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穷富并非命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09:43
穷富并非命定
  国家或地区的贫富并非命定。穷国之穷,在于没有清楚界定私有产权、官僚腐败及无效率
□ 林行止/文
  贫富两极化是“普世现象”,数百年来,政治学者、经济学者及社会学者,提出了五花八门、试图拉近贫富距离的方法,可惜都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经过这些年来经济学家反复论辩,已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具有高度社会流动性机制即特权分子只占极少数的地区,贫者(have-nots)不一定一世穷困,富者(haves)不一定永世无忧。这即是说,贫、富并非常态,在人人平等的自由社会,抓住一个机会可令贫者骤富或在社会梯阶上往上爬,错过一个机会可使富者突贫及跌进“下流社会”。
  然而,对于国家来说,富国和穷国却似乎是命定,甚难改变。这种看法,出于种族歧视、宗教传统而根深蒂固,是欧洲帝国主义环球在“落后地区”殖民的“理论基础”。
  世界上很多国家,虽然长期进行这样那样的改革,政府更如走马灯似地轮流更换,但始终无法摆脱穷籍。所以如此,众说纷纭。最近,秘鲁学者狄苏图(曾为秘鲁前总统藤森的顾问,其主持的“自由及民主研究所[Institute for Liberty and Democracy]被誉为世界第二具影响力的智囊组织)出版了一本书,名为《不可思议的资本——为何资本主义在西方成功在其他地方失败?》,获得弗里德曼、科斯、撒切尔夫人和数名第三世界知名人士的高度评价。
  作者在书中经过小心实证研究,推翻了国家或地区的贫富命定说。狄苏图的结论是,穷国之穷,在于没有清楚界定私有产权、官僚腐败及无效率,令情况不可收拾的是,这些国家的法律俱为维护制度而设,若能打开此一死结,第三世界穷国便会和西方国家一样,走上富强之路。作者对法律界深痛恶绝,认为法律界是既得利益者的“帮凶”,是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狄苏图对穷国的描述是这样的:人民不知道自己合法地拥有什么,他们没有所居住的物业及土地产权(这意味着政府随时可以收回),因此不能买卖,即使他们做小生意,亦因为没有经营执照亦没有公司法可依循而非常不实在,不敢把利润再投资,资金完全不能发挥效用,结果生意无法拓展。加上政府苛征暴敛,人民根本缺乏赚钱和累积财富的诱因。根据世界银行界定的标准,贫穷线定在每日收入1美元以下,世界生活于贫穷线以下的人口,1987年为11亿,1999年增至12亿。不过,由于人口增长迅速,加上人均收入普遍增加,以百分比而言,这十多年来脱离贫穷线的人愈来愈多。
  狄苏图认为,生活在贫穷线下的第三世界国家穷人,如果给予适当机会(包括保护私产的法治制度和“与人为善”的政府),一样会创造财富。创造财富的能力与种族、宗教、聪明和愚蠢等无关。他指出,这些穷国地下经济的蓬勃和充满生机,小商人富有创意、充满活力和精于讨价还价,便是明证。
  除了私权不明确,狄苏图认为政府贫污腐败,亦是另一穷国无法翻身的病源。狄苏图为了彻底了解秘鲁官僚机构如何妨碍进步,依照政府颁布的法例规章,为开设一家雇请一名工人的制衣厂办理登记手续,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一共耗时289天(平均每天工作六小时),缴交各项收费共达1231美元(为最低月薪的31倍)后,才领取到经营执照!必须强调的是,如果狄苏图肯付“黑钱”,“一切好办”,当然亦不必花这么多时间和手续费。
  菲律宾、埃及、海地和墨西哥等国的情况似乎还要差。官府层层盘剥,人民不胜其烦,为了生计,只好绕过政府“自己执生”(用自己的方法谋生)。第三世界国家因此“非法”的物事特别多,而“非法”的物事一多,官员敲诈、黑社会勒索的机会亦相应增加。
  由于私有产权无法确立,第三世界国家遂出现“正式”和“非正式”两种对立的经济体系(formal vs informal),前者是大财团大家族把持的生意,他们竞争甚烈,但地点不在市场而在官府,这即是说,他们在勾官结府上互出奇谋,贿赂公行的手法出神入化,以夺取公共工程、专利权和其他老百姓、小商人无法分享的种种特权。“非正式”经济是由没有任何产权的小商人形成的经济圈,政府只会榨取而没有予他们任何方便,但仔细观察这种不必缴费不必纳税的“地下经济”,狄苏图发现小商人极富创意和创业精神。
  狄苏图建议第三世界国家法律界不可只维护既得利益,要有改革产权法例的勇气,而政府更要大刀阔斧,“分田分地”给“原住民”。据他考证,19世纪美国国会“非常勉强地”立法把产权分配给土地霸占者(Squatting Settlers)和开矿者,为美国经济繁荣奠下基础,如果这些人没有产权,不难想像,肯塔基和加州等地现在仍是荒漠一片。■


本文转于上期《财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 11:23:49编辑过]
穷富并非命定
  国家或地区的贫富并非命定。穷国之穷,在于没有清楚界定私有产权、官僚腐败及无效率
