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之争,姚老板估计快要完蛋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43:12
万科管理层正在转移万科资产。高价买进大量劣质资产,变相把万科的资金转走。万科的管理要把万科弄得资不抵债,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而姚老板持有万科大量股票,很可能就变成实际控制人,万科的债务全压在宝能身上。管理层一走,又留下大量债务,万科股票肯定变得毫无价值,宝能所持的股票就变成一堆垃圾,而宝能又是举债买进的,没人去接盘,宝能完蛋的日子不远了
现在宝能表现得一幅不差钱的样子,实际已经心虚了,可能已经出现资金链断裂了万科管理层正在转移万科资产。高价买进大量劣质资产,变相把万科的资金转走。万科的管理要把万科弄得资不抵债,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而姚老板持有万科大量股票,很可能就变成实际控制人,万科的债务全压在宝能身上。管理层一走,又留下大量债务,万科股票肯定变得毫无价值,宝能所持的股票就变成一堆垃圾,而宝能又是举债买进的,没人去接盘,宝能完蛋的日子不远了
现在宝能表现得一幅不差钱的样子,实际已经心虚了,可能已经出现资金链断裂了
万科管理层这样搞,王十元的情怀也扫地了,管理层不喜欢某个股东就把整个企业搞垮了?
细蓉云吞面 发表于 2016-7-12 12:16
万科管理层这样搞,王十元的情怀也扫地了,管理层不喜欢某个股东就把整个企业搞垮了?
万科正在买黑石的资产,可能王石准备那样做了
两败俱伤。
你们就从来没想过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你们就从来没想过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你太给力了
selinar 发表于 2016-7-12 12:48
你们就从来没想过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这个很科学!
王石开始出卖公司利益来保住自己的位置了,早就说过,这个王石表面大谈情怀,其实非常虚伪。
selinar 发表于 2016-7-12 12:48
你们就从来没想过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做戏给全国人民看,然后不知不觉的掏空上市企业。。。。这个可以有。。。
这俩人真不是玩样。。。。
他购买黑石的资产价值 100多亿
selinar 发表于 2016-7-12 12:48
你们就从来没想过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
虽然都是赵家人,但属于2伙人。。。
王、姚决战,最后两败俱伤,最大的获利者不知道是谁。
王是伪君子,真小人。现在还挺王的人真的就是有病了。这样的经理人,哪个企业敢要。
这么大事,不需要股东会审议?经营层直接就上了?
从宝能的发家史和运作手法来看,姚振华后面不站着几只XX级甚至是常X级的大老虎是不可能的,但是王石占优在扛着中国良治公司的大旗,二者掰手腕还有的看。
王石开始出卖公司利益来保住自己的位置了,早就说过,这个王石表面大谈情怀,其实非常虚伪。
大谈情怀的,一般都是骗子……
丢翻小日本 发表于 2016-7-12 14:53
这么大事,不需要股东会审议?经营层直接就上了?
这种事儿 董事会投票通过就行,目前的董事会里王石派系的董事占绝对多数,华润只有3席,宝能系虽然持股量大 但因为本届董事会任期到明年3月,而宝能系提出的改选董事会的提案被现在的董事会否决了,所以宝能系的人还没进来,也就无法影响董事会决策

另外万科的章程中 在改选董事会的办法设置上 也玩了一些花活,宝能未来想全部清除王石派系的人 将会非常难,除非宝能继续增持成为控股股东并要求修改公司章程

但目前来看,增持本身有一定难度,另外要求修改公司章程也需要华润的紧密配合,这都有相当难度

sparkswy 发表于 2016-7-12 13:30
王石开始出卖公司利益来保住自己的位置了,早就说过,这个王石表面大谈情怀,其实非常虚伪。
一个吃软饭的靠岳父发家,岳父老死了把发妻踹掉玩女青年。

