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被砍两小时致死 妻子跪地求助百名村民围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42:54
晨报朝阳讯(记者 李甜香)老安死了,被人用两个小时慢慢砍死了。
  在100多名同村村民的围观下。
  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妻子跪求人们救人。她求砍人者的家属,但是家属说他们也不敢上前,还承诺以后照顾她。她还求在场的村主任,但是村主任说最好组织亲戚上在11月18日,老安就这么死了。当日,犯罪嫌疑人陈永久(56岁)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双方小事起口角酿血案
  “当时我在现场,太惨了。”昨日,朝阳市朝阳县羊山镇肖家店村村民安爱臣(与被害人是远亲)回忆说。
  据安爱臣讲,11月18日9时许,村民陈永久和安新民(52岁)为了一点小事发生口角。双方争执起来,陈永久操起随身携带的镰刀,向安新民头部砍去,将其砍倒在地。
  安爱臣说,自己当时急忙上前劝阻。“谁拦着我,我就砍死谁!”陈永久把安爱臣吓得赶紧跑了。
  安爱臣回忆,安新民被砍倒在地后,陈永久歇了一会儿,坐在地上抽烟,不让别人靠近,“陈永久见安新民动了一下,就继续砍,直到安新民一动不动了,这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当时安新民的脑袋就跟血葫芦似的。”
  安新民的侄媳妇张文珍(50岁)见状,上前去拉架,结果也被陈永久用镰刀砍伤。
  事情发生后,现场围有100多村民,但没人敢上前阻拦。“陈永久是养牛的,放牛时总带着镰刀,平时就爱骂人。”一位村民对记者说。
  百余村民围观无人敢上前
  11月19日10时许,记者得知安新民遗体已于18日火化,尸检结果显示他头盖骨被砍塌多处。
  “我都给他们下跪了,也没有人去救我丈夫。”安新民的爱人程家珍哭着对记者说,“我丈夫躺在地上,血流了一地,陈拿着镰刀还在一下一下地砍,我要冲上前去救丈夫时,被我哥哥拦住,他说太危险了。”
  程家珍还说:“陈永久的儿子和儿媳也在场,我向他们下跪,求他们去劝。他们说,他们也不敢去,还说以后他们管我。”
  程家珍又求在场的村委会主任肖长国,“他说‘最好你们亲戚组织人上’,100多人谁也没去救我丈夫。我眼瞅着我丈夫被砍死。”
  办案民警也介绍,他们曾问村委会主任肖长国,“为什么不组织村民制止?”当时肖回答:“外人不好干涉这件事,如果把人打坏了,要负责任的,应该由他(死者)的亲属来解决。”
  民警赶到鸣枪镇住嫌犯
  据朝阳县警方介绍,接到报警赶往现场的是羊山镇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陈永久当时逃进一村民家中,并将铁栅栏大门关上对民警喊:“谁过来我就整死谁。”
  羊山镇派出所副所长费春义鸣枪示警,同时民警张义飞翻墙跳入院内,将陈永久扑倒,夺下镰刀。
  据陈永久交代,他和安新民平时没有过节,这次确实是为了一点小事将陈砍死。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能联系上村委会主任肖长国。他的妻子说,肖长国出去办事未归。晨报朝阳讯(记者 李甜香)老安死了,被人用两个小时慢慢砍死了。
  在100多名同村村民的围观下。
  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妻子跪求人们救人。她求砍人者的家属,但是家属说他们也不敢上前,还承诺以后照顾她。她还求在场的村主任,但是村主任说最好组织亲戚上在11月18日,老安就这么死了。当日,犯罪嫌疑人陈永久(56岁)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双方小事起口角酿血案
  “当时我在现场,太惨了。”昨日,朝阳市朝阳县羊山镇肖家店村村民安爱臣(与被害人是远亲)回忆说。
  据安爱臣讲,11月18日9时许,村民陈永久和安新民(52岁)为了一点小事发生口角。双方争执起来,陈永久操起随身携带的镰刀,向安新民头部砍去,将其砍倒在地。
  安爱臣说,自己当时急忙上前劝阻。“谁拦着我,我就砍死谁!”陈永久把安爱臣吓得赶紧跑了。
  安爱臣回忆,安新民被砍倒在地后,陈永久歇了一会儿,坐在地上抽烟,不让别人靠近,“陈永久见安新民动了一下,就继续砍,直到安新民一动不动了,这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当时安新民的脑袋就跟血葫芦似的。”
  安新民的侄媳妇张文珍(50岁)见状,上前去拉架,结果也被陈永久用镰刀砍伤。
  事情发生后,现场围有100多村民,但没人敢上前阻拦。“陈永久是养牛的,放牛时总带着镰刀,平时就爱骂人。”一位村民对记者说。
  百余村民围观无人敢上前
