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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9 08:28:38
联合国南苏丹共和国特派团(南苏丹特派团)
南苏丹:2011年7月至今

兵力:总数为16 014人,其中包括:

军警人员13 571人
军事人员: 12 110人
军事观察员:188人
警察人员:1 273人
文职人员:1 973人
国际文职人员:787人
当地文职人员:1 215人
联合国自愿人员: 441人
死亡人数共计:43人

2015年7月-2016年6月核定预算:10亿8576万9200美元

秘书长特别代表兼特派团团长:埃伦·玛格丽特·洛伊(丹麦)
部队指挥官:约翰尼斯·加布雷梅斯基尔·特斯法马里亚姆中将 (埃塞俄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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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丹特派团的任务规定

  安全理事会在认定南苏丹面临的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后,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以 2011年7月8日第1996 (2011)号决议设立联合国南苏丹共和国特派团(南苏丹特派团),于2011年7月9日开始,初步为期一年,并打算视需要予以延长。

  根据原任务规定,南苏丹特派团的工作是支持国家政府巩固和平并以此促进国家的长期建设和经济发展;协助国家政府履行预防、缓解和消除冲突和保护平民的责任;并帮助当局在国内建立提供安保的能力、实行法治、加强安全和司法部门。特派团最初核定的兵力为军事人员最多7 000名,包括军事联络官和参谋人员,民警人员最多900名,包括酌情配置建制部队,并有适当的民事部分,包括进行人权调查的技术专业人员。

  在2013年12月15日南苏丹首都朱巴爆发暴力事件,引发政治和安全危机后,安全理事会在其 12月24日第2132(2013)号决议中核可秘书长关于暂时增加南苏丹特派团总兵力和警力的建议。通过特派团之间的合作,从现有维持和平行动暂时抽调人员的办法,部队人员暂时增至12 500名,警察部分人员增至1 323名,包括适量建制警察部队。

  2014年3月,秘书长进一步建议,上述增加的兵力和警力,安全理事会应至少再维持12个月,并将特派团的主要活动从建设和平暂时转移至:保护平民;便利人道主义援助;监测和报告人权状况;防止进一步的族群间暴力;应请求在现有能力范围内支持伊加特进程。秘书长说,保护工作将以栖身于联合国房地和其他地点的流离失所者为优先,一旦创造了他们可以安全回返家园的条件,保护工作将予扩大;秘书长还补充说,南苏丹特派团将保持这一新姿态,直到冲突双方达成政治协定时为止。

  根据2014年5月27日安全理事会一致通过的第2155(2014)号决议,安理会决定南苏丹特派团将有一个兵员最多由12 500名官兵组成的军事部门,并有一个人数最多1 323人、其中包括适量建制警察部队的警察部门,并授权南苏丹特派团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执行以下任务:

(a)        保护平民:

  一.        在能力范围内在部署区内保护面临人身暴力威胁的平民,不论这类暴力来自何处,特别是保护妇女和儿童,包括继续利用特派团的保护儿童顾问和保护妇女顾问;

  二.        阻止针对平民、包括针对外国国民的暴力,特别是预先进行部署,积极开展巡逻,特别注意保护流离失所的平民,包括居住在保护地和难民营中的人、人道主义人员和捍卫人权者,查明对平民的威胁和袭击,包括酌情在很可能发生冲突的地方,包括学校、宗教场所、医院和石油设施,定期同平民联系并同人道主义、人权和发展组织密切联系,特别是在南苏丹共和国政府无法或未能提供这种保护时;

  三.        执行一个全特派团预警战略,包括采用协调一致的方法来收集信息、监测、核查、预警和传播信息,并建立应对机制,包括防备可能对联合国人员和设施的袭击的应对机制;

  四.        在南苏丹特派团保护平民地点内维持公共安全保障;