玩年轻时女人还不忘抽空煽情,风尘仆仆的回来参加岳父追悼会,早就鄙视这种人,当然,这种人很吃得开。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6-7-12 15:28
这种事儿 董事会投票通过就行,目前的董事会里王石派系的董事占绝对多数,华润只有3席,宝能系虽然持股量 ...
这个地方,宝能作为大股东,有没有权利提出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表决?毕竟股东大会才是最高决策机构。
买黑石的资产是一般的商业行为呢,还是啥另有深意的,影响控制权之争的布局呢?应该是前者吧。不然华润,宝能肯定要跳起来骂娘。
王石水平确实高,不过当一个人开始卖情怀的时候也就说明此人已经空心化了。至于宝能,更不是什么好东西,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依附于正直权力。就让两人使劲斗吧,正好把资本市场的丑态都给大家暴露暴露
sparkswy 发表于 2016-7-12 15:41
这个地方,宝能作为大股东,有没有权利提出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表决?毕竟股东大会才是最高决 ...
上市公司不是每一件事都是由股东大会决定才能实施。王石这家伙老谋深算,会绕开股东大会,肯定不会做要股东大会批准才能做的事情
洞五两弟 发表于 2016-7-12 15:46
买黑石的资产是一般的商业行为呢,还是啥另有深意的,影响控制权之争的布局呢?应该是前者吧。不然华润,宝 ...
这个不简单,把公司的钱花掉买入可能带毒的资产,反正将来就算王石走人了,屁股也得后来人去擦,我觉得王石这招确实歹毒,是逼着华润宝能让步,毕竟双方在万科身上有重大利益,就算自己最后没保住位置,起码也恶心对手一下。

sparkswy 发表于 2016-7-12 15:41
这个地方,宝能作为大股东,有没有权利提出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表决?毕竟股东大会才是最高决 ...


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董事会被选举出来就是作为股东的代表来行使公司运营职责的,因为不涉及股份增发等股本结构调整,所以董事会完全可以做出决定

现在宝能能做的就是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但因为现在的董事会都是王石的人,所以宝能的议案肯定不能通过

说到底还要看宝能和华润的互动和配合


sparkswy 发表于 2016-7-12 15:41
这个地方,宝能作为大股东,有没有权利提出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表决?毕竟股东大会才是最高决 ...


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董事会被选举出来就是作为股东的代表来行使公司运营职责的,因为不涉及股份增发等股本结构调整,所以董事会完全可以做出决定

现在宝能能做的就是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但因为现在的董事会都是王石的人,所以宝能的议案肯定不能通过

说到底还要看宝能和华润的互动和配合



补充一下,目前来说宝能对于王石控制的董事会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因为宝能现阶段根本无法改组董事会,只能等到明年3月董事会换届

宝能如果现阶段想要强行改组董事会,只能增持股份至30%成为控股股东,但这又触发要约收购,而根据万科目前的情况看,这无法获得证监会的豁免要约收购

最后,即便挨到明年董事会换届,因为万科章程的设计早有防备,宝能也很难将王石系全部清除



补充一下,目前来说宝能对于王石控制的董事会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因为宝能现阶段根本无法改组董事会,只能等到明年3月董事会换届

宝能如果现阶段想要强行改组董事会,只能增持股份至30%成为控股股东,但这又触发要约收购,而根据万科目前的情况看,这无法获得证监会的豁免要约收购

最后,即便挨到明年董事会换届,因为万科章程的设计早有防备,宝能也很难将王石系全部清除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6-7-12 16:32
补充一下,目前来说宝能对于王石控制的董事会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因为宝能现阶段根本无法改组董事会,只能 ...


转贴:




 但事实上,这些看法都不准确,即便达到30%的要约收购临界点,宝能系或者一致行动人都有办法不实施要约收购,甚至都不需要向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根据证监会最新于2015年5月8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中的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宝能系单独或者与一致行动人即便拥有万科30%的股份,只要一年后,每年内增持不超过2%,就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更谈不上要约收购了。而根据万科的公司章程,达到或超过30%就可以认定为控股股东。

 这也是为什么王石在17日的谈话中会说到这句话,“他们增持到30%以后,可能会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另外还可能在社会上散布我和郁亮不和的谣言,或者用其他方式分化瓦解万科管理层和员工,这些手段都是无用功。这里强调一点:我和郁亮面对当前所有问题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

  这说明王石根本没考虑所谓要约收购的问题,他要发出的是管理团队团结的信号。


http://business.sohu.com/20151223/n432282325.shtml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6-7-12 16:32
补充一下,目前来说宝能对于王石控制的董事会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因为宝能现阶段根本无法改组董事会,只能 ...