□ 林行止/文
  贫富两极化是“普世现象”,数百年来,政治学者、经济学者及社会学者,提出了五花八门、试图拉近贫富距离的方法,可惜都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经过这些年来经济学家反复论辩,已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具有高度社会流动性机制即特权分子只占极少数的地区,贫者(have-nots)不一定一世穷困,富者(haves)不一定永世无忧。这即是说,贫、富并非常态,在人人平等的自由社会,抓住一个机会可令贫者骤富或在社会梯阶上往上爬,错过一个机会可使富者突贫及跌进“下流社会”。
  然而,对于国家来说,富国和穷国却似乎是命定,甚难改变。这种看法,出于种族歧视、宗教传统而根深蒂固,是欧洲帝国主义环球在“落后地区”殖民的“理论基础”。
  世界上很多国家,虽然长期进行这样那样的改革,政府更如走马灯似地轮流更换,但始终无法摆脱穷籍。所以如此,众说纷纭。最近,秘鲁学者狄苏图(曾为秘鲁前总统藤森的顾问,其主持的“自由及民主研究所[Institute for Liberty and Democracy]被誉为世界第二具影响力的智囊组织)出版了一本书,名为《不可思议的资本——为何资本主义在西方成功在其他地方失败?》,获得弗里德曼、科斯、撒切尔夫人和数名第三世界知名人士的高度评价。
  作者在书中经过小心实证研究,推翻了国家或地区的贫富命定说。狄苏图的结论是,穷国之穷,在于没有清楚界定私有产权、官僚腐败及无效率,令情况不可收拾的是,这些国家的法律俱为维护制度而设,若能打开此一死结,第三世界穷国便会和西方国家一样,走上富强之路。作者对法律界深痛恶绝,认为法律界是既得利益者的“帮凶”,是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狄苏图对穷国的描述是这样的:人民不知道自己合法地拥有什么,他们没有所居住的物业及土地产权(这意味着政府随时可以收回),因此不能买卖,即使他们做小生意,亦因为没有经营执照亦没有公司法可依循而非常不实在,不敢把利润再投资,资金完全不能发挥效用,结果生意无法拓展。加上政府苛征暴敛,人民根本缺乏赚钱和累积财富的诱因。根据世界银行界定的标准,贫穷线定在每日收入1美元以下,世界生活于贫穷线以下的人口,1987年为11亿,1999年增至12亿。不过,由于人口增长迅速,加上人均收入普遍增加,以百分比而言,这十多年来脱离贫穷线的人愈来愈多。
  狄苏图认为,生活在贫穷线下的第三世界国家穷人,如果给予适当机会(包括保护私产的法治制度和“与人为善”的政府),一样会创造财富。创造财富的能力与种族、宗教、聪明和愚蠢等无关。他指出,这些穷国地下经济的蓬勃和充满生机,小商人富有创意、充满活力和精于讨价还价,便是明证。
  除了私权不明确,狄苏图认为政府贫污腐败,亦是另一穷国无法翻身的病源。狄苏图为了彻底了解秘鲁官僚机构如何妨碍进步,依照政府颁布的法例规章,为开设一家雇请一名工人的制衣厂办理登记手续,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一共耗时289天(平均每天工作六小时),缴交各项收费共达1231美元(为最低月薪的31倍)后,才领取到经营执照!必须强调的是,如果狄苏图肯付“黑钱”,“一切好办”,当然亦不必花这么多时间和手续费。
  菲律宾、埃及、海地和墨西哥等国的情况似乎还要差。官府层层盘剥,人民不胜其烦,为了生计,只好绕过政府“自己执生”(用自己的方法谋生)。第三世界国家因此“非法”的物事特别多,而“非法”的物事一多,官员敲诈、黑社会勒索的机会亦相应增加。
  由于私有产权无法确立,第三世界国家遂出现“正式”和“非正式”两种对立的经济体系(formal vs informal),前者是大财团大家族把持的生意,他们竞争甚烈,但地点不在市场而在官府,这即是说,他们在勾官结府上互出奇谋,贿赂公行的手法出神入化,以夺取公共工程、专利权和其他老百姓、小商人无法分享的种种特权。“非正式”经济是由没有任何产权的小商人形成的经济圈,政府只会榨取而没有予他们任何方便,但仔细观察这种不必缴费不必纳税的“地下经济”,狄苏图发现小商人极富创意和创业精神。
  狄苏图建议第三世界国家法律界不可只维护既得利益,要有改革产权法例的勇气,而政府更要大刀阔斧,“分田分地”给“原住民”。据他考证,19世纪美国国会“非常勉强地”立法把产权分配给土地霸占者(Squatting Settlers)和开矿者,为美国经济繁荣奠下基础,如果这些人没有产权,不难想像,肯塔基和加州等地现在仍是荒漠一片。■


本文转于上期《财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 11:23:49编辑过]
美国官僚机构的效率也好不到哪去。至于秘鲁我想作者有点夸大了,我们公司以前在利马设了个办事处,情况没有那么差。再就是拉丁民族的人们也太懒了点,做事情根本没效率可言,这可能受殖民事件太长有关。
我们办事处在当地招聘过一些秘鲁人,真是笑话百出。
所以这位改革这除了对法律的研究外,还应加强对拉丁民族自身素质的教育。
没有淘汰的社会是堕落的社会。
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