  五.        开展斡旋,建立信任和提供便利,以支持特派团的保护战略,特别是在保护妇女和儿童方面,包括在高冲突风险地区促进部族间和解,将其作为长期建国活动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        创建一个安全的环境,让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最终安全自愿地回返,包括在符合和严格遵守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时,监测执行相关和重点保护任务的警察部门遵守国际人权标准的情况,确保它们遵守国际人权标准并与它们开展具体业务合作,以便加强对平民的保护;

(b)        监测和调查人权情况:

  一.        监测、调查、核实和公开和定期报告侵犯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包括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行为;

  二.        监测、调查、核实和特别公开报告侵害和虐待儿童和妇女的行为,包括武装冲突中的各种形式性暴力和性别暴力,为此要加快执行对冲突有关性暴力的监测、分析和报告安排,并加强对严重侵害儿童行为的监测和报告机制;

  三.        与非洲联盟南苏丹调查委员会进行协调并向委员会酌情提供技术支助;

(c)        为送交人道主义援助创造条件:

  一.        为协助创建送交人道主义援助的条件,包括帮助建立必要的安全条件,开展斡旋,建立信任和提供便利,以便根据国际法的相关条款和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指导原则,让救济人员安全无阻地全面接触南苏丹所有需要援助的人,并确保人道主义援助物品的及时送交,尤其是送交给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

  二.        确保联合国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和适当行动自由,确保执行授权任务所需要的设施和装备的安全,

(d)        支持执行停止敌对行动协议;

  一.        确保酌情与联合技术委员会、监测和核查机制以及监测和核查工作队进行适当协调;

  二.        向根据伊加特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大会1月31日和3月13日会议决定设立的伊加特监测和核查机制提供机动和专用的定点安保;

  三.        向停止敌对行动协议所述监测和核查机制的工作提供支持。联合国南苏丹共和国特派团(南苏丹特派团)
南苏丹:2011年7月至今

兵力:总数为16 014人,其中包括:

军警人员13 571人
军事人员: 12 110人
军事观察员:188人
警察人员:1 273人
文职人员:1 973人
国际文职人员:787人
当地文职人员:1 215人
联合国自愿人员: 441人
死亡人数共计:43人

2015年7月-2016年6月核定预算:10亿8576万9200美元

秘书长特别代表兼特派团团长:埃伦·玛格丽特·洛伊(丹麦)
部队指挥官:约翰尼斯·加布雷梅斯基尔·特斯法马里亚姆中将 (埃塞俄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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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丹特派团的任务规定

  安全理事会在认定南苏丹面临的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后,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以 2011年7月8日第1996 (2011)号决议设立联合国南苏丹共和国特派团(南苏丹特派团),于2011年7月9日开始,初步为期一年,并打算视需要予以延长。

  根据原任务规定,南苏丹特派团的工作是支持国家政府巩固和平并以此促进国家的长期建设和经济发展;协助国家政府履行预防、缓解和消除冲突和保护平民的责任;并帮助当局在国内建立提供安保的能力、实行法治、加强安全和司法部门。特派团最初核定的兵力为军事人员最多7 000名,包括军事联络官和参谋人员,民警人员最多900名,包括酌情配置建制部队,并有适当的民事部分,包括进行人权调查的技术专业人员。

  在2013年12月15日南苏丹首都朱巴爆发暴力事件,引发政治和安全危机后,安全理事会在其 12月24日第2132(2013)号决议中核可秘书长关于暂时增加南苏丹特派团总兵力和警力的建议。通过特派团之间的合作,从现有维持和平行动暂时抽调人员的办法,部队人员暂时增至12 500名,警察部分人员增至1 323名,包括适量建制警察部队。

  2014年3月,秘书长进一步建议,上述增加的兵力和警力,安全理事会应至少再维持12个月,并将特派团的主要活动从建设和平暂时转移至:保护平民;便利人道主义援助;监测和报告人权状况;防止进一步的族群间暴力;应请求在现有能力范围内支持伊加特进程。秘书长说,保护工作将以栖身于联合国房地和其他地点的流离失所者为优先,一旦创造了他们可以安全回返家园的条件,保护工作将予扩大;秘书长还补充说,南苏丹特派团将保持这一新姿态,直到冲突双方达成政治协定时为止。

