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小谈\"叫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6:28:16
前几天,去一个朋友在学校周围租的房子那儿做客,吃饭之时,忽闻窗外响起一阵女人的叫床声,其声音之大,声音之淫,足以令男士们性欲大作,精神亢奋,女士们面红耳赤,春心萌动,足以令开放前卫人士为其拍案叫绝,因其勇气而赞不绝口,也令禁欲保守人士当街骂娘,搬出古代女子“三从四德”守则喋喋不休。而我当时也是胃口全无,开始仔细倾听这夹杂着笑声的淫叫,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如此不合时宜且肆无忌惮的叫喊在这么一个保守的国度看来,确也实属罕见,不得不令广大男女同胞为其汗颜。
今天我要说的就是叫床这个事。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叫床”这个词本身,这其实是个有语法错误的词语,乍一看它是个动宾结构的词,是在叫,那么究竟是在叫什么?叫的是床。单从字面上看这是不可理解的,因为没有人会在造爱时高喊“床”字,除非她是个颇有情绪之人,连造爱时也不忘展现她的机智幽默可爱之特长,但是我们将这个词引申一下,把“叫”和“床”两个字互相颠倒,变为“床叫”,再稍加修饰——“在床上叫”,这样就很容易推导出它的常用意:男女双方在床弟之欢时女方因兴奋而不自觉的发出的声音。经过此番推导,同时也令我对汉语言文学之博大精深、精妙绝伦大为赞叹,同时也能理解西方人士因说中国话而闹出的那些笑话了。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对女人的操行约束则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传统女人的标准是女子讲求“三从四德”,即“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随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而淫乱女子则实属十恶不赦,大逆不道之罪人,会遭万人唾弃,死后还要打入第九层油锅地狱,遭受热油煎熬之苦,因此古代女子视淫乱为大忌,纷纷立下贞洁牌坊,可是仅仅守身于自己的如意郎君还不够,在享受鱼水之欢时,女子过分的放荡,叫床声音过大,也会被视为淫荡。所以一般良家女子在合欢之时一般都是不出声的,或仅仅是细微的轻哼,以求保住自己贞洁声誉,而这一民族传统一直流传至今,今日女子仍然在床上“带着镣铐跳舞”。
从某些方面来看,这一传统是优良的,因为她不仅为自己增添了快乐,而且减少了别人因听到叫喊而去咒骂或是手淫而产生的苦恼情绪,实在是实现“双赢”的精明之举。这时,我又想到了哲学。西方功利主义创始人杰尼米.边沁的学说认为“判断一种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是否符合社会正义,只要看一看这种行为的后果是否能够增加人们的快乐,减少他人的痛苦,道德的、正义的行为就是能够最大限度的增加绝大多数人幸福的行为”,约翰.密尔也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就是寻求自己的利益而且并不因此而剥夺他人的利益。”这些学说都证实了中国自古以来的教化是符合道义的,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集体利益的,也是符合中国文化发展方向的,因此得以流传至今。
由此看来,那位叫床的女子实在是应该受到批判的,她视别人的听觉利益于不顾,只顾自己放纵的享乐,这是西方极端个人主义的终极体现,实乃社会主义社会的大毒草,应该厉行铲除,毫不留情!