转贴:




 但事实上,这些看法都不准确,即便达到30%的要约收购临界点,宝能系或者一致行动人都有办法不实施要约收购,甚至都不需要向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根据证监会最新于2015年5月8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中的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宝能系单独或者与一致行动人即便拥有万科30%的股份,只要一年后,每年内增持不超过2%,就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更谈不上要约收购了。而根据万科的公司章程,达到或超过30%就可以认定为控股股东。

 这也是为什么王石在17日的谈话中会说到这句话,“他们增持到30%以后,可能会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另外还可能在社会上散布我和郁亮不和的谣言,或者用其他方式分化瓦解万科管理层和员工,这些手段都是无用功。这里强调一点:我和郁亮面对当前所有问题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

  这说明王石根本没考虑所谓要约收购的问题,他要发出的是管理团队团结的信号。


http://business.sohu.com/20151223/n432282325.shtml
宝能系用了差不多20--30倍的杠杆,这是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 ,这种野蛮人在中国市场兴风作浪是时代的悲哀
举报者已经说得很明白——以购买黑石资产名义,输出近两百亿资金给黑石,由黑石在二级市场购买万科股票,真是豪爽啊,
此计甚毒!
汽车屁 发表于 2016-7-12 16:49
转贴:
你说的这个规定 针对的不是第一次触及要约收购线的,而是之前已经持有30%及以上的股东

也就是说宝能躲不掉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6-7-12 17:26
你说的这个规定 针对的不是第一次触及要约收购线的,而是之前已经持有30%及以上的股东

也就是说宝能躲 ...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http://news.xinhuanet.com/finance/2015-12/16/c_128537087.htm



哪里有提及 第一次触及 第二次触及的?

汽车屁 发表于 2016-7-12 17:39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 ...


如果没有首次触及之分   那么所谓的要约收购条款基本就可以无视了     这就是我的理解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

上边两句话   我认为一个侧重“触线”  一个侧重现有状态

汽车屁 发表于 2016-7-12 17:39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 ...


如果没有首次触及之分   那么所谓的要约收购条款基本就可以无视了     这就是我的理解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

上边两句话   我认为一个侧重“触线”  一个侧重现有状态
宝能系用了差不多20--30倍的杠杆,这是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 ,这种野蛮人在中国市场兴风作浪是时代的悲哀
这算啥
金融市场发展到这个阶段
美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
不过宝能打算把万科当杠杆
这才说明一定问题
现在买美国资产,就是48年加入国民党啊!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6-7-12 17:57
如果没有首次触及之分   那么所谓的要约收购条款基本就可以无视了     这就是我的理解

通过证券交易 ...


第六章 豁免申请

    第六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


不管是达到还是持有 ,30%当然触发要约收购,这是肯定的,你认为的首次,二次都在此列,但是可以申请豁免事项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6-7-12 17:57
如果没有首次触及之分   那么所谓的要约收购条款基本就可以无视了     这就是我的理解

通过证券交易 ...


第六章 豁免申请

    第六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


不管是达到还是持有 ,30%当然触发要约收购,这是肯定的,你认为的首次,二次都在此列,但是可以申请豁免事项
joe2016 发表于 2016-7-12 17:01
宝能系用了差不多20--30倍的杠杆,这是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 ,这种野蛮人在中国市场兴风作浪是时代的悲哀
前杠杆1.7,后期不到4倍


要是20--30倍的杠杆,一个跌停就得平仓,哪会等到现在


nor333 发表于 2016-7-12 18:05
现在买美国资产,就是48年加入国民党啊!


美国人最喜欢王石这样的中国人了
nor333 发表于 2016-7-12 18:05
现在买美国资产,就是48年加入国民党啊!


美国人最喜欢王石这样的中国人了
第六章 豁免申请

    第六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 ...
我的理解

首次触线就需要提交豁免请求   但宝能并不符合豁免条件

如果是已经持有30%及以上   就适合你前边列的条款    相当于自动豁免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6-7-12 18:28
我的理解

首次触线就需要提交豁免请求   但宝能并不符合豁免条件
由证监会判断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由证监会判断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法定的几种豁免条件    看起来宝能都不符合    当然法规解释权在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