  根据2014年5月27日安全理事会一致通过的第2155(2014)号决议,安理会决定南苏丹特派团将有一个兵员最多由12 500名官兵组成的军事部门,并有一个人数最多1 323人、其中包括适量建制警察部队的警察部门,并授权南苏丹特派团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执行以下任务:

(a)        保护平民:

  一.        在能力范围内在部署区内保护面临人身暴力威胁的平民,不论这类暴力来自何处,特别是保护妇女和儿童,包括继续利用特派团的保护儿童顾问和保护妇女顾问;

  二.        阻止针对平民、包括针对外国国民的暴力,特别是预先进行部署,积极开展巡逻,特别注意保护流离失所的平民,包括居住在保护地和难民营中的人、人道主义人员和捍卫人权者,查明对平民的威胁和袭击,包括酌情在很可能发生冲突的地方,包括学校、宗教场所、医院和石油设施,定期同平民联系并同人道主义、人权和发展组织密切联系,特别是在南苏丹共和国政府无法或未能提供这种保护时;

  三.        执行一个全特派团预警战略,包括采用协调一致的方法来收集信息、监测、核查、预警和传播信息,并建立应对机制,包括防备可能对联合国人员和设施的袭击的应对机制;

  四.        在南苏丹特派团保护平民地点内维持公共安全保障;

  五.        开展斡旋,建立信任和提供便利,以支持特派团的保护战略,特别是在保护妇女和儿童方面,包括在高冲突风险地区促进部族间和解,将其作为长期建国活动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        创建一个安全的环境,让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最终安全自愿地回返,包括在符合和严格遵守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时,监测执行相关和重点保护任务的警察部门遵守国际人权标准的情况,确保它们遵守国际人权标准并与它们开展具体业务合作,以便加强对平民的保护;

(b)        监测和调查人权情况:

  一.        监测、调查、核实和公开和定期报告侵犯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包括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行为;

  二.        监测、调查、核实和特别公开报告侵害和虐待儿童和妇女的行为,包括武装冲突中的各种形式性暴力和性别暴力,为此要加快执行对冲突有关性暴力的监测、分析和报告安排,并加强对严重侵害儿童行为的监测和报告机制;

  三.        与非洲联盟南苏丹调查委员会进行协调并向委员会酌情提供技术支助;

(c)        为送交人道主义援助创造条件:

  一.        为协助创建送交人道主义援助的条件,包括帮助建立必要的安全条件,开展斡旋,建立信任和提供便利,以便根据国际法的相关条款和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指导原则,让救济人员安全无阻地全面接触南苏丹所有需要援助的人,并确保人道主义援助物品的及时送交,尤其是送交给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

  二.        确保联合国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和适当行动自由,确保执行授权任务所需要的设施和装备的安全,

(d)        支持执行停止敌对行动协议;

  一.        确保酌情与联合技术委员会、监测和核查机制以及监测和核查工作队进行适当协调;

  二.        向根据伊加特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大会1月31日和3月13日会议决定设立的伊加特监测和核查机制提供机动和专用的定点安保;

  三.        向停止敌对行动协议所述监测和核查机制的工作提供支持。
还有比这个团人数更多的团吗?
通信参谋 发表于 2016-7-11 20:54
还有比这个团人数更多的团吗?
有,共青团,可能有好几亿人。
有,共青团,可能有好几亿人。
禁止黑,如果不算退团的话妥妥几十亿
若瑟游离 发表于 2016-7-11 21:02
禁止黑,如果不算退团的话妥妥几十亿
轮子大法好
通信参谋 发表于 2016-7-11 20:54
还有比这个团人数更多的团吗?
指挥官不是中国的,中国维和步兵营加上其他人大约一千来人,只是其中一部分。
看到视频里,中国那个营长指挥时在回报工作,中间坐了个外国人,可能是特派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