但造爱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别人是无权干涉的,要是仅仅为了别人的利益(其实别人还真是不知道)而极度压抑自己,那似乎也是划不来的。这似乎又是个难以解决的博弈论问题,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正如一句古话说的:“又想当婊子又要为自己立贞洁牌坊。”虽然尖刻了点,但还比较恰切,其中的“度”还早女人自己去把握。快乐是自己的,但是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造成造爱时吵的邻居不得不来敲门或是突然发现窗户上出现西红柿或鸡蛋一类的食品这样的尴尬局面就不太好了。前几天,去一个朋友在学校周围租的房子那儿做客,吃饭之时,忽闻窗外响起一阵女人的叫床声,其声音之大,声音之淫,足以令男士们性欲大作,精神亢奋,女士们面红耳赤,春心萌动,足以令开放前卫人士为其拍案叫绝,因其勇气而赞不绝口,也令禁欲保守人士当街骂娘,搬出古代女子“三从四德”守则喋喋不休。而我当时也是胃口全无,开始仔细倾听这夹杂着笑声的淫叫,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如此不合时宜且肆无忌惮的叫喊在这么一个保守的国度看来,确也实属罕见,不得不令广大男女同胞为其汗颜。
今天我要说的就是叫床这个事。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叫床”这个词本身,这其实是个有语法错误的词语,乍一看它是个动宾结构的词,是在叫,那么究竟是在叫什么?叫的是床。单从字面上看这是不可理解的,因为没有人会在造爱时高喊“床”字,除非她是个颇有情绪之人,连造爱时也不忘展现她的机智幽默可爱之特长,但是我们将这个词引申一下,把“叫”和“床”两个字互相颠倒,变为“床叫”,再稍加修饰——“在床上叫”,这样就很容易推导出它的常用意:男女双方在床弟之欢时女方因兴奋而不自觉的发出的声音。经过此番推导,同时也令我对汉语言文学之博大精深、精妙绝伦大为赞叹,同时也能理解西方人士因说中国话而闹出的那些笑话了。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对女人的操行约束则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传统女人的标准是女子讲求“三从四德”,即“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随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而淫乱女子则实属十恶不赦,大逆不道之罪人,会遭万人唾弃,死后还要打入第九层油锅地狱,遭受热油煎熬之苦,因此古代女子视淫乱为大忌,纷纷立下贞洁牌坊,可是仅仅守身于自己的如意郎君还不够,在享受鱼水之欢时,女子过分的放荡,叫床声音过大,也会被视为淫荡。所以一般良家女子在合欢之时一般都是不出声的,或仅仅是细微的轻哼,以求保住自己贞洁声誉,而这一民族传统一直流传至今,今日女子仍然在床上“带着镣铐跳舞”。
从某些方面来看,这一传统是优良的,因为她不仅为自己增添了快乐,而且减少了别人因听到叫喊而去咒骂或是手淫而产生的苦恼情绪,实在是实现“双赢”的精明之举。这时,我又想到了哲学。西方功利主义创始人杰尼米.边沁的学说认为“判断一种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是否符合社会正义,只要看一看这种行为的后果是否能够增加人们的快乐,减少他人的痛苦,道德的、正义的行为就是能够最大限度的增加绝大多数人幸福的行为”,约翰.密尔也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就是寻求自己的利益而且并不因此而剥夺他人的利益。”这些学说都证实了中国自古以来的教化是符合道义的,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集体利益的,也是符合中国文化发展方向的,因此得以流传至今。
由此看来,那位叫床的女子实在是应该受到批判的,她视别人的听觉利益于不顾,只顾自己放纵的享乐,这是西方极端个人主义的终极体现,实乃社会主义社会的大毒草,应该厉行铲除,毫不留情!
但造爱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别人是无权干涉的,要是仅仅为了别人的利益(其实别人还真是不知道)而极度压抑自己,那似乎也是划不来的。这似乎又是个难以解决的博弈论问题,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正如一句古话说的:“又想当婊子又要为自己立贞洁牌坊。”虽然尖刻了点,但还比较恰切,其中的“度”还早女人自己去把握。快乐是自己的,但是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造成造爱时吵的邻居不得不来敲门或是突然发现窗户上出现西红柿或鸡蛋一类的食品这样的尴尬局面就不太好了。
  潜力帖,低头匆匆路过……
出租屋楼距太小,伸手就能把邻居炒好的菜端过来
卖糕的.....AB依然在......
等高手出来点评..........
[B]以下是引用[I]中国一统天下[/I]在2005-12-3 16:40:00的发言:[/B][BR]卖糕的.....AB依然在......
呵呵...........好帖子.............
早知道,看完第一句,就可以满意而出贴了。
[B]以下是引用[I]中国一统天下[/I]在2005-12-3 16:40:00的发言:[/B][BR]卖糕的.....AB依然在......
[em07]
她敢进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