保护程度的综合心态的反映。安全感的形成是民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因此,安全感不仅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而且是体现个人生存质量的重要指标,直接关系一个地方的人居环境、投资环境乃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
  与流行的GDP、物价指数等“理性”的经济指标不同,安全感是民众对社会稳定性、秩序性的一种感性认识,更加注重人的心理状态和精神需求,蕴涵着“人本主义”的执政理念。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再丰富,如果没有较高的安全感,民众的幸福感是要大打折扣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关键就是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防控体系健全,民众具有安全感,从而为个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民族的繁荣和国家的强盛提供坚实的保障。
  尽管民众的安全感在逐年上升,但是我们发现,安全感仍然存在上升的空间:一是如何将“基本安全”提升为“安全”,提高民众安全感的含金量和满意度;二是如何扩展安全感的内涵,将安全感的评测范围从社会治安领域拓展到行政政策、自然灾害、食品安全、信用经济、疾病预防等领域,最终将广义的民众安全感作为准确反映民众心理状态、合理评价政府行政效能、有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标”。笔者认为,进一步提升民众的安全感,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首先,进一步推动立法民主、执法透明、司法公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老百姓最渴望的“定心丸”。怀疑、揣测、谣传、恐慌,往往源于信息的不空开和不对称。相反,立法、执法、司法与民意实现互动,不仅可以有效地消弥社会矛盾,化解公众之间、公众与政府之间、公众与社会之间的纠纷,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而且可以切实增强公众的安全感。2005年,最高立法机关向全社会公布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民意前所未有的在立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哈尔滨水危机的顺利解决、湘江镉污染的及时治理,信息公开和民众参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最高院也主动回应民间呼声,死刑复核很快就被提上议事日程。2005年民众安全感的上升,无疑与这些点滴的进步紧密相连,因为民意得到了高度的重视、信息公开成为发展的趋势。
  其次,进一步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每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会引发社会成员对正在或即将变革的社会结构产生个人的重新定位和诉求,重新评估自身的安全指数和寻找新的认同。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各项改革渐渐步入“深水区”,利益调整和阶层分化正在不可避免的发生,这必然会在社会成员的安全感指数上反映出来。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直接涉及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成员的心理状况,因而对于提升民众的安全感尤为关键。城乡能否尽快结束二元化的割裂状态,贫富差距会不会得到有效控制,东中西部能否实现协调发展,最终将决定每一位社会成员在转型期的利益调整和重新定位。归根到底,“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利益分配理顺了,社会保障完善了,个人才能才有进一步施展的空间,积极性才会充分调动起来,民众的安全感才会有质的上升。
  再次,进一步鼓励民众在法律框架内的积极参与。毫无疑问,提升民众的安全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但是民众的积极参与同样不可或缺。对于诸多影响安全度的问题,民众往往是最先的发现者和体验者;面对这些问题,民众不应是被动的“权力客体”,而应当是主动的“权利主体”,通过正当的程序和合法的途径,在法律框架内捍卫自己的权益,维护公共的利益。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官煤勾结”的举报、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这些公共事件的背后都闪耀着公民理性的光芒。的确,全体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的普遍生长与觉醒,自治能力、参与能力、合作能力、对话能力的普遍养成和提升,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主要特征,是现代国家真正走向文明、强盛的重要前提。这种主人翁的参与精神和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的理性,有助于我们的社会真正实现稳定和和谐,民众的安全感切实得到提升。
  作者:胡健
《联合早报网》民众的安全感上升的深层思考
[804] (2006-01-16)
  2006年1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五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91.9%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治安环境“安全”或“基本安全”,与上次调查相比上升了一个百分点。对于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被调查者选择“好”的占34.1%,比上次调查上升了2.9个百分点;选择“一般”的占59.8%,下降了2个百分点;选择 “差”的占6.1%,下降了0.9个百分点。民众安全感的上升,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积极推进,犯罪的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2005年第四季度,杀人、爆炸、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交通事故、火灾等数量显著下降,进一步提升了民众的安全感。
  安全感是居民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公民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保护程度的综合心态的反映。安全感的形成是民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因此,安全感不仅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而且是体现个人生存质量的重要指标,直接关系一个地方的人居环境、投资环境乃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
  与流行的GDP、物价指数等“理性”的经济指标不同,安全感是民众对社会稳定性、秩序性的一种感性认识,更加注重人的心理状态和精神需求,蕴涵着“人本主义”的执政理念。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再丰富,如果没有较高的安全感,民众的幸福感是要大打折扣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关键就是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防控体系健全,民众具有安全感,从而为个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民族的繁荣和国家的强盛提供坚实的保障。
  尽管民众的安全感在逐年上升,但是我们发现,安全感仍然存在上升的空间:一是如何将“基本安全”提升为“安全”,提高民众安全感的含金量和满意度;二是如何扩展安全感的内涵,将安全感的评测范围从社会治安领域拓展到行政政策、自然灾害、食品安全、信用经济、疾病预防等领域,最终将广义的民众安全感作为准确反映民众心理状态、合理评价政府行政效能、有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标”。笔者认为,进一步提升民众的安全感,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首先,进一步推动立法民主、执法透明、司法公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老百姓最渴望的“定心丸”。怀疑、揣测、谣传、恐慌,往往源于信息的不空开和不对称。相反,立法、执法、司法与民意实现互动,不仅可以有效地消弥社会矛盾,化解公众之间、公众与政府之间、公众与社会之间的纠纷,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而且可以切实增强公众的安全感。2005年,最高立法机关向全社会公布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民意前所未有的在立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哈尔滨水危机的顺利解决、湘江镉污染的及时治理,信息公开和民众参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最高院也主动回应民间呼声,死刑复核很快就被提上议事日程。2005年民众安全感的上升,无疑与这些点滴的进步紧密相连,因为民意得到了高度的重视、信息公开成为发展的趋势。
  其次,进一步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每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会引发社会成员对正在或即将变革的社会结构产生个人的重新定位和诉求,重新评估自身的安全指数和寻找新的认同。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各项改革渐渐步入“深水区”,利益调整和阶层分化正在不可避免的发生,这必然会在社会成员的安全感指数上反映出来。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直接涉及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成员的心理状况,因而对于提升民众的安全感尤为关键。城乡能否尽快结束二元化的割裂状态,贫富差距会不会得到有效控制,东中西部能否实现协调发展,最终将决定每一位社会成员在转型期的利益调整和重新定位。归根到底,“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利益分配理顺了,社会保障完善了,个人才能才有进一步施展的空间,积极性才会充分调动起来,民众的安全感才会有质的上升。
  再次,进一步鼓励民众在法律框架内的积极参与。毫无疑问,提升民众的安全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但是民众的积极参与同样不可或缺。对于诸多影响安全度的问题,民众往往是最先的发现者和体验者;面对这些问题,民众不应是被动的“权力客体”,而应当是主动的“权利主体”,通过正当的程序和合法的途径,在法律框架内捍卫自己的权益,维护公共的利益。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官煤勾结”的举报、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这些公共事件的背后都闪耀着公民理性的光芒。的确,全体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的普遍生长与觉醒,自治能力、参与能力、合作能力、对话能力的普遍养成和提升,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主要特征,是现代国家真正走向文明、强盛的重要前提。这种主人翁的参与精神和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的理性,有助于我们的社会真正实现稳定和和谐,民众的安全感切实得到提升。
  作者:胡健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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