  11月19日10时许,记者得知安新民遗体已于18日火化,尸检结果显示他头盖骨被砍塌多处。
  “我都给他们下跪了,也没有人去救我丈夫。”安新民的爱人程家珍哭着对记者说,“我丈夫躺在地上,血流了一地,陈拿着镰刀还在一下一下地砍,我要冲上前去救丈夫时,被我哥哥拦住,他说太危险了。”
  程家珍还说:“陈永久的儿子和儿媳也在场,我向他们下跪,求他们去劝。他们说,他们也不敢去,还说以后他们管我。”
  程家珍又求在场的村委会主任肖长国,“他说‘最好你们亲戚组织人上’,100多人谁也没去救我丈夫。我眼瞅着我丈夫被砍死。”
  办案民警也介绍,他们曾问村委会主任肖长国,“为什么不组织村民制止?”当时肖回答:“外人不好干涉这件事,如果把人打坏了,要负责任的,应该由他(死者)的亲属来解决。”
  民警赶到鸣枪镇住嫌犯
  据朝阳县警方介绍,接到报警赶往现场的是羊山镇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陈永久当时逃进一村民家中,并将铁栅栏大门关上对民警喊:“谁过来我就整死谁。”
  羊山镇派出所副所长费春义鸣枪示警,同时民警张义飞翻墙跳入院内,将陈永久扑倒,夺下镰刀。
  据陈永久交代,他和安新民平时没有过节,这次确实是为了一点小事将陈砍死。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能联系上村委会主任肖长国。他的妻子说,肖长国出去办事未归。
我认为是我们的法律出现了错误,为什么当罪犯对他人实施犯罪的时候,罪犯们还有权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BR>既然见义勇为者想去阻止犯罪者施暴,那么他就必须出手阻止犯罪.(你不会跟罪犯在那商量吧? 嘿!老兄,停一下,停一下,歇会.你这是犯罪啊!!求求你下来吧!!) 既然见义勇为者出手进行阻止, 那么何来防卫过当? 那么肯定是第一次出手后没有达到阻止的目的. 罪犯进行了还击, 这时见义勇为者进行了防卫, 哈哈!!! 要命的是见义勇为者无法知道自己怎样防卫才不过当,(你总不能问罪犯:有枪嘛? 带刀了吗? 骗我呢吧? 没带枪,没带刀你敢干这事???) 这时见义勇为者如是天下武功第一高手,又怎能会怕一江湖混混,自然是轻松拿下.可惜的是往往出现的见义勇为者都是人不敢骂,鸡不敢杀的正义之辈. 下手不知轻重, 打人不知深浅的人.(俗话说:会打的打一顿,不会打的打一棍)你让他怎样正当防卫? <BR><BR>所以说, 只要法律没有制定出一条:"当罪犯在实施犯罪时,其人身安全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之前. 见义勇为者请你三思而后行. 不要忘了你要阻止的犯罪的罪犯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公民, 你对你见义勇为所做出的一切将要承受法律责任!!!!(当然你要是看清楚了罪犯瘦得跟小鸡子是的,你一把就能把他拿下,你就放心的出手吧. 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嗨 嗨 嗨 千万看清楚了啊!!!!) <BR>
<P>社会和法律造成的 <BR>谁见义勇为有两种可能:</P>
<P>1把犯罪份子打死打伤,结果:被起诉判刑或被打击报复.</P>
<P><BR>2被犯罪份子打死打伤,结果:死了就不说了,伤了,当事人一跑,迟发劳保+停发奖金+出事没人管+家务没人干+孩子一得病+老婆一离婚+房子一着火=玩完! <BR></P>
<P>谁去见义勇为? </P>
见义勇为击毙歹徒的被歹徒家属起诉被刑拘坐牢听的多了.看看那个的下场吧....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0 15:41:43编辑过]
何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何谓行凶!!
<P>回答楼上的:</P>
<P>  对于区别是否暴力和危害人身安全,法律上一般是通过犯罪进行时的状况和对受害人的询问、鉴定做出的,具体的定义不好做出。</P>
<P>  不过我给你打个比方:假设小二在大街上看你不爽,抢了你的包,那么小二只是抢劫,不算行凶;但是如果小二手里拿了一把刀的话,那就是行凶了,如果你把小二打死了,也不用负刑事责任。</P>
<P>  也许这个比方可以窥其一斑吧~~~</P>
<P>那他拿的是非致命性 武器呢 !镰刀 一般是一刀砍不死了的!重伤也很不太可能! 是不是要砍伤人才算! 被人砍伤后 反抗力就下降了!恐吓也应该是一项重罪!</P>
<P>法律条文是一回事,司法实践,可操作就是另一回事!中国不是法没有而是司法实践,可操作性差!</P>
现在还有个防卫过档的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0 19:31:58编辑过]
防卫过当,你还的在意不要出手太重,万一重了,